挂职干部管理工作问题研究

更新时间:2023-08-23 12:37:01 阅读量: 个人工作总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第一篇:挂职干部管理工作问题研究

关于挂职干部管理工作需要注意解决的几个问题 来源: 组织人事报

加强和改进挂职干部管理工作是十分必要的,当前应当着重解决好以下问题:

首先是必须切实加强对挂职干部的管理,以保证干部挂职锻炼取得实际成效。

其次是防止干部挂职锻炼流于形式,必须引导干部正确对待挂职工作,把挂职锻炼作为提高自身素质和增长才干的难得机会。

其三是必须加强干部挂职工作的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统一管理,防止随意性。

干部挂职锻炼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培养高素质干部队伍的一项有效举措。这些年来,中央十分重视,各地各部门也都按照中央的要求,选派和接收大批年轻干部进行挂职锻炼。从面上的情况看,总体上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倾向。

最近,我们专门到这方面工作做得比较好的甘肃省进行了深入的调研,听取了省委组织部关于挂职干部管理工作情况的介绍,分别召开了有部分挂职干部和部分市县委组织部长、省直单位人事处长参加的座谈会。大家认为,当前加强和改进挂职干部管理工作十分必要,应当着重解决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 重视解决“两不管”现象,切实增强责任意识

加强对挂职干部的管理,既是保证挂职干部健康成长的必要条件,也是保证干部挂职锻炼取得实效的重要环节。

从实际工作情况看,这方面还存在不少需要注意改进的问题。比如,有的派出单位和接收单位对挂职干部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使挂职干部处于无人管理的“真空”状态中;有的派出单位与接收单位联系不够,日常管理松懈,使挂职干部的管理出现“空档”;有的接收单位把挂职干部特别是自上而下挂职的干部,当作贵客一样看待,不敢严格要求,不敢严格管理,存在畏难情绪,等等。这些问题虽属个别现象,但违背了干部挂职锻炼的初衷,影响了挂职干部的形象,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

为了加强对挂职干部的管理,防止出现挂职干部“两不管”的问题,甘肃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有效保证了这项工作的开展。

一是经常沟通,加强服务。近年来,甘肃省共接受中央和其他省、市、自治区选派的挂职干部173人。省委领导同志经常抽时间与挂职干部谈心、交流思想,了解他们学习、工作和生活方面的情况,亲自过问挂职干部的岗位安排、教育管理和使用情况。并派人到挂职干部原单位进行回访,介绍他们的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为他们在甘肃安心工作解除后顾之忧。对中央三部委选派挂职的干部,每半年召开一次座谈会,听取挂职干部的意见建议;对本省挂职的干部,每年派赴挂职单位前都要召开培训会,给挂职干部交任务、提要求。对中央有关部门选派挂职的干部,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给每名挂职干部给予一次性补助,尽可能为挂职干部的工作、生活创造有利条件。

二是严格要求,严格管理。甘肃省委要求,各地、各单位都要把挂职干部纳入本地区、本单位干部的管理范围,一视同仁,严格要求,使挂职干部始终处于各级组织的监督管理之中。派出单位对挂职干部提出培养建议,加强跟踪了解和管理;接收单位根据干部本人条件、派出单位的培养建议,制定挂职干部的培养计划,落实培养措施。到县(市、区)挂职的,县(市、区)委书记为挂职干部管理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并明确领导班子中有一名成员帮带挂职干部;到其他部门和单位挂职的,分管领导负责帮带挂职干部。由于职责明确,派出单位和接收单位经常联系沟通,有效地避免了挂职干部“两不管”的现象。

实践证明,加强对挂职干部的管理,事关干部挂职锻炼的实际成效。建议对近年来挂职干部管理工作的实践进行全面、系统的回顾和总结,从而不断提高挂职干部管理工作水平。对挂职干部管理工作做得好的地方和单位,应以表扬和鼓励,并推广他们的好做法、好经验;对这项工作重视不够、管理不到位、反映问题多、造成不良影响的地方和单位,应进行严肃批评,以形成正确的培养锻炼干部的导向。 2 重视解决“过客”思想,引导挂职干部珍惜难得的锻炼机会

选派干部挂职锻炼,对组织上来说,是培养锻炼干部的一条重要途径;对干部个人来说,是一次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的难得机会。调研中发现,目前一些挂职干部中存在着“过客”思想,工作缺乏主动性,没有完全进入角色;有的存在“镀金”念头,把挂职锻炼当成自己提拔的台阶,急功近利,工作不踏实;有的对自己要求不严格,组织纪律性较差,自由散漫,来去无踪,把挂职看作是休息的机会;有的地方挂用结合不紧,对挂职锻炼表现优秀的干部在较长时间内不重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这些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甘肃省在引导挂职干部珍惜锻炼机会等方面,推出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办法。

一是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省委从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改善领导班子结构的需要出发,不仅对挂职干部的德才素质、发展潜力、文化程度和年龄提出明确要求,而且把后备干部和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作为挂职干部的重点对象来考虑。两年来,共选派39名副厅级后备干部到省内外挂职锻炼,占挂职干部总数的13%;近五年来共选派91名女干部、123名少数民族干部、61名非中共党员干部挂职锻炼,分别占挂职干部总数的12%、17%和8%。各派出单位舍得把综合素质高、发展潜力大的干部选派出去接受锻炼,不降低标准随意派人,不作为“差使”简单应付了事,确保了干部挂职锻炼的效果。

二是合理安排,放手使用。安排好挂职干部的锻炼岗位,是实现挂职目的的重要条件。在安排干部挂职锻炼的去向上,省里本着兼顾业务、大体对口和接收单位工作需要的原则,安排相应岗位和领导职务。在确定挂职单位时,力求做到“三个有利于”,即有利于挂职干部的培养管理,选择领导班子团结、作风好、能带出好“兵”的班子;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选择那些工作任务重、工作面宽的市县和党政综合部门;有利于发挥挂职干部作用,选择那些能充分发挥挂职干部特长的岗位。在确定挂任职务时,一般都安排相应领导职务,让挂职干部分管一个或几个方面的工作,使他们有职、有责、有权地开展工作。近年来,中央三部委先后选派29名同志到甘肃挂职,省里都根据每个干部的实际情况,安排他们担任相应的实职。其中,担任省长助理2人,担任省直部门副职3人,担任市州党政副职15人,担任市长助理2人,担任县(市、区)党政副职7人。为了让挂职干部熟悉地方经济工作的情况,还有意识地让挂职干部主持和承担了一些重大项目的立项、论证、建设,为他们施展才干创造条件。同时,不断拓展锻炼的领域,通过参与急、难、险、重问题的处理,不断提高挂职干部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是挂用结合,重视使用。干部挂职期满后,组织部门和派出单位都要对挂职干部进行认真考核,听取挂职单位意见,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近年来,先后有30多名同志挂职期满后留在当地工作,改善了地方领导班子的结构,增强了领导班子的活力。

甘肃省的实践告诉我们,要确保干部挂职工作的质量,防止挂职锻炼流于形式,必须引导干部正确对待挂职工作,把有限的挂职时间作为提高素质、增长才干的难得机会。通过采取有效措施,激励挂职干部振作精神,知难而进,使他们在解决问题、克服困难的实践中接受锻炼,经受考验,增长才干。注意教育和引导挂职干部尽快进入角色,自觉地“不做外行做内行,不当客人当主人,不站局外入局内”,从而克服和纠正急功近利、浮夸虚荣等不良作风。

3 重视解决“多头选派”问题,加强干部挂职工作的统一管理

从调查了解的情况看,各地各单位在认真落实中央三部委和各级组织部门下达的干部挂职锻炼计划的同时,还自行联系选派干部挂职锻炼。有的是系统或部门之间的联系;有的是干部个人外出联系挂职单位;有的是县、乡出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考虑自行联系的,等等。这种随意性的行动给挂职干部工作带来了一些问题。比如,有的没有做到按需选派,安排挂任岗位和职务时,对干部自身的特点和培养的方向考虑不够。又如,有的把关不严,选派的对象素质不高,文化程度偏低。再如,有的派出单位把干部的挂职锻炼看成是要钱、要物的一种好机会,要求挂职干部把主要精力放在跑项目、跑资金上。还如,有的管理不严,干部挂职期满后缺乏认真的考核,等等。干部挂职“多头选派”、缺乏统一管理、工作程序不规范,不仅影响了挂职干部的锻炼提高,也影响了这项重要工作的声誉。

针对这些年干部挂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类似问题,加强统一管理,规范工作程序,逐步使这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2000年4月,甘肃省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干部挂职锻炼工作的通知》,对干部挂职锻炼工作的管理、工作程序、选派条件、去向和职务安排、组织领导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规定中,主要是:全省干部挂职锻炼工作,副县(处)级以上干部挂职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管理。成批组织的干部挂职锻炼由省委组织部统一安排、统一组织实施;个别副县(处)级干部的挂职锻炼由派出地区或单位在每年第四季度将下一年的选派计划、方案或实施意见报省委组织部,经统一协调后组织实施。各地自行与外省市联系的干部挂职锻炼计划要报省委组织部备案。派出地区和单位要认真向接收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挂职干部的经历和现实表现,接收单位要认真审核,其任免要严格按干部管理权限和任免程序办理。在挂职期间,组织部门会同派出单位和接收单位,对挂职干部进行跟踪管理,掌握挂职干部的工作、生活情况。挂职期满后确因工作需要留任的,接受地区或单位要征得派出地区或单位以及本人的同意,并报省委组织部批准。这些规定和做法,对于规范干部挂职工作起到了保证作用。

近期,甘肃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拟出台《甘肃省挂职锻炼干部管理办法》,对挂职干部的选派程序、日常管理、考核考察、纪律要求等,进一步从制度上作出规范。

组织部门是干部挂职工作的主管部门,干部挂职管理工作必须在组织部门的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组织、统一协调下进行,防止随意性。调研中,不少同志提出,中组部在1994年下发的《关于干部挂职锻炼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于做好干部挂职管理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但目前已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和新任务的要求。

我们要认真总结这些年来干部挂职管理工作的经验,结合实际制定出台统一的挂职干部管理制度,明确选派挂职干部的对象和条件,干部挂职锻炼的去向和职务安排,派出单位和接收单位的工作职责,挂职干部的管理、考核和使用等,以进一步提高挂职干部管理工作的水平。

各地要加强对挂职干部管理工作的统筹规划,切实增强这项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尤其要对选派什么样的干部去挂职锻炼,到什么岗位挂职锻炼等问题进行认真谋划,防止与克服片面地追求数量和形式的现象发生。

编辑:姜帅 责任编辑:何仲文

自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开展了“百名干部下基层”活动以来,根河市对挂职干部安置到位、锻炼到位、管理到位,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对口安置到位。根河市认真对挂职干部的工作特点、所学专业和主要经历等情况逐一进行分析,根据呼伦贝尔市委组织部的要求,把挂职干部全部充实到乡镇办事处进行对口安置,科级干部任副镇长(副主任),科级以下干部任镇长(主任)助理职务,并针对挂职干部的工作特点和专业特长合理确定了工作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培养锻炼计划。通过合理到位的安置,为挂职干部搭建了广阔的实践锻炼舞台。

培养锻炼到位。各挂职单位指派专人对挂职干部进行“传帮带”,有意识地从培养角度,适当挑选基层一些急、难、险、重的工作,实行包片联系社区制,每人包一个社区,着力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实行信访包案制,负责分管范围内信访案件的协调处理以及遗留问题的处置,着力提高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实行重点工作负责制,挂职干部均担任一项或多项重点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具体负责重点工作的组织与实施,着力提高组织协调与科学发展能力;实行协管多岗制,协助乡镇办事处领导分管安全、维稳、争先创优等项工作,着力提升个人综合能力。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实践锻炼,确保挂职干部能够真正扑下身子,迈开步子,在实践锻炼中增长才干。

监督管理到位。市委组织部定期与挂职单位联系沟通,每季度召开一次挂职干部会议,了解挂职干部的工作,听取挂职单位领导和干部群众的意见、评价,及时掌握挂职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建立挂职干部日常档案、学习档案、成绩成效档案等,主要记载挂职干部日常表现情况、学习情况、挂职期间形成的思想汇报、调研材料和取得的工作成绩以及挂职干部阶段性总结评价材料,群众意见、组织评价等情况。在挂职期满后,组织部通过挂职干部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对挂职干部进行考察了解,根据挂职干部的德才表现,作出全面客观的鉴定,并将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作为对干部奖惩、任用的依据。(常莉)

第二篇:干部挂职管理办法

关于干部双向挂职锻炼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拓宽干部教育培养和实践锻炼的渠道,丰富干部阅历,提高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挂职干部的选派

第二条 选派范围。厅机关公务员到基层单位挂职锻炼原则上从处级及以下公务员中选派;基层单位干部到厅机关挂职原则上从厅属单位副处级及以下干部中选派。

第三条 挂职方式。厅机关公务员到基层单位挂职锻炼原则上平职级安排,经党组会研究,确定挂职职务;基层单位干部到厅机关挂职锻炼原则上平职级或低职级安排。

第四条 基本条件。

厅机关公务员到基层挂职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能够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决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思想作风端正,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和专业知识。

(二)处级干部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其他公务员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基层干部到厅机关挂职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共党员,政治素质良好,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大局意识,作风端正,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有责任感和事业心,工作能力强。

(二)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三)副处级干部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科级及一般干部的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四)与厅机关工作人员没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

关系。

第五条 选派程序。

厅机关公务员到基层挂职应按照以下方法和程序进行:

(一)提名。提名采取组织安排和自愿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组织安排是由厅人事处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会同相关处室提名挂职人选;自愿报名是由厅机关符合条件的公务员,按照干部挂职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素质锻炼的需要,申请到基层挂职锻炼。

(二)审核。对提名的挂职人选,经本人所在处室初审,分管厅领导审核同意,符合挂职条件的,根据基层单位职位空缺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由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提出拟挂职锻炼单位职位及拟任职务。

(三)任职。干部挂职按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任免相应职务,任职手续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办理。

基层干部到厅机关挂职应按照以下方法和程序进行:

(一)厅机关各处室根据本处室编制和人员情况提出拟接收挂职锻炼人员计划,人事处审核汇总,报请厅领导研究同意后,通知各处室提名挂职人选。机关各处室出现如下情况方可提出挂职需求:

1、本处室编制空缺;

2、实际在岗人数(含借调人员)少于核定编制的;

3、近两年内工作任务非常繁重的;

原则上挂职干部人数与本处室实际在岗人员之和不得超出本部门的人员编制数。

(二)提名的挂职人员填写《基层单位干部到厅机关挂职锻炼推荐表》,经用人处室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交厅人事处。

(三)人事处审核汇总符合条件的人员情况,报请厅党组研究,确定挂职人选。

第六条 挂职时间。挂职锻炼时间为两年。挂职期满后,回原单位工作。

第七条 干部挂职锻炼尽量要考虑部门、单位之间的平衡,尽量避免短时间内从同一部门、单位选派、选调多名干部。

第三章 挂职干部的管理和教育

第八条 干部挂职期间由用人单位和派出单位共同管理,以用人单位管理为主。

第九条 干部挂职锻炼期间,只转党员组织关系,派出单位保留职务,保持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

第十条 用人单位负责挂职干部上岗前的教育培训,内容涵盖各项规章制度、纪律作风要求、主要工作内容及特点等。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要加强对挂职干部的日常管理,定期向派出单位通报挂职干部的履职情况和思想、学习情况。

第十二条 派出单位要注意关心派出干部的工作、学习及生活,及时帮助他们解决挂职期间遇到的具体困难,同时要协助用人单位加强挂职干部的管理。

第四章 挂职干部的考核、鉴定

第十三条 干部挂职半年以上参加用人单位的工作考核,挂职干部的考核结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交人事部门归入个人档案。

第十四条 干部挂职工作期满后,本人要认真总结,并以书面材料报挂职单位和原派出单位。由派出单位会同用人单位对其挂职期间的表现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情况报厅人事处。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交通运输厅负责解释。

第三篇:挂职干部管理办法

安宁市健全完善制度,强化对挂职干部的考核管理

一是建立挂职干部管理考核制度。

针对以往挂职锻炼工作管理不到位、操作不规范、责任不明确等诸多问题,制定出台了《安宁市镇(街道)挂职干部管理办法》,对经各级组织部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方式选派的挂职干部管理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使挂职干部的管理有章可循,操作规范。对挂职干部,每半年听取一次思想、工作情况汇报,年底认真考核。

二是建立帮带制度。

各接收单位主要领导与挂职干部建立帮带关系,通过“一帮一”的方式,给挂职干部搭建锻炼平台,提供锻炼机会,在实际工作中帮助他们提高组织领导能力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三是建立跟踪考察制度。

对挂职干部,不仅在挂职锻炼期间及时掌握情况,严格考核,而且在挂职锻炼结束后,还要对锻炼提高的情况进行跟踪了解

四是切实搞好服务,营造挂职工作的良好环境。

坚持把安排好挂职锻炼干部的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对待,根据干部本人条件和派出单位的培养建议,有针对性地制定培养计划,明确培养责任,落实培养措施。并全部安排实职岗位,明确具体分工,主动交任务、压担子,让他们有职有权,大胆工作。同时,积极为挂职干部解除后顾之忧,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条件,充分调动起了挂职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第四篇:干部挂职管理办法

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干部双向挂职锻炼管理办法》已经厅党组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部门实际,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六日

关于干部双向挂职锻炼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拓宽干部教育培养和实践锻炼的渠道,丰富干部阅历,提高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挂职干部的选派

第二条 选派范围。厅机关公务员到基层单位挂职锻炼原则上从处级及以下公务员中选派;基层单位干部到厅机关挂职原则上从厅属单位副处级及以下干部中选派。

第三条 挂职方式。厅机关公务员到基层单位挂职锻炼原则上平职级安排,经党组会研究,确定挂职职务;基层单位干部到厅机关挂职锻炼原则上平职级或低职级安排。

第四条 基本条件。

厅机关公务员到基层挂职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能够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决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思想作风端正,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和专业知识。

(二)处级干部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其他公务员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第五篇:挂职干部管理办法

许区群〔2014〕36号

科级后备干部到信访局挂职锻炼的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锻炼优秀年轻干部联系群众、服务基层的意识,不断提高其解决复杂问题、化解各类矛盾和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切实加强信访部门工作力量,推进信访工作开展,促进社会和谐。今年4月份我区从区委常委部门和人大、政府、政协机关选派9名优秀科级后备干部到信访局开展为期1年的挂职锻炼。为加强对挂职干部的管理,经信访局党组研究,现制定管理办法如下。

一、职责分工

信访局根据每位挂职干部在原工作单位的工作职责、学历、专业和特长,按照“人尽其才、学以致用”的原则,科学合理的分配工作,徐化冰分配到办公室工作,刘可、张占营分配到信访接待大厅工作,路红、杨庆鹏分配到信访案件室工作,万喆分配 1 到纪检监察室工作,隋宵分配到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周增增分配到信访事项复查委员会办公室工作,高超分配到信访案件室,负责与市信访案件室的联席,三个月一轮岗。该9名挂职锻炼人员分别任命为信访局各股室中层副职,由区委组织部发文,做到有职、有岗、有责。

二、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及国家有关信访工作政策规定,熟悉和掌握信访工作政策、程序和基本工作方法;

2、严格执行信访工作的有关规定,督导、督办和督查上级交办的重要信访问题;

3、轮流到信访接待大厅参与接待群众来访,协助或牵头处理重要信访案件;

4、指导协调有关单位加强信访工作,参与化解比较突出的矛盾和问题;

5、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和专题调研,向区信访局或有关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业务培训

每周至少召开2次研讨会,由信访局班子成员讲解业务知识,共同剖析案例,相互切磋交流,共同提高,共同进步。同时,坚持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相结合,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挂职干部每周至少写一篇工作心得体会,每月写一篇小结,半年上交一篇调研文章,在学习中提高,实践中锻炼,进一步提升挂职干 2 部运用法律和政策解决各类信访问题的能力。

四、结对帮扶

建立信访挂职干部帮带制度,对这9名干部,专门指派信访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进行传、帮、带,通过“一帮一”的方式,及时了解掌握挂职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发现解决挂职干部在接访办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政治上关心爱护他们,在工作上热情帮助他们,在方法上耐心指导他们,让他们尽快熟悉环境、进入角色。

五、日常管理

1、挂职干部的管理由区委组织部、区信访局共同负责。日常管理以区信访局为主,区委组织部协助管理,派出单位配合。

2、选派对象挂职锻炼期间与原单位工作一律脱钩,全面接受区信访局的管理考评和工作安排。挂职干部要珍惜机遇,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挂职期间不得随意离开挂职岗位。挂职期间必要的办公费、与信访工作有关的差旅费由信访部门承担,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变。

3、区信访局要在生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挂职干部,给他们交任务、压担子,创造有利条件,帮助挂职干部提高综合素质,并定期向组织部和派出单位反馈挂职干部的思想和工作情况。

4、挂职干部要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1天,由区信访局主管领导审批;三天以内,由区信访局主要领导审批;三天及以上,由区信访局报区委组织部审批。对无故脱岗或因工作不当造成严 3 重影响的,按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六、严格考核

挂职期间,每位挂职干部要与信访局机关干部同工作一周一点评、同学习、同考勤。对挂职干部的工作情况实行一月一考核,年底总考评,由所在部门领导在周点评、月考核、年考评签署意见,存档备查。挂职期满,区委组织部将对挂职干部进行跟踪考核,了解和掌握挂职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挂职期满后,挂职干部写出工作总结,由信访局对挂职干部作出评价鉴定,区委组织部综合进行考核,形成考核评定意见,作为干部考核和提拔使用的依据。

区委群众信访工作部

2014年5月15日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84si.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