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评标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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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评标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

赣建招[2007]24号

关于修改《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评标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委),冶金、农垦、铁路建管站(办):

根据《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标办法》(赣建字[2005]6号,以下

简称《评标办法》)的实施情况,为进一步体现投标报价的公平、竞争,经研究,决定对该《评标办法》的部分内容作如下修改:

一、将《评标办法》第十二条修改为:招标代理机构应认真履行职责,依法、依规进行招标代

理工作。违反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在网上公布,情节严重的,不予资格复审:

(一) 招标代理机构在受理投标文件时,应当拒收的(如未办入赣手续等) 投标文件没有拒收或者应当接收的投标文件没有接收的;

(二)不按计价规定编制招标控制价(标底)的;

(三) 招标控制价(标底)编制时错算、多算、漏算等费用总额超过招标控制价(标底)总价±5%以上

(含±5%)的;

(四)违规收取代理及相关费用的。

二、将《评标办法》第十四条修改为:公开招标项目,应当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者参加投标,

并按下列方法之一开标:

(一)公开招标项目,资格预审合格者在7家以上(工程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不少于9家)10

家以内(含),及邀请招标项目,开标时首先开启技术标,技术标评审结束后再开启商务标,宣布投标报价。

(二)当资格预审合格人超过10家,首先开启商务标,宣布投标报价,将等于或大于合理最低投

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其次开启排序前7家(工程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不少于9家)投标人的技术标,送评标委员会评审。如经评审有重大偏差认定为废标的, 按报价排序依次补充进入评审,排序在第15家以后的其余投标人退场。

三、将《评标办法》附件一《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中的“一、开标”修改为:

(一)公开招标项目,参加投标的资格预审合格人在10家(含)以内及邀请招标项目,按下列顺序开标:

1、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有效后,首先开启投标人的技术标,查验技术标文件签章有效后送评标

委员会评审,宣布技术标入围投标人。

2、先抽取下浮让利系数(β值),再开启技术标入围投标人的商务标,查验商务标文件签章有

效后,宣布投标报价,计算投标报价平均值,确定合理最低投标报价(D值),送评标委员会评审。

(二)公开招标项目,参加投标的资格预审合格人在10家以上的,按下列顺序开标: 1、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有效后,首先抽取下浮让利系数(β值),再开启投标人的商务标,查

验商务标文件签章有效后宣布投标报价,计算投标报价平均值,确定合理最低投标报价(D值)。

2、将等于大于合理最低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并将前7家(工程投资额1000

万元以上不少于9家;或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数量,7至15家)确定为参加技术标评审的入围投标人。

3、投标报价排序在第16家(含)以后的其余投标人第一阶段报价排序竞争失败,退场。 4、开启入围投标人的技术标,查验技术标文件签章有效后送评标委员会评审。评标委员会首

先评审技术标,当技术标文件出现重大偏差而少于规定的评审投标人数量时,按报价排序依次补充进入技术标评审。

5、公布技术标评审结果后,将商务标送评标委员会评审。

四、将《评标办法》附件一《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中的“三、商务标的合理性评审” 第(一)

部分修改为:

评标委员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招标文件、评标

办法及有关计价的规定,主材的市场价格,对技术标入围者的商务报价由低到高进行评审。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投标报价的评审规则及合理最低投标报价的确定

1、投标报价(A)等于或小于招标控制价(M值)且大于或等于0.85M值为有效投标报价。 2、投标报价(A)大于招标控制价(M值)或小于招标控制价0.85M值时(A>M或A <0.85M),

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无效投标报价,作废标处理,并不得参与平均值计算。

3、投标报价(A)在小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0.97 M值至大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0.89M值以内

时(0.97M≥A≥0.89M),为合理竞争报价。进入合理竞争报价区范围内的前七名投标报价,参与中标排序竞争,当合理竞争报价区不足三家时,中标候选排序人数量自然减少。

4、投标报价(A)在小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M值)至大于0.97M值(M≥A>0.97M),及小

于招标控制价0.89M值至大于或等于0.85M(0.89M>A≥0.85M)范围以内的有效投标报价,不参与平均值的计算。第二阶段的合理报价中标排序竞争失败,失去中标排序资格。

5、下列情况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失败,要求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1)所有投标报价(A)大于招标控制价0.97M值; (2)所有投标报价(A)小于招标控制价0.89M值;

(3)所有投标报价(A)超出合理竞争的范围,大于招标控制价0.97M值或小于0.89M值。 6、投标报价平均值的计算

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人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后,计算投标报价平均值(P): P=βδαAP

P——合理投标报价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

β——下浮让利系数,下浮让利系数β为0.960、0.955、0.950、0.945、0.940、0.935、0.930、

0.925、0.920等9个系数(在开启投标报价前,由招标人代表当场随机抽取一个下浮让利系数)。

α——取费类别调整系数

当AP值大于或等于0.94M值时, 调整系数:一类工程为1.0;二类工程为1.01;三类工程为

1.015;四类工程为1. 02。

当AP值小于0.94M值时, 调整系数:一类工程为1.01;二类工程为1.015;三类工程为1.02;

四类工程为1.022。

δ——投标报价平均值调整系数

当AP值大于或等于0.96M值时, 调整系数为1.02; 当AP值在0.94(含)-0.96M值之间时, 调整系数为1.03; 当AP值在0.92(含)-0.94M值之间时, 调整系数为1.05; 当AP值在0.90(含)-0.92M值之间时, 调整系数为1.07; 当AP值小于0.90M值时, 调整系数为1.09。

AP——当场随机抽取的合理竞争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将每次抽取的报价重新放入后再进行下一

次抽取)

AP=(A1+ A2……+ An)÷n

A——合理竞争报价(等于或小于0.97M值至大于或等于0.89M值) n——随机抽取的参与平均值计算的合理竞争报价数量

合理竞争报价人数为五家以内时,当场随机抽取三个合理竞争报价计算算术平均值; 合理竞争报价人数为六至八家时,当场随机抽取四个合理竞争报价计算算术平均值; 合理竞争报价人数为九家以上,当场随机抽取五个合理竞争报价计算算术平均值。 7、合理最低投标报价的确定 合理最低投标报价按下列规则确定:

(1) 投标报价小于合理投标报价平均值(P),取第三个接近投标报价平均值的报价为合理最低

投标报价D值,并将其排序第一;

(2)当平均值(P)以下不足三家, 或全部大于等于(P)值,取最低投标报价为合理最低投标报价D值, 并将其排序第一; (3)大于合理最低投标报价D值的其余投标报价由低到高依次排序。 前七名排序出现废标或(P)值空缺时,大于合理最低报价的按顺序依次候补进入排序。 合理最低投标报价的确定及合理竞争报价的排序详见下表: 合理竞争报价排序表: 排序 投标报价范围划分 有投标报价大于招标效控制价0.97M值 报价 大于平均值的其余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大于平均值(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 投标报价等于平均值(P) 投标报价小于平均值(不足三家,最低投标报价排序第一,以此类推) 小于平均值的其余投标报价 有投标报价小于招标效控制价0.89M值 报价 在合理竞争报价区,合理竞争报价区前七名排序出现废标或(P)值空缺时,大于合理最低报价的按顺序依次候补进入排序 投标报价大于招标控制价0.97M值(含第一个接近投标报价平均值的), 第二阶段报价合理性评审竞争失败 报价中标排序 不排序 其余报价(由低到高依次候补第四个接近) 竞争候补人 第四个接近投标报价平均值(前七名排序出现废标时进行候补) 第三个接近投标报价平均值 第二个接近投标报价平均值 第一个接近投标报价平均值 当投标报价全部大于等于(P)值,取最低投标报价为合理最低投标报价D值, 并将其排序第一,以此类推 第一个接近投标报价平均值 第二个接近投标报价平均值 第三个接近投标报价平均值(合理最低投标报价) 第四个接近投标报价平均值及其余报价,合理最低报价竞争失败,失去排序资格 投标报价小于招标控制价0.89M值(含第一个接近投标报价平均值的), 第二阶段报价合理性评审竞争失败 排序候补人 第第七 二第六 区 第五 第四 第第三 一第二 区 第一 不排序 不排序 有效投标报价 合理竞争报价

注: 排序第一、二、三名中投标报价有并列者,以评审主材价格累计总价低者排序在前或在招标文件中事先约定随机产生排序。

……

五、将《评标办法》附件二《综合评估法》中的“四、商务报价:60分”第(一)部分修改为: 投标报价具体计分方法:

公布技术标得分后,开启商务标和宣布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等于或小于招标控制价(M值)且大于或等于0.85(M值)为有效投标报价。所有有效报价不论是否参与平均,均可参与报价排序得分。当投标排序人投标总得分相等时,报价低者排序在前;

2、部分投标报价(A)大于招标控制价(M)值或小于招标控制价0.85M值时,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无效投标报价,作废标处理。并不得参与平均值计算;

3、投标报价(A)在小于等于招标控制价0.97M值至大于等于招标控制价0.89M值范围时,为合理竞争投标报价;

4、下列情况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失败,要求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1)所有投标报价大于招标控制价0.97M值; (2)所有投标报价小于招标控制价0.89M值;

(3)所有投标报价超出合理竞争的范围,大于招标控制价0.97M值或小于0.89M值。 5、投标报价平均值的计算

按下列方法计算投标报价平均值(P): P=βδαAP

P——合理投标报价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

β——下浮让利系数,下浮让利系数β为0.960、0.955、0.950、0.945、0.940、0.935、0.930、

0.925、0.920等9个系数(在开启投标报价前,由招标人代表当场随机抽取一个下浮让利系数)。

α——取费类别调整系数

当AP值大于或等于0.94M值时, 调整系数:一类工程为1.0;二类工程为1.01;三类工程为

1.015;四类工程为1. 02。

当AP值小于0.94M值时, 调整系数:一类工程为1.01;二类工程为1.015;三类工程为1.02;

四类工程为1.022。

δ——投标报价平均值调整系数

当AP值大于或等于0.96M值时, 调整系数为1.02; 当AP值在0.94(含)-0.96M值之间时, 调整系数为1.03; 当AP值在0.92(含)-0.94M值之间时, 调整系数为1.05; 当AP值在0.90(含)-0.92M值之间时, 调整系数为1.07; 当AP值小于0.90M值时, 调整系数为1.09

AP——当场随机抽取的合理竞争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将每次抽取的报价重新放入后再进行下一

次抽取)

AP=(A1+ A2……+ An)÷n

A——各投标人等于或小于(0.97M)值至大于或等于0.89(M值)的合理竞争报价。 n——随机抽取的参与平均值计算的合理竞争报价数量

合理竞争报价人数为五家以内时,当场随机抽取三个合理竞争报价计算算术平均值; 合理竞争报价人数为六至八家时,当场随机抽取四个合理竞争报价计算算术平均值; 合理竞争报价人数为九家以上,当场随机抽取五个合理竞争报价计算算术平均值。 6、合理最低投标报价及得分的确定 合理最低投标报价按下列规则确定:

(1) 投标报价小于合理投标报价平均值(P),取第三个接近投标报价平均值的投标报价为合理

最低投标报价D值,并将其排序第一;

(2)当平均值(P)以下不足三家, 或全部大于等于(P)值,取最低投标报价为合理最低投标报价D值, 并将其排序第一; (3)大于合理最低投标报价D值的其余投标报价由低到高依次排序。 前七名排序出现废标或(P)值空缺时,大于合理最低报价的按顺序依次候补进入排序。 合理最低投标报价的确定和合理竞争报价的排序及报价得分详见下表: 合理竞争报价排序表: 排序 投标报价范围划分 有投标报价大于招标效控制价0.97M值 报价 大于平均值的其余投标报价 在合理竞争报价区,合理竞争报价区前七名排序出现废标或(P)值空缺时,大于合理最低报价的按顺序依次候补进入排序 投标报价大于招标控制价0.97M值(含第一个接近投标报价平均值的),第二阶段报价合理性评审竞争失败 报价排序 得分 不排序 15 其余报价(由低到高依次候补第四个接近) 竞争候补人 第四个接近投标报价平均值(前七名排序出现废标时依次进行候补) 排序候补人 第第七 二第六 区 第五 第四 第第三 一第二 区 第一 不排序 不排序 20 有效投标报价 合理投标报价等于平均当投标报价全部大于等于(P)值,取最低投竞值(P) 标报价为合理最低投标报价D值, 并将其争排序第一, 得60分,以此类推 报投标报价小于平均第一个接近投标报价平均值 价 值(不足三家,最低投第二个接近投标报价平均值 标报价排序第一,得第三个接近投标报价平均值(合理最低投标报60分,以此类推) 价) 小于平均值的其余投标报价 有效报价 投标报价小于招标控制价0.89M值 第四个接近投标报价平均值及其余报价, 合理最低报价竞争失败 投标报价小于招标控制价0.89M值(含第一个接近投标报价平均值的),第二阶段报价合理性评审竞争失败 投标报价大于平均第三个接近投标报价平均值 值(投标报价由低到第二个接近投标报价平均值 高进行排序) 第一个接近投标报价平均值 30 35 40 45 50 55 60 25 15 注: 排序第一、二、三名中投标报价有并列者,以评审主材价格累计总价低者排序在前或在招标文件中事先约定随机产生排序。

二○○七年七月三十日

主题词:招标投标 评标办法 修改 通知

抄送:本厅领导,各设区市招标办、有形建筑市场,南昌市经济、高新、英雄开发区招标办

江西省建设厅办公室 2007年7月30日印发

共印200份

附件: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施工招投标评标办法

赣建字[2005]6号 赣建招[2007]24号修改

第一条 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施工招投标评标行为,维护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国家七部委局《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工程施工招投标的评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工程施工招投标评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投标监管机构的监管。

第四条 工程施工招投标评标办法分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两种:

(一)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指投标人技术标编制符合工程项目技术要求,其投标报价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认可为合理最低,确认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报价,并将其确定为中标人或第一中标候选人(详见附件一)。

(二)综合评估法,是指投标人技术标、商务标和综合素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估量化计分,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或第一中标候选人(详见附件二)。

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招标项目必须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

第五条 标底、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投标报价的编制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或者定额计价。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投资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采用招标控制价招标的工程项目,其招标控制价应当在开标之日(不含开标之日)3天前公布。 第六条 投标报价中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包括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不得低于江西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计算所需费用总额的90%。规费〔包括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工程定额测定费、工程排污费、上级(行业)管理费〕、税金为不可竞争费用。上述费用均按投标人报价的基数和定额规定的计费程序及费率确定。

招标人给定的材料价格及暂定价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应直接列入投标报价,不得作为竞争让利费用。

投标报价中的可竞争费用的有关项目不得出现零或负报价。

工程量清单、标底、招标控制价须由具备自行招标能力的招标人编制或者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或者有资格的造价咨询机构编制。编制应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国家标准(GB50500-2003)、《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试行)》(赣建字[2004]8号)和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价格采用省或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市场信息价,缺项的可采用市场价格。

投标报价编制应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国家标准(GB50500-2003)、《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试行)》(赣建字[2004]8号)和企业定额或者参照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按市场价格或者参考省或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市场信息价,在充分考虑市场风险因素后,自主编制投标报价。如果投标人考虑优惠让利时应当体现在投标报价中并说明。

违反本条第一、二、三款有关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低于成本报价竞标。

第七条 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约定对不少于10种主要材料进行价格评审。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文件约定的主要材料进行价格评审和比较。并同时约定以省或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市

场信息价为基准(当某项材料有多个信息价格时,招标人应明确指定一个价格),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的主要材料价格在省或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市场信息价土建及其他工程主材±8%(含±8%),装饰主材、卫生器具、灯具、设备±15%(含±15%)以内的,属于允许范围。低于上述标准的投标人应出具材料价格承诺书,承诺如果中标对投标报价中主要材料价格与招标文件中约定的省或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市场信息价的允许范围的差价出具承包商供货保函,无承诺书的,评标委员会认定其低于成本报价竞标。高于上述标准的,投标人应出具材料价格情况说明。招标文件中明确约定的评审材料,而省或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市场信息价缺项的,其价格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按市场价约定。

第八条 商务报价投标人不得盲目压价,无序竞争。投标人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经评标委员会依法认定,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技术标的施工组织设计评审按《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进行(详见附件三)。

第九条 招标由招标人负责。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投资项目,开标评标时,其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的纪检监察人员应到场监察。

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从建设部或者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专家,抽取工作应当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有形建筑市场)内进行。不超过成员总数三分之一的招标人代表应当具备建设工程技术、经济方面的高、中级职称,不具备上述条件的招标人应从招标代理机构或者建设部或者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评标分初步和详细评审,评审过程应当记录,评审记录记分表详见附件四。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投资项目开标、评标必须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有形建筑市场进行。

评标委员会应当客观公正评标,遵守职业道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当评标委员会对技术问题评审结果意见不一致时,在遵循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大偏差由评标委员会集体书面认定并签名。

3000万元以上的招标项目评标委员会可分设技术和商务评标小组,分别对技术标、商务标进行初步和详细评审。当分设评标小组时,每个评标小组应为五人以上的单数。

当所有投标人的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时,评标委员会可依法要求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第十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投标监管机构应当派员在开标、评标现场进行全过程监督,发现招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委员会不按招标文件进行评标的,应当依法予以纠正。

第十一条 评标活动经查实未依法进行的,必须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评审;评标活动有明显错误的,招标人或者投标人对评标结论有重大争议,经核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投标监管机构应当要求评标委员会复议,或者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评审。

第十二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认真履行职责,依法、依规进行招标代理工作。违反规定有下列行

为之一的, 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在网上公布,情节严重的,不予资格复审:

(一) 招标代理机构在受理投标文件时,应当拒收的(如未办入赣手续等) 投标文件没有拒收或者应当接收的投标文件没有接收的;

(二) 不按计价规定编制招标控制价(标底)的;

(三) 招标控制价(标底)编制时错算、多算、漏算等费用总额超过招标控制价(标底)总价±5%以上

(含±5%)的;

(四)违规收取代理及相关费用的。

第十三条 需出示证件、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投标人必须当场、当时、当众出示,否则不予认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另计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在网上向社会公布;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评标中应出具的证件、证书推行网络管理、查询和核验方式。

第十四条 公开招标项目,应当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者参加投标,并按下列方法之一开标:

(一)公开招标项目,资格预审合格者在7家以上(工程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不少于9家)

10家以内(含),及邀请招标项目,开标时首先开启技术标,技术标评审结束后再开启商务标,宣布投标报价。

(二)当资格预审合格人超过10家,首先开启商务标,宣布投标报价,将等于或大于合理最

低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其次开启排序前7家(工程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不少于9家)投标人的技术标,送评标委员会评审。如经评审有重大偏差认定为废标的, 按报价排序依次补充进入评审,排序在第15家以后的其余投标人退场。

第十五条 园林绿化、专业和劳务分包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六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应招标项目均采用《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示范格式文本》。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6年2月1日起施行,原《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赣建字[2001]10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

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综合评估法》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附件一: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当招标人在招标中采用后,即成为招标文件的组成内容。 一、开标

(一)公开招标项目,参加投标的资格预审合格人在10家(含)以内及邀请招标项目,按下列顺序开标:

1、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有效后,首先开启投标人的技术标,查验技术标文件签章有效后送评标

委员会评审,宣布技术标入围投标人。

2、先抽取下浮让利系数(β值),再开启技术标入围投标人的商务标,查验商务标文件签章有

效后,宣布投标报价,计算投标报价平均值,确定合理最低投标报价(D值),送评标委员会评审。

(二)公开招标项目,参加投标的资格预审合格人在10家以上的,按下列顺序开标: 1、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有效后,首先抽取下浮让利系数(β值),再开启投标人的商务标,查

验商务标文件签章有效后宣布投标报价,计算投标报价平均值,确定合理最低投标报价(D值)。

2、将等于大于合理最低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并将前7家(工程投资额1000

万元以上不少于9家;或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数量,7至15家)确定为参加技术标评审的入围投标人。

3、投标报价排序在第16家(含)以后的其余投标人第一阶段报价排序竞争失败,退场。 4、开启入围投标人的技术标,查验技术标文件签章有效后送评标委员会评审。评标委员会首

先评审技术标,当技术标文件出现重大偏差而少于规定的评审投标人数量时,按报价排序依次补充进入技术标评审。

5、公布技术标评审结果后,将商务标送评标委员会评审。 二、技术标的符合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本评标办法的规定,客观公正、公平地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逐个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规定列出每份被评审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和重大偏差内容,依法淘汰存在重大偏差内容的投标文件。

(一)技术标的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内容进行评审,其内容应包括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条件的响应性评审和施工组织设计评审两部分。 1. 重大偏差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如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含有建设部令第89号所规定的无效投标文件和国家七部委局令第12号、第30号所规定的重大偏差内容时,应作废标处理。投标文件的重大偏差系指下列内容:

(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

(2)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没有加盖单位公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 (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 (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5)投标文件承诺的质量等级低于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 (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8)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9)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10)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11)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明确约定的重大偏差); (1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偏差。

重大偏差按本评标办法第九条的规定进行认定,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重大偏差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2. 细微偏差评审

非重大偏差的偏差,认定为细微偏差。细微偏差系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在评标结束前,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书面补正,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予以书面补正的,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可以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或者否决其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将细微偏差逐项列出,记录在案。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3. 投标人应响应的内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和方式提供投标担保;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和签章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 (3)投标人的投标工期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4)投标人承诺的质量等级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5)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有不响应性内容时,属于废标的,按废标处理。 (二)技术标的施工组织设计详细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按《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所规定的评审标准和内容,对技术标的施工组织设计(含存在细微偏差的)进行评审。

(三)技术标符合性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和本评标办法的约定,首先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有记名符合性详细评审,详细评审无重大偏差和无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施工技术规范的技术标文件均可入围,入围者不排序,入围者投标报价进入报价详细评审,技术标有重大偏差的,投标报价不再参加报价详细评审。

入围者不足三家时,评标委员会应认定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四)投标文件的书面说明和补正

评标委员会对评审有疑义或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说明和补正,但书面说明和补正应按《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第二十六条规定进行。对拒不作出书面说明或补正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在综合评议时可以否决其投标。

三、商务标的合理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招标文件、评标

办法及有关计价的规定,主材的市场价格,对技术标入围者的商务报价由低到高进行评审。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投标报价的评审规则及合理最低投标报价的确定

1、投标报价(A)等于或小于招标控制价(M值)且大于或等于0.85M值为有效投标报价。 2、投标报价(A)大于招标控制价(M值)或小于招标控制价0.85M值时(A>M或A<0.85M),

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无效投标报价,作废标处理,并不得参与平均值计算。

3、投标报价(A)在小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0.97 M值至大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0.89M值以内

时(0.97M≥A≥0.89M),为合理竞争报价。进入合理竞争报价区范围内的前七名投标报价,参与中标排序竞争,当合理竞争报价区不足三家时,中标候选排序人数量自然减少。

4、投标报价(A)在小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M值)至大于0.97M值(M≥A>0.97M),及小

于招标控制价0.89M值至大于或等于0.85M(0.89M>A≥0.85M)范围以内的有效投标报价,不参与平均值的计算。第二阶段的合理报价中标排序竞争失败,失去中标排序资格。

5、下列情况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失败,要求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1)所有投标报价(A)大于招标控制价0.97M值; (2)所有投标报价(A)小于招标控制价0.89M值;

(3)所有投标报价(A)超出合理竞争的范围,大于招标控制价0.97M值或小于0.89M值。 6、投标报价平均值的计算

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人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后,计算投标报价平均值(P): P=βδαAP

P——合理投标报价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

β——下浮让利系数,下浮让利系数β为0.960、0.955、0.950、0.945、0.940、0.935、0.930、

0.925、0.920等9个系数(在开启投标报价前,由招标人代表当场随机抽取一个下浮让利系数)。

α——取费类别调整系数

当AP值大于或等于0.94M值时, 调整系数:一类工程为1.0;二类工程为1.01;三类工程为

1.015;四类工程为1. 02。

当AP值小于0.94M值时, 调整系数:一类工程为1.01;二类工程为1.015;三类工程为1.02;

四类工程为1.022。

δ——投标报价平均值调整系数

当AP值大于或等于0.96M值时, 调整系数为1.02; 当AP值在0.94(含)-0.96M值之间时, 调整系数为1.03; 当AP值在0.92(含)-0.94M值之间时, 调整系数为1.05; 当AP值在0.90(含)-0.92M值之间时, 调整系数为1.07; 当AP值小于0.90M值时, 调整系数为1.09。

AP——当场随机抽取的合理竞争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将每次抽取的报价重新放入后再进行下一

次抽取)

AP=(A1+ A2……+ An)÷n

A——合理竞争报价(等于或小于0.97M值至大于或等于0.89M值) n——随机抽取的参与平均值计算的合理竞争报价数量

合理竞争报价人数为五家以内时,当场随机抽取三个合理竞争报价计算算术平均值;

合理竞争报价人数为六至八家时,当场随机抽取四个合理竞争报价计算算术平均值; 合理竞争报价人数为九家以上,当场随机抽取五个合理竞争报价计算算术平均值。 7、合理最低投标报价的确定 合理最低投标报价按下列规则确定: (1) 投标报价小于合理投标报价平均值(P),取第三个接近投标报价平均值的报价为合理最低投标报价D值,并将其排序第一; (2)当平均值(P)以下不足三家, 或全部大于等于(P)值,取最低投标报价为合理最低投标报价D值, 并将其排序第一; (3)大于合理最低投标报价D值的其余投标报价由低到高依次排序。 前七名排序出现废标或(P)值空缺时,大于合理最低报价的按顺序依次候补进入排序。 合理最低投标报价的确定及合理竞争报价的排序详见下表: 合理竞争报价排序表: 排序 投标报价范围划分 有投标报价大于招标效控制价0.97M值 报价 有效投标报价 大于平均值的其余投标报价 合理竞争报价 投标报价大于平均值(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 投标报价等于平均值(P) 投标报价小于平均在合理竞争报价区,合理竞争报价区前七名排序出现废标或(P)值空缺时,大于合理最低报价的按顺序依次候补进入排序 投标报价大于招标控制价0.97M值(含第一个接近投标报价平均值的), 第二阶段报价合理性评审竞争失败 报价中标排序 不排序 其余报价(由低到高依次候补第四个接近) 竞争候补人 第四个接近投标报价平均值(前七名排序出现废标时进行候补) 第三个接近投标报价平均值 第二个接近投标报价平均值 第一个接近投标报价平均值 当投标报价全部大于等于(P)值,取最低投标报价为合理最低投标报价D值, 并将其排序第一,以此类推 第一个接近投标报价平均值 排序候补人 第第七 二第六 区 第五 第四 第第三 值(不足三家,最低投标报价排序第一,以此类推) 小于平均值的其余投标报价 有投标报价小于招标效控制价0.89M值 报价 第二个接近投标报价平均值 第三个接近投标报价平均值(合理最低投标报价) 第四个接近投标报价平均值及其余报价,合理最低报价竞争失败,失去排序资格 投标报价小于招标控制价0.89M值(含第一个接近投标报价平均值的), 第二阶段报价合理性评审竞争失败 一第二 区 第一 不排序 不排序 注: 排序第一、二、三名中投标报价有并列者,以评审主材价格累计总价低者排序在前或在招标文件中事先约定随机产生排序。 (二)商务报价的评审 招标人设置标底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参考标底。 评标委员会对等于或小于M值且大于或等于D值的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并对前三名的投标报价进行评审,符合报价规定的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人或第一中标排序人;如有认定为废标的,依次补充进入前三名进行评审。具体评审内容如下: 1、审核投标报价中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可竞争费(规费、税金), 可竞争费和招标文件中明确约定的材料价格及暂定价等费用是否按本评标办法第六条的规定计取,不按规定计取视为低于成本报价竞争。 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标底,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其澄清、补正不能合理说明理由或者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的可竞争费用为零或负报价,评标委员会认定其低于成本报价竞争。 3、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约定的评审材料, 对价格进行评审与比较,价格评审与比较按本评标办法第七条的规定进行。 当投标人投标报价中约定的评审材料价格超出允许范围特别低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询标,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当时、当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询标后,不能合理说明理由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拒绝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 4、按工程量清单进行商务报价的,当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违反《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中强制性条文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报价无效。

5、评标委员会应记录询标的情况,并详细说明投标报价被认定为废标或者低于成本报价的理由,理由应有充分的说服力和依据。

(三)推荐中标人或中标排序人

评审工作完成,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推荐中标人或中标排序人,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招标人同时报送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

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有不同意见的评委可以书面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连同评标报告一并提交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名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并记录在案。

(四)评标工作结束,招标人根据评标报告或推荐的中标排序人转入定标阶段。 四、招标人宣布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 五、招标人宣布评标结束。 附件二:

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当招标人采用后,即成为招标文件的组成内容。

开标时首先开启投标人的技术标,查验签章有效后送评标委员会评审。开标现场对企业综合素

质预计分,预计分送交评标委员会审查后宣布生效。

综合评估法评分分值设定为100分,其中投标报价 60分,企业综合素质15分,技术标25分,

得分高者即为中标人或第一中标排序人(当总得分相同时报价低者排序在前)。

一、企业综合素质:15分

(一)建筑业企业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资质等级:7分

凭经建设部、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各副本前14位证书编号相同,

而“一”之后不论编号是否相同,应视为一致同等计分)按下列标准计分,一级(含特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计7分,二级企业计6分,三级企业计5分。

(二)投标项目经理资质:5分

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计5分,二级计4.5分,三级计4分。凭项目经理到场并出示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计分(项目经理不到开标现场或两证不全者不计分)。

(三)招标人对投标人和投标项目经理建筑市场行为考察综合评分:3分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质量、安全、信誉进行综合考察评分, 优秀计3分,良好计2分,一般计1分。 考察综合评分在宣布技术标得分后公布。 二、技术标:25分

技术标评审分响应性和施工组织设计两部分组成,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评审计

分,取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的算术平均值为技术标得分。

(一) 初步评审

1、重大偏差

重大偏差是指投标文件中含有建设部令第89号所规定的无效投标文件和国家七部委局令第12

号、第30号所规定的重大偏差及招标文件约定的重大偏差内容。

投标文件的重大偏差系指下列内容:

(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

(2)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没有加盖单位公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 (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 (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5)投标文件承诺的质量等级低于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 (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8)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9)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10)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11)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明确约定的重大偏差); (1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重大偏差。 2、重大偏差认定

评标委员会逐个审查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列出每项重大偏差内容。并按本评标办法第九条的

规定进行认定,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重大偏差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二)详细评审 1、细微偏差

非重大偏差的偏差,认定为细微偏差。细微偏差系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在评标结束前,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书面补正,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予以书面补正的,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可以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或者否决其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将细微偏差逐项列出,记录在案。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响应性内容评分:10分

(1)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和方式提供了投标担保的计2分;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和签章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计2分; (3)投标人的投标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计2分; (4)投标人承诺的质量等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计2分 (5)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条件的计2分。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有不响应性内容时,属于废标条款的按废标处理,属非废标条款或提供了

不完整内容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

3、施工组织设计评分:15分

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按《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进

行评审计分,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写,对无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或者无严重违反施工技术规范的,最低得分不能低于12分,否则,该评委的计分作废;对有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或者有严重违反施工技术规范的,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的评审不受最低得分限制,可直至扣为零分,但评标委员会应书面陈述其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或者严重违反施工技术规范的内容并签名。

三、招标人宣布投标企业技术标和综合素质得分。 四、商务报价:60分 (一)投标报价具体计分方法:

公布技术标得分后,开启商务标和宣布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A)等于或小于招标控制价(M值)且大于或等于0.85(M值)为有效投标报价。所有有效报价不论是否参与平均,均可参与报价排序得分。当投标排序人投标总得分相等时,报价低者排序在前;

2、投标报价(A)大于招标控制价(M)值或小于招标控制价0.85M值时,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无效投标报价,作废标处理。并不得参与平均值计算;

3、投标报价(A)在小于等于招标控制价0.97M值至大于等于招标控制价0.89M值范围时,为合理竞争投标报价;

4、下列情况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失败,要求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1)所有投标报价大于招标控制价0.97M值; (2)所有投标报价小于招标控制价0.89M值;

(3)所有投标报价超出合理竞争的范围,大于招标控制价0.97M值或小于0.89M值。 5、投标报价平均值的计算

按下列方法计算投标报价平均值(P): P=βδαAP

P——合理投标报价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

β——下浮让利系数,下浮让利系数β为0.960、0.955、0.950、0.945、0.940、0.935、0.930、

0.925、0.920等9个系数(在开启投标报价前,由招标人代表当场随机抽取一个下浮让利系数)。

α——取费类别调整系数

当AP值大于或等于0.94M值时, 调整系数:一类工程为1.0;二类工程为1.01;三类工程为

1.015;四类工程为1. 02。

当AP值小于0.94M值时, 调整系数:一类工程为1.01;二类工程为1.015;三类工程为1.02;

四类工程为1.022。

δ——投标报价平均值调整系数

当AP值大于或等于0.96M值时, 调整系数为1.02; 当AP值在0.94(含)-0.96M值之间时, 调整系数为1.03; 当AP值在0.92(含)-0.94M值之间时, 调整系数为1.05; 当AP值在0.90(含)-0.92M值之间时, 调整系数为1.07; 当AP值小于0.90M值时, 调整系数为1.09。

AP——当场随机抽取的合理竞争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将每次抽取的报价重新放入后再进行下一

次抽取)

AP=(A1+ A2……+ An)÷n

A——各投标人等于或小于(0.97M)值至大于或等于0.89(M值)的合理竞争报价 n——随机抽取的参与平均值计算的合理竞争报价数量

合理竞争报价人数为五家以内时,当场随机抽取三个合理竞争报价计算算术平均值; 合理竞争报价人数为六至八家时,当场随机抽取四个合理竞争报价计算算术平均值; 合理竞争报价人数为九家以上,当场随机抽取五个合理竞争报价计算算术平均值。 6、合理最低投标报价及得分的确定 合理最低投标报价按下列规则确定:

(1) 投标报价小于合理投标报价平均值(P),取第三个接近投标报价平均值的报价为合理最低投标报价D值,并将其排序第一; (2)当平均值(P)以下不足三家, 或全部大于等于(P)值,取最低投标报价为合理最低投标报价D值, 并将其排序第一; (3)大于合理最低投标报价D值的其余投标报价由低到高依次排序。 前七名排序出现废标或(P)值空缺时,大于合理最低报价的按顺序依次候补进入排序。 合理最低投标报价的确定和合理竞争报价的排序及报价得分详见下表: 合理竞争报价排序表: 排序 投标报价范围划分 有投标报价大于招标效控制价0.97M值 报价 大于平均值的其余投标报价 在合理竞争报价区,合理竞争报价区前七名排序出现废标或(P)值空缺时,大于合理最低报价的按顺序依次候补进入排序 投标报价大于招标控制价0.97M值(含第一个接近投标报价平均值的),第二阶段报价合理性评审竞争失败 报价排序 得分 不排序 15 其余报价(由低到高依次候补第四个接近) 竞争候补人 第四个接近投标报价平均值(前七名排序出现废标时依次进行候补) 排序候补人 第第七 二第六 区 第五 第四 第第三 一第二 区 第一 不排序 不排序 20 有效投标报价 合理竞争报价 投标报价大于平均第三个接近投标报价平均值 值(投标报价由低到第二个接近投标报价平均值 高进行排序) 第一个接近投标报价平均值 投标报价等于平均值(P) 当投标报价全部大于等于(P)值,取最低投标报价为合理最低投标报价D值, 并将其排序第一, 得60分,以此类推 30 35 40 45 50 55 60 25 15 投标报价小于平均第一个接近投标报价平均值 值(不足三家,最低投第二个接近投标报价平均值 标报价排序第一,得第三个接近投标报价平均值(合理最低投标报60分,以此类推) 价) 小于平均值的其余投标报价 第四个接近投标报价平均值及其余报价, 合理最低报价竞争失败 投标报价小于招标控制价0.89M值(含第一个接近投标报价平均值的),第二阶段报价合理性评审竞争失败 有投标报价小于招标效控制价0.89M值 报价 注: 排序第一、二、三名中投标报价有并列者,以评审主材价格累计总价低者排序在前或在招标文件中事先约定随机产生排序。

(二)商务报价合理性评审

投标报价公布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各投标报价进行合理性评审,符合下列情形的,评定其为

合理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中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等不可竞争费用,可竞争费和企业

优惠让利,招标文件明确约定的材料价格、暂定价,符合评标办法第六条的规定;

2、投标报价中招标文件明确约定评审材料的价格符合评标办法第七条的规定;

3、招标控制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时,各投标人遵守了工程量清单的有关规定;符

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国家标准(GB50500-2003)中强制性条文。

4、招标控制价采用定额计价投标报价时,投标报价执行了定额计价的有关规定。

投标报价不符合上述4项内容规定的或者投标报价中约定的评审材料价格超出允许范围特别低

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询标,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当时、当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询标后,不能合理说明理由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拒绝澄清、说明和补正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

评标委员会应记录询标的情况,并详细说明投标报价被认定为废标或者低于成本报价的理由,

理由应有充分的说服力和依据。

投标报价不得全部大于招标人提供的0.97(M值),当报价全部大于时,评标委员会应认定招

标失败,要求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五、经济专家评审投标报价,公布标底,计算报价得分和总得分。 六、.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 七、招标人宣布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 八、招标人宣布评标结束。

附件三:

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技术标的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配套使用,为上述评标

办法的组成内容。

一、施工组织设计评审方法的确定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约定的评标办法,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评审施工组织设计:

(一)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技术标的施工组织设计采用符合性初步和详细评审,施工组织设计

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符合工程项目技术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的为合格,合格者均可入围参加商务标评审;

(二)综合评估法技术标的施工组织设计采用量化计分的方式进行初步和详细评审,各评委根据

施工组织设计的优劣评分,9个部分计分之和去掉一个最高得分和一个最低得分的平均值乘15%,即为该投标人的实际得分。

二、施工组织设计初步评审

(一)检查技术标文件内容是否齐全;

(二)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三)技术标初步评审,有无重大偏差;

(四)依据本评标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对重大偏差进行认定。 三、施工组织设计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计分标准,对技术标进行详细评审,施工组织设计设定为100分,

评审内容细化分解为以下9个部分量化评审,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编写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或者无严重技术性错误的最低得分不能低于80分,否则,该评委的计分作废,对有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或者有严重技术性错误的,扣分不受限制。具体评审标准如下:

(一)施工管理目标(5分)

1、质量控制管理目标及保证措施(1.5分);

2、工期控制管理目标及保证措施(1分); 3、安全生产控制管理目标及保证措施(1.5分); 4、文明施工现场控制管理目标及保证措施(1分)。

(二) 施工组织部署(10分)

1、有完善的施工、技术管理措施(2分);

2、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管理人员配置合理,明确了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材料员、预算员、质检员、安全员等有关人员的职责与权限,安全员数量与工程规模相适应(3分);

3、有详细的、工种配置合理齐全的用工和人员使用计划,特种作业人员具备岗位资格(1.5分); 4、有项目经理业绩介绍和信誉的自我评价(1分); 5、施工平面布置考虑周到、布局合理、切实可行(1.5分); 6、施工准备与施工资源计划配置合理(1分)。 (三)施工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9分) 1、施工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3分);

2、有具体的施工进度网络图,标注各专业工程进度的横道图线准确、清楚、合理,符合实际施工进度要求,各专业工程施工配合明确、科学(3分);

3、施工总进度计划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要求(3分)。

(四)施工技术措施(23分)(专业工程单项招标时专业施工技术措施分值调整到23分) 1、施工测量:工程测量定位,建筑物轴线、标高、水平度和垂直度控制,沉降观测与控制(2分);

2、地下工程:土方工程,桩基、基础、地下室工程,降排水工程,施工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及质量控制(3分);

3、钢筋工程:原材料进场检验,钢筋制作、连接、绑扎,施工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及质量控制(3分);

4、混凝土工程:混凝土配合比、搅拌、浇筑、养护,试块留置、施工缝留设与处理等,施工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及质量控制(3分);

5、其它工程:砖砌体,防水工程,脚手架工程,水、电、暖、消防、设备安装等工程,施工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及质量控制(3分);

6、装饰工程:地面和墙面的块料镶贴及干挂,铝合金门窗安装,玻璃幕墙,木装饰及制作,天棚及吊顶装饰,涂料粉刷,高档器具、灯具安装,施工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及质量控制(3分);

7、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1.5分); 8、是否有满足工程特殊技术需要的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措施(1.5分);

9、是否建立健全了图纸审查、技术交底,材料检验,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技术档案等一整套技术管理制度(3分)。

(五)施工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20分)

1、施工项目质量保证目标(或创优良工程奖目标)明确(2分);

2、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检查监督机构健全,并有有效的控制措施和手段(2分); 3、材料进场质量保证和二次检验制度落实(2分); 4、冬雨季施工措施明确(2分);

5、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控制目标明确(2分); 6、有工序质量控制措施和自检、自控措施(2分);

7、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施工规范、标准有明确要求(2分); 8、有施工机械控制措施(2分); 9、有成品保护措施(2分);

10、有工程质量回访和保修制度(2分)。 (六)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防护措施(15分)

1、建立了施工安全保障体系,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明确(2分);

2、施工安全保证目标或创文明工地目标明确,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确定危险源并制定具体的防护措施;“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有详细的大样图(3分);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和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3分);

4、下列专项施工方案应附具体计算书和安全验算结果(5分):

(1)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开挖深度超过5m、深度未超过5m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工程;

(2)岩质边坡超过30m,土质边坡超过15m的边坡;

(3)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 KN/m

的模板支撑系统;

(4)地下暗挖工程;

(5)高度超过50m的脚手架、卸料台、悬挑式脚手架工程及转运平台;

5、临时设施、现场道路、材料堆放、住宿、食堂等应符合有关文明施工、健康卫生的规定(2分)。

(七)施工机械配置(7分)

1、施工机械配置合理、先进且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进度需要(3分); 2、落实了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制度(2分);

3、工程中所有使用的机械、设备计划落实,来源明确,并有明细表(2分)。 (八)施工合理化建议和降低成本措施(6分)

1、施工合理化建议有针对性且满足施工工程需要(2分); 2、降低成本措施切实可行(2分);

3、施工合理化建议有采纳价值且有社会和经济效益(2分)。 (九)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5分)

1、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工程可能出现质量通病部位和处理对策(1.5分); 2、成立了消除质量通病的机构,并配备了人员(1.5分);

3、制定了消除空、裂、渗、漏、堵、粗、污等质量通病的措施和施工工艺(2分)。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84m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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