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管理机构设置和专家库情况

更新时间:2023-09-21 12:59:01 阅读量: 工程科技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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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管理机构设置和技术专家库情况

为规范**矿技术管理工作机制,确保矿井生产技术、一通三防、地质测量、水害防治、防突、职业危害防治、顶板管理、工程设计和科研等工作顺利开展,实现以科技促生产,以科技保安全的目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公司技术管理机构设置的原则

1、公司技术管理机构设置的主要原则是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为核心,满足井下各生产作业的需要,确保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实施,完成公司全年奋斗目标。

2、各级管理部门的设置应结合公司近期主要任务和远期发展战略的实际需要,循序渐进、逐步完善。

3、人员编制力求“精干高效”,坚持“因事设岗、因岗定编、因编定员”的原则,实现部门之间既分工明确,又团结合作。

4、人员配置按国家相关政策,结合公司具体情况,采取招聘、商调、临时借用等多种形式,实行择优录用、竞争上岗。

二、公司技术组织机构 (一)机构设置

公司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统一技术管理组织系统,下设生产技术科、防突科、地测科、科技科、机运科职能科室和区队技术人员。

(二)人员编制

根据公司近期主要工作目标,公司技术管理机构人员编制如下: 生产技术科:7人,其中:科长2人,副科长1人,技术员3人,技术工人1人。

防突科:3人,其中:科长1人,副科长0人,技术员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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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测科:13人,其中:科长1人,副科长4人,技术员3人,制图员1人,测量、地质员3人。

科技科:2人,其中:科长1人、专职管理员1人。

机运科:21人,其中:科长3人,副科长4人,技术员4人,设备组4人,电管组3人,防爆组3人。

我矿现有生产区队8个,配置有专职技术管理人员12名,基本能够满足工程技术管理需要,为切实提升技术保障力量,建议:各生产单位在现有的1名技术员编制基础上,分别再增加1名机电技术员,以确保实现“供电零中断、运输零失控、设备零隐患”。新采区、掘二区、掘一区、运输区建议增加技术人员1名。

(三)主要工作职责 1、生产技术科

⑴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生产技术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令和规定,制定本矿具体实施办法,检查分析执行情况,解决有关问题。

⑵负责采煤、掘进、矿压等专业技术工作,积极组织开展采煤、掘进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⑶编制生产、基建、技改、安技措等建议计划、编制年度维简费、大修费、基建等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和年度生产计划。

⑷负责组织编制采区设计、采掘工程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及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核。根据现场条件的变化及时优化设计、完善安全技术措施,确定合理的施工工艺,确保安全生产。

⑸负责采掘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工作。 ⑹组织编制矿井发展规划、生产衔接计划及月度生产作业计划,并督导实施、检查和提出考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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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负责制定采掘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和实施考核细则,具体验收并提出考核意见。

⑻负责科技工作的立项、收集整理、汇总考核。

⑼参与编制矿井灾害预防预处理计划和应急救援预案及专项预案,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⑽负责顶板管理的日常管理工作,认真审核《作业规程》和补充安全技术措施,加强区队矿压监测的监督管理工作,对顶板管理作为重要的科研课题,采煤工作面和巷道布置要有利于顶板管理。

⑾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防突科工作职责 一通三防:

⑴在矿总工程师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全矿的通风、防瓦斯、防尘、防灭火技术管理以及矿山救护工作,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⑵贯彻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对“一通三防”的有关政策、规定,制定矿管理制度、措施、监督落实执行情况。

⑶编制矿年度、季度通风计划、“一通三防”工程计划和规划,按计划组织实施。

⑷参与审查矿井采区设计、重点工程设计及作业规程、措施,组织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

⑸建立健全“一通三防”管理的各种图表、记录、台账、牌板,负责全矿“一通三防”报表的审查、汇总、上报工作,掌握全矿“一通三防”动态。

⑹负责组织矿井反风演习、主扇性能测定、阻力测定、矿井通风能力核定、瓦斯等级、煤与瓦斯突出性、煤层自燃倾向性、煤尘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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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鉴定等工作。负责通风网络优化设计并组织实施通风系统改造。

⑺负责全矿“一通三防”主要仪器、仪表、设备的选型、校验、维修和性能检测,确保其安全技术性能符合有关要求。

⑻负责组织开展矿井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组织矿井通风质量检查评比。

⑼深入现场重点检查通风系统、风量分配、瓦斯、一氧化碳、局扇通风、粉尘等方面的重大隐患,并及时制定措施,整改落实。

⑽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⑾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防突:

⑴负责公司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业务工作,全面掌握公司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动态;对通风队、抽探队及生产区队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⑵认真贯彻执行《防突规定》、《安全规程》和公司对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瓦斯抽采方面的有关方针政策,并结合公司实际,制订公司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瓦斯抽采的有关实施办法,以保证公司安全生产。

⑶掌握各生产地区和抽采地区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并向总工程师汇报、督促相关单位落实解决。

⑷组织编制公司有关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瓦斯抽采方面的规划、计划;参加审查有关工程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把好防突关, 服务好安全生产。

⑸负责突出采区突出危险性区域划分、回采工作面投产前阶段划分及分级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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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负责石门揭煤、突出危险工作面设备使用和工作面发生瓦斯异常情况针对性措施的组织编制,并负责监督落实。

⑺安排好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方面的技术参数搜集和总结分析工作, 审阅有关报表、资料。

⑻对掘进工作面防突反向风门、防突逆止阀、压风自救系统和避难硐室等安全防护装置安装到位、保持完好、正常使用负监督检查。

⑼组织防突、抽放计划的实施和基础技术资料收集、管理。 职业病防治:

⑴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并落实煤矿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各项规章制度。

⑵负责煤矿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及完善职业危害设施,配置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及个体防护用品。做好职业危害防治的经费预算、提取、分配和使用。

⑶按上级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程序按时完成煤矿职业危害申报项目工作。

⑷负责煤矿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申领工作。

⑸组织煤矿及企业及施工单位从业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工作。 ⑹负责对有资质的职业危害检测、检验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实施委托,并督促委托机构编制职业危害防治防护设施计划专篇、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组织实施职业病防护设施的验收并将结果书面通知施工单位。

⑺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职业卫生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 ⑻对煤矿企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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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843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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