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陕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细化方案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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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陕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细化方案 类 别 工作任务 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 工作要求 督促落实单位 全面公开省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推动市、县和乡、镇(街办)省编办、省电子政务办 全面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展示,动态更新。 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 公开清理规范后保留为省级部门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各市(区)、各部门 省级各有关部门 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传至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陕西网”,向社会公布。 加快建设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企业注册登记、备案,动产抵押登记,股权出质登记等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进行公示。 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整合网上办事资源,提升政府门户网站服务能力,建设省、市、县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推动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 实施信息惠民工程,按照国家制定的《政府部门间数据信息共享实施方案》要求,扩能升级现有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打破“信息孤岛”和数据壁垒,逐推进政务服务公开 步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互联互通、业务协同。 推进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制定全省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法,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规范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运行。 按照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制定的具体办法,推进学校、医院和水电气暖、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编制服务事项目录,公开服务指南。 各市(区)、各部门 省工商局 省发展改革委、省委网信办、省政府政务公开办 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政务公开办 省级各有关部门

类 别 工作任务 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 工作要求 及时公布支持“双创”、培育发展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深挖内需潜力、优化产业结构、扩大对外开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涉及重大项目建设的部门,要公开重大项目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以及审批、核准、备案、招投标、资金管理、验收等项目基本信息和实施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特别是对铁路、公路、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重大项目,还要做好项目实施、监测、检查、执法等信息的公开。 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信息公开,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项目实施情况等内容。 督促落实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级各有关部门 推动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级各有关部门 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 二、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 建立统一的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省市交易平台互联互通,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征用、房屋征收补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国企大宗物资采购、罚没物资拍卖、特许经营权、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等涉及公共资源配置的交易,要纳入平台统一进行,及时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内容。 加大对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公开力度,提高政策知晓度和传播率。 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公开对清单之外乱收费行为的查处结果。 稳步推进国有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薪酬管理情况公开,试点公开国有资产监督检查情况等信息。 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级各有关部门 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 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国税局 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 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 省国资委、省财政厅

类 别 工作任务 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 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工作要求 建立扶贫公告公示制度,公开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计划,指导督促检查市县公开精准扶贫专项行动和专项工程的信息及落实情况。 重点公开城乡低保对象人数、特困人员人数、低保标准、资金支出等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信息;救助对象的人次数、资金支出等医疗救助方面信息;救助对象的户次数、资金支出等临时救助方面信息。定期发布全省灾情、救灾工作进展、救灾资金物资调拨使用等减灾救灾信息。 及时发布就业供求信息,加强面向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就业专项活动的公开工作。公开相关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等信息,并做好集中展示。 做好棚户区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公开,深入推进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定期公开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及时公开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和水环境监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环境违法案件及查处等环境保护信息。设区市政府每季度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 做好教育督导报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反馈意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进展和实施成效等公开工作。指导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划片原则、依据、结果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规定、流程、证件要求、办理方式以及咨询投诉电话全面公开。 公开科技政策、科技计划申报、立项项目、科技奖励等信息。 推动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全面公开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等信息。及时发布法定传染病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公开食品安全标准信息。 公开食品药品监管信息、抽检抽验信息,及时发布处罚信息、消费警示信息和产生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信息。 公开户口迁移政策、程序、具体要求、居住证申领条件、程序、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等信息。 督促落实单位 省扶贫办 省民政厅 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 推进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 三、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 推进教育信息公开 省教育厅 推进科技信息公开 推进卫生信息公开 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推进户籍政策信息公开 省科技厅 省卫生计生委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省公安厅

类 别 工作任务 工作要求 督促落实单位 推进决策公开 对社会关注度高、与社会发展、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事项、决策依据应进行预公开,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各市(区)、各部门 市县两级政府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会议制度,扩大公众参与。 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进展和完成情况等。各市(区)、各部门 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 深化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的公开,以公开推动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促进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实。 省审计厅 四、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 推进预决算公开 公开各级政府预决算,重点推进省、市、县三级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预决算公开。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县、乡级部门和单位省财政厅 要重点公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五、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各政策制定部门制定出台重大政策措施时,应同步制定解读方案,并在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体进行解读。各地区各部门主主动做好政策解读 省政府新闻办 要负责人应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进行宣讲。 做好政务舆情监测工作,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做好网络问政、媒体问政、广场问政工作,持续开展“邀请公民代表走进政府”和“大学生假期到政府见习”活动。 回应社会关切 省政府新闻办 创新公众参与形式 各市(区)、各部门

类 别 工作任务 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确定一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制定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报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督促落实单位 各市(区)、各部门 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 制定出台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规范性文件,省政府法制办 要依规公开征求意见,确保依法应公开尽公开。 依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把政务公开列入各级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和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体系,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 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制定业务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 六、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 省政府政务公开办 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深入开展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加强网站日常监测。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省政府政务公开办、县级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已建成的网站要迁移到上级政府省电子政务办 网站技术平台。 各级政府网站要与“信用中国”网站进行连接,推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 各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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