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新区鸿山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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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新区鸿山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文 本 (送审稿)

无锡市新区鸿山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总 则................................................................................ 1 土地利用现状 .................................................................... 3 规划主要调控指标 ............................................................. 4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 6 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 ......................................................... 8 建设用地布局 .................................................................. 10 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12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 ........................................................... 13 土地利用分区 .................................................................. 15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 22

成果表1 鸿山街道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 24 成果表2 耕地保护控制指标表 .............................................................................. 25 成果表3 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表 ....................................................................... 26 成果表4 基本农田调整分析表 .............................................................................. 27 成果表5 2006-2020年鸿山街道用地平衡表 ........................................................... 28 成果表6 土地用途区面积统计表 ........................................................................... 29 成果表7 规划期内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列表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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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规划目的

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五个统筹”,强化土地资源利用的宏观调控作用,切实保护耕地,合理保障发展用地,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和综合产出效益,促进无锡市新区鸿山街道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第二条 规划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9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 (4)《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年) (5)《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2000年) (6)《江苏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3年) 2.政策文件

(1)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

年)的通知》(国发[2008]33号)

(2)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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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3.相关规划

(1) 《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09年) (2) 《无锡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09年) (3) 《无锡市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1年) (4) 《无锡市新区分区规划(2005-2020年)》(2006年) (5) 《无锡市新区鸿山新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2007年) (6) 其它有关专项规划 4.技术标准

(1)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5-2010) (2)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2-2009) 第三条 规划期限

规划基期为2005年,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

第四条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鸿山街道行政管辖区域,总面积5845.43公顷。 第五条 无锡市新区鸿山街道行政区域内一切土地利用活动,均应符合本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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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土地利用现状

第六条 土地利用现状

鸿山街道土地总面积5845.43公顷。其中,农用地3863.2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6.09%;建设用地1435.8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4.56%;其他土地546.3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35%。

(1)农用地。2005年,耕地2795.22公顷,园地370.54公顷,林地182.16公顷,其他农用地515.31公顷。

(2)建设用地。2005年,城乡建设用地1283.42公顷,交通水利用地144.86公顷,其他建设用地7.55公顷。城乡建设用地中,城镇工矿用地493.84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789.58公顷。

(3)其他土地。2005年,水域403.44公顷,自然保留地142.93公顷。

第七条 土地利用特点

农用地比重较高。鸿山街道农业用地较其他街道偏多,具有兼顾其他土地的传统型土地利用结构,中低产田比重较大。

基础设施不完善。区域内基础设施和共用设施的一体化建设相对薄弱,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不足。

农村居民点较多,布局分散。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难以集中建设,自然村数量多、规模普遍较小,有待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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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规划主要调控指标

第八条 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规划期内,鸿山街道将按照打造“经济强镇、文化名镇、和谐新镇”的新思路,实施品牌推进战略,增强“三园一城一区一村”的集聚效应。即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效益招商、高水平管理的三园(机光电工业园、农业生态园、吴文化遗址公园);建设中的苏南最大、功能最全、环境最优的堪称人文之城、休闲之城、生活之城、商务之城的鸿山新市镇;提供招商引资、安置拆迁、村民增收的南部工业安置区;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分类指导、协调发展的新农村改造示范村。

规划到2020年,鸿山街道总人口达到13.49万人,城市化率达到85.00%,工业总产值超过236.94亿元。

第九条 规划主要控制指标 1.农用地保护目标

(1)耕地保有量:规划至2020年,鸿山街道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308.43公顷。

(2)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量:规划2006-2020年,鸿山街道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573.40公顷,其中土地整理补充耕地563.40公顷,土地复垦补充耕地10.00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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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规划2006-2020年,鸿山街道确保基本农田960.40公顷。

(4)园地面积:规划至2020年,鸿山街道园地218.90公顷。 (5)林地面积:规划至2020年,鸿山街道林地382.19公顷。 2.建设用地规模控制目标

(1)建设用地总规模:规划至2020年,鸿山街道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596.52公顷以内。

(2)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规划至2020年,鸿山街道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957.93公顷内。

(3)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规划2006-2020年,鸿山街道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454.98公顷以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681.38公顷以内,新增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控制在773.60公顷以内)。

(4)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规划2006-2020年,鸿山街道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810.19公顷以内。

3.土地集约利用目标

(1)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划至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由2005年的141平方米/人降至129平方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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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第十条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思路

协调安排农业用地。在实现建设占用耕地占一补一的基础上,适度调减耕地面积,用于农业结构调整和生态环境建设;加大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力度,合理利用低丘缓坡,稳定林地面积;积极推进基本农田和标准农田建设;开展农用地整理,适度减少其他农用地。

优化建设用地结构。按照新增建设用地集中布局、存量建设用地内涵挖潜、建设用地总量理性增长的原则,保障重点发展区块和重点项目用地,适度扩大城镇工矿用地规模,降低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

适度开发未利用地。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适度开发未利用地,拓展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建设用地空间。

第十一条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农用地结构调整

规划期内,鸿山街道农用地将由2005年的3863.23公顷减少至2020年的2953.17公顷,农用地减少主要由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引起。其中,鸿山街道耕地面积由2005年的2795.22公顷减少至2020年的2308.43公顷。

2.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规划期内,鸿山街道建设用地将由2005年的1435.83公顷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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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2020年的2596.52公顷,增加的建设用地主要用于满足城镇、工矿、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以促进经济快速发展。

其中,城乡建设用地将由2005年的1283.42公顷增加至2020年的1957.93公顷;城镇工矿用地将由2005年的493.84公顷增加至2020年的1477.46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将2005年的789.58公顷减少至2020年的480.47公顷。

3.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鸿山街道其他土地将由2005年的546.37公顷减少至2020年的295.74公顷。其他土地的减少主要是土地开发、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引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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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

第十二条 严格保护耕地

规划期内,鸿山街道将严格控制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合理引导区内农业结构调整,并保质保量完成耕地补充任务。新增建设用地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

2006-2020年,鸿山街道耕地因新增建设占用减少810.19公顷;通过土地整治补充573.40公顷。到2020年,耕地保护面积将不少于2308.43公顷,主要分布于荡东村、梁鸿村、友联村、南塘村等区域。

第十三条 加强耕地质量建设

加大污染及灾毁耕地防治力度,强化耕地污染和灾毁情况监控,合理施用肥料和农药,减少人为污染及自然灾害损毁耕地,对污染、灾毁耕地及时治理和复垦。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积极开展农田水利建设,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在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中,积极实施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工程,鼓励剥离建设占用耕地的耕作层,以提升新增耕地质量。

第十四条 基本农田保护

根据鸿山街道基本农田现状和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将现状为非耕地的基本农田和规划建设用地区内部的基本农田调出,调出总面积1080.12公顷。同时,将质量较好、有良好水利设施的耕地补划为基本农田,调入总面积185.72公顷。规划基本农田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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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区内耕地1002.88公顷,其中落实基本农田960.40公顷,预留42.48公顷耕地,以备选址不确定的重要基础设施、环境保护、防灾救灾等项目实施之需。

规划期内,鸿山街道将按照“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降低”的总体要求,实行最严格的制度保护基本农田,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积极开展基本农田标准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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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建设用地布局

第十五条 城镇村建设用地布局

鸿山街道城镇用地空间布局将按照无锡市新区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积极引导配套居住区建设,居住用地主要分布在北部的鸿山新市镇、鸿梅社区以及中部的鸿山社区。

规划期内,鸿山街道将鼓励、引导农村居民向城镇社区集中。分层次整治农村居民点用地,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改善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环境,促进城乡和谐发展。规划将保留东塘街村、大纺桥村、梁鸿村、友联村等村庄,合理安排其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建设生态文明、生产科学、生活富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第十六条 工业用地布局

鸿山街道工业用地集中在五个园区:机光电工业园区、南部工业集中区(空港物流园)、镇级工业配套区、化学工业集中区、七房桥工业园区(泰伯工业园A区)。其中,机光电工业园区主要安排无锡市新区退城进园的机械、机电企业,结合现在正在建设的机光电项目,重点发展机械配件,电子零部件等相关产业;南部工业集中区主要安排新区太湖科技园及各街道搬迁企业;镇级工业配套区主要安排鸿山街道搬迁企业及标准厂房;化学工业集中区主要安排与新区“三谷”、“三基地”配套的化工企业;七房桥工业园区主要安排鸿山街道有发展潜力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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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交通水利用地布局

规划期间,鸿山街道将全力打造内外畅通、快速便捷的现代化交通网络。外环高速无锡东干线从鸿山街道西面通过,同时随着沪宁高速公路的拓宽,正在规划中的环太湖公路将由南向北通过,锡太路无锡段将在北部通过。铁路方面规划于鸿山街道东部新建京沪高速铁路;水运方面主要有伯渎港航道拓宽等工程。 规划期内,鸿山街道水利设施建设主要包括走马塘拓浚延伸工程、伯渎港拓浚整治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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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第十八条 建设良好的生态环境格局

切实保护鸿山街道重要生态功能区,形成基本的国土生态屏障,维护和改善区域生态安全格局,体现生态优先理念,形成建设用地与水面、园地、林地协调布局,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活、生产环境。

第十九条 构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1.集约高效生态农业用地利用模式

加强生态农业建设,科学控制施肥、农药用量,减轻农业面源污染;推广普及生态养殖的技术与模式,加大病虫害的生物防治力度,大力推广高效低毒农药和生物源农药,推进农业污染控制。

2.环境友好型工业用地利用模式

在土地生态环境承载能力范围内,以建设生态工业园区为切入点,坚持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人力资源优势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道路,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评估和生态环境监控制度,保持土地的可持续发展。

3.水污染防治结合模式

加强流域综合整治和饮用水源保护,加强工业污染防治,推广生态农业技术应用;合理安排城乡环保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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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

第二十条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目标

规划期内,鸿山街道将按照城乡统筹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优化农村土地利用结构和空间布局,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促进农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第二十一条 土地整理 1.农用地整理

2006-2020年,鸿山街道农用地整理的主要对象为低产耕地、园地、其他农用地,以及位于基本农田保护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等区域的农村居民点。通过实施农用地整理和中低产田改造工程,因地制宜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将这些区域整理改造为中高产耕地。划2006-2020年,通过农用地整理新增耕地255.78公顷,重点区域在大新村、南塘村、七房桥村、梁鸿村等。

2.农村居民点整理

规划期内,鸿山街道将结合“万顷良田建设工程”、新农村建设等项目,加快旧村搬迁治理,推进分散农村居民点的适度集中,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居民点整理。规划2006-2020年,通过土地整理新增耕地307.62公顷,农村居民点整理主要位于后中村、大坊桥村、建新村、梁鸿村等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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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土地复垦

规划期内,鸿山街道将对废弃工矿等用地进行复垦。通过采用“沃土工程、移土培肥”等技术,保障复垦耕地质量。规划2006-2020年,土地复垦补充耕地10.00公顷,主要分布在荡东村、建新村等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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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土地利用分区

第二十三条 土地用途区 1.基本农田保护区

鸿山街道基本农田保护区主要分布在环鸿东路以东的吴文化博览园等地区,面积1227.14公顷,占街道土地总面积的20.99%。基本农田保护区管制规则如下:

(1)区内的土地主要为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田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

(2)基本农田保护区内鼓励开展基本农田建设,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可通过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开发等途径调整为耕地或基本农田。

(3)不得破坏、污染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土地,不得在区内建窑、建坟、挖沙、采石、取土、采矿、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

(4)已列入项目清单的省级以下独立选址、交通、水利等重点建设项目和其他符合要求的项目,若选址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占用耕地不突破区域预留耕地规模的,按占用一般耕地报批。

(5)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一般耕地在未被建设占用之前,应遵循基本农田管制和建设政策进行管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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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般农地区

鸿山街道一般农地区主要分布在鸿山街道的北部和南部地区,面积1294.48公顷,占街道土地总面积的22.15 %。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外的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城镇绿化隔离带等用地。一般农地区的管制规则如下:

(1)鼓励通过土地整治等途径,将一般农地区内的适宜耕作的非耕地转变为耕地。

(2)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

(3)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的,应按照法定程序报批。未经批准,不得在区内进行非农建设。

3.城镇建设用地区

鸿山街道城镇建设用地区包括现有的和规划的城市和建制镇建设用地、工业园区等,面积1477.4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5.3%。城镇建设用地区用途管制规则如下:

(1)区内的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建设,使用时需符合经批准的城镇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规模,应严格控制在上级下达的用地指标之内。

(2)各项建设应当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和空闲地,盘活存量土地;新增建设用地应当优先利用非耕地或劣质耕地,并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行业用地定额标准,安排各项建设用地。

(3)城镇建设用地区内的土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以前,应该按原用途使用。区内耕地批准转变为建设用地以前,应加强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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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利用、严禁抛荒。

(4)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严禁建设占用永久性绿地、重要生态用地。加强生态林地保护,紧抓城镇绿地建设,不断改善生态环境。

4.村镇建设用地区

鸿山街道村镇建设用地区是指村庄人口聚居需要划定的村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范围,面积480.4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2%。村镇建设用地区用途管制规则如下:

(1)区内的土地主要用于中心村、基层村建设,且需符合经批准的城镇、村庄规划。区内的各项建设用地规模,应严格控制在上级下达的用地指标之内。

(2)各项建设应当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和空闲地,盘活存量土地;新增建设用地应当优先利用非耕地或劣质耕地。

(3)村镇建设用地区内的土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以前,应该按原用途使用。区内耕地批准转变为建设用地以前,应加强保护、有效利用、严禁抛荒。

(4)积极开展区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促进分散的农村居民点向城镇、中心村集中。

4.风景旅游用地区

鸿山街道风景旅游用地区包括风景游赏用地、游览设施用地及相关配套设施用地,主要分布在北部鸿山林场地区,面积689.03公顷,占街道土地总面积的11.79 %。风景旅游用地区用途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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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如下: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旅游、休憩及相关文化活动。 (2)保护区内自然和人文景观,允许在该区域内建设适量的与保护区内自然和人文景观有关的配套基础设施。

(3)区内影响景观保护和游览的土地用途,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规划期内无法调整的,应保持用地现状,不得以改建、扩建为由扩大用地范围。

(4)禁止在风景旅游用地区内开展与保护无关的建设,不得在保护区内取土、修墓、乱砍滥伐、倾倒废物污水等破坏旅游资源的行为。

(5)在不破坏景观资源的前提下,允许区内土地进行农业生产活动和适度的旅游设施建设。

(6)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生产建设活动。

5.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鸿山街道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主要分布在南部望虞河及两侧区域,面积95.02公顷,占街道土地总面积的1.63%。包括主要河湖及其蓄滞洪区、重要水源保护区、地质灾害危险区等为维护生态环境安全需要进行特殊控制的区域。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用途管制规则如下:

(1)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相关保护规划。 (2)区内影响生态环境安全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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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表6 土地用途区面积统计表

单位:公顷、% 行政区域 大坊桥村 大新村 荡东村 东塘街村 鸿山茶果园 鸿山村 鸿声村 鸿声社区 鸿西村 鸿新村 后宅社区 后中村 建新村 梁鸿村 马桥村 南塘村 七房桥村 友联村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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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辖区面积 226.67 629.43 284.81 262.33 34.03 437.06 314.91 46.69 374.35 380.28 190.61 516.86 437.42 435.89 408.68 303.83 189.15 372.42 基本农田保护区 面积 103.13 86.14 190.29 81.82 0.00 0.00 14.54 0.00 0.00 3.65 0.00 39.78 24.71 309.14 0.00 86.98 131.65 156.55 比例 45.50 13.69 66.81 31.19 0.00 0.00 4.62 0.00 0.00 0.96 0.00 7.70 5.65 70.92 0.00 28.63 69.60 42.04 20.99 一般农地区 面积 45.02 78.11 36.17 29.79 13.73 288.94 39.31 4.35 242.15 147.20 16.70 51.29 35.66 52.61 34.15 55.58 11.90 39.61 1294.48 比例 19.86 12.41 12.70 11.35 40.35 66.11 12.48 9.31 64.69 38.71 8.76 9.92 8.15 12.07 8.36 18.29 6.29 10.64 22.15 林业用地区 面积 2.43 60.56 7.88 5.88 18.19 11.88 26.04 0.00 1.71 30.05 11.48 46.97 19.57 0.00 40.55 17.49 4.02 0.00 61.47 比例 1.07 9.62 2.77 2.24 53.45 2.72 8.27 0.00 0.46 7.90 6.02 9.09 4.47 0.00 9.92 5.76 2.13 0.00 1.05 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面积 46.16 367.04 16.66 123.76 0.57 111.46 219.85 40.87 110.25 168.42 156.97 357.15 334.89 48.99 320.99 103.92 27.94 155.55 1957.93 比例 20.37 58.31 5.85 47.18 1.67 25.50 69.81 87.52 29.45 44.29 82.35 69.10 76.56 11.24 78.54 34.20 14.77 41.77 33.5 风景旅游用地区 面积 0.00 0.00 0.00 0.00 1.54 8.47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689.03 比例 0.00 0.00 0.00 0.00 4.53 1.94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1.79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面积 29.93 37.59 33.81 21.08 0.00 16.31 15.17 1.48 20.24 30.96 5.46 21.67 22.60 25.15 13.01 39.87 13.63 20.70 95.02 比例 13.20 5.97 11.87 8.04 0.00 3.73 4.82 3.17 5.41 8.14 2.86 4.19 5.17 5.77 3.18 13.12 7.21 5.56 1.63 5845.43 1227.14

成果表7 规划期内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列表

项目类型 (1)铁路 京沪高速铁路 (2)公路 泰伯大道 经一路延伸 香楠路 锡协路 金城东路 锡甘线 交通运输用地 锡张高速公路 环鸿路 金马路 鸿山路 新鸿路 鸿声北路 后港路 (3)航道 伯渎港航道拓宽 走马塘拓浚延伸工程 水利设施用地 望虞河后续工程 伯渎港拓浚整治工程 鸿声输变电工程 能源 后宅输变电工程 2016-2020年 2006-2010年 2011-2020年 2011-2020年 2006-2010年 2011-2011年 2006-2010年 2011-2020年 2006-2010年 2006-2010年 2006-2010年 2006-2010年 2006-2010年 2011-2020年 2011-2020年 2006-2010年 2006-2010年 2006-2010年 2006-2010年 2006-2010年 项目名称 建设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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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82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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