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检检验流程规定

更新时间:2023-05-22 16:09: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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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HZ---QP3002

文件名称: 车间首件检验流程规定

车间首件检验流程规定

文件编号:HZ----------QP3002 版本: 00 页数编号: 2/3

1.0 目的: 为确保产品质量,避免出现批量质量问题,特制定本规定。 2.0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过程中的首件检验工作。 3.0 定义: 3.1 首件:指每班开始生产或过程发生改变(如更换品名、规格、原材料,调整设 备、工艺等)后生产出来的第一件或前几件产品。对于大批量生产,“首件”往往是 指一定数量的样品。 3.2 首件检验:对每个班次刚开始时或过程发生改变(如更换品名、规格、原材料, 调整设备、工艺等)后加工的第一件或前几件产品进行的检验。一般要检验连续生产 的 3-5 件产品,合格后方可批量生产。 4.0 首件检验流程 第一瓶水出灌装间后,跟班化验员须先对水质进行化验,合格后方可继续生产。 首件检验采用三检制:自检、互检、专检。 即首件产品必须先由操作人员进行 “自检”,然后再由组长或主管进行“互检”,最后由跟班化验员“专检” ,确定合格 后方可批量生产。 4.1 自检:作业人员对经过自己的产品按照《首件检验标准》中对应项目进行检验, 合格后交予组长或主管。 4.2 互检:自检合格后由主管或组长对作业人员的检验结果进行复检,合格后交予专 检人员。 4.3 专检:由专职检验员(跟班化验员)进行检验。 4.4 专检合格后,跟班化验员对检验合格的首件产品贴上标签、留样,留作后续产品 对比之用,来看过程是否发生变化,生产结束后送留样室。 4.5 首件检验不合格,需查明原因、采取措施,排除故障后重新进行生产、进行三检, 直到合格后才可以定为首件。

车间首件检验流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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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首件检验完成后由跟班化验员填写《首件检验记录表》 ,参与“三检”人员须共同 签字,质量管理部存档。 5.0 首件检验项目及要求 首件检验项目及要求符合《首件检验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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