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医学院辅导员工作量化考核试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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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医学院辅导员工作量化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政治辅导员队伍建设,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辅导员的工作,激励辅导员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切实加强和改进我校的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辅导员工作特点和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 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标准,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平时考核和集中考核相结合,过程考核与目标考核相结合,充分体现客观公正、民主监督的原则。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辅导员和兼职辅导员。

第二章 考核内容与考核办法

第四条 主要从德、能、勤、绩等四个方面对辅导员在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的实际效果进行评议。

德主要是指辅导员自身的思想政治觉悟和工作作风,能主要是指辅导员实际工作中表现出来的教育引导、组织管理学生的能力,勤主要包括辅导员日常工作是否能够遵守劳动纪律,不缺勤、不缺岗,工作及时到位的实际情况,绩主要是指辅导员工作的实际成效,包括所带班级是否学风浓、班风正、纪律严、素质高等。具体内容见《辅导员工作量化考核学生评议表》和《辅导员工作量化考核院系评议表》。

第五条 辅导员考核每年6月份进行,主要针对辅导员在整个学年期间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担任辅导员工作不满一学年者,只写考核小结,由院、系鉴定,不参加等级评定。

第六条 辅导员考核分为学生评议、院系评议和学工部(学生处)审核三个部分进行。因学生在校外临床见习或实习等各种原因,难以开展学生评议的,由院系直接评议报学工部(学生处)审核。

第七条 学生评议由各院系统一组织,根据随机性抽样原则,每位辅导员必须由50名以上学生填写《辅导员工作量化考核学生评议表》,最后对所有学生的评议分数进行汇总平均。

第八条 院系评议由各院系组成辅导员考核小组,按照《辅导员工作量化考核院系评议表》对每位辅导员进行评议打分,并根据学生评议分数和院系评议分数,提出院、系初评意见并填写《辅导员考核院系初审结果汇总表》报送学工部(学生处)。初评结果分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级。对于初评结果为“优秀”的辅导员应填写《优秀辅导员推荐表》同时报送学工部(学生处)。

第九条 学工部(学生处)评议主要根据各院系评议结果,结合辅导员公寓值班、周末点名及团委工作等情况进行最终审核。

第三章 考核结果的运用

第十条 每年辅导员考核结束后,学工部(学生处)将考核结果汇总后统一送至人事处和各院系,作为学校年终考核、职务晋升、评选先进和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 各院系根据学生评议和院系评议结果,向学工部(学生处)推荐本院系的优秀辅导员人选,优秀辅导员名额原则上不超过本院系辅导员人数的10%。优秀辅导员的基本推荐条件如下:

1、学生评议平均成绩和院系考核成绩均在80分以上; 2、在辅导员工作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

3、勤奋工作,能较好地理解、执行学校学生工作的要求,成绩突出; 4、能结合学生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5、注重理论学习,能及时开展工作研究,参评当年至少撰写1篇有关学生工作调研报告或论文。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优秀辅导员参评资格。 1、不能履行正常工作职责者;

2、因工作不到位或失职发生严重责任事故者; 3、违反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能为人师表者;

第十三条 学工部(学生处)根据各院系报送的考评结果,征求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意见,进行最终评审,确定优秀辅导员人选,并报送学校审核。

对于考核“优秀”者,学校授予“优秀辅导员”称号,颁发证书、奖品或奖金。对于考核“不称职”者,扣发本年度辅导员津贴,并视具体情况,学工部(学生处)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必要的纪律处分。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者,应予解聘。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学工部(学生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1:

辅导员工作量化考核学生评议表

院、系 班级 辅导员姓名 年

月 日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以下每题10分,请根据辅导员老师实际工作情况,认真公正的给予评价 得分 总分 素质高、业务精、作风正,言谈得体,举止文明,有良好修养,能够对学生起到良好的表率 作用。 重视对学生经常开展安全法纪、理想信念、道德品质、心理健康、学习纪律等方面的教育。 经常深入到学生班级、寝室当中,与学生谈话谈心,做深入细致地思想教育工作。 关心、热爱、支持学生长才成长,积极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重视学风建设,常抓考风考纪教育和日常考勤,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和掌握科学的学习方 法。 重视班级建设,班团干部组织团结、精干、作风正,经常开展班级活动。 认真开展团员推优、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考察和党员发展教育工作。 经常跟班听课,坚持周末点名,开展主题班会活动。 认真组织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考评、评优评先和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10 积极引导和组织学生参与各种校园文化、学习竞赛、科技创新和社会实践活动。

附2: 辅导员工作量化考核院系评议表

院、系: 所带班级: 辅导员姓名: 20 -20 学年 考核项目 工作内容及要求 分数 德(20分) 热爱学生工作,关爱学生,敬业精神强,工作认真负责。(20分) 日常工作方法正确,措施得力,有思路、有重点。(4分) 理论水平高,原则性强,熟悉学生工作,熟悉学生工作相关规定和制度。(4分) 及时圆满地完成学校和院系布置的各项工作,工作效率和质量高,无工作失误和事故 能(20分) 发生。(4分) 在系(院)及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中,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4分) 对学生中的违纪行为不庇护、不隐瞒,及时上报。(4分) 辅导员工作日志、学生谈话纪录、特殊学生档案等材料齐全,记录详细、全面。(5分) 学生发生意外或突发事件时,联系便捷,能够及时、迅速赶到事发现场。(10分) 支持、帮助和引导学生组织开展和参加各种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丰富课余 勤(30分) 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10分) 日常工作和值班工作中,能够按时上下班,不缺勤,不离岗,认真执行学校学生工作 中的各项规定。(5分) 所带班级班风正、学风浓、人心齐。(15分) 绩(30分) 所带班级考试考查课成绩及格率。(15分) 总 分 注:辅导员所带班级考试考查课成绩及格率换算分数的方法为:95%以上为15分,85%-95%以上为10分,75%-85%以上为5分,75%以下为0分。及格率计算方法为:及格率=所有学生及格课程数之和/(所带全体学生人数×一

年来所有考试考查课程数之和)。因新生班级或其他原因导致没有全年课程成绩的班级只计算一学期成绩。 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辅导员考核院系初审结果汇总表

院系: 姓名 职务 所带班级 学生评议分数 院系评议分数 结 果 注:职务分为专职辅导员和兼职辅导员两种,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种。

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4:

优秀辅导员推荐登记表 所带班姓名 院系 级 职务 先进事迹 院、系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学校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注:职务一栏填“专职辅导员”或“兼职辅导员”。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7ve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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