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印刷)

更新时间:2023-08-08 10:07: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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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表

自评/评审单位: 自评/评审时间:从 年 月 日 到 年 月 日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建立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 管理人员的管理制度。 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 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标准 分值 2

评分方式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 布生效的,不得分;与国家、地方等有关规定 不符的,扣 1 分。 未设置或配备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 进行设置或任命的,

不得分;配备的人员不符 合规定的,每人扣 2 分;本小项不得分时,追 加扣除 6 分。 未设立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任命的, 扣 1 分;成员未包括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 等相关人员的,扣 1 分。 未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的,不得分;未跟 踪上次会议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的或未制订新 的工作要求的,不得分;无会议记录的,扣 2 分;有未完成项且无整改措施的,每一项扣 1 分。

自评/评审 描 述

实际 得分

3

2.1 置 安企业应按规定设 全生产管理机 组 织 构,配备安全生产管 根据有关规定和企业实际,设立安 机构 理人员。 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安委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每季 度应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协调解 决安全生产问题。会议纪要中应有工作 要求并保存。 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 作,并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 产责任制,并保证有效执行; (2)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 作规程,并保证其有效实施;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 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 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建立针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 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等环节 内容的管理制度。

2

3

二、 组 织 机 构 和 职责企业主要负责人 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赋予的职责,全 面负责安全生产工 作,并履行安全生产 义务。

10

2.2 职责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不明确的,不得 分;没有履行主要职责的,每缺一项,扣 3 分; 本小项不得分时,追加扣除 20 分。

企业应建立安全 生产责任制,明确各 级单位、部门和人员

2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 布生效的,不得分;制度中每缺一个环节内容 的,扣 1 分。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的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 分值 3

评分方式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不得分;未以 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每缺一个纵向、 横向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扣 2 分;责任制内容 与岗位工作实际不相符的,每个扣 1 分;没有 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的,不得 分;本小项不得分时,追加扣除 6 分。 无该培训的,不得分;无培训记录的,不 得分;每缺少一人培训的,扣 1 分;被抽查人 员对责任制不清楚的,每人扣 1 分。 未定期进行适宜性评审的,不得分;无评 审记录的,不得分;评审、更新频次不符合制 度规定的,每缺一次扣 1 分;更新后未以文件 形式

发布的,扣 1 分。 得分小计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 布生效的,不得分;制度中职责、流程、范围、 检查等内容,每缺一项扣 1 分。 未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的,不得分;安 全生产投入不足的,不得分;无财务专项科目 或报表中无安全生产费用归类统计的,不得分; 无安全费用使用台账的,扣 8 分;台账不完整 齐全的,扣6分。

自评/评审 描 述

实际 得分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 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对各级管理层进行安全生产责任 制与权限的培训。

2

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适宜 性评审与更新。 小计 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 理制度。

3

30 4

三、 安全生产 投入

企业应建立安全 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 条件,按规定提取安 全费用,专项用于安 全生产,并建立安全 费用台账。

保证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专款专 用,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 制定包含以下方面的安全生产费 用的使用计划: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 设施;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配备劳动防 护用品; (3)安全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事 故隐患评估和整改;3

12

12

无该使用计划的,不得分;计划内容缺失 的,每缺一个方面扣 2 分;未按计划实施的, 每一项扣 2 分;有超规定范围使用的,每次扣 4 分。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4)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 (5)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 急救援演练; (6)安全标志及标识; (7)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 物品或者活动。 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职业危害因素 检测、监测和职业健康体检费用的使用 计划。 建立员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 保险的管理制度。 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安全生产责 任保险费。 保障死亡、受伤员工获取相应的保 险与赔付。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自评/评审 描 述

实际 得分

4 4

4

小计 企业应建立识别 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 产法律法规、标准规 范的制度,明确主管 部门,确定获取的渠 道、方式,及时识别 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 产法律法规、标准规 范。

40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 布生效的,扣 2 分。 未缴纳的,不得分;无缴费相关资料的, 不得分。 有关保险评估、年费、返回资料、赔偿等 资料不全的,每一项扣 2 分;未进行伤残等级 鉴定的,不得分;伤残等级鉴定每少一人,扣 2 分;赔偿不到位的,不得分。 得分小计

四、 法 律 法 规 与 安 全 管 理 制度

4.1 法律 法 规、 标准 规范

建立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 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

要求的管理制度。

4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缺少识别、获取、 评审、更新等环节要求以及部门、人员职责等 内容的,扣 2 分;未明确主管部门的,扣 2 分; 未以文件发布生效的,扣 2 分。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自评/评审 描 述

实际 得分

企业各职能部门 应及时识别和获取本 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 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 各职能部门应定期识别和获取本 并跟踪、掌握有关法 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 律法规、标准规范的 要求,并向归口部门汇总。 修订情况,及时提供 给企业内负责识别和 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 法律法规的主管部门 汇总。

4

每少一个部门定期识别和获取的, 2 分; 扣 未及时汇总的,扣 2 分;未分类汇总的,扣 2 分。

企业应将适用的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 及时传达给从业人 员。

定期识别和获取使用的安全生产法 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并发布清单。

4

未定期识别和获取的,不得分;工作程序 或结果不符合规定的,每次扣 2 分;无安全生 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的,不得分;每缺 一个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文本或电子 版的,扣 2 分。 未培训考核的,不得分;无培训考核记录 的,不得分;每缺少一项培训和考核的,扣 2 分。 未及时融入转化成规章制度的,每项扣 2 分;制度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不符 的,每项扣 2 分;未落实到实际工作中的,每 项扣 2 分;本小项不得分时,追加扣除 16 分。

及时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与其他要求传达给从业人员,并进行相 关培训和考核。

6

企业应遵守安全 生产法律法规、标准 规范,并将相关要求 及时转化为本单位的 规章制度,贯彻到各 项工作中。

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 求,并将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本单位的 规章制度,贯彻到各项工作中。

8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自评/评审 描 述

实际 得分

4.2 规章 制度

企业应建立健全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 位,规范从业人员的 生产作业行为。安全 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应 包含下列内容:安全 生产职责、安全生产 投入、文件和档案管 理、 隐患排查与治理、 安全教育培训、特种 作业人员管理、设备 设施安全管理、建设 项目安全设施“三同 时”管理、生产设备 设施验收管理、生产 设备设施报废管理、 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 理、危险物品及重大 危险源管理、作业安 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 工管理,职业健康管 理、防护用品管理, 应急管

理,事故管理 等。

建立规章制度的管理制度,确保安 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发 布、使用、评审、修订等效力。

3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 布的,不得分;缺少环节内容的,扣 2 分。

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和发布健全的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包含下列内 容: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管 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领导现场 带班、班组岗位达标、安全生产投入管 理、文件和档案管理、风险评估和控制 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特种作业人 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 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 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 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 及重大危险源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相 关方及外用工(单位)管理、职业健康 管理、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 理、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应急管理、 事故管理、安全绩效评定管理、消防安 全管理等。 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放到相关 工作岗位,并对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6

8

制度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的,不得分;每缺 一项制度的,扣 2 分;制度内容不符合规定或 与实际不符的,每项制度扣 2 分;无制度执行 记录的,每项制度扣 2 分。

3

未发放的,扣 2 分;无培训和考核记录的, 不得分;每缺少一项培训和考核的,扣 1 分。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不得分;岗位操 作规程不齐全、适用的,每缺一个,扣 2 分; 内容没有基于特定风险分析、评估和控制的, 每个扣 2 分。 未发放的,不得分;每少发一个岗位的, 扣 2 分;无培训和考核记录等资料的,不得分; 每缺一个培训和考核的,扣 2 分。 未进行的,不得分;无评估报告的,不得 分;评估报告每缺少一个方面内容的,扣 3 分; 评估结果与实际不符的,扣 6 分;评估周期超 过每年一次的,扣 6 分。

自评/评审 描 述

实际 得分

4.3 企 业 应 根 据 生 产 特 操 作 点,编制岗位安全操 规程 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基于岗位生产特点中的特定风险 的辨识,编制齐全、适用的岗位安全操 作规程。 向员工下发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 对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

12

8

4.4 评估

企业应每年至少一次 对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标准规范、规章 制度、操作规程的执 行情况进行检查评 估。 企业应根据评估情 况、安全检查反馈的 问题、生产安全事故 案例、绩效评定结果 等,对安全生产管理 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进行修订,确保其有 效和适用,保证每个 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 有效版本

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 执行情况和适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12

4.5 修订

根据评估情况、安全检查反馈的问 题、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结果 等,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 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

12

未及时组织进行的,不得分;应修订而未 修订的,每项扣 3 分;无修订的计划和记录资 料的,不得分。

4.6 文件 和档 案管 理

企业应严格执行文件 和档案管理制度,确 保安全规章制度和操 作规程编制、使用、 评审、修订的效力。

建立文件和档案的管理制度,明确 责任部门、人员、流程、形式、权限及 各类安全生产档案及保存要求等。

4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 布的,不得分;未明确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 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等责任部门/人员、 流程、形式、权限等的,扣 2 分;未明确具体 档案资料、保存周期、保存形式等的,扣 2 分。 未按文件管理制度执行的,不得分;缺少 环节记录资料的,扣 1 分。

确保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 制、使用、评审、修订的效力。

2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自评/评审 描 述

实际 得分

对下列主要安全生产资料进行档案管 理: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含纪要)、安 全费用提取使用记录、员工安全教育培 训记录、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记录、 危险源管理台帐、安全生产检查记录、 企业应建立主要 授权作业指令单、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安全生产过程、 事件、 事故隐患整改记录、安全生产奖惩记 活动、检查的安全记 录、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记录、特种设备 录档案,并加强对安 管理记录、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记 全记录的有效管理。 录、 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台账 (包括安装、 运行、维护等)、有关强制性检测检验 报告或记录、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 风险评价信息、职业健康检查与监护记 录、应急演习信息、技术图纸等。 小计 企业应确定安全教育 培训主管部门,按规 定及岗位需要,定期 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 求,制定、实施安全 教育培训计划,提供 相应的资源保证。 应做好安全教育培训 记录,建立安全教育 培训档案,实施分级 管理,并对培训效果 进行评估和改进。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 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 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 识和管理能力。法律 法规要求必须对其安 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 建立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制度。 确定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定期 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

定各类人员 的培训计划。 按计划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对安全 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做好培训记 录,并建立档案。

10

未实行档案管理的,不得分;档案管理不 规范的,扣 6 分;每缺少一类档案,扣 2 分。

100 3

5.1 教育 培训 管理 五、 教 育 培 训 5.2 安全 生产 管理 人员 教育 培训

5

10

得分小计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 布生效的,不得分;制度中缺少一类培训规定 的,扣 2 分;有与国家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不 得分。 未明确主管部门的,不得分;未定期识别 需求的,扣 2 分;识别不充分的,扣 1 分;无 培训计划的,不得分;培训计划中每缺一类培 训的,扣 1 分。 未按计划进行培训的,每次扣 2 分;记录 不完整齐全的,每缺一项扣 2 分;未进行效果 评估的,每次扣 2 分;未根据评估作出改进的, 每次扣 2 分;未进行档案管理的,不得分;档 案资料不完整齐全的,每次扣 2 分。 主要负责人未经考核合格就上岗的,不得 分;安全管理人员未经培训考核合格的或未按 有关规定进行再培训的,每一人扣 2 分;培训 要求不符合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国 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3 号)要求的,每次扣 2 分。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应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 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8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力进行考核的,须经 考核合格后方可任 职。 企业应对操作岗位人 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生 产技能培训,使其熟 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 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 程,并确认其能力符 合岗位要求。未经安 全教育培训,或培训 考核不合格的从业人 员,不得上岗作业。 新入厂人员在上 岗前必须经过厂、车 间(工段、区、队)、 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 训。 在新工艺、新技 术、新材料、新设备 设施投入使用前,应 对有关操作岗位人员 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 和培训。 操作岗位人员转 岗、离岗一年以上重 新上岗者,应进行车 间(工段)、班组安全 教育培训,经考核合 格后, 方可上岗工作。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自评/评审 描 述

实际 得分

对岗位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 生产技能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人 员,不得上岗;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 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位健康培训。

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而上岗作业 的,每人次扣 2 分。

5.3 操作 岗位 人员 教育 培训

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12

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无针对性或流于形式 的,不得分;新入厂人员上岗前未经三级安全 教育培训的,每人

次扣 2 分。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 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对有关岗位操作 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 投入使用前,未对岗位操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安 全教育培训的,每人次扣 1 分。

岗位操作人员转岗和离岗一年重 新上岗者,应进行车间(工段)、班组安 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工作。

未按规定对转岗和离岗者进行培训考核合 格就上岗的,每人次扣 1 分。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配备不 合理的,每人次扣 2 分;有特种作业和特种设 备作业岗位但未配备相应作业人员的,每人次 扣 2 分;无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资格证书 上岗作业的,每人次扣 2 分;证书过期未及时 审核的,每人次扣 2 分;缺少特种作业和特种 设备作业人员档案资料的,每人次扣 1 分。 未进行培训的,不得分。相关方作业人员 未经安全教育培训进入作业现场的, 每人次扣 2 分;教育培训内容未根据具体作业活动的特点, 或无针对性的,每处扣 1 分。

自评/评审 描 述

实际 得分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 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 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作业。

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 业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方可上岗作业。

5.4 其他 人员 教育 培训

5.5 安全 文化 建设

企业应对相关方 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 对相关方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 教育培训。作业人员 合格后,取得入厂证后方可入厂工作。 进入作业现场前,应 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 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 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进入有针对性的 对其进行进入现场前 现场前的安全教育培训。 的安全教育培训。 企业应对外来参 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 观、学习等人员进行 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 有关安全规定、可能 识等内容的安全教育和告知,并由专人 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 带领。 知识的教育和告知。 企业应通过安全 文化建设,促进安全 生产工作。企业应采 取多种形式的安全文 化活动,引导全体从 业人员的安全态度和 安全行为,逐步形成 采取多种形式的活动来促进企业 为全体员工所认同、 的安全文化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共同遵守、带有本单 位特点的安全价值 观,实现法律和政府 监管要求之上的安全 自我约束,保障企业 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 高。 小计10

4

2

未进行安全教育和危害告知的,不得分; 内容与实际不符的,扣 1 分;未提供相应劳保 用品的,不得分;无专人带领

的,不得分。

6

未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不得分,安 全文化建设与《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 (AQ/T9004)不符的,每项扣 2 分。

50

得分小计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建立新、改、扩建工程“三同时” 管理制度。

标准 分值 4

评分方式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 效的,不得分;制度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扣 2 分。 未进行“三同时”管理的,不得分;没有建设 或产权单位对“三同时”进行评估、审核认可 手续就投用的,不得分;项目立项审批手续无 或不全的,不得分;设计、评价或施工单位资 质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分;安全投资没有纳入 项目概算的,扣 6 分;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安全 预评价或安全验收评价的,扣 6 分;初步设计 无安全专篇或安全专篇未经审查通过的,扣 6 分;变更安全设备设施未经设计单位书面同意 的,每处扣 4 分;隐蔽工程未经验收就投用的, 每处扣 4 分;安全设备设施未同时投用的,每 处扣 4 分;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专篇、安全 验收评价报告未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的, 不得分; 本小项不得分时, 追加扣除 24 分。 厂址选择易受自然灾害影响或严重影响周边环 境的,不得分;有一处不符合规定的,扣 2 分。 未合理安排的,每处扣 1 分。

自评/评审 描 述

实际 得分

新、改、扩建工程的安全设施、职 业病防护措施应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 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 使用。

12

六、 生 产 设 备 设 施

6.1 生产 设备 设施 建设

企业建设项目的所有 设备设施应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要求;安全设备设施 应与建设项目主体工 程同时设计、同时施 工、同时投入生产和 使用。

厂址选择应遵循《工业企业总平面 设计规范》(GB50187)的规定。 平面布置应合理安排车流、人流、 物流,保证安全顺行。 厂房的照明,应符合《建筑采光设 计标准》(GB/T50033)和《建筑照明 设 计 标 准 》 ( GB50034 ) 的 规 定 。 照明电气的选型与作业场所相适应:一 般作业场所可选用开启式照明电气,潮 湿场所应选用密闭式防水照明电气,有 腐蚀性场所应选用耐酸碱型照明电气, 易燃物品存放场所不得使用聚光灯、碘 钨灯等灯具,有限空间、高温、有导电 灰尘、离地不足 2.5 米的固定式照明电 源不得大于 36 伏,潮湿场所和易触及 的照明电源不得大于 24 伏,室外 220 伏灯具距离地面不低于 3 米,室内不低 于 2.5 米,普通灯具与易燃物品距离不11

4 4

5

未进行照度测量的,不得分;天然采光和人工 照明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 2 分。

一级 要素

级 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得小于 300 毫米, 灯头绝缘外壳无破损、 无漏电现象。 主要生产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建 构筑物防火最小安全间距,应遵循《建 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厂区内的建构筑物,应按《建筑物防雷 设计规范》(GB50057)的规定设置防 雷设施,并定期检查,确保防雷设施完 好。 厂内休息室、浴室、更衣室应设在安全 区域,各种操作室、值班室不应设在可 能泄漏有毒有害气体的危险区域。 安全出入口(疏散门)不应采用侧拉门 (库房除外),严禁采用转门。厂房、 梯子的出入口和人行道,不宜正对车 辆、设备运行频繁的地点,否则应设防 护装置或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 直梯、斜梯、防护栏杆和工作平台应符 合《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GB4053.1-3)的规定。 移动梯台应符合:操作平台护栏完好符 合规定,斜撑无变形,铰接可靠,防滑 措施齐全、完好,轮子的限位、防移动 装置完好有效,结构件无松脱、裂纹、 扭曲、腐蚀等严重变形,不得有裂纹。 电气室(包括计算机房)、电缆夹 层,应设有火灾自动报警器、烟雾火警 信号装置、监视装置、灭火装置和防止 小动物进入的措施;电缆穿线孔等应用 防火材料进行封堵。12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自评/评审 描 述

实际 得分

5

有一处不符合规定的,扣 1 分;构成重大 火灾隐患的,除本小项不得分外,追加扣除 15 分。 未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 的规定设置防雷设施的,不得分;未定期检查 的,不得分;防雷设施不完好的,每处扣 2 分。 休息室、浴室、更衣室有一个未设在安全 区域内的,不得分;各种操作室、值班室设在 可能泄漏有毒有害气体的危险区域内的,不得 分;可能泄漏有毒有害气体的危险区域附近的 各种操作室、值班室未安装相应气体报警仪的, 每处扣 2 分;本小项不得分时,追加扣除 8 分。

4

4

4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 2 分。

4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 2 分。

4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 2 分。

4

未设火灾自动报警器、烟雾火警信号装置、 监视装置、灭火装置的,不得分;电缆穿线孔 未用防火材料封堵或损坏的,每处扣 2 分。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设置用发电机房。自备发电机不应与供 电网联接,并可靠接地。柴油发电机的 环境温度及柴油机的运行温度定子不 得超过 75℃ 级) 转子不得超过 80℃ (E 、 (B 级)。 胶(皮)带运输机应有如下安全防护装 置并确保有效: (1)防打滑、防跑偏、防纵向撕裂; (2)拉线事故开关; (3)防压料自动停车装置; (4

)头轮、尾轮、增面轮及拉紧装置 应有防护罩或防护栏杆。 产生大量蒸汽、腐蚀性气体、粉尘等的 场所,应采用封闭式电气设备;有爆炸 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作业场所,应采用 防爆型电气设备。 使用表压超过 0.1MPa 的油、 煤气、 水、 蒸汽、空气和其他气体的设备和管道系 统, 应安装压力表、 安全阀等安全装置, 并应定期检定。 不同介质的管线,应按照《工业管道的 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GB7231)的规定注明介质名称和流 向。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未设置发电机房的,不得分;未进行验收 合格就使用的扣 1 分;接地、温度不符合要求 的,每项扣 2 分。

自评/评审 描 述

实际 得分

3

4

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 2 分。

4

产生大量蒸汽、腐蚀性气体、粉尘等的场 所,未采用封闭式电气设备的,每处扣 2 分; 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作业场所,未采用 防爆型电气设备的,不得分;防爆型电气设备 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 2 分。 应安装而未安装压力表、安全阀的,每处 扣 2 分;未定期进行检定的,每处扣 2 分;未 张贴检定标签或标牌的,每处扣 2 分。 未进行介质名称和流向标识的,不得分; 有一条管线不符合要求的,扣 2 分,未注明介 质名称或流向的,每处扣 1 分。

6

3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起重机应标明起重吨位,并应设有 下列安全装置: (1)限位器; (2)缓冲器; (3)防碰撞装置; (4)超载限制器; (5)连锁保护装置; (6)轨道端部止挡; (7)定位装置; (8)其他:零位保护、安全钩、扫轨 板、电气安全装置等; (9)走台栏杆、防护罩、滑线防护板、 防雨罩(露天)等防护装置; (10)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管理系 统、安全信息提示和报警装置; (11)滑线指示灯、通电指示灯、桥下 和驾驶室照明灯等。 车间电气室、地下油库、地下液压站、 地下润滑站、地下加压站等要害部门, 其出入口应不少于两个(室内面积小于 2 6m 而无人值班的,可设一个),门应向 外开。 设有集中监视和显示的火警信号。 所有设备设施建设应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标准规范要求。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自评/评审 描 述

实际 得分

8

未标明起重吨位的,每处扣 2 分;每缺少 一项安全装置或不能正常工作的,扣 2 分。

4

出口少于两个的,每处扣 2 分;门向内开 的,每处扣 2 分。 无集中监视和显示的火警信号的,不得分; 未进行验收合格就使用的,扣 2 分;不能正常 工作的,不得分。 有一处不符合规定的,扣 5 分;存在重大风险 或隐患以及有关规定明令禁止的工艺、设备

、 设施的,除本小项不得分外,每处加扣 30 分。 有一处不符合的,本小项不得分;有两处 不符合时,除本小项不得分外,加扣 18 分。

6

10

企业应按规定对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 研究、初步设计、总 体开工方案、开工前 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 验收等阶段进行规范

按规定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 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 件确认和竣工验收等阶段进行规范管 理。

6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管理。 生产设备设施变更应 执行变更管理制度, 履行变更程序,并对 变更的全过程进行隐 患控制。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自评/评审 描 述

实际 得分

建立生产设备设施变更管理制度,履 行变更程序,并对变更的全过程进行隐 患控制。 建立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保养 管理制度。 建立设备设施运行台账,制定检 (维)修计划。 按规定对有关设备、设施、仪器仪 表、工具等进行检测检验检定,并归档 保存有关资料。 吊车的滑线应布置在吊车司机室 的另一侧;若布置在同一侧,应采取安 全防护措施。 吊具应有专人管理,在其安全系数允许 范围内使用。钢丝绳和链条的安全系数 和钢丝绳的报废标准,应符合《起重机 械安全规程》(GB6067)的有关规定。 吊运物行走的安全路线,不应跨越有人 操作的固定岗位或经常有人停留的场 所,且不应随意越过主体设备。 设置的 CO 等有毒有害气体、物质报警 仪应定期检验,确保其处于安全状态。 压力容器应满足:压力容器本体及 安全附件在检验有效期内使用,本体完 好;连接元件无异常振动、磨擦、松动; 安全附件、显示装置、报警装置、联锁 装置完好,调试、更换记录齐全;运行 和使用符合相关规定,无超压、超温等 现象。15

4

未建立变更管理制度的,扣 2 分;发生变更时, 未严格履行变更程序的扣 2 分;未实行隐患控 制的,不得分。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缺少内容或操作性差 的,扣 1 分。 无台账或检(维)修计划的,不得分;资料不 齐全的,每次(项)扣 2 分。 未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检定的,不得分;有超 期现象的,每台(套、个)扣 2 分;无检测检验 检定资料的,不得分;检测检验检定资料不全 的,每项扣 2 分。 滑线未布置在吊车司机室的另一侧的,或布置 在同一侧,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每处扣 1 分。 未在安全系数允许范围内使用吊具的,不得分; 未按规定报废的,不得分;相关管理人员和作 业人员不清楚吊具的安全系数和钢丝绳的报废 标准的,不得分。有一个吊具不符合要求的, 扣 2 分。 安全路线不符合要求的,

每处扣 2 分;随意越 过主体设备的,每处扣 2 分。 未进行定期检测的,不得分;有一台未检验或 未张贴标签的,扣 2 分。 本体有缺陷的,不得分;连接元件不符合要求 的,每处扣 2 分;安全附件、显示装置、报警 装置、联锁装置缺失或不能正常工作的,每处 扣 2 分;调试、更换记录不全的,扣 2 分;有 超压、超温等现象的,每处扣 2 分;本小项不 得分时,追加扣除 12 分。

2 4

8

6.2 设备 设施 运行 管理

企业应对生产设 备设施进行规范化管 理, 保证其安全运行。 企业应有专人负责管 理各种安全设备设 施,建立台账,定期 检维修。对安全设备 设施应制定检维修计 划。

2

3

3 4

6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锅炉与辅机锅炉应满足: “三证”齐全; 安全附件完好,安全阀、水位表、压力 表齐全、灵敏、可靠,排污装置无泄漏; 按规定合理设置报警和连锁保护装置; 给水设备完好,匹配合理;炉墙无严重 漏风、漏烟,油、气、煤粉炉防爆式装 置好;水质处理应能达到指标要求,炉 内水垢在 1.5mm 以下; 各类管道无泄漏, 保温层完好无损,管道构架牢固可靠; 其他辅机设备应符合机械安全要求。 工业气瓶应满足:储存仓库状态良 好,安全标志完善,气瓶存放位置、间 距、标志及存放量符合要求。各种护具 及消防器材齐全可靠。气瓶在检验期内 使用,外观无缺陷及腐蚀,漆色及标志 正确、明显,安全附件齐全、完好。气 瓶使用时的防倾倒措施可靠,工作场地 存放量符合规定,与明火的间距符合规 定。 厂内机动车辆应满足:在检验有效 期内使用, 动力系统运转平稳, 无漏电、 漏水、漏油。灯光电气完好,仪表、照 明、信号及各附属安全装置性能良好。 轮胎无损伤。制动距离符合要求。 低压临时线路应满足:有完备的临 时接线装置审批手续,不超期使用。使 用绝缘良好,并有与负荷匹配的护套软 管,敷设符合安全要求。装有总开关控 制和漏电保护装置,每分路应装设与负 荷匹配的熔断器。临时用电设备 PE 连 接可靠。严禁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 设临时线路。 低压电气线路 (固定线路) 应满足: 定期进行电缆线路的预防性实验记录。 线路的安全距离符合要求;线路的导电16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锅炉无“三证”(产品合格证、登记使用证、 定期检验合格证)的,不得分;安全附件完好, 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不齐全、灵敏、可靠 的,每处扣 2 分,排污装置泄漏的,扣 2 分; 未合理设置报警和连锁保护装置的,扣 2 分; 给水设备完不完好,匹配不合理的,扣 2 分; 炉墙严重漏

风、漏烟,油、气、煤粉炉防爆式 装置不好的,每处扣 2 分;水质处理未达到指 标要求,炉内水垢超过 1.5mm 的,每处扣 2 分; 管道泄漏,保温层破损,管道构架不牢固的, 每处扣 2 分;辅机设备不符合机械安全要求的, 每处扣 2 分。 储存仓库设置、安全设施不符合要求的, 不得分;气瓶存放位置、间距、标志及存放量 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 2 分;各种护具及消防 器材缺失或不能正常使用的,每项扣 2 分;气 瓶超期使用的,每个扣 1 分;漆色及标志不明 显的,每个扣 1 分;安全附件不全或损坏的, 每个扣 1 分;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 2 分。 全部未定期检验的,不得分;有一台未定 期检验的,扣 2 分;使用过程中,有一项不符 合要求的,扣 1 分。 无临时接线装置审批手续的,不得分;超 期使用的,每次扣 2 分;敷设不符合安全要求 的,每处扣 2 分;未装总开关控制和漏电保护 装置的,不得分;每分路的熔断器与负荷不匹 配的,每处扣 2 分;临时用电设备 PE 连接不可 靠的,每处扣 2 分;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 设临时线路的,不得分。 无定期进行电缆线路的预防性实验记录 的,不得分;线路的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的, 每处扣 2 分;线路的导电性能和机械强度不符

自评/评审 描 述

实际 得分

4

4

4

4

4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性能和机械强度符合要求;线路的保护 装置齐全可靠;线路绝缘、屏护良好, 无发热和渗漏油现象; 电杆直立、 拉线、 横担瓷瓶及金属构架等符合安全要求; 线路相序、相色正确、标志齐全、清晰; 线路排列整齐、无影响线路安全的障碍 物。 电网接地系统应满足:电源系统接 地制式的运行应满足其结构的整体性, 独立性的安全要求;各接地装置的电阻 检测合格;TN 系统重复接地布设合理; 接地装置的连接必须保证电气接触可 靠;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并能防腐蚀, 防损伤或者有附加保护措施;接地装置 编号、标识明晰,定期检测报告有效, 资料完整。 金属切削机床应满足: 防护罩、 盖、 栏应完备可靠;防止夹具、卡具松动或 脱落的装置完好;各种限位、联锁、操 作手柄要求灵敏可靠;机床 PE 连接规 范可靠;机床照明符合要求;机床电器 箱,柜与线路符合要求;未加罩旋转部 位的楔、销、键,原则上不许突出;备 有清除切屑的专用工具。 冲、剪、压机械应满足:离合器动 作灵敏、可靠,无连冲;制动器工作可 靠;紧急停止按钮灵敏、醒目,在规定 位置安装有效;传动外露部分的防护装 置齐全可靠;脚踏开关应有完备的防护 罩且防滑;机床 PE 可

靠,电气控制有 效;安全防护装置可靠有效,使用专用 工具符合安全要求;剪板机等压料脚应 平整,危险部位有可靠的防护。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合要求的,每处扣 1 分;线路的保护装置不齐 全、不可靠的,每处扣 1 分;线路绝缘、屏护 不良好,有发热和渗漏油现象的,每处扣 1 分; 电杆直立、拉线、横担瓷瓶及金属构架等不符 合安全要求的,每处扣 1 分;线路相序、相色 不正确、标志不齐全、清晰的,每处扣 1 分; 线路排列不整齐、有影响线路安全的障碍物的, 每处扣 1 分。 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不得分;电阻检测不 合格的,扣 2 分;TN 系统重复接地布设不合理 的,扣 2 分;接地装置的连接不可靠的,扣 2 分;无有效防腐蚀、损伤保护措施的,扣 2 分; 接地装置编号、标识不明晰,未定期检测的, 扣 2 分。

自评/评审 描 述

实际 得分

4

4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 1 分。

4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 1 分。

一级 要素

二级 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砂轮机应满足:安装地点应保证人 员和设备的安全;砂轮机的防护罩应符 合国家标准;档屑板应有足够的强度且 可调;砂轮无裂纹无破损;托架安装牢 固可调;法兰盘与软垫应符合安全要 求;砂轮机运行必须平稳可靠,砂轮磨 损量不超标,且在有效期内使用;PE 连 接可靠,控制电器符合规定。 工业机器人应满足:装有限位装 置,在额定负荷、最高速度和最大伸长 量时使机器停止;采用手动操作时,运 动时速应设定在 250 毫米/秒以下;当 进行运送工作时,紧急开关启动后,立 即停止运行;作业区域有隔离的安全护 罩,覆盖全部危险区域;防护罩无锐边 和凸出部分;护罩应有足够强度,能抵 抗机器人最大突击能量;防护罩应永久 固定,只有借助工具方可拆卸;防护罩 的舱门应有机械式安全锁或门禁装置, 钥匙或专用工具应由专业人员保管;危 险区域内装有紧急停止开关,并符合相 关标准。 移动电气设备应满足:定期对绝缘 电阻进行检测, 绝缘电阻应小于 1 兆欧, 电源线应采用三芯或四芯多股橡胶电 缆,无接头,不得跨越通道,绝缘层无 破损,长度不得超过 5 米,PE 线连接可 靠,防护罩等完好,无松动,开关可靠、 灵敏,与负载匹配。 电气设备(特别是手持式电动工 具)的金属外壳和电线的金属保护管, 应有良好的保护接零(或接地)装置。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自评/评审 描 述

实际 得分

4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 1 分。

4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 1 分。

2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 1 分。

4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 1 分。

一级 要素

级 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传动部位应按照如下情况,设置防 护罩、盖或栏: (1)以操纵人员站立平面为基准,高 度在 2 米以下的外露传动部位; (2)旋转的键、销、楔等突出大于 3 毫米的部位; (3)产生切屑、磨屑、冷却液等飞溅, 可能触及人体或造成设备与环境污染 的部位; (4)产生射线或弧光的部位; (5)伸入通道的超长工件; (6)超长设备后端 300 毫米以上的工 件; (7)容易伤人的设备往复运动部位; (8)悬挂输送装置跨越通道的下部; (9)高于地面 0.7 米的操作平台。 危险化学品库应满足:库房符合安全标 准的要求,库内有应急预案。危险化学 品按危险性进行分类、 分区、 分库储存。 库内有隔热、降温、通风等措施,消防 设施齐全,消防通道畅通。采用相应等 级的防爆电器。有效处理废弃物品或包 装容器。

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自评/评审 描 述

实际 得分

4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 1 分。

8

库房不符合安全标准要求的,不得分;库 内无应急预案的,扣 5 分;危险化学品存放不 符合要求的,每处扣 5 分;库内隔热、降温、 通风等措施不完善的,每处扣 2 分;消防设施 不全的,每处扣 2 分;消防通道不畅通的,扣 5 分;未采用相应等级的防爆电器的,每处扣 5 分;未按规定处理废弃物品或包装容器的,每 次扣 2 分。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7t0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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