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民族宗教政策知识学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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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民族宗教政策知识学习资料

一、习近平同志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新华社北京9月29日电 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9月28日至29日在北京举行。

习近平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全面分析我国民族工作面临的国内外形势,深刻阐述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民族工作的大政方针。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准确把握新形势下民族问题、民族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坚定信心决心,提高做好民族工作能力和水平。

会议指出,多民族是我国的一大特色,也是我国发展的一大有利因素。各民族共同开发了祖国的锦绣河山、广袤疆域,共同创造了悠久的中国历史、灿烂的中华文化。我国历史演进的这个特点,造就了我国各民族在分布上的交错杂居、文化上的兼收并蓄、经济上的相互依存、情感上的相互亲近,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多元一体格局。中华民族和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和家庭成员的关系,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里不同成员的关系。处理好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是关系祖国统一和边疆巩固的大事,是关系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大事,是关系国家长治久安和中华民族繁荣昌盛的大事。全党要牢记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这一基本国情,坚持把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作为各民族最高利益,把各族人民智慧和力量最大限度凝聚起来,同心同德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会议强调,新中国成立65年来,党的民族理论和方针政策是正确的,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是正确的,我国民族关系总体是和谐的,我国民族工作做的是成功的。同时,我们的民族工作也面临着一些新的阶段性特征。做好民族工作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开拓创新,从实际出发,顶层设计要缜密、政策统筹要到位、工作部署要稳妥,让各族人民增强对伟大祖

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的重要内容。要坚持统一和自治相结合、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相结合,把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落实好,关键是帮助自治地方发展经济、改善民生。

会议指出,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做好民族工作,最关键的是搞好民族团结,最管用的是争取人心。要正确认识我国民族关系的主流,多看民族团结的光明面;善于团结群众、争取人心,全社会一起做交流、培养、融洽感情的工作;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尊重差异、包容多样,让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创新载体和方式,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历史观、民族观;用法律来保障民族团结,增强各族群众法律意识;坚决反对大汉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自觉维护国家最高利益和民族团结大局。

会议强调,新中国成立以来,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得到了很大发展,但一些民族地区群众困难多,困难群众多,同全国一道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难度较大,必须加快发展,实现跨越式发展。要发挥好中央、发达地区、民族地区三个积极性,对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生态保护区实行差别化的区域政策,优化转移支付和对口支援体制机制,把政策动力和内生潜力有机结合起来。要紧扣民生抓发展,重点抓好就业和教育;发挥资源优势,重点抓好惠及当地和保护生态;搞好扶贫开发,重点抓好特困地区和特困群体脱贫;加强边疆建设,重点抓好基础设施和对外开放。

会议指出,支持民族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是中央的一项基本方针。要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顺应各族群众新期盼,深化改革开放,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激发市场活力和全社会创新创造热情;发挥民族地区特殊优势,加大各方面支持力度,提高自我发展能力,释放发展潜力;发展社会事业,更加注重改善民生,促进公平正义;大力传承和弘扬民族文化,为民族地区发展

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高持续发展能力。

二、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关于民族宗教政策的最新论述

党的十八大报告原文中关于民族宗教政策的论述。胡锦涛同志在十八大报告中,先后7次直接讲到民族宗教工作,并用一大段进行了集中论述,即“全面正确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加快民族地区发展,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这是对我国民族宗教工作根本任务的最新概括,是我们今后做好工作的总指导、总依据。

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我国少数民族人口1.1亿,占全国总人口的8.49%,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面积占全国国土面积的64%。要加大投入,帮助少数民族地区更快发展起来,同全国一起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正确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培养更多高素质的少数民族干部,维护和促进民族地区改革发展稳定的良好局面。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民族文化的发展方向,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建设中华民族的共有精神家园。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使各民族更多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条件下,要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共谋国家的强盛和统一。对达赖集团、“三股势力”等打着民族旗号搞分裂主义的势力,必须进行坚决揭露和斗争。

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我国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等五大宗教,信教群众超过1亿。宗教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

场、观点、方法,认识宗教在社会主义社会长期存在的客观现实,努力探索和掌握宗教现象的内在规律,不断提高宗教工作水平,把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团结到我们党的周围,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共同目标而奋斗。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推进宗教事务管理法制化,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对涉及社会公共领域的宗教行为,应尽可能纳入一般社会管理范围,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应法律法规进行管理。促进宗教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学习,形成和谐的宗教关系。防止宗教狂热、极端现象。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根本保障

法治是文明与野蛮、秩序与混乱的分野。法治的要义,就在于保护社会正常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为社会和谐创造良好的环境。一个稳定和谐的社会,必定是高度法治的社会。社会主义法制是维护社会稳定、实现人民幸福的重要基础,是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重要保障。

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方略。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宪法是在党的领导下和广泛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制定的,反映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体现了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依据宪法制定的各项法律,是人们生产生活和社会交往中的基本遵循,是正常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重要保障。只有坚决遵守宪法和法律,才能有效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才有效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原则,是保证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内在要求。

在社会主义法制的框架下,我国宪法和法律充分尊重民族特点和民族差异,充分重视各民族在经济文化发展上的差距,切实保障各民族的平等权益,促进各民族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合作、互相帮助。这为促进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定提供了坚实的法制基础和法律保障。

维护社会稳定,必须坚决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任何公民都平等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同时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义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不管是什么人,不管是哪个民族,都必须遵纪守法,都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行动。任何人践踏国家法律、破坏社会秩序、侵害人民生命财产,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依法打击暴力犯罪、打击民族分裂活动,是维护法律尊严、伸张公平正义的需要,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的需要,是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安全的需要。世界上没有哪一个国家能容忍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没有哪一个国家能容忍民族分裂主义势力的破坏颠覆活动。拉萨"3.14"和乌鲁木齐"7.5"严重暴力犯罪事件发生后,党和政府坚持高举社会主义法制的旗臶,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依法予以果断处臵,得到全国各族人民的支持和拥护,也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理解和认同。

四、维护祖国统一是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

在几千年的历史沧桑中,我国各民族发展了休戚与共、相互依存的亲密关系,形成了伟大的中华民族,共同缔造了多民族统一的国家。国家统一始终是中国历史发展的主流,是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维护祖国统一,始终是中华儿女的神圣职责。

祖国统一是国家繁荣富强的根本前提。一个强大的国家,必然是一个统一的国家;一个强盛的民族,必然是一个统一的民族。四分五裂,断难成为世界一流强国;一盘散沙,绝无希望跻身世界先进民族行列。在中国历史上,凡是国力强盛、经济发达、文化繁荣的时期,无一不是国家统一的时期。西汉文景之治、唐代贞观之治、

清代康乾盛世,都是在国家统一、社会安定的情况下出现的。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综合国力不断增强,国际地位显著提高,各族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展现出宽广而美好的前景。

祖国统一是各民族发展进步的重要保障。国家的统一,为各民族发展进步提供了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密切了各民族间的经济文化联系,极大地推动了各民族的发展进步。新中国成立以来,处于不同社会发展阶段的各少数民族,经过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各民族经济文化联系更加紧密、交流更加频繁,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共同进步。各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取得的进步,天翻地覆、举世瞩目。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华民族焕发出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

祖国统一是各民族幸福生活的不竭源泉。祖国,是各民族安身立命之所在,是各民族共同生活的家园。祖国好比母亲,为各民族提供衣食之需,使他们免受冻馁之苦;为各民族遮风挡雨,使他们免遭风刀霜剑的伤害。祖国统一是各民族之福,祖国分裂是各民族之祸。新中国的成立,实现了国家的高度统一,各族人民在社会主义道路上开始了崭新的生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推进,使人民生活实现了从温饱不足到总体小康的巨大跨越,各族人民稳定地走上了富裕安康的广阔道路。

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历史必然,是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心愿。坚决反对一切分裂祖国的政治图谋,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制造民族分裂、危害祖国统一。海内外中华儿女紧密团结、共同奋斗,祖国完全统一就一定能够实现。

五、每一个民族的命运都和祖国的命运紧密相联

我们伟大祖国,是56个兄弟民族共同组成的命运共同体。从历史上看,虽然我国各民族形成和发展的情况各不相同,但总的方向是汇聚成为统一的中华民族,都是多民族统一国家的一员。正是由

于国家的长期统一,以及各民族在长期交往中形成的紧密的经济文化联系,特别是近代以来各民族在抵御外来侵略斗争中结成的休戚与共、相互依存的关系,把我国各民族的命运紧紧地与祖国的命运连在了一起。

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始终是中华民族历史发展的主流。自秦汉开创我国大一统的格局以来,统一成为中华文化的核心价值。历代王朝的统治者,不管是汉族还是少数民族,都认同自己是中国境内的民族,都以统一中国为已任,都把自己建立的王朝视为中华正统。所以,往往争斗是为了统一,统一后又致力维护统一。新中国的成立,不仅使中华民族赢得了失去百年的独立、自由和尊严,更开启了各民族平等合作、繁荣发展的新纪元。正是有了这"好大的一个家",13亿骨肉同胞才得以幸福生活;正是有了这"好大的一个家",56个民族才能各美其美、共生共荣。现在,各族人民正在伟大祖国的怀抱中创造更加美好的新生活,中华民族正在祖国的繁荣昌盛中走向百年期盼的伟大复兴。历史和现实反复证明了一个道理:祖国统一、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之福;祖国分裂、民族离乱,是各族人民之祸。国家统一是各族人民根本利益之所在,每个民族的生存发展、繁荣进步,首先取决于国家的命运,取决于国家的独立和富强。

每一个民族都是祖国大家庭不可或缺的重要成员,每一个民族居住的区域都是祖国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每一个民族的文化都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今天我们这个多民族的大家庭里,55个少数民族有1亿多人口,占全国总人口8%以上,民族自治地方占国土总面积的64%左右。没有各民族的艰苦创业,就没有中华民族的繁荣富强;没有各民族文化的弘扬发展,就没有中华文化的灿烂辉煌;没有各民族的和谐稳定,就没有全社会的和谐稳定。伟大祖国前进的每一步,都留下了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坚定足迹;伟大祖国取得的每项成绩,都是各民族齐心协力、团结奋斗的结果。祖国的发展强大,极大地激发了各族人民的自尊心、

自信心和自豪感,极大地激发了各族人民致力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热情和干劲。"我们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社会主义国家,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谁也离不开谁。"民族团结的花儿最鲜艳,民族团结的果实最甜蜜,民族团结的人民最幸福,民族团结的祖国最强盛。在前进的道路上,任何艰难险阻,任何外部力量,都不能动摇众志成城的中华儿女建设强大祖国的坚定信念,都不能阻挡紧密团结的各族人民创造幸福生活的坚定步伐。

六、民族凝聚力是衡量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

民族凝聚力与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和国防实力共同构成综合国力。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和国防实力属于硬实力,民族凝聚力属于软实力,是构成综合国力的灵魂所在。不论经济实力也好,科技实力也好,国防实力也好,如果没有民族凝聚力来贯穿,终究形不成合力,形不成强大的国力。当今世界,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民族凝聚力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强弱的重要尺度。

民族凝聚力是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强大力量。我们伟大的祖国有56个民族、13亿人口。只有超越民族、血缘、语言、地域等方面的差异,超越阶层、行业、职业、利益等方面的差异,形成民族团结和睦的牢固精神纽带,增强对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向心力和归属感,才能把各族人民的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各民族相互依存、休戚与共的紧密联系才会更加巩固,安定团结、繁荣发展的大好局面才能得到有力保障。

民族凝聚力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力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是各族人民共同的事业。只有各族人民同心同德、团结奋斗,把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都激发出来,汇聚起勇往直前、开拓奋进的民族伟力,才能使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航船乘风破浪、胜利前进,不断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胜利,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民族凝聚力是战胜前进道路上各种风险和挑战的强大力量。越是困难时刻、越是挑战面前,民族凝聚力越能彰显其独特作用。近

年来,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和衷共济,夺取抗洪抢险、抗击非典、抗击雨雪冰冻灾害、抗震救灾等重大斗争的胜利,生动展现了伟大的中华民族精神,展现了社会主义中国坚不可摧的伟大力量。前进的道路不可能一帆风顺,还会遇到各种可以预见难以预见的风险和挑战。必须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民族精神,大力建设中华民族精神家园,不断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

中华民族繁荣富强,靠的是各民族团结友爱。新中国的成立和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开辟了各民族团结友爱的新纪元,中华民族展现出巨大的向心力、凝聚力,展现出无比的自信心、自豪感。60年来,各族人民高举民族大团结的伟大旗臶,和衷共济、和睦相处、和谐发展,携手推进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谱写了中华民族自强不息、团结奋进的壮丽史诗。60年来,中华民族在前进过程中克服了来自政治领域、经济领域和自然界的种种困难和考验,顶住了来自国内外的种种压力和挑战,使我国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航船乘风破浪、胜利前进。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各民族始终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同心同德、并肩战斗。今天,"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理念已经成为各族人民的自觉行动,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已经成为各族人民的共同追求。这是中华民族自强不息、不断前进的力量源泉。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还要靠各民族团结友爱。今天,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继往开来、意气风发,大踏步赶上时代前进潮流,中华民族迎来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民族复兴的神圣使命把各民族紧紧地凝聚在一起。讲任务,是56个民族共同的任务;讲成绩,是56个民族共同的成绩;讲困难,是56个民族共同的困难;讲前途,是56个民族共同的前途。只有56个民族同心同德、群策群力、携手并肩、团结奋斗,中华民族才能焕发出无比磅礴的伟大力量,民族复兴的伟业才会展现出宽广灿烂的光明前景。

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根本道路 选择社会主义,是我国各民族艰辛探索、反复比较的结果。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中国在西方列强的侵略下,一步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各民族围绕救亡图存、振兴中华,进行了种种探索和斗争,但最终都归于失败。实践证明,不触动封建根基的自强运动和改良主义,旧式的农民起义、资产阶级革命派领导的民主革命,以及照搬西方资本主义的种种方案,既无法完成反帝反封建的历史任务,也无法解决中国的民族问题。在不断失败又重新奋起的过程中,各族人民最终选择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道路。中国共党从诞生之日起,就自觉地肩负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庄严使命,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浴血奋斗,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完成了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历史任务,建立了社会主义新中国。新中国的成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为各民族的空前团结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党和国家制定实施了以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区域自治和各民族繁荣进步为核心的民族政策,开辟了适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开启了我国民族关系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纪元,各族人民开始了在社会主义道路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改革开放实践中成功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立足基本国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这条道路之所以正确,是因为它能够引领中国发展进步,是一条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康庄大道。在当代中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真正坚持社会主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各民族共同的事业,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阔步前进、顺利发展,取得了有目共睹的巨大成就。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少数民族生产生活条件大幅改善;文化、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得到长足发展,少数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增强;我国的民族关系经受住了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东欧剧变、苏联解体的严峻挑战,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中华民族向心力、凝聚力空前提高;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复兴大业展现出宽广而美好的前景。

实践证明,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拯救各民族、解放各民族、团结各民族。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繁荣各民族、发展各民族、振兴各民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根本道路。我国的民族问题,只有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事业中才能逐步解决。

八、我国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的形成和发展

旧中国的民族关系是不平等的,民族之间的猜疑、隔阂、矛盾非常突出,许多民族内部也是不团结的。新中国的成立,彻底废除了历史上的民族压迫和民族剥削制度,由此开创了我国民族关系的新纪元。今天,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在我国已经确立并不断发展,各民族正为祖国大家庭的繁荣富强而共同努力。

新中国成立后,为消除各民族之间的隔阂,党和国家通过派出访问团到民族地区访问,组织边疆少数民族各阶层人士到内地参观,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困难,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争取和团结民族、宗教上层人士,有效地疏通和改善了民族关系,增进了民族之间的信任和团结,增强了各民族对祖国的认同和热爱。为了帮助少数民族实现平等权利和自治权利,党和国家采取措施,消除历史遗留的民族歧视的一切有形痕迹,开展民族识别、确认民

族成分,建立民族自治地方,使少数民族得以中华民族大家庭平等一员的地位登上历史舞台,实现了千百年来当家作主的夙愿。与此同时,党和国家在民族地区开展了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使生活在原始公社制度、奴隶制度、封建农奴制度、封建地主经济等众多社会制度下的各民族,共同携手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这是中华民族历史上划时代的伟大变革,社会主义的新型民族关系由此开始形成,我国民族关系的性质实现了根本性变化。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发展进入新阶段。党和国家实现了民族工作指导思想的拨乱反正,明确了社会主义条件下我国民族关系的基本性质,明确了民族关系方面的矛盾主要的是人民内部矛盾,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指明了方向。在此基础上,我们党把民族工作的重心转移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轨道上来,加大了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巩固了各民族大团结的良好局面。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了全面展开的新时期,我国民族关系的发展也进入了新阶段。在苏联解体、东欧剧变和世界民族主义浪潮汹涌的背景下,西方敌对势力加紧利用民族、宗教问题对我国实施西化、分化。同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也给我国民族关系带来了许多新的问题。面对严峻挑战,我们党深刻把握时代特征和国际国内民族问题的发展变化,明确把民族自身的发展引入民族问题的内涵,提出加快发展是增强民族团结的核心,把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臵,进一步打牢了民族团结的经济基础。我们党还明确提出了"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重要思想,科学概括了我国民族关系的发展现状,集中体现了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在党的领导下,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经受住了一系列重大挑战的考验,维护了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党的十六大以来,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征程中,我国民族关系实现了新世纪新阶段的新发展。我们党明确提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是我国民族工作的主题,为我国民族关系的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我们党把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进一步概括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明确指出,平等是基石,团结是主线,互助是保障,和谐是本质。把"和谐"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和本质属性,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发展规律的深刻把握,对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顺应少数民族群众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制定一系列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对民族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这些措施,进一步巩固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增强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促进了各族人民和衷共济、和睦相处、和谐发展。

九、坚持民族平等是维护民族团结的基础

民族平等,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是我们党民族政策的基石。在我国,各民族不论人口多少,居住地域大小,经济发展程度如何,语言文字和宗教信仰、风俗习惯是否相同,社会地位一律平等,享受相同的权利,承担相同的义务;汉族和少数民族一律平等,各少数民族之间也一律平等;任何民族都没有特权,任何民族的权利也没有被限制。

各民族没有高低优劣之分,都为社会发展和历史进步做出过自己独特的贡献。每个民族所以能够作为一个民族而长期生息繁衍,都有自己生存发展的能力、优点和特点。社会发展阶段的差别,经济文化发展程度的差别,是历史形成的。改变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少数民族与汉族在经济文化发展上的差距的状况,既需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艰苦奋斗、自力更生,更需要国家的大力支持和发达地区的支援帮助,经济发达的民族有责任和义务帮助经济落后的民族,

以使他们得以实现法律所赋予的平等权利,否则就无法解决现实生活中存在的种种差距,无法达到真正的事实上的民族平等。

党和国家把民族平等作为一项基本原则载入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贯穿于其他各项法律法规之中,并采取切实措施保障各种平等权益的实现。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和有关法律规定,55个少数民族都有本民族的全国人大代表,充分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都有本民族的全国政协委员,对国家的大政方针进行民主协商。以第十一届全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政协第十届委员会为例,全国人大代表共有2987名,其中少数民族代表411名,占13.8%;全国政协委员共有2237名,其中少数民族委员250名,占11.2%,均高出少数民族所占全国人口的比例。根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由实行区域自治民族的公民担任政府的主席、州长、县(旗)长和人大的主任或副主任;建立了1200多个民族乡,作为民族区域自治的重要补充形式,以保障散杂居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

党和国家制定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政方针和规划时,充分考虑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特殊情况,强调区域间、民族间的协调发展;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自主制定本地区经济文化发展的规划,并从本民族本地区的实际出发,可以依法变通执行国家有关经济文化发展的政策。党和国家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和权利。在社会经济和政治生活中,为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提供方便。少数民族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和辩护。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的时候,依照本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的规定,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几种语言文字;同时使用几种通用语言文字执行职务的,可以以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语言文字为主。国家采取特殊措施,支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新闻出版事业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

因此,我国各民族的平等权利是全面的、真实的、彻底的。各民族在享有各项平等权利的同时,履行相应的义务,包括对国家和

社会义务、各民族之间相互的义务以及其他方面的义务。

十、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

我国是有着56个民族、13亿人口的发展中国家,在我国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团结稳定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都是根本的前提和保证。早在新中国成立之初,毛泽东就指出: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国内各民族的团结,是我们事业必定胜利的根本保证。二十世纪九十年代, 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形势,邓小平强调:稳定压倒一切。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江泽民指出:保持社会稳定,国家才能长治久安,人民才能安居乐业。党的十六大以来,胡锦涛多次强调:要始终牢记没有稳定的社会局面,什么事也干不成。稳定是福、动乱是祸,团结是福、分裂是祸。这些重要论断,深刻揭示了团结稳定在党和人民事业中的重要作用。

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是硬道理。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发展。没有发展,社会就会丧失活力,国家就不能前进,人民生活就无法得到改善。而发展要靠团结稳定的社会环境作保障,没有团结稳定的社会环境,社会混乱,人心涣散,人民就不可能安心生产生活,安居乐业就无从谈起,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丧失。新中国成立6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各项事业发生的历史性变化,正是得益于我们拥有一个团结稳定的社会环境,这充分证明团结稳定是基本的民生,是广大人民的根本福祉所在。

团结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就快,各族人民得到实惠就多;分裂动荡,经济发展就停滞不前,各族人民就普遍遭殃。历史上,我国发生过数不清的战乱和纷争,国家和人民曾饱受战乱、动荡之苦。当今世界,一些国家由于民族矛盾、种族仇恨、宗教纷争、领土争端,战乱频仍,导致国家解体、民族分裂,经济衰退、满目疮夷,人民流离失所。殷鉴不远,所宜深慎。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是被历史反复证明的正确论断,是纵观当今世界得出的深刻启

示。

民族分裂是损害团结稳定的大敌,是破坏人们幸福生活的根源。拉萨"314"和乌鲁木齐"75"严重暴力犯罪事件,严重破坏了各族人民正常的经济社会生活,严重扰乱了社会正常秩序,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人民财产损失,给各族人民带来了灾难。赤裸裸的暴力、血淋淋的事实,充分暴露了达赖、热比娅之流不择手段、不惜代价、不计后果、不管各族群众死活,滥杀无辜、涂炭生灵的凶残本性,充分暴露了达赖集团、"世维会"等"三股势力"谋求所谓西藏、新疆独立,妄图分裂祖国的罪恶本质。历经劫难,各族人民更深刻认识到,只有团结稳定,才能巩固改革发展的丰硕成果;只有团结稳定,才能发展和谐安定的大好局面;只有团结稳定,才能维护各族群众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

当前,我们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到2020年,我国将全面建成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在此基础上,再继续奋斗几十年,到本世纪中叶将基本实现现代化,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这一宏伟目标,迫切需要维护和发展好团结稳定的社会环境。任何不法分子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图谋,都将遭到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反对。我们每一个人,都应当时刻牢记"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的道理,倍加珍惜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好形势,倍加维护团结稳定的大好局面,形成团结一心、共同推进改革发展的强大力量。

十一、正确认识我国反分裂斗争的复杂性和长期性

分裂主义的存在及其破坏活动,对当今世界构成了现实威胁。安不忘危,治不忘乱,存不忘亡。"3.14"和"7.5"严重暴力犯罪事件再次警示我们,西方敌对势力亡我之心不死,民族分裂势力乱我之心不变。维护国家统一、反对民族分裂,是关系我国核心利益的重大问题,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

在我国历史上,团结统一始终是主流,但也始终存在分裂与反

分裂的斗争。近代以来,由于帝国主义的侵略,反分裂斗争形势更为复杂和严峻。1933年,"东突"势力扯起了东突厥伊斯兰共和国的旗号,公然进行分裂祖国的反动行径。新中国成立后,达赖集团于1959年发动武装叛乱,失败后叛逃印度,组建所谓"西藏流亡政府",妄图与祖国分庭抗礼。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受苏东剧变的影响,境内外各种分裂势力死灰复燃,在西方敌对势力怂恿和支持下,以边疆民族地区为突破口,极尽蛊惑煽动之能事,伺机实施各种破坏活动。进入21世纪以来,境内外各种敌对势力活动频繁,出现系统化、纲领化、组织化趋势。"民运"、"藏独"、"法轮功"和"三股势力"等在民主、人权、宗教等议题上相互借重,在一些敏感日期、敏感事件上相互勾连,企图形成与党和政府对抗的"统一战线"。可见,长期以来分裂与反分裂的斗争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变化,呈现出时起时伏的波动,有时暗流涌动,有时集中爆发,从来没有停止过。这既是我国民族问题复杂性的反映,各种敌对势力反动本性的集中体现,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在我国,反分裂斗争是现实的、严峻的,有时甚至是尖锐的、激烈的。西方敌对势力是各种反华破坏活动的幕后真凶。他们害怕中国的崛起危及他们的利益,害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成功影响和带动更多的发展中国家。目前,西方反华势力已经把我国的发展强大视为对他们主导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的最大威胁,加紧在我周边投棋布子,企图形成战略包围,最终实现推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分裂削弱中国的图谋。只要中国共产党执政,只要我们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只要中国强大统一,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实施"西化"、"分化"的政治图谋就不会改变,继续支持、利用民族分裂等各种反华势力对我进行渗透颠覆的策略就不会改变,他们从外部对我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所构成的重大威胁将长期存在。境内外民族分裂势力是实施各种分裂活动的政治工具。他们不惜出卖国家和民族利益,充当西方敌对势力的的走狗,猖狂地实施各种分裂破坏活动。目前,在境外暴力恐怖组织加紧渗透的情况下,境内民族

分裂分子的破坏活动升级。这些暴力恐怖分子目标明确、意图明显,手段残暴、手法多样,他们穷凶极恶、丧心病狂地伺机使用暴力恐怖手段实施各种分裂破坏活动,我们对此要有充分的思想认识和斗争准备。

当今时代,在全球化背景下,国际问题更容易产生国内影响,国内问题更容易导致国际干预,反分裂斗争错综复杂的形势短期内不会改变。当前我国周边国际恐怖活动激烈反弹,宗教极端思想盛行,国际"三股势力"聚集,一些国家发生颜色革命、政局持续动荡。中亚国家正处于政治经济体制转轨阶段,在西方的"民主化"和宗教极端势力的"伊斯兰化"双重压力下,各国今后的政治走向难以预料。巴基斯坦世俗政权与宗教极端势力的矛盾加剧,目前政局还在进一步发展变化。这种状况为盘踞在这一带的针对中国的民族分裂势力发展壮大组织、拓展活动空间、对我境内渗透破坏提供了条件。各种境内外分裂势力不断调整策略,时刻等待新的有利时机,对我发起又一轮冲击和进攻。在国内,随着改革不断深化,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加之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蔓延,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各种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还会出现,将会不同程度地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给各种民族分裂势力以插手、利用的机会,成为我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所面临威胁中的不确定因素。对此,我们要增强忧患意识,掌握反分裂斗争的主动权。

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关系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任何分裂祖国的主张,都会遭到全体中国人民的反对。任何分裂祖国的活动,都将使中华民族更加紧密团结。捣乱、失败,再捣乱、再失败,直至灭亡,注定是民族分裂势力的最终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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