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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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3.10.09 【实施日期】2013.10.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

案》的通知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

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及吉林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求,《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已修订完毕,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参照此预案,结合本地实际,做好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工作。

附件:1.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金属与非金属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4.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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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冶金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10月9日

附件:1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0一三年十月八日)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对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明确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处室在应急管理、应急组织、应急响应、应急救援等职责和权限,建立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反应迅速、救援有力的应急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地开展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和人身安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其有关处室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开展有关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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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地方政府为

主,实行地方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事故现场工作(督导)组充分发挥指导、协调作用,同时发挥事故企业的自救作用。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预防与应急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修订等工作。

(5)资源共享、协调联动。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救援装备水平,合理利用外部救援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 (6)依靠科技,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1.3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 (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493号) (5)《安全监管部门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安监总厅应急[2011]222号) (6)《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 》(自2005年6月1日起施行)

(7)《吉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规定》(吉安监管应急[2011]235号) (8)《吉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备案管理办法》(吉安监管应急〔2012〕184号)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处置和参与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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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省范围内的所有煤矿、非煤矿山、冶金行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重大以上生

产安全事故。

(2)全省范围内的所有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在生产、经营、储存、搬运、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组织体系及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为加强应对全省范围内发生的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抢险救援、协调配合及日常的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成立由局长、分管副局长及相关处室处长组成的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急救援工作最高领导机构,下设煤矿、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金属与非金属矿山等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部。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人员组成(详见附件1):

总 指 挥:曹宇光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局长 副总指挥:张沛霖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丁喜忠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忠效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孙传军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卜庆安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符庆珠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巡视员 崔晓群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巡视员 成 员:

石春平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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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得志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吴向远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急救援办主任 姚 滨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法规处处长 李 梁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协调处处长 史洪林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规划科技处处长

杨春库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督管理一处处长 鲍威达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督管理二处处长 李忠才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处处长 尤智斌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化品安全监督管理处处长 胡万义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业监督管理处副处长 姚宏远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任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① 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启动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 ② 统一领导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理领导工作,发布指挥调度命令,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③ 责成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事故现场工作组,指导、协调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及事故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④ 督促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应对事故的联合行动方案。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人员组成 总 指 挥:曹宇光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局长 副总指挥:卜庆安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贾立明 吉煤集团总经理 成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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