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04定额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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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04定额说明》

贵州省2004定额说明

建筑定额总说明

一、 《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 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规范》)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1- 95)基础上,参考有关兄弟省(市)近年来颁发的地区消耗量定额,结合我省设计、施工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 本定额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配套定额,本定额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拆除后的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及拆除工程。 三、 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我省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而编制的。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分部分项工程合格产品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和必要的施工措施费用的社会平均标准。

四、 本定额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工程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及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

五、 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 本定额在章节工作内容中,已列出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具体说明,均已包括在内。

七、 本定额主要内容分为三部份,第一部份为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第二部份为措施项目、其他措施项目,间接费、利润、税金,第三部份为附录。本定额的章、节划分依据《规范》项目设置,定额表格的表现形式为直接工程费: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三项组成。 八、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 、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人工工日单价按我省2003年建筑工人的平均工资水平,并考虑了2004年度的调整指数取定,除土石方工程按22元/工日外,其余均按26元∕工日,包括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性津贴,职工福利费及劳动保护费。

2 、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本定额中未注明单价,数量带有括弧的材料为未计价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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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工程费中的材料费内不包括其价格,应根据括弧内所列数量,由甲、乙双方在招标投标及施工合同中按约定的价格计算。本定额列出的材料(包括半成品)价格是从材料来源地(或交货地)至工地仓库(或存放地)后的出库价格,包括材料供应价(或原价)、市内运杂费、途耗、采购、保管费等。

3 、本定额中的机械类型、规格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综合取定的,台班消耗量包括机械幅度差。机械台班单价按照《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的规定,在大量收集、统计、分析施工企业常用施工机械的价格及费用基础上,并参考有关信息资料综合编制的。 九、本定额除脚手架及垂直运输定额中已注明其适用檐口高度外,其他分部分项工程均按建筑物檐口高度 20米以内编制。檐口高度超过20米时,另按本定额附录中的建筑物超高人工,机械增加费的有关规定计算。

十、本定额中注有“ ** 以内、以下”者,包括 ** 本身;凡注明“ ** 以外、以上”者,均不包括本身。

十一、本定额未包括的项目,各市、州、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可按照本定额的编制原则、方法补充颁布,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备案。

建筑工程费用计算顺序表 一、 采取工程量清单计价 1 、 分部分项工程、零星工作项目综合单价计算顺序表: 序号 费用名称 计算式 定额直接费 + 未计价材料定额用量×材料预算价 分部分项(人工费 + 机械费) ×7.17% 分部分项(人工费 + 机械费) ×7.10% 1 分部分项直接工程费 2 3 人工土石方 机械土石方 管 4 理 构件运输、吊装、打桩 分部分项(人工费 + 机械费) ×10.88% 费 5 一般土建 分部分项(人工费 + 机械费) ×39.84% 6 小计 3+4+5+6 按定额规定计算 分部分项(人工费 + 机械费) ×2.00% 7 建筑工程超高增加费 8 利 人工土石方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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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润 机械土石方 10 11 12 分部分项(人工费 + 机械费) ×2.00% 构件运输、吊装、打桩 分部分项(人工费 + 机械费) ×5.62% 一般土建 小计 分部分项(人工费 + 机械费) ×20.58% 9+10+11+12 1+6+7+12 13 综合单价小计

建筑工程费用计算顺序表 一、采取工程量清单计价 2 、措施费计算顺序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式 施工实际发生时 , 按工程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的规 定计算 施工需要发生时 , 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计算 因施工安全需要发生的特殊措施费用 , 按批准的施 工组织设计计算 单位工程(人工费 + 机械费)合计× 5.53% 单位工程(人工费 + 机械费)合计× 0.69% 单位工程(人工费 + 机械费)合计× 0.92% 按定额规定计算 1 环境保护 2 文明施工 3 安全施工 4 临时设施费 5 夜间施工 6 二次搬运 7 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 8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定额直接工程费 + 管理费 + 利润 架 定额直接工程费 + 管理费 + 利润 按发生情况计算 按现场签证计算 按定额规定计算 单位工程(人工费 + 机械费)合计× 1.15% - 3 -

9 脚手架 10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 11 施工排水、降水 12 垂直运输机械 13 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 《贵州省2004定额说明》

冬雨季施工增加、工程定位复14 测、点交、场地清理、施工雨单位工程(人工费 + 机械费)合计× 1.61% 水排除、道路维修

建筑工程费用计算顺序表 一、采取工程量清单计价 3 、其他项目费 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式 预留金、甲方自备材料购置1 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按招标文件、合同约定及现场签证计算 项目费等 4 、规费计算顺序表 序项目名称 号 1 工程排污费 2 定额测定费 3 计算式 实际发生时,按有关部门规定计算 单位工程(人工费+机械费)合计×0.7 4 % 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失业单位工程(人工费+机械费)合计× 22.21 % 保险、医疗保险) 按今后新出台的规定计算 单位工程(人工费+机械费)合计× 3.23 % 单位工程(人工费+机械费)合计×0.4 1 % 4 工伤保险费 5 住房公积金 6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5 、税金 序工程所在地 号 1 城市 取费基数 分部分项工程计价合计 + 措税率 3.41%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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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县镇 3 镇以下 施费合计+其他项目费 + 规费合计 3.35% 3.22% 注:1、单位工程(人工费+机械费)不含大型机械进出场、安拆及垂直运输机械。 2、人工土石方定额子目为:A1-1~69,A2-170~174;机械土三石方定额子目为:A1-70~126;构件运输、吊装、打桩定额子 目为:A2-1~55;A2-60~151,A2-169,A4章中的安装、运输子目,A6章中的拼装、安装、运输子目;一般土建定额子目为:除以上所列的定额子目以外均按一般土建考虑。A9章、A10章执行一般土建费用标准。 建筑工程费用计算顺序表 二、采用定额计价 1 、直接费计算顺序表 序号 费用项目 计算式 定额直接工程费 + 未计价材料定额用量×材料预算价 2+3+4+5 人工费 + 机械费 人工费 + 机械费 人工费 + 机械费 人工费 + 机械费 按定额规定计算 1+2+3+4+5+6+7+8+9+10+11+12+13+14 施工实际发生时,按工程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的规定计算 施工需要发生时,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计算 因施工安全需要发生的特殊措施费用,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计算 单位工程(人工费+机械费)合计×5.53% 单位工程(人工费+机械费)合计- 5 -

一 分部分项直接工程费 1 其中:人工 + 机械费 2 人工土石方 3 机械土石方 4 构件运输、吊装、打桩 5 一般土建 二 建筑工程超高增加费 三 措施费 1 环境保护 2 文明施工 3 安全施工 4 临时设施费 5 夜间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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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 m ) % 一、二类土 1.20 50 三、四类土 1.70 30 33 18 75 50 注:1、沟槽、基坑中土壤类别不同时,分别计算。

2、计算放坡时,在交接处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原槽、坑作基础垫层时,放坡自垫层上表面开始计算。垫层要求支模板时,放坡自垫层底面开始计算。

3、挖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其宽度按图示沟槽、基坑底宽,单面加10cm ,双面加20cm计算。支挡土板后,不得再计算放坡。

4、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或按“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规定计算。

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

混凝土基础底阶支模板 基 础 材 料 砖基础 浆砌毛石、条石基础 混凝土基础垫层支模板 混凝土基础底阶支模板 基础垂直面做防水层 每边各增加工作面宽度( mm ) 200 150 300 300 800 5、人工挖沟槽、基坑加工作面和放坡,编制预算时按定额规定计算,结算时,原则上按实际验收工程量计算。

6、 挖沟槽长度,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底面之间净长线长度计算;内外突出部分(垛、附墙烟囱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7、挖管道沟槽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沟底宽度,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尺寸计算,设计无规定的 , 可按下表规定宽度计算:

管道地

沟沟底宽度计算

表 单位:m 管径( mm ) 50 ~ 70 100 ~200 250~350 铸铁管、钢管、石棉混凝土、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水泥管 管 0.60 0.80 0.70 0.90 0.80 1.00 陶土管 0.70 0.80 0.9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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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450 500~600 700~800 900~1000 1100~1200 1300~1400 1.00 1.30 1.60 1.80 2.00 2.20 1.30 1.50 1.80 2.00 2.30 2.60 1.10 1.40 注:1、按上表计算管道沟土方工程量时,各种井类及管道(不含铸铁给排水管)接口等处需加宽增加的土方量不另计算,底面积大于20m2的井类,其增加工程量并入管沟土方内计算。 2、铺设铸铁管排水管道时,其接口等处土方增加量,可按铸铁排水管道地沟土方总量的2.5%计算。

8、 沟槽、基坑深度,按图示槽、坑底面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深度计算;管道地沟按图示沟底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深度计算。 四、人工挖孔桩土、石方量计算

人工挖孔桩土、石方量,按图示桩断面面积(有护壁者含其厚度)乘以设计桩孔中心线深度计算。 五、岩石开凿及爆破工程量,区别石质按下列规定计算 1、人工凿岩石,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2、爆破岩石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其沟槽、基坑深度、宽度允许超挖量:松石为 200 ㎜;坚石为 150 ㎜,超挖部分岩石并入岩石总挖方量之内计算。 3、修整边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4、基底摊座按基础底面设计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六、填土分夯填、松填,工程量按图示回填体积依下列规定以立方米计算

1、沟槽、基坑回填土体积,以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砌筑物(包括:基础垫层、基础等)体积计算。

2、管道沟槽回填土,以挖方体积减去大于500㎜管径所占体积计算,管径在500mm以下的不扣除管道所占体积;管径超过500mm以上时按下表规定扣除管道所占体积计算。

每米管道扣除土方体积表

管道名称 钢管 管道直径( mm ) 501 ~600 601 ~800 801 ~1000 1001 ~1200 1201 ~1400 1401 ~1600 0.21 0.44 0.71 1.15 1.35 1.55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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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铁管 混凝土管 0.24 0.33 0.49 0.60 0.77 0.92 3、房心回填土工程量,按主墙之间的面积乘以回填土厚度计算。 4、余土或取土工程量,可按下式计算: 余土外运体积 = 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

式中计算结果为正值时为余土外运体积,负值时为需取土体积。 七、土方运距,按下列规定计算

1、推土机推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回填区重心之间的直线距离计算。 2、铲运机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卸土区重心加转向距离45m计算。

3、自卸汽车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填土区(或堆放地点)重心的最短距离计算。 八、基底钎探计算

基底钎探按钻孔深度以延长米计算。

土壤及岩石分类表 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开挖方法及工具 尖 锹 开 挖 用 锹 开 挖 并 土壤及岩土壤及岩石名称 石类别 砂 砂壤土 Ⅰ 腐植土 泥炭 轻壤土和黄土类土 Ⅱ 用轻钻天然湿度极限压孔机钻下平均容碎强度 进1m耗重 kg/m3 kg/㎝2 时(分) 1500 1600 1200 600 1600 紧固系预算定数(f) 额分类 0.5~ 0.6 一 类 潮湿而松散的黄土 , 1600 软的盐渍土和碱土 平均 15 ㎜以内的松1700 0.6~0.二 8 类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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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而软的砾石 含有草根的密实腐植土 含有直径在 30 ㎜以内根类的泥炭和腐植土 1400 1100 少 数 用 洋 镐 开 挖 掺有卵石、碎石和石屑1650 的砂和腐植土 含有卵石或碎石杂质的胶结成块的填土 1750 含有卵石、碎石和建筑1900 料杂质的砂壤土 肥粘土、其中包括石炭纪、侏罗纪的粘土和冰1800 粘土 重壤土、粗砾石、粒径为 15~40 ㎜的碎石和1750 卵石 Ⅲ 干黄土和掺有碎石或卵石的自然含水量黄土 1790 含有直径大于 30 ㎜1400 根类的腐植土或泥炭 掺有碎石或卵石和建筑碎料的壤土 1900 用 尖 铲 并 同 时 用 镐 开 挖 0.8~1.三 0 类 含碎石、重粘土、其中包括侏罗纪和石炭纪1950 的硬粘土 含有碎石、卵石、建筑碎料和重达 25 ㎏的Ⅳ 顽石(总体积 10% 以1950 内)等杂质的肥粘土和重壤土 冰碛粘土,含有重量在 50 ㎏以内的巨砾,其2000 含量为总体 10% 以内 - 14 -

用 尖 铲 并 同 时 用 镐 和 撬 棍 开 1.0~1.四 5 类 《贵州省2004定额说明》

泥板岩 2000 挖 不含或含有重量达 10 1950 ㎏的顽石 含有重量在 50 ㎏以内的巨砾(占体积 10% 2100 以上)的冰碛石 硅藻岩和软白垩岩 Ⅴ 胶结力弱的砾岩 各种不坚实的片岩 石膏 凝灰岩和浮石 松软多孔和裂隙严重的石灰岩和介质石灰Ⅵ 岩 中等硬变的片岩 中等硬变的泥灰岩 石灰石胶结的带有卵石和沉积岩的砾石 风化的和有大裂缝的Ⅶ 粘土质砂岩 坚实的泥板岩 坚实的泥灰岩 砾质花岗岩 泥灰质石灰岩 Ⅷ 粘土质砂岩 砂质云母片岩 2200 2300 1900 2600 2200 1100 用风镐和爆破2~4 法来开挖 1800 部分用手凿工具 , 小于200 小于3.5 1.5~2 部分用爆破来开挖 松 石 1200 200~400 3.5 2700 2300 2200 2000 2800 2500 2300 2300 600~800 8.5 400~600 6.0 用爆破方法开挖 4~6 次 坚 石 用爆破方法开挖 6~8 次 坚 石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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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石膏 .2900 严重风化的、软弱的花2500 岗岩、片麻岩和正长岩 滑石化的蛇纹岩 致密的石灰岩 2400 2500 800~1000 11.5 用爆破方法开挖 沉积岩的碴Ⅸ 含有卵石、2500 质胶结的砾岩 砂岩 砂质石灰质片岩 菱镁矿 白云岩 坚固的石灰岩 Ⅹ 大理岩 石灰质胶结的致密砾石 坚固砂质片岩 粗花岗岩 非常坚硬的白云岩 蛇纹岩 Ⅺ 石灰质胶结的含有火成岩之卵石的砾石 2500 2500 3000 2700 2700 2700 2600 2600 2800 2900 2600 2800 8~10 1000~1200 15.0 用爆破方法开挖 10~12 1200~1400 18.5 用爆破方法开挖 12~14 坚 石 石英胶结的坚固砂岩 2700 粗粒正长岩 Ⅻ 具有风化痕迹的安山岩和玄武岩 2700 2700 1400~1600 22.0 用爆破方14~16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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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麻岩 非常坚固的石灰岩 硅质胶结的含有火成岩之卵石的砾石 粗石岩 中粒花岗岩 坚固的片麻岩 辉绿岩 ⅩⅢ 玢岩 坚固的粗石岩 中粒正长岩 非常坚固的细粒花岗岩 花岗片麻岩 ⅪⅤ 闪长岩 高硬度的石灰岩 坚固的玢岩 2600 2900 2900 2600 3100 2800 2700 2500 2800 3300 2900 2900 3100 2700 1800~2000 32.5 1600~1800 法开挖 27.5 用爆破方法开挖 16~18 用爆破方法开挖 18~20 坚 石 安山岩、玄武岩、坚固3100 的角页岩 高硬度辉绿岩和闪长岩 坚固的辉长岩和石英ⅩⅤ 岩 拉长玄武岩和橄榄玄武岩 特别坚固的辉长辉绿岩石英石和玢岩 2900 2800 3300 大于2500 3000 2000~2500 46.0 用爆破方法开挖 20~25 用爆破方大于60 法开挖 大于25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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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土石方工程

说 明

一、人工土石方

1、土壤分类:详见“土壤、岩石分类表”。表列 Ⅰ、Ⅱ类为定额中一、二类土壤,Ⅲ、Ⅳ类为定额中三、四类土壤。

2、人工挖沟槽、基坑深度超过6m时,按6m以内定额乘以系数1.25,其垂直提运用工已综合在定额内。

3、人工土方定额是按天然湿度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乘以系数1.18。天然湿度土与湿土的划分,应根据地质勘测资料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天然湿度土,以下为湿土。

4、定额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或现场签证另行计算。

5、在群打预制桩的桩间挖土方时,按实挖体积(扣除桩体占用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25。 6、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时,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20。 7、孔桩内人工挖淤泥、流砂,按三、四类土定额乘以系数1.50。

8、人工挖孔桩同一孔内土壤类别不同或石质不同时,其工程量按不同类别或石质分别计算,以孔桩总深度套用相应定额。挖孔桩人工凿石不分孔径,均按定额执行。 9、场地竖向布置挖填土方时,不再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10、人工开挖图示底面积(不包括加宽的工作面宽度)20㎡以上的基坑和图示底宽(同前注)3m以上的沟槽土、石方,其垂直提运按垂直深度每米折合水平运距5m计算。(深度按全高计算) 11、人工及人力车运土、石碴定额,适用于道路坡度在 15%以内,如遇上坡坡度大于15%至40%时,其运距按坡段斜长乘以系数2;坡度超过40%时,按坡底至坡顶每升高1m折成水平运距10m计算。在同一条线路上坡度不同时,分段计算。遇有下坡时,运距按斜长计算。

12、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的覆盖材料如安全网、草席、架设安全屏障等设施的费用,可另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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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管爆破时,雷管应换算,数量不变。扣除定额中的胶质导线,换为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 14、修整边坡是指石方爆破后,按设计要求对边坡面进行剔打、平整并清理石渣。 基底摊座是指石方爆破后,按设计要求在爆破基底进行开凿、剔打、平整并清理石渣。 15、回填土定额分为松填、夯填。松填是指设计要求有回填范围(面积),标高及堆积土的平整度;夯填除了有松填的上述要求外,还应按设计密实度要求分层回填并夯实。没有设计回填范围(面积)和标高、平整度要求的为弃土,不得按松填计算。 二、 机械土石方

1、 石分类,详见“土壤、岩石分类表”,表列Ⅴ、Ⅵ类为定额中的松石。Ⅶ类以上为定额中的坚石。

2、 推土机推土、推石碴,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 5%时,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下列系数计算: 坡度( %) 系数 5~10 1.75 15以内 2.00 20以内 2.25 25以内 2.50 3、机械挖土方、石碴,机械不能作业的边角,需要人工配合清理挖运的,其工程量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按相应人工挖土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5;人工凿石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2。 4、推土机推土或 铲运机 铲土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0mm时,推土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17 。

5、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作业时, 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 ,垫板铺设所需的工料、辅助机械费用按签证计算。

6、推土机、铲运机推、铲未经压实的积土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0.73 。

7、定额中的爆破材料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编制的,炮孔中若出现地下渗水、积水时,处理渗水或积水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

8、机械上下行驶坡道土方或石方,其开挖方量合并在土方或石方工程量内计算。 9、机械挖土方定额,以天然湿度土壤为准,如遇挖湿土时,按定额乘以系数1.15 。 三、控制爆破说明

1、破碎剂胀裂工程是指不允许采用爆破方法的拆除工程或开挖工程,施工工艺包括胀裂和风镐剔除。

2、石方控制爆破是指在城镇实施的,距爆区100m以内有建筑群的石方控制爆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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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控制爆破的覆盖防护费用已在定额中考虑,不得另行计算。

A.2 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计算打桩(灌注桩)工程量前应确定下列事项

1、确定土质类别:依工程地质资料中的土层构造,土壤物理、化学性质及对照“土壤、岩石分类表”鉴别适用定额土质类别。对照“岩石风化程度划分表”鉴定风化程度确定是否执行入岩。 2、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施工方法、工艺流程、采用机型,桩、土壤、泥浆运距。 二、打预制钢筋混凝土桩

打预制钢筋混凝土桩的体积,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乘以桩截面面积计算。 三、接 桩

电焊接桩按设计接头,以个计算;硫磺胶泥接桩按桩断面以平方米计算。 四、送 桩

按桩截面面积乘以送桩长度(即打桩架底至桩顶面高度或自桩顶面至自然地坪面另加0.5m)计算。

五、打拔钢板桩

打拔钢板桩按钢板桩重量以吨计算。 六、打孔灌注桩

1、混凝土桩、砂桩、碎石桩的体积按设计规定的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乘以钢管管箍最大外径截面面积计算。

2、扩大桩的体积按单桩体积乘以次数计算(次数 = 扩大次数 +1 )。

3、打孔后先埋入预制混凝土桩尖,再灌注混凝土者,桩尖按钢筋混凝土章节规定计算体积,灌注桩按设计长度(自桩尖顶面至桩顶面高度)乘以钢管管箍外径截面面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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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钻孔灌注桩

钻孔灌注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增加 0.50m 乘以设计断面面积计算。 八、灌注混凝土桩

灌注混凝土桩的钢筋笼、人工挖孔桩填芯的钢筋笼和人工挖孔桩护壁的钢筋制作依设计规定,按钢筋混凝土章节相应项目以吨计算。埋设钢护筒按设计长度或施工组织设计以吨计算。 九、 泥浆运输工程量

泥浆运输工程量按钻孔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十、 挖孔桩护壁、填芯混凝土

挖孔桩护壁、填芯混凝土体积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挖孔桩护壁定额已综合了照明和通风费用。

十一、旋喷桩、喷粉桩

旋喷桩、喷粉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乘以桩长(包括桩尖)计算。 十二、 地基强夯

地基强夯按设计要求夯击点(坑)数量,区分不同夯击能量、夯击次数计算。 十三、 重锤夯实

重锤夯实按设计以平方米计算。 十四、 锚杆钻孔

锚杆钻孔按入土(岩)层深度计算。 十五、 钢筋锚杆及钢绞线锚杆

钢筋锚杆及钢绞线锚杆的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长度以吨计算。 十六、 喷射混凝土护坡

喷射混凝土护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十七、 普通砂浆土钉

普通砂浆土钉按土钉的设计长度以吨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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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04定额说明》

十八、 钢管砂浆土钉

钢管砂浆土钉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十九、 安、拆导向夹具

安、拆导向夹具,按设计图纸规定的水平延长米计算。

A.2 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说 明

一、 桩基础定额仅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不适用于水工建筑、公路桥梁工程。 二、土壤类别划分按 “土壤、岩石分类表”分为一、二类土和三、四类土。 三、打预制钢筋混凝土桩未包括接桩,如需接桩,另按接桩项目计算。

四、一个单位工程打(灌)桩工程量少于下表数量时,其人工、机械量按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 1.25 计算。

工程名称 打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 打钢板桩 打孔灌注混凝土桩 打孔灌注砂、石桩 钻孔灌注混凝土桩 钻(冲)孔桩 工程量(m3) 150 50(t) 60 60 100 100 五、焊接桩接头钢材用量,设计与定额用量不同时,可按设计材料用量换算,但人工、机械量不变。

六、打试验桩按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2计算。

七、打桩、打孔的桩间净距小于4倍桩径或桩边长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中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3 。

八、打桩定额以打垂直桩为准,如设计要求打斜桩,斜度在1:6以内者,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如斜度大于 1:6者,按相应定额项目中人工、机械乘以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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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打桩定额以平地(坡度小于15°)打桩为准,如在大于15°的坡度打桩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如在深度大于1.5m 的基坑内打桩或在地坪上打深度大于1m的槽坑内的桩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1 。

十、在桩间补桩或强夯后的地基打桩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十一、打送桩时可按相应桩定额项目综合工日及机械台班乘以下表规定系数计算。

送桩深度 2 m 以内 4 m 以内 4 m 以上 系数 1.25 1.43 1.67 十二、定额项目内的金属周转材料,包括桩帽、送桩器、桩帽盖、活瓣桩尖、钢管、料斗等。 十三、打孔灌注混凝土桩、钻(冲)孔灌注混凝土桩、打孔灌注砂、碎石或砂石桩,均已包括充盈系数和材料损耗,其中灌注砂石桩还包括级配密实系数。人工挖孔桩护壁及无护壁填芯混凝土的充盈系数,未包括在定额项目的材料消耗量内,编制预算时,其充盈系数可按10%考虑。当实际出槽量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

十四、灌注桩在成孔时,若出现大体积的垮塌、流砂等无法成孔的施工情况,采取的各项施工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

十五、钻(冲)孔桩,不分土壤类别,其入岩增加费的使用按照“岩石风化程度划分表”鉴定。属于强风化岩不作入岩计算;中风化岩和微风化岩作入岩计算。钻(冲)孔机械,不分机械类别和机械性能,均执行本定额。

十六、旋喷桩定额,单位长度水泥用量不同,允许换算。若上部为空孔时,按相应子目扣除材料费。

十七、喷粉桩定额,按桩径500㎜考虑,水泥损耗率为4%,水泥投放量可根据设计要求进行调整。

十八、地基强夯与重锤夯实,定额主机是以履带式起重机考虑的。实际施工采用其他起重设备或成套夯击设备时,可以换算。

十九、钻孔锚杆、土钉、喷射混凝土护坡,未包括搭设操作平台费用,实际发生时,按相应的定额计算。设计需作锚杆抗拔试验时,其费用另行计算。

岩石风化程度划分表 风化程度 特 征 微风化 岩石新鲜,表面稍有风化迹象。 1 、结构和构造层理清晰 中等风化 2 、岩体被节理、裂隙分割成块状(20~50㎝),裂隙中填充少量风化物,锤声脆且不-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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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击碎。 3 、用镐难挖掘,用岩心钻方可钻进。 1 、结构和构造层理不甚清晰,矿物成份已显著变化。 强风化 2 、岩石被节理、裂隙分割成碎石状(2~20㎝),碎石用手可折断。 3 、用镐可以挖掘,手摇钻不易钻进。

A.3 砌筑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砌筑工程量一般规则

1、计算墙体时应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身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包括过梁、圈梁、挑梁)、砖平拱,平砌砖过梁和暖气包壁龛及内墙板头的体积,不扣除梁头、外墙板头、檩头、垫木、木楞头、挑沿木、木砖、门窗框走头,砖墙内的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每个面积在0.3㎡以下的孔洞等所占的体积,突出墙面的窗台虎头砖、压顶线、山墙泛水、附墙烟囱大放脚、门窗套及三皮砖以内的腰线和挑檐等体积亦不增加。

2、砖垛、三皮砖以上的腰线和挑檐等体积,并入所依附的墙身体积计算。

3、附墙烟囱(包括附墙通风道、垃圾道)按其外形体积计算,并入所依附的墙体积内,不扣除每一孔洞横截面在0.1㎡以下的体积,但孔洞内的抹灰工程量亦不增加。如每一孔洞横截面积超过0.1㎡时,应扣除孔洞所占体积,孔洞内的抹灰亦另列项目计算。

4、女儿墙高度,从屋面板上表面算至图示女儿墙顶面高度(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

5、砖平拱、平砌砖过梁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如设计无规定时,砖平璇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共加100㎜,乘以高度(门窗洞口宽小于1500㎜时,高度为240㎜;大于1500㎜时,高度为365㎜)计算;平砌砖过梁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共加500㎜,高度按440㎜计算。 二、砌体厚度计算

1、标准砖以240×115×53㎜为准,其砌体计算厚度,按下表计算。

砖数(厚度) 计算厚度(㎜) 1/4 53 1/2 115 3/4 180 1 240 3/2 365 2 490 5/2 615 3 740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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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砖砌体计算厚度表

2、使用非标准砖时,其砌体厚度应按砖实际规格和设计厚度计算。 三、基础与墙身(柱身)的划分

1、基础与墙(柱)身使用同一种材料时,以设计室内地面为界(有地下室者,以地下室室内设计地面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柱身)。

2、基础与墙身使用不同材料时,位于设计室内地面±300㎜时,以不同材料为分界线,超过±300㎜时,以设计室内地面为分界线。

3、砖、石围墙,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线,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四、基础长度

外墙基础长度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基础长度按内墙基净长计算。基础大放脚T形接头处的重叠部分以及嵌入基础的钢筋、铁件、管道、基础防潮层及单个面积在0.3㎡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不予扣除。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应并入基础工程量内。单个面积在0.3㎡以上的孔洞应予扣除,其洞口上的钢筋混凝土梁或砖平拱等,应另列项目计算。 砖砌挖孔桩护壁工程量按实砌体积计算。 五、墙的长度

外墙长度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长度按内墙净长线计算。 六、墙身高度按下列规定计算

1、外墙墙身高度:斜(坡)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200㎜;无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300㎜,出檐宽度超过600㎜时,应按实砌高度计算;平屋面算至钢筋混凝土屋面板底。

2、内墙墙身高度:位于屋架下弦者,其高度算至屋架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00㎜;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板底;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 3、内、外山墙,按其平均高度计算。 七、框架间砌体

框架间砌体,以框架间的净空面积乘以厚度计算。框架外表砌砖按设计要求以立方米计算。 八、空花墙

空花墙按空花部分外形体积以立方米计算,空洞部分体积不予扣除;半空花墙分别计算体积,实砌部分以立方米计算,执行砖墙相应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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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空斗墙

空斗墙按外形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墙角、内外墙交接处,门窗洞口边,窗台砖及屋檐处的实砌部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行计算,但宽度在700㎜以外的窗间墙、窗台下、梁头下等实砌部分,应另行计算,套零星砌体定额项目。 十、多孔砖、空心砖

多孔砖、空心砖按图示厚度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其孔、空心部分体积。 十一、填充墙

填充墙按外形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其中实砌部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行计算。 十二、加气混凝土墙、硅酸盐砌块墙、小型空心砌块墙

加气混凝土墙、硅酸盐砌块墙、小型空心砌块墙,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按设计规定需要镶嵌砖砌体部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十三、轻质墙板

轻质墙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十四、其他砖砌体

1、砖砌锅台、炉灶,不分大小,均按图示外形尺寸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各种空洞的体积。 2、砖砌台阶(不包括梯带)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3、厕所蹲台、水槽(池)腿、灯箱、垃圾箱、台阶挡墙或梯带、花台、花池、支撑地楞的砖墩、房上烟囱、毛石墙的门窗立边、窗台虎头砖等实砌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套用零星砌体定额项目。

4、检查井及化粪池不分壁厚均以立方米计算,洞口上的砖平拱等并入砌体体积内计算。 5、砖砌地沟不分沟帮、沟底,其工程量合并以立方米计算。砖砌明沟按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十五、砖烟囱

1、筒身,圆形、方形均按图示筒壁平均中心线周长乘以厚度扣除筒身各种孔洞,钢筋混凝土圈梁、过梁等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其筒壁周长不同时分段计算。

2、烟道、烟囱内衬按不同内衬材料并扣除孔洞后,以图示实体积计算。

3、烟囱内壁表面隔热层,按筒身内壁并扣除各种孔洞后的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填料按图示尺寸以实体积计算,应扣除各种孔洞所占体积,不扣除连接横砖及防沉带的体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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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烟道砌砖:烟道与炉体的划分以第一道闸门为界,炉体内的烟道部分并入炉体工程量计算。 十六、砖砌水塔

1、水塔基础与塔身划分:以砖砌体的扩大部分顶面为界,以上为塔身,以下为基础,分别套用相应定额。

2、塔身以图示实砌体积计算,并扣除门窗洞口和混凝土构件所占体积,砖平拱及砖出檐等并入塔身体积内计算,套水塔砌筑定额。

3、 砖水箱内外壁,不分厚度,均以图示实体积计算,套相应的砖墙定额。 十七、砌体内的钢筋加固

砌体内的钢筋加固应根据设计规定,以吨计算,套钢筋混凝土章节相应项目。 十八、砌石基础、墙、柱、护坡

砌石基础、墙、柱、护坡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十九、砌石踏步

砌石踏步按踏步长度以延长米计算;踏步两侧砌体体积另行计算。 二十、毛石地沟

毛石地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料石地沟按其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二十一、石表面加工

石表面加工按设计要求加工的外表面以平方米计算。

A.3 砌筑工程

说 明

一、砌砖、砌块

1、定额中砖的规格是按标准砖编制的;砌块、多孔砖规格是按常用规格编制的。实际用砖规格不同时,可以换算其用砖(砌块)和砂浆用量,人工按砂浆比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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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04定额说明》

2、砖墙定额中已包括先立门窗框的调直用工以及腰线、窗台线、挑檐等一般出线用工。 3、砖砌体均包括了原浆勾缝用工,加浆勾缝时,另按相应定额计算。

4、填充墙以填炉渣、炉渣混凝土为准,如实际使用材料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材料,其他不变。 5、墙体内放置的拉接钢筋,应按钢筋混凝土章节另行计算。

6、硅酸盐砌体、加气混凝土砌块墙,是按水泥混合砂浆编制的,如设计使用其他砂浆或粘结剂时,应按设计要求另行换算。

7、圆形烟囱基础按砖基础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2 。

8、砖砌挡土墙,2砖以上执行砖基础定额;2砖以内执行砖墙定额。

9、零星项目系指砖砌小便池槽、厕所蹲台、室内水槽(池)及腿、煤箱、垃圾箱、台阶挡墙、花台、花池、房上烟囱、地板墩等。

10、定额中砂浆系按常用配合比、强度等级列出,如与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

11、砖墙综合了不同墙厚的内、外墙及三皮砖以内的挑檐、凸出墙面的装饰线及嵌入墙内规定不需要扣除的构件体积。

12、小型混凝土空心砌块定额按390×190×190规格计入;硅酸盐砌块定额按880×430×240规格计入。 二、轻质墙板

轻质墙板项目,适用框架填充内外墙。 三、砌石

1、定额中粗、细料石(砌体)墙按400mm×220mm×200mm,柱按450mm×220mm×200mm,踏步石按400mm×200mm×100mm规格编制的。

2、石护坡高度超过4m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15 。 3、砌筑圆弧形石基础,按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 。

4、石砌墙内均未考虑砖砌门窗洞口立边、窗台虎头砖、砖平拱、钢筋砖过梁的体积,发生时套砖的零星砌体定额计算。

5、砌石定额中的砂浆强度等级与设计不同时,允许换算。 6、毛石砌体定额按平毛石、乱毛石综合取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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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04定额说明》

7、料石为具有较规则的六面体石块,按表面加工的平整度分类: 粗料石:表面凹凸深度<20㎜ 细料石:表面凹凸深度<2㎜ 四、明沟

明沟的净断面平均为20×30㎝,断面超过上述尺寸者,以立方米计算,套用地沟相应定额。

A.4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现浇混凝土工程量计算

1、现浇混凝土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设计图示尺寸实体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件及墙、板中0.3㎡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 2、基础:

(1)带形基础,外墙基础按外墙中心线长度,内墙基础按内墙基础净长计算。附墙垛宽出部分体积并入基础工程量内。

(2)带形基础其顶阶高与宽之比在4:1内按带形基础计算,超过4:1时,顶阶按墙计算,以下按基础计算;独立柱基顶阶高与其横截面长边在3:1内按独立基础计算,超过3:1时,顶阶按柱计算,以下按基础计算。

(3)箱式满堂基础应分别按基础、柱、梁、板、墙等有关规定计算,套用相应的定额项目。 (4)设备基础除块体以外,其他类型的设备基础,分别按基础、柱、梁、板、墙等有关规定计算,套用相应的定额项目。

3、柱:按图示尺寸乘以柱高以立方米计算,柱高按以下规定:

(1)有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高度计算。 (2)无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或楼板)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高度计算。 (3)框架柱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顶高度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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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04定额说明》

(4)构造柱按全高计算,嵌入墙体部分并入柱身体积内。 (5)依附柱上的牛腿,并入柱身体积内计算。

4、梁:按图示尺寸乘以梁长以立方米计算、梁长按以下规定: (1)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 (2)主梁与次梁连接时,次梁长算至主梁侧面。

(3)悬臂梁与柱连接时,按悬挑部分计算工程量,单独的悬臂梁按整根梁的体积计算。 (4)伸入墙内梁头、梁垫并入梁体积内计算。 5、板:按图示面积乘以板厚以立方米计算。

(1)有梁板系指梁与板构成一体(包括主、次梁与板),按梁、板体积之和计算。 (2)无梁板系指不带梁,直接用柱支承的板,按板与柱帽体积之和计算。 (3)平板系指无柱、梁,主要由墙支承的板,按板的实体积计算。 (4)各类板伸入墙体的板头并入板体积内计算。

(5)挑檐、天沟与板(包括屋面板、楼板)连接时,按外墙边线为分界线;与梁连接时,以梁外边线为分界线;分界线以外为挑檐、天沟。

(6)悬挑板、阳台、雨篷按伸出墙外(500mm以内按板计算)的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厚度以立方米计算,包括伸出墙外的反檐体积。如悬挑板、阳台、雨篷侧面挑起高度超过500mm时,按栏板项目以全高计算。

(7)现浇框架梁和现浇板连接在一起时,按有梁板计算。 (8)混凝土板坡度超过26°34′时,按斜板计算。

6.墙:按图示中心线乘高再乘以墙厚以立方米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及0.3m2以外孔洞体积。暗柱、附壁柱(墙垛)、暗梁及墙突出部分并入墙体积内计算。短肢剪力墙结构中,当肢高与肢厚之比在4:1内时按异形柱计算;超过4:1时,按墙计算。

7、如设计有后浇带时,梁、板、墙工程量均应扣除后浇带体积,后浇带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套用后浇带相应项目。 8、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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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04定额说明》

4、设计图纸未注明的钢筋接头和施工损耗,已综合在定额项目中。 5、绑扎铁丝、成型点焊和接头焊接用的电焊条已综合在定额子目中。 6、钢筋主要是以手工绑扎考虑,与实际施工不同时,不予调整。

附表:钢筋混凝土构件用轮胎式起重机吊装机械台班及人工工日 单位 10m3

轮胎式起重机台班 20t 1 柱安装 2 柱接柱安装 3 吊车梁安装 4 风道梁安装 0.562 0.62 25t 0.37 0.71 交流弧载重汽焊机台车台班班 6t 32kVA 2.87 1.124 1.48 序 号 名 称 人工工日 0.01 7.11 17.23 7.306 8.4 5 拱形梁、梯形梁、托架梁、折线形屋架安装 0.486 6 拱形梁、梯形梁、托架梁、折线形屋架拼装 0.32 7 薄腹梁安装 8 薄腹梁翻身 9 三角形组合屋架安装 10 三角形组合屋架拼装 11 混凝土门式刚架安装 12 天窗架及端板安装 13 天窗架及端板拼装 14 大型屋面板安装 15 挑檐屋面板安装 16 天沟安装 17 天窗上下档安装 18 天窗侧板安装 0.6 0.3 1.067 1.247 0.999 1.857 1.908 0.314 0.94 0.62 1.57 1.848 2.428 0.02 8.242 2.41 3.2 3.86 10.23 3.67 0.013 22.267 24.68 3.74 3.996 0.01 17.982 3.714 33.426 3.816 0.27 34.344 0.636 1.88 1.24 3.14 3.969 5.06 11.3 10.54 26.69 31.416 - 36 -

《贵州省2004定额说明》

19 支撑安装 20 檩条安装

3.55 0.68 7.1 1.61 60.35 8.88 A.5 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厂库房大门、特种门制作及安装工程量计算

厂库房大门、特种门制作及安装工程量有框的按框外围面积计算,无框的按扇外围面积计算。 二、木屋架的制作安装工程量计算

1、木屋架制作安装均按设计断面竣工木料以立方米计算,其后备长度及配制损耗均已考虑在定额内,不另外计算。

2、方木屋架一面刨光时增加3㎜,两面刨光时增加5㎜计算木材体积,圆木屋架刨光时按材积乘以系数1.05 计算,附属于屋架的木夹板、垫木等已并入相应的屋架制作项目中,与屋架连接的挑檐木、支撑等,工程量并入屋架竣工木料体积内计算。

3、屋架的制作安装应区别不同跨度,其跨度应以屋架上下弦杆的中心线交点之间的长度为准。带气楼的屋架并入所依附屋架的体积内计算。

4、屋架的马尾,折角和正交部分半屋架,应并入相连接屋架的体积内计算。 5、钢木屋架按上弦分为圆、方木,按竣工木料以立方米计算。 三、圆木屋架工程量计算

圆木屋架连接的挑檐木,支撑等如为方木时,其方木体积应乘以系数1.7折合成圆木并入屋架竣工木料内。单独的方木挑檐,按矩形檩木计算。 四、封檐板工程量计算

封檐板按图示檐口长度计算,博风板按斜长计算,每个大刀头增加长度500㎜。 五、木楼梯工程量计算

木楼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300㎜的楼梯井,伸入墙内部分,不另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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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04定额说明》

附“厂库房大门、特种门五金配件表”

A.5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

说 明

一、本定额是按机械和手工操作综合编制的,不论采取何种操作方法,均按本定额执行。 二、本定额木材材种是按杉和松杂综合取定的。设计要求的材种与定额不同时,其材料预算价可按签证计算,但人工费、机械费不变。

三、定额中木材以自然干燥条件下含水率为准编制的,如需人工干燥时,其费用另行计算。 四、定额内已包括刨光损耗:单面加3㎜,双面加5㎜,圆木每立方米加0.05m3 。 五、定额取定的材积与设计规定不同时,允许换算。但人工费、机械费不变。

六、定额中的五金配件是按标准图用量计算列出(附表),实际用量与定额不同时,允许调整。 七、保温门的填充料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工料不变。

八、钢木大门及特种门的钢骨架设计用量与定额不同时,允许调整。钢骨架制作按相关子目另列项目计算,发生场外运输时,按金属构件运输定额计算。

A.6 金属结构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则

1、金属结构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不扣除孔眼、切边、切肢的质量,焊条、铆钉、螺栓等不另增加质量,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按其外接矩形面积乘以厚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2、依附在钢柱上的牛腿及悬臂梁等并入钢柱工程量。 3、依附漏斗的型钢并入漏斗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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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04定额说明》

4、制动板、制动桁架、车挡并入制动梁工程量。

5、钢柱、吊车梁、H型钢按图示尺寸计算,其中腹板及翼宽按每边增加25mm计算。

附表:金属构件轮胎式起重机吊装机械台班人工消耗量

轮胎式起重机 序 号 名 称 20t 台班 1 轻钢屋架拼装 2 轻钢屋架安装 3 3t 以内钢屋架拼装 4 3t 以内钢屋架安装 5 3t 以外钢屋架拼装 6 3t 以外钢屋架安装 7 钢托架安装 ( 在钢柱上 ) 8 钢托架安装 ( 在混凝土柱上 ) 0.2 0.46 0.13 0.17 0.07 0.11 0.036 0.033 0.08 0.027 0.032 0.04 0.03 0.02 0.02 0.021 0.021 交流弧焊机 人工工日 32kVA 台班 0.81 2.3 0.5 0.85 0.29 0.53 0.164 0.115 0.43 0.94 0.107 0.16 0.13 0.48 0.04 0.064 0.043 工日 3.84 8.74 2.56 3.21 1.56 2 0.814 0.552 1.93 3.271 2.975 0.78 0.44 0.23 0.182 0.247 0.193 9 钢桁架安装 10 实腹钢柱安装 11 空腹钢柱安装 12 5t 以内吊车梁安在钢柱上 5t 以内吊车梁安在混凝土柱13 上 14 5t 以外吊车梁安在钢柱上 5t 以外吊车梁安在混凝土柱15 上 16 制动梁安在钢柱上 17 制动梁安在混凝土柱上 - 39 -

《贵州省2004定额说明》

18 单轨吊车梁安在钢柱上 19 单轨吊车梁安在混凝土柱上 20 钢支撑安装 21 钢檩条安装 22 钢天窗架拼装 23 钢天窗架安装 24 钢挡风桁架安装 25 钢墙架安装 26 H 型钢安装

0.172 0.172 0.391 0.09 0.22 0.25 0.08 0.738 0.04 0.043 0.032 0.893 0.36 0.89 0.5 0.43 1.476 0.133 0.666 0.376 6.151 1.94 5.15 4.75 1.93 8.118 3.707 A.6 金属结构工程

说 明

一、金属构件制作

1、本章定额适用于现场加工制作和企业附属加工厂制作的构件。

2、定额工作内容包括场内的材料运输、号料、加工、组装、成品堆放等全部工序。 3、定额构件制作项目中除H型钢制作外,均已包括了除锈及刷一遍防锈漆的工料。 4、构件制作定额内已包括分段和整体预装配的人工、材料及机械台班用量,整体预装配和锚固用的螺栓,已包括在定额内。

5、钢筋混凝土组合屋架钢拉杆,按钢支撑定额计算。

6、定额内不包括构件无损探伤检验(射线探伤、超声波探伤、磁粉探伤、着色探伤等),发生上述费用时,按安装定额有关规定另行计算。

7、钢栏杆定额,仅适用工业厂房中的操作台、平台栏杆。

8、其它及零星构件系指垃圾箱铁门、铁垃圾斗等未列项目的小型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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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7pt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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