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书记在“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现场会上的讲话

更新时间:2024-05-01 01:08: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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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纪委书记在“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现场会上的讲话

区纪委书记在“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现场会上的讲话同志们:今天在腰铺镇召开“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现场会,主要是总结前期工作,安排下一阶段工作任务。会前,我们实地参观了腰铺镇,以及梅铺村和腰铺社区的“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情况,他们的做法给我们大家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会上,各镇办汇报了6月份以来“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推进情况、特色做法、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从大家汇报的情况和区“阳光村务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掌握的总体情况来看,全区“阳光村务工程”建设能按照方案要求扎实推进,工作态势良好,这与在座各位前一阶段辛苦工作是分不开的。刚才,文先同志通报了督查情况,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讲的很好很全面,我完全赞同,希望大家按照文先同志的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会上还印发了省纪委、省监察厅等五家联合下发的《全省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委托代理工作验收标准》,希望大家认真对照文件要求补缺补差。各镇办的汇报材料也已经发给大家,希望能互相学习借鉴,取长补短。下面,我主要讲三点意见。一是思想认识要再提高。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是省委、省政府今年安排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举措,我们一定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在此基础上实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在这个问题上,因为我区近几年一直在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包括“三资”清理也已经开展过,因此,一些同志就有了这样和那样的想法。有的认为我们的“三资”清理已经

搞过,没有必要再搞一次,认为是重复劳动,白白耗费人力物力财力,有厌战情绪;有的认为我们的农村“三资”管理制度健全,过去的“村财镇管”模式很好,已经初见成效,而且已经延伸到了村民组,现在再搞委托代理服务没有什么实质意义上的变化,因而有懈怠情绪;有的认为过去在“三资”管理中,镇村有领导小组,村还有村级事务监管小组,资金管理、资产资源处置程序严谨规范,现在实行镇(办)“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统一管理,一下子不知道如何操作,有抵触情绪。在这里要明确的告诉大家,以上种种想法是要不得的。我们大家都知道我们区是一个是一个农业区,将近90%的人口在农村。“三农”问题,始终是关系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根本性问题。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主要是保障农民对“三资”使用、收益、分配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不进行彻底的“三资”清理,就无法摸清家底,不实行委托代理,就会与广大村民对“三资”的“三权”相违背,不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就无法解决原来的村级事务监管小组存在的人员代表性不广、监督内容不全面、监督保障措施不健全等问题。因此,我们一定要认识到,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三农”政策、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是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是发展农村基层民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完善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现实需要。二是宣传力度要再加大。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对于广大基层干部来说,还是一个新事物,基层干部群众从思想上真正理解接受,必然需要一个过程。要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宣传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对加强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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