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管理指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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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指引

(修订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商业银行的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维护银行体系安全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

第三条 本指引所称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指利率水平、期限结构等不利变动导致银行账簿经济价值和整体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主要包括缺口风险、基准风险和期权性风险。银行账簿记录的是商业银行未划入交易账簿的相关表内外业务。

第四条 商业银行应将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纳入全面风险管理框架,建立与本行系统重要性、风险状况和业务复杂程度相适应的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对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控制和缓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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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商业银行应在法人和并表层面实施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

第六条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商业银行的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水平和管理体系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风险治理

第七条 商业银行应建立完善的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治理架构,制定包括风险策略、风险偏好、限额体系等在内的风险管理政策框架,并定期对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流程进行评估和完善。

第八条 商业银行董事会承担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策略,设定风险偏好;

(二)审批银行账簿利率风险限额体系和超限额批准流程;

(三)审批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和流程;

(四)监督高级管理层落实相关限额体系、风险管理政策和流程,确保其与董事会既定的风险管理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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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和风险偏好一致;

(五)审议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报告;

(六)审批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相关的信息披露; (七)其他与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相关的职责。 董事会可以授权下设的专业委员会履行其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的部分职责。

第九条 商业银行高级管理层承担银行账簿风险管理的实施责任,履行以下职责:

(一)建立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架构,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制定清晰的执行和问责机制,确保各项政策有效实施;

(二)制定并实施银行账簿利率风险限额体系、风险管理政策和流程,包括但不限于风险限额、超限额审批流程、风险报告和评估流程等;

(三)建立银行账簿利率风险计量体系,明确利率冲击情景和关键模型假设的管理流程,建立相应的管理信息系统;

(四)建立有效的内控机制;

(五)其他与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相关的职责。 第十条 商业银行应指定专门部门负责银行账簿利率风险识别、计量、监测、控制和缓释,并确保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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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履行职能所需资源。该部门应独立于业务经营部门(或人员),并直接向高级管理层报告。

第十一条 商业银行应在综合考虑银行风险偏好、风险状况、宏观经济和市场变化等因素基础上制定清晰的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策略。

第十二条 商业银行应基于银行账簿利率风险对其经济价值和整体收益的影响制定书面的银行账簿利率风险偏好,并及时更新。

第十三条 商业银行应实施银行账簿利率风险限额管理,确保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水平与风险偏好一致。银行账簿利率风险限额体系应与商业银行的规模、业务复杂程度、资本充足程度及风险管理能力相匹配,必要时应针对业务部门、投资组合和金融工具类别设定子限额。商业银行实施银行账簿利率风险限额管理应考虑以下因素:

(一)银行账簿利率风险限额设臵应基于银行账簿利率风险计量方法;

(二)如银行账簿利率风险限额与特定利率冲击情景相关联,相关利率冲击情景应充分考虑历史利率波动情况和风险缓释所需时间等因素;

(三)通过金融衍生品等工具对银行账簿利率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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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开展避险交易,应针对其盯市风险制定专门的风险限额;

(四)具有重大缺口风险、基准风险或期权性风险敞口的商业银行应针对相关风险类型设定风险限额;

(五)应建立超限额或临近限额时的触发机制,明确报告路径和报告方式,确保管理层及时关注并采取措施。

第十四条 商业银行开发新产品、对现有产品进行重大改动、拓展新的业务领域,以及开展新的重大投资和避险交易前,应充分识别和评估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确保其与风险偏好一致。如评估认定新产品和新业务的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水平显著,应经过测试阶段后再全面推开。

第十五条 商业银行应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定期评估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流程,确保其有效性、可靠性和合规性。商业银行应至少每年对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相关内控机制开展评估,及时完善内控制度。

第十六条 商业银行应将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纳入内部审计,相关审计报告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报送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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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风险计量和压力测试

第十七条 商业银行应采用合理的利率冲击情景和模型假设,基于经济价值变动和收益影响计量银行账簿利率风险。

第十八条 银行账簿利率风险计量应包括银行承担风险的具有利率敏感性的银行账簿资产、负债,以及相关的表外项目。计量应包括缺口风险、基准风险和期权性风险等。其中,期权性风险包括自动期权风险和客户行为性期权风险。商业银行还应尽可能将信用利差风险纳入计量范围。

第十九条 商业银行应对银行账簿资产或负债中余额占比5%以上的币种单独计量银行账簿利率风险,并可根据自身风险管理需要,对占比低于5%的特定币种单独计量银行账簿利率风险。

商业银行对不同币种银行账簿利率风险进行加总时应合理考虑相关性因素。

第二十条 商业银行在计量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时应考虑以下利率冲击情景:

(一)银行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中使用的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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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击情景;

(二)比前款所述情景更为严重的历史或假设的利率压力情景;

(三)监管要求的利率冲击情景,包括但不限于附件5所规定的六种利率冲击情景。

第二十一条 商业银行在确定利率冲击情景和压力情景时应按照附件2的要求,结合当前利率水平和期限结构、历史和隐含利率波动性等因素,综合考虑自身风险特征和来源、风险缓释措施所需时间、调整风险组合头寸并承担损失的能力和意愿等情况。

第二十二条 商业银行应根据银行账簿相关产品的期权性条款,分析客户行为特点,对产品未来现金流做出假设。具有期权性条款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具有提前还款权的固定利率贷款、具有提前支取权的定期存款、无到期日存款、浮动利率贷款中的利率顶和利率底等。

第二十三条 商业银行应基于历史数据做出审慎合理的客户行为假设。客户行为假设不仅应考虑特定利率冲击情景,还应根据不同产品类型,考虑客户属性、产品属性和宏观经济等因素,具体可参考附件3。

第二十四条 商业银行应至少每年对关键客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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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假设进行评估,就其对经济价值和收益的影响进行敏感性分析,并在市场环境快速变化时提高评估频率。

第二十五条 商业银行对实际承担风险的非标准化债权投资,应按照穿透原则,针对底层资产计量银行账簿利率风险。

第二十六条 商业银行应根据规模、风险状况和业务复杂程度制定和实施有效的银行账簿利率风险压力测试框架,定期进行压力测试。压力测试应覆盖银行面临的所有实质性风险源,并制定应急方案。商业银行应确定独立的验证部门或团队对压力测试的有效性进行持续评估,原则上不低于每年一次。

第二十七条 商业银行应根据情况开展反向压力测试,识别严重威胁银行资本和收益的利率情景。

第二十八条 商业银行应将压力测试结果纳入董事会和高管层的决策流程,在制定银行账簿利率风险限额体系和风险管理政策时充分考虑压力测试结果。

第四章 计量系统和模型管理

第二十九条 商业银行应建立银行账簿利率风险计量系统,为银行账簿利率风险全流程管理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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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银行账簿利率风险计量系统应采用静态模拟、动态模型等多种方法计量经济价值和收益变化,有效评估各种利率冲击情景和压力情景的潜在影响,识别并计量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系统应能根据监管要求对内部风险参数进行限制或调整。

第三十一条 商业银行应提高银行账簿利率风险计量系统的数据采集自动化水平,及时、准确收集风险信息,对数据管理进行定期评估和完善。

第三十二条 商业银行应按照附件4的要求,对银行账簿利率风险计量模型制定模型管理政策,明确模型管理和监督职责,规范模型验证、模型风险评估、模型修订以及相关内部审计的流程。

第三十三条 商业银行应做好银行账簿利率风险计量的文档记录,至少包括以下信息:

(一)利率冲击和压力情景,包括无风险收益率曲线的选择和变更、不同收益率曲线间的基差关系、利率冲击和压力情景的选取依据、对本行产品定价的预测等;

(二)计量模型的基本框架和具体内容,包括计量方法、关键假设的设定和调整、模型验证和校准等;

(三)数据管理政策和流程,包括主要数据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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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内容、数据存储和数据管理过程等。

第五章 计量结果应用和信息披露

第三十四条 商业银行应确保银行账簿利率风险计量结果在风险管理中得到有效应用。

第三十五条 商业银行应定期向董事会(或其授权的专业委员会)和高管层报告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状况。报告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水平和影响因素,报告频度为每半年;

(二)限额和风险管理政策的执行情况; (三)关键模型假设和模型验证结果; (四)压力测试结果;

(五)对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政策、流程和计量系统的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内控报告和内部审计结果。

第三十六条 商业银行应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基于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水平和管理状况开展资本充足性评估,纳入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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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商业银行应合理调整银行账簿利率重定价期限结构,适时调整定价方式,有效控制银行账簿利率风险。

第三十八条 商业银行应根据风险状况,运用利率衍生工具、调整投资组合久期等方式,对银行账簿利率风险进行缓释。

第三十九条 商业银行应按照《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和《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披露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水平和风险管理状况等定量和定性信息。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条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将商业银行的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水平和风险管理状况纳入持续监管框架,作为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的重要内容。

第四十一条 商业银行应按照监管要求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按季度报送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监管报表,并及时报送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政策等文件及其调整情况、内部风险管理报告、内控和审计报告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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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要求商业银行提供银行账簿利率风险计量系统和模型的技术信息、使用监管规定以外的利率冲击情景的计量结果,以及针对特定币种的单独计量结果等信息。

第四十二条 系统重要性或业务复杂程度较高的商业银行应按照附件5规定的标准化计量框架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送相关信息。

第四十三条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按照附件6的要求,定期评估商业银行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水平,以及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的充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治理架构的完整性和有效性、银行内部计量系统的有效性和关键模型假设的合理性、银行账簿利率风险计量结果的准确性、资本充足性和信息披露的充分性等。

第四十四条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为商业银行的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不能满足本指引要求时,应要求商业银行完善风险管理框架、改善内部计量系统、在规定时限内降低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敞口、在规定时限内补充资本等,并可采取监管会谈、加大检查频度、限制市场准入、实施监管处罚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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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指引第四十二条适用于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根据情况对适用范围做出调整。

第四十六条 商业银行在适用本指引第三、四、五章规定的监管要求时,应遵循匹配性原则,与本行系统重要性、风险状况和业务复杂程度相适应。

第四十七条 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参照本指引执行。

第四十八条 本指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商业银行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管理指引》(银监发〔2009〕106号)同时废止。

附件1 名词解释

附件2 利率冲击情景设计的具体要求 附件3 客户行为性期权风险的考虑因素 附件4 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模型管理要求 附件5 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标准化计量框架 附件6 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监管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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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名词解释

【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是指利率水平、期限结构等不利变动导致银行账簿经济价值和整体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主要包括缺口风险、基准风险和期权性风险。

利率变化可能引起银行账簿表内外业务的未来重定价现金流或其折现值发生变化,导致经济价值下降,从而使银行遭受损失。同时,利率变化可能引起净利息收入减少,或其他利率敏感性收入减少、支出增加,从而使银行遭受损失。

【缺口风险】是指利率变动时,由于不同金融工具重定价期限不同而引发的风险。利率变动既包括收益率曲线平行上移或下移,也包括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由于金融工具的重定价期限不同,利率上升时当负债利率重定价早于资产利率,或利率下降时当资产利率重定价早于负债利率,银行在一定时间内面临利差减少甚至负利差,从而导致损失。

【基准风险】是指定价基准利率不同的银行账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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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内外业务,尽管期限相同或相近,但由于基准利率的变化不一致而形成的风险。

【期权性风险】是指银行持有期权衍生工具,或其银行账簿表内外业务存在嵌入式期权条款或隐含选择权,使银行或交易对手可以改变金融工具的未来现金流水平或期限,从而形成的风险。期权性风险可分为自动利率期权风险和客户行为性期权风险两类。

自动利率期权风险来源于独立期权衍生工具,或金融工具合同中的嵌入式期权条款(例如浮动利率贷款中的利率顶或利率底)。对于这类期权,如果执行期权符合持有人的经济利益,则持有人会选择执行期权,因此称为自动期权。

客户行为性期权风险来源于金融工具合同中的隐含选择权(例如借款人的提前还款权,或存款人的提前支取权等)。利率变化时,这类选择权有可能会影响到客户行为,从而引起未来现金流发生变化。

【银行账簿信用利差风险】是指由于预期违约水平或市场流动性的变化,市场对金融工具信用质量的评估发生变化,进而导致信用利差变化的风险。具体而言,信用利差风险是具有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的利差变化中,未被银行账簿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或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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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风险覆盖的部分。

【基于经济价值的计量方法】 是指基于利率变化引起的银行经济价值变动衡量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的方法。经济价值通过银行账簿表内外业务的未来重定价现金流的净现值反映。该方法采用自然到期假设,即金融工具到期后不再续作,反映银行账簿资产、负债和表外项目在其剩余期限内的价值变化。

【基于收益的计量方法】是指基于利率变化引起的银行收益变动来衡量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的方法。该方法通常考虑短到中期内的情况,可以采用多种视角,包括自然到期假设、金融工具到期滚动续作假设,以及考虑结合未来经营战略的动态假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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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利率冲击情景设计的具体要求

商业银行在设计利率冲击情景时,应根据情况考虑以下内容:

一、利率情景应尽可能全面,涵盖缺口风险(包括收益率曲线平行移动和形状变化)、基准风险和期权性风险等;

二、利率情景应关注集中度较高的金融工具和金融市场在压力情景下的流动性;

三、利率情景应考虑银行账簿利率风险与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相关风险间的关联性;

四、利率情景应考虑现有资产负债到期后,新资产负债利差不利变动对收益的影响;

五、承担较大期权性风险时,应考虑影响期权行为的利率情景,包括利率波动性的变化;

六、利率情景应有前瞻性,应考虑最新市场信息、资产组合变化、新产品和新风险点等;

七、在低利率环境下,必要时还应考虑负利率情景对资产负债的不对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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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客户行为性期权风险的考虑因素

商业银行在确定客户行为性期权风险假设时,应针对不同金融工具采取相应的模型因子:

一、具有提前还款风险的固定利率贷款 模型因子的考虑因素可包括:

(一)贷款规模、贷款抵押率(LTV)、借款人特征、合同利率、贷款已发放时间、地理位臵及竞争环境、合同期限和剩余期限等;

(二)其他宏观经济变量,如股票指数、失业率、GDP、通货膨胀和房屋价格指数等。

二、具有提前支取风险的定期存款 模型因子的考虑因素可包括:

(一)存款规模、存款人特征、融资渠道、合同利率、季节性因素、地理位臵及竞争环境、合同期限和剩余期限等;

(二)其他宏观经济变量,如股票指数、失业率、GDP、通货膨胀率、房屋价格指数等。

三、无到期日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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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型因子的考虑因素可包括:产品利率对市场利率的敏感度、当期市场利率水平、产品利率与市场利率间的利差、市场竞争水平、地理位臵及竞争环境、人口及其他与客户基础相关的因素等。

四、固定利率贷款承诺

模型因子的考虑因素可包括:借款人特征、地理位臵及竞争环境、当地承诺费惯例、银行与客户关系、承诺的剩余期限、承诺已持续时间和贷款期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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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模型管理要求

商业银行对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模型的管理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政策制定

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模型管理政策应经董事会或其授权的专业委员会批准。模型管理政策应明确模型开发、推广、使用和监督过程中的职责划分,对模型升级、改造和淘汰的全流程加以规范,包括模型初始和持续验证、结果评估、审批、版本控制和例外处理等。

二、模型验证的核心要素

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模型验证应包括三个核心要素:

(一)应评估模型理论基础和方法论的可靠性,包括建模依据等;

(二)应持续监测模型,包括过程验证和标杆对比等;

(三)应强化模型结果分析,包括关键模型参数(例如核心存款比率、提前还款率、提前支取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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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工具定价等)的返回检验等。

三、模型验证流程

商业银行应基于模型风险、模型影响、模型历史表现及对模型技术的熟悉程度等定量和定性因素,建立模型验证流程,判断模型稳健性。

(一)模型初始验证。在批准模型前,应就模型方法、假设和输入输出等进行验证,验证应独立于模型开发。验证结果应提交董事会或其授权委员会批准。

(二)模型持续验证。模型获批准后,应对模型开展持续评估和验证,验证频率应与模型风险程度相匹配。应明确设定例外触发事件,发生触发事件后应及时向董事会或其授权委员会报告,采取修改措施或限制模型使用。

(三)模型变更。商业银行应做好版本控制。针对需要修改或停止使用的模型,应明确模型交接的政策,包括模型变更、版本控制和文档记录等。

四、外部模型管理

商业银行使用外购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模型,或由第三方供应商提供市场数据、行为假设或模型参数等,应将其纳入模型验证,并完整记录模型的选择、使用、订制性需求等情况,确保其与银行业务活动和风险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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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相符。

五、模型风险管理的审计要求

商业银行应将模型风险管理流程纳入年度内审计划,评估模型风险管理流程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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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标准化计量框架

本标准化框架基于经济价值变动计量银行账簿利率风险。银行在应用本框架计量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时,应对银行账簿资产或负债中余额占比5%以上的币种单独计算。主要计算步骤如下:

步骤1:根据银行账簿表内外相关项目的名义重定价现金流特点,将利率敏感性头寸划分为三类:完全标准化头寸、半标准化头寸和非标准化头寸。

步骤2:按照本框架规定的方法将上述三类头寸的名义重定价现金流划入给定的时间区间。

步骤3:按照本框架规定的六种利率冲击情景,对名义重定价现金流进行折现,并计算各利率冲击情景下的净现值变动(不包括自动利率期权头寸)。

步骤4:计算各利率冲击情景下,自动利率期权的价值变动。

步骤5:将各利率冲击情景下名义重定价现金流的净现值变动与自动利率期权的价值变动加总,即为该利率情景下的经济价值变动。各币种加总后,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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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冲击情景下经济价值变动损失最大值,即为基于经济价值变动的银行账簿利率风险值。

一、银行账簿利率敏感性头寸

(一)银行账簿利率敏感性资产,不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敞口,以及核心一级资本中的扣除项。

(二)银行账簿利率敏感性负债,不包括核心一级资本工具。

(三)银行账簿利率敏感性表外项目,包括表外衍生品和固定利率表外承诺。

二、现金流时间区间划分

将利率敏感性头寸的名义重定价现金流,按重定价日期划入表1中规定的19个时间区间内。

表1:名义重定价现金流时间区间表

时间区间区间(M:月;Y:年) 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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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月 20年 (25年) 长期 7年

三、利率冲击情景

本框架采用六种标准化利率冲击情景,包括收益率曲线平行上移、平行下移和形状变化等。各情景下,收益率曲线变动的计算公式如下:

(1)平行上移:

?R1,c(k)?Rparallel,c

(2)平行下移:

?R2,c(k)??Rparallel,c

(3)变陡峭(短期利率下降,长期利率上升):

?R3,c(k)??0.65?Rshort,c?e?tk4?0.9?Rlong,c?(1?e?tk4)

(4)变平缓(短期利率上升,长期利率下降);

?R4,c(k)?0.8?Rshort,c?e?tk4?0.6?Rlong,c?(1?e)

?tk4(5)短期利率向上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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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5,c(k)?Rshort,c?e?tk4

?tk4

(6)短期利率向下移动。

?R6,c(k)??Rshort,c?e其中,i表示利率冲击情景,c表示币种,k表示

?Ri,c(k)特定时间区间,tk为第k组时间区间的时间中点。

表示在利率冲击情景i下,币种c的收益率曲线在时间点tk上的变动值。R为各币种的标准化利率冲击幅度(具体值参见表2)。

表2:标准化利率冲击幅度(R)(单位:基点bps)

阿根廷比索 澳元 巴西 人民加元 瑞郎 里尔 币 欧元 英镑 港币 印尼盾 印度 卢比 平行(parallel) 400 300 400 200 100 250 200 250 200 400 400 短(short) 500 450 500 300 150 300 250 300 250 500 500 长(long) 300 200 300 150 100 150 100 150 100 350 300 平行(parallel) 短(short) 日元 韩元 墨西哥比索 400 500 卢布 沙特阿拉伯币 200 300 瑞典克朗 200 300 新加坡元 150 200 土耳其里拉 400 500 美元 南非 兰特 400 500 100 100 300 400 400 500 200 300 长(long) 100 200 300 300 150 150 100 300 150 300 26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基准无风险收益率曲线,并适时对表2进行校准。

四、完全标准化头寸

完全标准化头寸包括两类:一是固定利率头寸,指合同到期前有确定现金流的头寸,例如无提前还款权的固定利率贷款、无提前支取权的定期存款等。二是浮动利率头寸,指可在下一个重定价日被重臵为面值的头寸。浮动利率头寸可分解为在下一个重定价日之前的一系列利息现金流,和下一个重定价日的等同于面值的本金现金流。

带有嵌入式期权性条款的头寸,应对嵌入式期权进行剥离后,按照上述完全标准化头寸处理。剥离出的期权部分按照半标准化头寸处理。

五、半标准化头寸

半标准化头寸主要指自动利率期权,包括独立的期权衍生工具,以及其他金融工具中剥离出的嵌入式期权条款。

在计算不同利率冲击情景下自动利率期权的价值时,应基于该利率冲击情景下的收益率曲线,并假设利率波动率上升25%(即当期波动率乘以125%)。与基准利率情景相比,特定利率冲击情景下所有卖出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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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利率期权的价值变动,减去所有买入自动利率期权的价值变动,即为该利率冲击情景下自动利率期权的价值变动。

六、非标准化头寸

非标准化头寸包括无到期日存款、有提前还款权的固定利率贷款和有提前支取权的定期存款。

(一)无到期日存款的处理方法

银行应先根据存款人和存款的性质对无到期日存款进行分类,识别核心和非核心存款,并确定相应的现金流。

1、无到期日存款的分类

无到期日存款分为零售类存款和批发类存款。其中,零售类存款是指个人存款和小微企业存款。小微企业存款指在商业银行的存款总额(并表口径)不超过800万元并被视同零售存款管理的非金融机构客户的存款,如商业银行对该客户存在信用风险敞口,该客户还应当满足《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关于小微企业的条件。零售类存款应区分交易性账户和非交易性账户,其中交易性账户是指有日常交易或不计息的账户(如工资账户)。如不能区分,则按非交易性账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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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应使用十年历史数据,识别稳定存款和非稳定存款。如因经营年限等因素无法获取十年历史数据的,可采用最长可获数据年限,但应做好详细说明,并制定数据积累计划。稳定存款中,不因市场利率环境显著变化而引发重定价的存款被视为核心存款。各类无到期日存款的核心存款比例不得超过表3规定的上限。

表3:核心存款上限和平均期限上限

零售存款(交易性账户) 零售存款(非交易性账户) 批发存款 核心存款比例上限(%) 90 70 50 核心存款平均期限上限(年) 5 4.5 4 2、现金流划分标准

针对核心存款,商业银行可根据存款特点和历史数据,确定现金流到期期限,但最长的平均到期期限不得超过表3规定的上限。针对非核心存款,应将其视同隔夜存款,划至隔夜时间区间。

(二)有提前还款权的固定利率贷款处理方法 有提前还款权的固定利率贷款,是指无需对提前还款支付成本,或高于规定门槛才需支付成本的固定利率贷款。在确定此类贷款的名义重定价现金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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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遵循下列方法:

1、测算基准情景下,具有相同提前还款特点的贷款组合的基准提前还款率。

2、计算不同利率冲击情景下,各贷款组合的提前还款率,具体公式如下:

CPRip,c?min(1,ri?CPRop,c)

其中,i表示利率冲击情景,c表示币种,p表示特定贷款组合,ri为利率情景乘数(具体数值见表4)。

CPRip,c为在币种c、利率冲击情景i下,贷款组合p的

提前还款率。

表4:不同利率冲击情景下提前还款的利率情景乘数

情景序列(i) 1 2 3 4 5 6 利率冲击情景 平行向上 平行向下 变陡峭 变平坦 短期利率上升 短期利率下降 利率情景乘数ri 0.8 1.2 0.8 1.2 0.8 1.2 3、按照下述公式确定名义重定价现金流:

SppCFiP(k)?CF?CPR?N,ci,ci,ci,c(k?1)

其中, CFi,Sc为按合同第k组时间区间内的应付利

Nip,c(k?1)为在第k-1组时间区间末尚未到息和本金,

期的贷款名义本金。CPRip,c为提前还款率,CFiP,c(k)为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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虑提前还款后第k组时间区间内的现金流。

(三)有提前支取权的定期存款处理方法 有提前支取权的定期存款,是指存款人具有提前支取存款权利,且存款人提前支取存款无需给予银行补偿,或给予的补偿不能弥补支取日至到期日之间的利息损失和经济成本的定期存款。

确定此类存款的名义重定价现金流时,应遵循下列方法:

1、测算基准情景下,具有相同提前支取特征的定期存款组合的基准提前支取率。

2、计算不同利率冲击情景下,各存款组合的提前支取率。具体公式如下:

TDRRip,c?min(1,ui?TDRRop,c)

其中,i表示利率冲击情景,c表示币种,p表示特定存款组合,ui为利率情景乘数(具体数值见表5)。

TDRRip,c为各存款组合的提前支取率。

表5:提前支取利率情景乘数

情景序列(i) 1 2 3 4 利率冲击情景 平行向上 平行向下 变陡峭 变平坦 利率情景乘数ui 1.2 0.8 0.8 1.2 31

5 6 短期利率上升 短期利率下降 1.2 0.8 3、定期存款中有提前支取风险的部分,应被划入到隔夜时间区间。具体公式如下:

pp CFip(1)?TD?TDRR,c0,ci,c其中, TD0p,c为该存款组合在计算时点的未到期合同本金,CFi,c(1)为其中可能被提前支取的部分,应划入隔夜时间区间。

七、经济价值变动的计算

在确定各类头寸的名义重定价现金流和期权价值变动后,应遵循如下方法计算经济价值变动:

1、按下述公式计算各利率冲击情景下的折现因子:

DFi,c(tk)?exp(?Ri,c(tk)?tk)

p其中,,i表示利率冲击情景,c表示币种,k表示特定时间区间,tk为第k组时间区间的时间中点。Ri,c(tk)为在利率冲击情景i下,币种c的收益率曲线在时间点tk上的值,DFi,c(tk)为对应第k组时间区间中点的折现因子。

2、对名义重定价现金流进行折现,具体公式如下:

EVEinao?,c?kK?1CFi,c(k)?DFi,c(t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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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CFi,c(k)为第k组时间区间内的名义重定价现金流,EVEinao,c为名义重定价现金流净现值。

3、与基准利率情景相比,各利率冲击情景下名义重定价现金流的净现值变动与自动利率期权的价值变动之和,即为该利率情景下的经济价值变动。

各币种加总后,六种利率冲击情景下经济价值变动损失最大值,即为基于经济价值变动的银行账簿利率风险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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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银行账簿利率风险评估

一、总体要求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结合商业银行系统重要性和业务复杂程度,对其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水平和风险管理状况开展评估。监管评估应充分考虑利率冲击情景和压力情景,评估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水平的合理性和银行资本的充足性。监管评估应关注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是否满足本指引管要求,并与银行既定战略和风险偏好相一致。

二、评估考虑因素

评估考虑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一)银行账簿资产、负债及表外业务的复杂程度和风险状况;

(二)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水平与银行资本、盈利和风险管理体系的适应程度;

(三)董事会和高管层履职的充分性和有效性; (四)银行识别和管理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的能力; (五)银行账簿利率风险计量结果评估的充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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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可采用敏感性分析和返回检验,并重点关注关键模型参数的变化;

(六)银行内部风险监测和管理信息系统的充分性;

(七)银行账簿利率风险限额体系的有效性; (八)银行账簿利率风险压力测试的有效性; (九)对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的内部评估和审计的充分性,包括独立的模型验证和模型风险监控;

(十)银行账簿利率风险对冲策略的有效性。 三、监管关注

适用本指引第四十二条的商业银行,如果其按照附件5的标准框架计量的经济价值变动超过自身一级资本的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在监管中予以关注,并开展后续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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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7oo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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