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高层深基坑支护工程监理方案(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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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都基坑支护工程

超高层深基坑支护监理方案 ........................................................................................................... 2 第一章 工程概况 ............................................................................................................................. 2 笫二章 质量、安全行为监督 ......................................................................................................... 4

一、深基坑工程建设。 ........................................................................................................... 4 二、深基坑支护设计方案 ....................................................................................................... 4 三、建设单位或者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承发包有关管理规定 ................................... 4 四、施工单位应承担保护基坑周边安全及基坑安全的第一责任。 ................................... 5 五、深基坑工程开挖前需办好所需手续 ............................................................................... 5 六、深基坑工程勘察、设计相关要求 ................................................................................... 5 七、各单位应派人参加支护方案设计审查会 ....................................................................... 7 八、深基坑工程施工相关要求 ............................................................................................... 8 九、深基坑工程监理与监测 ................................................................................................. 10 笫三章 工程质量、安全实体监督 ............................................................................................. 11

一、钻孔灌注桩的监督 ......................................................................................................... 11 二、水泥搅拌桩施工监督 ..................................................................................................... 13 三、钢筋混凝土冠梁监督 ..................................................................................................... 18 四、预应力锚杆施工监督 ..................................................................................................... 20 五、土方工程施工监督 ......................................................................................................... 21 六、基坑变形监测监督 ......................................................................................................... 24 七、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监督 ................................................................................................. 27 八、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监督 ..................................................................................... 31 笫四章 监理工作重点 ................................................................................................................. 36

一、 监理工作的依据 ........................................................................................................... 36 二、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三、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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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高层深基坑支护监理方案

深基坑工程、特别是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深基坑支护工程,涉及领域广,技术难度大,一旦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往往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人员伤亡,工期拖延,给城市建设及企业形象都造成极大的不良影响,也将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针对施工现场存在的不同问题,监理单位要协调施工、设计、建设单位采取措施控制施工过程的质量和安全。为了加强“海韵名都”项目的施工安全管理,为保障深基坑工程的安全和建设的顺利进行,保证临近建(构)筑物和公用、市政设施的正常使用,确保周边单位和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深基坑坍塌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依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范》、《基坑土钉支护技术规程》、《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建筑施工合同等的有关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制本工程监理方案。

第一章 工程概况

拟建 名都工程位于海口市牡丹路东侧,红棉路南侧,世贸北路西侧,场地原为填海绿化地,场区原建筑物均已拆除,场地东南侧4.5m深处有0.6m厚的火山岩和一口永久性温泉井,南侧距玉园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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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1.5m,南侧及西侧地下0.8 m~1.2 m深处有一万伏高压电缆,拟建建筑物包括A、B二栋32+1层(开挖深度9.5 m),C1~C8栋4+1层(开挖深度8.3 m),商业中心2#为2层(开挖深度8.3 m),框剪结构,二层地下室分布于整个场地。

本工程由华磊设计院设计,工程桩采用直径Φ500预应力管桩。深基坑支护工程由深圳市勘察测绘院海南分院设计(万山公司承包设计),监理单位: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三亚万山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建筑图纸要求,基坑支护区域设计正负零±0.000 m标高相当于绝对标高5.162 m(秀英高程),基坑底开挖标高为-10.4 m~-11.4 m,基坑支护区域开挖深度约为8.3 ~m9.5 m左右,本设计基坑底边线根据建筑总平面图纸提供。

场地周边管线主要分布在北侧,仅依据昌炜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管网作为参考,东南侧地下火山岩带无详细资料。

1.钻孔灌注桩直径为直径Φ800 mm,设计桩长分别为L13000mm;15500mm;16000mm;14000mm;12500mm;1500mm;桩距分别为1500mm;1600mm;采用C25商品混凝土。(详见施工图)

2.水泥土深层搅拌桩(止水帷幕):设计直径为Φ550mm,设计桩长为L11500mm,桩距(中至中)350mm,采用强度不低于32.5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渗入比为15%。

3.用于坑内侧被动土体加固搅拌桩,设计双排直径Φ500mm,设计桩长L3000mm,采用强度不低于32.5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渗入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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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20%。

4.预应力锚索:采用直径15.2mm抗拉强度1860MPa规格的高强度低松弛预应力钢绞线,设计锚固段直径≥130mm。锚固段用纯水泥浆液压力注入,水泥标号采用普硅42.5,水灰比0.5.

5.锚索腰梁采用[20b规格的普通热轧槽钢(2根20#槽钢)。

第二章 质量、安全行为监督

在建筑深基坑工程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应符合要求。

一、深基坑工程建设。深基坑系指深度超过5米(含5米)

或深度未超5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特别复杂的工程。深基坑工程建设,包括工程勘察、支护结构设计、支护结构施工内容等。

二、深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必须在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后经施

工图审查机构组织专家技术审查,施工图支护设计文件必须由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到海口市建设局办理施工图审查备案。

三、建设单位或者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承发包有关管理规定,择优选择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

监理和监测单位。

深基坑工程设计、评审、监测应由建设单位委托,其费用应单独列支,由建设单位承担,经专家评审通过的设计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施工单位据此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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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施工单位应承担保护基坑周边安全及基坑安全的第一责任。深基坑施工前,建设单位对深基坑附近的建筑物、构筑

物、道路、地下管线等现状,以及周期施工的相邻建设工程情况进行详细勘察调查,并将调查资料及时提供给勘察、设计、施工、检测单位;当基坑深度超过10米(含10米)或基坑周边地质复杂且覆土层以杂填、沙卵层为主以及工程特殊性需要时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构进行安全结构性能鉴定。深基坑开挖或支持施工完成后因资金等问题可能造成长期暴露或超过支护设计安全期而危及周边环境和建(构)物结构安全的,建设单位应主动回填,并承担因未能及时回填而发生安全事故的相应法律和经济责任。

建设单位宜对深基坑工程或督促施工单位对深基坑支护工程办理工程保险对附加第二者责任险,以减少工程的风险损失。

五、深基坑工程开挖前需办好所需手续

深基坑工程开挖前,建设(或施工)单位必须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取得市建设局颁发的施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对违反有关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六、深基坑工程勘察、设计相关要求

(一)深基坑工程勘察单位应具备甲级工程勘察资质,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质,勘察文件应有注册岩土工程师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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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坑基设计单位应具备甲级建设工程设计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资质,主要设计人员应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岩土工程师资质。设计文件应加盖设计人员注册签章。

(二)勘察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现行规范、规程组织岩土勘察,特别是在场地竖向高程较复杂,影响周边存在的道路、桥梁及大型公建、学习等其他重要建筑物时,其工程勘察范围必须达到国家规范的要求。勘察成果应分析建设场地有影响周边区域整体稳定性,并提出对基坑开挖进行支护设计和施工应注意的重点事项。对存在严重的不良地质现象,不适宜开挖建设地段应有明确的意见并提出技术处理措施和要求。提供的勘察成果,内容必须满足深基坑工程设计和施工要求。

(三)设计单位必须在取得工程勘察成果后方能组织、方案及施工图设计;设计前应收集工程有影响的周边房屋建筑、地上及地下管网分布、人防设施布置、场地现状地形、道路上线图等资料并进行现场测量复核;支护设计应严格复核场地局部稳定性和整体稳定性,应验算各种工况对有影响的周边建(构)筑物及环境的不利影响,确保有影响的周边和相邻建筑物及场地安全。工程设计人员应对周边原有的挡墙、围墙、房屋、管线、水系等进行综合调查并定位测量,确保周边设施的正常使用。

深基坑工程设计应满足《海口市边坡及基坑支护设计文件编制规定》要求及有关规定,设计文件应当包括支护结构、地下及地表水处理措施、降水措施、环境保护、监测、检测、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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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计算书。

深基坑工程设计充分考虑地面附加荷载、地表水、地下水和邻近建(构)筑物的影响等不利因素,提出对周围环境保护的避免对邻近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造成损害的技术要求和措施。

深基坑的设计单位应当做好施工图技术交底和工程施工跟踪服务工作,及时掌握施工现场动态,督促工程企业严格按照信息化要求进行施工。发现异常,应当会同建设、勘察、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研究解决,必要时应当提出补充勘察要求和修改设计。

(四)支护结构原则上宜与主体结构分开。如果必须与主体地下结构相结合时,则必须与主体工程设计密切配合,依据工程建筑设计和结构设计文件资料进行设计。并慎重考虑支护结构和主体结构基础沉降的适应性。

(五)深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审查采用委托审查制,有具备资质的施工图审机构组织,审查机构应组织专家审查会,审查专家应从“海口市建筑施工深基坑工程专家库”中选出,至少由2名注册岩土工程师,2名注册结构工程师组成。

七、各单位应派人参加支护方案设计审查会。

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在报送基坑支护设计方案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一)基坑支护工程设计方案及计算书; (二)工程场地基坑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三)已经审查通过的初步文件及初步设计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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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已经审查通过的工程规划设计总平面图; (五)工程场地的现状地形图,道路上线图及管网图; (六)地下室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 (七)危险工程整治现状和相关检查报告。

八、深基坑工程施工相关要求

(一)深基坑工程施工由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其支护工程与主体工程施工应有组织进行,相关的配合协调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其协调工作由施工总承包负责。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深基坑土方及支护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不得组织施工。

(二)深基坑工程施工单位应依据设计文件、勘察报告及环境资料编制出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专项施工方案。从施工方法、施工程序、进度安排、安全防范等方面进行有效控制。对邻近建(构)筑物及设施应有周密的保护措施,对地面推载、地表水、地下水应有详细的控制措施;对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地区的工程应有控制险情的应急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定签章,并经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定认可,由施工单位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并根据论证意见完善专项施工方案。

(三)建设(施工)单位应组织设计单位在施工前对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现场实际情况与勘察、设计、监理、监测单位研究处理。确需对设计文件进行重大修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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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时,建设单位须向原设计审批机关申请变更审查,经批准后实施。

(四)深基坑开挖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对有关措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毗邻建(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重要部位的专项防护措施落实到位。

深基坑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管理,履行技术管理程序,按照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并对施工现场和周围进行检测。

(五)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深基坑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管理,检查、督促基坑施工单位做好深基坑工程施工的质量和安全工作。严禁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下,强令施工单位违章作业、盲目施工。

(六)深基坑坑顶周边在基坑深度2倍距离范围内,严禁设置塔吊等大型设备和搭设民工和职工宿舍。在深基坑周边上述距离范围内,确需搭设办公用房、堆放料具等,必须经深坑基工程设计单位验算设计,并出具书面同意意见。深基坑工程施工单位应对基坑进行特殊加固处理,加固方案必须经原专家组评审。

(七)施工单位应制定防范事故的应急方案。发生深基坑工程质量事故或严重威胁周边环境安全时,施工、建设、监理单位必须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防止发生大事故,并立即按有关规定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建设主管部门报告,严禁拖延或隐瞒不报。

(八)深基坑围护结构施工完工后,地下结构工程施工前,必须由建设、深基坑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深基坑进行联合验收,对开挖工程时基坑支护工程的稳定性,时效性等方面出具书面意见,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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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周边环境及房屋安全有无影响作出评估,并报当地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备察,合格后方可进行地下结构施工。

(九)凡建设单位将深基坑工程单独发包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建设单位必须组织深基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监理单位对深基坑工程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检查。深基坑设计施工单位应向工程总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质量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

(十)深基坑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及时进行地下结构施工,并在基坑围护结构有限时限内和主体结构满足坑浮要求时,及时进行基坑回填工作。严禁基坑长时间暴露。

九、深基坑工程监理与监测

(一)监理单位应对深基坑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理。对施工重点和结构工程进行全过程旁站监督。监理单位应根据施工规范、设计文件、评审意见、施工组织设计等有关资料文件,提出监理意见,编写深基坑工程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监理单位在监理深基坑工程中,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检查建设、勘察、施工、监测等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 2.检查和督促设计、施工、检测方案的实施;

3.检查和督促现场施工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和各项技术措施的落实。

4.检查各种观察检测记录; 5.对施工过程进行旁站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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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法律、法规、文件、条例等规定的其它应监理的各种内容。 (三)基坑监测,各相关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四)有地下室或地下结构的建(构)筑物及基坑邻近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设施、地下各类管(网)线、岩土体及地下水体等周边环境应进行监测。

(五)检测单位应及时向施工、建设、监理单位报监测分析情况,提出合理意见。监测采集数据已达报警界限时,应及时通知有关各方采取措施。工程结束后,监测单位应及时向委托方提供监测报告。

(六)遇大风、大雨及地下水位涨落大、地质情况复杂等情形,建设单位、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深基坑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测单位必须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加强对深基坑和周围环境的沉降、变形、地下水位编号等观察工作,有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向上级报告险情,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第三章 工程质量、安全实体监督

建筑深基坑工程实体质量监督采用定点检查、旁站监督、巡视监理、随机抽查和验收监督相结合的方式。

一、钻孔灌注桩的监督

(一)定位、钻孔:

成孔时钻孔机定位要准确、水平、稳固,钻孔机转盘中心,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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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中心与护简中心三点成为一条垂直线,其允许偏差不大于20mm,钻孔时应严格控制钻进速度,其钻进速度应与送浆。排浆适应,钻孔进度应低于排浆速度,避免造成埋钻。

成孔过程中不得无故停钻,如遇夜间(不允许继续)施工。停钻之前应做好泥浆护壁工作。同时将钻杆上提至安全高度,防止塌孔,在钻进过程中,钻至设计持力层时应及时会同建设施工方进行深度检验,确认后继续钻至终孔深度,终孔后及时会同相关负责人员进行余尺丈量,丈量后得出孔深,钻孔灌注桩在钻孔过程中,如遇进尺较快孔段和软硬换层孔段要控制钻压,防止发生斜孔。桩机就位时,如遇邻桩成孔距离小于4d时,必须搁桩施工。做好施工验线记录。

(二)清孔

清孔分二次进行。第一次清孔在终孔完成后进行,利用钻杆清孔,根据地质情况。主要采用大密度泥浆清除孔内沉渣,保持钻头离孔底0.2m左右空转循环清孔。清孔时间以保证清除沉渣达到试桩要求。

第二次清孔须在安装好钢筋笼及导管后进行,主要是为了清除因安装钢筋笼及导管时有杂质进入孔内,同时也为了稀释泥浆比重,保证浇灌质量。因此第二次清孔应控制好泥浆比重,清孔泥浆比重控制在1:2以内,沉渣控制在10cm以内。沉渣测量时应使导管离开孔底50cm左右。并做好原始验收记录。

(三)钢筋笼制作安装

钢筋进场首先应检查该批钢筋的出厂合格证及见证取样(送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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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在确认合格后方能使用,钢筋笼制作时应控制好钢筋间距钢筋直径及安装数量及长度。焊接应牢固饱满不得脱。钢筋应顺直。焊渣须清理干净,保护层垫块安放正确。

钢筋笼安装入孔前应检查吊环长度,吊放入孔时,应对准孔位轻放、慢放,并将钢筋笼顶端固定牢固。并做好隐藏验收录。

(四)水下混凝土灌注:

商品砼进场应检查砼合配比,浇捣过程中应控制其搅拌时间及进行砼塌落度检测,砼浇捣时应控制初灌量在0.6m3以上,初灌时采用足够大的砼包止水,并把导管上提,用足够的砼量把止水包压住不使泥浆上冒,灌注过程要续进行,不得中断,并尽量缩短灌注时间,埋管深度宜控制在2.0m左右,并利用导管捣实水下混凝土。灌注时砼面上升接近钢筋笼时,应适当放慢灌注速度,待砼面进入钢筋笼底端2-3米后可水平提升导管。谨防钢筋笼上浮,起拨最后三~四节导管时要增加插捣次数,起拨速度要慢弥合,使砼面慢慢上升。否则易造成泥浆进入。浇灌过程要监督做好砼试块,并标注日期。

二、水泥搅拌桩施工监督

深层水泥搅拌桩的施工程序为:水泥搅拌机定位→调整导向架垂直度→预搅下沉→制配水泥浆(或砂浆)→喷浆搅拌、提升→重复搅拌提升直至孔口→移至下一根桩、重复以上工序。

(一)桩机定位、对中放好搅拌桩桩位后,移动搅拌桩机到达指定桩位,桩位的偏差不得大于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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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整导向架垂直度

采用经纬仪或吊线锤双向控制导向架垂直度。按设计及规范要求,垂直度小于1.0%桩长。做好施工验线记录。

(三)预先搅拌下沉

启动深层搅拌桩机转盘,待搅拌头转速正常后,方可使钻杆沿导向架边下沉边搅拌,下沉速度可通过档位调控,工作电流不应大于额定值。

(四)拌制浆液

深层搅拌机预搅下沉同时,后台拌制水泥浆液,待压浆前将浆液放入集料斗中。选用水泥标号P.O.32.5#普通硅酸水泥拌制浆液,水灰比控制在0.45~0.55范围,水泥掺入量16%,按照设计要求每米深层搅拌桩水泥用量不少于50Kg。

(五)喷浆搅拌提升 下沉到达设计深度后,开启灰浆泵,通过管路送浆至搅拌头出

浆口,出浆后应喷浆搅拌30s,在水泥浆与桩端土充分搅拌后,再按规范要求的提升速度(0.50~0.8m/min)边喷浆搅拌边提升钻杆,使浆液和土体充分拌和。

施工时如因故停浆,应将搅拌头下沉至停浆点以下0.5m处,

待恢复供浆时再喷浆搅拌提升。若停机超过三小时,宜先拆卸输浆管路,并妥加清洗。

(六)重复搅拌下沉

搅拌钻头提升至桩顶以上300~500mm后,重复搅拌下沉至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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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下沉速度按规范要求进行。施工时因故停浆,应将搅拌头下沉至停浆点以下0.5m处,待恢复供浆时再喷浆搅拌提升。若停机超过三小时,宜先拆卸输浆管路,并妥加清洗。

(七)喷浆重复搅拌提升

下沉到达设计深度后,喷浆重复搅拌提升,一直提升至地面。 (八)桩机移位

施工完一根桩后,移动桩机至下一根桩位,重复以上步骤进行下一根桩的施工。

1.场地应先整平,清除桩位处地上、地下一切障碍物(包括大块石、树根和生活垃圾等),场地低洼处用粘性土料回填夯实,不得用杂填土回填。

2.施工前应标定搅拌机械的灰浆泵输送量、灰浆输送管到达搅拌机喷浆口的时间和起吊设备提升速度等施工工艺参数,并根据设计要求通过试验确定搅拌桩的配合比。

3.施工时,先将深层搅拌机用钢丝绳吊挂在起重机上,用输

浆胶管将贮料罐砂浆泵与深层搅拌机接通,开动电动机,搅拌机叶片相向而转,借设备自重,以~0.8的速度沉至要求加固深度;再以0.5m/min的均匀速度提起搅拌机,与此同时开动水泥浆泵将水泥浆从深层搅拌中心管不断压入土中,由搅拌叶片将水泥浆与深层处的软土搅拌,边搅拌边喷浆直到提至地面(近地面开挖部位可不喷浆,便于挖土),即完成一次搅拌过程。用同法再一次重复搅拌下沉和重复搅拌喷浆上升,即完成一根柱状加固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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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施工中固化剂应严格按预定的配合比拌制,并应有防离析

措施。起吊应保证起吊设备的平整度和导向架的垂直度。成桩要控制搅拌机的提升速度和次数,使连续均匀,以控制注浆量,保证搅拌均匀,同时泵送必须连续。

5.搅拌机预搅下沉时,不宜冲水;当遇到较硬土层下沉太慢

时,方可适量冲水,但应考虑冲水成桩对桩身强度的影响。

6.每天加固完毕,应用水清洗贮料罐、砂浆泵、深层水泥搅

拌机及相应管道,以备再用。

(九)质量控制

1.施工前应检查水泥及外掺剂的质量,桩位、搅拌机工作性

能、各种计量设备(主要是水泥流量计及其他计量装置)完好程度。

2.桩长、桩位、桩径的控制:桩长的控制不仅要看表,而且

要在钻机搭架上作出明显的标记,在设计桩长深度位置、没进钻的钻顶的位置贴上(划上)明显标记并写上数字,其它刻度用较小的标记;桩位控制时测量放样后应钉小桩,然后钻白灰点,垂直度是桩位控制的关键,因为垂直度影响桩的承载力。最好用吊锤球的方法控制垂直度;桩径控制要求不小于设计直径,要经常检查钻头,发现磨损超限时及时焊补。

3.水泥剂量的控制:为确保桩体水泥每米掺入量以及水泥浆

用量达到设计要求,每台机械均应配备电脑记录仪,同时现场应用比重计控制水泥浆稠度。最好做到一桩一配浆,一桩一清池(灰浆池)。另外项目经理部必须指派专人负责水泥搅拌桩的施工,监理方应全过程旁站监督。所有施工机械均应编号,应将现场技术员、钻机长、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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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负责人、水泥搅拌桩桩长、桩距等制成标牌悬挂于钻机明显处,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人。

4.水泥搅拌桩桩头复搅的控制:当钻机反循环提钻并喷浆升

至工作基准面一下30~50厘米时,持喷30秒水泥浆,目的是保证桩的上部密实度和强度,根据荷载的扩散及传递原理,有必要加强水泥桩上部的密度和强度。

5.喷浆时间的控制:每根桩开钻后应连续作业,不得中断喷

浆。严禁在尚未喷浆的情况下进行钻杆提升作业。

6.施工结束后应检查桩体强度、桩体直径及地基承载力。 7.进行检验时,对承重水泥土搅拌桩应取90d后的试件;对

支护水泥土搅拌桩应取28d后的试件,试件可钻孔取芯,或其它规定方法取样。

8.对不合格的桩应根据其位置和数量等具体情况,分别采取

补桩或加强邻桩等措施。

9.深层搅拌桩地基质量检验标准如表7-20所示。

深层搅拌桩复合地基质量检验标准 表7-20

项 序 主控 项目 一般项目 1 2 3 4 1 2 3 检查项目 水泥以及外掺剂质量 水泥用量 桩体强度 地基承载力 机头提升速度 桩底标高 桩顶标高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单位 数值 检查方法 查产品合格证书或抽样送检 查看流量计 钻孔取芯,或其他规定方法 按规定的方法 量机头上升距离及时间 测机头深度 水准仪(除上部500mm)不计入 用钢尺量 用刚尺量(D:桩径) 4 桩位偏差 5 桩径

设计要求 参数指标 设计要求 设计要求 m/min ≤0.5 Mm ±200 Mm +100 -50 Mm <50 <0.04D 17

6 垂直对 7 搭接 % Mm ≤1.5 >200 经纬仪 用钢尺量 (十)水泥搅拌桩的施工问题及处理

1.喷浆阻塞:原因可能是水泥受潮结块或制浆池滤网破损或者

是清浆不彻底。处理措施应改善现场水泥存储环境及时清渣并时常检查滤网的破损状况。

2.喷浆不足:原因可能是输浆管弯折、外压、泄露或输浆管道

过长,沿程压力损失大。处理措施应及时检查、维护管道并选择适当的位置开挖制浆池。当场地条件不具备时,可适当调增泵送压力。

3.进尺受阻:原因可能是地下存有尚未清除的孤石、树根或其

它。处理措施应停机排除障碍或移位。

速度失稳:原因可能是设备自身控制系统问题或机组人员操作不规范、不熟练,处理措施做到不合要求的设备不得进场,制定。

三、钢筋混凝土冠梁施工监督

海韵名都基坑支护桩冠梁总长为777m,冠梁高0.6m,宽1m,冠梁保护层为30mm。砼量约为466。20m3

(一)材料要求

1.混凝土:冠梁采用C25商品混凝土。 2.钢筋:钢筋材质和成型规格符合设计要求。 3.模板:

(1)侧模采用定型钢模板。要求边角整齐、表面光滑、平整、

清洁、易于脱模,不得有翘曲和变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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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侧模加固采用截面尺寸为10cm×10cm木方和直径42mm

的钢管及相关配件,并保证能满足侧模加固需要。具体构造详见安装大样图。

(二)主要机械设备 1.机具设备

挖掘机、自卸汽车、空气压缩机、钢筋调直机、钢筋切断机、钢筋弯曲成型机、钢卷尺、水平尺、插入式振捣器电锯、砂轮打磨机已及电焊设备等。

2.主要工具

钢丝刷、工作台、U型卡、钢筋板子、大小平锹、水桶、胶皮管和抹子等。

3.施工工艺及要求

(1)测量放线:由专职测量工程师采用换手法对冠梁边线进

行施工放样,并现场下发技术交底,现场技术人员对所放桩位进行复核,无误后进行钢筋绑扎。模板立好后及时对冠顶标高进行抄平,并标注在模板内侧。并做好隐蔽验收记录。

(2)土方开挖:冠梁施工段内围护桩全部完成和混凝土强度

达到设计强度的75%后进行土方开挖。开挖方式采用人工配合机械开挖。开挖过程中并注意对围护桩主筋的保护工作。挖掘机将桩间土方挖至冠梁底标高以上10cm后,采用人要清底,以保证冠梁底面土方不扰动。开挖标高控制在冠梁底以下5cm,开挖出的土方及时运至指定存放地点。在这次作业过程中要注意清底的平整度以及适当夯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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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好梁筋垫块,调整好伸入梁中的桩筋。

(3)冠梁钢筋模板安装完成填写报验单和砼浇拌申请令并经

监理签证后即可开始砼捣制,但考虑到本工程长度与厚宽之比悬殊太大,宜每距50-60 m设一宽500mm -600mm的后浇带,该带距转角应小于20m为妥,以防应力集中的转角或通长筑图内某一处的裂缝,至于留试块做坍落度检查更是常规工作不再赘述。

四、预应力锚杆施工监督

(一)材料准备

钢筋(钢绞线、精轧螺纹钢筋或普通螺纹钢筋)、4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锚杆锚具(QM、QVM锚具)。

(二)施工机具

钻孔机、拔管机、注浆泵、电动油泵、千斤顶、控制仪表等。 (三)作业条件

1.施工地区的地质勘探资料,查明该地区的土层分布和土层的物理力学特征,以便确定土层锚杆的布置和选择钻孔方法。

2.了解地下水位及其变化情况、地下水的成分和含量,以便研究对土层锚杆的防腐处理

3.查明施工地区底下构筑物及地下管线的位置和情况,以便确定土层锚杆的方法。

4.考虑土层锚杆施工对邻近建筑物或地域的影响,如果土层锚杆的长度超出建筑物红线时,要征得有关部门的统一或许可后方可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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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施工。

5.施工前要编制土层锚杆的施工方案,确定土层锚杆的施工顺序,安排好施工进度和劳动力组织,制定钻孔机械的进场、使用和保养维修制度。

6.进行土方开挖,使锚杆作业面低于锚杆标高500~600mm,并平整好操作范围内的场地。

7.采用湿作业法施工时,要准备好用水,并挖好排水沟、沉淀池、集水坑,使成孔时排出的泥水通过排水沟排到沉淀池,再排入集水坑用水泵排走。并监督做好原始验收记录。

五、土方工程施工监督

(一)土方开挖工序:土方开挖应采取分区(周边和中心)分层分段进行,先开挖基坑四周土方,为锚索、喷砼及腰梁施工提供工作面。周边区土方开挖按照设计要求分层分段施工;中心区开挖首先把露出地面的长桩(试验桩)周边土层挖开,挖至一定的深度后,把该桩割除。然后再回填,依次把所有露出地面的长桩割除并做好回填后,再分层分段开挖中心区土方。基坑四周土方开挖深度与锚索、喷砼施工相配合,分层开挖施工,深度以1.3m左右为宜(结合竖向支护设置情况),每次挖土挖至土钉锚杆或锚索以下20—30cm。本工程因预应力管桩密度大,采用小型反铲挖掘机挖土配合整平。

(二)开挖顺序为,主楼A、B栋部分整体挖至碎石垫层底,预留30mm人工清底即-10.9m处,然后开挖电梯井及积水坑。电梯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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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水坑挖至碎石垫层底,基底标高分别为9.5 m和8.3 m。C1-C6栋部分先挖至平均高度即垫层底最高处约-8.3m,然后再挖独立基础及集水坑、消防水池、条基等。

(三)基坑边角部位,机械开挖不到之处,应有少量仍配合清底,将松土清至机械作业半径范围内,再由机械掏取运走。

(四)机械开挖应由深而浅,基底及边坡应预留一层150~300mm厚土层用人工清底、修坡、找平,以保证基底标高和边坡坡度正确,避免超挖和土层遭受扰动。

(五)夜间施工配置3000W大地灯。 (六)质量控制

标高的允许偏差(单位:±50mm) 1.基坑、基槽的允许偏差值+0、-20 2.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值+0、-20 (七)工艺流程

1.测量放线、验线 开挖 修槽 验槽 操作工艺

2.人工开挖浅基础、管沟等

(八)一般顺序为:测量放线 切线分层开挖 修坡 整平 挖土自上而下水平分段进行,每层开挖按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边挖边检查槽宽,至设计标高后,统一进行修坡清底。相邻基坑开挖时,要按照先深后浅或同时进行开挖的原则施工。

1.机械开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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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反铲挖掘机挖基坑,翻斗汽车配合运土。机械开挖时,要配合人工清土,将机械挖不到的地方运到机械作业半径内,由机械运土。机械开挖在接近槽底时,用水准仪控制标高,预留20-30cm土层人工开挖,以防止超挖。

2.注意事项

(1)开挖过程中,严格控制开挖尺寸。施工时严禁基底超挖。

(2)尽量减少对基土的扰动,若基础不能及时施工时,可预留200-300mm土层不挖,待作基础时再挖。

开挖基坑时,有场地条件的,一次留足回填需要的好土,多余土方运到弃土处,避免二次搬运。

(九)施工现场应划定作业区,安设护栏并设安全标志,非作业人员不得入内。

(十)先开挖后支护的沟槽、基坑,支护必须紧跟挖土工序,土壁裸露实际不宜超过4h。先支护后开挖的沟槽、基坑,必须根据施工设计要求,确定开挖时间。

(十一)施工场地应平整、坚实、无障碍物,能满足施工机具的作业要求。

(十二)在现场建(构)筑物附加进行桩工作业前,必须掌握其结构和基础情况,确认安全;机械作业影响建(构)筑物结构安全时,必须先对建(构)筑物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经验收确认合格,形成文件后,方可进行机械作业。

(十三)沟槽、基坑支护施工前,主管施工技术人员应熟悉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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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结构施工设计图纸和地下管线等设施状况,掌握支护方法、设计要求和地下设施的位置、埋深等现况。

(十四)上下沟槽、基坑应设安全梯或土坡道、斜道,其间距不宜大于50m,严禁攀登支护结构。

(十五)土壁深度超过6m,不宜使用悬臂桩支护。

(十六)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根据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开挖深度、地面荷载、施工设备和沟槽、基坑周边环境等状况,对专护结构进行施工设计,其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应满足邻近建(构)筑物和施工安全的要求,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十七)施工规程中,严禁利用支护结构支搭作业平台、挂装起重设施等。

(十八)拆除支护结构应设专人指挥,作业中应与土方回填密切配合,并设专人负责安全监护。

(十九)支护结构施工完成后,应进行检查、验收、确认符合施工设计要求,并形成文件后,方可进入沟槽、基坑作业。

(二十)大雨、大雪、大雾、沙尘暴和风力六级(含)以上的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桩工、起重机械作业。

(二十一)施工过程中,对支护结构应经常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并确认施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六、基坑变形监测监督

(一)基坑变形监测项目包括:桩顶水平位移监测、周边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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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降监测、监测点布置监测距不宜超过20m;水平位移采用经纬仪投影法施测,沉降观测采用精密水平仪按等水准测量。

(二)在基坑开挖期间,监测频率每天一次,在挖土时和暴雨期间应加密监测频率;

(三)水平位移预警为5cm,沉降预警值为5cm;

(四)坑外设置一定数量的水位观测井,随时监测周边水位变化情况,必要时观测可作地下水回灌井之用;

(五)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应及时与设计和监理联系:坡顶、底面或周边构筑物等出现裂缝,坡顶位移较大且位移不收敛、超过设计预警值和允许值等相应的规范要求。

(六)根据规范及有关规定,应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对基坑支护系统进行监测。

(七)试验和验收

1.预应力锚索应进行基本试验,数量3根,试验最大荷载取1.2倍设计拉力值。

2.进场原材料(各类钢材、水泥、砂、石、商品砼等)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并进行常规检验。严禁不合格产品。短钉、预应力锚杆、旋喷桩及灌注桩等应该按有关标准进行质量检验。

(1)喷射砼应进行抗压强度试验,试块数量按500㎡取一组,

每组试块为3个,喷射砼同时还应进行喷层厚度检查,用凿孔法或其他方式检查,检查数量为每个100㎡取一组,每组不少于3个点。合格标准为:全部检查孔处厚度的平均值应大于设计厚度,最小厚度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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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小于设计厚度的80%。

(2)护坡桩对桩孔、钢筋笼按规范规定进行检查。 (3)止水帷幕进行基本试验,通过试喷试验,确定不同土层

摆喷施工技术参数。

(4)帷幕施工质量主要进行开挖后渗漏检查,由明显渗漏水

之处应进行注浆堵漏。

(5)视情况对钻孔灌注桩桩身质量进行检测,检测方法可采

用低应变动测法或抽芯检测,检测数量为总桩数的10%。

(6)预应力锚杆抗拔力检验取锚杆总数的5%,检验锚杆应

具有代表性,按规范规定程序进行。浆体强度检验每30根锚杆作一组。

(八)其他

1.本基坑支护措施为临时支护,正常使用时间一年。 2.在基坑开挖和地下工程施工期间从一开始就应密切注意支护体系的各项变化,如出现较大的变形,特别是变形接近设计允许值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分析具体原因,并采取相对应的措施; 3.如现场条件与设计条件出现较大的变化和出入,应及时通知设计、监理对支护设计施工条件作出相应的变更。

4.基坑周围地面附加荷载不得超过10kN/㎡,距基坑顶边缘线5cm范围内不得堆载,坡顶安全护栏净高不低于1.2m。 5.施工时做好砼的养护,确保各砼构件达到设计要求,对永久性支护区段,应做好所有外露钢、铁构件的防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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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对设计图纸文件进行预读图,如有矛盾之处,及时与设计、监理单位反馈。

7.未尽事宜参照《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或其他有关规范、规程要求进行。

七、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监督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服从监理单位的指示和决定。

(二)建立并健全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工程项目经理都必须建立安全生产小组,各班组设安全员,各作业点应有安全监督岗,工程项目经理部应建立具体的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并将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

(三)编制和呈报安全计划、安全技术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经认可后认真贯彻落实。

(四)确保必需的安全设施投入、购置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安全设备及配套设施,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五)工程施工如发生死亡事故,或其他恶性事故,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向主管上级、驻地监理报告,及时处理事故,总结教训。

(六)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技术交底针对性要强,并履行签字手续,保存资料,项目经理部质安员负责监督检查和落实,按照安全技术交底的规定和要求进行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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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包括定期教育及新工人(含民工)、变换工种工人、特种作业工人的安全教育。职工(含民工)新进场,未经上级安全教育不准上岗。

(八)施工现场安全教育的重点是岗位生产知识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安全思想、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制度。施工现场安全教育要有针对性并结合工地特点和生产的实际情况。

(九)特种作业人员(包括机械工、电工等)必须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按规定到有关主管部门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证按期复审后,才能继续从事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施工。施工现场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考核、复验,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划》GB5306-85号文执行。

(十)严格遵守《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86)有关规定,遵守机械设备“三定”制度。即定机、定人、定岗位的制度。

(十一)施工现场实施机械安全管理制度,计划施工机械、机具和电气设备经过验收,确认机械状况良好、能安全运行,才准投入使用。所有机械操作人员均经培训后,持证上风。对机械 操作人员进行登记存档,按期复验。机械试验期间,指定专人负责维护、护养,保证其机械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率以及安全运作。

(十二)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作业人员必须熟练操作技术做好“四懂三会”。即懂管理、懂构造、懂性能、懂用途;会操作、会保养、会排除故障。从而保证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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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各种机械视其他工作性质、机械性能的不同搭设防尘、防雨、防砸或防噪声工作棚,并分别悬挂使用规挂牌。

(十四)严禁违章作业,严禁违章指挥。即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十大纪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十大禁令、施工现场十项安全技术措施管理、施工现场十不准、施工现场防火十项须知。预防和消除事故隐患,实现无事故的安全管理目标。

(十五)为了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堵塞事故漏洞,防患于未然,项目经理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实施周期性的、专业性的安全检查,以及每周的安全巡查。安全检查以查思想、查制度、查隐患为主,并结合季节和工地特点,结合生产的实际情况,结合防治惯性事故进行安排。每次检查由重点、有标准,并进行评比记分。

(十六)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或主管施工生产的项目副经理主持、项目经理部的专职安全员等有关人员参加。定期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建立登记、整改、验证制度,要定人、定措施、定经费、定完成日期,在隐患没有消除之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应立即停止作业。

(十七)安全检查与完善和修订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结合起来,应与安全生产责任制结合起来,并和经济挂勾,严明奖惩。

(十八)施工现场除设置安全标语牌外,危险地点必须悬挂按照GB22893-82(安全色)和GB2894-82《安全标志》规定的标牌,夜间有人经过的坑洞设红灯示警。 1.桩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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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用电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

(2)搅拌混合料时,作业人员应戴口罩,以防粉尘吸入人体内。 (3)搅拌机料斗上料时,严禁下面站人。 (4)泵送水泥浆前管路应保持湿润,以利送浆。 (5)每天作业完成后,应立即清洗管路设备,以免堵管。 (6)桩机施工机械及起重设备,在地面上松软环境下施工时,场地要铺填碎石,平整压实。

(7)灌浆管路驳处应安扎牢固,以免混合料喷出伤眼。 (8)桩施工时,应保证桩架的平整度,以免桩机倾倒。 (9)遇7级以上台风时应停止作业,将钻杆放倒。 2.锚杆施工安全措施 (1)施工用电安全保证措施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需有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并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要求进行设计、验收和检查。临时用电还要有安全技术交底及验收表及变更记录,健全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档案。

(3)落实临时用电三项技术措施:第一,防止误触带电体的措施;第二,防止漏电措施;第三,实行安全电压措施。所有接地和重复接地电阻值,需经检验符合规范要求,并定期复查,切实做好记录。

(4)施工现场内的一切电源、电路、用电器的安装和拆除,必须由持证电工专管,电气必须接地、按零和使用漏电保护装置。

(5)电气必须在正确接线并检验核定为完好后方可通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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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多机作业,用电必须分闸,严禁一闸多机和一闸多用。 (7)施工现场电线、电缆必须按规定架空,严禁拖地和乱拉乱接。

(8)检修电气设备须切断电源停电后方能进行。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采用接地或按零保护。电线电缆不准拖地敷设。各种电闸内,应保持清洁,不得存放任何东西,并配备安全锁。工作完毕后,应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并做好定期检查工作,确保施工用电的安全。 3.其他安全保证措施

(1)施工 现场建立门卫和巡逻护场制度,外来人员不准随意进入。

(2)加强对民工队伍的管理,掌握人员情况,制定治安消防协议。

1)现场必须配备安全消防器材,易燃,易爆物品处要有专门消防措施。

2)易燃、易爆、剧毒物及其他污染物,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3)各种机械视其工作性质、机械性能的不同搭设防尘、防雨、防砸或防噪声工作棚,并分别悬挂使用规划牌。

八、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监督

(一)环境保护措施 1.本工程的环保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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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海口市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 2.环保责任体系

为实现环保目标,在施工前,将环保保护列为施工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建立岗位责任到岗,到人的施工现场保护责任体系。 3.环境污染防治

施工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环保的法律规定,根据海口市的有关规定,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强对施工噪声、粉尘(场尘)、废气、振动等的控制,减少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及危害。 4.施工期间噪声的防治措施

本工程施工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为了能有效地降低施工噪声,拟从以下几点着手:

(1)必须采取相应措施以使施工噪声符合国家环保局颁布的

《建筑施工场地界噪声限值》(GB12523)要求:昼间45Db,夜间55Db。

(2)对噪音较大的机械,在中午(12时至于14时)及夜间

(22时至次日7时)休息时间内停机,以免影响附近的居民休息。

5.施工期间振动污染的防治措施

尽量将振动较大的机构设备布置在运离施工红线的位置,减少对施工线外振动的影响。

6.施工期间水污染的防治措施

(1)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防止机械使用的油类渗漏

进入地下水中或市政下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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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施工人员集中居住点的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特别是粪便

要集中处理防治污染水源,厕所需设化粪池。

7.施工期间固体废物的防治措施

(1)注意环境卫生,施工项目用地范围内的生活垃圾设置指定堆放点,不得在围墙外堆放或随意倾倒,最后交环保部门集中处理。

(2)对施工期间的固体废弃物应分类定点堆放,分类处理。 (3)施工期间产生的废钢材等固体废料应予回收利用。 8.其他环保措施

(1)建立环境保护小组,由项目副经理主管,成员由专业骨干组成,做好日常环境管理,并建立环保管理资料。

(2)建立健全环境工作管理条例,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相应环保内容。

(3)对地下管线应妥善保护,不明管线应事先探明,不允许野蛮施工作业。施工中发现文物应及时停工,采取有效封闭保护措施,并及时报请业主处理,任何人不得隐瞒或私自占有。

(4)监理公众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9.文明施工措施 10.文明施工目标

为创建“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和清洁卫生的环境,严格执行《海口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标准》,实施规范化管理,现场整洁,厨房、厕所卫生化、生活、施工用房规范化,确保施工现场整齐、文明、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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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文明施工与环境护。

(1)工程实施时按《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2)建立健全文明施工检查考评制度,项目部每周进行一次自检。同时要配合监理部 专门对文明施工的检查。项目经理部指派项目副经理主抓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工作,并将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开展的成效优劣与否与各专业班组和管理人员效益挂勾。

(3)施工场地道路必须平整畅通。严格用地管理,临时工程等设施均安排于计划用地红线内。

(4)场地内的管线应严格按设计和安全规定架设,并严加管理,杜绝乱搭乱接。场地内临时设施除集箱外,均采用砖墙砌筑,水泥瓦盖顶,并建立工地文明施工、卫生、防火责任制,落实到人。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均应配戴胸卡上岗,上岗时并必须戴安全帽,并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建立门卫值班制度并设专职保安执勤,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5)现场弃土及施工垃圾及时清除,注意搞好工地及四周的环境卫生,创造良好的生活、施工卫生条件。

(6)工地现场机具设备及材料堆放合理有序,现场的废料应及时清运。

(7)将日常整理列入文明施工管理的日常工作中,做到作业人员离开,作业面干净整洁。

(8)施工现场办公室要经常保持整洁有序,不准兼作宿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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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内墙上要挂“四牌四表二图一板:

A.技术(质量)制度牌;B.安全责任制度牌;C.消防责任制度牌;D.文明施工责任制度牌;E.工程概况表;F.天气晴雨表;G.管理人员表;H.施工进度表;I、施工平面图;J.形象进度图;K.记事板

(9)施工现场设置的办公室、材料房、宿舍、厨房、冲洗房、厕所等都必须挂牌,并要张贴管理规定。

(10)做好施工现场的卫生管理工作,环境应经常保持卫生整洁,厕所要建立在指定地点并有防蝇灭蛆等措施。生活垃圾要在指定地点倒放,生活废水通过指定的污水沟排放,不准随地大小便,不准乱扔脏物,保持现场的卫生和清洁,建立文明、卫生、防水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

(11)工地饭堂与工棚应分开,厨房必须保持卫生、通风、明亮,房内安排排气扇,以保证房内通风良好,软事员上岗应持有有效的健康合格证和岗位培训合格证,生熟品严格分开,餐具用后应立即洗刷干净并按规定消毒。

(12)工程完工后,按要求及时拆除所有围蔽及临时建筑设施、安全防护措施和其他临时工程,并将工地周围环境清理整洁,做到工料清、场地净。

(13)主动协调周边关系,减少因施工造成不便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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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监理工作重点

一、监理工作的依据

(一)工程合同文件

1.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或协议 2.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二)设计文件

1.工程施工图纸技术说明及设计交底 2.设计图纸交底和设计图纸会审纪要 3.设计修改和设计变更文件 4.审批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

(三)国家及政府有关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四)有关质量检验与控制的专门技术法规性文件 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2.《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3.《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4.《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范》JGJ120-99 5.《建筑基坑支护工程技术规范》DBJ/T15-20-97 6.《基坑土钉支护技术规程》CECS96:97 7.《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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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建筑地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220-2002/JGJ79-2002

二、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一) 开工条件控制

1.向施工单位进行监理工作交底,明确监理工作程序。 下发监理作业表格;明确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监理签证的程序;明确监理与施工单位之间函件、文件、报表等公文手续;明确工程例会召开的地点、时间、会议议程等。 2.审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

督促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文件、施工合同的要求及工地现场的实际情况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并从施工设备、施工方法、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保证措施、施工进度等方面检查其是否满足合同工程的技术和进度要求。

(1)工程开工前,分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经审核合格后,填报《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核。 (2)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及论证符合《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审查办法》(DSJ01-80-2003)及《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方法》(建质E20.043213号)的规定,相关审批论证的文件应随《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报项目监理机构。

(3)施工组织设计应包含设计、环境保护、监测、应急预案等内容,其施工方案主要内容包括: ①编制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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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工程概况、施工现场周围情况和地下勘察情况。 ③基坑支护方案选择和设计(图纸、计算书) ④施工方案 ⑤施工方法

⑥对基坑及相邻物体的监测方法和应急措施

⑦保证质量安全、消防、保卫、环保和季节性施工组织和技术措施。 3.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检查认可

督促施工单位建立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质检负责人、专职质检员组成的工程质量管理组织,配备质量检验和测量工程师,委托有相应资质、资格的检测单位进检测,建立班组自检、专职质检员复检和质检负责人终检的“三检”制度,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并报送监理检查认可。

(1)承包土方及基坑支护工程的分包单位的有效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质量保证体系及安全保证体系架构及管理人员名单,各相关人员的岗位证书等。在进场前分包单位相关资质经总包单位审核符合相关要求后,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查。

(2)需持证上岗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材料见证员、试验员、测量员、施工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有效岗位证书复印件以及三种人员的安全教育记录随同企业资质资料一并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查。

(3)所有证件复印件应注明用途,加盖企业公章。

(4)承包单位的报建、报监手续必须齐全,必须取得建筑施工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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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部门颁布的“施工许可证”。 4.组织设计交底。

在工程开工之前,监理工程师应建议建设单位进行设计交底。使施工单位明确设计意图、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 5.测量控制网移交。

在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施工单位移交测量控制网点,并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控制网点成果进行审查和校验。 6.检查施工条件。

(1)施工设备进场检验。施工单位必须按施工承包合同要求组织施工设备进场,并向监理报送进场设备报验单。监理工程师检查施工设备是否配套和完好、完整;检查进场设备数量、型号、技术性能、台班生产率是否满足施工技术和进度的要求。未经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的施工设备不得进场使用。

(2)原材料进场检验。在生产试验和施工使用前,施工单位应向监理报送水泥进场报验单。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水泥的质保资料,按照规定进行见证取样、送样或监理抽样检测。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批准的材料不得在工程上使用。钢筋、商砼、焊条、钢绞线、锚具组件、腰梁(型钢)、水泥、外加剂等。材料必须有质量保证资料,并按规定在使用前取样复试,合格后填报“工程物资报验表”并附复试报告,报项目监理机构确认后方可使用。

(3)审批生产试验成果。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地质情况确定搅拌生产试验方案(包括浆液水灰比、搅拌工艺、水泥掺入量、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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拌机下沉及提升速度、桩间搭接长度等)报监理审批;同时,施工单位应依据相应规范标准,编制钢筋、水泥、钢绞线、水泥浆、混凝土等材料的试验计划,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核。根据试验方案进行试生产,确定施工控制参数和检测方法,提交成果报告报监理机构批准。监理工程师应对搅拌生产试验进行旁站监理,对影响施工质量的主要参数要严格审查。 7.下达开工令。

施工单位按规定完成开工准备工作后,及时向监理报送开工报告和开工报审表。监理工程师审查具备开工条件后签发开工令。 (二)水泥搅拌桩

1.水泥搅拌桩监理控制要点

(1)桩位、桩径、桩长及桩机架垂直度控制

①施工单位向监理报送水泥搅拌桩墙体轴线和桩位放样成果单,监理工程师对测量施工放样成果进审查和复核。复核合格后办理复核签证,并准予下道工序施工。

②测量自然地面标高,确定桩顶及桩底标高,复核钻杆长度。每个班次应对搅拌轴外径进行检测,凡桩径负值大于3%的必须更换。

③每次桩机移位时,桩位偏差应小于5㎝,桩机钻杆垂直度偏差应小于1%,否则不得进行搅拌施工。 (2)浆液质量控制

①严格浆液质量,选用合格原材料。任何未按规定的程序、方法、检验内容与检查频率进行检验的材料和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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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②严格控制水灰比。根据搅拌筒尺寸计算容积,计算每拌用水量及用灰量,水灰比为0.5-0.6±0.02:1。严格计量工作,实行挂牌施工制度。

③水泥浆应随配随用。灰浆搅拌时间不应少于2分钟,灰浆搅拌机应不断搅动,避免离析。同一根桩内不得使用不同品种水泥。

④水泥浆液应按监理批准的水灰比配制。每次配浆均须用比重计测量浆液比重,并做好记录。无论采用何种水灰比的水泥浆,应保证单桩掺量。

(3)搅拌施工工艺控制

①深层搅拌机下沉和提升速度、搅拌次数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和生产试验确定的经监理批准的施工工艺要求。

②施工作业中,现场监理应对施工全过程进行巡视和旁站监理。监理随时检查浆液质量、桩径及桩位偏差、机架垂直度、桩深、水泥掺量等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监督控制施工人员施工记录的及时性、真实性、完整性。

③严格按施工工艺要求施工,不得任意改变工艺步骤。严格控制搅拌桩机下沉和提升搅拌速度,预搅下沉速度应控制在1.0m/min左右, 提升搅拌速度控制在0.5 m/min左右。监理严格控制单桩成桩时间和每天成桩量,保证单桩成桩时间为55分于60分之间。 (4)接头部位和施工不良情况处理

①桩与桩的搭接时间不应大于24小时。如间歇时间过长,应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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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按规范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处理。若与后续桩无法搭接,施工单位应在监理工程师和设计单位认可后,采取局部补桩或注浆措施。

②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溢浆量过大时,在保证水泥掺量的前提下,应适当变动水灰比和搅拌、压浆参数。如调试仍达不到要求,必要时由设计提出处理意见。

③在搅拌成桩施工作业的过程中出现:搅拌头未到底、提升过快、旋转过慢或过快等任何不良的情况,应视为不合格桩墙。完成的搅拌桩应补孔重新搅拌压浆。补浆措施和补桩情况报监理审批。 2.水泥搅拌桩监理控制目标值 (1)设计参数控制

施工作业形成的水泥搅拌桩墙应满足如下设计参数值:桩径φ550㎜,桩长11500㎜,加固搅拌桩双排φ500㎜,桩长3000 ㎜ 。水泥掺量为15%,加固桩水泥用量为20%,65KG/M。 (2)水泥土搅拌桩止水帷幕的技术指标。

①水泥土搅拌桩墙28天无侧限抗压强度不小于0.8MP。 ②渗透系数: K

①试桩(旁站监理)。

②护桩施工前须进行试桩施工。数量为3根,根据钻孔的工艺顺序,记录验证成孔过程、土质及地下障碍,实际地下水位、塌孔位置(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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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时),填桩基施工记录表。试桩后,施工单位及时组织评定,经项目监理机构确认后全面施工。

③锚杆的基本试验,锚杆施工前应先进行基本试验。依施工方案要求,基坑每层各取3根做基本试验,试验严格按《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附录E2的规定执行。通过基本试验优化锚杆设计,重点控制锚固性能及进入设计土层的长度。施工单位及时组织基本试验结果评定,报项目监理机构确认后方可施工。

④根据批准的基坑支护方案及基本试验确定各层锚杆长度(锚固段+自由段+张拉段)将钢绞线加工好,编号并注意区分不同部位。 ⑤根据锚杆长度配置钢绞线长度,并将自由段用塑料管保护好。即明显地标志处分段的界限,每隔2米设固定管架。 ⑥严禁用氧-乙炔焰切割钢绞线

⑦控制成孔:即控制孔位、孔径、孔长。入土层和倾斜角度,施工单位应逐孔做记录,监理人员巡视检查。

⑧控制水泥浆配合比:施工方案,规定水泥浆的水灰比为0.5,20%水泥用量,施工单位将配比按搅拌桩罐的容量换算成可操作体积比,及定量的水,配多少水泥。向班组和工人交底,并将配合比写在牌上挂在搅拌处。监理人员巡视检查。

⑨控制注浆量:注浆压力不少于1MPa,锚固段充盈系数不小于1.2,并作好施工记录。水泥浆强度等级不小于15MPa。每班至少做一组试块或30根锚杆做一组(同条件,标准养护)。一、二次注浆时间间隔段为2-4小时,注浆压力不小于1MPa,或一次浇筑体的强度达到5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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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进行第二次压浆,二次压浆的出浆孔应进行可灌密封处理。 ⑩按每天完成量做验收,经项目监理机构签认方可使用。 2.钢筋笼的加工与吊装

(1)钢筋笼应按施工方案的要求加工和吊装。

(2)施工单位应100%做自检记录,并做好隐蔽验收记录。经项目监理机构签字后方可吊装入孔。

(3)如果分段加工钢筋笼时,其接头出应依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焊接。焊接前应做相应的焊接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施焊。 (4)钢筋笼吊装防止扭曲。 3.控制桩的质量检测

(1)施工单位宜提供桩身完整性检测报告。由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首先应将检查单位的资质报项目监理机构审定。同意并编制检测方案后实施。

(2)桩身完整性检测采用低应变动测法,检查数量不少于桩总数的10%,且不少于5根;若判定桩身缺陷可能影响桩的水平承载力时,应采用钻芯法补充检测,检测数量不少于2%,即9根,提供检测报告。

(3)桩施工完毕,经施工单位自检符合要求,填表连同前面的相关试验,检测报告报项目监理机构。 4.锚杆施工质量控制

(1)根据批准的基坑支护方案及基本试验确定各层锚杆长度(锚固段+自由段+张拉段)将钢绞线加工好,编号并注意区分不同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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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锚杆长度配置钢绞线长度,并将自由段用塑料管保护好。即明显地标志处分段的界限,每隔2米设固定管架。 (3)严禁用氧-乙炔焰切割钢绞线

(4)控制成孔:即控制孔位、孔径、孔长。入土层和倾斜角度,施工单位应逐孔做记录,监理人员巡视检查。

(5)控制水泥浆配合比:施工方案,规定水泥浆的水灰比为0。5,20%水泥用量,施工单位将配比按搅拌桩罐的容量换算成可操作体积比,及定量的水,配多少水泥。向班组和工人交底,并将配合比写在牌上挂在搅拌处。监理人员巡视检查。

(6)控制注浆量:注浆压力不少于1 MPa,锚固段充盈系数不小于1.2,并作好施工记录。水泥浆强度等级不小于15MPa。每班至少做一组试块或30根锚杆做一组(同条件,标准养护)。一、二次注浆时间间隔段为2-4小时,注浆压力不小于1MPa,或一次浇筑体的强度达到5MPa后进行第二次压浆,二次压浆的出浆孔应进行可灌密封处理。

(7)按每天完成量做验收,经项目监理机构签认方可使用。 5.控制锚杆张拉及验收试验 (1)控制锚杆张拉及验收试验。

(2)当水泥浆强度大于15MPa并达到设计强度的75%时方可张拉。 施工单位应先对压力表、千斤顶、百分表的匹配并进行标定,做好记录,检查腰梁是否贴近桩面。

(3)施工单位书面提出张拉申请,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批同意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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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可张拉。张拉工艺交顺序按方案规定进行,张拉应编制施工记录。 (4)验收锚杆的数量应取锚杆总数59%,且不少于3根。最大试验荷载应取轴向受拉承载力设计值。 6.控制基坑监测

(1)在基坑开挖前,应测设初始值,且不宜少于2次。检查频率按项目监理机构批准的监测方案执行。施工单位编制监测结果评价报告并报监理机构审核。

(2)施工监测内容应包括:支护位移的量测,地表开裂状态的观察,附近建筑物和重要管线等设施的变形测量和裂缝观察、渗漏水基坑内外的地下水位变化。支护位移测量至少应有边壁顶部的水平位移与垂直沉降(水平位移控制在0.1%-0.2%)

(3)在基坑回填前应继续监测支护变形,总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及时审核监测资料,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早组织并采取相应措施。 7.混凝泥土浇筑

(1)混凝土强度等级符合施工方案及图纸的相关规定。 (2)砼浇筑前,施工单位填报“混凝土浇筑申请”注明砼强度等级、桩号、浇筑时间,报项目监理机构备案后方可浇筑。

(3)浇筑前应查验商品砼运输小票(砼强度等级、出厂时间、到工地时间、等候时间)。按规定做好砼试块。检查坍落度(12-16cm),浇筑混凝土充盈系数不小于1.1。 (4)做好混凝土浇筑施工记录。 (四)井点、管井降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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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井点、管井降水监理控制要点

(1)降水应在搅拌桩完成后方可开始。降水深度在基坑开挖面以下0.5-1.0m方可土方开挖。监理严格控制降水和挖土的开始时间。

(2)井点降水必须在地下室底板施工完成后方可撤除,基坑中部管井必须继续降水。管井封井时间应控制在地下车库顶层覆土完成之后。

(3)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井点、管井降水的监测与维护。密切关注降水全过程的效果和对周边建筑物、管线、管道的影响。 (4)严格控制井点管、管井的长度(深度)和埋设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核查数量和平面定位是否与施工组织设计一致。 2.井点降水监理控制目标值

(1)降水效果满足施工组织设计和基础施工的需要。 (2)施工质量符合降水与排水施工质量检验标准的要求。 (五)土钉墙支护

1.土钉墙支护监理控制要点

(1)基坑开挖和土钉墙施工应按设计要求自上而下分段分层开挖,挖一层,支护一层,不得发生超挖,严禁出现边壁土体松动及回填虚土。基坑在水平方向的开挖宜分段进行,尽量缩短边壁土体的裸露时间。机械开挖后,应辅以人工修坡面,坡面平整度宜为±20㎜,喷射砂浆前应清除坡面虚土。

(2)土钉墙上层土钉注浆体及喷射砼面层达到设计强度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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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方可开挖下层土方及下层土钉施工。喷射砼的顺序自上而下,射流方向垂直喷射面,防止钢筋背面出现空隙,并保证厚度。 (3)施工中应及时对锚杆或土钉位置,钻孔直径、深度及角度,锚杆或土插入长度,注浆配比、压力及注浆量,喷锚墙面厚度及强度、锚杆或土钉应力等关键项目进检查。

①土钉成孔前应按设计要求定出孔位并作出标记和编号,孔位的允许偏差为(+20mm,-5mm),孔深允许偏差为(+200mm,-50mm)。线孔过程中遇有障碍物需调查孔位时,由设计人员编制书面交底并不致影响支护安全。

②成孔过程中应做好记录,按土钉编号记录取出土的特征,成孔质量,事故处理。

③土钉向孔中注入浆体的充盈系数大于1。

④严格进行强度试验和现场测试。土钉支护施工必须进行现场抗拨试验,应在专门设置的非工作钉上进行抗拨试验直至破坏。每一典型土层中至少应有3个专门用于测试的非工作钉。测试时注浆体抗压强度不低于6Mpa。

(4)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土钉墙施工过程中和完成后的监测工作。重点观测坡顶或坡面位移、沉降及周围环境地的变化。如有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土钉墙支护监理控制目标值

(1)满足施工组织设计和基坑支护结构安全需要。

(2)施工质量符合锚杆及土钉墙支护工程质量检验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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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土方开挖

1.土方开挖监理控制要点

(1)土方开挖前应检查土方开挖边线,施工过程中应校核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

(2)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平面控制桩和水准控制点的保护措施,定期复测和检查。

(3)土方开挖过程做好对工程桩的保护工作。主楼采用小挖机和人工辅助开挖,桩四周的土应对称分层开挖。严禁挖机和大型车辆直接在桩顶上行走。

2.土方开挖监理控制目标值

(1)符合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要求。

(2)施工质量应符合土方开挖挖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三、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一)主要监理工作方法

在整个基坑围护及土方开挖的监理过程中,我们坚持“严格控制、积极参与、热情服务”的工作态度,采用旁站、巡视、平行检查、实测实量的监理方法,采取签发监理通知、监理联系单的等手段,对工程进行全面监控和管理。 1.旁站

旁站即在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过程中,由监理人员进行连续不断监督检查或检验的活动。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监理人员应旁站监督。以下关键部位及工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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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旁站监理:

(1)平面定位坐标点和高程水准点的引测。

(2)基坑土方开挖的边线、放坡边线和水泥土搅拌桩的桩位定位。 (3)土钉墙的锚杆和注浆施工过程。重点控制锚杆长度、角度和注浆压力、注浆量。

(4)主楼部分土方开挖的全过程。重点控制对工程桩的保护。 2.巡视

巡视是监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在现场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活动。主要巡视检查内容如下:

(1)是否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规范和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 (2)是否使用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尤其是质检人员是否到岗到位。 (4)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条件是否满足工艺操作要求、特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施工环境是否对工程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6)已施工部位是否存在质量缺陷。 3.平行检验

项目监理机构采用一定的检查或检测手段,在承包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检查或检测的活动。平行检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工程材料进场检验。

(2)平面定位测量放线、标高引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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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7oh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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