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中心城区江河湖连通工程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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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中心城区江河湖水系连通工程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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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1.1规划目的

荆州市地处长江中下游,境内江河纵横,湖泊密布,水资源丰富,中心城区沿长江呈带状分布,地面水系由长江、长湖、内河渠和众多小型湖渊组成。荆州市丰富的水系自古以来对城市形态的演变发展起着重要影响,城市景观与水环境相辅相成,城市文化更是与水文化密不可分。

近年来,荆州市委、市政府围绕人水和谐主题,将建设生态城市作为荆州可持续性发展的重大课题进行研究,组织编制了相关专项规划和专题研究,安排建设计划并分期实施,为改善荆州市的水环境,提升城市水文化和促进城市经济发展做了大量工作。

按照《荆州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荆州市水环境整治主要从加强截污、保护水域、疏浚河道、生态补水、河岸景观建设等几方面进行。目前荆州市共建有三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18万吨,污水处理率达80%以上,分年实施了护城河、荆沙河、荆襄河、西干渠等疏浚工程,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将是实现城市江、河、湖水系联通,包括内河水系与长江、长湖的联通以及内河水系之间的联通,对城市内河实施生态补水。

受荆州市城乡规划局委托,我院承担了编制荆州市中心城区江河湖水系联通工程规划的任务,在荆州市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的基础上,重点研究城区内河水系之间的相互贯通以及与长江、长湖等外河水系的沟通。通过恢复

历史水系,采取适当的工程措施,引入水质良好的长江、长湖水进行生态补

水,恢复水体的环境容量。规划实施后,城区主要河湖渊将形成有机整体,水系环通,一方活水穿城而过,形成良好的生态体系和城市景观。

1.2规划目标

1、确保城市防洪排涝安全,城市行洪河道安全,排水河道畅通。

2、城市生活污水、农村面源污染和工业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水环境保护水平显著提高。

3、实现城市江河湖水系连通,达到城区水系生态功能良好的目标,建设生态宜居城市。

4、展示水乡园林城市特色,弘扬荆州水文化,通过水系建设促进旅游发展,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联动增长。

1.3规划原则

1、安全性原则。充分发挥水系在城市给水、排水和防洪排涝中的作用,确保城市饮用水安全和防洪排涝安全。

2、生态性原则。维护水系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3、公共性原则。水系是城市公共资源,确保水系空间的公共属性,提高水系空间的可达性和共享性。

4、系统性原则。将水体、岸线和滨水区作为整体进行空间、功能的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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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合理布局各类工程设施,与城市园林系统、开放空间系统、旅游景观系统等有机融合,促进城市空间结构的优化。

5、特色化原则。体现地方特色,强化水系在塑造城市景观和传承历史文化方面的作用,展示独特的城市魅力。

1.4规划依据

1.4.1 相关法律法规

[0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0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0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0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05]《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0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07]《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08]《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1.4.2 相关国家技术规范、行业规范

[01]《城市水系规划规范》(GB50513-2009) [02]《防洪标准》(GB50201-94)

[03]《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 [04]《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00)

[05]《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0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07]《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1.4.3 相关规划和地方行政管理办法

[01]《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02]《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纲要》(1996~2050年) [03]《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2000) [04]《湖北省环境保护条例》

[05]《荆州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06]《荆州市防洪规划》 [07]《荆州市中心城区排水规划》 [08]《荆州市城市蓝线规划》 [09]《荆州市城市绿线规划》 [10]《四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 [11]《湖北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12]《荆州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13]《荆州市水环境功能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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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规划年限

规划期限:2012~2020年

近期:2012~2015年 远期:2016~2020年

1.6规划范围

本规划研究范围为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北至海子湖,南至长江,东至南北渠,西至引江济汉渠,面积为480平方公里。其中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102.5平方公里。

第二章 荆州市中心城区主要水系

荆州市城区水系主要由长江、长湖和城区内河水系构成。城区内河水系主要有太湖港渠、港南渠、护城河、荆沙河、荆襄河、西干渠、豉湖渠、江津湖、张李渊、范家渊、北湖(三国公园)、西湖、文湖、太师渊等。目前正在建设中的引江济汉渠从城区西北穿越,荆北新区、沙北新区、荆州开发区等新区规划中均对现有水系进行了改造利用。

2.1长江荆州城区段

长江荆州城区段最高水位43.43米(黄海高程,下同),常水位35.25米,最低水位28.96米,历年平均流量4021米3/秒,最小流量2900米3/秒,最低水位高于部分城区地面,最高水位高于城区地面13~14米。长江水体综合功能为水源、行洪、航运、生态、旅游。

2.2长湖荆州区域

长湖是一座位于四湖水系上、中区交汇处的主要调蓄湖泊,位于荆州城区北。长湖主要接纳四湖流域上区2265.5平方公里的来水,当水位在30.57米(黄海高程)时,水面面积达到150 平方公里,具有调蓄、灌溉、养殖、水运等综合功能。

荆州市中心城区江河湖水系连通工程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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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内河主要水系

护城河

护城河是环绕古城的无源头河流,全长11.07公里,河底宽12-170米,常水位28.71米,洪水位30.21米,水域面积0.6平方公里,接纳排水面积约34平方公里。 荆沙河

荆沙河是护城河和荆襄河的连通渠,也是城区中部的雨水汇集通道,全长约2900米,水面宽度25~100米。常水位28.20~28.50米,洪水位29.20~29.50米。 荆襄内河

荆襄内河南接荆沙河,向北穿越江津路在雷家垱排入西干渠,全长2100米,是城区中部的雨水汇集和转输渠道。

西干渠城区段

西干渠是四湖水系的重要渠道,兼有防洪、排涝、灌溉、调蓄等多重功能。起点为荆州城区雷家垱,东至监利泥井口入四湖总干渠,总长90.5公里,其中城区内河段11.8公里,因城市污水排入污染下游,现在江陵县岑河镇筑坝隔断,西干渠失去了原有的排水作用,城区排水流向改入豉湖渠。目前,西干渠是城区雨水排放的重要通道和调蓄水体,常水位26.87~27.23米,洪

水位28.44~28.51米,调蓄容量30.2万米3,过流量40 米3/秒。 豉湖渠城区段

豉湖渠是四湖总干渠的排水支渠,起于城区中部,连通西干渠和总干渠,总长23.5公里,是目前沙市城区以及荆州开发区排水的唯一通道。豉湖渠(南港桥处)现状渠底宽约28.50米,渠顶宽61.85米,现状渠底高程24.05米,现状堤顶高程30.50米,常水位26.60~27.05米,洪水位27.10~28.18米,设计过流量80米3/秒,设计最大洪峰流量128米3/秒。 太湖港渠城区段

太湖港排渠属长湖水系的一级支流,太湖港排渠由港北渠、港中渠、港南渠及汇合后的港总渠组成,是太湖港水库的下泄渠道,在沙桥门与长湖湖堤相接,流经荆州市城区于沙市区凤凰山注入长湖。流域面积396.66平方公里,全长64.8公里。常水位28.70~29.20米,洪水位32.50~33.33米。 荆襄外河

荆襄外河北接太湖港渠,南至雷家垱,连接太湖港渠与西干渠。现在三

岔河口处与太湖港相交处建有节制闸,雷家垱与西干渠相接处建有翻板闸,过流量40米3/秒,设计洪水位29.12~29.60米,常水位28.65米。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7mu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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