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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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

“The Death and Life of Great American Cites” 读书笔记:《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

在读王军的《采访本上的城市》时,不断地看到他对《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的推崇,今天终得一读。 城市的特性

1、 现在(指美国五、六十年代)的规划:低收入住宅区成了少年犯罪、蓄意破坏和普遍社会失望情绪的中心,这些住宅区原本是要取代贫民区,但现在这里的情况却比贫民区还要严重。中等收入住宅区则是死气沉沉,兵营一般封闭,毫无城市生活的生气和活力可言,让人感到不可思议。那些奢华的住宅区域试图用无处不在的庸俗来冲淡它们的乏味。而那些文化中心竟无力支持一家好的书店。市政中心除了那些游手好闲者以外无人光顾,他们除了那儿无处可去。商业中心只是那些标准化的郊区连锁店的翻版,毫无生气可言。人行道不知道起向何方,伸向何处,也不见有漫步的人。快车道则抽取了城市的精华,大大损伤了城市的元气。这不是对城市的建设,这是对城市的洗劫。

2、 被规划者的魔法点中的人们,被随意推来揉去,被剥夺权利,甚至被迫迁离家园,仿佛是征服者底下的臣民。

3、 这个普遍存在的(城市规划)的原则就是城市对于一种相互交错、互相关联的多样性的需要。这样的多样性从经济和社会角度都能不断产生相互支持的特性。

4、 (原住民):“他们建这个地方的时候,没有人关心我们需要什么。他们推倒了我们的房子,将我们赶到这里,把我们的朋友赶到别的地方。在这儿,我们没有一个喝咖啡或看报纸或借5美分的地方。没有人关心我们需要什么。但是那些大人物跑来看着这些绿草说:“岂不太美妙了,现在穷人也有这一切了!”

人行道的用途:安全

5、 城市的人行道,孤立来看,并不重要,其意义很抽象。只有在与建筑物以及它旁边的其他东西,或者附近的其他人行道联系起来时,它的意义才能表现出来。

6、 街着及其人行道,城市中的主要公共区域,是一个城市的最重要的器官,试想,当你想到一个城市时,你脑中出现的是什么?是街道。如果一个城市的街道看上去很有意思,那这个城市也会显得很有意思;如果一个城市的街道看上去很单调乏味,那么这个城市也会非常乏味单调。

7、 一个成功的城市地区的基本原则是人们在街上身处陌生人之间时必须能感到人身安全,必须不会潜意识感觉受到陌生人的威胁。

8、 城市公共区域的安宁,人行道和街道的安宁,不是主要由警察来维持的,尽管这是警察的责任。它主要是由一个互相关联的,非正式的网络来维持的,这是一个有着自觉的抑止手段和标准的网络,由人们自行产生,也由其强制执行。

9、 不安全这个问题,不能通过分散人群,降低稠密度,用郊区的特征来取代城市的特征的

方法来解决。

10、 表面上,老城市看来缺乏秩序,其实在其背后有一种神奇的秩序在维持着街道的安全和城市的自由。这是老城市的成功之处。这是一种复杂的秩序。其实质是城市互相关联的人行道用途,这为它带来了一个又一个驻足的目光,正是这种目光构成了城市人行道上安全监视系统。

人行道的用途:交往

11、 在大城市里,没有人能够做到随时开门迎客,款待任何来访者。没有人愿意这么做。但是,别一方面,如果城市人之间有意义的,有用的和重要的接触都只能限制在适当私下相识的过程中,那么城市就会失去它的效用,变得迟钝。

12、 人们决意要护卫基本的隐私,而同时又希望能与周围的人有不同程度的接触和相互帮助,一个好的城市街区能够在这两者之间获得令人惊奇的平衡。

13、 在那些人们面临的选择是“要么共享所有要么什么也不共享”的城市里,常有的结果是什么也共享不到。在缺少自然的和普通的公共生活的城市区域里,居民通常会在很大程序上处在互相隔离的状态中。

人行道的用途:孩子的同化

14、 在实际生活中,只有从城市人行道上的那些普普通通的成人身上,孩子们才能学到成功的城市生活最基本的东西:人们相互间即使没有任何关系也必须有哪怕是一点点对彼此的公共责任感。

15、 废除城市的街道,而且尽可能地降低和缩小它们是城市生活中的社会和经济作用,这是城市规划正统理论中最有害和最具破坏性的思想。而这种思想常常以种种关心城市孩子的名义出现—那种虚无缥缈的动听的高谈阔论则是其最具讽刺性的地方。

街区公园的用途

16、 城市完全是一个有着具体形状和活动的地方。我们在理解城市的行为和了解有关城市的有用信息时应该观察实际发生的事情,而不是进行虚无缥缈的遐想。

17、 在城市中,生机和多样性产生更多的生机,而沉寂和单调则让生机远离。

18、 一个城市的街道越是成功地融合了日常生活的多样性和各种各样的使用者,也就越能得到人们随时随地的包括经济上的支持,促使其更加成功,得到了支持和获得了活力的公园因此也就可以以优雅的环境和舒适的氛围而不是空洞无物的内容回报街区的人们。

城市街区的用途

20、 如果我们将街区看做是一个日常的自治的机构,那么我们就会抓住问题的实质。我们在城市街区上的失败,究其源头就是在自治本地化上的失败。我们在街区方面的成功也就是在自治的本地化上的成功。

21、 城市街道人自治功能:组建公共监视网,以此来保护陌生人以及我们自己,发展一个小范围的,建立在日常公共生活基础上的网状关系,以此来建立一种相互信任和社会监控的机制,帮助把孩子纳入一种相当负责的能包容的城市生活里。

22、 哪里的城市街道拥有足够频繁的商业、足够强的活跃程度、足够多的使用和人们足够多的关注,可以来促成一个公共街区的生活的连续体,哪里的美国人就可以很理直气壮地证明他们在街道—街区自治方面的能力。

23、 城市有效的街区应该达到以下这些目标:首先,要造就生动有趣的街道。其次,在城市辖区下具有小城市的面积和力量的地区内尽可能地促成具有这种特性的街道网。第三,将公园、广场和公共建筑作为街道的一部分来使用,从而强化街道用途的多样化,并将这些用途紧密地编织在一起。公园、广场等的使用不应该各行其事,互相分离,或与地区内的街区的用途互不关联。

24、 在街区单元规划方面,按照产生在街区内部的多样性的交叉使用和活力,而不是按照形式上的分界线来界定街区单元,这种做法自然是与正统的规划观念相违背。它们间的不同在于一个面对的是充满活力,交叉多样的有机体,有能力塑造自己的命运,另一个却是固定的,没有生气的住宅区,唯一能做的只是照看它们已经被给予的东西。

城市多样化的条件 产生多样性的因素

25、 要想在城市的街道和地区生发丰富的多样性,四个条件不可缺少:1)地区以及其尽可能多的内部区域的主要功能必须要多于一个,最好是多于两个。这些功能必须要确保人流的存在,不管是按照不同的日程出门的人,还是因不同的目的来到此地的人,他们都应该能够使用很多共同的设施。2)大多数的街道必须要短,也就是说,在街道上能够很容易拐弯。3)一个地区的建筑物应该各色各样,年代和状况各不相同,应包括适当比例的老建筑,因此在经济效用方面可各不相同。这种各色不同建筑的混合必须相当均匀。4)人流的密度必须要达到足够高的程度、不管这些人是为什么目的来到这里的。这也包括本地居民的人流也要达到相等的密度。

主要用途混合之必要性

26、 如果这种多样化的用途在白天时间段里带来了多样化的消费者需求和兴趣,随后就会出现很多的商店和服务设施来满足这种需求,而这是一个良性循环的过程。光顾这些地方的使用者越是背景不同,阶层不同,商店和服务设施就越有必要分流这些来自不同地方的顾客,反过来,也就能吸引更多的人群。

老建筑之必要

27、 时间使得一个年代里成本昂贵的建筑成为另一个年代里价格低廉的抢手货。时间使得一个年代里建筑内的紧张空间成为另一个年代里的剩余空间。在一个世纪里平平常常的建筑在另一个世纪里却成了有价值的珍品。

28、 在大城市的街道两边,最令人赞赏和最使人赏心悦目的景致之一是那些经过匠心独运的改造而形成新用途的旧建筑。

29、 城市里的新建筑的经济价值足可以由别的东西,如花费更多建设资金来代替的。但是,旧建筑是不能随意取代的。这种价值是由时间形成的。这种多样性需要的经济必要条件对一个充满活力的城市街区而言,只能继承,并在日后的岁月里持续下去。

30、 城市中大量人口的存在应该作为一个事实得到确确实实的接受,而且应该将这种存在当做一种资源来对待和使用,在需要激活城市生活的地方,提高人口的密度,同时,把目标定在促进街区生活的活跃程度,不仅仅而且在视觉方面,竭尽全力激发和增加多样性。

有关多样性的一些神话

31、 欣欣向荣的城市多样性由多种因素组成,包括混合首要用途,频繁出入的街道,各个年代的建筑以及密集的使用者等。

32、 在城市地区,如果某个地方在用途和功能都一体化,那么这本身就会让城市陷入一个左右为难的地步,而且情况要比郊区更加严重,因为城市地区的主要景致都是建筑。要让这些建筑都归于一体化,这实在是太荒唐了,也然不会有什么好结果。

33、 如何在视觉上使城市拥有多样性,如何尊重城市的自由,但同时又在视觉上表现出秩序的形式,这是城市面对的一个重要的审美问题。

34、 在很多人口集中和用途多样化的城市地区,人们仍是以步行为主,但在郊区或大部分灰色地带,步行则根本行不通。一个地方的多样性越是丰富多彩,同时又有条不紊,人们就会越愿意步行。即使是开车或通过公共交通从外面来到多样化的充满活力的地方,他们到达那里后也会步行。

35、 非贫民区的基础是创造一个活跃的气氛,使得贫民区里的人能够享受城市的生活和人行道上的安全。最糟糕的是贫民区里沉闷单调的气氛,这样的情况只能会使一个地方贫民化,而不是相反。

36、 交通干道,以及停车场、加油站和汽车旅馆等成了使城市支离破碎的强大的,持续的因素,城市给这些东西提供了一席之地,但城市自己却被分割肢解了,东一块,西一块,四处蔓延,互不关联且到处空空荡荡,让步行者吃尽苦头。

37、 我们的问题在于,在拥挤的城市街道上,用差不多半打的车辆取代了一匹马,而不是用一个车辆代替半打左右的马匹。在数量过多的情况下,这些以机器作引擎的车辆的效率会极其低下。这种效率低下的一个后果是,这些本应有很大速度优势的车辆因为数量过多的缘故并不比马匹跑得快很多。

38、 把城市的交通问题只简单地看成一个分流行人和车辆的问题,并把实现这种分流看成是一个主要的原则,这种思想和做法完全是搞错了方向。应该把城市的行人问题与城市的多

样化,城市的活力,城市用途的集中化放在一起考虑。如果缺少其中一个,比如多样化,那么在人口众多的大型生活住宅区,人们当然会更倾向于使用汽车,因为这样要比步行来得方便。城市会出现很多交通混乱的现象,但是这种现象肯定不会出现在城市无人管理的空旷地带。

39、 对于城市“限制”汽车策略来说,什么样的方法是合适的呢?如果我们能理解问题的关键不是城市对汽车的“限制”,而是怎样通过城市本身的作用来“限制”车辆,那么很多方法一眼就能看出来。那些合适的方法是一些可以给其他必需的和人们渴望的城市用途提供余地的方法,这些用途刚好是与车辆的交通需要处于竞争之中。

40、 城市多样性和城市的生活与城市街道上车辆的绝对数量的减少有着紧密、有机的关系,这种关系是如此紧密,以致除了问题严重的情况以外,一个良好的“限制”策略应该纯粹建立在建设一个充满活力和吸引力的城市地区的基础上,同时也应该忽视这种基础对车辆交通的影响—其自身就会是“限制”作用的结果。

41、 目的是城市活力的规划必须要做到城市的每个地区最大程度地在形式和数量上刺激和催化各种城市用途,包括的人口的多样性;一个城市要在经济上有所发展,社会生活充满生机,城市本身魅力无限,这是基础的基础。要想做到这一点,规划者们就必段做出诊断,具体到每一个地方,研究到底是在哪一个环节上缺少多样性,然后尽最大可能帮助提供缺少发生多样性的条件。

42、 目的是城市活力的规划必须要促成一个以当地街道为主的街区网络的形成,最大程度依靠这些街道的使用者以及一些小企业主和小商人来确保城市公共空间的安全。

43、 我们今天炮制出来的处于半郊区和郊区地带的混乱状态到了明天就会被那里的居住者本身所抛弃。这种分布稀疏,互相间相隔甚远的地方缺少了一个居住点应有的足够的内在活力,持久力和固有的可用性。

44、 一个城市有了活力,也就有了战胜困难的武器,而一个拥有活力的城市则本身就会拥有理解、交流、发现和创造这种武器的能力。

45、 充满活力、多样化和用途集中的城市孕育的则是自我再生的种子,即使有些问题和需求超出了城市的限度,它们也有足够的力量延续了这种再生能力并最终解决那些问题和需求。

一 书籍背景

20世纪的城市发展速度无疑是迅猛的。这个时期通过了大量的法律,采取了许多措施,目的全是要纠正过去的错误,企图从工业城市的贫困和罪恶中得到救赎。在那个背景下,城市被理解为建筑的延伸,城市规划被理解为物质空间的设计,尤其是美学意义上的城市整体设计。战后,伴随着生育高峰的到来,城市也经历着大规模的扩张和快速的郊区化。自然环境不断被破坏的同时,城市内部越发像一部没有生命的机器,人们的生活变得机械乏味。20C5060年代,许多美国的有识之士针对美国大城市普遍出现的城市中心区衰败的现象开始反思与总结,试图找出城市问题的症结与发展出路,这其中就包括简·雅各布斯。 简·雅各布斯出生于宾西法利亚州的一个小镇,家族中的女子与男性被同等对待且都拥有自己的事业(如教师等)。这一传统塑造了她果敢而特立独行的性格。中学毕业后的雅各布斯

没有选择进入大学,而是接受了一段时间速记员的培训,在一家报社作义务记着。经济大萧条时期她去了纽约,为时尚杂志撰稿。22岁的时候进入哥伦比亚大学进修了两年。在和一位擅长医院规划的建筑师结婚后,雅各布斯受其影响,对建筑规划产生了浓厚的兴趣。36岁(1952年)时任《建筑论坛》的助理编辑,在负责报道城市重建计划过程中,逐渐对传统城市规划产生了怀疑。1959年,她针对美国大规模改造城市所导致的社会危机写了一篇文章《市中心区为人民而存在》而开始崭露头角被人所知。两年后,这本名为《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的“重磅炸弹”诞生了。

《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英文版于1961年出版,中文纪念版(第二版)是2006年发行的。这本书从日常的观察引发思考,挑战了传统的城市规划理论,集中批判美国大城市的实际问题。雅各布斯的表述通俗易懂却煽动性强,在普通大众中产生了强烈共鸣。其人文关怀下的规划理论对当时美国有关城市复兴和城市未来的争论都产生了持久而深刻的影响。因此被誉为城市研究和城市规划领域的经典名作,

二 书籍内容

全书一共分为导言和四个章节。第一章通过观察城市中最普通的场景和时间,主要写了城市中人的社会行为;第二章探讨城市多样性的四个原则,这是全书的中心部分;第三章从城市在真实生活中是如何被使用、城市中的人是如何行事的角度,考察了衰落和更新的某些方面;第四章则是在住宅、交通、设计和管理实践方面的一些建议。 1导言

城市有着远比车辆交通要错综复杂得多的经济和社会问题,只有了解城市在真实生活中是怎样运转的,抛开那些统治现代城市规划和重建改造的正统理论,才能在城市改造中知晓何种规划、何种实践能够促进社会和经济的活力,何种实践、何种原则会窒息城市特性。作者指出,这是拯救城市的唯一方法。

但目前的正统的规划理论却用既定的表面的过于单一且主观的套路去塑造城市应该是什么,而非以市民的实际使用角度去解读城市到底是什么。

2城市的特性

第二章有5个小节,前三个都以城市人行道为论述主角,分别写了城市人行道在维护城市街道和街区安全、维持街区人与人的交往和地区之间交叉活动产生的活力、教导和监督孩子们的成长三大方面所起的作用。第四第五小节则讨论了街区公园和城市街区的作用。 2-1人行道的用途:安全

街道及其人行道,是城市中的主要公共区域,是一个城市的最重要的器官。但许多人行道都面临着生意惨淡和行人安全得不到保障等诸多问题。但街道不安全的原因不能只归咎于它们正巧处于贫民区或者老城区,也不能把责任都算在街头族裔、穷人和流浪汉身上。想要消除街道不安全隐患的手段,不是一味的加强安保巡逻工作,也不是过了傍晚实行街道消禁,而是让街道保持活力。具体点来说,就是为街道提供人气,让街道上即有行走的人也有观看的人——他们,就是街道安全最好的监督者。

想要让街道变得有人气,前提工作是街道得有吸引力。沿街形形色色各式各样的小店,混合一两栋白天人来人往的办公楼和夜晚也活力不减的小酒吧或者电影院,再加上周围的住宅区,足以使这个街断生龙活虎魅力无限。这样的街道里,街上随时可见来往的人,大家汇聚街头点头寒暄的气氛也能吸引低层住宅楼上里的住户往下观看,街边的小吃部或者酒吧可以营业到很晚,从白天到晚上,这些公共街道地带总有人在监视,并且持续不断。这就为街道提供了稳定的安全保障,人们下班晚归也不用担惊受怕了。

2-2人行道的用途:交往 在长时间的过程里,人行道上会发生众多微不足道的公共接触,正是这些微小行为构成了城市街道上的信任。并因为这种信任而产生一种潜在的关注街道的意识。在缺少街区商业和人行道生活的城市区域里,居民们在很大程度上处于互相隔离的状态——因为没有什么日常的频繁细小的活动能把他们凑到一起,而不侵犯各自的隐私。人行道上保证安全的设施(比如杂货店、是水果店、理发店)也能丰富人行道上的生活,因为这些设施提供的公共接触是人行道上产生生活活力的必须前提。

人行道上的交往虽表现出无组织、无目的、低层次的一面,但它却让大城市的街道具备了内在特性,让互不相识的人能够在文明的、带有基本的尊严和保持本色的基础上平安地相处、容忍——允许邻里间存在的巨大差异,让城市生活变得富有。 2-3人行道的用途:孩子的同化

除了有活力的人行道提供给在其间玩耍的孩童的监视作用以外,街道上发生的丰富多彩的故事也能在潜移默化中让孩子们从往来的普通人身上学到成功的城市生活最基本的东西:人们相互间即使没有任何关系也必须有哪怕是一点点对彼此的公共责任感。这是任何一门课程都无法教给孩子们的。 2-4街区公园的用途

美国许多大城市的街区公园即使绿树茵茵环境优美也无法逃离衰败的命运,不仅沦落到其中的公共设施被蓄意破坏,还成了无人光顾的甚至藏污纳垢的弃园。是什么使得这些公园无人问津也不被喜爱呢?答案是缺乏活力。一个广场公园要成为成功案例,必须有与促使一条人行道保持活跃的同一原因:周围地区功能的多样化,以及由此促成的使用者及其日程的多样化。更具体来说,就是要具备一个多样性的边缘地带和一块同样多样性的街区府邸,这样丰富的街区环境中的多样性楼群布置可直接为公园提供不同的使用者。

街区公园规划的一个主要问题归根到底就是如何培植一个能够使用和支持公园的街区。只有在经济和社会方面具备了真正多样化内容的环境才能赋予公园意义,才能具备把生命的福祉赋予公园的力量。 2-5城市街区的用途

大城市有三种街区类型:(1)整体的城市,即指我们的城市,一个整体的大街区,它造就了生动有趣的街道;(2)街区单元,它是街道自治功能的后果——不仅是监视网和日常联系网的具象化,也会给其间的各个街道提供相互支持的前提;(3)地区——“城中之城”,造就这个地区范围的不是分界线,而是交叉使用和活力,它是协调街道与整个城市之间关系的重要存在。

3城市多样化的条件

这一章是全书的重点中心章节,先总述了四个产生多样性的因素,然后分小节对其扩充论述。 第一个因素涉及多元化混合的首要用途。这里的首要用途指的是在城市中目标较大的能把人引向一个地方的公共元素,如办公楼、工厂、住宅寓所、博物馆、图书馆和画廊等等。首要用途的棋子应该搭配得当,不能随意搁置。这里让我联想到重庆的CBD江北嘴,不过是反面教材。江北嘴高楼林立的水泥森林里,你绝对不会在街边发现饮食店、打印店或者咖啡店。这一切的能为地区注入活力的功能都被吸纳进了各个无关联的高层建筑中。那里看不到零售,也没有除了上下班蜂拥而至昙花一现的人流之外的活动,更别说室外交流,即使在白天也会让你觉得沉闷和单调。一个中央商务区如果完全符合这个名称,那它肯定是一块无用之地。要拯救这个地区的活力,就必须重新安排它的首要用途,丰富不同功能不同使用时间段下的来访者。

第二个重要因素是小街段。相比那种一条条冗长乏味互不关联的长街道,容易让人产生的隔

离无助感,小街段拥有着许多先天优势。它们组成的关系网互相通达、融合相间,商业点也会大幅度增加,为市民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和方便的同时也为街区带来了更多的安全监视和活力场所。另外,街道出现频繁和街段的短小都是非常有价值的,因为他们可以让城市街区的使用者拥有内在有机的交叉使用。

第三个因素是老建筑——很普通、其貌不扬、价值不高。对临街商业来说,这些老建筑相比新建筑所需维持生活正常运转的费用更少。这就不会为那些成百上千的普通企业——他们对街道和街区的安全和公共生活是一种必需,人们离不开他们提供的方便和亲近的人际关系——比如街区酒吧、书店、古董小铺、音乐器具店和艺术杂品店——带去高额的费用压力。但同一时间建立起来的大批新建筑注定会遭遇效益低下的问题,也不会在文化、人口和商业的多样性方面提供多少帮助。所以,拥有各个年代建筑的街道在商业上占有优势。这有一种慢慢累积的合理性在里面,一种自发的天然的秩序感和对商业类型优胜劣汰的符合生命更替的选择作用。

第四个因素是对人口集中度——或密度的要求。作者同意人群集中在一起时才会产生便利的价值的观点,并从城市住宅密度问题的角度入手,探讨又一个为城市提供活力的必须因素。在我们的传统观念里,提及高密度都会立马联想到拥挤的居住环境,但高密度的街区不一定拥挤。发生这样的误会是因为我们习惯将高密度和过于拥挤这两种并不等同的情况划上等号。作者指出,从营造城市活力的必要性来说,“度”存在的情况下,高住宅密度和高住宅用地覆盖率是值得支持的。举个例子,郊区或半郊区的密度很低,但同时这些地方也不可能会有城市里活跃的公共生活,太稀疏的人口也不会对围护人行道安全有什么帮助。集中在城市里的具有一定密度的人口可以被认为是一个积极的因素。因为这些人口是巨大的城市活力的源头,他们表达了丰富无比的差异性和可能性。应该将这种存在当做一种资源:在需要激活城市生活的地方,提高人口密度,同时,吧目标定在促进街区生活的活跃程度,不仅在经济而且在视觉方面,竭尽全力激发和增加多样性。

4衰退和更新的势力

第四章的描述主要涉及城市更新下的四种动态的过程。 4-1多样性的自我毁灭

有这么一个现象:在活动既多又非常成功的街道中(有可能是街道的一个区域,或者在街道的某个交叉口上),当它的受欢迎程度和吸引力与日俱增到某个值开始,街道上的多样性增长将达到一个基点,如果再有新的增长则主要会形成对已有的多样性的竞争。这样的竞争势必会让街段的价位得到大幅度提高,一些原有的低价值用途或者重复用途会因为他们占用的土地和产出不成比例而被淘汰出局。并且在伴随这个过程的是外来用途对原有获益用途的过度模仿。这是一种多样性的自我毁灭过程,因为那些在竞争中失败的用途会逐渐舍弃这个地方——因人流在日间分布不合理而产生的各种经济上的弱点都会在这里发生,最终导致区域的日趋衰败。

面对多样性自我毁灭的问题最关键的是要阻止在一个地方过度复制一种用途。作者随后列举了三种方法,通过它们的彼此结合可以促进重复用途的分散。(1)目标是多样性的划分,(2)公共建筑的“坚强性”,(3)竞争性分散。

4-2交界真空带的危害

城市中一个用途过于单一的大面积区域,会因其自身给人的有种表示“此路不通”的灰色气场而让紧邻其的街道甚至一个地块都缺乏吸引力,变得死气沉沉。于是交界处(交界地带)的周边区域就诞生了一个用途的真空地带(空白区),而这些真空带往往(因缺乏人流和不断监视的眼睛)会变成窝藏破坏力的街区。比如铁路沿线、沿河区域、高速路、大型停车场

地区和大型公园的周围区域。这里并非要贬低这些设施的用途,或是降低它们的价值,而实际上这些交界地带的冷清现象也是可以改变的。比如把交界地带变成一个有机的接缝处,而不是屏障。但要想实现这个计划,在真空带周围的临近区一定要为其提供强有力的活力干涉,否则一切都是枉然。

4-3非贫民区化和贫民区化

这里作者涉及到一个非常悲哀的真实现象——现行规划理论中关于转移和清除贫民区的行为。作者认为没有永久性贫民区这样的定义,因为先且不论很多贫民区街区拥有积极向上、努力改进的社区,贫民区也能通过非贫民区化向一个好的状态过度。反之,缺乏生命力的城市特性通常是贫民区现象发生的初始原因。一个社区的标志是居住者的连续性。人口的迁出是造成贫民区化的原因,而一旦一个贫民区形成后,迁移的现象不仅不会减弱,还会加快步调继续下去。这是一个恶循环,越多的固定居民搬出那里,那里的街道安全、社会活力就越微弱,就会招致更多的有能力搬出的人相继离开。而那些受贫困之迫或受到歧视,没有选择余地的人会大量涌入这个不受欢迎的地方,导致人口比例大幅度上涨,也就出现了拥挤现象。 所以,只有非贫民区化才能解决城市贫民区的问题。非贫民区化的基础是创造一个活跃的气氛,使得贫民区里的人能够享受城市的生活和人行道上的安全,让那些有即使有经济条件离开这里的人们也自愿留下来。并且那些发生城市多样化的条件也要被吸引进来,让相当比例的居民和经商者相信留在这里发展他们自己的计划是值得的可行的。这个过程往往伴随着地区人口数量的下降,因为逐渐受欢迎的区域让居住者们有能力搬出拥挤的小屋,而那些停留在贫困阶段的人会选择离去。但作者惋惜的是,这个过程在起初时不会对社会在金钱上产生大收益,所以那些规划者、建筑师、政府官员、开发商等丝毫没有看到非贫民区化的苗头而采取了居高临下的毁灭性的的措施。

4-4渐次性资金和急剧资金

城市里存在三种资金:(1)(最重要的)来自常规的、非政府的借贷机构的信贷;还有各类小型的抵押贷款机构;(2)由政府提供,源自税收,或者是政府的借款能力;(3)来自非官方,非正式的投资,也就是说来自“地下世界”的现金和贷款。 城市建设,保证城市街道和地区处于良好运转状况的应该是为其提供稳定而源源不断的资金——渐次性资金——支持,让城市发展保持一种持久力,支持持续的、逐渐的、经常的、循序渐进的、有条不紊的的变化。而急剧性资金则是以一种集中的方式注入一个地方,使之产生大幅度变换。不幸的是上述三种资金会在城市的急剧性变化方面起决定性影响,在渐次性变化方面则影响很小。当一个地区因为欣欣向荣的发展情况而被政府和开发商盯中时,它随后遭遇的往往是一次性的、急剧式的开发。然而这样的集体开发只会毁灭街区已有的复杂系统、驱散这儿的人口、消灭这里的商业。当这里的经济状况表现为无法还贷时,它们就不幸的上了“贷款黑名单”。这之后的过程就是灾难的无限循环:所有的非政府资金争先恐后的撤出,地下高利贷的进入,地区状态的倒退,被规划委员会选中成为用政府资金消灭和重建的候选者,这个时候非政府资金又折回来充当刽子手。这个过程无疑封杀了地区生命力,让其在贫民化的恶果中越陷越深。

5不同的策略

最后一章从5个视角分别对城市发展中出现的高频问题进行了解析和对出谋划策。对住宅的资助中作者提及了房租担保法的策略。这是有关政府机构为形色不一、有新有旧的单栋房子或楼房供给担保,以便招引私人开发商到这些街区建这样的房子的一种策略。当然,反过来,

政府机构也有向房东和建房者提出要求的必要,比如在指定的街区或地点建房。依靠这种新方式,可以把新的私人建设项目引入信贷封杀地区,并且有助于加快非贫民区化的进程。 小汽车的“达及能力”是指能够达到的空间区域的能力。然而在城市中,小汽车的“达及能力”越大,公共交通系统的效率就会相对显得越低,其方便性就无法体现。随着小汽车的“达及能力”的增加,城市使用者的集中度就会下降,这样的后果又导致了更多的对小汽车的需要。一旦集中交通手段向小容量交通手段转变时,城市随之扩宽道路、到处新建停车场、出现更多的街道和马路为满足新增小汽车需要的交通空间。这时,市中心区将会向外大幅度扩大,一个布局合理、紧凑的市中心区将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区域极广、分布极散,在形成大都市的设施多样性和选择方面无能为力的“四不像”地方。城市对汽车的限制将有效的阻止城市空间被路面蚕食的过程。人们不能一味把消灭车辆作为主要目的,作者随后例举了几个有正面效应且简单易懂的车辆限制手段。城市的公共交通是鼓励和促进交叉使用的集中用途,作者提倡对公共交通的使用和城市多样化用途背景下的优先步行,这点和刘易斯·芒福德步行系统有异曲同工之妙。

城市生活并不是艺术。因为生活是无所不容、无穷无尽、错综复杂的,而艺术则是武断的、象征性的和抽象的。作者解释了19C那种乌托邦式的、图腾式的、艺术品式的美化思想的根源,而这种思想一直生生不息的延续了一个多世纪,并还在继续影响着现代规划。而这样的静态美并不是我们的城市,城市设计者们应该形成一种有助于城市运行的思想体系,即能阐明、体现和解释城市间各种事物相互支持、相互融合的动态秩序的思想。 我们需要把廉租住宅区重回整个城市的构筑中,并且这些住宅区需要被注入那种属于健康城市的特性。这一节主要介绍了低收入住宅区和中等收入住宅区的拯救就再利用手段,最后还提及了非住宅区的公共区域的振作方法。为了让上述区域重新唤起人们的安全感,并足以通过自我选择的办法留住人口,为城市的多样性用途和区域的交叉使用提供前提,对地面住宅房子的重新整合、使其融入周围的城市地区、住宅楼内的安全保证、居住者收入最高限制的取消这几个方面的结合是必不可少的解决问题的关键。

大城市政府变得越大、越不具人格,越不可理喻,原本完全是属于本地应解决的事宜、需求和问题就会变得越加非地方化,而与此同时,市民也会变得愈发漠不关心,市民的监督也越来越无效。所以我们现在需要的不是一个高高在上进行协调的组织机构,而是一个能够在需要的地方——具体的、个别的地方——进行协调的规划单位。这里就引入了行政地区的概念。如,大城市需要划分成几个行政地区,这些行政地区应该是城市政府地下的横向性权力机构,地位平等。且在这个区域内的横向性城市行政机构(交通机构、福利机构、学校机构、卫生机构等)应该直接对该地区提供各个方面的服务。这样的层次紧密高效的服务网络,才能维持城市管理的复杂系统,避免与城市的发展和复杂程度的提高脱节。

最后一节作者点明城市问题的所在——及城市不是一个简单和无序复杂问题,而应和生物科学一样,是一种有序复杂、相互关联组成的一个有机整体。城市规划者们和那些受到规划影响的经商人员、借贷款资金者、立法者们因为缺少对面临问题的正确认识,仍旧以(物理)科学的方法处理城市问题,导致城市规划的止步不前(即使它显得那么忙碌)。

三 我的思考

通过作者平易近人的论述,我们能很轻松的还原美国20C50年代大城市街头巷尾的故事。这些故事中并非专业的视角,却更加凸显真实、直接,有效。我觉得这本书最大的一个特色就是她丰富的例子能激发你无限的联想和认同感,仿佛是对你身边真切发生的点滴的收集和重放,让你无限共鸣。不得不承认这是一本大众化读物,语言通俗易懂丝毫不显花俏。作者对传统规划理念的尖锐抨击能让你醍醐灌顶如梦初醒,为你一直深陷却给你带来无限困顿的

城市现象找到一个另类的视角。透过作者的眼睛,你能在行文间感受到作者目睹现代城市悲剧时的悲哀和愤怒,也能感应到她在面对强硬且无理的现代城市更新过程的痛彻心扉和无限惋惜。

有学者评价本书为西方城市规划思想的一个分水岭:在此之前的城市规划被理解为纯技术过程,规划师认为一个优美的城市图案和空间设计就可以解决一切社会问题,并一句一个乌托邦模式,设计一个静态的、理想化的规划蓝图;之后城市逐渐被清晰地理解为一个系统,有着复杂的结构和丰富多样的功能,人们也逐渐认识到城市规划是一个并非有着最适宜终结版的政治过程。但也有人认为大规划失败的根本原因是由政府主导的计划经济走下坡路了,雅各布斯不过是幸运地成为了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不管纷争双方谁更有理,历史的评价总是模棱两可的。透过本书,我们不得不承认它的确有着鲜明的建设性的批判立场。畅阅其间我不禁想到,中国许多古镇为了更好的开发旅游业而对自身进行的“手术改造”。服务设施提升了档次,但街头巷尾的悠闲味儿也随着外来的快节奏步调而消散无踪了。那样的城市更新带动经济的同时也带去了破坏和压力。似乎能创造更多价值、跟上资本流动所需步调的只有快城,而真正适合养生居住的应该是越来越被人们遗忘的慢城。面对繁忙正统的现代规划,雅各布斯更支持自然更替的过程,强调随时间而演进的新陈代谢。她认为人才是城市生活的主角、社会精神的宿体、是城市存在的元灵。 中国目前的城市化状况与四十年前美国大城市的经历非常相似,所以我们应该从中借鉴经验吸取教训,理解城市的真正的内涵和运行方式。书籍对人性化的关怀让我们看到城市对于服务于人的初衷和目的,城市应该是一个多样化和生动有机的综合体,在为人们提供物质层面上的满足的同时,还应该有旺盛鲜活又持久延续的生命力,让人们容身其中、互动其中、舒适的居住其中。

重读,不给五星是因为对翻译不满。1.对比传统城市规划理论就知道作者的观点几乎是现有城规知识体系的一次颠覆,某种程度上可以视其为对《雅典宪章》的另类解读,霍华德的田园理论不适用,芒福德不接地气,柯布西耶也太短视,对局部区域人口规模的限制?笑话;2.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作者的理念里融合了不少东方哲学式的思考,如无为之治,如天下大同;而她所倡导的城市规划工作执行理念也与我一直以来的思考不谋而合——看够了太多所谓的精英决策,领导一纸令下所有技术人员不得不从的尴尬,规划成为鬼话——规划人员应当走到街道中去,看看实际发生的问题,而非屈从权威为人背书;3.最后第四部分提出的建议在现在看来仍属超前,让我感受到城规理论的更新换血甚至已经是全人类发展理念更迭层面的问题,任重道远。希望以后有机会读原版。

这本书讲的,并不局限于城市与规划。或者,我们可以这么比喻,把人的心灵和性格比作一座城市。从一个孩子诞生开始,他同样需要规划。 导言:

中国现在的城市规划,正在走西方五六十年代的老路。原来,美国的规划师也曾经那么主观,1959年,作者(简·雅各布斯)给一位波士顿规划者打电话时,他告诉作者,“北端”是一个恐怖的贫民区,需要改造,人们必须离开。但作者看到的,却是“勾嵌得整齐的砖墙,新的百叶帘”,并被“活泼、友好和健康的气氛”感染。事实上,数据表明,“北端”的少年犯罪、疾病和婴儿死亡率都最低,还是按收入计算租费最低的地方。在这里,对世界的描述来源于专家的主观,即它应该是什么样子的,而不是它实际上是什么样子的。但正确的描述,却应该与之相反。

正如一位纽约东哈莱姆的居民说的,那些大人物跑来看到绿草坪,说,多美妙啊,现在穷人也有这一切了。事实却是,“他们推倒了我们的房子,将我们赶到这里,把我们的朋友赶到别的地方。在这儿我们没有一个喝咖啡或看报纸或借五美分的地方。没有人关心我们需要什么”。

是的,很多时候,行为漂亮才是漂亮(实际做的要比外表更漂亮),会闪光的并不都是金子。而更深层次的含义是,有一种东西比公开的丑陋和混乱还要恶劣,那就是带着一副虚伪面具,假装秩序井然,其实质

是视而不见或压抑正在挣扎中的并要求给予关注的真实的秩序。

对城市而言,那是对真实秩序的忽视;对人而言,则是对心灵真实需求的压制。从这个角度而言,我们的父母未必比纳粹善良。

缺乏研究,缺乏尊重,城市成为了牺牲品。缺乏倾听,缺乏理解,缺乏包容,人成为了牺牲品。 第一章:

人行道有什么用途?作者指出三个:安全、交往、孩子的同化。

从这样一件小事说起吧。那天,在一楼,看见一个小孩从外面走进来,敲某家的门,找同伴儿玩。结果,大人告诉他,小孩儿不在家。他悻悻地走出来,问另一欲上电梯的大人,他家的孩子在吗?得到的同样是否定的回答。这下,小孩更低落了。

还有一件事,那时我还住在管庄那边。有天上楼,一个中年妇女忽然问我,是不是住在这边的,然后告诉我,居委会选举,要我投一票。我看着那些陌生的名字,随便划了一个勾。我不知道我那一票能起到怎样的作用(幸好,很多时候票数只是表面功夫)。

这并非一个新鲜的话题,我们的空间被越来越多地隔绝,顺着各自的通道行走。福利分房制度的取消,使很多原来不认识的人住在同一个社区,而有别于原来一个单位的人知己知彼的聚合。人口的流动,更加速了这个分隔。拿我来说,北漂在北京,一年多里面先后6次搬家,每到一个社区,都要花一段时间来熟悉。而这里的原住民,对于忽降此地的人,也有一种戒备心理。

严重的不是现在已经造成的这个格局,而是人们已经习惯于这样的格局,并且城市的规划依然朝着这样的格局被描画在图纸上。

记得一次采访中,一个人说,很怀念以前的四合院。但是我们看到的是,现在的四合院,不是被拆迁,就是变成富人的住所,这同样是一种隔绝。 隔绝的后果是什么?安全吗?

不,作者的经验告诉她,恰恰相反。在规划得周整并且曾被当作典范的社区和公园,繁乱的街道,哪个地方的犯罪率更低?恰好是后者。道理很简单。处于人的监视下,罪犯永远不敢作出过激的行为,即使这种行为发生了,受害者也能得到及时的救助。当然,隔绝本身已经造成了冷漠,从一个人的童年开始,他就没有受到责任感的教化。

忽然想起在以前的报社时做过一个专题,是关于和谐社会的。主编写的一句评论,时时被我引用,那就是“治世不是终点,因为善世在彼岸”。何为“善世”,我不知道,但我想,至少是人和人平等的社会,是人们有选择自由的社会。

这似乎又可以联想到路德·金的那段名言:“I have a dream that one day this nation will rise up and live out the true meaning of its creed:?We hold these truths to be self-evident, that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I have a dream that one day on the red hills of Georgia, the sons of former slaves and the sons of former slave owners will be able to sit down together at the table of brotherhood.I have a dream that my four little children will one day live in a nation where they will not be judged by the color of their skin but by the content of their character. ”

简·雅各布斯则是这样说的:“惟有当大城市的街道具备了内在的特征,让互不相识的人能够在文明的、带有基本的尊严和保持本色的基础上平安地相处、容忍--允许邻里间存在巨大的差异,这种差异要远远深于肤色间的差别,它在高密度的大城市里是可能和正常的,但在郊区和一些伪郊区却会显得怪异--才是可能的和正常的。”

然而,可悲的却是,城市的规划者们并没有意识到,仅有空间和设备是不能让孩子长大的。她这样写道:“在实际生活中,只有从城市人行道上的那些普普通通的成人身上,孩子们才能学到(如果他们要学的话)成功的城市生活最基本的东西:人们互相间即使没有任何关系也必须有哪怕是一点点的对彼此的公共责任感。

这样一种经验没有人可以通过别人的告诉学到手,只有通过让不是你亲朋好友、对你不承担任何正式责任的人为你承担哪怕是一点点的公共责任这样的事,你才能学到这种经历。”

人行道的交往功能,则可以引申到传播的回归:口碑传播上。因为,“公共人物不仅传播消息,知晓?零售?的消息--如果可以这么说的话,他们还互相串联,由此实际上以批发的方式把消息传播出去。” 这么说吧,你的一个同学告诉你,你这个发质应该用沙宣,比你看广告,要更能使你下定购买的决心。 第二章:

要想在城市的街道和地区生发丰富的多样性的四个必不可少的条件:

1)地区以及其尽可能多的内部区域的主要功能必须要多于一个,最好是多于两个。这些功能必须要确保人流的存在,不管是按照不同的日程出门的人,还是因不同的目的来到此地的人,他们都应该能够使用很多共同的设施。

2)大多数的街段必须要短,也就是说,在街道上能够很容易拐弯。

3)一个地区的建筑物应该各色各样,年代和状况各不相同,应包括适当比例的老建筑,因此在经济效用方面可各不相同。这种各色不同建筑的混合必须相当均匀。

4)人流的密度必须要达到足够高的程度,不管这些人是为什么目的来到这里的。这也包括本地居民的人流也要达到相等的密度。

第三、四章:

贫民区的非贫民区化,这个概念非常有意思。你会联想到什么?城中村及它的拆除。目的确实动听,为了改善城市环境和城中村的人的生活水平。那么他们是否想过,这部分人离开这个“他们”不屑居住的村子之后,也许永远再也找不到自己的立世之处。这就是孙立平《断裂》一书中提及的“马拉松式”社会结构,他们已经脱离了这个社会。

事实上,贫民区的问题是可以解决的,起码简·雅各布斯是这么认为的。她提到:

非贫民区化的基础是创造一个活跃的气氛,使得贫民区里的人能够享受城市的生活和人行道上的安全。 一个有文化的街区应该彬彬有礼地接受初来乍到者,不应该视其为洪水猛兽。

事实上,“最愚蠢的拯救方法是重复已有的失败,把受目前失败境况困扰的人转移到一个更加昂贵的,但只是重复这种境况的地方。”也就是说,把贫民区转移之后,只会形成另一个可能更糟糕的贫民区,而不会使情况得到改善。

被蚕食的城市与对汽车的限制:

肯定反馈--一个作用力会产生反作用力,而反作用力则会反过来加剧产生作用力的条件;在这种条件下,作用力又会重新发生作用,其结果是又加剧了反作用力,于是这个过程循环反复,以致无穷。这就像是一个人对某个东西一旦成瘾,这个习惯就会难以纠正。

依照这个理论,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道路越拓越宽,而交通却越来越堵塞了。

我说过,这本书不仅仅是关于城市规划的,对于人性的顽固,它阐释得非常精到。

看看这个细节吧,作者的一个朋友到了18岁,仍然相信她是从母亲肚脐眼里出来的。以后,不管她听到什么,她都用这个想法加以修正。而且,她的知识越多,她就愈发用来支持自己的想法,自圆其说。这时,她所展现出来的智慧是惊人的。当她对肚脐眼的本质和使用的误解消除以后,她的许多误解才得到纠正,并成为了一位生物学老师。

还有这么一句话,它能让我想到什么?

伊莱尔·萨里嫩:“在人们的视野中一定要有一个尽头的地方,但这个尽头不是结束。”

它让我想起《海上钢琴师》中1900对于城市的阐释。 西闪/文

1929年,勒?柯布西耶访问南美。在两位飞行家的帮助下,他从空中考察了里约热内卢。对于这位建筑大师,这绝对不仅是一次激动人心的经历。飞机在高空中为他提供了一个史无前例的视角,从这个制高点看下去,里约热内卢被简化成一座线性城市,它像一道飞檐那样伸展,一边是浩瀚的大海,一边是陡峭的火山岩。柯布西耶兴奋地勾画出城市的规划草图,一条离地约100米高的混凝土高架桥沿着海岸线延伸了数公里,在高耸的桥下才是人们的居住地。(《现代建筑:一部批判的历史》,三联书店)

受这次经历的启发,柯布西耶做出了阿尔及尔的城市规划。这一次,壮观的海岸飞檐(耐人寻味的是,柯氏给了它一个军事代码“Obus”)、巨型结构的公路从南美搬到了北非,仍然令人惊叹,甚而“性欲亢奋”。在《光辉城市》(Le Ville Radieuse)一书中,更多的城市规划集中体现了柯氏的城市理念,那就是“有组织的、平静的、有力的、通风的、有序的实体”。还有一个共同点,他规划的所有城市都只适合空中俯瞰,而不是活在其中。

俯瞰,是一个超越的视角,同时也是一个简化的视角。它似乎一览无遗,实际上却极端抽象。它崇尚简约的线条、几何的色块和巨大的体积,几乎本能地厌恶复杂、混乱和细节,因为这些现象是非数字的,而“人类的幸福已经存在于数字、数学、经过计算的设计和规划等术语中。”(《勒?柯布西耶全集》,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如果说俯瞰的视角等同于极权主义的视角显得有些牵强,那么柯布西耶已经给出肯定的回答。他的格言就是:“规划:独裁者”,因为“真正的专制统治者并不是人,而是规划。正确的、现实的和精确的规划是全面而和谐的。”

最能体现柯布西耶精神也许还不是城市规划,而是统计学。有意思的是,统计学与城市规划一样,背后都活跃着权力的身影,都具备同样的俯瞰视角。在城市规划中,最没有发言权的最不值得描绘的就是被规划的人。在统计学中,最没有细节特征的也是人,他们在抽象化的过程中成为数字和代码。

城市规划与统计学的双重压迫,犹太人深有体会。早在1769年,普鲁士的犹太人已经是统计学的重点关照对象,诸如《通用犹太人表》、《地区性犹太人家庭一览表》这样的统计量表是国家统计系统的常规组成部分。到了19世纪,犹太人的出生率、数量和分布是国家的重要讨论话题,像《论犹太人问题:统计学讨论》、《犹太人问题:统计误差》、《论犹太人之命运:生物统计学研究》这样的文章时有所见。德雷福斯事件前后,无论欧洲还是美国,在狂热的反犹情绪支配下,“犹太人统计学”成果颇丰。《犹太人能力的比较分布》、《论英国犹太人的比较人体测量》、《现代犹太人的种族特征》、《犹太种族统计学的内容》等等,是统计学为以后的大屠杀铺平了道路。

在下面这个例子中,规划和统计结合得十分紧密,足以说明它们在本质上的一致性。1941年纳粹占领阿姆斯特丹期间,城市统计办公室制作了一张犹太人分布地图。依靠详细的人口统计量表,6.5万犹太人以每10人一个点的方式标注在地图上。这张地图为城市规划、犹太人聚集区的设计和有效屠杀提供了最好的工具。

简?雅各布斯也注意到了20世纪20年代以来,欧美城市规划理论与统计学的紧密结合。这使得人们对所谓城市问题进行俯瞰式分析成为可能,声势浩大的规划调查、规模宏伟的移民计划变得越来越容易。 与俯瞰的视角相对的,简?雅各布斯像一个真正的步行者那样进入和观看城市。她观察城市的细节,并就那些最日常的事情提问:“为什么孩子们喜欢在热闹的人行道上玩,而不是封闭的院子?为什么旧金山市中心的联合广场从空中俯瞰显得特别单调,可实际上却魅力无穷?为什么一个自治的街区治安好过那些名家规划的高档社区?”

正是对这些细微之处的思考,让雅各布斯得出了颠覆性的结论:“城市不能成为一件艺术品。”那些城市规划者企图用简单清晰的方式表达城市的基本结构,其实是完全错误的。因为城市作为一个独立存在的结构系统,理解城市最直接的方式就是通过城市自己,而不是其他的客体。“只有充满活力、互相关联、错综复杂的用途才能给城市带来适宜的结构和形状。”(《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译林出版社)

就像雅各布斯所说,围绕着城市发生的事情其实并不晦涩,任何人都可以看懂。关键在于,人们用这样或

那样的视角来看待它,实际上体现的是权力关系而已。

《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the Death and Life of Great American Cities)》出版于1961年,从此后就变成建筑界、城市规划领域最著名的书之一。我的学生时代一直感到奇怪,怎么一本各个老师都会提起的书却从来没在图书馆里看到。原来上世纪八十年代,清华大学的汪坦教授曾主持翻译了一套11本的《建筑理论译丛》,原定出版13本,但翻译后期,中国实施了《著作权法》,最后两本停译,其中就有J?雅各布斯的这本书,当时已定名为《美国大城市的生与死》。好事多磨,一等十几年过去了,直到2005年5月,新的译本才得以问世。可惜的是,今年4月,雅各布斯女士已经辞世。

《死与生》所探讨的问题,和它成书之中所处的时代背景是分不开的。美国经历了20世纪30年代的经济大萧条,其间为了解决人力过剩问题,进行了大量城市建设。这个方法正是罗斯福从当时主持纽约建设的罗伯特?摩西(Robert Moses)那儿学来的,那几年,曾有84000人为摩西建设过在书中被雅各布斯强烈批判的纽约公园。二战之后美国建筑与城市规划界的思路发生了一些变化,一方面是经济上升期对城市建设的需求,一方面是原先欧洲的现代主义建筑“旗手”纷纷移居美国,现代主义设计手法、现代主义城市规划,正是多快好省建设世界的“良方”。

摩西带领规划师们运用了三种那个时期的流行手段——城市郊区化、建筑现代主义化、着力建造城市地标,在“为了实现每个复员军人的梦想”的口号下,展开了城市建设。纽约像现今的北京一样,开始迅速地“摊大饼”,扩大城市之后为了加强各个区域之间的关系,不得不开始修建各种高速路构成的交通网。就这样,一波波拆迁之后,纽约原有的社区形态分崩离析。雅各布斯较早地发现了这种建设行为带来的灾难,城市原有的生活复杂性为交通复杂性所取代,居住、工作、商业截然分开,建筑毫无特色,1961年的《纽约时报》上有一则新闻中提到,摩西先生承认有些新住宅很可能是“丑陋、封闭、墨守成规、千篇一律、缺乏个性、没有风格”,但他说:“这样的住宅,只要周围有公园就可以了。”1930年代人们为摩西的公园大唱赞歌,在1950年代这些公园变成了犯罪频生、藏污纳垢之所,其原因简单说来正是人口外迁,公园供大于求,城市建设也使得原有社区关系弱化,人与人关系冷漠。

本书的成就恰恰是针对这种背景的,它强调了城市的复杂性和多样性,认为只有具有多样性的城市社区才是有活力的;它发现了社区内部“街道眼”的存在,因为这本书后来产生了一整套城市设计方法,用以增强社区内部关系,使其具有安全防卫功能的;它还号召居民反对大规模城市建设,主动参与到城市规划的决策中去,发出自己的声音。

在雅各布斯的书里写道,华盛顿广场公园内曾有一条南北向的道路,1950年代,摩西提出将穿过公园的那条路作为一个主要干道,连接曼哈顿及其周围的高速交通网。他的计划受到了居民的阻挠(他们甚至成立了“关闭华盛顿广场公园[对所有人除紧急交通外]联合紧急委员会),有两位女士提出了大胆的设想,将公园内部的路封闭,且不拓宽周围的公路。显然公园附近的道路会变得不太好走,摩西和他的同伙们都认为,这里将发生大规模的交通堵塞,他们微笑着在一旁等着看居民们追悔莫及。可他们堵塞的情况并未出现,汽车司机们发现公园附近没有好走的路之后,他们就不再到华盛顿广场公园附近,这周围的环境比以前更好。这正是居民的智慧与力量。

雅各布斯的丈夫是善于进行医院规划的建筑师,这可能是她能够持续对建筑和城市保持关注和好奇的原因之一。1952年她成了《建筑论坛》的助理编辑。6年之后她为《财富》杂志撰写的有关城市中心区的文章《市中心为人民而存在》被城市问题论文集《爆炸的大都市》选中,引起了广泛的注意,以致第二年洛克菲勒基金会愿意给雅各布斯一笔钱让她专心写作。正是有这个机会,雅各布斯才得以写成这本书。很多人介绍雅各布斯的时候都强调她并未受过专业的建筑和城市规划培训,从事建筑设计、城市规划的人中有很多都并非科班出身,这不稀奇,纵观她的过去,她的履历也足以说明她有能力驾驭这个主题,发表她的看法。她不仅仅是说说而已,还积极社会活动。1961年,她参加了抵制格林威治村城市重建的活动;1968年,她参加抵制曼哈顿下城高速公路的建设而被捕……

《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中的某些原则早已经变成建筑师、规划师们普遍接受的基本认识,但是,这本书毕竟写成40多年了,雅各布斯书中的不足也逐渐显现出来。她没有探讨大型企业对城市生活的影响,她忽略了营建小而复杂的社区必将给基础设施建设带来的压力,等等。她书中所渗透的人文精神和自下而上的

民主意识仍打动着很多人,是她带来的影响最终憾动了那些高高在上的专业人士,使他们看到普通居民的生活应该这么丰富,一个城市,本可以更好。

好几年前读的这一版,如今重读关于Jacobs的英文评论(Contemporary Perspectives on Jane Jacobs,the city reader,主要是Mumford对于Jacobs的抨击,1961年此书出版的同年,Mumford的巨作The city in History也出版了,中文名是城市发展史起源演变什么的,该书的系统性和深度跟Jacob一比真是不在一个层面,Mumford的书特别难读,因为太多比喻而且形而上,很难对他进行总结得出什么观点,像做社会命题的哲学研究,难怪老师都推荐但是学生都不读,因为书中Jacobs将Mumford等受霍华德影响而支持在大城市周边建新城的追崇者(Decentrist)喷了一通,Mumford在1962年在New Yorker上发了一篇文章专门嘲讽Jacobs这本书的不专业性,有兴趣的可一读,题名Home remedies for urban cancer,同样是很难读)这才第一句话居然做了那么多补充,其实我想说的是,看完这么多英文评论才发现几年前读的时候思考的是如此肤浅。然而中国的教授在介绍此书的时候似乎很少会让学生去看对立面的观点。除了刚才给的Mumford这篇抨击文,Mumford早年有一本the cultures of city里关于城市的观点就有跟Jacobs的很多异同。

重复的不打算再写了,推荐大家百度一篇《雅各布斯与芒福德核心思想的比较与启示——读两本著作引发的思考》,这篇文章作者还用英文发过同样的内容,还是比较全面的。做一些补充,还有一些我不太认同的观点。

1、在3.1中写道Jacobs的“城市芭蕾”(这里其实翻译有误,原文是street ballet)和Mumord的“城市戏剧”(drama)对于多样性的赞同,其实有区别,在Hom remedies for urban cancer一文中Mumford对于Jacobs这种说法是讽刺口吻的,他认为Jacobs谈论的东西还在街道上人的生活(如果我坐火车,坐汽车,这些活动都是没被涵盖的)而Mumford的这个概念更广,是城市层面的。而且Mumford认为多样性的增加是应该设限的,对于城市的尺度,密度都应该加以限制来使得这种城市活动能在有效范围内开展。

2、其实我看了Jacobs对于Howard的批评觉得并不完全有道理,确实Howard提出的模型是不会快速解决住宅问题的,但是他的变种Garden Suburb(根据Howard思想设计第一座花园城市Letchworth后来又因为实践过程中发现Howard理论不可行的Unwin后来所妥协的一种形态)还有在新城运动之后的一段时间实行很好的New Town都是比较快速提供住宅,Jacobs对于拥挤的好处似乎并没有说的很明白,按照Mumford的说法,Jacobs对于城市多样性的观察和所提的建议都是建立在城市安全和减少犯罪的角度的,这点很可笑。而且她一方面批评Howard的花园城市是自我封闭的,一方面又说town cluster不好控制,我觉得这个有矛盾,你不是认同人家是自制了么,何况她自己研究的按照Mumford的观点就是一个城市的基本小系统(neighborhood unit)只是她自己扣了一个大帽子来说美国城市的生死。

3、我总结一下Jacobs和Mumford实际在争什么,起源是对于城市本身看法的不同和对于城市应有的密度观点不同。Mumford跟Howard一样,认为大城市是不好的,有各种各样的城市病,所以他们构建的理想城市是被大片绿地包围的乡村式的,光这出发点Jacobs就不认同,在她看来,城市的特性就该是各种功能,高密度,有活力,所以以乡村式的优点来作为理想城市的标准在她看来本身就不对。而且按照Howard的观点在周边建新城而不管大城市内部的问题和需求,基本也是完全否定了大城市,Jacobs当然是不赞成这点的。其次关于密度之争,我个人感觉这两个人争的是字面意思,因为都没说到底怎么样算过量了,Jacobs提出要区分两个概念的意思,一个是高密度(high density)一个是拥挤(overcrowded)这两个不能划等号,前者是说同样面积的土地上建的单元的建筑,后一个是同样面积土地上可能建筑没几栋,但是每栋里都挤满了人。Jacobs认为规划专家们都混淆这两个概念而拆除实际上并不是贫民区的贫民区。这点我是没看到Mumford做出什么回应,他对于Jacobs的批判大多都是在讲过于多样化多活动高密度就会变成一种混乱(disintegration),等于他还是把Jacobs的多样性在过于拥挤方面进行的批判,争的东西无非是一个度,但是两个人都没给这种度一个精确的标准,所以其实不能说在这点上他们的观点完全相左,毕竟Jacobs

也说了不是越高的密度就越好。

4、Jacobs的观点其实有点反社会,把各种专家权威批了一通,所以影响很大。其实有点夸张化了,比如她觉得不要做大规划(doesn?t like big plans)要自己感受这个城市,总之太多容易受到攻击的绝对化和简单化的结论了,而Mumford又是一个非常重规则的人,反对因为随机而造成的混乱(disorder and congestion),觉得设置一个度是必要的,城市的大小规模密度。而且由于Jacobs更关注的是个体感受,没有从城市大背景去深入思考这些问题,比如Mumford提出的,基于这种对生活碎片化的观察得出的东西后面是不是会有看不到的缺点,因为这样的误导使得实际花费更多,比如为了保留所谓的“多样性”而影响城市道路建设之类,Jacobs都是没考虑的。所以两个人虽然出发都是人本角度,但是思考的角度不一样,得出的方法也不一样。Jacobs给了几个多样化的标准,在Mumford看来就太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了,他的人本观点是在考虑一个neighborhood的时候,先考虑文化教育服务之类的关系。但是他对于大城市的态度是比较消极的,他觉得这么多问题要解决,是要推倒重来的,从个体的道德到城市的道德,与每个人都相关,这段就很哲了,不多说。

不建封闭小区为什么是错的?

傅蔚冈 2016-02-22 18:40:49 阅读数:38965

英格兰布耐德福德的布纳斯路是一条令人愉快的封闭胡同,沿路有21座新房。令居民们毫不知情的是,政府批准在他们居住地东部拟建一个新的购物中心,需要突破他们的封闭胡同用于自行车道的行人道建设。规划者看好这一点,因为他们说,这条封闭胡同“依赖汽车”并且是“反城市的”。打破这一社区将把居民和当地服务连接在一起,并且自行车道将促使人们步行和骑车。

这条连接购物中心和封闭胡同的道路在2000年开通。虽然没有证据表明这条道路使居民更少开车出行,但是确实对他们的生活产生了深远影响。突然之间,这个一直根本没有发生过犯罪活动的社区,入室盗窃犯罪率上窜到了全国平均水平的14倍,整体犯罪数也如影随形地增加了,包括纵火罪、袭击罪和反社会行为罪。封闭胡同是新都市主义和精明增长规划者特定的改造目标,因为他们声称(当然没有任何证据),封闭胡同加剧交通堵塞,并减少人们的社区归属感。但布纳斯路的改造,无非是更多一次揭示出了精明增长的缺陷,即在增加交通日益拥堵,使房价更难承受之外,使社区更易于成为犯罪的温床。

2001年,美国规划协会出版了一本题为《安全花葶》的书,用以表明如何设计社区以防止犯罪,这本书的建议包括了新都市主义政策的所有标准:高密度社区、混合使用开发、网格状街道,用以替代封闭胡同、小巷、行人道以及宽敞的公共区域。然而,这本书并未提供任何数据表明这些建议实际上使社区变得更加安全了。有一条很好的理由对此作出解释:因为所有现有研究表明,这些新都市主义政策实际上使家庭和企业更容易受到犯罪的侵害。

这本书不但没有提交数据或研究用以显示新都市主义使社区防止犯罪发生从而变得更加安全,反而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据说将会创造“社区归属感”的设计。他们也赞同“盯住大街的眼睛(eyes on the street)”这一概念,即简·雅各布斯所使用的一个术语。雅各布斯是想表明,高密度社区和混合用途内城社区并没有不堪重负的犯罪活动,所以她建议店主们和居民们一定要保持警觉,以吓阻任何想成为小偷或其他犯罪分子的人员。她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明眼睛盯住大街能够有效地防止犯罪,但是这一事实并没有阻止《安全花葶》一书作者引述这一短语作为他们为己所用的口头禅。

一名名叫奥斯卡·纽曼的建筑师是第一个严肃看待城市设计与犯罪之间关系的人。纽曼观察到,上个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流行的高层住宅项目所遭受的犯罪率如此之高,以至于很多社区几乎无法居住。而附近

由相同社会经济阶层单户居住的独户住宅社区所遭受的犯罪率最低。在国家科学基金会支持下,纽曼仔细比较了数以千计街区的设计特点与犯罪率的关系,这些街区位于几百个社区,总共容纳50万人口。

纽曼发现,最安全的社区是私有化程度最高、公共区域最少的社区。他得出结论认为,私人庭院更具有保护性,因为房主可以立即知道某人是否属于他们院子的人。公共区域的保护性更差,混合用途开发项目尤其如此,因为没有人能够判断出,某个身处他们区域的陌生人是否具有良好的或不良的意图。纽曼还发现,更安全的社区“通透性”最小,“也就是进出社区或住房区的容易度最小。比如说,与每个出入口通往最小量单元的楼房相比,那些配有几个出入口、使人能够通向几十套公寓的公寓楼安全性更差。同样,与那些只有一个通往街道的出入口的住房相比,那些增加了通往私人住房公共入口数量的小巷和行人道更容易受到侵害。

纽曼称把他的概念称为可防御性空间。他1973年以这个概念出版了一本书。(4)事实证明,纽曼的工作在英国是非常有影响力的,所以今天英国所有警察部门都配有建筑联络官,他们审查拟议当中的开发项目,帮助开发商想方设法最大限度地减少犯罪。通过把许多社区当中的公共区域进行细分并将其分配给各套公寓或住房,英国警方显著减少了在公共区域的犯罪。

《安全花葶》一书的作者尤其歪曲了纽曼的调查结果,声称,“他认为,之所以‘盯住大街的眼睛’给城区的商住混合区带来了安全,是因为居民和街道之间存在直观的联系。”事实上,纽曼拒绝简·雅各布斯有关高密度混合用途社区安全性的说法。与他所谓的“尚未证实的简·雅各布斯假设”相反的是,纽曼的数据揭示了,与单一用途社区相比,这些社区遭受的犯罪率更高。

自新都市主义最近在英国盛行以来,英国一个警察部门的建筑联络官在一个依照新都市主义标准建设起来的社区和一个以相同密度但是依照可防御性空间标准建设起来的社区之间进行了对比。他发现前者的犯罪量是后者的五倍,并且,为了维持设计安全标准所规定的安全程度,前者所耗费的警力是后者的三倍。

反驳:21户列在一条死胡同两侧的小区,打开通道后犯罪率上升了,确实很有可能;但这并不能说明雅各布的理论错了,更有可能是人的密度不足,同时盯着街道陌生人的眼睛太少,起不到预防犯罪的目的。中国城市,更有可能是2100户一条街,跟雅各布做示例的纽约市中心类似。不同密度不同区域的小区不能简单类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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