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2017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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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2017年度

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 3 (一)部门职责 ................................... 3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 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3 (二)收入决算表 ................................. 3 (三)支出决算表 ................................. 3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 3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 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3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 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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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5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5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 6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 7 四、名词解释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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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农机化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拟定本县农业机械发展规划。

2、组织农机行业教育培训、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负责新技术、新机具的试验、示范、推广工作。

3、指导全县农业机械化生产、农机工程开发和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培育和发展农机服务市场;组织开展农业机械跨区作业等社 会化服务。

4、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机作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农机驾驶操作人员技术培训、安全教育和考核发证工作,参与农机事故的调查处理。 5、组织实施农机化项目,管理农机化专项资金。 6、负责农业机械化行业统计、农机信息及网络建设工作;指导农机维修网点设置工作。

7、负责各镇农业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工作。

8、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屯昌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1个,没有下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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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正文附件) 2. 收入决算表(见正文附件) 3. 支出决算表(见正文附件)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正文附件)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正文附件)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见正文附件)

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见正文附件)

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等信息 统计表(见正文附件)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农机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农机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507.38万元。比2016年320.91万元,增长36.75%,支出总计507.91万元,比2016年454.37万元,增加10.5%,主要是中央扶持农机购置补贴。

(二)关于农机局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0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6.7万元,占100%,比2016年320.91万元,增长36.75%。

(三)关于农机局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07.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5.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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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占46.4%;比2016年243.93万元,减少8.33万元,减少3.53%项目支出272.31万元,占53.6%;比2016年210.44万元减少61.87万元,减少22.7%。

(四)关于农机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农机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06.7万元。比2016年320.91万元,增长36.75%。财政拨款支出507.91万元。比2016年454.37万元,增加53.54万元,增加10.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6.46%。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5.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25万元,占4.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94万元,占11%;住房保障(类)支出16.89万元,占7.17%。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06.7万元,支出决算为507.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

(六)关于农机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情况说明

农机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5.6万元,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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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经费19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6.4万元、津贴补贴30.93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9.91万元、绩效工资51.52万元、医疗费1.32万元、住房公积金16.89万元。公用经费11.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25万元、印刷费0.062万元、电费0.81万元、邮电费1.25万元、差旅费1.18万元、公务接待费0.05万元、劳务费0.05万元、福利费0.09万元、交通费用2.6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85万元。 (七)关于农机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农机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5.71万元,完成预算的4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3万元,完成预算的11%。

2.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39万元,占9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3万元,占1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39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5.39万元,比2016年3.74万元多1.65万元,增长44.1%。主要用于车辆保险购买、车辆日常维修保养、车辆燃油费用及下乡开展联手扶贫工作支出等,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增加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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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增长44.1%。主要原因是2017年周六扶贫日和电视夜校下乡用油。

(2)公务接待费支出0.33万元,比2016年0.5万元减少0.17万元,减少34%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33万元,接待人次36人,主要用于各上级单位到我会指导、考察、审计等工作接待,以及各市县工会到我县交流学习接待, 因公出国经费0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情况的说明 本预算单位不存在该事项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农机局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自评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136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农机局共组织对“农机购置补贴”等1个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3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支出完成99.73%。

农机局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3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能够更好的推动我县新型农业机械的推广。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自评得分为99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实用小型农机取消补贴;二是农机具趋于饱和。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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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部门2017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一般公务,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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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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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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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7jf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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