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人口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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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福建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福建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

来源:国家统计局发布时间:2012-02-28 08:38

福建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

福建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 建 省 统 计 局

2011年5月25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 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国务院、福建省人民政府和省以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省常住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3]为36894216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34714835人相比,十年共增加2179381人,增长6.28%,年平均增长率为0.61%。

二、家庭户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11206844户,家庭户人口为33397662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98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53人减少0.55人。

三、性别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8981060人,占51.45%;女性人口为17913156人,占48.55%。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36下降为105.96。

四、年龄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5705674人,占15.46%;15-59岁人口为26976145人,占73.12%;60岁及以上人口为4212397人,占11.42%,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2912140人,占7.89%。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7.55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5.68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87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35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

全省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36097361人,占97.84%;各少数民族人口为796855人,占2.16%。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1962607人,增长5.75%;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216774人,增长37.37%。

六、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084679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119376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

13977607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0994776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2967人上升为8361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0602人上升为13876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3708人上升为37886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8317人下降为29801人。

全省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899845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600503人,文盲率[5]由7.20%下降为2.44%,下降4.76个百分点。

七、城乡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6]为21064429人,占57.0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5829787人,占42.91%。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6632419人,乡村人口减少4453038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5.52个百分点。

八、人口流动

全省常住人口中,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为11074527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7]为830446人。具有外省户籍的迁入人口为4313602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增加5163304人,增长87.35%,具有外省户籍的迁入人口增加2168334人,增长101.08%。

九、人口地区分布

全省常住人口的地区分布如下:

福建省人口地区分布情况

注 释:

[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 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全省及各设区市的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本公报不含金门、马祖等岛屿的人口数。

[4]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 文盲率是指全省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6]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我国境内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2008年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7]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是指设区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

篇二:最新中国人口数量及各省人口排名

指标

全国总人口 其中:城镇 乡村 其中:男性 女性

其中:0-15岁[[4]](含不满16周岁) 16-59岁(含不满60周岁) 60周岁及以上

其中:65周岁及以上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14年中国人口数量及各省人口排名

年末数 136072 73111 62961 69728 66344 23875 91954 20243 13161

比重%100.0 53.73 46.27 51.2 48.8 17.5 67.6 14.9 9.7

省区市 人口数量 人口排名 GDP (亿元) 人均GDP(元)人均排名

1 河南省 9413万人 3 14234 1505616

2 山东省 9579万人2 25326 271487

3 四川省 8107万人 4 9657 1170825

4 广东省 10644万人1 29863 321426

5 江苏省 7939.49万人524738 329855

6 河北省 7287万人6 13387 1936311

7 湖南省 6690.6万人88366 1312320

8 安徽省 6928.5万人7 6906 1118028

9 湖北省 5799万人9 8451 1473317

10 广西省 5282万人11 5386 11417 27

11 浙江省 5493.8万人 1017633 35730 4

12 云南省 4687万人12 4260 945930

13 江西省 4522.15万人13 5323 12204 24

14 辽宁省 4390万人14 10418 246459

15 贵州省 3502.22万人

16 黑龙江省 3835万人

17 陕西省 3763.7万人

18 福建省 3774万人

19 山西省 3630万人

20 重庆市 2970万人

21 吉林省 2699万人

22 甘肃省 2582.18万人

23 内蒙古 2497.61万人

24 新疆2232.78万人

25 上海市 2415万人

26 北京市 2114.8万人

27 天津市 1007万人

28 海南省 803万人

29 宁夏区 572万人

30 青海省 529万人

31 西藏区 300.2万人

19 2543 15 708117 480616 844018 546520 393821 4693 22 249423 6140 25 3305 24 11658 26 8879 27 501428 112129 76930 706 31 3266742184631284323663 161431401117211 9527 2555816164 6547357431 7972 13361 12695 12809 11567 31 12 21 10 15 18 1329 814 1 23 19 23 22 26

2 山东省 9579万人 吸纳会员数目标900万人,200元×900万元=18亿元。

3 四川省 8107万人吸纳会员数目标800万人,200元×800万元=16亿元。

4 广东省 10644万人吸纳会员数目标1000万人,200元×800万元=16亿元。

5 江苏省 7939.49万人吸纳会员数目标700万人,200元×700万元=14亿元。

6 河北省 7287万人 吸纳会员数目标700万人,200元×700万元=14亿元。

7 湖南省 6690.6万人 吸纳会员数目标600万人,200元×600万元=12亿元。

8 安徽省 6928.5万人 吸纳会员数目标600万人,200元×600万元=12亿元。

9 湖北省 5799万人 吸纳会员数目标500万人,200元×500万元=10亿元。

10 广西省 5282万人吸纳会员数目标500万人,200元×500万元=10亿元。

11 浙江省 5493.8万人 吸纳会员数目标500万人,200元×500万元=10亿元。

12 云南省 4687万人 吸纳会员数目标400万人,200元×400万元=8亿元。

13 江西省 4522.15万人 吸纳会员数目标400万人,200元×400万元=8亿元。

14 辽宁省 4390万人 吸纳会员数目标400万人,200元×400万元=8亿元。

15 贵州省 3502.22万人吸纳会员数目标300万人,200元×300万元=6亿元。

16 黑龙江省 3835万人 吸纳会员数目标300万人,200元×300万元=6亿元。

17 陕西省 3763.7万人 吸纳会员数目标300万人,200元×300万元=6亿元。

18 福建省 3774万人 吸纳会员数目标300万人,200元×300万元=6亿元。

19 山西省 3630万人 吸纳会员数目标300万人,200元×300万元=6亿元。

20 重庆市 2970万人 吸纳会员数目标300万人,200元×300万元=6亿元。

21 吉林省 2699万人 吸纳会员数目标200万人,200元×200万元=4亿元。

22 甘肃省 2582.18万人吸纳会员数目标300万人,200元×300万元=4亿元。

24 新疆2232.78万人 吸纳会员数目标200万人,200元×200万元=4亿元。

25 上海市 2415万人 吸纳会员数目标200万人,200元×200万元=4亿元。

26 北京市 2114.8万人

27 天津市 1007万人

28 海南省 803万人

29 宁夏区 572万人

30 青海省 529万人

31 西藏区 300.2万人

篇三:第五次人口普查公报——福建

第五次人口普查公报——福建

来源:陕西省统计局发布时间:2001-05-15 10:47

(福建省统计局 2001年4月28日发布)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于2000年11月进行了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国务院、省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省人民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全省近20万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和复查任务。目前,普查的全部资料正在用电子计算机进行数据处理。主要数据的快速汇总工作已经结束,现公布如下:

一、全省总人口

全省总人口为3471万人(包括外来人口,不包括外出人口),与1990年7月1日0时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005万人相比,十年零四个月共增加了466万人,增长15.51%。平均每年增加45.11万人,年平均增长率为1.41%。

二、人口地区分布

全省人口地区分布如下:

福州市 639.42万人

厦门市 205.31万人

莆田市 272.87万人

三明市 257.28万人

泉州市 728.07万人

漳州市 458.25万人

南平市 281.57万人

龙岩市 268.31万人

宁德市 298.99万人

三、家庭户人口

全省共有家庭户885万户,家庭户人口为3124万人,平均家庭户规模为3.53人,比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43人减少了0.90人。

四、性别构成

全省人口中,男性为1789万人,占总人口的51.54%;女性为1682万人,占总人口的48.46%。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6.36。

五、年龄构成

全省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799万人,占总人口的23.02%;15—64岁的人口为2445万人,占总人口的70.44%;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227万人,占总人口的6.54%。与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8.4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47个百分点。

六、民族构成

全省人口中,汉族人口为3413万人,占总人口的98.33%;各少数民族人口为58万人,占总人口的1.67%。与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455万人,增长了15.38%;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

11万人,增长了23.40%。

七、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省人口中,接受大学(指大专以上)教育的为103万人;接受高中(含中专、职高)教育的为368万人;接受初中教育的为1170万人;接受小学教育的为1330万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数有如下变化:具有大学受教育程度的由1228人上升为2967人;具有高中受教育程度的由6991人上升为10602人;具有初中受教育程度的由16891人上升为33708人;具有小学受教育程度的由43213人下降为38317人。

全省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15岁以上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人)为250万人。与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粗文盲率(15岁及15岁以上文盲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由15.87%下降为7.20%,下降了8.67个百分点。

八、城乡人口

全省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443万人,占总人口的41.57%;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028万人,占总人口的58.43%。

注——

1、本公报为初步汇总数。

2、普查登记以2000年11月1日0时(北京时间)为标准时间,普查登记的对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大陆上常住的人。

3、设区的市人口合计与全省总人口之差,为常住地待定的人口。

4、家庭户人口不包括现役军人,也不包括相互之间没有家庭成员关系、集体居住的人。

5、城乡人口是按国家统计局1999年发布的《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试行)》计算的。

6、我省的总人口中不包括金门、马祖等岛屿的人口数。

7、2000年12月31日,我省的公安部门人口统计年报总人口为3305万人。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7jd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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