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科辐射安全应急预案

更新时间:2023-09-30 13:36: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放射科辐射安全应急预案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条例》及《反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要求,为使我院在发生一般辐射事故时,能迅速采取必要合有效的应急响应措施,保障工作人员及公众的生命健康,保护环境,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辐射事件应急处理机构和职责:

(一)本单位成立辐射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织、开展辐射事件的应急处理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1、定期组织对本单位射线装置的使用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辐射防护情况的自查和监测,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至院办并落实整改措施;

2、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一般性辐射事故应急处理;

3、负责向本县环保主管部门和人员进行一般性辐射事故应急处理;

4、负责一般性辐射事故应急处理具体方案的研究和组织实施工作;

5、辐射事故中人员受照射时,要通过个人剂量计或其他工具、

方法,迅速估计受照人员的受照剂量

6、负责信宿安置受照人员就医,组织控制人员的撤离工作,并及时控制事故影响,防止事故的扩大蔓延。

二一般性辐射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一)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急通知同工作场所的其他人员快速离开,并及时上报辐射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二)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立即召集专业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迅速指定事故处理方案,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应急处理,有效控制事态扩大,并在一小时内上报本县环保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上报内容包括突发辐射事件的类型,发生事件的时间、地点、污染源类型、程度、污染方式、污染的范围,人员受到辐射的初步情况。

(三)事故处理必须在本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在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和卫生防护人员的参与下有计划科学进行,未取得防护检测人员的允许不得进入事故区。

(四)各种事故处理以后,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分析事故发生原因,从中吸取经验教训,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并总结报告上报本县环保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放射科辐射安全应急预案

放 射 科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7ffd.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