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招标-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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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招标代理服务招标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招标类型: 招标代理服务 招标人:

日期: 二零一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6 1.总则 ......................................................... 9 1.1项目概况..................................................... 9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 9 1.3 招标范围 .................................................... 9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 9 1.5 费用承担 ................................................... 10 1.6 保密 ....................................................... 10 1.7 语言文字 ................................................... 10 1.8 计量单位 ................................................... 10 2.招标文件 .................................................... 11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1 2.2 投标答疑................................................ 11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11 3.投标文件 .................................................... 12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2 3.2投标文件密封装订 ........................................ 14 3.3 投标报价................................................ 14 3.4 投标有效期.............................................. 15 3.5文件真实性 .............................................. 15 3.6投标文件的编制 .......................................... 16 4.投标 ........................................................ 17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17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8 4.4 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8 4.5投标文件的审查 .......................................... 18 5.开标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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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19 5.2 开标程序................................................ 19 6.评标 ........................................................ 20

6.1 评标委员会.............................................. 20 6.2 评标原则................................................ 20 6.3 评标.................................................... 20 7.合同授予 .................................................... 21

7.1 定标方式................................................ 21 7.2中标候选人公示 .......................................... 21 7.3 中标通知................................................ 21 7.4签订合同 ................................................ 21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 22

8.1 重新招标................................................ 22 8.2 不再招标................................................ 22 9.纪律和监督 .................................................. 22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22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22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22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23 9.5 投诉.................................................... 23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223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8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45

5.1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45 5.2 资格审查文件包含以下内容: ................................. 46 第六章 技术投标文件格式.......................................... 47

6.1封面........................................................ 47 6.2 组成文件 .................................................. 48 第七章 商务投标文件格式......................................... 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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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前,应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认真审阅并自行理解作出判断。对于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理解是否完全符合招标文件之规定,招标人不承诺承担任何责任。

2、因招标文件中可能存有的某些内容所引起的理解歧义可能导致的投标人所作出的不准确判断所带来的一切结果,招标人不承诺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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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名称: 二、招标编号: 三、招标人:

四、招标内容:招标代理咨询服务(含工程量清单及拦标价编制) 五、投标人资格及条件: (1)资格方式:资格后审;

(2)投标单位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及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招标师资格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4)业绩要求:2010-2012年度单项中标金额≥1.5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招标代理业绩不少于3项;

(5)投标人须在“ 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信用档案”备案,且无不良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其它:

1、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年3月 日至201年3月 日(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2:00,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四楼大厅报名报名、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000元/套。

2、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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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名 称: 1.1.2 招标人 地 址: 联系人: 电话: 1.1.3 项目名称 1.2.1 资金来源 1.2.2 出资比例 1.2.3 资金落实情况 自筹100% 100% 已落实 编 列 内 容 1.3.1 招标范围 项目投资建设的工程、零星工程、设备货物采购及服务类招标代理(含工程量清单及拦标价编制)。 资质条件:具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及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业绩要求:2010-2012年度单项中标金额≥1.5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招标代理业绩不少于3项。 项目经理资格:具备招标师资格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其他要求:省外企业需提供入陕、入西备案证。 投标人要求对招2.2.1 标文件答疑的截止时间 201 年3月 日 投标人以书面形式提出问题,加盖公章送至招标人,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出的所有问题予以解答,出具书面答疑纪要。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6

2.2.2 招标文件答疑时间 201 年3月 日 3.4.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6.3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商务标”、“技术标”正、副3.6.4 装订要求 本分别胶印装订成册,不允许活页夹装订,由于装订原因造成投标文件的散落、丢失等,责任投标人自负。 4.1.2 封套上写明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招标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4.2.2 4.2.3 (□)(√)否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要求同投标文件4.2.6 同时提供的资格证件原件 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③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④拟派项目经理相关证书(具备招标师资格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4.4 投标截止时间 201 年 月 日 :30时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专家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标前在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 综合评估法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办法 6.3 7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下述地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址予以公示: 公示地址: 建设工程信息网 公示期:3个工作日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并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本项目服务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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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招标代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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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其他

1.9.1 一经投标,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其投标文件恕不返还。 1.9.2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1.9.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代理机构所有。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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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投标文件格式。

2.2 投标答疑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答复。

2.2.2 招标文件的答疑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二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答复问题的来源。如果答疑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二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二天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二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2.3.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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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本项目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商务投标文件三部分组成。 3.1.1资格审查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凡符合以下资格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文件中若有一项审查内容不符合审查标准的,该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再参与技术标及商务标的评审。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招标师资格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3)企业业绩要求:2010-2012年度单项中标金额≥1.5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招标代理业绩不少于3项(招标代理业绩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

4)信誉要求:投标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须在“ 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信用档案”备案,且无不良记录(提供本单位201 年3月1 日之后打印的 建设工程信息网注册备案的网上截图) 3.1.2技术投标文件

技术投标文件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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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技术方案

1)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2)招标代理及工程量清单、拦标价编制工作的时限保证措施 3)招标代理及工程量清单、拦标价编制工作流程及工作要点 4)招标代理及工程量清单、拦标价编制工作制度

5)招标代理及工程量清单、拦标价编制人员安排及岗位职责 6)廉洁从业措施 7)保密措施

8)对本项目招标代理工作合理化建议

二)企业基本情况及人员、派驻本工程造价工程师、招标师、招标代理人员、造价员汇总表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

四)企业业绩(近二年来完成的招标代理≥1.5亿元的业绩)汇总表,附:招标代理业绩证明材料以经建设行政主管的招标监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及其签发日期为准。

3.1.3商务标投标文件

商务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2)被授权人身份证 3)投标函

3.2投标文件密封装订

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商务投标文件三部分必须分开装订,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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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密封包装,封口加盖单位公章,所有封袋外面须注明“资格审查文件”或“技术投标文件”或“商务投标文件”,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名称及投标人的联系方式。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签收。 3.2.1资料原件

1)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证书 4)项目负责人的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培训证

5)企业业绩证明材料2010-2012年度单项中标金额≥1.5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招标代理业绩不少于3项(招标代理业绩证明材料以经建设行政主管的招标监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及其签发日期为准)。

3.3 投标报价

3.3.1 投标报价采用费率报价,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商务标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3.2 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报价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在文件规定的标准±20%浮动范围内进行报价,即:国家规定的标准×80%≤投标报价≤国家规定的标准×120%,否则按废标处理;编制工程量清单及计价服务费投标报价按照“陕西省物价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陕价行发【2012】72号《关于我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文件规定的标准浮动范围进行报价,即:规定的标准×80%≤投标报价≤规定的标准×100%,否则作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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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费基数暂按总投资约 万元考虑,结算时以实际造价为基数,收费率参照投标报价费率变化幅度调整相应收费费率。

3.3.3 合同履行期间,受托人有义务为招标人提供法规政策和程序咨询;合同履行期间和期满后,受托人有义务配合招标人接受各种监督检查。招标人不另行支付费用,受托人应将此因素计入投标报价。

3.4 投标有效期

3.4.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4.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3.5投标文件真实性

招标人不承担核查资料真实性的义务。由于投标人提供虚假的材料,导致招标项目无法顺利进行或者失败,由此造成的后果及经济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6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 投标文件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2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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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3.6.3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6.4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胶装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 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进行登记记录。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6要求同投标文件同时提供的资格证件原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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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5.2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4.4 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5投标文件的审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书无效: 1) 投标文件袋未按规定密封和加盖公章; 2) 投标文件未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签; 3) 投标文件未按期送达;

4) 报价在国家计委印发 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

办法的通知》及陕西省物价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陕价行发[2012]72号《关于我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文件规定的浮动范围外。

5) 国家、省另有规定属无效标范围的。

6) 投标人未带招标文件规定证书及业绩证明资料原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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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4.4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开标会主要程序:

(l)宣布投标截止,同时开标开始。宣布主持人、招标监管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纪律;

(4)核验投标人有关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核验人员有权决定核验过程中出现的有关事宜。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在核验过程中未能出示,则核验人员有权在开启相应投标文件后再核验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由监标人和投标人代表共同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6)随机开启投标文件,交评标委员会评审,开标会休会; (7)复会,公布评审结果; (8)开标结束。

上述程序,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有权在开标会现场临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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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4 废标

执行《 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 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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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中标候选人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人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地址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7.3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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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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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9.5.1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在公示期限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的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9.5.2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包括下列内容:

(l)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质疑或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并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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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综合分析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并以下述评分内容及标准进行评标,合理计分,总分值100分,按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确定中标人。 序号 评分内容 分值分配 评分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凡符合以下资格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文件中若有一项审查内容不符合审查标准的,该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再参与技术标及商务标的评审。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及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招标师或造价工程师资格。(提供该人员201 年3月1日之后打印1 资格审查 符合性 的 建设工程信息网注册备案的网上截图)。 评审 3、业绩要求:2010-2012年度单项中标金额≥1.5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招标代理业绩不少于3项。(招标代理业绩以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确认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其签发日期为准。) 4、信誉要求:投标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须在“ 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信用档案”备案,且无不良记录(提供本单位201 年3月1日之后打印的 建设工程信息网注册备案的网上截图)。 5、投标函签字盖章:加盖单位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6、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3

2 技术标 满分70分 1)招标代理及工程量清单、拦标价编制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3.0-5.0分) 2)招标代理及工程量清单、拦标价编制工作的时限保证措施 (3.0-5.0分) 3)招标代理工作流程及工作要点 (3.0-5.0分) 4)招标代理工作制度 (3.0-5.0分) 2.1 技术 方案 5)招标代理人员及造价人员岗位职责 40分 (3.0-5.0分) 6)廉洁从业措施 (3.0-5.0分) 7)保密措施 (3.0-5.0分) 8)对本项目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服务承诺 (3.0-5.0分) 注: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编制内容的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计分法评审。有缺项或只有标题但无实质内容或有严重错误者经评委会评议得0分。 1)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职称证书的得3分,建筑工程类中级职称证书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 2.2 项目负责人资格 2)具有国家招标师执业证书的得2分。 10分 3)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师证书执业时间:8年及以上得5分,5年及以上得3分,3年及以上得1分,其他不得分。 注:时间以招标师、造价师初始注册证为准。 2.3 企业 业绩 10分 2010-2012年度中标金额≥1.5亿元招标代理业绩,每项2分,最高得10分;(招标代理业绩以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确认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其签发日期为准。) 24

3 商务标 满分30分 3.1 招标代理服务报价 20分 有效报价为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为标准,投标浮动系数﹥120%或﹤80%的,商务标得0分;投标浮动系数在【80%,120%】区间中的为有效投标浮动系数,计算其平均值为评标基准,各投标浮动系数以评标基准为基数。比例每增加1%扣0.3分,扣完为止,得分=20- 0.3 *(投标浮动系数-评标基准)/评标基准;比例每减少1%扣0.1分,扣完为止,得分=20- 0.1 *(评标基准-投标浮动系数)/评标基准。 工程量清3.2 单及拦标价编制 20分 有效报价为按照《关于我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行发【2012】72号文)为标准,投标浮动系数﹥100%或﹤80%的,商务标得0分;投标浮动系数在【80%,100%】区间中的为有效投标浮动系数,计算其平均值为评标基准,各投标浮动系数以评标基准为基数。比例每增加1%扣0.3分,扣完为止,得分=20- 0.3 *(投标浮动系数-评标基准)/评标基准;比例每减少1%扣0.1分,扣完为止,得分=20- 0.1 *(评标基准-投标浮动系数)/评标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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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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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

受托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办法及国家、地方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项目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地 点: 规 模: 总投资额: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 项目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工程、及附属零星工程、设备货物采购及服务招标代理(含工程量清单及拦标价编制)工作。

三、合同价款

代理报酬: (其中招标代理服务费:元;工程量清单及拦标价编制服务费:元)。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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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经办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第一部分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经办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通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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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l.1 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受托人,实施招标活动签订的委托合同,

l.2通用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需要所订立,通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

1.3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l.4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指受托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合同履行的代表。 1.7 工程建设项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 1.8 招标代理业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工作内容。 1.9 附加服务: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条款4.1款和专用条款4.1款中双方约定工作范围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 代理报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受托人按照约定应收取的代理报酬总额。

1.11 图纸: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满足招标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2书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3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4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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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双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l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招标代理业务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 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3.2 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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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受托人。

若暂停时间超过六个月,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支付重新启动该招标代理工作一定的补偿费用,具体计算方式经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确定。

13.2 本合同签订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或由于任何后续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导致服务所需的成本或时间发生改变,则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报酬和服务期限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相应调整。

13.3 本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13.4 因解除合同使当事人一放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对方的损失,赔偿方法与金额由双方在协议书约定。

14、合同生效

14.1除生效条件双方在协议书中另有约定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合同终止

15.1 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招标代理业务,且委托人或中标人支付了全部代理报酬(含附加服务的报酬)后本合同终止。

15.2 本合同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15.3 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应协商确定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双方不能就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自行终止。除委托人应付给受托人已完成工作的报酬外,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15.4 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数

16.1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壹份。副本根据双方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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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合同招标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未涉及的内容进行补充。

第二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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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中标通知书 (5)法律法规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 语言文字

本合同采用的文字为: 汉语

3.2 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及国家、地方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 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 项目工程及附属零星工程、设备货物采购及服务招标代理(含工程量清单及拦标价编制)。

4.2 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作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的时间:按招标进度提供

(2)向受托人提供完全代理招标业务所需的全部资料的时间:按招标进度提供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1、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建设项目报建;2、提供完整的、经审图机构审核的施工图纸;3、提出招标的技术要求(发包范围、质量管理目标、暂估价、暂列金额、委托人指定的专业分包工程等)和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要求;4、及时确认受托人编制的各种文件、资料(《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及补充通知、《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以及有关招标业务来往传真);5、资金的落实。 (4)指定的与受托人联系的人员 姓名: 电话:

(5)需要与第三方协调的工作:应协调相关单位按时参加招标文件评审会、招标答疑会,以保证招标文件评审、招标答疑工作的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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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应尽的其他义务:无 5、受托人的义务

5.1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姓名: 电话: 5.2 受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全下列工作:

(1)组织招标工作的内容和时间:(按招标工作的程序写明每项工作的具体内容和时间)①编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备案;②发布招标公告、接受投标报名、发放招标文件;③组织现场踏勘、主持投标预备会;④组织答疑、编制及发放答疑纪要;⑤开标前三天公布经委托人审核同意的招标最高限价;⑥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收取和退还;⑦主持开评标会议、负责开评标的会务工作;⑧发布中标公示;⑨通知中标结果、发放中标通知书和招标结果通知书。受托人按合同约定派出招标代理工作需要的代理机构及受托人员(附件一)。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招标代理工作进度,组织招标工作的各时间点必须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时限规定;受托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受托人完成招标代理任务后,应将全套招标成果资料移交给委托人;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2)为招标人提供的为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该项目全过程招标代理咨询服务 ,向委托人详细介绍与招标项目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程序要求,并提供技术、商务专业知识咨询服务。在项目施工期间,代表委托人解答中标单位对工程量清单提出的疑问。受托人需完成项目在市建设主管部门招标及备案工作。

(3)承担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应由受托人支付的费用:该项目招标代理范围内如项目备案的协调工作;《招标公告》刊登费;《招标文件》的编制、印刷、装订费;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最高限价成果文件的编制费、印刷、装订费;开标会议费;评标会议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劳务费和中标候选人公示费等所有费用。

(4)应尽的其他义务:向委托人提供正式硬皮精胶装成册的招标资料汇编贰套(含电子版)

6、委托人的权利

6.1 委托人拥有的权利: 随时了解招标过程进展情况,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标代理工作进度报告的权利;及时修正、确认受托人编制的各种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及补充通知、《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以及有关招标业务往来传真、函件等;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监督评标专家抽取的权利;依法参与招标文件评审(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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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工作的权利;签发中标通知书与中标的投标人订立合同的权利;委托人有对工程投资、工期、质量要求等有关内容的认定权;受托人调换代理机构负责人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当委托人发现受托人员不按代理合同履行代理职责,或与投标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中止合同。

6.2 委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

6.2.1 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由委托人负责收取和清退。 6.2.2 图纸押金由委托人负责收取和清退 。 7、受托人的权利

7.1 受托人拥有的权利:评标、定标办法的制定权;潜在投标人和投标人资格的审查权;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投资、工期、质量要求等有关内容的建议权;招标文件及有关补充材料的解释权和出售权;招标信息的发布权;招标过程中所有文件的保留权。

7.2 受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无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 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 依据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陕西省物价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陕价行发【2012】72号《关于我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按中标人的投标取费率执行。

代理报酬的金额或收取比例:依据8.1款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执行(以中标金额为

基数)

代理报酬的币种:人民币 汇率无

报酬的承担及支付方式: 由中标人承担并直接支付给受托人。 代理报酬的支付时间:中标单位办理《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 预计委托代理费用额度(比例):无 9.3 逾期支付时,银行贷款利率:无 9.4 逾期支付时,应收取的利息:无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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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二〇一三年月日

6.2 组成文件

目录

一、技术方案 1)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2)招标代理及工程量清单、拦标价编制的时限保证措施 3)招标代理工作流程及工作要点 4)招标代理工作制度

5)招标代理人员及造价人员安排及岗位职责 6)廉洁从业措施 7)保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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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对本项目招投标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企业基本情况及人员(招标代理机构人员、造价师注册证、招标师证书原件)、派驻本工程招标代理人员、造价人员汇总表。(附件1、2、3)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招标代理机构人员、造价工程师、招标师、职称证复印件及原件)。(附件4)

四、企业业绩2010-2012年度单项中标金额≥1.5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招标代理业绩不少于3项。(招标代理业绩证明材料以经建设行政主管的招标监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及其签发日期为准。)汇总表。(附件5)

附件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传 真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技术负责人 成立时间 姓名 姓名 技术职称 技术职称 电话 电话 员工总人数: 其中 招标代理机构人员 网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企业资格名称及 等级 47

营业执照号 注册资金 开户银行 账号 注册造价工程师 招标师 高级职称人员 中级职称人员 经营范围 备注

附件2、××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人员、造价工程师、招标师汇总表

序姓名 号 一、招标代理机构人员 1 2 ? 性别 年龄 注册证号 有效期 备注 48

二、招标师 1 2 ? 三、造价工程师 1 2 ?

附件3、本项目组人员配备表

序姓名 号 1 项目负责人 招标代理人2 员 招标代理人3 员 4 5 土建 招标师 注册造价工 性别 年龄 专业 资格证号 职务 联系方式 49

程师 注册造价工6 暖通 程师 注册造价工7 电气 程师 8 9 10 11 ?

土建 土建 暖通 电气 专业中级 专业中级 专业中级 专业中级 附件4、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

1. 招标代理人员复印件及原件 2. 招标师证书复印件及原件 3. 造价师注册证复印件及原件 4. 职称证复印件及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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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7de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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