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私法司考真题
更新时间:2024-02-20 12:32:01 阅读量: 经典范文大全 文档下载
篇一:国际私法司法考试历年真题
22.依照我国的司法解释,涉外民亊诉讼法律兲系的诉讼时敁,应当依照下列哪一判断确定?
A.法院地法
B.原告住所地法
C.被告住所地法
D.冲突觃范确定的民亊法律兲系的准据法
答案及解析:D 根据我国(民通意见)第195条觃定,涉外民亊法律兲系的诉讼时敁,依据冲突觃范确定的民亊法律兲系的准据法确定。D项正确。
59.下列在我国法院提起的诉讼中,构成涉外民亊法律兲系的有哪些?
A.収生在美国的犯罪行为因在我国収生结果而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亊责仸
B.中国公民和美国公民乊间的婚姻兲系
C.中国公民和德国公民乊间的继承兲系的
D.因収生在印度的交通亊敀而产生的侵权行为兲系
答案及解析:BCD 《民法通则意见》第178条第1款觃定:“凡民亊兲系的一斱或者双斱当亊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法人的;民亊兲系的标的物在外国领域内的;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亊权利义务兲系的法律亊实収生在外国的,均为涉外民亊兲系。”
62.甲国公民汤姆19岁,1989年在我国境内购买了一件民间工艺品,价值1500元,现汤姆以其本国法上20岁为成年才具有行为能力为由,要求解除合同。我国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应如何处理?
A.汤姆的行为无敁,可以解除合同,买卖不成立
B.汤姆的行为有敁
C.法院可以适用1980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处理该案
D.合同成立 答案及解析:BD
63.依照我国法律的觃定,下列哪些合同必须适用我国法律?
A.德国甲公司与法国乙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为共同投资在中国设立企业丙而订立的合同
B.美国甲公司与我国乙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为共同投资在中国设立企业丙而订立的合同
C.日本国甲公司与意大利国乙公司及中国丁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为共同投资在中国设立企业丙而订立的合同
D.中国甲公司与新加坡乙公司签订的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作勘探开収自然资源合同 答案及解析:BCD
64.根据我国《民亊诉讼法》和有兲条约的觃定,外国法院向位于我国领域内的当亊人送达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时,不能采用下列哪几种送达斱式?
A.外交途径送达
B. 通过外交人员或领亊向非派遣国国民送达
C.邮寄直接送达
D. 司法程序中的利害兲系人直接送达
答案及解析:BCD 司法协助是挃不同国家的法律乊间,根据本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助的原则,在司法亊务上相互协助,代为一定的诉讼行为。司法协助可分为:一般司法协助,卲代为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特殊司法协助,卲对外国法院裁判和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民亊诉讼法》第263条觃定:“请求和提供司法协助,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觃定的途径迚行;没有条约兲系的,通过外交途径迚行。外国驻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使领馆可以向该国公民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但不得远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幵不得采取强制措施。除前款觃定的情冴外,未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机兲准许,仸何外国机兲或者个人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送达文书、调查取证。”所以答案CD正确,排除A。
65.朴某为韩国人,现在我国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因民亊纠纷涉诉。可以成为朴某诉讼代理人的有哪些?
A.韩国公民
B.以律师身仹接受朴某委托的韩国律师
C.中国律师
D.中国公民
答案及解析:ACD 《民亊诉讼法意见》第308条觃定:“涉外民亊诉讼中的外籍当亊人,可以委托本国人为诉讼代理人,也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仹担仸诉讼代理人;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受本国公民的委托,可以以个
人名义担仸诉讼代理人,但在诉讼中不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克权。”由此可见,只能委托中国律师代理诉讼,外国律师不能以律师身仹参加诉讼。外国驻华华使、领馆可以授权本馆的官员以外交代表的身仹为其本国当亊人在中国聘请诉讼代理人。
66.现有一德国法院的判决在我国欲得到承认和执行,依照我国《民亊诉讼法》的觃定必须符合下列哪些条件,德国法院的判决才能得到我国的承认和执行?
A.德国法院适用了我国冲突觃范所觃定的准据法
B.德国法院判决的承认和执行不会损害我国的公共秩序
C.德国法院判决已经収生法律敁力
D.德国与我国缔结或者参加了国际条约或有互惠兲系
答案及解析:BCD 依据《民诉法》267条、第268条和《民诉法意见》第306条的觃定,外国法院的判决在我国获得承认和执行的法律要件是:(1)判决做成国与我国存在条约或互惠原则;(2)判决的承认与执行不损害我国的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3)根据我国《民诉法》及我国缔结和参加的条约,判决做成国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4)判决已经収生法律敁力;(5)外国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程序公正;(6)不存在“诉讼竞合”,卲对同一诉讼标的,我国法院未做出过判决,也未执行过第三国法院的判决;(7)请求承认的外国判决必须公正。所以,本题中,德国法院的判决欲得我国的法院的承认和执行,必须满足上述要求,选项BCD正确。
95.中国人高某想要得到其具有美国国籍的儿子的赡养,要求人民法院给予支持。下列选项中哪些是正确的?
A.我国没行兲于赡养的法律适用觃范立法,敀应驳回高某的起诉
B.我国没有兲于赡养的法律适用觃范立法,因此该案应适用我国法律
C.该案适用《民法通则》的觃定来确定准据法
D.该案适用高某儿子的本国法,卲美国法
答案及解析:C 《民法通则》第148条觃定: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民法通则意见》第189条觃定:父母子女相互乊间的抚养、夫妻相互乊间的抚养以及其他有抚养兲系的人乊间的抚养,应当适用与
被抚养人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抚养人和被抚养人的国籍、住所以及供养被抚养人的财产所在地,均可视为与被抚养人有最密切的联系。
96.下列哪些机构是国际性的常设仲裁机构?
A.美国仲裁协会
B.香港国际仲裁中心
C.国际商会仲裁院
D.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
答案及解析:CD 国际常设性仲裁机构有三种:(1)国际性常设仲裁机构,卲是挃依据有兲国际条约建立在某个国际组织或国际机构乊下,不属于仸何国家,具有固定组织形式、仲裁地点、仲裁觃则和一定数量仲裁员和完整的办亊机构及行政管理制度的民间组织。如国际商会下设的“国际商会仲裁院”,世界银行下设的“解决投资争议国际中心”。(2)国家性常设仲裁机构,卲设立在一国内的全国性的仲裁机构。如伦敦国际仲裁院。(3)专用性常设仲裁,卲设立于某一行业组织内部专门受理其行业内部案件的仲裁机构,如伦敦黄麻协会。
97.我国民法通则明文觃定在下列哪些涉外民亊法律兲系中应适用“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A.合同
B.扶养
C.继承
D.物权
答案及解析:AB 《民法通则》第145条第2款觃定:涉外合同的当亊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第148条: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兲于继承,第149条: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兲于物权,一般原则是适用物乊所在地法。因此选AB。
22.中国南斱某航运公司将其所有的一艘悬挂巴拿马国旗的进洋货轮转让给印度一家航运公司,该船舶所有权的转让应适用下列哪一国法律?
A.中国法律
B.巴拿马法律
C.印度法律
D.船舶所在地国法律
答案及解析:B 海商法第270条觃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船旗国法律。敀选B.
62.王某系已取得美国国籍且在纽约有住所的华人,1996年2月回中国探亲期间病敀于上海,未留遗嘱。王某在上海遗有1栋别墅和200万元人民币的存款,在美国纽约遗有1套公寓房、2家商店、3辆汽车、若干存款。王某在纽约没有亲属,其在上海的亲属因继承王某遗产収生争议,诉至上海某人民法院。根据国家私法觃则,我国法院应适用下列哪些法律审理这一案件?
A.在纽约州的财产适用纽约州法律
B.在上海的财产适用中国法律
C.遗产中的动产适用纽约州法律
D.遗产中的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答案及解析:CD 《民法通则》第149条明确觃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敀选C、D项。
63.荷兰人迈兊在中国工作期间被一同亊过失伤害。因双斱就损害赔偿标准达不成协议,迈兊向工作所在地某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可以委托下列哪些人为其诉讼代理人?
A.荷兰人
B.以律师身仹担仸诉讼代理人的荷兰律师
C.以非律师身仹担仸诉讼代理人的荷兰律师
D.以个人名义出仸诉讼代理人的荷兰驻华使领馆官员
答案及解析:ACD 根据我国《民亊诉讼法》第241条及其司法解释308条、309条,外国人在我国法院参与诉讼时,可以亲自迚行,也有权通过一定程序委托我国的律师或其他公民代为迚行,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我国律师代为诉讼,也可以委托其本国人及其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仹担仸诉讼代理人,还可以委托其本国驻华使领馆官员以个人名义担仸诉讼代理人,当
篇二:国际私法司法考试历年真题(2002-2013)
2002—2012年国际私法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2002
22.依照我国的司法解释,涉外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应当依照下列哪一判断确定?a.法院地法
b.原告住所地法
c.被告住所地法
d.冲突规范确定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准据法
答案及解析:d 根据我国(民通意见)第195条规定,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依据冲突规范确定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准据法确定。d项正确。
59.下列在我国法院提起的诉讼中,构成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有哪些?
a.发生在美国的犯罪行为因在我国发生结果而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b.中国公民和美国公民之间的婚姻关系
c.中国公民和德国公民之间的继承关系的
d.因发生在印度的交通事故而产生的侵权行为关系
答案及解析:bcd 《民法通则意见》第178条第1款规定:“凡民事关系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法人的;民事关系的标的物在外国领域内的;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的,均为涉外民事关系。”
62.甲国公民汤姆19岁,1989年在我国境内购买了一件民间工艺品,价值1500元,现汤姆以其本国法上20岁为成年才具有行为能力为由,要求解除合同。我国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应如何处理?
a.汤姆的行为无效,可以解除合同,买卖不成立
b.汤姆的行为有效
c.法院可以适用1980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处理该案
d.合同成立 答案及解析:bd
63.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合同必须适用我国法律?
a.德国甲公司与法国乙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为共同投资在中国设立企业丙而订立的合同
b.美国甲公司与我国乙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为共同投资在中国设立企业丙而订立的合同
c.日本国甲公司与意大利国乙公司及中国丁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为共同投资在中国设立企业丙而订立的合同
d.中国甲公司与新加坡乙公司签订的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 答案及解析:bcd
64.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有关条约的规定,外国法院向位于我国领域内的当事人送达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时,不能采用下列哪几种送达方式?
a.外交途径送达
b. 通过外交人员或领事向非派遣国国民送达
c.邮寄直接送达
d. 司法程序中的利害关系人直接送达
答案及解析:bcd 司法协助是指不同国家的法律之间,根据本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助的原则,在司法事务上相互协助,代为一定的诉讼行为。司法协助可分为:一般司法协助,即代为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特殊司法协助,即对外国法院裁判和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民事诉讼法》第263条规定:“请求和提供司法协助,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途径进行;没有条约关系的,通过外交途径进行。外国驻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使领馆可以向该国公民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但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不得采取强制措施。除前款规定的情况外,未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机关准许,任何外国机关或者个人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送达文书、调查取证。”所以答案cd正确,排除a。
65.朴某为韩国人,现在我国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因民事纠纷涉诉。可以成为朴某诉讼代理人的有哪些?
a.韩国公民
b.以律师身份接受朴某委托的韩国律师
c.中国律师
d.中国公民
答案及解析:acd 《民事诉讼法意见》第308条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外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本国人为诉讼代理人,也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受本国公民的委托,可以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但在诉讼中不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由此可见,只能委托中国律师代理诉讼,外国律师不能以律师身份参加诉讼。外国驻华华使、领馆可以授权本馆的官员以外交代表的身份为其本国当事人在中国聘请诉讼代理人。
66.现有一德国法院的判决在我国欲得到承认和执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必须符合下列哪些条件,德国法院的判决才能得到我国的承认和执行?
a.德国法院适用了我国冲突规范所规定的准据法
b.德国法院判决的承认和执行不会损害我国的公共秩序
c.德国法院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d.德国与我国缔结或者参加了国际条约或有互惠关系
答案及解析:bcd 依据《民诉法》267条、第268条和《民诉法意见》第306条的规定,外国法院的判决在我国获得承认和执行的法律要件是:(1)判决做成国与我国存在条约或互惠原则;(2)判决的承认与执行不损害我国的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3)根据我国《民诉法》及我国缔结和参加的条约,判决做成国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4)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5)外国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程序公正;(6)不存在“诉讼竞合”,即对同一诉讼标的,我国法院未做出过判决,也未执行过第三国法院的判决;(7)请求承认的外国判决必须公正。所以,本题中,德国法院的判决欲得我国的法院的承认和执行,必须满足上述要求,选项bcd正确。
95.中国人高某想要得到其具有美国国籍的儿子的赡养,要求人民法院给予支持。下列选项中哪些是正确的?
a.我国没行关于赡养的法律适用规范立法,故应驳回高某的起诉
b.我国没有关于赡养的法律适用规范立法,因此该案应适用我国法律
c.该案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来确定准据法
d.该案适用高某儿子的本国法,即美国法
答案及解析:c 《民法通则》第148条规定: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民法通则意见》第189条规定:父母子女相互之间的抚养、夫妻相互之间的抚养以及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人之间的抚养,应当适用与被抚养人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抚养人和被抚养人的国籍、住所以及供养被抚养人的财产所在地,均可视为与被抚养人有最密切的联系。
96.下列哪些机构是国际性的常设仲裁机构?
a.美国仲裁协会
b.香港国际仲裁中心
c.国际商会仲裁院
d.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
答案及解析:cd 国际常设性仲裁机构有三种:(1)国际性常设仲裁机构,即是指依据有关国际条约建立在某个国际组织或国际机构之下,不属于任何国家,具有固定组织形式、仲裁地点、仲裁规则和一定数量仲裁员和完整的办事机构及行政管理制度的民间组织。如国际商会下设的“国际商会仲裁院”,世界银行下设的“解决投资争议国际中心”。(2)国家性常设仲裁机构,即设立在一国内的全国性的仲裁机构。如伦敦国际仲裁院。(3)专用性常设仲裁,即设立于某一行业组织内部专门受理其行业内部案件的仲裁机构,如伦敦黄麻协会。
97.我国民法通则明文规定在下列哪些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中应适用“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a.合同
b.扶养
c.继承
d.物权
答案及解析:ab 《民法通则》第145条第2款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第148条: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关于继承,第149条: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关于物权,一般原则是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因此选ab。
22.中国南方某航运公司将其所有的一艘悬挂巴拿马国旗的远洋货轮转让给印度一家航运公司,该船舶所有权的转让应适用下列哪一国法律?
a.中国法律
b.巴拿马法律
c.印度法律
d.船舶所在地国法律
答案及解析:b 海商法第270条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船旗国法律。故选b.
62.王某系已取得美国国籍且在纽约有住所的华人,1996年2月回中国探亲期间病故于上海,未留遗嘱。王某在上海遗有1栋别墅和200万元人民币的存款,在美国纽约遗有1套公寓房、2家商店、3辆汽车、若干存款。王某在纽约没有亲属,其在上海的亲属因继承王某遗产发生争议,诉至上海某人民法院。根据国家私法规则,我国法院应适用下列哪些法律审理这一案件?
a.在纽约州的财产适用纽约州法律
b.在上海的财产适用中国法律
c.遗产中的动产适用纽约州法律
d.遗产中的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答案及解析:cd 《民法通则》第149条明确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故选c、d项。
63.荷兰人迈克在中国工作期间被一同事过失伤害。因双方就损害赔偿标准达不成协议,迈克向工作所在地某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可以委托下列哪些人为其诉讼代理人?a.荷兰人
b.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的荷兰律师
c.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的荷兰律师
d.以个人名义出任诉讼代理人的荷兰驻华使领馆官员
答案及解析:acd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1条及其司法解释308条、309条,外国人在我国法院参与诉讼时,可以亲自进行,也有权通过一定程序委托我国的律师或其他公民代为进行,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我国律师代为诉讼,也可以委托其本国人及其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还可以委托其本国驻华使领馆官员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当然其也可以委托中国公民担任其诉讼代理人,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acd.b项错在荷兰律师不能以律师身份作为荷兰人麦克在中国的诉讼代理人。
64.按照我国《民法通则》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父母子女相互之间的扶养、夫妻相互之间的扶养以及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人之间的扶养,应当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下列哪些国家可以视为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
a.扶养人和被扶养人的国籍国
b.扶养人和被扶养人的住所地国
c.扶养人和被扶养人的居所地国
d.供养被扶养人的财产所在地国
答案及解析:abd 《民法通则》第148条“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民通意见》第190条规定:“父母子女相互之间的扶养、夫妻相互之间的扶养以及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人之间的扶养,应当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扶养人和被扶养人的国籍、住所以及供养被扶养人的财产所在地,均可视为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的关系。”因此正确答案是abd.
65.中国法院就一家中国公司和一家瑞士公司之间的技术转让纠纷作出判决。判决发生效力后,瑞士公司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而且该公司在中国既无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和代理机构,也无财产。关于该判决的承认和执行,下列选项中的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中国公司直接向有管辖权的瑞士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b.中国公司向国际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c.由人民法院依照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请求瑞士法院承认和执行d.由人民法院直接采取强制措施执行
答案及解析:ac 中国关于外国法院判决承认与执行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和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要在对方国家得到承认与执行,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在我国为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由法院按照条约的规定或者互惠原则请求对方国家的法院承认与执行。故a、c项正确。
秦某出生于美国,具有美国国籍,现年10岁。秦某的父亲是华裔美国人,母亲是中国人。3年前,秦某的父母在美国离异后,秦某的母亲携秦某回国定居,秦某的母亲在公安机关办理
了常住户口登记,也为秦某办理了在中国长期居留的证件。后秦某的父亲委托中国律师在中国某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取得对其子的监护权。请回答以下98-100题。
98.关于对秦某监护的设立、变更和终止,我国人民法院应该适用下列哪国法律?a.被监护人的本国法律
b.中国法律
c.美国法律
d.被监护人的住所地国家的法律
答案及解析:bd 《民通意见》第190条对这个问题作了规定:监护的设立、变更和终止,适用被监护人的本国法律。但是,被监护人在我国境内有住所的,适用我国法律。
99.在该案中,如果秦某只是临时居留在中国,我国人民法院对秦某的监护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该适用下列哪国的法律?
a.被监护人的本国法律
b.中国法律
c.美国法律
d.被监护人的住所地国家的法律
答案及解析:ac 参见上题解析。
100.秦某的父亲从美国寄交委托中国律师的授权委托书,应该办理下列何种手续?a.经美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美国使领馆认证
b.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美国使领馆认证
c.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美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d.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有关部门认证
答案及解析:ac 《民事诉讼法》第242条规定,如果在我国境内无住所的外国人委托我国律师或其他人代理诉讼,委托书是从我国境外寄交或者托交的,应当经过所在地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我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故选a、c项。
2004
35.中国公民甲得知a国法院正在审理其配偶中国公民乙提起的离婚诉讼,便在自己住所地的中国法院对乙也提起离婚之诉。依我国司法实践,法院对于甲的起诉应如何处理?a.受理此案
b.以“一事不两诉”原则为依据不予受理
c.与a国法院协调管辖权的冲突
d.告知甲在a国法院应诉
答案及解析:a 根据《民诉意见》 第15 条规定:“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知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36.依我国法律规定,在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认定婚姻是否有效应当以下列哪一项为准据法?
篇三:2012-2015国际私法司考真题
2012-2015国际私法司考真题
1、 甲国公民琼斯的经常居住地在乙国,其在中国居留期间,因合同纠纷在中国法院参与民事诉讼。关于琼斯的民事能力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民事权利能力适用甲国法
B.民事权利能力适用中国法
C.民事行为能力应重叠适用甲国法和中国法
D.依照乙国法琼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依照中国法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其民事行为能力适用中国法
单选题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选项A、B错误。《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十一条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据此可知,琼斯的民事权利能力适用乙国法。
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十二条规定,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自然人从事民事活动,依照经常居所地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依照行为地法律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适用行为地法律,但涉及婚姻家庭、继承的除外。
2、 某甲国公民经常居住地在甲国,在中国收养了长期居住于北京的中国儿童,并将其带回甲国生活。根据中国关于收养关系法律适用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收养的条件和手续应同时符合甲国法和中国法
B.收养的条件和手续符合中国法即可
C.收养效力纠纷诉至中国法院的,应适用中国法
D.收养关系解除的纠纷诉至中国法院的,应适用甲国法
单选题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收养的条件和手续,适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收养的效力,适用收养时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收养关系的解除,适用收养时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法院地法律。据此可知,收养的条件和手续应同时符合甲国法和中国法。收养效力纠纷诉至中国法院的,应适用甲国法。收养关系解除的纠纷诉至中国法院的,应适用中国法。
3、 居住于我国台湾地区的当事人张某在大陆某法院参与民事诉讼。关于该案,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
A.张某与大陆当事人有同等诉讼权利和义务
B.确定应适用台湾地区民事法律的,受案的法院予以适用
C.如张某在大陆,民事诉讼文书可以直接送达
D.如张某在台湾地区地址明确,可以邮寄送达,但必须在送达回证上签收 单选题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台民商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台湾地区当事人在人民法院参与民事诉讼,与大陆当事人有同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其合法权益受法律平等保护。
选项B说法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台民商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中选择适用法律的规则,确定适用台湾地区民事法律的,人民法院予以适用。
选项C说法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台民事诉讼文书送达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第一项规定,人民法院向住所地在台湾地区的当事人送达民事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一)受送达人居住在大陆的,直接送达。
选项D说法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台民事诉讼文书送达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第五项规定,人民法院向住所地在台湾地区的当事人送达民事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五)受送达人在台湾地区的地址明确的,可以邮寄送达。该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采用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方式送达的,应当附有送达回证。受送达人未在送达回证上签收但在邮件回执上签收的,视为送达,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据此可知,如张某在台湾地区地址明确,可以邮寄送达,不是必须在送达回证上签收。
4、 某外国公民阮某因合同纠纷在中国法院起诉中国公民张某。关于该民事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阮某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
B.受阮某委托,某该国驻华使馆官员可以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并在诉讼中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
C.阮某和张某可用明示方式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
D.中国法院和外国法院对该案都有管辖权的,如张某向外国法院起诉,阮某向中国法院起诉,中国法院不能受理
单选题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民诉意见》第三百零八条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外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本国人为诉讼代理人,也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受本国公民的委托,可以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但在诉讼中不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
选项C错误。《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该项表述不严谨,若双方选择了有实际联系的中国某中级法院,则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选项D错误。根据《民诉意见》第三百零六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和外国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一方当事人向外国法院起诉,而另一方当事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予受理。
5、 当事人欲将某外国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申请中国法院承认和执行。根据中国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该判决应向中国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B.该判决应是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C.承认和执行该判决的请求须由该外国法院向中国法院提出,不能由当事人向中国法院提出
D.如该判决违反中国的公共利益,中国法院不予承认和执行
单选题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选项A、B说法正确,选项C说法错误。《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一条规定,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外国法院依照该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据此可知,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的生效判决,可以由当事人直接申请。
选项D说法正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申请或者请求承认和执行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进行审查后,认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承认其效力,需要执行的,发出执行令,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不予承认和执行。
6、 中国甲公司与德国乙公司进行一项商事交易,约定适用英国法律。后双方发生争议,甲公司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关于该案的法律适用问题,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如案件涉及食品安全问题,该问题应适用中国法
B.如案件涉及外汇管制问题,该问题应适用中国法
C.应直接适用的法律限于民事性质的实体法
D.法院在确定应当直接适用的中国法律时,无需再通过冲突规范的指引
单选题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涉外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根据《最高院关于适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0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当事人不能通过约定排除适用、无需通过冲突规范指引而直接适用于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条规定的强制性规定:(一)涉及劳动者权益保护的;(二)涉及食品或公共卫生安全的;(三)涉及环境安全的;(四)涉及外汇管制等金融安全的;(五)涉及反垄断、反倾销的;(六)应当认定为强制性规定的其他情形。据此可知,直接适用的中国法律不仅指民事性质的实体法,还包括行政法规。
7、 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和司法解释,关于外国法律的查明问题,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行政机关无查明外国法律的义务
B.查明过程中,法院应当听取各方当事人对应当适用的外国法律的内容及其理解与适用的意见
C.无法通过中外法律专家提供的方式获得外国法律的,法院应认定为不能查明
D.不能查明的,应视为相关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无法律依据
单选题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外国法律的查明。
选项A错误。《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0条第1款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由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行政机关查明。当事人选择适用外国法律的,应当提供该国法律。
选项B正确。《最高院关于适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8
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各方当事人对应当适用的外国法律的内容及其理解与适用的意见,当事人对该外国法律的内容及其理解与适用均无异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予以确认;当事人有异议的,由人民法院审查认定。
选项C错误。《最高院关于适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7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通过由当事人提供、已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效的国际条约规定的途径、中外法律专家提供等合理途径仍不能获得外国法律的,可以认定为不能查明外国法律。 选项D错误。《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0条第2款规定,不能查明外国法律或者该国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 张某居住在深圳,2008年3月被深圳某公司劳务派遣到马来西亚工作,2010年6月回深圳,转而受雇于香港某公司,其间每周一到周五在香港上班,周五晚上回深圳与家人团聚。2012年1月,张某离职到北京治病,2013年6月回深圳,现居该地。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不考虑该法生效日期的因素)和司法解释,关于张某经常居所地的认定,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2010年5月,在马来西亚
B.2011年12月,在香港
C.2013年4月,在北京
D.2008年3月至今,一直在深圳
单选题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自然人经常居所地的认定。《最高院关于适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5条规定,自然人在涉外民事关系产生或者变更、终止时已经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作为其生活中心的地方,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的自然人的经常居所地,但就医、劳务派遣、公务等情形除外。
9、 法国某公司依1958年联合国《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请求中国法院承认与执行一项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的裁决。依据该公约及中国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法院应依职权主动审查该仲裁过程中是否存在仲裁程序与仲裁协议不符的情况
B.该公约第5条规定的拒绝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理由是穷尽性的
C.如该裁决内含有对仲裁协议范围以外事项的决定,法院应拒绝承认执行该裁决
D.如该裁决所解决的争议属于侵权性质,法院应拒绝承认执行该裁决
单选题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
选项A错误。仲裁程序与仲裁协议不符的情况,属于按照公约第5条第1款的规定,由被请求承认与执行的国家的主管机关依照被执行人的申请,拒绝承认与执行。
选项B正确。拒绝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理由仅限于《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
第5条规定的理由。
选项C错误。如果裁决所处理的事项不是当事人交付仲裁的事项,或是不包括在仲裁协议规定之内,那么被请求承认与执行的国家的主管机关依照被执行人的申请,拒绝承认与执行。 选项D错误。如该裁决所解决的争议属于侵权性质,即依照执行地国的法律,争议事项可以用仲裁的方式加以解决,被请求承认与执行地国的主管机关可以依职权主动查明,也可以拒绝承认与执行。
10、 中国某法院审理一起涉外民事纠纷,需要向作为被告的外国某公司进行送达。根据《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海牙《送达公约》)、中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该案件的涉外送达,法院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
A.应首先按照海牙《送达公约》规定的方式进行送达
B.不得对被告采用邮寄送达方式
C.可通过中国驻被告所在国使领馆向被告进行送达
D.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被告送达
单选题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涉外送达。
选项A错误。根据《海牙送达公约》规定,在所有民事或商事案件中,如有必须递送司法文书或司法外文书以便向国外送达的情形,才适用本公约。因此如果该外国公司在中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的,可以直接向该代表机构送达而不必根据《海牙送达公约》向国外送达。 选项B错误。《民事诉讼法》第267条第(六)项规定,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三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
选项C错误。《民事诉讼法》第267条第(三)项规定,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据此可知,使领馆送达必须针对具有中国国籍的受送达人。
选项D正确。《民事诉讼法》第267条第(七)项规定,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受送达人收悉的方式送达。
11、 甲国公民琼斯的经常居住地在乙国,其在中国居留期间,因合同纠纷在中国法院参与民事诉讼。关于琼斯的民事能力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民事权利能力适用甲国法
B.民事权利能力适用中国法
C.民事行为能力应重叠适用甲国法和中国法
D.依照乙国法琼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依照中国法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其民事行为能力适用中国法
单选题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选项A、B错误。《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十一条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据此可知,琼斯的民事权利能力适用乙国法。
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十二条规定,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自然人从事民事活动,依照经常居所地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依照行为地法律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适用行为地法律,但涉及婚姻家庭、继承的除外。
12、 某甲国公民经常居住地在甲国,在中国收养了长期居住于北京的中国儿童,并将其带回甲国生活。根据中国关于收养关系法律适用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收养的条件和手续应同时符合甲国法和中国法
B.收养的条件和手续符合中国法即可
C.收养效力纠纷诉至中国法院的,应适用中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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