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电网调度系统运行人员受令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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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方电网调度系统

运行人员受令资格管理规定

2010年8月

批准:张文峰

审定:张昆

审核:李

编写:辛翔阔李阳坡

目录

1总则...................................................................................................1

2术语和定义......................................................................................1

3适用范围...........................................................................................1

4职责...................................................................................................2

5培训...................................................................................................3

6认证考试...........................................................................................3

7资格认证...........................................................................................4

8工作质量评价..................................................................................5

9附则...................................................................................................6

附录A受令资格认证流程.................................................................7

附录B南网总调直调系统工作质量评价考核标准..........................8

1总则

1.1为加强南方电网调度系统运行人员管理,规范调度业务联系,健

全调度系统培训和运行工作评价体系,保障南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根据《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管理规程》,制定本规定。

1.2受令资格管理应充分依靠技术手段,实现受令资格人员的信息化

管理。

1.3受令资格管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

2术语和定义

2.1受令资格:与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进行调度业务联系并接受调度

指令的资格,是调度机构对运行人员与值班调度员进行调度业务联系

并接受调度指令所必备的素质和能力的认定。

3适用范围

3.1与总调值班调度员进行调度业务联系,并接受调度指令的运行人

员必须取得受令资格。

3.2与中调值班调度员进行调度业务联系,并接受调度指令的运行人

员必须取得受令资格。

3.3下列与地调值班调度员进行调度业务联系,并接受调度指令的运

行人员,必须取得受令资格。

3.3.1县(区、配)调调度员。

3.3.2区(集)控中心运行人员。

3.3.3发电厂运行人员。

3.3.4110kV及以上变电站运行人员。

3.3.5地调认为需要取得受令资格的其他人员。

3.4县(区、配)调可参照3.3确定取得受令资格的运行人员范围。

3.5未取得足够数量受令资格人员(值班期间至少两名)的新投产发

电厂、变电站,调度机构不予安排启动调试。

4职责

4.1调度机构职责

4.1.1调度机构负责各自调管范围内运行人员培训。

4.1.2属多级调度机构调度的运行人员,其受令资格由最高一级调度

机构认证,相关调度机构配合。

4.1.3各级调度机构应建立本级调管范围内运行人员工作质量评价体

系。

4.1.4调度机构对调度员的培训、受令资格认证应列入年度工作计划,

有预见性和计划性,避免出现具备受令资格人数不满足值班需求的情

况。

4.2运行单位职责

4.2.1运行单位应加强受令资格人员日常的调度业务培训。

4.2.2运行单位对运行人员的培训、受令资格认证应列入年度工作计

划,有预见性和计划性,避免出现具备受令资格人数不满足值班需求

的情况。

4.2.3运行单位应按本规定要求时间提前申报调度业务培训申请和受

令资格考试申请,并及时向调度机构汇报受令资格人员岗位变化情

况。

4.2.4运行单位应对受令资格人员的运行工作质量进行监督、评价、

分析、整改,不断提高受令资格人员运行工作水平,满足调度运行工

作要求。

5培训

5.1培训采取定期培训和不定期培训。

5.1.1定期培训由调度机构组织,每年至少应安排1期培训班。

5.1.2不定期培训是指运行单位因生产需要、新设备投产、调管范围

调整等其它原因,向调度机构申请进行的培训,调度机构根据申请统

筹安排。

5.2培训内容应以调度业务为主,并根据调度业务发展适时调整。

5.3运行单位(指对厂、站进行运行管理的发电公司、供电局、超高

压局等)与相应调度机构之前没有直接调度关系,在接受相应调度机

构调度前,其运行人员必须经相应调度机构培训。运行单位应在接受

相应调度机构调度前,至少提前3个月上报培训申请。

5.4区(集)控中心与相应调度机构之前没有直接调度关系,在接受

相应调度机构调度前,其运行人员必须经相应调度机构培训。区(集)

控中心应在接受相应调度机构调度前,至少提前3个月上报培训申

请。

6认证考试

6.1考试采用笔试(闭卷)或上机考试,考试评分为百分制,得八十

分及以上为合格。

6.2考试分定期考试和不定期考试。

6.2.1定期考试由调度机构组织,每年至少应安排1次定期考试,原

则上定期考试与定期培训同时安排。

6.2.2不定期考试由运行单位向调度机构上报考试申请,调度机构统

筹安排。

6.3属多级调度机构调度的运行人员,由运行单位统一向最高一级调

度机构上报考试申请。

6.4属多级调度机构调度的运行人员考试,由最高一级调度组织各级

调度统一出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试卷内容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

科学安排题目类型比例。

6.5新投产发电厂、变电站应在启动前,至少提前3个月申请受令资

格考试。

6.6区(集)控中心与相应调度机构之前没有直接调度关系,必须在

接受相应调度机构调度前,至少提前3个月申请受令资格考试。

7资格认证

7.1运行人员考试合格,调度机构正式发文确认具备受令资格。

7.2受令资格有效期为3个自然年,有效期满,调度机构根据运行人

员工作质量评价情况决定受令资格的有效性。

7.2.1有效期满,工作质量评价平均分数在80-85分(含80分),由

调度机构组织进行受令资格考试,考试合格,重新确认具备受令资格,

考试不合格,取消受令资格,且在三个月内不予安排考试。

7.2.2有效期满,工作质量评价平均分数达到85分及以上的,自动

重新确认具备受令资格。

7.3具备受令资格的运行人员,连续3个月脱离运行值班岗位,受令

资格自动取消。

7.4具备受令资格的运行人员调离运行值班岗位,必须在变动前10

个工作日书面上报颁发受令资格的调度机构。

7.5具备受令资格的运行人员值班地点在同一运行单位的不同变电

站、电厂、区(集)控中心间变动时,必须在变动前10个工作日书

面上报各级调度机构。

7.6具备受令资格的运行人员值班地点在颁发受令资格的调度机构调

管范围内变动时,受令资格依然有效。

8工作质量评价

8.1各级调度机构应根据本级运行人员工作质量评价标准,对运行人

员的工作质量进行评价。

8.2工作质量评价以自然年为周期,标准分100分。周期内运行人员

评价分数一旦低于80分,自动取消其受令资格,且在3个月内不予

安排考试。

8.3具备受令资格的运行人员出现违反调度纪律的行为,直接取消受

令资格,且在6个月内不予安排考试。

8.4调度机构应通过电话、技术支持系统实时公开运行人员工作质量

评价信息。

8.5运行人员应主动查询工作质量评价信息,对评价有异议时,应在

被评价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调度机构申请审查,逾期不予受理。

8.6调度机构收到审查申请后,应详细查阅相关记录(录音电话、运

行日志),核实情况,并在收到申请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答复被评价人。

8.7属多级调度机构调度的运行人员,下级调度机构需要取消其受令

资格时,应向最高一级调度机构提交取消受令资格的申请,并提交相

关资料。接受申请的调度机构在收到申请3个工作日内发文确认取消

其受令资格。

8.8工作质量评价标准应根据调度业务发展情况适时调整。

8.9调度机构每年应对运行人员工作质量评价情况进行分析、总结。

9附则

9.1本规定由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通信中心负责编制、修订、解释,

并协调执行中遇到的问题。

9.2本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附录A受令资格认证流程

转①

附录B南网总调直调系统工作质量评价考核标准

中国南方电网调度

系统运行人员受令资格管理规定

①因调度员未及时更新数据等原因造成备用容量信息不准,责任调及时准确传输备用容量数据 (包含发电侧备用和负荷侧备用), DD05备用容量数据传输度员扣 1分。事故备用不满足要求应及时上报。②事故备用不满足要求且未及时汇报总调,责任调度员扣 5分。①未按时申请检修工作开工,且未在检修工作计划开工时间前向总调值班调度员说明不能按时开工原因,责任调度员扣 2分。②已开工的检修申请,未按检修批复的完工时间报完工的,责任调总调已批复的检修申请应按时开工,已开工的检修申请应按度员扣 2分。时报完工。③已开工的检修申请,如工作不能按时完工的,应在检修申请批复的完工时间前,向总调值班调度员申请延期,未按时申请延期的,责任调度员扣 2分。

DD06

检修工作管理

①因调度员原因造成报表上报不及时,责任调度员扣 1分。按《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规程》有关调度例行报表报送要 DD07调度例行报表报送②上报数据错误,及时补充汇报正确数据,不扣分,否则责任调度求,及时、准确向总调上报各类报表。员扣 2分。①未及时汇报调度运行信息,责任调度员扣 1分。按《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规程》关于调度运行信息报送的 DD08调度运行信息报送②漏报或误报信息,及时补充汇报正确信息,不扣分,否则汇报人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向总调报送调度运行信息。扣 2分。 DD09值班人员要求应保证随时有具备受令资格的人员候令。①正常情况下,未正确设置受令资格管理系统中的个人值班状态,责任调度员扣 2分。②不具备受令资格的人员接令,责任调度员扣 5分。

现场运行人员工作质量评价考核标准编号 CZ01评价项目调度命令执行评价内容扣分标准按《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规程》要求执行总调下达的调度未及时、正确执行调度指令,尚未达到违反调度纪律标准的,责任命令。值班员扣 10分。

CZ023%持续10min(不含一次调AGC自动调节),值班人员每人扣5分。发电厂出力调控整有功出力的发电厂)按时开停机(或提前申请开停机)、调值整有功出力。10分

50MW持续5min(不含总调值班调

,且5min后未采取任何措施,值班人员扣5分。

线手动或自动)调整直流功率。造

10分。

10分。厂站运行值班人员应按总调月度方式下达的电压控制曲线15min,(范围),根据系统变化及时调整发电机无功、投退35kV无3分。功补偿设备。CZ03直流功率调控CZ04厂站电压调控

运行状态和热备用状态互为转换标准操作时间15分钟;热备

用状态和冷备用状态互为转换标准操作时间20分钟;冷备用

状态和检修状态互为转换标准操作时间25分钟。3分;超过规定时间一

6分。CZ05线路倒闸操作效率间转换标准操作时间8分钟;闭锁状态和备用状态间转换标未及时向值班调度员汇

准操作时间15分钟(含极隔离、极接入操作时间);单极大3分;及时向调度员汇报的,不扣分。

地回线和单极金属回线结线方式间转换标准操作时间15分

间12分钟。

且未在检修工作计

值班人员每人

3分。

CZ06检修工作管理

3分。

3分。

未征得值班调度员同意

20分;

应及时汇报值班调度员,否则,责任人员扣5线路故障跳闸,无论是否重合成功,现场应在事故后3min内

4分,超过规定时间一倍,值事故概况。事故后15min内,应将一次设备检查情况、保护8分。及安自动作情况等内容汇报总调值班调度员。CZ07异常运行信息汇报5除线路外,其它设备跳闸,现场应在事故后3min内向总调值10分。班调度员汇报事故发生的时间、天气、跳闸设备等事故概况。15分。事故后30min内,应将一次设备检查情况、保护及安自动作

情况等内容汇报总调值班调度员。

1分。

3分,及时厂站运行人员应按时、正确汇报设备运行信息,如设备状态,CZ08正常运行信息汇报有关数据等;汇报情况应使用普通话。3分,及时补充汇报更正

调度电话必须及时接听(10秒内);运行值班场所应保证随时2分。

有具备受令资格的人员候令。10秒无具备受令资格人员接听电话,值班负责人扣2分。

5分。CZ09值班人员要求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7am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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