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东庞矿文件2011年安字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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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庞矿文件

东矿安字?2011?86号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庞矿

关于下发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

完善的通知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示范矿井建设的通知(安监总厅煤装[2011]59号)文件精神,全面提升我矿安全保障能力,特制定本文件,望各单位认真执行。

一、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职责分工:

矿成立建设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领导小组: 组 长:矿长、书记

副组长:各位副矿长、副书记、工会主席、纪委书记、

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

成 员:副总、职能科室及井下单位行政正职

1、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矿井监测监控系统完善工作;通风副总宋红军对矿井监测监控系统负具体业务管理职责。

2、生产矿长张志国负责组织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建设及通信

联络系统完善工作。

3、机电矿长王文元负责组织矿井压风自救系统及矿井供水施救系统完善工作;李田兴副矿长对矿井压风自救系统及矿井供水施救系统负具体业务管理职责。

4、安全矿长负责组织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工作。 5、总会计师负责组织落实“六大系统”建设所需资金。 6、北井井长负责组织北井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及完善工作。

7、二煤扩延区井长负责组织二煤扩延区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及完善工作。

8、各业务保安科室根据职责分工,具体负责组织“六大系统”建设工作。

9、井下各单位对责任范围内的“六大系统”负责建设、维护、管理、使用职责。

二、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标准:

执行《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煤装[2011]15号)和《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安监总煤装[2011]33号)有关规定。

三、东庞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成期限:

2011年5月31日前各系统必须完成所有设计并尽快审批;2011年底前必须完成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讯联络系统建设完善工作及井下一处永久避难硐室设计、建设,且年底前必须通过安全监管部门验收。

四、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具体要求:

1、通风科在总工程师领导下,依据《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安监总煤装[2011]33号)中对监测监控系统的基本要求来建设完善我矿现有监测监控系统。依据AQ1029-2007《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标准要求建立完善帐、卡、报表、记录、图纸等技术资料,并根据井下采掘系统变化情况,及时补充完善。

2、调度室在生产矿长领导下,依据《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中对人员定位系统的基本要求建设我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调度室负责按照AQ1048-2007《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标准要求组织对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进行安装、维护,负责建立设备仪器台帐、设备故障登记表、检修记录、中心站运行日志、监测日报表、设备使用情况月报表并定期绘制设备布置图。

3、动力科等单位在机电矿长领导下,依据《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中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系统的基本要求建设完善我矿现有的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系统。负责按照《河北省煤矿压风自救系统建设标准(试行)》、《河北省煤矿供水施救系统建设标准(试行)》制定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并建立设备台帐、设备故障记录表、巡查和检修记录;负责绘制压风自救管路布置图,供水施救系统布置图,并根据实际生产作业区域的变化及时修改、调整和审批。

压风自救装置(减压阀、分风器等)由通风区负责提出参数、

要求,报计划;供应科负责购进;各采掘区队负责区域内压风自救装置的规范安装、日常维护管理及职工的使用培训。

动力科要加强供风、供水主管路(主要运输巷及皮带巷的管路)的维护、维修,不得出现跑、冒、滴、漏现象,阀门开关灵活,保证井下安装的气水(油)分离器的良好。

各单位负责本区域内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系统规范安装;负责压风自救装置及进入本区域或采掘工作面的压风、供水分支管路的管理、维护;负责按照标准要求对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系统的现场试验,并做好相关记录。

4、调度室在生产矿长领导下,依据《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中对通讯联络的基本要求来建设完善我矿现有的通讯联络系统和广播系统。根据《河北省通信联络系统建设标准(试行)制定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并建立设备台帐、设备故障记录表、巡查和检修记录;负责绘制矿井通信联络系统布置图,并根据实际生产作业区域的变化及时修改、调整和审批;负责按照标准要求对现使用通信系统进行完善。

5、永久避难硐室由技术科根据《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进行设计、申请审批,调度室组织施工。供应科、机电科等部门负责按规范要求配备相应器材、设备;并负责器材、设备的各种功能测试。安检科负责组织各业务保安部门将矿井压风、供水、监测监控、人员定位、通讯和供电系统按照标准要求接到避难硐室内;通风区负责按要求配备安全监测系统传感器(02、CH4、CO2、CO、温度、湿度)并负责检查、维护。安检科、技术、调度室负责组织避难硐室联合试运转,并负责申请、组织系统验收。

安检科在安全矿长领导下,条件成熟时组织实际人数96小时紧急避险演练;负责制定紧急避险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制定紧急避险

系统设施操作规程使用说明;负责组织每年一次的避险设施系统功能测试;负责建立紧急避险设施的技术档案;负责每年组织一次紧急避险应急演练,并建立演练档案。

救护队负责紧急避险设施及配套设备日常维护、定期检查(储存的食品、水、药品的保质期的完好等),并负责按期更换需更换的部件及设备。

教育科负责组织入井人员正确使用紧急避险设施培训,并根据紧急避险系统的调整;及时安排该区域入井人员再次培训。

技术科编制的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重大事故应急预案、采区设计及生产单位的采掘作业规程应包含紧急避险等系统相关内容。

6、北井的“六大系统”建设,北井井长负责组织设计、建设、试运转和申请、验收工作;二煤扩延区的“六大系统”建设由井长负责,将本区与矿上联系的或独立的系统一并报矿各系统主管部门,与矿同步进行。

7、安检科要将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进展情况每季度向公司安全部上报。

五、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申请验收要求:

“六大系统”各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依据《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中有关验收的要求,对各系统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按要求准备好相应资料:①验收申请书②预验收报告③设计和管理的有关文件、资料④设备、设施清单及产品安全标志证、检测检验报告⑤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资料准备好后,矿组织验收,验收合格报公司审查验收,之后向安全

监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六、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阶段奖惩: 1、各系统主管部门负责的系统设计、矿组织审批完毕后,对各系统的相关人员给予0.5-1万元奖励;

2、各系统主管部门负责的系统预验收完毕、试运转,并编制试运转报告、问题整改、申请验收资料准备齐全,提出申请验收后,对负责该系统的相关人员给予1-3万元奖励;

3、各系统主管部门负责的系统完成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值班制度、操作规程、故障处理安全措施、仪表计量检验等制度)、系统运行管理资料(设备布置图、设备台账、报表、值班和维修记录等)。通过验收,对负责该系统的相关人员给予5-10万元奖励;否则对负责该系统的相关人员按责任大小分别给予3000-5000元罚款。

4、对有关组织管理人员给予一定奖励。 附:

1、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发河北省煤炭工业安全管理局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两个文件的通知(冀中股份安字[2011]114号)

2、《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煤装[2011]15号)

二O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六大系统 完善 通知 抄报:冀中股份公司 抄送:各位矿领导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庞矿办公室印 打字:赵灿 校对:刘芳忠 (共印80份)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79o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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