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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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业务流程

第一部分 总体介绍

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以下简称财税库银横向联网)是以人民银行总行国库信息处理系统(以下简称TIPS)为联网枢纽,财政、税务、国库、商业银行等部门利用计算机技术,通过网络系统办理税收收入征缴入库等业务的缴库模式。

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包括实时扣税、批量扣税、银行端查询缴税和自缴核销四种缴税方式。纳税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缴税方式,并与主管税务机关签订《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缴税方式确认表》。采取实时扣税、批量扣税缴税方式的纳税人,必须在业务开通以前与税务机关、开户银行签订委托银行代缴税款三方协议书。

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共包括七个业务流程:一是委托银行代缴税款三方协议书业务流程;二是实时扣税业务流程;三是批量扣税业务流程;四是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流程;五是自缴核销业务流程;六是下载入库流水业务流程;七是国库对账业务流程。其中:银行端查询缴税包括三个子流程:一是银行柜台办理缴税流程;二是POS机刷卡缴税流程;三是网上银行卡缴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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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委托银行代缴税款三方协议书业务流程 一、业务功能描述

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委托银行代缴税款三方协议书(以下简称三方协议)是指纳税人与银行、税务机关三方签订的委托扣税协议。已签订三方协议成功的纳税人才可以进行实时扣税、批量扣税业务。(三方协议书制式文本随文附后)

二、流程图

签订三方协议流程纳税人税务机关税库银系统商业银行到商业银行开立缴税账户给纳税人发放一式三份的三方协议书在三方协议书上填写清算行和开户行号,并加盖印章,退还纳税人两份辅导纳税人填写相关内容,给银行留存的一份加盖税务机关印章信息校验是否通过否与银行重新进行新消息比对、修改是存留纸质三方协议书在综合征管软件中进行银税协议维护三方协议电子信息与银行端三方协议信息各要素比对检查,重新发送否信息校验是否通过签订成功是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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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流程说明

(一)纳税人端签订纸质三方协议书流程 1、 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领取三方协议书;

2、 税务机关辅导纳税人填写协议内容,并在其中一份上加盖税务机关公章;

3、 纳税人在每份三方协议书上填写开户银行名称、账号等协议内容后,签章并提交其开户银行;

4、 开户银行对协议内容确认无误并填写开户银行行号及清算银行行号后,在三份三方协议上分别签章,同时留存其中有税务机关、纳税人和银行三方签章的一份,将另外两份退纳税人;

5、 纳税人将另外两份三方协议送税务机关校验; 6、 税务机关校验通过后,在这两份协议上签章。税务机关、纳税人各留存一份协议。

(二)税务端签订三方协议书流程

1、税务登记岗依据已签订完成的纸质三方协议进行信息的录入;

2、保存完成后,向TIPS发送三方协议验证信息; 3、 校验通过后,系统提示“发送请求验证成功”; 4、 协议未验证成功,税务人员首先复核三方协议录入信息,无误后,通知纳税人开户行联系人进行信息核对;

5、 对已成功签订三方协议的,纳税人有关信息发生变更或需停止协议的,可在【银税协议维护】模块中进行维护、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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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实时扣税业务流程

一、业务功能描述

综合征管软件或网上申报系统发起并发出实时扣税申请,通过税库银系统转发该扣税申请给TIPS, TIPS再发送请求给对应的商业银行进行实时扣税,从纳税人的委托扣税协议账户中扣缴税款。

二、流程图

实时扣税流程纳税人税务机关国库商业银行纳税申报生成电子税票发出实时扣税请求TIPS系统实时扣款接受实时扣款结果反馈扣款结果反馈扣款结果实时扣款是否成功是上解销号否继续发送扣款请求否是否开具纸质税票是开具纸质税票 三、流程说明

1、综合征管软件生成并保存电子税票信息,然后通过税库银系统向TIPS系统发出实时扣税请求;

2、TIPS转发扣税请求给相应的商业银行,商业银行扣税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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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扣税结果返回TIPS;

3、TIPS系统通过税库银系统将扣税结果返回给综合征管软件;

4、综合征管软件接收扣税结果,根据扣税结果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四部分 批量扣税业务流程

一、业务功能描述

批量扣税交易适用于定期定额户、征收机关和商业银行签订三方协议情况下进行的扣税业务。由综合征管软件主动发起,将扣税信息生成扣税文件放到指定的FTP服务器上,并通知税库银系统,税库银系统系下载该文件处理打包后转发给TIPS,实现批量扣税。

二、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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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量扣税业务流程综合征管系统税库银系统国库系统商业银行开始接受CTAIS的批扣请求接收税库银系统的批扣请求应申报统计从FTP下载批扣文件,并解析文件将批扣信息保存,并重新组包,向国库发送扣款请求保存批扣信息根据定税信息抽取定税清册向对应的商业银行发送扣款请求进行扣款操作根据定税清册和委托扣款协议生成纳税人当期扣款文件向税库银系统发送批扣请求接收国库的批量扣税结果信息接受商业银行的扣款结果并保存向国库系统返回扣款结果接受批量扣税结果信息保存批量扣税结果信息组织批量扣税结果信息向税库银系统发送读取批扣结果文件生成批量扣税结果文件生成申报信息、应征信息、税票信息向CTAIS发送批量扣税结果接受信息税票上解销号完成

三、流程说明

1、综合征管软件每月初自动进行应申报统计,生成纳税人当期的应申报清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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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省局综合征管软件系统维护岗在申报期内发起储蓄扣税指令;

3、综合征管软件自动对扣税成功的信息生成当期的申报表、应征信息、税票信息,并对税票进行上解销号和入库销号操作;

4、税源管理岗须在申报期最后三天登录综合征管软件,查询本单位所管辖定期定额户批量扣税情况。批量扣税不成功的,应及时查找原因,第一时间处理,督促纳税人采用其他方式申报缴纳税款。

第五部分 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流程

5.1 银行柜台办理缴税流程

一、业务功能描述

不要求纳税人和商业银行以及征收机关之间签订“三方协议”。纳税人在综合征管软件申报后打印“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根据“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选择到商业银行柜台进行税款的查询和缴纳。

二、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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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柜台办理缴税流程纳税人税务机关税库银系统商业银行税务机关申报申报成功,打印银行端缴税凭证缴纳税款接受确认缴款/不缴款信息接受确认缴款/不缴款信息是否确认缴款否是作废税票税票上解销号完成 三、流程说明

1、纳税人在税务机关申报成功之后,在综合征管软件中打印“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

2、纳税人持“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到商业银行的柜台,根据“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进行银行端查询缴税;

3、商业银行通过TIPS向税务机关发送查询请求; 4、税务部门接收到税库银系统转发的查询请求后,将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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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应征信息通过TIPS返回给其对应的商业银行;

5、商业银行将收到应征信息作为申报信息再通过TIPS发送给税务机关;

6、税务机关接收到应征信息后,生成“电子税票信息”反馈给商业银行;

7、纳税人确认是否缴款;

8、商业银行将确认结果通过TIPS返回税务机关,综合征管软件对电子税票做上解销号。若纳税人确认不缴款,则综合征管软件自动删除电子税票信息。如果纳税人账户余额不足或由于其他原因导致扣税不成功,按照不缴税处理;

9、缴款成功后,商业银行给纳税人开具“电子缴税付款凭证”;

10、如果税务机关在生成电子税票1天之后收不到商业银行返回的缴款成功反馈信息,综合征管软件自动删除电子税票信息。

5.2 POS机刷卡缴税业务流程

一、业务功能描述

通过在税务机关设POS机实现纳税人缴税的方式,适用于未签订三方协议的纳税人通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实现电子缴税。

二、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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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机刷卡缴税流程纳税人税务机关POS机国库纳税人申报成功征管系统生成应征序列号纳税人凭序列号缴款国库通过TIPS向征管系统确认征管系统自动销号纳税人确认缴款完成 三、流程说明

1、纳税人完成纳税申报后,综合征管软件自动产生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

2、纳税人在POS机上,进行刷卡操作, POS机布设机构据此向TIPS发起银行端查询缴税信息;

3、TIPS将银行端查询缴税信息发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确认后生成电子税票信息发送TIPS,TIPS将电子税票信息发送给相对应的商业银行;

4、商业银行将电子税票信息通过POS机反馈给纳税人,纳税人核对确认后,输入银行卡密码办理缴税;

5、POS机将纳税人付款缴税指令转换成银行卡交易信息,发送至对应的商业银行;

6、发卡银行划款后,POS机提示纳税人缴税成功,并打印P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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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缴税回单,同时将划款结果转换成电子税票划款回执,通过TIPS发送至税务机关, 综合征管软件进行自动税款上解; 7、纳税人可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及POS机缴税回单,在征收单位开具《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作为完税证明; 8、 综合征管软件根据国库返回的税款入库报表和电子税票入库流水信息,自动进行税款入库销号。

5.3 网上银行卡缴税业务流程

一、业务功能描述

纳税人通过网上银行卡缴税业务是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的一种重要形式,适用于未签订三方协议的纳税人通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实现电子缴税。

二、流程图

网上银行缴税流程纳税人税务机关网上银行平台国库纳税人申报成功提供应征凭证序列号纳税人凭序列号缴款国库通过TIPS向征管系统确认征管系统自动销号纳税人确认缴款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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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流程说明

1、纳税人完成纳税申报后,取得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 2、纳税人登录网上银行,选择缴税并输入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序号、纳税人识别号、征收机关代码,对应的商业银行据此向TIPS发起银行端查询缴税信息;

3、TIPS将银行端查询缴税信息发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确认后生成电子税票信息发送TIPS, TIPS将电子税票信息发送给相对应的商业银行;

4、商业银行将电子税票信息通过网上银行反馈给纳税人,纳税人核对确认后,输入网上银行密码办理缴税;

5、网上银行划款后,对应的商业银行提示纳税人缴税成功,同时将划款结果转换成电子税票划款回执,通过TIPS发送至税务机关,综合征管软件进行自动税款上解;

6、纳税人可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在征收单位开具《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作为完税证明; 7、综合征管软件根据国库返回的税款入库报表和电子税票入库流水信息,自动进行税款入库销号。

第六部分 自缴核销业务流程

一、业务功能描述

进行“自缴核销”(正划)业务的纳税人,可以是三方协议签署成功的纳税人,也可以是未签订三方协议的纳税人。纳税人(含代征(售)、代扣代缴单位)持纸质《税收通用缴款书》到商业银行采用现金、银行转账等方式进行缴纳税款业务(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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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缴),以及税务机关收取纳税人现金后通过开具纸质汇总缴款书进行汇总缴款业务(简称汇缴)的业务统称为自缴业务。

二、流程图

自缴核销业务流程综合征管软件国库系统商业银行开始受理申报选择开具纸质缴款书否发送缴款书电子数据缴款书电子数据校验电子信息是否正确是向税务局关发送交易成功信息,并将信息存入待销号数据库入库税款处理缴纳税款入库销号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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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流程说明

1、税务机关按照纳税人的申报产生的应征信息,开具纸质缴款书,同时将缴款书对应的电子数据通过TIPS传送至国库,纳税人持纸质缴款书到商业银行柜台缴款;

2、国库收到该笔税票的电子数据后,按照报文要求对收款国库代码、征收单位代码、预算级次、预算科目、缴款书类型等代码进行合法性校验,校验不通过,向综合征管软件发送交易错误信息,税务机关调整后重发;校验通过后,向综合征管软件发送交易成功信息,系统将信息保存在待销号数据库中;

3、国库收到商业银行提交的纸质缴款书和资金后,与综合征管软件向其发送的信息进行逐笔核销比对,做入库销号,并将电子信息传送至综合征管软件;

4、税务机关对已发送自缴核销信息的电子税票,在国库未入库的前提下,可以向国库发送撤销请求,取消已发送的电子信息。

第七部分 下载入库流水业务流程

一、业务功能描述

税库银系统会每日定时向国库系统发送下载入库流水请求,国库系统将当日入库的流水凭证信息发送给税库银系统,税库银系统收到入库流水信息后进行加工处理再返回给综合征管软件,由综合征管软件根据入库流水信息进行入库销号工作。

二、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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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入库流水业务流程综合征管系统税库银系统国库系统接受入库流水信息开始税票入库销号定时向国库系统发送下载入库流水请求根据国库,日期生成入库流水响应完成接受入库流水响应向税库银系统发送入库流水响应处理入库流水响应向CTAIS发送入库流水信息

三、流程说明

1、税库银系统定时向国库系统发送下载入库流水请求; 2、国库根据请求的日期进行入库流水信息的生成; 3、国库向税库银系统发送入库流水信息;

4、税库银系统接收到入库流水信息后进行加工处理; 5、税库银系统向综合征管软件发送入库流水信息; 6、综合征管软件接收入库流水信息,根据入库流水凭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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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进行处理;若入库流水凭证为税票,则对税票进行入库销号。

第八部分 国库对账业务流程

一、业务功能描述

为确保数据信息的一致性,人行国库和税务部门需要进行当日财务核对,由人行国库向税务部门主动发送需核对的账务信息和数据。

二、流程说明

1、纳税人划缴税款后,商业银行按规定将税款划转国库,国库处理完成后将入库流水与日报表上传至TIPS。税库银系统定时自动下载国库上传的入库流水和日报表,然后综合征管软件自动进行国库对帐;

2、当自动下载失败时,则需进行手工下载入库流水和日报表。入库流水下载完毕后,在综合征管软件中税票自动完成入库销号;

3、如国库对帐不一致,则需查找具体原因,并根据不同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理;

4、对未纳入财税库银系统的税收缴款书、税收收入退还书等非电子税票,仍需根据国库返回的纸质凭证在征管信息系统进行手工入库销号或税收收入退还书销号,并进行日对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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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国家税务局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

委托银行代缴税款三方协议书

协议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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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 议 书

甲方:(税务机关) 乙方:(纳税人)

丙方:(纳税人开户银行)

为简化办税程序,方便纳税人完成缴税义务,确保税款安全,提高税款征收、入库效率,甲、乙、丙三方经共同协商,同意丙方根据乙方向甲方申报的缴税(费)款信息,从乙方指定的缴税专用账户中划缴乙方应缴税(费)款至“待结算财政款项专用账户”,并由丙方将账户资金于次日划转至相应级次人民银行国库,现签订并共同遵守如下协议:

一、甲、乙、丙三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二、乙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完成纳税申报,在税收综合征管软件中形成乙方《电子缴款书》信息通过陕西省国家税务局税库银联网系统实时传至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缴税(费)业务系统并由该系统自动将乙方应缴税(费)款信息传至丙方,丙方根据接收到的乙方应缴税(费)款信息,从该协议中乙方指定的缴税(费)专用账户中将乙方应缴税(费)款划缴至“待结算财政款项专用账户”,并实时将划缴税(费)款信息通过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缴税(费)业务系统传至陕西省国家税务局税库银联网系统进而传递至甲方。

三、乙方可在当地选择任一商业银行网点开立缴税(费)专用账户或指定原有银行账户为缴税(费)专用账户。纳税人税库银联网缴税(费)专用账户具有唯一性,须经丙方确认方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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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缴税(费)专用账户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变更。 乙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或变更经营地址、改变主管国税税务机关时,应在办理有关涉税事项的5个工作日前,向甲方、丙方同时提出变更申请,并重新签订《协议书》。

五、乙、丙方应保证缴税(费)专用账户的真实性、有效性,丙方应保证乙方账户资金安全,甲方、丙方应依法为乙方缴税(费)专用账户保密。

六、乙方应保证在办理每一项缴款的涉税事项时,缴税(费)专用账户内有足够存款余额。因乙方缴税(费)专用账户资金余额不足或未按法定期限申报造成丙方无法及时划缴税(费)款而导致逾期缴纳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七、甲方、丙方应保证税库银联网系统和各自业务处理系统正常运行、网络畅通及正确操作。因甲方、丙方业务系统、网络或操作原因导致丙方划缴税(费)款错误、失败的,在查明原因后,分别由问题方承担相关责任。因自然灾害,电力中断、通讯故障等不可抗力造成陕西省税库银联网系统瘫痪,且乙方及时按应急预案采用可行的税(费)款缴纳方式仍未能按期缴纳税(费)款的,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因系统网络故障造成账务差错的,由甲方、丙方依据有关规定进行纠正。

八、签订《陕西省国家税务局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委托银行代缴税款三方协议书》的纳税人(乙方)不再从国税机关领取税收缴款书。而是在乙方申报并确认缴税成功后,由甲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实行电子缴税后使用电子缴款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93号)的规定生成《电子缴款书》;丙方根据接收的电子税票信息填制“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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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缴税付款凭证”。“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一式二联,第一联作丙方记账凭证,第二联加盖银行收讫章交乙方作付款回单,乙方以此作为缴纳税款的会计核算凭证。

各项税(费)款划缴成功后,丙方应根据甲方发送的横向联网电子税票信息及时打印《电子缴税付款凭证》给乙方。如丙方未按规定开具《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其法律责任由丙方承担。因电脑故障、自然灾害、电力中断、通讯故障或其他不可抗拒力造成丙方不能及时打印凭证的,丙方应予免责。

乙方需要甲方开具完税凭证的,甲方根据税收征管系统中已入库电子缴款书开具纸质完税凭证。

九、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本协议将长期有效。乙方如注销税务登记或在丙方销户后,本协议即自行终止。乙方有正当理由需解除协议时,应提前通知甲方、丙方,并向甲方申报新的纳税方式。

十、在协议有效期内发生纠纷,甲、乙、丙三方应协商解决。经协商后仍不能解决的,相关当事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申请复议、仲裁或诉讼。

十一、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丙方:(盖章)

二0一二 年 月 日二0一二 年 月 日二0一二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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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77w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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