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全市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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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文件

枣文明…2011?4号

关于开展2011年全市未成年人

思想道德建设“暑期集中行动”的通知

各镇、办事处、开发区、管理区党委(工委),市文明委成员单位,市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责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2011年“暑期集中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动全市未成年人思想思想道德建设,进一步净化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健康向上、欢乐祥和的暑期,经研究,决定在今年暑期,继续在全市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暑期集中行动”。现将工作方案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紧扣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根本,按照“产业枣阳、文化枣阳、绿色枣阳”的要求,在全市深入开展净化网络网吧、荧屏声频、出版物市场、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和文明网络创建活动,组织丰富多彩的道德实践主题活动,让孩子们度过一个快乐、轻松、充实、

健康的暑假,为未成年人“快乐生活、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二、时间和主题

时间:2011年7月下旬至9月上旬

主题:净化社会文化环境,让未成年人“快乐生活、健康成长”

三、主要工作责任

1、对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暑期集中行动”的活动,进行工作安排部署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

2、开展网络网吧专项整治和创建文明网络活动

(1)开展网络网吧专项整治。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及时查处“黑网吧”和违规经营网吧,对查处不力的,要追究主管部门的责任。由工商部门会同公安部门依法取缔“黑网吧”和违规经营网吧。电信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网络流量的监控,及时发现并终止“黑网吧”和违规经营网吧互联网接入服务;公安部门对营业网吧分类排查,推行绿色、黄色、和红色“三色”分类管理(放心类、关注类、严管类);对违法情节严重的“黑网吧”和违规经营网吧业主,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压缩和减少网吧数量,着力推动网吧经营连锁化、规模化。开展城乡结合部和农村网吧地重点监管和治理工作发展,繁荣农村文化市场。

责任单位:市文体旅新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综治办、市经信局

(2)开展创建文明网络活动。开展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文明网络创建活动,及时清除互联网上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有害信

息。重点整治问题突出的论坛、中小网站和点对点网络,对经常传播有害信息、管理失控的网站,依法予以停业整顿,并列入“黑名单”;对违法有害信息问题突出、安全责任不落实的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实行挂牌整改,依法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继续深化在网吧推行身份证验证或扫描登记上网技术,堵塞漏洞,建立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文体旅新局、市法制办

(3)落实网吧社会监督制度。在全市各个网吧设立专门的网吧监督员,随时发现并制止淫秽色情等违法有害信息在网吧出现,及时制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由各地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在“五老”人员中招募志愿者,文化部门为网吧监督员颁发聘书,对网吧实行社会监督。

责任单位:市文体旅新局、市关工委

3、着力开展荧屏声频专项治理

(1)加强荧屏声频节目日常监管。运用现代技术手段抓好荧屏声频节目管理,建立健全严格的节目审查制度和节目播出程序,精心选调高素质节目审查人员,组成强有力的队伍,禁止不宜于未成年人观看的影视剧、影视动画片、纪实电视专题、声频节目播出。切实加强对综艺类、情感类、法制类、选拔类、谈话类节目的管理,有效遏制广播电视节目中的低俗媚俗之风对未成年人的不良影响;全面推广网上“虚拟警察”及“报警岗亭”,扩大网上布控范围,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定期公布依法关闭的违法违规网站,震慑犯罪,教育群众。

责任单位:市广播电视台、市文体旅新局、市公安局

(2)整治各类不良广告。严把广告播出关,凡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广告一律不得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上刊播。健全播出警告制度、违规惩戒制度和退出机制。制定明确具体的广告审查细则,进一步健全广告刊播审查制度。制定并实施不得在互联网上发布不良广告的规定;严格监管各类网络广告,加强对涉及性知识、性用品等内容广告的监督和管理,对包含淫秽色情内容的广告要及时删除。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文体旅新局、市广播电视台

4、整治出版物市场和校园周边环境

(1)开展暑期“扫黄打非”整治行动。严厉查缴宣扬淫秽色情、凶杀暴力、低俗庸俗、封建迷信、伪科学内容的“口袋书”图书、卡通画册、音像制品、游戏软件等违禁出版物以及盗版教材和各种形式的非法报刊。对非法委托印制、销售违禁出版物和其他非法出版物的要依法予以严惩。

责任单位:市文体旅新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

(2)开展暑期校园周边环境治理行动。严格禁止在中小学校周围200米开办电子游艺室、歌舞厅等娱乐场所。严格执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禁止在中小学校周围200米以内开办网吧和设立彩票投注站点,禁止在中小学校周围600米以内设立彩票专营场所。各有关部门在审批这类项目时要严格把关,并定期组织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文旅新局、市民政局、市文体旅新局

5、丰富未成年人暑期文化生活。

(1)开展“知、爱、兴”主题教育“七个一”实践活动。暑期,各地要结合实际组织广大中小学生开展“知、爱、兴”主题教育“七个一”实践活动。各广播电视台(站)要在荧屏声频中广泛播放红色精典剧目、精典文学作品等影视声频作品,激发中小学生爱党爱国爱家乡的激情,陶冶未成年人的情操,净化未成年人的心灵。引导青少年积极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开展优秀童谣传唱、参观红色教育基地、志愿服务、学做家务、义务清扫、结对帮扶等活动。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文体旅新局、团市委、市妇联

(2)为未成年人免费提供绿色上网场所。各中小学校要制定方案,安排专人,加强管理,负责做好暑期向学生免费开放计算机教室的工作,为青少年提供文明健康的绿色上网场所。各地教育部门要利用暑期对中小学校内上网场所经营管理情况进行自查,避免校内公益性上网服务场所被出租、承包,成为变相的营业性网吧。各地图书馆、社区的电子阅览室要带头安装绿坝等过滤软件,并免费对本地未成年人开放。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体旅新局、市民政局

6、开展净化社会文化环境集中宣传

各级新闻媒体开设专栏,广泛宣传不良社会文化对未成年人的严重危害,宣传开展“暑期集中行动”的重要意义。组织群众代表和相关人士开展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大讨论,及时关注和报道文化市场整治动态和文明网络创建情况,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有计

划地对集中行动的情况进行暗访,选择一些反面典型公开曝光。

责任单位:市广播电视台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7月中旬)

市文明委对“暑期集中行动”进行动员和部署,制定印发“暑期集中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各地和相关部门根据市文明委的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全面行动(7月下旬至8月底)

各地和相关部门按照实施方案,认真组织落实。市文明办适时开展暗访、督办,通报实施情况。各新闻单位要组建宣传专班,全程配合集中行动。

第三阶段:总结巩固(9月上旬)

各地和相关单位对“暑期集中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客观评估,9月10日前将总结材料报市文明办。同时,针对“暑期集中行动”中反映出来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确定下阶段工作目标和要求,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1、要与常年性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紧密结合。各责任单位要把“暑期集中行动”作为净化社会环境的重点任务,突出抓好。要结合工作实际、工作职能,把承担的工作任务分解到相关处室,并明确责任人和责任要求。要充实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专班,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责任单位要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汇总情况,与市文明办联络,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向市文明办通报。

2、要与丰富未成年人暑期文化生活相结合。要标本兼治、疏堵

结合、注重引导。坚持“两手抓”,一方面抓好整治,净化环境;另一方面注重引导,为未成年人提供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食粮,组织未成年人开展形式多样的道德实践活动,丰富暑期文化生活。

3、要与舆论监督工作相结合。各责任单位要重视舆论监督工作在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注重以舆论的力量来推动整治工作的深入,提升集中行动的效果。各级新闻单位要迅速组建“暑期集中行动”宣传报道专班,明确分管领导,固定报道记者,开辟专栏、专题,采取跟踪报道、系列报道等形式,切实抓好宣传。

枣阳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1年7月15日

主题词:未成年人暑期集中行动方案通知

枣阳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7月15日印发输入:杨珍责校:牛合群共印180份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77a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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