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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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陈教体发?2014?65号

宝鸡市陈仓区教育体育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宣传和信息报送

工作的通知

各教育组,局直学校(单位),各股室:

为及时反映全区教育工作动态,提高教育宣传工作的质量,营造全区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现就进一步加强教育宣传及信息报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队伍建设

各单位要配备专职宣传信息员1名,主管宣传工作领导1名,具体名单于2014年3月20日前报局办公室(名单信息包含:单位名称、姓名、手机联系方式、邮箱)。同时,各单位要建立信息报送奖励制度(具体标准自行制定),积极引导宣传信息员学会围绕全区教育改革和发展重点,从大量的工作信息中筛选出教育动态新闻信息,形成全区教育宣传工作合力。区教体局将定期开展宣传信息人员业务研讨、培训和工作交流,进一步提高全区教育信息宣传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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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报送内容

(一)突出报送综合性、调研类、经验类和事关全局、具有较大影响的信息。尤其是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安全维稳等重大情况;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政府重大决策的重要举措;实施决策中取得的成绩、出现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决策的建议;教育先进事迹、典型经验;重要调研活动、重要会议信息;推进重大改革、实施重大工程的措施及成效;重点工作的计划安排、进展情况或综合性信息;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和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等。

(二)严格信息报送标准,对以下信息原则上不予采用:一是以会议议程为主要内容的信息;二是信息量不大的一般性讲座;三是信息量不大的校际交流;四是没有新意的常规工作;五是只谈领导检查不谈具体工作的信息;六是报送格式不规范、文字校对问题突出的信息。

三、信息报送要求 (一)信息采编

1.信息采编要以第三方角度客观描述,不要出现“我镇、我校”字样,应以“XX镇、XX校”或者“该镇、该校”表述,内容要准确,事实要清楚。

2.信息采编要及时。凡动态类信息,要在事件发生后2日内编发,超时不予采用;综合类信息、调研类信息可适当延长编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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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息的采编要运用专用邮箱。单位信息员要通过专用邮箱报送教育信息,杜绝一稿多投。区教育体育局接收各单位报送信息邮箱为ccjyjbgs@126.com。

(二)报送格式

1.信息报送的要素:凡报送的信息,邮件标题栏必须标明报送单位、日期和题目三个要素。如:《XX校(2014.02.09)XX校多措并举推进德育工作上台阶》。信息标题限定在30字以内,不设副标题。信息末尾注明来源,如(文:张三;图:李四)。

2.信息文字稿件格式:使用WORD2003格式,字数一般不得低于300个。提倡报送加注图片的信息,插入的图片要有代表性,图片下方要标注文字说明,粘贴在文字稿件合适位置,并用word自带图片处理工具(工具栏-压缩图片)对图片进行压缩,压缩后一般一个word文档信息大小不超过1MB,图片设置在“浮于文字上方或下方”。

3.信息的字体要求:标题:小二号小标宋或宋体;图片标注:五号宋体(字体颜色:蓝色);正文:三号仿宋,行间距25磅,段前段后均为0行,字符间距使用标准间距。 (三)报送形式

1.各教育组、直属学校将编辑的信息上报相关股室或直属单位,实行信息归口报送(根据信息内容涉及股室、直属单位的业务职能);同时,上报电教中心。

2.各股室、直属单位负责将各教育组、学校上报的单项信息进行核实,结合业务工作进行充实后(信息原文未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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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注明撰稿教育组或学校,信息原文有修改的注明撰稿教育组或学校,并添加本单位的署名),报送局办公室;电教中心负责各单位上报信息的内部宣传,择优上传到区教体局门户网站。

3.局办公室结合全局工作,对上报的信息进行取舍、加工,形成综合信息,并逐级上报,形成对全区教育体育工作的对外宣传。

四、信息管理要求

(一)教育信息要及时、简练。要着重反映教育体育系统的大事、要事,反映新情况、新问题、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各教育组、直属学校(单位)和局机关各股室每周至少上报有效信息1条(篇)。

(二)调研信息内容要全面、准确。要客观反映教育体育系统各项工作开展的真实情况。机关各股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要及时确定调研课题1-2个,充分开展调研,按月向局办公室报送调研信息,今年10月底前,报送调研材料。

(三)区局办公室是全区教育体育系统信息工作的归口管理股室,直接负责向区委、区政府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及其它有关媒体报送信息。信息采用积分排名情况每季度初将在陈仓教育体育局网站通报。

五、信息考核办法

(一)报送的正面报道信息、调研文章、工作通讯(个人文学作品、教研论文除外)被各级各类媒体刊物采用的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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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标准给予奖励(一稿多投的取最高级别奖励),按季度实施奖励:

1.被《陈仓信息》、区政府网站、采用的信息每条奖励20元。

2.被《陈仓报讯》、陈仓电视台采用的信息每条奖励50元,调研文章、工作通讯每篇奖励100元。

3.被《宝鸡教育网》(“县区之窗”除外)采用的信息每条奖励50元。被市委、市政府网站、宝鸡电视台采用的调研文章、工作通讯每篇奖励100元。

4.被省教育厅网站、采用的信息每条奖励80元,调研文章、工作通讯每篇奖励100元。

5.被国家教育部或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主办的媒体刊物如《人民教育》、《中国教育报》、《中国教师报》、《陕西日报》、《宝鸡日报》等采用的信息每条奖励200元,调研文章、工作通讯每篇奖励500元。

6.被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求是》、《半月谈》等国家级媒体刊物采用的信息每条奖励300元,调研文章、工作通讯每篇奖励800元。

(二)自2014年4月1日起采用新的信息积分办法。各单位报送的被相关媒体刊物采用的信息和调研文章、工作通讯按从低到高级别分别记1分(区级)、3分(市级)、5分(省级)、8分(国家级),一稿多投的取最高级别记分,不重复记分(具体级别由办公室认定)。各单位报送的信息未被采用不记分;被采用的信息根据撰稿署名记分(基层教育组、直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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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上报的信息未经股室、事业单位编辑被采用,该单位得全分,经过事业单位、股室编辑上报被采用,信息编辑参与单位都得全分);局办公室、电教中心兼有教育宣传职能,不参与教育体育系统季度信息宣传排名,年终考核结果由市局对县区教育宣传考核排名决定。各单位的教育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积分情况列入工作目标考核。

(三)每一季度最后一月的最后一周,各单位及时向局办公室汇总上报本季度被采用信息明细单。(《陈仓报讯》、陈仓电视台、区政府网、宝鸡教育网、宝鸡电视台、宝鸡市政府网站、《宝鸡日报》、省教育厅网站、《陕西日报》等媒体采用的信息资料),办公室进行汇总排名。

(四)区教体局将根据全年教育宣传信息工作开展、得分情况,每年评选产生全区教育宣传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全区教育宣传先进个人若干名,区教体局将通报表彰。

2014年3月12日

抄送:市教育局。

宝鸡市陈仓区教育体育局 2014年3月12 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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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76d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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