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范文

更新时间:2023-10-03 03:52: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完善房屋拆迁制度,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在迅速发展的城市化进程中,“拆迁”是一个影响到千家万户、也特别容易引起矛盾冲突的问题。一些地方政府在房屋拆迁的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利益。它们通过拆迁人申请,物价、国土、建设三部门联合下文的方式,代替房屋拆迁市场主体的自由选择,单方确定补偿标准,从而导致补偿价格与市场价格相差甚远,在主观上加重了被拆迁人购房的经济负担。近几年来,土地使用权出让价、商品房价格和二手房价格不断攀升,而各地政府制定的补偿标准却多年停滞不动,给被拆迁人造成巨大的利益损失。并且,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对被拆迁人的土地使用权没有明确补偿规定,拆迁补偿只补偿被拆迁人的地上建筑物,而其土地使用权没有得到应有的补偿。被拆迁人因土地使用权的丧失而导致的损失,仅以房屋补偿名义是难以完全涵盖的。

一些地方政府在房屋拆迁中以个人利益要服从“公共利益”为由,非法介入商业性目的强制拆迁。目前我国现行法律对“公共利益”内涵没有具体明确规定,导致在实际拆迁工作中,作为政府的一项强制性拆迁行政权力的使用被扩大化了。一些地方政府给一些商业开发项目和政绩工程挂上“公共利益”的幌子,借助政府的公共权力,侵害被拆迁人的私有财产权。

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明确土地使用权的财产权利,合理确定拆迁补偿标准。

要对被拆迁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通过修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其相关法律和法规,明确规定被拆迁人的土地使用权的财产权利,在拆迁中,除了对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补偿外,还应补偿被拆迁人因丧失土地使用权而遭受的损失。

拆迁补偿标准应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等因素,并充分考虑土地本身的价值和预期收益,按照市场正常交易价格评估,由拆迁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切实保证拆迁补偿价格同房地产市场接轨。真正做到按照市场规律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及时调整、修正拆迁补偿价格指数,确保不低于同期商品房价格上涨的指数。

(2)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的概念,建立商业性用地拆迁的市场化机制。

要对“公共利益”的概念作出具体明确的界定,将政府强制执行程序严格限制在“公共利益”的范围。与此同时,政府必须退出商业性用地的房屋拆迁,并在房屋拆迁过程的监管、听证、裁决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从而实现政府行为的规范化和合法化。

要严格区分公益性拆迁和商业性拆迁,实行不同的房屋拆迁规定。前者是着重强调程序正当化,体现为适当补偿,后者则用市场价值规律调节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的利益关系,实行充分补偿。建立商业性用地拆迁的市场化机制,将出于商业目的的拆迁完全交给市场,按市场规律办事,在被拆迁人自愿的条件下确定是否同意拆迁。补偿标准、安置办法,由开发商与被拆迁人作为平等的民事主体协商解决。

要从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和规范政府行为出发,完善房屋拆迁秩序。一是要通过公告、听证、协商等方式听取被拆迁人的意见,获得房屋拆迁的确认;二是设立“公共利益的需要”的认定程序;三是建立商业性拆迁的相关程序、实施原则和具体办法。

(3)完善住房供应保障体系,确保被拆迁人基本居住需要。

一是建立商品房、安置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二手房为一体的完善的住房供应保障体系,从而拓宽被拆迁人住房选择空间,保证被拆迁人“买得到,买得起,有房住”。

二是建立政府住宅基金,扩大廉租房屋和经济适用房的比例,对被拆迁人购房提供优惠政策,在相关税费上予以减免,保障低收入被拆迁人的基本居住条件和基本生活来源。

三是要不断完善拆迁安置办法,控制拆迁还原房的价格,建立对拆迁安置工作不落实的责任追究制度。

由于政府在拆迁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限制政府的权利,并且增加各部门的监督职能是非常必要的。同时让社会各界都来监督,并且把相关的法律落到实处,这样才可以使拆迁的悲剧减少,保障人民和国家的利益不受损害。

生存基础(拆迁问题)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剧,城市建设问题也日益提上日程。在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过程中必然涉及房屋拆拆迁问题。而城市居民的房产往往是一个家庭的生存基础,承载着太多的东西,一座房子被强拆,很容易引发“家庭地震”和社会冲突。近几年,因房屋拆迁的上访事件不断增加,引起了中央和各方的注意。 综合考虑房屋拆迁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转变政府职能,用法律手段规范房屋拆迁工作,以市场为导向完善房屋拆迁的补偿政策,建立一套完备的房屋拆迁制度体系关系到北拆迁户的生存,社会的和谐。 房屋作为居民的生存基础,直接关系着他们的切身利益。针对种种“野蛮拆迁”,违法拆迁行为,被拆迁户维护自己的利益无可非议,如果政府对他们的呼声置之不理,就会造成严重的后果。正如材料中一位居民所说:‘这不是在拆房,是在拆老百姓的心啊!“在我们这个社会主义国家里,政府本来就是人民的政府,必然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维护人民的利益为准则,所以,能否切实保护被拆迁户的利益关乎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我们常常挂在嘴边上的“建设”也好“发展”也罢,说到底都应该、也只能是为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为了人民群众的生活过得更加美好,否则,我们的建设我们的发展也就失去了意义。如此说来,谁损害了群众利益,也就等于是谁损害了政府的形象。衡量政府工作做得好不好的惟一标准,就是看群众满意不满意,群众答应不答应。可以说,人民满意了,政府的形象就树立起来了。

被拆迁户的利益与政府的形象直接挂钩,而能否真正解决此问题在更大程度上关乎社会的和谐。在材料中我们已经看到由于一些地方政府没有处理好该问题已经引起了矛盾,因此事上访事件也频频出现,这是与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是根本相悖的。值得庆幸的是,我们中央政府已经充分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并作出了一系列有利于维护被拆迁户利益的措施,一些地方政府也纷纷出台了相应的政策,让我们看到了政府解决该问题的决心。而且已经初见成效,又让我们看到了彻底解决问题的希望。 在解决此问题过程中,政府的责任义不容辞。首先要从自身找原因,从根本上说就是要转变自身的职能,从房屋拆迁的执行者角色中解脱出来,实现“拆管分离“。属于经济行为的问题让市场发挥作用,自己做好服务工作就足够了。这样既有利于政府更好的维护被拆迁户的利益,也有利于维护自身的形象。 从材料中我们也看到了房屋拆迁过程中存在种种违法现象,比如拆迁公司安置地证明已失效 却仍在使用,说明在拆迁问题上急需完善相关法律,否则这种现象就会屡禁不止。被拆迁户的利益永远也无法得到保护。

在拆迁过程中确实有一些被拆迁户不愿搬的现象,这虽然有被拆迁户本身的原因,但主要的是拆迁补偿标准问题,被拆迁户没有得到合理的补偿。鉴于此,尽快制定确立合理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迫在眉睫。

拆迁得最后一个程序就是被拆迁户的安置问题,虽然是最后一个问题却相当重要,如果想材料中那样,强行拆迁房屋后,被拆迁户自己却不得不出去租房住势必引起各种矛盾,甚至使整个工作功亏一篑。所以,政府需要出台相应得政策条例使被拆迁户的安置工作有章可循。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力争消除一切不和谐因素,消除一切不和谐的隐患,房屋是百姓的生存基础,房屋问题解决好了必将成为和谐社会的重要一环,否则将成为和谐社会建设的绊脚石。我们相信,在政府和全体人民的共同努力下,一个强大和谐的中国将屹立于世界的东方!

实现海洋开发与保护双赢

近年来,从沿海的海岸带到近海的海岛,海洋资源开发范围不断扩大,而其造成的我国天然的海岸线减少、海岸带生态环境遭受破坏以及近岸海域污染形式严峻等影响,越来越引起大家的关注和思考。海洋环境保护是当今世界共同关心的海洋生态保护问题,也是重大社会经济问题,已成为科学技术领域重大的研究课题,人类发出了“善待海洋就是善待人类自己”的呼声。

首先,保护也是一种发展。海岸、海岛都要做好保护工作。目前,国家海洋局正在积极呼吁加快《海岛保护法》出台。对于有争议的海域,中国一直倡导‘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原则。在“搁置争议,共同开发”之前,我们应该提议‘共同保护’。这样更容易被一些国家所接受,大家更加注意保护海岛,而不只是索取利益。通过共同保护,更加有利于今后我们海岛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我国的海岛资源丰富,是我国经济发展触角有待延伸的一片广阔空间。但是,由于缺乏合理的开发利用规划,导致了无序、盲目开发的混乱局面,使得海岛及其周围海域资源衰退,生态环境恶化等。海岛一定要规划好,保护好。其实保护就是一种发展。保护好了海岛和海岸,就是保护了鱼的产卵地和栖息地,保持了鱼类的再生能力,实现了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渔民的生产生活带来了保障。

其次,统一规划,有序利用。在强调保护海洋资源的同时,如何实现合理利用呢?海岛、海岸都是珍贵的资源,我们一定要有序利用,高效使用,不能粗放地开发利用。我们要明确一个观念:它们都是宝贵的蓝色国土资源,不能盲目开发,无序利用,国家要做好统一规划。要做好边界工作。目前界限不清的情况主要是三种:一是河口跟海域的界限不清,或者说根本没有确定一条分界线,目前是哪个单位强势就归哪个管;二是省份之间管辖的河口、海域要划清界限。由于界限不清,沿海地区之间的争端时有发生。三是由于海域划界不清,引起与边界国家的海洋资源争端、岛屿归属等争议问题。建议国家要出台相关政策保护我们的岛屿。如果相对地划清界限,就可明晰各方开发的权利和相应的保护责任,改变“各自开发,无人保护”的无序局面。

第三,保护与利用是可以互利互惠的。那么,保护与开发之间到底如何平衡?我们不是为了保护而保护,而是要实现利用与保护的双赢。有人认为保护和利用是一对矛盾,实际上,只要坚持科学发展观,保护与利用是可以互利互惠的。

总之,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依据做好对于海洋的科学研究、合理规划、有序开发三方面的工作,三者缺一不可。

后天的拷问

两极冰川融化,海水吞没大陆,城市瞬间冰冻??这是电影《后天》呈现的灾难图景,也是艺术家与科学家、环保人士对人类未来所作的同一个预言。这预言并非危言耸听,人类活动影响气候变化,转而给人类带来种种危害是不争的事实。人们在今天就已不得不接受后天的拷问:人类最终将有怎样的未来?灾难性的“后天”与人类的今天有怎样的关系?人类该用怎样的行为去影响“后天”?

自从华夏文明在黄河流域诞生以来,我国一直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频繁的国家之一;时至今天,我国又是受全球气候变暖影响最显著的国家之一。气候变化使我国境内冰川消融、海平面上升、淡水资源匮乏、气象灾害频发,一些疾病的流行、物种的灭绝、粮食产量的波动,也可能与此有关。气候变化使本就多灾多难的神州雪上加霜,对炎黄子孙的生息繁衍构成了实实在在的威胁。如果任由气候变化发展下去,“后天”式的灾难可能降临华夏大地,万里中原可能成为不毛之地,中华民族可能不再有未来,我们的子孙将上哪里寻找后天?

后天源于今天,后天的灾难是今天行为的结果;后天代表生存与发展的危机,拷问我们,迫使我们检点今天的经济发展模式与生活方式。检点之下,我们不难发现导致全球气候变化的罪魁祸首是碳排放,是各种高能耗、高碳量的工业生产和消费方式。

处在工业化阶段的我国,基于庞大的人口数量和经济规模,碳排放问题尤为突出。首先,我国的产业结构偏于重型化,能源需求和碳排放量巨大,煤炭、石油能源的消耗量高居世界首位;其次,我国的能源结构以煤为主,而煤炭的采掘和使用正是人类活动影响气候变化的第一因素;再次,我国能源利用水平不高,单位能耗是发达国家的8到10倍,直接推动了碳排放量持续暴增。要扭转这种趋势,改变子孙面对灾难性后天的命运,唯一的出路在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走低碳化的发展道路。

要改变后天命运,就必须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提高服务业比重,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生产服务业等知识密集型、低碳排放量的新兴产业;提高准入门槛,严格执行节能减排标准,加大环保执法力度,逐步淘汰高能耗产业。要改变后天命运,就必须强化政策导向和资金扶持,运用低碳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降低能耗和碳排放水平,变“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的旧面貌为节能、环保、高效的新形象。要改变后天命运,就必须积极发展太阳能光伏等新能源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依靠科技创新掀起一场绿色产业革命,激发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推动经济更好更快地发展。要改变后天命运,就必须大力倡导低碳生活的理念,引导居民转变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重拾节约传统,少乘一次车、少开一盏灯,调低空调的功率,过亲近自然的绿色生活,一同拥抱一个更加低碳的时代。

The day after tomorrow——明天的明天是后天,后天代表并不遥远的未来。让地球恢复生机,后天

留给我们的时间不多了。如果我们加快低碳转型,一个低碳的今天定能迎来一个明媚的后天;如果我们无法顺应低碳时代的要求,不改变高能耗的行为模式,后天对我们的拷问注定将成为一道无从破解的难题。

农民工返乡,从挑战中寻找机遇

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日益加深,沿海部分企业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用工需求减少,加上春节临近,相当数量的农民工开始集中返乡,给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了新情况和新问题。然而,任何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大量农民工集中返乡,是一种现实挑战,但其中也有机遇。

从产业梯度转移的一般规律看,农民工返乡对满足内地企业用工需求创造了机遇。产业转移是经济全球化的必然趋势,劳动力的流向与产业转移密切相关。乘改革开放的东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沿海地区一批外向型、劳动密集型产业相继兴起,大批农村富余劳动力加速向东南沿海转移。

近年,受土地紧缺、劳动力成本上升等因素影响,沿海地区酝酿新一轮产业升级,为拓展生存与发展的空间,一批生产成本高的资源型、劳动密集型的产业大举内迁,用工需求明显增加,中西部地区一度遭遇前所未有的“用工荒”。

国际产业转移呈现出明显的梯度性、阶段性规律和趋势。可以预见,此次由美国次贷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和世界经济波动势必再次推动国际分工体系调整和我国沿海地区产业结构升级,沿海地区产业资本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用工需求自然递增,农民工返乡正好补缺。

从“三农”发展状况来看,农民工返乡为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了机遇。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破解“三农”问题需要政策、资金、技术,但从根本上说人才最为重要。一个不可忽视的现实是,近年中西部地区农村人口特别是青壮年农民大量外流,有知识、懂管理、会经营的新型农民的缺乏,直接制约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型。

如今,中西部一些地方因劳动力素质降低,耕作粗放,“省事田”、“懒人田”并不鲜见,极大阻碍了农业科技进步;一些地方因劳动力存量不足,或耕地撂荒,或双季稻改单季稻,宝贵土地资源的效益未得以充分发挥;一些地方因高素质劳动力短缺,农村基础设施薄弱,现代农业发展步伐缓慢。

在国家强力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强农惠农政策不断加强的背景下,农民工返乡有助于挖掘农村内部的增长潜力,有助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从统筹城乡发展的大局来看,农民工返乡为推进农民自主创业,推动地方小城镇建设,进而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带来了机遇。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认为,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

实现统筹城乡发展的目标,需要进一步放开搞活农村经济,而提高农民素质,鼓励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是一条可行之路。多年来,一部分农民工走出土地、走进城市、走向市场,积累了一些资金,学到了一些管理知识,掌握了一些生产技术。他们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转变了观念。各地既要看到返乡农民工增加了当地就业压力,同时也要看到返乡农民工为家乡建设带来了新的机遇。

当前中央启动扩大内需战略,大量投资投向农村教育卫生社会事业,投向公路、电网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新农村建设方兴未艾,小城镇建设力度加大,这一战略的实施为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地方政府有的放矢地引导他们就业与创业,必将带动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向农村回流,必将进一步推动地方小城镇建设,必将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加快城乡统筹发展的步伐。

农民工集中返乡是国际金融危机引发的新情况,农民工就业直接关系着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其重要性、艰巨性、复杂性不言而喻,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各地应为返乡农民工提供培训机会,广开就业门路;鼓励扶持创业,拓展就业空间;引导农业开发,做好“山水文章”。

总之,只要我们认识到位,措施到位,因势利导,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就一定能够从挑战中抓住农民工返乡的机遇,并将其转化为当地经济发展的新动力。

以自主创新谋求全面发展

纵观古今,秦国因极力推行“商鞅变法”而使国力昌盛,以致最终实现一统天下之伟业。而清政府闭关自守、摒弃改革创新,终致丧国辱权、泱害国民。故此,创新是发展的推动器,惟有加快自主创新才能谋求全面发展。“创新是民族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江主席曾高屋建瓴强调。而至今日,我国虽步入经济快速增长的上升期,但却凸现出许多有关创新水平低下以致阻碍发展的问题。据报道, 双边贸易规模最大的30种商品中,中方具有比较优势的很少,多数是日本具有优势的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

创新水平偏低是我国目前亟待正视的问题。究其原因,关键在于创新观念落后、创新能力不高、所需人才匮乏、体制不健全、科技水平较低等决定性因素阻碍发展。观念是创新的源泉,落后的思想只会阻碍发展,又谈何发展?所需人才匮乏,创新主体力量薄弱,只能是捉襟见肘,想促进社会快速发展谈何容易?创新能力低下、体制不够完善、科技水平跟不上发展的步伐,又如何促进发展呢?社会终究是向前发展的,落后就等于挨打。那么该如何才能提高自主创新水平,使我国步入更快发展的轨道呢?

首先,务必提高创新观念,在思想上有新突破。观念乃创新之本,失去创新的观念,如无本之木,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74od.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