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论述题

更新时间:2023-11-26 16:51: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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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论述题

1、试述行政复议决定的种类及适用条件。

答: 1.决定维持。即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原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2.决定限期履行。即行政复议机关认为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取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3.决定撤消、变更或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即行政复议机关认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消、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或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违法可以责令被申请人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2)适用依据错误;(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决定撤消,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可责令被申请人重新做出具体的行政行为。 2、简述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制度。

公正原则的保障制度。1回避制度2合议制度3听证制度4调查制度。二,相对方参与的原则的保障制度。1表明身份程序2行政相对方有了解行政行为内容并要求说明理由的权利3听证程序和调查程序4行政相对方享有知道为保护自己的权益如何采取救济途径的权利。三,效率原则的保障制度。1时效限制的规定2行为方式在时间上有先后顺序的规定3简易程序的适用 3、简述行政法的特点。

(一)行政法在形式上的特点1.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2.行政法规范赖以存在的法律形式、法律文件的数量特别多,属各部门法之首。(二)行政法在内容上的特点1.行政法的内容广泛2.以行政法规、规章形式表现的行政法规易于变动3.行政法的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总是交织在一起,并往往共存在与一个法律文件中。 4、试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答:一类原则是政治原则和宪法原则。另一类是一般的行政法原则。再一类是行政法的特别原则。对行政主题的要求可概括为依法行政,具体可分解为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和行政应急性原则。 5、论确立行政主体概念的意义。

(1)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的组织。(2)行政主体是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3)行政主体是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4)行政主体是行政法律关系中的一方特殊主体。总而言之,行政主体的判断必须综合考虑各项标准。国家行政机关是最主要的行政主体,但是,行政主体不以行政机关为限。只有那些享有国家行政权,在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权,并能够独立承当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才是行政主体。

6、论行政法作用的双重性

方面行政法具有保障行政管理有效实施的作用;另一方面行政法具有保护公民个人组织合法权益的作用。他的作用是对立统一的,二者相互依赖,不可偏废。过分强调保障行政管理有效实施而忽视或轻视公民权的保护,或者过分强调保护公民权而忽视或轻视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保障,都是对行政法作用的片面理解,都会影响到有机、和谐的行政法律秩序的建立和完善。在目前民主与法制还不健全的情况下,强调行政法保护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的作用,现实意义较强。

7、试论行政诉讼的被告认定规则

答(1)原告直接向法院起诉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为被告。(2)以复议机关为被告。对于具体行政行为,如果当事人向上级机关提出复议的申请,可能出现的结果主要是维持、变更或撤销。(3)对于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由该组织作为被告。行政职权一般应由国家行政机关来行使,但各过皆存在着由一定公共组织行使公共管理的情形。(4)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5)行政机关被撤消的,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8、公务员张某经常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抓获,处以拘留和罚款。单位收到公安机关对某的裁决通知后,经研究做出予以开除的处分决定。某不服,以公安机关和所在单位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试析:人民法院是否可以受理张某的起诉?为什么?

答:一,对该公务员的起诉,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该公务员对所在单位给予记过处分不能受理的原因在于其所在单位给予的开除的处分其本质上属于行政处分范畴。行政处分是内部行政行为,不在我国目前所规定的《行政诉讼》的受案范畴内,根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对“行政机关内部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提起的诉讼,因而对该公务员因其所在单位的开除的处分决定提起行政诉讼,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对于公安机关的处罚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属于我国“行政诉讼法”所规定的受案范畴,人民法院予以受理,但是,因为本案属于“治安行政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该公务员对治安处罚不服必须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才符合条件。 9、行政合理性原则:

行政合理原则是判断行政决定的内容是否合理的基本规则,主要包括平等对待、比例原则和正常判断和没有偏私:(1)平等对待。平等对待包括三种情形,即同等情形同等对待,不同情况区别对待,比例对待;(2)比例原则。比例原则包括必要性原则和狭义的比例原则。(3)正常判断,即我们只能将大多数人的观点作为是否合理的标准;(4)没有偏私。这项规则要求行政主体及其公务员在实施行政决定时不受外部压力的干扰,对所处理之事没有成见,在做出决定之前未私自与一方当事人单独接触过。 10、行政主体中的派出机关

职权行政主体的派出机关是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因工作需要,经有权机关批准而在一定区域内设立的,承担该区域内各项行政工作的国家行政机关。

地方组织法第68条的规定:“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区公所,作它的派出机关”;“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经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这些派出机关在法律上是职权行政主体,在事实上也发挥着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的作用。

11、行政合法性原则:

①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要求行政主体实施行政决定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它是行政必须服从法律的基本准则。

②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基础。行政合法性原则是一法治、民主和人权原则为基础的。(1)法治原则。法治原则要求国家用法律来治理社会。因为只有法律才能以国家的名义来推行,才具有权威性、规范性、稳定性和可预见性;(2)民主原则。民主要求国家能够自我约束。因为只有在国家尊重民意,尊重宪法和法律的基础,才会有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存在;(3)人权原则。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法律和制度的存在也要以保障人权为出发点和归宿。因此,行政行为必须以人权原则为基础。

③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内容。行政合法性原则包括以下三项原则:第一,法律的规范创造力原则,即行政机关所指定的行政法规范是法律创造的;第二,法律优越性原则,即法律对即法律对行政具有支配性地位,行政作用不得与法律相抵触;第三,法律保留原则,即一切行政作用虽非必须全部从属于法律,但基本权利的限制必须由法律规定。 12、简述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分配 答: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被告对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其理由是:(1)由被告方负举证责任,有利于保护原告一方的诉权;(2)由被告方负举证责任,有利于充分发挥行政主体的举证优势;(3)由被告方负举证责任,有利于促进行政主体依法制度。被告负举证责任的范围:(1)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依据,法律及行政规范依据;(2)被告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负举证责任,并不意味着对一切事实全部负举证责任;(3)原告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不负举证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原告不负任何举证责任。原告对其所受到损害的事实,被告滥用职权的事实等只有举证责任。

论述:

13 试论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答:1)不服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行政案件.2)不服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提起诉讼的行政案件.3)因侵犯法定经营自主权而提起诉讼的行政案件.4)因拒绝颁发许可证,执照或不答复而提起诉讼的行政案件.5)因不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法定职责或不予答复而提起诉讼的行政案件.6)不依法发给抚恤金的行政案件.7)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行政案件.8)其他影响人身权,财产权的行政案件.9)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折其他行政案件. 14 谈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健全行政指导制度的必要性?

答:1)行政指导是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2)行政指导是转变政府职能和行政模式的要求3)行政指导是现代行政法制成本效益原则的要求.采取行政指导有利于降低成本和社会成本.有利于更有效的实现行政目标.

15 试论行政赔偿的范围?

答:1对侵犯人身权的行政赔偿.:1)违法拘留或违法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行为.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4)违反使用枪支警械.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2 对侵犯财产权的行政赔偿:1)对违法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侵犯财产权的,受害人有权取得行政赔偿.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受害人有权取得国家赔偿.3)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受害人有权取得赔偿4)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16 试论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

答:1处罚法定原则 2 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包含1)实施处罚的主体必须是法定的行政主体2)处罚的依据是法定的3)行政处罚的程序合法 3 公正,公开原则.坚持这个原则必须做到:1)实施处罚的动因符合行政目的.2)处罚决定要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3)处罚的轻重程度应与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及危害大小相适应4)行政处罚必须符合理性. 4 处罚救济原则 5 一事不再罚的原则.6 过罚相当原则 17 试述被授权组织的范围

答:1 行政机构.包括三种类型:1)依照法律法规的授权规定而直接设立的专门行政机构2)行政机关的内部机构3)政府职能部门的派出机构.2 其他社会组织.包括四种类型:1)行政性公司2)根据授权从事一定行政职能活动的企业单位3)根据授权从事一定行政职能的企业单位.4)被授予一定行政职权的社会团体,群众性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 18 试论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

答:1行政行为的主体应当合法.包括:机关,人员,委托合法.2 行政行为应当符合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行政职权的限制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行政事项管辖权的限制2)行政地域管辖权的限制3)时间管辖权的限制.4)手段上的限制.5)程度上的限制 6)条件上的限制 7)委托权限的限制.3 行政行为内容应当合法,要求:1)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2)符合法定幅度,范围.3)行政行为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4)行政行为的内容必须适当,行政行为必须合理公正.4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程序:1)必须符合与该种行政行为性质适应的程序要求2)必须符合程序的一般要求 19 试述行政程序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 答:1 程序公正原则. 要求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的过程中,必须在程序上平等对待各方当事人,必须排除各种可能导致不平等或不公正的因素. 2 相对方参与原则.是指行政相对方在程序上有了解并被告知有关自己权益的行政行为权利,相对方参与的而则,必然包括行政程序公开的内容.3 效率原则.是指行政程序的设立与采取应有利于行政效率的实现.

20.联系实际说明完善行政程序法的意义。 答:是中国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步骤,对于发展民主政治制度,保护公民权利,遏制腐败现象,克服官僚主义,提高行政效率,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都具有十分重要意义,特别对于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完善行政程序法、建立行政程序制度有利于发展民主政治。民主政治的核心是公民可以平等切实参与国家管理,行使民主权利。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广度和深度是衡量一个国家民主的基本标准。行政程序法中的听证制度,公开制度以及说明理由制度都是为了充分保障公民行使民主权利而建立的。许多国家的行政程序法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定时,应当允许受决定影响的公民提供证据,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听取公民的意见,公民有权要求参加行政决定的过程,有权参与和监督行政决定。

其次,完善行政程序法有利于保障

公民基本权利,促进和发展人权事业。行政程序与立法程序、司法程序一样在人权保护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行政程序法之所以在人权保护中具有如此重要作用,是因为它可以为公民在行政权的行使过程中提供参与、监督、防卫及救济的权利。公民在行政机关作出不利行政行为时,可以通过听证程序参与行政决定的制作过程,表达自己的意愿,以防作出不公平不合法的决定。此外,行政程序法赋予公民的申辩、要求说明理由、拒绝等权利对于监督行政行为,防止侵权的发生也具有重要作用。行政程序法确立的公告、告知、卷宗阅览等制度也在很大程度上成为公民防卫和救济违法侵权行为的手段。 国论文再次,完善行政程序法有利于遏制和消除腐败现象,促进廉政建设。应该承认,腐败的产生与权力缺乏制约有密切的联系,但更为重要的是,由于缺乏公开透明的行政程序制度,使得腐败象恶性肿瘤一样,已经侵蚀着社会结构的每一环节,涉及社会各个领域,大有蔓延滋长的趋势。社会腐败的要害和核心是权力腐败,而权力腐败就是掌握权力的机关及人员为了个人及小集团的特殊利益而滥用公共权力,违反公共职责。 最后,完善行政程序法有利于克服官僚主义,提高行政效率。行政程序法的核心价值有两个,一是公正,二是效率.贴于 中国论中

21.试述行政行为的生效规则。

答:即时生效指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即具有效力、对相对方立即生效。受领生效指行政行为须为相对方受领、才开始生效。公告生效指行政机关将行政行为的内容采取公告或者宣告等有效形式,使相对方知悉、明了行政行为的内容,该行政行为对相对方才能开始生效。附条件生效指行政行为的生效附有一定的期限或其他条件,在所附期限来到或条件消除时,行政行为才开始生效。 22.试论行政应急权力的行使应符合的条件。(P36)

答:存在明确无误的紧急危险。非法定机关行使了紧急权利,事后由有权机关予以确认。行政机关作出应急行为应受有权机关的监督。应急权利的行使应该适当,应将负面损害控制在最小的程序和范围内。应急权力造成个人或组织正当权益受损的,应事后予以一定的补偿。

23.结合行政法学理论和《行政处罚法》的规定,阐述一事不再罚原则。

(一事不再罚原则:指对 相对方的某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量词以上同类(如罚款)处罚。或者说相对方的一个违反一种行政法规范时,只能由一个行政机关作出一次处罚。一事不再罚原则解决的是行政实践中多头处罚与重复处罚的问题。《行政处罚法》第24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量词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可以说是一事不再罚原则的具体体现。正确理解这一含义应当注意:行为人的一个行为,同时违反了两个以上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给予量词以上处罚,但如果处罚是罚款,则只能罚一次,另一次处罚可没收财产等,只是不能再罚款;行为人的一个行为,违反一个法律法规规定,该法律法规同时规定施罚机关可以并处两种处罚,如可以没收并处罚款,罚款并处吊销营业执照等,这种并处不违背一事不再罚原则;违法行为性质严重已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同时,依法应予行政处罚的当然使用。)

24.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P28--)

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它是贯穿与行政法关系之一中,指导行政法的立法与实施的根本原理或基本准则。行政法治原则作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具有其他原则所不能替代的作用:行政法治原则可以指导行政法的制定、修改、废止工作;行政法治原则有助于人们对行政法的学习研究及解释;行政法治原则可以指导行政法的实施,发挥执法者的主观能动性,防止发生执法误差或错误执法;行政法治原则可以你补行政法规范的漏洞,直接作为行政法适用。行政法治原则对行政主体的要求可概括为依法行政,具体可分为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和行政应急性原则。A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权的存在、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腥抵触。具体内容包括:行政职权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行政职权必须依据法律行使,不得违法;行政授权、行政委托必须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要旨。B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法治原则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要客观、适度、合乎理性。产生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具体内容:行政行为应符合立法目的;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不得考虑相关因素;平等适用法律规范,不得岁相同实予对待;符合自然规律;符合社会道德。应急行原则指在某些特殊的紧急情况下,出于国家安全、社会秩序或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采取没有法律依据的或与法律相抵触的措施。 25.论行政程序的基本制度。(P349--)

A程序公正原则的保障制度:(回避制度;合议制度;辩论和听证制度;专家咨询制度)B相对人参与原则的保障制度:(表明身份的制度;公开、告知和说明理由的制度;陈述、申辩程序、听证程序和调查程序;救济程序的告知制度;)C效率原则的保障制度(时限、时效的制度‘关于步骤、顺序的制度安排;简易程序的适用)

26.试述行政行为无效的法律后果。(P147--)

行为无效的法律后果有:(政相对方可不受该行为的拘束,不履行该行为只确定的任务义务,并且对此种不履行不承担法律责任;行政相对方可在任何时候请求有权国家机关,如行为机关、行为机关的上级机关、人民法院宣布该行为无效;C有权国家机关可早任何时候宣布相应行政行为无效;D行政行为被宣布无效后,行政主体通过该行为从行政相对方处所获取的一切均应反还相对方)

27.论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及其作用。(P36--)

地位:(A从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来看,行政法调整着广泛而重要的社会关系,这类社会关系与国家权利、公民权利息息相关,是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利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B从行政法与宪法的关系来看,行政法是宪法的重要实施法;从行政法与其他基本法律部门的关系来看,行政法对其他部门法的影响越来越大。作用:A行政法具有保障行政管理有效实施的作用;B行政法具有保护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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