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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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实施方案 (送审稿)

某某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某某市财政局 某某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6月23日 目 录 一 项目说明 1 二 项目名称 1 三 项目实施机构 1 四 项目内容及投资 1 五 项目运作方式 3 六 项目财政补贴测算 4 七 可行性分析 7 八 PPP合同框架草案 8 (一) 项目名称 8 (二) 合作方式和期限 8 (三) 项目公司权利义务 8

(四) 项目公司的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方式、出资

比例、股权转让等 9

(五) 工程建设与竣工验收评审 10

(六) 所提供产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和标准 10 (七) 设施权属,以及相应的运营维护 11 (八) 监测评估 11 (九) 投融资期限和方式 12 (十) 财政补贴的计算 12

(十一) 财政补贴支付及管廊运营成本调整 13 (十二) 调价机制 13 (十三) 履约担保及保险 14 (十四) 合作期内的风险分担 14 (十五) 应急预案和临时接管预案 15 (十六) 变更、提前终止及补偿 15 (十七) 违约责任 16 (十八) 转让与担保 16 (十九) 争议解决方式 17 (二十) 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 17 九 投资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及选择方式 17 (一)投资人的资格条件 17 1、一般资格条件 17 2、针对主城区的资格条件 17

(二)招标方式选择 17 (三)资格审查方式 18 (四)投标保证金 18 (五)招标标的 18 (六)评标办法 19 (七)澄清谈判 19 (八)合同签署 20

十 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监管 20 十一 项目主体责权(工作界面) 21 十二 政府承诺和保障 24

十三 合作期限届满后资产处置方式 25 实施方案编制的主要政策依据 27 一 项目说明

某某市作为2015年国家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根据国家相

关文件要求,探索采取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承担合作期限内项目管理,发挥政府和社会资本各自优势,合理延长设施运营期限,降低政府年度直接投资压力,提高市政设施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二 项目名称

某某市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下称“本项目”或“项目”) 三 项目实施机构

依据工作职能,某某市政府授权城乡建设委员会作为项目实施

机构。

四 项目内容及投资

为确保我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科学合理、切实可行,按照统一

规划、统筹组织、形成规模、建成网络的原则,我们对建设方案进行反复论证,初步确定了综合管廊建设内容和工期安排。确定了红旗大街区域、哈南工业新城区域、临空经济区域11条25公里综合管廊建设项目,其中主城区建设13公里,新城区建设12公里,工程静态投资28亿元(详见下表4-1)。争取达到二年初见成效,三年实现运营的总体目标。2015年,完成地下综合管廊建设8.53公里,主城区完成南直路、宏图街、长江路5.78公里综合管廊建设,新城区完成哈南九路2.75公里综合管廊建设,投入运营使用,新城区管廊将结合道路工程建设,同步组织实施。2016年,完成综合管廊建设16.98公里,主城区完成红旗大街7.5公里综合管廊工程建设,新城区完成哈南十二大道、十五路、十七路、临空第三大道、临空六路9.48公里综合管廊建设。2017年,组织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公司对已经建成的综合管廊进行运营、管理和维护,配合国家对综合管廊建设运营情况进行考核。

表4-1:地下综合管廊项目静态投资估算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总计划投资(亿元) 合计 工程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合计 28 25.7 2.30 1 红旗大街 8.48 7.8 0.68

2 南直路(北段) 2.17 1.82 0.35 3 南直路(南段) 2.15 1.94 0.21 4 长江路 1.6 1.43 0.17 5 宏图街 1.16 0.99 0.17 6 哈南九路 2.31 2.18 0.13 7 哈南第十二大道 4.25 4.01 0.24 8 哈南十五路 1.14 1.07 0.07 9 哈南十七路 0.69 0.67 0.02 10 临空六路 0.9 0.84 0.06 11 临空第三大道 2.85 2.65 0.2 12 控制中心 0.3 0.3

另投资人需在建设期支付建设期利息0.23亿元,其中主城区

0.17亿元,新城区0.06亿元。

由于主城区的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面临交通和临时施工场所问

题,采用的施工工艺有所区别。主城区拟采用叠合整体式工艺施工,新城区采用传统的现场浇筑工艺施工。为了保障项目顺利招标,采取主城区和新城区管廊建设分开招标的方式。

按区域划分的投资及补贴情况如下表4-2: 表4-2: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分区域静态投资估算表 项目 合计 主城区 新城区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一年 第二年 工程总投资 28 7.18 8.48 2.51 9.83

财政补贴 12 2.96 3.71 1.04 4.29 入廊费 1 1

社会资本投入 15 4.22 4.77 1.47 4.54 五 项目运作方式

根据财政部和住建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市政公用领域开展政府

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推介工作的通知》(财建[2015]29号)文件精神,本项目采取“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一体化+入廊单位付费+政府补贴”的运作方式。

1、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作为招标人,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社

会资本。市政府指定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社会资本共同成立项目公司。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属于公益性项目,通常政府对关系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事项(如股权变更时,受让方不满足合同约定的技术能力、财务信用、运营经验等基本条件;缩减运营维护经费等)享有一票否决权。参照国内其他公益性项目的做法,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一元人民币持有项目公司金股(即无实际经济价值,权益主要表现为否决权而非收益权或其他表决权,金股通常作为1股)。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也可根据自身经营意愿,通过自筹资金增加自身股权比例,获取收益分成。

2、项目公司负责融资、建设和项目设施的运营维护。项目公

司与入廊单位签订《入廊协议》。

3、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在项目合作期限内,项目公司根据

市政府及价格主管部门出台的收费政策对入廊单位使用地下综合管廊进行收费(包括入廊费和管廊运行维护费收入)。政府按照设施使用的绩效考核情况分期支付财政补贴,合作期满后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机构。项目结构图如下:

图1 - 某某地下综合管廊项目PPP模式结构图 六 项目财政补贴测算

根据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

引》(财金[2015]21号)文件,对于政府付费模式项目的计算公式,设定政府每年直接付费数额计算方法为:

财政补贴支付公式中三个变量参数的设定

1、合理利润率:根据财政部21号文要求,合理利润率以商业

银行中长期贷款基准利率为基数,充分考虑可用性付费、使用量付费、绩效付费的不同情景,结合风险等因素确定。

去年,当悉尼大学的中国留学生代表对其表示强烈谴责时,他

发布微博讽刺中国留学生的智商,称他们“要花钱找论文代写”,并侮辱留学生为“留学豚”,意为“猪”。要求(行业利润水平通常在

8%左右),设定调整系数为1.3,即合理利润率取值为7.35%。计算公式如下:

2、年度折现率:根据财政部21号文要求,年度折现率应考虑

财政补贴支出发生年份,并参照同期地方政府债券收益率合理确定。

由于黑龙江省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还未完成,本次测算参照

经济水平相当省份的地方政府债券利率水平(2014年江西省10年期地方政府债券利率4.27\\x25?不适合的。”??虑风险转移溢价等因素。若使社会资本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前)达到5.98%(即:社会资本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达到4.97%),根据财务测算的结果,折现率取值为5.76%。

海外华人辱华现象并不鲜见,吴维的支持者们跳了出来?廊建

设的投资补贴12亿元,入廊单位在建设期支付的入廊费1亿元,因此本项目需社会投资人投入的资金约为15亿元。项目投资建设期限两年,2015年投建金额为9.69亿元,其中财政投入4亿元,社会资本投资人投入5.69亿元;2016年投建金额为18.31亿元,其中财政投入4亿元,社会资本投入13.31亿元(含社会资本代财政垫付4亿元),入廊单位支付入廊费1亿元。

由于有4亿元财政投资补贴将在两年建设期结束后到位,因

此,在第二个建设年度,需社会资本先行代市财政垫付4亿元投资款,在第三期的财政投资补贴到位后由财政向社会投资人返还。就该部分投资款的垫付,市财政不向社会投资人支付资金垫付成本。

入廊费1亿元在第二年建设期内由入廊单位向项目公司支付。

公式法测算基础参数见表6-1: 表6-1 测算基础参数

项目名称 投资人投入的静态建设成本/万元 运营周期/年 管

廊运行维护费收入/万元 管廊运营成本/万元 合理利润率 年度折现率 财政补贴累计折现值/万元 折算为贷款利率

曝悉尼大学华裔教员公开辱华025 780.05 480.05 7.35% 5.76%

155,652.23 5.98%

以建设期结束年度为基年(第0年),按照表6-1的基础参数计

算项目每年财政补贴金额。项目各期财政补贴测算结果如下,见表6-2:

表6-2 项目财政补贴测算结果 运营期年份 1 2 3 4 5 6 7 8 9

当年财政补贴/万元 6,649 7,047 7,468 7,913 8,383 8,881

9,408 9,964 10,553

运营期年份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当年财政补贴/万元 11,176 11,834 12,531 13,267 14,046

14,870 15,741 16,662 17,637

运营期年份 19 20 21 22 23 24 25

当年财政补贴/万元 18,667 19,757 20,909 22,128 23,417

24,780 26,222

25年合计/万元 359,910.15(IRR税后4.97%,税前5.98%) 根据财政补贴测算结果,总财政补贴为35.99亿元。从运营期

第1年到第25年,每年支付额度从6,649万元到26,222万元逐年递增,年均递增幅度约为5.88%左右。

七 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采取PPP模式,不仅可以减轻某某市政府的债务负担,

减缓地方融资平台压力,还能有效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有利于项目的总体规划和监管;对社会资本来讲,拓宽了社会资本发展空间,进一步激发非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对社会公共服务来讲,通过“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提高公共产品供给效率和服务质量。PPP模式与传统政府采购模式相比,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优化项目的风险分配。

在传统政府采购模式下,由于决策及其它原因,经常导致政府

分担较多的风险。在PPP模式下,按照风险分配优化、风险收益对等和风险可控等原则,通过合作各方平等协商,有利于在政府和社会资本之间形成合理的风险分配机制。

同时,PPP模式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项目的运营效率。传

统政府采购模式通常将建设和运营分别交给不同的机构来负责,而PPP模式的建设和运营通常由社会资本组建的或社会资本与政府方合资组建的项目公司来统一负责,这也有利于降低管廊运营成本、提高服务效率。

八 PPP合同框架草案 (一) 项目名称

某某市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 (二) 合作方式和期限

1、本项目实行“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一体化+入廊单位付费

+政府补贴”的经营方式。

2、合作期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建设期2年,运营期为25年。 (三) 项目公司权利义务

1、按照PPP合同要求和经批复的设计文件,自行承担费用、责任和风险,负责本项

目的投资、建设,并提供地下综合管廊设施的运营维护服务;

2、按照PPP合同及入廊协议的约定获得入廊费、运行维护费

收入和财政补贴;

3、自行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投资超过工程建设费用控

制价/投标文件中建议的工程投资建设费用带来的超额投资和管廊运营成本;

4、项目合作期满,将项目设施、土地使用权无偿移交给政府

指定机构。

(四) 项目公司的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方式、出资

比例、股权转让等

1、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主体工程、管线

及其他构筑物迁移工程、交通导改、绿化、道路恢复工程、管理中心及其他附属工程),并负责项目设施的运营维护服务。

2、根据相关规定,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工程建设投资

的30%,其他资金可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

3、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可根据自身经营意愿,通过与投资人

协商,自筹资金增加自身股权比例,获取收益分成。各股东以现金方式出资。

4、项目公司应按现行政策建立完善的治理结构。

5、项目公司的股东在本项目运营期满五年之前,不得转让其

在项目公司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权;运营期满五年之后,经市政府事先书面同意,项目公司的股东可以转让其在项目公司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但受让方应满足本项目PPP项目合同约定的技术能力、财务信用、运营经验等基本条件,并以书面形式明确承继原股东在本项目项下的权利及义务。

(五) 工程建设与竣工验收评审

1、本项目土地使用权通过无偿划拨方式取得。

2、项目公司应根据所有适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设计文件

以及PPP合同的规定和要求组织项目工程的建设。

3、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公司应及时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

后,方可交付使用。市财政部门进行工程造价评审。

4、最终投资额以市财政部门评审结果为准,据此计算政府需

支付的财政补贴。

(六) 所提供产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和标准

1、项目公司工程建设范围包括:红线范围内的主体工程、管

线迁移工程、交通导改、绿化、道路恢复工程、管理中心及其他附属工程等,具体以经批复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项目公司应根据所有适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设计文件

以及PPP合同的规定和要求组织项目工程的建设。

3、项目公司应及时组织验收,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

用。

4、地下综合管廊维护必须符合国家以及黑龙江省、某某市的

相关规定和行业规范。

(七) 设施权属,以及相应的运营维护

在合作期内,项目设施的使用权归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

运营维护,运营维护内容包括:保持管廊内的整洁和通风良好;建立健全维护管理制度,搞好安全监控和巡查等安全保障;统筹安排管线单位日常维护管理,配合和协助管线单位的巡查、养护和维修;负责管廊内通风、排水、照明和消防等共用设施设备养护和维修,建立工程维修档案,保证设施设备正常运转;组织制定管廊管理应急预案,管廊内发生险情时,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通知管线单位进行抢修;为保障管廊安全运行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八) 监测评估 1、履约监管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对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的合同履行情况进

行监督管理。

2、行政监管 1) 安全生产监管。

2) 行政监督管理。包括地下管廊的行政监督管理。 3、公众监管

项目公司接受用户投诉和政府主管部门接受用户对项目公司

的投诉。

(九) 投融资期限和方式

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财务方案中明确。

项目公司可以为本项目融资之目的,将其在PPP合同项下的各

项权益(如预期收益权、保险受益权等)设置质押或以其它方式设置担保权益。

由财政投入资金形成的资产由项目公司无偿使用,但是项目公

司不得将全部项目设施资产用于抵押。

(十) 财政补贴的计算

1、工程竣工结算后,根据财政部门的投资评审结果,如果实

际工程建设费用与工程建设费用中标价相差在±5%以内,则运营期财政补贴按工程建设费用中标价执行;如果实际工程建设费用与工程建设费用中标价相差在±5%以上,应根据实际工程建设费用按照合同约定的公式重新计算财政补贴。

2、运营期各年利润率根据当年金融机构中长期贷款基准利率

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调整系数按中标价确定。

3、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对公式中的年度折现率进行报价,在25

年运营期内不得更改。

4、项目公司根据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出台的收费政策对入廊

单位使用地下综合管廊进行收费(包括入廊费和管廊运行维护费收

入)。

5、政府根据设施使用的绩效考核情况逐年对项目公司支付财

政补贴。

(十一) 财政补贴支付及管廊运营成本调整

进入运营期后,本项目将采取绩效考核。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制定相应设施维护标准、绩效考核打分办法,进行日常监管考核,并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及合同约定按期核算绩效考核评分。市财政局根据如下公式计算,并按季支付。

(十二) 调价机制

调价程序:项目建设成本在对应的付费期内不作调整;管廊运

营成本根据服务期内的通货膨胀情况(某某市统计局公布的当期CPI数值)调整。以三(3)年为周期,进行定期调价。调价公式如下:

P3n=P3n-3×CPI3n-3×CPI3n-2×CPI3n-1×10-6(n=1,2,3?) n为已调价次数加1;

P0为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报出的年运维绩效服务成本; Pn为第n+1个财务年度起适用的年运维绩效服务成本(每三年

调价一次);

CPI3n-1为第3n个财务年度由某某市统计局公布的第3n-1个

财务年度某某市居民消费物价指数。

(十三) 履约担保及保险

数)

4、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对公式中的年度折现率进行报价,但不

得高于5.76%,且在25年运营期内不得更改。

5、同时,依照前述四项报价综合测算的社会资本财务内部收

益率(税前)不得高于5.98%(即:社会资本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不得高于4.97%),若超过,则为废标。

(六)评标办法

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建设维护方

案、财务方案和法律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定中标候选人。

(七)澄清谈判

招标人将与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作澄清谈判。澄清谈判需在

规定期限内完成。如双方达成一致,则该投标人会被选定为中标人;如招标人未能与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达成一致,可依次与排名第二、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澄清谈判。中标候选人中与招标人达成协议者即被确定为中标人。若经谈判未能确定中标人,则本次招标终止,由招标人按照相关规定对后续工作进行安排。

(八)合同签署

澄清谈判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根据澄清谈判调整后的PPP

项目合同报某某市人民政府审核。待市政府审核批准该合同后,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代表市政府与中标人草签PPP项目合同(或框架协议),以明确双方的合作意向,详细约定双方有关项目开发的关键权利义

务。

待项目公司成立后,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与项目公司正式签署

PPP项目合同或关于承继上述协议的补充合同。

十 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监管

鉴于市政工程涉及项目征拆、系统动迁和专业配套等多项内

容,不确定因素多,难以像土建工程一样实行总价包干控制,对现场发生的建设内容和工程量变化,需通过多方认定后作为后期工程结算的依据。为此,政府方需要对项目公司组织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造价控制方面的工作进行必要的审核、监管。

本项目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对发生的工程设计变更、现场

签证等进行审核认定,并承担相应签字认定责任。财政部门应从项目招标、协议签署等环节进行全面造价控制。一是对主体和配套等各项工程的招标控制价进行事前评审;二是对系统动迁工程预算、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安置包保协议条款进行财政评审;三是对全部工程结算进行评审,核定项目财政补贴。

十一 项目主体责权(工作界面) (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设立现场监管推进机构,承担项目方案谋

划、招标前手续办理、招标、项目实施监管、造价控制、结算初审等职责。

1.会同市财政等相关部门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请市政府批

准。

2.组织项目谋划、咨询、论证,科学确定工程建设规模、标准。 3.办理项目环评、可研、规划等审批手续。

4.组织项目招标工作,确定勘察、设计、监理单位及投资人。 5.协调推进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征地征收工作。协助项目公司办

理工程建设审批手续变更。

6.对勘察、设计及监理单位工作进行管理。对项目公司履约情

况实施监督。

7.组织设计、监理单位控制工程建设的规模、标准和投资,对

工程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进行审核认定。组织项目公司报送工程结算评审资料并进行初审。配合市财政部门进行工程结算评审。

8.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对验收合格、具备投入使用条件的,配

合市财政部门拨付除质量保修责任范围以外的设施正常运营的财政补贴。

9.行业主管部门负责项目建成后项目公司运营期间的设施行

政管理和运行维护监管职责。

10.统一制定相应设施维护标准、绩效考核打分办法。 11.监管考核项目公司日常维护行为,作为核算绩效考核评分

的依据。

12.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及合同约定按期核算绩效考核评分。 13.合作期满,配合国资等部门办理资产移交。 (二)市财政局

1.负责项目政府采购的审核、监管等。

2.负责对招标阶段工程建设成本控制价进行评审。对项目公司

委托实施的系统动迁工程预算、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安置包保协条款等进行财政评审。对由项目公司组织招标的各项配套工程的招标控制价进行事前评审。

3.对全部工程结算进行评审,核定项目财政补贴,并按季支付。 4.负责根据运营期内的通货膨胀情况(某某市统计局公布的当

期CPI数值)调整管廊运营成本。

(三)市建设集团公司

1.配合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理社会投资人招标前的项目前期

手续。

2.与中标人签订合资协议,并按协议约定在某某市出资成立项

目公司。

(四)项目公司

1.完成PPP合同约定的项目投融资工作,确保项目资金及时到

位,独立进行项目财务核算和资金管理使用。

2.勘察、设计等前期如已发生费用,项目公司成立后,签订三

方协议,由项目公司承担并直接支付,计入工程成本。在项目公司成立以前,由财政资金垫付。

3.负责进行前期已办理项目审批手续的变更及办理后续各项

审批手续,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建设内容,负责项目总承包建设组织管理(包括主体工程、系统动迁、配套专业工程等所有投资建设内容),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符合相应标准和规范要求,承

担与工程建设、运行维护管理有关的一切风险和责任。

4.承诺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费用和农民工工资,承

担所建工程的维稳、信访责任。

5.按照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

(建质〔2013〕171号)规定,在某某市市政质量监督站、项目实施机构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具备正常使用条件后,告知实施机构及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时投入使用。承担地下综合管廊的维护,接受设施主管部门的监管和日常考核。为切实保障市政设施的正常使用和为社会提供持续服务,项目公司要委托专业的运行维护队伍进行设施日常维护管理,优先选择本市成熟的专业运行维护队伍。

7.及时组织提报工程决算报审资料,按合同约定获取财政补

贴。

8.合同期满,将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部门。 十二 政府承诺和保障

(一)项目前期服务。针对建设项目有无征地拆迁等情况,政府

方要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对没有征拆的项目,政府方要将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绿证);对有征拆的项目,政府方要将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黄证),完成征地征收手续,促进项目成熟度,满足项目公司融资、施工条件。

(二)建设施工监管。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规范与监督管理。

一是工程造价监管。严格审核确定工程设计方案,确定工程建设规模、

标准,对主体工程清单包干以外的变量工程进行严格的造价控制,降低政府付费成本。二是工程施工进度监管。细化合同约定,明确各方权责、锁定各项工作界面和工期条件,明确违约责任。三是建筑市场行业监管。对项目各实施环节的市场行为进行监督,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四是落实监理责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全过程实施监理,对工程建设质量、安全、造价、进度实行“三控一监督”,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

(三)项目运行监管。一是实行设施运行使用绩效考核。按照工

作职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作为设施使用监管主体,制定相应设施维护标准、绩效考核打分办法,进行日常监管考核。二是实行政府付费与绩效考核挂钩。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及合同约定按期核算绩效考核评分,市财政局核定后进行支付。

十三 合作期限届满后资产处置方式

1、PPP合同期满,项目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将项目设施(含为

项目设施正常运营所必须的各类项目设施、设备、土地使用权、各信息系统、维护手册等)无偿移交给市政府或其指定机构。项目公司应确保移交的项目设施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等担保权益或所有权(投标人选择享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情形下适用)约束,亦不得存在任何种类和性质的索赔权。移交结束且质量保证期满后,项目公司予以清算。市政府成立由国资、财政、建设、行业管理部门及项目公司等组成的移交委员会,办理资产移交,并将项目设施及内业资料移交给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接收管理。

2、项目公司应确保最后一次运维绩效考核指标达到正常使用

移交标准。如发现存在缺陷的,未能达到移交标准的,则项目公司应及时修复。如任一方对是否达到移交标准有异议的,则由移交委员会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定。

实施方案编制的主要政策依据

1.《关于市政公用领域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推介工作

的通知》(财建〔2015〕29号)

2.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

引》的通知(财金〔2015〕21号)

3.《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财

金〔2014〕156号)

4.《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财金〔2014〕

113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意见》(国

办发〔2013〕96号)

6.《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

发〔2010〕13号)

7.《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六部委25号令)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73t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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