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绍大桥中心试验室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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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绍大桥试验检测中心工作规划及实施细则

嘉绍跨江大桥项目

试验检测中心工作实施细则

编制:

批准:

发布日期:2009年12月30日 实施日期:2010年1月1日

嘉绍大桥试验检测中心工作规划及实施细则

目录

1.

2. 总则 ................................................................ 2 职责范围 ............................................................ 2

2.1. 试验检测中心进行试验检测抽检,协助业主进行全桥工程质量管理 .....................2

2.1.1. 协助业主在工程开工前建立项目质量保证体系 ............................................ 2

2.1.2. 负责编制试验检测专用表格,制定质量控制标准或检测方案 .................... 3

2.1.3. 实行闭合的全过程材料质量控制 .................................................................... 3

2.1.4. 紧密贴合关键施工路线,动态实施工程实体的质量控制 ............................ 3

2.1.5. 持续加强混凝土拌合楼的质量控制 ................................................................ 4

2.1.6. 原材料及成品质量评估及稳定性分析 ............................................................ 5

2.1.7. 积极配合指挥部、政府监督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和试验检测工作 ................ 5

2.1.8. 参与交竣工验收,做好试验检测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 6

2.2. 对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试验室进行监督和管理 .......................................................6

3. 工作程序及要求 ...................................................... 8

3.1. 对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质量控制程序管理 ...............................................................8

3.1.1. 原材料检测程序 ............................................................................................... 8

3.1.2. 委外试验管理程序 ......................................................................................... 12

3.1.3. 不合格品处理程序 ......................................................................................... 14

3.1.4. 混凝土配合比确定程序.................................................................................. 16

3.1.5. 混凝土浇注前的检测程序.............................................................................. 17

3.2. 对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试验室和资料档案的管理检查 ............................................ 18

3.3. 对原材料和现场的管理 ................................................................................................... 21

4. 试验检测管理工作网络 ............................................... 23

4.1. 管理体系网络 ................................................................................................................... 23

4.2. 试验检测频率控制程序 ................................................................................................... 24

4.3. 材料质量抽检和工地试验室检查 .................................................................................. 25

4.4. 文件制度 ............................................................................................................................ 25

5. 附则 ............................................................... 26

嘉绍大桥试验检测中心工作规划及实施细则

1. 总则

1.1为加强嘉绍跨江大桥(以下简称:嘉绍大桥)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材料的质量,明确试验检测中心、各总监办公室、各标段施工单位的有关职责及工作程序,特制定本细则。

1.2 本细则依据《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技术考核实施细则》、《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嘉绍跨江大桥试验检测工作管理办法》等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及文件制定。

1.3本细则适用于嘉绍大桥粗、细集料的试验(含集料碱活性试验);水泥标号及相关项目的试验;粉煤灰试验;矿粉试验;外加剂试验;混凝土试配及物理力学性能试验;钢材(含焊件)力学性能试验;预应力钢材、锚具试验以及其它有必要的委外试验。

2. 职责范围

2.1. 试验检测中心进行试验检测抽检,协助业主进行全桥工程质量管理

2.1.1. 协助业主在工程开工前建立项目质量保证体系

作为业主的质量管理职能部门,除了建立并完善试验中心的质量保证体系化分解各阶段的试验检测工作任务,制定总体质量创优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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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和分阶段的质量创优实施计划,制定切实有效的质量保证措施,并将试验检测中心的质保体系融合进项目质量保证体系的大框架中。

2.2. 负责编制试验检测专用表格,制定质量控制标准或检测方案

2.2.1. 实行闭合的全过程材料质量控制

桥梁工程材料包括构成工程实体的各类原材料、半成品(混合料)和成品(构配件、产品、设备等),种类繁多、性能各异。工程材料是工程建设的关键,因此,材料质量是工程质量的基础。材料选择、组成是否合理,质量是否检验合格,运输、保管、使用是否恰当等,都直接影响工程实体的内在质量和外观,影响工程结构的强度和承载力、使用性能及使用寿命。

2.2.2. 紧密贴合关键施工路线,动态实施工程实体的质量控制 工程实体质量检测是为了加强建设工程结构实体质量的监控,通过实体检测可以准确的判断工程内部质量,进而可以对工程实体质量作出客观、公正、科学的评价。试验检测中心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的现场检查,对工程实体的质量进行检测,现场实体检测内容有:混凝土强度、混凝土碳化深度、钢筋位置及保护层厚度、表观及内部缺陷等。 通过持续的现场检查和检测,分析其工程实体内在质量的稳定性。从工序准备入手,控制现场施工的质量稳定性,加强生产各环节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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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从而提高实体结构质量的均匀性和一次检验合格率。对于现场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关的改进建议,并加强后期的跟踪检查和回访,做到质量控制的封闭处理。

2.2.3. 持续加强混凝土拌合楼的质量控制

一般大型桥梁建设工程中,均采用集中式的拌合楼进行混凝土生产,但是由于机械设计(包括搅拌、运输、输送泵等)技术力量及施工管理水平不高等诸多因素影响,混凝土在实际应用中存在不少质量问题,导致结构混凝土产生许多质量缺陷(如强度不足、离析现象等),从而影响工程建设质量。

因此混凝土除了技术方面的控制外,更多的是要人员的素质和操作的规范性的检查。因此,混凝土在原材料优选与配合比优化、拌和物质量及配合比符合性加强控制外,还要在管理方面加强监督和检查,避免不同工程原材料混用、配合比混淆、运输过程等过程中各类不规范的行为发生。原材料指标、混凝土技术参数、施工现场条件、现场技术负责人等都需要事前对其进行考察考核,应明确责任,建立相关制度;试验检测中心代表业主对混凝土生产过程进行检查,尤其对于原材料质量及稳定性、施工配合比控制、罐车运行时间等方面进行规范性控制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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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原材料及成品质量评估及稳定性分析

在原材料和成品混凝土质量管理过程中,对于各种关键指标,如:水泥28d强度、细度、碱含量,粉煤灰的细度、烧失量、三氧化硫含量,砂的细度模数、堆积密度、含泥量,碎石的含泥量、压碎值、针片状颗粒含量、吸水率,混凝土强度、弹性模量等的检测结果,试验检测中心可通过我院开发的《原材料及成品质量管理与评估动态数据库》软件对其进行及时统计和分析,从而及时掌握原材料和成品质量的稳定性。

通过数据库可对各类指标的检测结果以图表形式动态输出,实时监控原材料的质量,实现质量管理的信息化、可视化;分析数据变化趋势,对原材料和成品混凝土性能的可能走势做出预测,实现质量管理的预控化。系统将试验检测、试验室管理、数据分析、回归预测、超标预警、相关性分析等多项功能进行整合,能够及时为指挥部职能部提供决策依据。

2.3. 积极配合指挥部、政府监督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和试验检测工作

在工程的实施过程中,试验检测中心将根据每一阶段的工程重点和质量通病防治的要求,积极配合指挥部进行工程各主体部位、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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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序的专项检查和飞行检查,及时出具有关专项检查报告。在政府部门例行的监督检查中,试验检测中心一般先进行预检查,加大原材料、工程部位的检查力度,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并督促承包人和监理单位进行有效整改,从而保证监督检查的顺利通过。

2.3.1. 参与交竣工验收,做好试验检测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在分项工程施工收尾阶段,试验检测中心将协助指挥部进行工程的预验收,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提交有关检测评估数据,为工程的正式交竣工验收提供参考依据。

试验检测中心按照文件控制程序的要求,对各类试验检测报告的编制、校核、审查、批准及交付进行控制,保证出具的检测报告的数据真实客观、计算准确无误、结论评判正确。在有关工程项目完工前,按计划完成相关试验检测/工程测量资料的整理工作,并对该工程的试验检测工作进行技术总结。按照指挥部颁布的工程资料整理归档的有关要求,做好试验检测资料的分类、归档、预组卷等工作。

2.4. 对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试验室进行监督和管理

2.4.1 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进场后,督促其及时建设试验室,对其试验室建设进度和建设规模进行审查,在其工地试验室筹建初期即确定标准化的管理要求,例如试验室面积和环境条件应满足试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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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仪器设备配置及摆放应合理及人性化,试验室上墙资料应规范,统一注有嘉绍大桥的标识,危险源管理有效识别,环境保护措施到位等。试验室的各项管理要求还应满足同时符合《浙江省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标准化工地建设管理规定》(浙交【2008】296号文)的要求。

2.4.2 督促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按照省厅和业主有关文件要求申请并取得《工地试验室管理手册》。并对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工地试验室进行检查。主要检查试验室的设备功能、人员资质、操作方法、资料管理、规章制度、台帐等。

2.4.3 对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试验检测数据和结果进行抽检。主要检查试验检测报告和报检资料的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原材料和工序检测频率应满足规范或业主文件要求。所有现行有效规范和业主下发的质量管理文件均应受控管理,各种资料应按照种类分别进行整理、建档、保存,有识别文件的唯一性标号。

2.4.4 对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工地试验室质量运行体系情况检查,主要检查是否对工程原材料质量、施工过程中、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有效控制。

2.4.5 为更好的管理特种材料,试验检测中心根据业主的管理要求,制定《委外试验管理办法》。委外试验开展前,由试验检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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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共同对有能力的试验检测机构资质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作为委托试验单位。按照《委外试验管理办法》、有关文件和通知的要求,规定特种材料或产品进场前的各项检测要求,进场时厂家应提供的质量证明文件或检测报告。由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按照规定现场抽取样品,并共同送样进行委外试验工作。试验检测中心定期对委外试验报告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台帐登记情况进行检查。

2.4.6 对在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试验室试验检测数据出现允许误差以外的差异时进行数据验证。

3. 工作程序及要求

3.1. 对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质量控制程序管理

3.1.1. 原材料检测程序

3.1.1.1 施工单位按照验收的要求对原材料进场前对料源进行100%的自检;试验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试验检测中心提供各施工标段较为准确的材料进场前的料源情况,并进行取样复验;试验检测中心也将代表业主对材料进场前的料源验证试验100%;经试验检测中心验证合格后施工单位方可材料采购进场。

3.1.1.2 材料供应商提供具有合格证、质保书的原材料,施工单位按照要求、按照规定频率对进场的材料进行自检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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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3 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按照规定频率进行抽检试验。抽检合格后,材料方可进场,同时向试验检测中心提供各施工标段较为准确的材料进场计划。

3.1.1.4 试验检测中心按照业主批准的抽检计划或业主随机抽检(飞行检查)通知,组织人员进行抽检,试验监理工程师应到现场配合检测中心的抽检工作并对抽检的技术参数予以签字确认,施工单位试验室负责人应积极配合检测中心的检测和检查工作,提供检查所需的相关质保书及相关的辅助性工具。

3.1.1.5 材料试验结果合格后施工单位开始施工。

试验检测项目、方法、频率及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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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检项目 粗集 料 必要时试 验项目

《建筑用卵石、碎石》 颗粒级配、 碱集料 GB/T14685-2001 反应、针片状、含 《砂、石碱活性快速测 泥量、泥块含量、 定方法》 (CECS48: 93) 压碎值、 表观密度 《公路工程集料试验 规程》JTGE42-2005 含水率、硫化物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 量、坚固性、氯离 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子 JGJ52-2006 筛分、含泥量、泥 块含量、 碱集料反 应、表观密度 《建筑用砂》 GB/T14684-2001 《砂、石碱活性快速测 定方法》 (CECS48: 93) 《公路工程集料试验 规程》JTGE42-2005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 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JGJ52-2006

《建筑用卵石、碎 石》 GB/T14685-2001 《普通混凝土用 砂、石质量及检验 方法标准》 JGJ52-2006 《混凝土碱含量限 值标准》CECS53:93 《建筑用卵石、碎 石》 GB/T14685-2001 《普通混凝土用 砂、石质量及检验 方法标准》 JGJ52-2006 《混凝土碱含量限 值标准》CECS53:93

施工单位按 600t/ 批自检;监理按施 工单位自检频率 的 20%抽检;试验 检测中心按施工 单位自检频率的 5%抽检。

必检项目 细集 料 必要时试 验项目

有机质含量、 云母 含量、含水率、氯 离子含量 PH 值、硫酸盐及 硫化物含量、 氯化 物含量(CL-计)

施工单位按 600t/ 批自检;监理按施 工单位自检频率 的 20%抽检;试验 检测中心按施工 单位自检频率的 5%抽检。

必检项目 水 必要时试 验项目

《公路工程水质分析 操作规程》JTJ056-84

《混凝土用水标 准》JGJ63-2006

可溶物、 不可溶物

地表水 6 个月 1 次;地下水 1 年 1 次;再生水 3 个月 1 次,质量稳定 1 年后,可 6 个月一 次。 施工单位按掺量 ≥1%,同品种 120t/批、掺量< 1%,同品种 60t/ 批自检;监理按施 工单位自检频率 的 20%抽检;试验 检测中心按施工 单位自检频率的 5%抽检。 施工单位按 200t/ 批自检;监理按施 工单位自检频率 的 20%抽检;试验 检测中心按施工 单位自检频率的 5%抽检。

混凝 土 外加 剂

必检项目

《混凝土外加剂》 减水率、泌水率 GB8076-2008 比、凝结时间差、 《混凝土外加剂匀质 含气量、 抗压强度 性试验方法》 比 GB/T8077-2000

《混凝土外加剂应 用技术规范》 GB50119-2003

粉煤灰

混凝 土外 掺料

矿渣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 中的粉煤灰》GB/T 细度、烧失量、比 1596-2005 表面积、含水量、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 需水量比、 活性指 GB/T176-2008 数、三氧化硫 《水泥细度检验方法 筛析法》 GB/T1345-2005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 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 GB/T 18046-2008 密度、比表面积、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 活性指数、 流动度 GB/T176-2008 比、含水量、三氧

《水泥细度检验方法 化硫、烧失量、氯 筛析法》 离子 GB/T1345-2005 《矿渣粉活性指数及 流动度比的测定》

《用于水泥和混凝 土中的粉煤灰》 GB/T 1596-2005

《用于水泥和混凝 土中的粒化高炉矿 渣粉》 GB/T 18046-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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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18046-2002

原材料

抗拉强度、 屈服强 度、伸长率、弯曲

钢筋 接 头

机 械 连 接 抗拉强度、 屈服强 度、伸长率、弯曲 焊 接 接 头

《金属材料 室温拉伸 试验方法》GB/T 228-2002 《金属材料 弯曲试验 方法》GB/T232-1999 《钢筋焊接接头试验 方法标准》 GB/T2651-2008 《金属应力松弛试验 方法》GB/T10120-1996 《钢筋混凝土用钢筋 弯曲和反向弯曲试验 方法》YB/T 5126-2003

《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 2 部分:热轧带 钢筋》 GB1499.2-2007 《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 1 部分:热轧光 圆钢筋》 GB1499.1-2008 《钢筋混凝土用冷 轧带肋钢筋》 GB13788-2000 《钢筋焊接及验收 规程》JGJ18-2003 《钢筋机械连接通 用技术规程》 JGJ107-2003

波纹 管

《预应力混凝土用金 属波纹管》 JG 外观质量、 外形尺寸、 环刚度、 225-2007 局部横向荷载、柔韧性、抗冲 《预应力混凝土桥梁 击性 用塑料波纹管》 JT/T 529-2004 配合比设计验证试验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 设计规范》 55-2000 JGJ

《预应力混凝土用 金属波纹管》 JG 225-2007 《预应力混凝土桥 梁用塑料波纹管》 JT/T 529-2004

施工单位按 60t/ 批自检;监理按施 工单位自检频率 的 20%抽检;试验 检测中心按施工 单位自检频率的 5%抽检。 施工单位按 500 个 /批自检;监理按 施工单位自检频 率的 20%抽检;试 验检测中心按施 工单位自检频率 的 5%抽检。 施工单位按 300 个 /批自检;监理按 施工单位自检频 率的 20%抽检;试 验检测中心按施 工单位自检频率 的 5%抽检。 施工单位按 10000m/批自检; 监理按施工单位 自检频率的 20%抽 检;试验检测中心 按施工单位自检 频率的 5%抽检。

水泥 混凝 土、 砂浆

《普通混凝土拌合物 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GB/T 50080-2002《普 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 抗压强度、抗压弹性模量、抗 验方法标准》GB/T 裂性对比试验、钢筋保护层检 50081-2002 测、坍落度、含气量、混凝土 《加引气混凝土性能 凝结时间、 泌水率、 弹性模量、 试验方法》GB/T 砂浆稠度、分层度、干缩率、 11968-2006 氯离子渗透试验、砼坍落度损 《公路工程水泥及水 失、砼强度回弹强度 泥混凝土试验规程》 JTG E30-2005 《建筑砂浆基本性能 试验方法》JGJ70-90 《公路桥梁预应力钢 绞线用锚具、连接器试 验方法及检验规则》JT 329.2-1997

相关设计资料及施 工、验收规范要求

配合比设计验证 试验 100%;

锚具

静载锚固性能试验、硬度及外 观尺

寸、辅助性试验

《预应力锚具、夹 具和连接器》GB/T 14370-2007

施工单位按产品 进场数量的 3%~ 5%自检;监理按施 工单位自检频率 的 20%抽检;试验 检测中心按施工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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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检测程序

3.1.2. 3.1.2.1试验检测中心或施工单位试验室不具备条件完成的工程所必须的试验应委托外部符合要求和有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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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试验检测中心和施工单位试验室都不具备条件完成的试验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报监理单位复核,并抄报试验检测中心审核,最后由业主批准。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联合见证取样,共同委托送检有相应资质并经试验检测中心审核的检测单位,试验检测报告数据共享。

(2) 试验检测中心可以完成但施工单位试验室无法完成的试验,施工单位自检时自行委托有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并报监理单位批准后实行,样品应及时送至委托的试验检测机构,试验报告也应及时取回。试验监理工程师负责全过程的监控,并建立监理旁站记录。试验检测中心定期、不定期抽查试验情况。试验检测中心仍对样品抽检试验。

(3)对于锚具、钢绞线、涂装材料、涂层等特种材料检测,由试验检测中心抽检,抽检频率按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JTGG10-2006)规定的监理单位抽检频率进行。并根据自身检测能力送母体试验室检测或委托专业检测机构。

3.1.2.2 试验检测中心对委外试验进行必要的监督。

3.1.2.3 试验检测中心在材料质量抽检、巡查及工地试验室检查工作中,根据实际情况对委外试验的情况进行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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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4 监理单位应将每月的委外试验形成详细的汇总材料报试验检测中心备案,内容应包括委外试验的目的和要求、试验过程和结果、处置意见以及试验报告的复印件,试验检测中心在每月的月报中对当月的各标段委外试验情况进行说明。

委外试验监控流程图

3.1.3. 不合格品处理程序

3.1.3.1 施工单位自检不合格的材料原则上应清退出场,如能降级使用或达到其它施工用途要求的材料应按照降级后标准或其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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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标准判断合格后报请监理单位和业主批准,试验检测中心复检合格后才准许使用,应有明显的标识以示区别,并登记不合格品台帐备查。

3.1.3.2 监理单位抽检材料不合格情况应及时并书面上报业主,抄送检测中心;监理单位通过监理指令提出处理意见,报业主,抄送试验检测中心。

3.1.3.3 试验检测中心抽检材料不合格情况应由试验检测中心及时通知试验监理工程师并书面上报业主。

3.1.3.4 施工单位按照要求处理,监理单位应及时检查处理结果,上报业主,抄送试验检测中心。

3.1.3.5监理单位、试验检测中心抽检不合格的材料一般按退场处理。试验检测中心在后续的检查中对不合格的材料处理情况进行跟踪。

不合格品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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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混凝土配合比确定程序

3.1.4.1 施工单位对混凝土配合比用原材料进行选择,并按照规定的频率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由施工单位上报并办理相关原材料报验手续。

3.1.4.2 监理单位、试验检测中心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试验。

3.1.4.3 原材料检验合格后,施工单位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上报试验配合比计算书。

3.1.4.4试验检测中心对试验配合比进行验证。

混凝土配合比确定程序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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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混凝土浇注前的检测程序

3.1.5.1 施工单位做好混凝土拌合准备后,监理单位、试验检测中心共同检查混凝土开盘前相关原材料和检测报告,符合要求后同意其开盘。

3.1.5.2 对拌合出来的混凝土进行坍落度、和易性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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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3 试验检测中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自抽取混凝土试块,现场做好标识后由各自负责养护,到达28天龄期进行混凝土质量评定。

3.1.5.4 监理单位必须对抽样的试块进行登记,以备检查。

3.1.5.5 施工单位对试块必须进行标准养护和同条件养护(同条件养护指非隐蔽工程的主体混凝土结构)。

混凝土浇注前的检测程序

合格

3.2. 对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试验室和资料档案的管理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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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进场后,督促其及时建设试验室,对其试验室建设进度和建设规模进行审查,试验室面积应满足试验检测需要,同时符合《浙江省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标准化工地建设管理规定》(浙交【2008】296号文)的要求。

3.2.2 督促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及时配备试验检测人员,试验室负责人具有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并满足业主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试验检测人员数量满足试验检测工作需要,并持有试验检测员资格证书。

3.2.3 检查配备水泥类、砂石料类、钢材料、水泥混凝土、现场检测类的仪器设备,各种试验设备应及时检定、校准、检测,试验操作规程编制并上墙公示,各种标准物质建立出入库制度。

3.2.4 检查试验室是否建立并完善质量管理体系,重点检查试验室是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人员岗位职责、仪器使用制度、仪器保管维护制度、仪器设备登记和期间核查制度、不合格品处理制度、试验室安全制度和安全预案,根据统一试验检测表格、资料格式建立试验资料系统,编制承接项目范围内所需试验检测工作的作业指导书或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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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 督促按照省厅和业主有关文件要求申请并取得《工地试验室管理手册》。

3.2.6 对试验室的环境条件控制进行检查,主要检查规范中规定温度和湿度控制要求的试验室,如混凝土标准养护室、水泥试验室、混凝土操作室、力学试验室等,试验室内应配备经过检定的温度和湿度控制装置,并有专人定时记录温湿度情况。

3.2.7 对试验室的设备功能及检定情况进行检查,主要检查试验室强制检定的仪器设备是否在规定的周期内进行计量检定,示值误差或精度是否在规范要求范围内,仪器运转情况是否完整,以及仪器设备使用的原始记录等。

3.2.8 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人员资质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其主要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和从业经历是否符合业主的有关要求,现场监理旁站情况和试验员的上岗证持有情况和人员继续教育情况。

3.2.9 对资料管理进行检查,主要检查施工单位试验检测报告和报检资料的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原材料和工序抽检频率应满足规范或业主文件要求;检查监理单位所抽样品建立留样备查制度,完整、准确的记录检测项目、数量及结果的台帐进行检查;所有现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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