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考试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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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考试管理规定

一:广播电视大学课程考核工作管理办法

课程考核是广播电视大学远程教育教学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学评估和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内容。为规范全国广播电视大学远程学历教育课程考核工作,提出如下管理办法: 一、课程考核的性质

1.课程考核亦可称为课程学习测评,是指学生学习一门课程时,对其学习行为、学习过程和学习成就的测量和评价。课程考核一般包括形成性考核(测评)和终结性考试(测评),课程考核要把形成性考核(以下简称形考)和终结性考试(以下简称终考或考试)有机地结合起来,综合测量和评价学生的学习行为、学习过程和学习成就。学生的课程考核总成绩由形考成绩和终考成绩合成计算并记录。

2.课程考核是目标(标准)参照测评,是鉴别或评定学生的学习是否达到了既定的学习目标,不是选拔性考试。课程考核重要的是为了满足学生的学习需要、促进学生的学习,以达到一定的教育教学目标而进行的评价。

3.课程考核的作用是要为学生学习决策提供信息和依据,改善学习行为,提高学习效率,促进学生个性的全面发展;为教师教学设计和教学资源建设决策提供信息和依据;为改进远程教学服务,不断完善和改进教学过程,提高教育质量服务。

二、课程考核工作的管理分工

1.课程考核工作按照“统一规范、统一要求、分级实施、分级管理”的原则,各级电大根据课程开设和管理权限分级组织实施。

2.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以下简称“中央电大”)组织制定全国统一课程考核的各项规章制度,省级广播电视大学(以下简称“省级

电大”)参照全国统一课程考核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本省课程考核的相关制度。

3.全国统一课程考核由中央电大组织和管理;省级电大统一课程考核由省级电大组织和管理。

三、课程考核工作的基本要求

1.课程考核工作要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强化诚信教育,严肃考风考纪,保障课程考核工作健康发展。

2.“课程考核说明”是课程考核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课程考核说明”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确定学科知识考核的内容、能力考核的具体标准和要求,规定课程考核中的形考形式和要求、终考方式和内容,以及成绩记录的办法等。“课程考核说明”是命制、审定形考任务和终考试题、试卷的依据,也是各级电大实施课程考核工作的重要依据。 3.形考是学习过程中的测评活动,一般有阶段性学习测验、教学实践活动、专题讨论、小组学习、学习记录等基本形式,按照“统一要求、分级管理、分层负责、指导(辅导)教师评阅”的要求组织实施。

4.全国统一课程考试坚持“三统一”的原则,即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试题、统一答案及评分标准。基本形式为闭卷考试、开卷考试或者半开卷考试,部分课程的考试可采用听力考试、面试(口试)或网上考试等方式。

5.全国统一课程考试的试卷、答案及评分标准、听力录音磁带等启用前属机密级国家秘密。保密工作严格遵守国家、教育部及中央电大相关规定。

6.经中央电大批准,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的个别化网上考试是全国统一课程考试的组成部分。

四、课程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

1.中央电大组织编制全国统一考核课程的考核说明。省级电大组织编制本省统一考核课程的考核说明。

2.课程组或课程考核命题组,负责课程考核说明、形考任务、终考试卷或试题库的编制。

3.课程考核命题组依据课程考核说明,组织编制形考册或电子媒体传输的形考任务,统一部署形成性考核工作。各教学点指导教师负责组织学生完成形考任务,并评定成绩。中央电大、省级电大对形成性考核的组织过程和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4.中央电大制定每学期全国统一考试的指令性考试计划,规定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方式、考试要求。省级电大依据此计划,结合省级统一考试课程制定本省考试计划。

5.中央电大负责组织命制全国统一课程考试的试卷、答案及评分标准。省级电大负责命制省级统一课程考试的试卷、答案及评分标准。

6.省级电大负责考试的组织实施,成立考试工作委员会,领导本省课程考试的工作,负责对各考点考试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负责试卷评阅以及成绩的合成、发布等工作,处理课程考核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7.考点主管单位根据中央电大和省级电大考试计划安排考场、实施考试,执行相关的课程考核规定。

8、参加考试的学生持考场通知单、学生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在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遵守相关的考试规定。

9、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的形成性考核和个别化网上考试,执行网上考试、考核的相关规定。

10、各级电大做好课程考核统计分析工作,为提高教学效果、深化教学改革提供客观依据和参考信息。

五、课程考核的研究工作

1、各级电大应根据教学模式探索和教学、教学管理改革的要求,积极开展课程考核改革的研究,包括适合远程教育需要的课程考核方式、方法、内容、技术的改革,以推动教学、教学管理的改革。

2、课程考核改革应选择有代表性的课程、地区、学生进行试点,通过试点取得成果,并经批准后再行推广。 二:

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课程考核工作规程

总 则

第一条 课程考核是广播电视大学远程教育教学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学生学习过程管理,检验学生学习效果,获取反馈信息,改进教学和教学管理的重要措施;是教学评估和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内容。

第二条 在电大远程开放教学和教学管理中,开设课程分为全国统一考核课程(以下简称全国统考课程)和各省统一考核课程。全国统考课程的考核工作由中央电大组织。

第三条 全国统考课程采用形成性考核(以下简称形考)和终结性考试(以下简称终考或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形考是学习过程中的阶段性目标参照测评,由中央电大统一制定考核要求和考核任务,各级电大分级实施;考试是课程学习结束时的目标参照测评,实行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试卷、统一答案和评分标准。考试的试卷、答案及评分标准(包括网上考试系统中的试题库或试卷库)、听力录音磁带等启用前属机密级国家秘密(关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高等学历教育课程全国统一考试的定密意见(教密办函[2003]3号))。

第四条 为了加强教学过程管理,提高课程考核工作质量和水平,推进课程考核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规程。本规程是中央电大全国统考课程考核工作的准则,是衡量课程考核工作的基本依据。

第一章 课程考核工作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第五条 课程考核要根据课程的性质和特点、针对成人在职学习者的特点、满足学生自主学习模式的要求、适应远程教育的特殊性、应用现代教育测量和评价理论,做好总体设计。考核内容、考核要求

和考核方式要符合教学大纲的规定;考核方式要适于考核内容和考核要求。

第六条 课程考核以考核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为主,同时,要重视对学生综合能力,以及灵活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技能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测试;在注重学生学习结果考核的基础上,还应重视对学生学习过程的考核。

第七条 形考按照“统一要求、分级管理、分层负责、指导(辅导)教师评阅”的原则,由中央电大统一设计、各级电大分工管理、各层教师负责组织实施。设计形考任务应根据课程的性质、特点,合理选择考核形式。形考一般可采用阶段性学习测验、教学实践活动、专题讨论、小组学习、学习记录等基本考核形式。

第八条 课程考试有闭卷、开卷或者半开卷考试,部分课程的考试可采用听力考试、面试(口试)或网上考试等方式。应根据课程的性质、特点,结合各种考试方式的特点和适用范围,以及考试工作的可操作性,适当选择考试方式。

第九条 课程考核时间的安排要以有利于学习者学习和参加考试为准则,以组织管理的可操作性为依据进行。

第十条 课程考核工作要按下列基本程序进行:编制、审定课程考核说明;编制、审定形考任务;命制、审定试卷库或试题库(含答案和评分标准,下同);安排和组织考核;成绩评定和管理;考核质量分析和考核总结。

第十一条 全国统一考试遵照有关保密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第二章 课程考核说明的编制与审定

第十二条 课程考核说明是根据课程教学大纲所规定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结合多种媒体教材,以及电大远程开放教育课程考核的特点确定的,是对课程考核内容、要求和方式方法的具体说明。

第十三条 课程考核说明是形考和终考的依据,是学生学习、备考的指导性文件。

第十四条 课程考核说明应由课程组或命题组编写。课程考核说明规定的考试内容和要求必须符合教学大纲的规定。

第十五条 课程考核说明必须准确阐述课程性质、特点和学科整体要求,并说明以下三方面的内容:

一、课程考核有关说明部分

(一)考核对象。如本课程考核说明适用于××科类××专业学生,或适用于注册学习本课程的所有学生等。

(二)考核依据。说明本课程所使用的教学大纲和多种媒体教材(包括教学大纲审定日期,教材主编、出版单位、出版日期等)。明确课程考核说明是形考和终考命题的基本依据。

(三)考核方式。采用形考和终考相结合的方式,或其中单一方式。

(四)课程综合成绩的记分方法。说明形考和终考各自在课程考核中的地位和作用;说明形考和终考成绩在课程总成绩中所占的比例及计算方法。课程综合成绩一般按百分制记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可以获得课程学分。

(五)形考的要求、形式及手段。说明各项形考任务所要实现的目标、考核标准和要求,采用的形式、实施手段(使用形考册还是网上形考系统等)。

(六)终考的要求及形式。说明终考的要求、组卷原则、试题类型及结构,考试方式等内容。

1.考试要求。从总体上说明本课程考核学生哪些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并说明考核的层次要求。

考核理论知识的要求可分为了解、理解、掌握等;考核的能力层次可分为:学会、掌握和熟练掌握或重点掌握,或记忆、理解、应用、分析、综合、评价等。

2.组卷原则。说明考试试题的覆盖面,不同难易程度的试题和各考核能力层次试题的比例。

3.试题类型及试卷结构。试题类型可包括:选择反应(客观性)试题,如是非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填空题等;建构反应(主

观性)试题,如名词解析、简答题、计算题、论述题、证明题、应用题和案例分析题等。

说明试卷中各类型试题的比例。

4.考试方式。说明采用闭卷、开卷或半开卷考试,笔试、面试(口试)或计算机网上考试等。

5.答题时限。说明答题的时间限制为××分钟。

6.其它说明。说明参加考试需自备的文具、资料和限制携带的文具等。

二、课程考核内容和要求

按照各章节次序或知识结构,说明考核的目的、考核的知识点、考核的要求等。

三、试题类型及规范解答举例

按照本课程选择试题类型及试卷结构,每种题型提供2~3道题,并附标准答案及解答说明。

第十六条 课程考核说明的审定

一、各教学部门负责组织考核说明的编制、研讨工作,考试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考核说明的审定。

二、考核说明的审定,须聘请2~3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相关学科专家和2~4名地方电大多年从事一线教学活动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参加审定。

三、审定通过的考核说明由考试管理部门负责安排下发执行。 四、审定通过的考核说明原稿和专家审定意见书由考试管理部门存档。

第十七条 考核说明使用年限与教学大纲、多种媒体教材使用年限相同。教学大纲或多种媒体教材修订后,应及时修订考核说明。考核说明的修订应有书面修订报告,经教学部门审批后,报考试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 命题组的组建与职责

第十八条 组建命题组

一、命题组成员必须全面掌握本课程的学科体系、教学大纲、教材及教学要求,了解电大远程开放教育的教学特点和课程考核的基本要求,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和一定的教育测量、评价理论知识。命题人员必须具有讲师(含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审题人员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命题组原则上由课程组成员组成,即由课程主持教师、教材主编、主讲教师和地方电大教师等组成。命题组一般不少于3人。

三、命题组组长一般由教材主编或主讲教师担任,副组长原则上由课程主持教师担任。

四、命题组成员由教学部门负责审定,并报考试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 命题组及其成员的职责 一、命题组职责

(一)设计课程形考任务,编制《形成性考核册》(以下简称形考册)或利用网上形成性测评系统(以下简称形考系统)发布形考任务。

(二)依据学科的性质、特点和发展情况,以及课程考核说明,确定本课程是建设题库还是卷库,并确定题库的试题数量或卷库的试卷套数。

(三)建设课程题库或卷库。包括设计教学内容和考核要求的双向细目表,设计试卷的题量、题型、结构、分数、难易程度,以及时间分配等内容,完成命题、审题、试作等工作。

(四)确保试题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五)命题组要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命题与审题要相互分离。 (六)对编制的试题、试卷负有保密责任。 二、命题组各成员的职责 (一)命题组组长的职责

1.对试题、试卷的科学性、准确性、合理性负有主要责任。依据课程考试说明的原则要求、双向细目表和命题组提出的有关命题要求,对试题或试卷逐一审核。

2.负责组织题库或卷库的试作工作,并根据试作情况,对试题的正确性、题量、难易程度、试卷结构及其可行性等提出评价意见。

3.对试题、试卷中存在的问题有权责成命题人改正。 4.审题后,将审题情况向命题组通报,并填写审题意见表。 (二)命题组副组长的职责

1.负责命题过程中的组织、联系和协调工作;负责命题工作的总结。

2.负责组织设计课程形考任务,编制形考册或在形考系统上发布,并对形考实施过程进行指导、检查。

3.负责考试实施过程中相关的考务工作,并在考试结束后,参与考试管理部门组织的课程考试分析工作。 (三)命题人员的职责

1.负责依据课程考核说明的原则和要求,命制试题、试卷。 2.命题完成,将命题情况向命题组汇报,并填写命题意见。 3.根据审题意见进行试题、试卷的修改工作。

第四章 课程考核的组织与管理

第二十条 制度建设

中央电大制定全国统考课程形考和终考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实施意见。

第二十一条 编制形考任务和考试试卷

一、课程考核说明是编制形考任务和考试试卷的主要依据。 二、课程形考任务的编制要严格执行《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课程形成性考核实施办法》。

三、考试试卷的编制要严格执行《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试题试卷的编制与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形考的组织与实施

一、形考任务的编制由中央电大主持教师负责组织编制。 二、各省级电大统一组织本省形考的实施。

三、形考实施的主要责任人是支持学生完成形考任务的指导(辅导)教师。

四、《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课程形成性考核实施办法》是各级、各层教师和管理人员的执行依据。

第二十三条 考试的组织与实施

一、各级电大在考试的组织与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考试各环节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二、全国统一考试必须在经过中央电大批准的考点举行。 三、中央电大负责安排全国统一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 四、省级电大负责组织落实全国统一考试的具体工作。 五、各考点的主管电大根据考试相关规定组织考试。

六、中央电大考试管理部门和省级电大考试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考试工作的抽查与巡视工作。

七、省级电大考试工作委员会,负责本省课程考试的领导工作,处理或协助处理课程考试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第二十四条 成绩评定与管理

一、指导(辅导)教师评定、教学点审定学生的课程形考成绩,省级电大负责汇总、复审和抽查。

二、省级电大组织考试答卷的集中评阅与成绩登录工作。 三、省级电大负责形考成绩和终考成绩的合成与管理,并报送中央电大考试管理部门。

四、中央电大考试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备案,并处理成绩更动等有关事宜。 五、具体事项按照《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课程考核成绩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网上形考和网上考试的组织与实施,按照软、硬件配置要求和组织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根据课程考核工作的需要,中央电大、省级电大可采用抽样调查、重点调查、专门调查等方法对形考、终考、网考进行抽查。

第五章 课程考核统计与分析

第二十七条 课程考核统计分析

终考结束后,各级电大考试管理部门依据《广播电视大学课程考核统计分析工作实施意见》组织全国统考课程考核结果的统计分析工作,撰写课程考核工作分析报告。

一、进行全国或全省总体情况的分析,包括对报考人数、实考人数、实考率、及格率、合格率等方面的分析。

二、进行分类统计分析,包括各级电大、各门课程,以及不同年龄、职业等方面的统计指标分析。

第二十八条 课程考核质量分析

终考结束后,考试管理部门要根据课程考核结果,对部分课程的考核质量进行分析,撰写分析报告。

一、定性分析。根据课程考核说明、命题审题原则、评分细则,对课程考核的整个过程进行评价。

二、定量分析。运用数理统计的方法对课程考核的信度、效度、难度、区分度等诸方面进行评价。

第二十九条 考试管理部门及时将考核情况统计结果和课程考核质量分析结果反馈有关部门使用。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规程适用于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课程考核工作。其它课程考核工作参照本规程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规程解释权归中央电大。 第三十二条 本规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三: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课程考核成绩管理规定

全国统一考核课程成绩包括开放教育学生的成绩和成招、普招学生的成绩。开放教育全国统一考核课程成绩由中央电大统一管理;成招、普招全国统一考核课程成绩由省级电大管理。为规范开放教育全国统一考核课程成绩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开放教育统一考核课程成绩的最终管理权在中央电大。

二、开放教育课程总成绩由形成性考核成绩与终结性考试成绩合成计算,合成方法按照各门课程考核说明中的规定执行。

三、省级电大负责课程成绩的认定、公布以及成绩数据的维护和管理。

四、形成性考核成绩管理

(一)指导(辅导)教师评定学生学习课程的形成性考核成绩。 (二)县级电大(教学点)负责审定、记录、管理学生的课程形成性考核成绩,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数据统一报地(市)级电大。

(三)地(市)级电大负责对地(市)级直属及所属县级电大形成性考核成绩的管理,负责汇总形成性考核成绩,并在规定日期内将数据报送省级电大。

(四)省级电大负责汇总、复审、抽查全省形成性考核成绩。 (五)形成性考核成绩补报或更正,须由学生所在基层电大向省级电大提出书面申请,经省级电大教学或教务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备案。

(六)考试成绩和经过合成的课程总成绩公布后,原则上不再接收形成性考核成绩的补报和更改。

五、终结性考试成绩管理

(一)省级电大负责考试成绩的登录和公布。 (二)省级电大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查分、查卷。

查分、查卷原则上由学生在成绩公布后20个工作日内向分校或教学点提出申请,由分校统一向省级电大申报核查。省级电大原则上不接受学生个人查分、查卷申请。

学生考试成绩如有更正,省级电大及时通知分校并备案。 (三)考试成绩公布后,如有考场舞弊等被投诉、举报,经查实,按照《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六、成绩合成并上报

形成性考核成绩和终结性考试成绩确认后,由省级电大进行成绩合成,并在考试结束后2个月内上报中央电大。

七、成绩更动

因故需要对中央电大数据库中已有成绩(包括形成性考核成绩、终结性考试成绩和综合成绩)进行更动时,由省级电大写出更动原因,以文件形式上报中央电大考试管理部门。中央电大考试管理部门批复并备案后,省级电大方可更改数据并上传。

八、免修免考成绩管理

学生提出免修免考申请,由地市级电大汇总,报省级电大。省级电大依据中央电大课程免修免考的有关规定审核后,报中央电大教务管理部门;同时,将免修免考相关数据报中央电大考试管理部门。

九、成绩数据库管理

中央电大和省级电大设专人负责成绩数据库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点设置和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点的规范化设置和管理,加强考风考纪建设,提高电大系统考试工作的质量和信度,促进电大远程开放教育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考点定义

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点(以下简称考点)是指由特定单位管理的、具备组织考试条件的、经过中央电大批准的实施考试的地点。考点既是一个管理概念,也是一个场所概念,可以是电大的学校所在地,也可以是电大租用的其他学校或单位的所在地;一个考点的所有考场必须在同一地点。

二、设置原则和要求

考点设置应坚持相对集中、有效管理的原则,方便学生赴考。考点设置应符合以下原则和要求:

(一)考点设置必须保证相对集中,相对集中是有效管理与控制的基础。

1.考点原则上设在县级及以上城市。本科考点原则上设在地(市)级(包括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独立设置电大所在城市的区、县级)及以上城市。

2.一个县(市)只能设置一个考点,由县级电大统一组织管理;一个地(市)所在地原则上只能设置一个考点,由地市级电大统一组织管理。

3.省级电大的直属部、直属学院及行业分校(工作站)在省级电大所在城市原则上设置1-5个考点,由省级电大统一设置、协调管理。

(二)考点设置要有利于省级电大的有效管理,做到有申报、有备案,由专人负责。

1.考点设置在学生相对集中、交通便利的教学单位,方便考生赴考。 2.考点设置要严格履行申报和审批手续,并要建立考点设置和管理档案。

3.考点要设置主考和联系人。 4.考点应保持相对稳定。

(三)中央电大和省级电大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将考点信息和考试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1. 公开全国统一考试时间、考试科目。

2. 公布考点信息(包括考点名称、考点地址、考点负责人、考点联系人、联系电话)。

三、设置条件

(一)考点所在地交通便利,标志明显。

(二)考点具有良好的周边环境,无噪音、光线等干扰。 (三)考点内的考试区域易于与其他区域隔离,便于设置明显的警戒线。

(四)每个考点考场数原则上不低于10个标准考场。标准考场的基本要求为:考场的桌椅应符合成人考试的特点;每个考场容纳考

生人数25或30人;考生座位须单人、单桌、单行排列,原则上前后左右间距应在80公分以上;考场采光、通风、保暖等基本条件满足考试要求。

(五)设施条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安全设施齐备。 (六)考试要求的其他特殊条件。 四、报批程序

县级电大、地市级电大、省级电大直属部、直属学院以及其他合作办学单位设置考点,必须经过申报、初审、审批的程序。获准设置的考点,在省级电大和中央电大备案。

(一)考点申报。考点申报单位填写“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点申报表”(一式三份),向省级电大提出考点设置申请。

(二)考点初审。省级电大根据考点设置原则和条件,对申报的考点进行实地考查,签署初审意见,上报中央电大。

(三)考点审批。中央电大对省级电大上报的考点进行终审,签署意见并备案后,将审批意见反馈省级电大和考点。

(四)申请撤消。由省级电大批准,报中央电大备案。 五、考点管理

(一)经审批同意设立的考点,统一授予中央电大监制的标有星级的“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点”标牌。标牌星级发放标准如下:

1. 四星级标牌,承担开放教育本科、专科、成普招等全国统一考试。

2. 三星级标牌,承担开放教育专科和成普招考试。 3. 二星级标牌,承担成普招考试。

(二)各省级电大负责对本省考点的统一协调管理工作。 1.建立相应的考点管理规章制度;

2.定期对考点进行考察,建立考点年审制; 3.对新增或者撤消考点等进行初审或审批,并于考试前2个月报中央电大;对考点地址、联系人、主考人员等变更情况要及时报中央电大。

4.指导各考点完成考试的实施与管理工作;

5.对考试工作中发生重大问题的考点进行查处或配合有关方面查处,并将处理意见报中央电大。

(三)中央电大对考点设置和考试组织工作进行抽查。 (四)对于考试工作中出现以下重大问题的考点,中央电大将通报批评、暂停组考资格,直至取消其全国统一考试考点。

1.擅自变动全国统一考试时间;

2.未按要求设置考点,或者擅自变更、增设考试场所; 3.发生有组织的作弊、违纪事件; 4.考试管理不善,造成严重后果; 5.其他重大事故。

考点被暂停或取消,标牌由省级电大在取消后一个月内收回管理。 (五)各级电大建立并完善考点管理档案,包括:考点名称、考点地址、考点邮编、考生类别、考场数、考点容纳考生人数、主考姓名、联系电话、监考人员及工作人员名单、试卷订单、考点设置批复等。

(六)每个考点设主考1人,副主考1-2人。主考原则上由各级电大校长或主管教学、教学管理的副校长担任。主考是考点考试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其职责见《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点主考职责》。

(七)考点布置、考场管理等具体要求见《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点布置及工作人员配置规范》、《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监考工作守则》。

(八)中央电大定期开展优秀考点的评选工作,对优秀考点进行表彰。

附表: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点设置申报表

附表:

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点设置申报表

考点名称 考点地址 考生类别 考场数 考点邮编 ( )开放本科 ;( )开放专科; ( )成、普专(在括号内打√) 容纳考生人数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考点联系人 主考姓名 考点条件(包括考场环境、硬件条件、容纳考生人数、交通等):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省级电大审批意见: XX广播电视大学(盖章) 年 月 日 中央电大复审意见: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申报表一式三份,中央电大、省级电大、申报电大各一份。

附件十:

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 考点布置及工作人员配置规范

为了规范考点的布置与管理,逐步实现全国电大统一考试的标准化、科学化和规范化,对考点的布置及工作人员的配置特做如下规定:

一、考点大门处应挂有明显的“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点”的横幅或标志。

二、考场周围划定警戒线,应有专人把守,考试期间禁止与考试无关的人员进入警戒线内;考场外应安排工作人员维护考场外秩序。

三、考点内醒目处,应张贴“考试时间安排表”、“考点平面图”、“考场安排示意图”、“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场纪律”、“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

四、考点应设置“考点办公室”、“问讯处”、“医疗室”;“车辆停放处”、“厕所”等设施有明显的标志。

五、各考场门上应张贴考场号、考试科目、试卷号、考试时间等有关考试信息。

六、每个考场应按标准人数25或30人安排,考生座位须单人、单桌、单列排列,课桌反向摆设,原则上前后左右间距在80公分以上。每张课桌上应张贴规范座位号。

七、各考场应设置物品专放桌,供考生存放携带的书包、书籍、资料等物品。

八、考场卫生、整洁,通风、采光好,墙上、桌上不许留存与考试有关的文字资料,课桌内要求无废纸、杂物,地面干净。

九、考点安全设施齐备,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十、考点设置主考1人,副主考1-2人;每标准考场设置2名监考人员;另设置若干考试工作人员,参加考试组织管理工作并维持考场外的秩序。

十一、为保证考试正常进行结合当地情况,提供其他设施和配置人员。 附件十一:

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点主考职责

主考是考点考试工作的第一负责人,主持本考点的全面工作。考试期间主考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格执行考务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保证考试公正、顺利进行。其具体职责是:

一、全面负责考点的考试组织和管理工作,确定工作安排和实施方案,选聘监考人员和其它工作人员。

二、负责待考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严格执行有关保密、安全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所有试卷无泄密、无差错。出现试卷短少、损坏、遗失、泄密等情况须立即向上级电大报告,并按照上级电大指示处理相关事宜。

三、负责组织监考人员和考务工作人员的考前培训,明确任务,提出要求,宣布纪律。通过培训,使监考人员和考务工作人员熟悉和掌握各项规章制度、考试纪律、监考程序和发卷、收卷、装订、密封等具体做法。

四、负责考试期间考点的封闭管理,处理无关人员进入考试区域或考场等问题。

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开始和结束考试。

六、监督管理人员和监考人员佩带统一发放的工作标志,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坚决杜绝徇私舞弊行为。对严重失职的考试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或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七、考试中发现试卷、试题有误,立即上报上级电大,并及时将处理意见通知有关考生。

八、及时处理考试中发生的考场混乱、考试严重违纪等问题;每场考试结束后,公布违纪、作弊考生名单。

九、保证答卷安全。每场考试结束后,督促监考人员按规定清点、密封、装订答卷;检查考场记录,监收答卷并按时送往试卷库;全部考试结束后,组织专人清点、整理考生答卷,指派专车双人押送指定地点。

十、处理考试中突发事件。如遇地震、洪水、火灾等自然灾害,有权中止考试,并同时向上级电大和有关部门报告;其他突发事件按照《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的规定处理。

十一、负责向上级电大汇报考试组织情况。

附件十二:

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场纪律

一、考试开始前15分钟考生凭考试通知单、学生证或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等)进入规定考场对号入座,并将考试通知单和有效证件放在考桌左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查验。考试开始指令发出后,考生才能开始答卷。

二、考生进入考场必须关闭各种通讯工具。

参加闭卷考试考生在入场时除携带必要的文具外,不准携带其它物品(如:书籍、资料、笔记本和自备草稿纸以及具有收录、储存、记忆功能的电子工具等)。已携带入场的应按要求指定位置存放。

参加非闭卷考试的考生除携带必要的文具外,可携带该考试科目规定允许的相关资料。

三、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停止进入考场(听力考试开始至结束,考生不得进出考场)。开考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考生交卷后应立即退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交谈,不得再返回考场续考。

四、考生领到试卷后,应清点试卷是否齐全,检查试卷有无缺损、错印等情况,若发现试卷差错应举手向监考人员报告。

12.已阅答卷应及时送回保密室。

13.答卷评阅工作结束后,各答卷评阅小组进行答卷分析和评阅工作总结,并写出报告,对试题、试卷质量和教学工作提出改进建议。

四 成绩登录

(一)成绩登录人员资格

1.熟悉计算机操作,熟悉考务信息管理系统的使用。 2.工作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坚持原则,遵守纪律。 (二)成绩登录组组长职责

1.负责安排本组的工作及人员的分工。

2.保证本组工作进程和质量,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 (三)成绩登录工作要求

1.成绩登录人员不得对答卷卷面及评阅情况做任何改动,不把答卷带出登录室;不打听、记录学生成绩;不泄露计算机成绩登录口令。

2.用计算机进行成绩登录,原则上实行“不拆封登录”。 3.成绩登录必须登录两次,第一次为登分,第二次为核分。 4.每次登录原则上两人一组,其中一人唱分,一人录入。每组用一台计算机,使用唯一密码,密码由系统管理人员统一设定,成绩登录工作结束后,密码即行取消。

5.成绩必须按卷面实际分数登录,对于阅卷中出现问题的答卷按处理结果登录。

6.成绩登录过程中,如发现答卷短缺、成绩数字模糊等异常情况,须及时上报,并填写记录单。

7.核分时如发现登录分数有误,经成绩登录组组长确认后更正。 附件十七:

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答卷评阅和成绩登录工作规定

考试答卷评阅和成绩登录是考试工作的重要环节,为了做好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答卷评阅和成绩登录工作,提高考试答卷评阅

和成绩登录工作的质量,做到公正、公平,准确无误,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总则

(一)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答卷评阅和成绩登录工作由省级电大集中统一进行。

(二)答卷评阅和成绩登录工作由省级电大考试工作委员会领导。 (三)答卷评阅和成绩登录须在规定场所进行,工作人员必须佩带统一标志。

(四)答卷评阅和成绩登录工作人员要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忠于职守。

二 组织管理 (一)组织机构

1.成立答卷评阅和成绩登录领导小组,设组长1人,统一指挥答卷评阅和成绩登录工作。

2.按照学科类别分别成立答卷评阅组,各设组长1人,原则上由该学科教学经验丰富、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的教师担任,协调本组答卷评阅工作。

3.成立成绩登录工作组,设组长1人,协调成绩登录工作。 4.答卷评阅人员由教学部门遴选并报领导小组审定聘用,成绩登录人员由领导小组聘用。

5.凡本人或直系亲属中有电大学生者,不得参与答卷评阅、成绩登录工作。

(二)管理要求

1.考务管理部门要做好答卷评阅前的准备工作,包括答卷的验收、整理、编号等;做好成绩登录前的准备工作,包括接收考场编排数据、编排并打印考场保密号、成绩登录设备的调试等。

2.答卷评阅场所设置答卷保管室,设专人管理,答卷出、入库要填写登记单。

3.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检查答卷评阅和成绩登录工作质量。 三 答卷评阅

(一)答卷评阅人员资格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相同或相关专业的电大专、兼职教师及其他教师。

2.工作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坚持原则,遵守纪律。 (二)答卷评阅组组长职责

1.负责安排本组的答卷评阅工作及人员的分工。

2.组织评卷教师研究分析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对答卷进行试评,确定评分细则。

3.保证本组评阅进程和质量,组织解决评卷过程中出现的疑难问题。

4.主持答卷分析和评阅工作总结,撰写答卷分析报告,对试题、试卷和教学工作提出改进建议。

(三)答卷评阅工作要求

1.答卷评阅人员必须遵守纪律,保守机密;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及评分细则评阅答卷,做到宽严适度,标准一致,准确公允;不得拆、撬答卷密封;不得撕下空白答卷;不得对卷面做任何改动;评卷期间不会客、不查考生分数。保持答卷清洁。

2.各答卷评阅组应根据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对答卷进行试评,制定评分细则。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是评定成绩的依据,任何人不得随意修改。

3.答卷评阅原则上采用按题分组的流水作业方法,每本答卷至少由两人以上进行批改,不得按答卷份数分人包干评阅。

4.评卷一律使用红色的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

5.一律采用阿拉伯数字记“得分”,不记“扣分”,错误处标“×”号;所评结果核对无误后,把得分记在题首得分栏处并签名,若更改“得分”须重新签名。

6.每本答卷评阅后评卷人应在封面的指定位置签名。

7.答卷评阅组应有专人负责统分、复核。统分、复核人要认真检查各小题和大题得分,确认无漏评、漏登后,将全卷总分记入卷首

“总得分栏”内,总分只记整数(小数部分四舍五入)。在封面的指定位置签名。

8.全部答卷评阅完成后,答卷评阅组组长要进行认真复查。对成绩是55-59分的答卷要逐一进行认真、细致的复查,严防出现错评、漏评、宽严不当等问题,复查更改处须由评阅组长签名。

9.对于阅卷中发现有明显标记的答卷,如用非黑或蓝色笔的答卷(规定用铅笔答卷除外),在答卷密封线外书写考生信息,或作其他标记等,应及时交领导小组鉴定,确属违纪的应在答卷上注明,并做出处理。

10.发现有雷同答卷,评卷人应立即向答卷评阅组组长报告。由领导小组组织3名以上学科教师鉴定,确认雷同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11.对答卷装订不严、倒页、错页、缺页等,应及时交考务部门处理。

12.已阅答卷应及时送回保密室。

13.答卷评阅工作结束后,各答卷评阅小组进行答卷分析和评阅工作总结,并写出报告,对试题、试卷质量和教学工作提出改进建议。

四 成绩登录

(一)成绩登录人员资格

1.熟悉计算机操作,熟悉考务信息管理系统的使用。 2.工作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坚持原则,遵守纪律。 (二)成绩登录组组长职责

1.负责安排本组的工作及人员的分工。

2.保证本组工作进程和质量,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 (三)成绩登录工作要求

1.成绩登录人员不得对答卷卷面及评阅情况做任何改动,不把答卷带出登录室;不打听、记录学生成绩;不泄露计算机成绩登录口令。

2.用计算机进行成绩登录,原则上实行“不拆封登录”。 3.成绩登录必须登录两次,第一次为登分,第二次为核分。

4.每次登录原则上两人一组,其中一人唱分,一人录入。每组用一台计算机,使用唯一密码,密码由系统管理人员统一设定,成绩登录工作结束后,密码即行取消。

5.成绩必须按卷面实际分数登录,对于阅卷中出现问题的答卷按处理结果登录。

6.成绩登录过程中,如发现答卷短缺、成绩数字模糊等异常情况,须及时上报,并填写记录单。

7.核分时如发现登录分数有误,经成绩登录组组长确认后更正。 附件二十:

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条 为保障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考”)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及时预防和有效处理统考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中央电大负责在考试期间统筹协调全国统一考试的有关事宜,快速有效地处理全国电大范围内的各类重大突发事件。

第三条 各省级电大考试工作委员会负责在考试期间快速有效地处理本地区突发事件,并及时上报中央电大考试管理部门。

第四条 建立统考信息沟通机制,各考点实行突发事件逐级报告制度。考试期间,各级电大应设置考试值班电话,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保证值班电话畅通无阻。

第五条 突发事件是指考试中发生严重影响考试正常进行或造成考试成绩无效的重大突发情况,包括:

1.由于战争、地震、台风、洪水、火灾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造成考试不能进行;

2.由于大面积暴发传染病造成考试不能正常进行;

3.由于交通事故或交通故障、考试组织和管理以及其他原因,导致试卷不能按时运抵考点或者大量考生无法按时到达考点,造成考试不能按时正常进行;

4.由于试卷在命题、印刷、运输、考前保管等环节发生试卷被盗、丢失、私自提前拆启以及其他原因造成试卷泄密;

5.由于考试期间发生考生集体作弊,集体罢考,集体闹事,围攻、冲击考点,殴打考试工作人员,损毁公共财产等情况导致考点秩序混乱,管理失控;

6.其他不可预测的重大事件。

第六条 统考过程中发生突发事件,考点应立即向所属省级电大考试工作委员会报告,并同时做好突发事件情况记录。省级电大考试工作委员会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中央电大考试管理部门汇报,并协助制定处理方案,于第一时间通知考点采取措施。

第七条 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遇见重大突发事件以及暴发传染病疫情等事件时,中央电大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全国或局部地区停考或延期考试的决定,或者其他处理方案。

如果在考试过程中发生自然灾害,考点应妥善疏散、安置考生,配合地方政府帮助考生解决食、宿、交通问题,将自然灾害的损失降至最低。

如果在考试过程中爆发传染病,考点应配合地方政府和卫生防疫部门的工作,进行考点隔离、人员隔离或者采取地方政府和卫生防疫部门要求的其他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第八条 由于自然灾害、交通事故或故障、考试组织和管理或其他原因,导致试卷不能按时运抵考点,考点应及时向考生说明情况、安抚考生情绪。中央电大考试管理部门根据受影响的范围大小、考生数量多少等情况可以决定停止考试,受影响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免费参加下次统考,必要时启用备用试卷进行考试。

由于自然灾害、交通事故或故障、考试组织和管理以及其他原因,导致部分地区或考点的大量考生无法按时到达考点,不能正常进行考试。中央电大考试管理部门根据不同情况决定:考试正常进行,未能正常考试的考生参加下次全国统考;保留该批学生该次考试资格,顺延至下次统考免费参加该科目考试。

第九条 发生考前试题试卷泄密事件时,各相关单位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接受调查处理。同时向当地公安和保密局报告。中央电大向教育部保密委员会报告,并协助调查。

如果在试卷印制、运输或保管期间发生试卷被盗、丢失、被私自提前拆启以及其他原因造成试题失密,中央电大考试管理部门应根据泄密严重程度及扩散范围决定:

1.考试照常举行;

2.已考科目全国成绩无效或者局部地区成绩无效; 3.泄密科目全国或局部地区停止考试; 4.启用备用试题重新印制,延期考试。

第十条 发生考点秩序混乱、管理失控事件时,考点应劝阻、缓解考生情绪,控制事态发展,防止事态蔓延。

考试过程中发生集体作弊、考场秩序失控、集体罢考的情况,考点首先应对考生进行劝解和教育;如果考生不服从劝解,应终止该场考试,并按照有关考务规定进行详细记录。

如果在考试过程中发生集体闹事,围攻、冲击考点,殴打考点工作人员,损毁公共财产等情况,考点应对考生进行劝解和教育,对带头闹事、违法人员不准其离开考场,并向公安机关报警。

第十一条 发生突发事件时,各级电大工作人员和考点全体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密切注视事态发展,随时沟通,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第十二条 发生其他不可预测的重大事件时,考点应采取必要措施将不利因素的损失降至最低。

第十三条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二十一:

广播电视大学网上考试暂行规定

网上考试是指使用广域网和局域网进行的考试,是实施广播电视大学课程考试的重要手段,因其特殊性,在考试组织与管理方面,除

遵照纸笔方式考试的有关规定外,还要有适合其自身特点的管理办法。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报考原则

1.学生报考的课程必须是已注册学习的课程,并完成该课程要求的形成性考核;

2.学生自愿申报网上考试;

3.学生按各考点的网上考试计划进行报考;

4.学生申报同一门课程的网上考试,间隔时间必须在1个月以上。 二、组织工作

(一)网上考试工作由各省级电大考试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省级电大考试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二)网上考试考点应具有网上考试基本条件,经中央电大批准设点,每次考试由省级电大统一管理;

(三)全国统一考试课程的考试时间与科目由中央电大在网上或以考试文件形式发布;

(四)省级电大根据中央电大规定的每门课程的考试期间,确定本省具体的报考日期、考试时间单元,并负责网上考试申报、考试报名、考试组织、阅卷及成绩登录等。

三、保密工作

(一)试题命制人员、试题审定人员、管理人员、试题录入人员和技术人员负有保守秘密的责任和义务,遵守保密纪律。

(二)试题网上传输,应做好加密措施,确保试题的保密安全,严防解密;

(三)网上考试期间,应对相关设备采取安全保密措施,防止试题泄密事件的发生。

四、考试工作人员工作职责 (一)主考

全面负责考点的考试组织和管理工作,执行《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点主考职责》,并负责:

1.组织考试工作人员和计算机技术人员检查、落实考试机的维护、管理工作及考试系统软件的安装、调试工作;

2.做好考题及考试软件的保管和保密工作,确保考试期间无关人员不接触考试机及考试软件;

3.负责考试工作人员、学生的培训和考前教育工作,考试一周前应完成对学生的模拟考试练习;

4.负责将考试成绩盘安全及时送交或上传上级电大。成绩盘标签上应标明考试日期、分校考点及学生人数、专业、课程。

(二)监考人员

每考场安排两名监考人员,负责维持考场秩序,保证考试正常实施。

1.考前15分钟组织学生入场,考前10分钟向学生宣布考场规则,督促学生将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放在指定地点,考前3分钟公布进入考试系统的口令;

2.检查学生证件,核对证件是否与学生本人相符,是否与计算机显示的“准考证号”、“姓名”相符;

3.监督学生遵守考场纪律,维持考场秩序;

4.考试结束,检查学生是否按要求正确退出考试程序; 5.做好考场记录并填写考场记录单,认真记录缺考、违纪和作弊学生的姓名及考号,并在考试系统中做好学生的违纪和作弊记录;

6.阻止无关人员进入考场。 (三)计算机技术人员

确保考试机及软件系统始终处于良好状态,保证考试正常实施。 1.考前检查考试机及电源、电线、电缆等硬件设备、设施是否符合考试要求;

2.考试前2天内做好考试软件的安装和调试工作,考后及时做好考试数据的上传或回收以及机器的整理工作;

3.技术人员考试期间必须在场,以随时处理考试机出现的各种问题,保证考试正常进行;

4.考试软件安装后,不得允许无关人员接触考试系统。

五、考场纪律

(一)学生于开考前15分钟凭规定证件进入考场,证件摆放在桌左上角,供监考人员查对。学生所带提包、书籍及资料存放在指定地点,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全部关闭。

(二)学生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开考30分钟后方可退场。已退场学生不得重返考场。

(三)学生答题前必须输入正确的准考证号和姓名,输入错误者,不计成绩。

(四)学生必须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不服从监考人员管教扰乱考场秩序,或交头接耳、传递纸条、夹带、窃视他人屏幕、代考等违纪行为者,按《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五)考试机出现故障,学生须举手示意,由技术人员进行处理,但不允许监考或技术人员帮助操作考试界面,或对题意做解释、提示。对故意关机或自行重新启动计算机的学生应责令其离开考场,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六)答卷提交后,学生按要求结束考试程序,退离考场;提前结束考试退场者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七)除本场学生及考试工作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六、阅卷、登分及成绩管理

(一)客观性试题由网上考试系统自动评阅;

(二)主观性试题由省级电大统一评阅,试卷评阅应在指定地点完成,系统登分应做好密码的保密工作;评阅要求应按照《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答卷评阅和成绩登录工作规定》进行。

(三)课程网上考试成绩由各省级电大发布。学生在一学期内多次参加同一门课程考试,教务管理系统中记录最高成绩;学生分学期多次参加同一门课程考试,每学期最高成绩均在系统中记录,其中最高成绩为学生该课程的最终成绩。

七、网上考试硬件与软件要求

(一)采用广域网进行考试的,按照《网络考试技术标准》(见附件)要求进行配置;

(二)采用局域网进行考试的,按照各考试系统的要求进行配置。

附录:网上考试技术标准

附录

网上考试技术标准

1.1.系统配置要求

各省级电大要配备适应网络考试的网络环境,配备专门用于网络考试的网络教室和考试服务器。 1.2.省校部分 1.2.1.省校数据处理中心

硬件要求:

CPU:PⅢ 至强1.8G × 2 以上 内存:1G以上

硬盘:80G(SCSI) 以上 剩余硬盘空间:10G以上

广域网接入要求:出口带宽1M以上(必须具有公网IP地址,同时将IP地址通过考试中心论坛上报中央电大) 软件要求:

操作系统:Windows 2000 Server 通信协议:TCP/IP

数据库服务引擎:SQL Server 2000 WWW服务:IIS 5.0

FTP服务:Serv-U或IIS自带的FTP 1.3.考点部分 1.3.1.报名和考场编排用机

硬件要求: CPU:PⅢ以上 内存:256M以上 硬盘:10G以上 剩余硬盘空间:5G

广域网接入要求:出口带宽512以上K 软件要求:

操作系统:Windows 2000、Windows 98、Windows Xp 1.3.2.考场备份机(每个考场1个)

硬件要求:

CPU:PⅢ 800以上 内存:256M以上 硬盘:10G以上

剩余硬盘空间:8G以上 局域网网络要求:Swith-10M 硬件配套环境:UPS不间断电源 软件要求:

操作系统:Windows 2000 Server/Profession 1.3.3.考场管理机(每个考场1个)

硬件要求:

CPU:PⅢ 800以上 内存:512M以上 硬盘:10G以上

剩余硬盘空间:5G以上

广域网接入要求:出口带宽512K 局域网网络要求:Swith-10M 硬件配套环境:UPS不间断电源 软件要求:

操作系统:Windows 2000 Server/Profession 1.3.4.考试机(考场总机数的10%用作备用机)

最低配置: CPU:PⅡ以上 内存:64M 硬盘:4G以上 硬盘剩余空间:1G

局域网网络要求:Swith-10M以上 推荐配置:

CPU:PⅢ以上 内存:128M以上 硬盘:5G以上 剩余硬盘空间:1G

局域网网络要求:Swith-10M 软件要求:

操作系统:

Windows 98、Windows 2000、Windows Xp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738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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