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太阳能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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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件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太阳能产业

发展及推广应用规划的通知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太阳能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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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太阳能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规划

(2009年— 2015年)

一、前言

太阳能产业是当今全球蓬勃兴起的朝阳产业,开发利用清洁、安全、环保的太阳能资源正在成为人类社会应对日益严峻的能源短缺、环境污染挑战的共同选择和有生力量。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大力发展硅材料、太阳能产业,努力把太阳能产业培育成为新的支柱产业的重大战略部署,推动太阳能产业及推广应用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特编制本规划。 (一)国内外太阳能产业的发展趋势

能源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中国是目前世界上第二位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已成为世界能源市场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全球能源安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作为21世纪最有潜力的新兴能源,太阳能产业的发展潜力巨大。太阳能产业可分为两大类,一是以硅材料为主导的太阳能光伏产业,二是以太阳能热利用为主的太阳能光热产业。 以硅材料为主导的太阳能光伏产业具有最广阔的发展前景,是世界各国着力发展的可再生能源技术之一。受德、日、美等国大力发展太阳能光伏发电的影响,国际市场需求强劲,极大地提高了全球太阳能光伏产业的投资热情。在国际市场的强力拉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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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在短短的几年时间内,我国已经形成了从超纯硅材料制造,到光伏组件封装以及光伏发电系统建设等环节组成的完整的光伏产业链,国际竞争力迅速增强。2007年我国太阳电池产量占世界总产量的27.4%,超过欧洲和日本,成为第一大的太阳电池生产国。随着技术的进步,太阳能光伏发电成本不断降低,太阳能光伏发电从补充能源逐步转变为替代能源,据预测,到2050年,全球总发电量的30%将来自于太阳能。

目前,世界光伏产业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趋势,主要是多晶硅材料市场的变化。随着国际、国内多晶硅生产产能的扩张,预计到2010年,全球多晶硅市场供需矛盾将缓解,仅国内的产量将达到5万吨以上,这势必导致多晶硅的价格下滑,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在国际上,太阳能热利用的主要领域是太阳能与建筑的结合。对太阳能建筑的研究、设计优化以及应用等,西方发达国家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并形成了完整的太阳能建筑产业化体系。但在国内市场,太阳能的热利用还局限在家用热水器领域,太阳能在与建筑结合的开发与推广方面还处于研究示范阶段。 (二)青海省太阳能产业的发展现状

1、以硅材料为主的光伏产业链初步成型。在省委、省政府大力实施优势资源转换战略的影响和带动下,亚洲硅业(青海)有限公司、黄河上游水电开发公司、青海华硅能源有限公司成功落户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川工业园区,标志着我省以太阳能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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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为主的太阳能光伏产业体系正在形成。以青海尚德尼玛为首的6家太阳电池组件封装企业已形成了一定的生产能力。省内有太阳能户用电源生产企业20余家,直销、经销、代销网点达200家以上,个别产品已经走出国门,远销菲律宾和吉尔吉斯斯坦等国家。青海省的太阳能光伏产业正在蓬勃兴起。

2、太阳能光伏应用初见成效。太阳能光伏应用在我省起步较早。90年代以前,我省的光伏发电市场主要由国家扶贫项目支撑。“十五”期间我省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应用加速。通过中日、中德等国际问的合作,以及2002年国家启动的“送电到乡”工程,到“十五”末,全省太阳能光伏系统累计装机容量已达8000千瓦。在一些城镇的道路、景观、住宅和小区的草坪、楼梯灯等,采用了太阳能绿色照明。2004年以来,青海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承担的科技部科技攻关项目“10千瓦太阳能光伏并网电站”等一系列示范项目的建设,有效探索了开发利用我省丰富太阳能资源,建设太阳能并网光伏电站的有益经验,为今后更大规模利用太阳能资源奠定了基础。

3、太阳能热利用的推广应用取得一定进展。在国家有关政策的支持下,通过实施小型公益项目、生态家园工程、藏区太阳能温暖工程和三江源能源建设工程、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应用等,太阳能在我省广大地区得到广泛应用。 (三)青海省大力发展太阳能产业的比较优势

1、资源优势。青海省太阳能资源丰富,尤其是柴达木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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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是全国光照资源最丰富的地区,年日照时数在3200— 3600小时之间,年总辐射量可达7000— 8000兆焦耳/平方米,为全国第二高值区。在相同的面积和容量的情况下,光伏并网发电能比相邻的甘肃、新疆多发15%— 25%的电量。

2、地域优势。青海省地处青藏高原的东北部,大部分地区地广人稀,地势平坦,人口密度低于1人/平方公里。2006年有未利用荒漠面积20万平方公里以上,主要分布在光照资源丰富的柴达木盆地和三江源地区,而且有不少荒漠靠近电力线路和负荷中心,并网条件优越,是建设大型荒漠光伏并网电站、建立太阳能电力输出基地的优选区域。青海与西藏相邻,青藏铁路将两省区紧密联系在一起,青海省太阳能产业的发展及推广应用对西藏地区具有良好的辐射和带动作用。

3、成本优势。青海省不但有着丰富的太阳能硅材料矿产资源(储量在10亿吨以上),而且还有着丰富的电力资源,目前的工业电价水平为国内发达省区的50%左右。在发展多晶硅、单晶硅等太阳能基础产业时,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电价低的比较优势,降低生产成本。

4、产业优势。目前青海省投资太阳能产业的范围覆盖了太阳能光伏产业链的多晶硅、单晶硅、硅切片、电池组件、系统集成等各个环节。与省外相比,青海省已初步形成了完整的光伏产业链集群,产业布局集中,为太阳能产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5、市场优势。根据有关统计数据显示,我省能源消费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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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为主、煤炭为辅”。全省工业结构中高耗能工业占有较大比重,用电量占工业用电量的90%。电源结构是水电比重大,火电比重小,水电发电量受制于黄河上游来水的影响。青海省目前仍是欠发达地区,至今尚有800个无电村,设施农牧业水平发展不足,农牧区群众生活用能处于较低层次,农村牧区的中小学办学条件简陋,用电、取暖得不到保障的问题还十分突出。青海省生态地位重要,在做好环境保护的同时,加快地区经济发展,节能减排的任务还十分艰巨。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传统能源为基础的能源供给因资源和环境而将受到很大的制约,代之以新兴能源的崛起是未来保持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趋势。 (四)青海省太阳能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太阳能产业是代表未来新兴能源的高技术产业,具有高技术、高投入、高附加值和高风险的特点,与国内其它地区相比,存在以下问题:

1、政策环境亟待改善。太阳能产业是新兴的朝阳产业,在国内也只是在近3年内得到了快速的发展。目前我省太阳能产业的发展,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但促进太阳能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在太阳能产业的规划和推广应用方面,存在着多头管理,各部门联动不足,不能形成合力。

2、基础薄弱,产业链还不完整。国内优秀的太阳能企业快速崛起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有充足的资金保障。而资金短缺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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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太阳能产业发展的难点,导致了产业链不够完整,竞争力不强的局面。目前多晶硅、单晶硅材料产业刚刚起步,在国内的竞争优势尚未确立;多晶浇铸、太阳能级硅片、晶硅太阳电池、平衡部件生产能力尚不完备,产业链还有待完善;组件封装企业规模小,实力弱,产品单一,品牌零乱,这些问题的根源就是企业融资能力不足。

3、科技支撑能力薄弱。我省太阳能科研机构少、研发能力不能满足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的需求;太阳能终端产品开发企业大多为小型企业,研发资金投入很少,创新能力极其有限;全省还没有针对专业人员的培养机构和计划,太阳能产业的中高级人才短缺,适用型技术工人严重不足。

4、太阳能应用推广进程较慢。太阳能温棚、太阳能牲畜暖棚、太阳灶、户用电源离全面覆盖还有较大差距;太阳能热水与建筑一体化的普及程度还比较低,尚处于起步阶段;全省太阳能照明、交通指挥、建筑物亮化美化工程发展滞后,成效不大;并网太阳能光伏电站建设仍处于试验阶段,进入电力市场尚有诸多制约因素。

二、青海省太阳能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自信、开放、创新”的青海意识,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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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大力发展太阳能产业及推广应用,作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以产业为基础、科技为支撑、应用为先导,建立起以自主创新为主的可再生能源技术开发和产业发展体系,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和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二)产业定位

青海省太阳能产业定位是:重点扶持的新兴支柱产业;国内重要的太阳能光伏产业基地;全国推广应用的试验、示范基地;国内最大的太阳能电力生产基地;清洁能源与循环经济结合的示范区。

(三)发展原则

一是坚持开发利用与经济、社会和环境相协调。太阳能产业的发展既要重视规模化开发利用,不断提高太阳能在能源供应中的比重,也要重视对发展循环经济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作用。做到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有序发展。 二是坚持产业发展与市场开发互相促进。建立起以自主创新为主的太阳能技术开发和产业发展体系,加快太阳能技术进步。在加大技术开发投入力度的同时,加快推广应用,努力开拓市场,以持续稳定的需求为太阳能产业的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三是坚持政府政策激励与市场机制相结合。落实国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制定扶持政策,完善市场机制,运用市场化手段调动投资者积极性,提高太阳能产业技术水平,推进太阳能产业化发展,不断提高太阳能产业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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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展目标

“十一五”末发展目标:到2010年,重点是完善太阳能光伏产业链,建设多晶硅提纯—单晶硅拉制/多晶硅铸锭/晶硅切片—太阳电池—组件封装—光伏技术应用的完整光伏产业链。 ——多晶硅生产,实现产能5250吨,其中电子级1000吨,销售收入达到55亿元;

——单晶硅锭/切片生产,实现产能5000吨,切片3亿片,销售收入达到78亿元;

——晶硅太阳电池片,实现产能300兆瓦,销售收入达到50亿元;

——太阳电池组件封装,实现产能100兆瓦,销售收入达到21亿元;

——光伏系统应用,主要包括户用电源、光伏建筑一体化、太阳能照明等,装机容量达到30兆瓦,实现销售收入达到12亿元;

—— 2009年至2010年,在柴达木地区建设兆瓦级大型荒漠并网光伏电站2座,总装机容量40兆瓦,年发电量6500万千瓦时。

到2010年底,累计总投资约155亿元,实现销售收入218亿元,预计就业人数达到0.6万人。

到2010年,全省建筑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新建建筑面积达到100万平方米以上,集热总面积达到1.5万平方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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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有条件的新建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的比例达到25%左右。在农村牧区太阳能热水器推广5万户;农牧区太阳灶到户普及率达到60%以上;在农村牧区积极推广被动式太阳能采暖建筑,太阳房中小学占全省行政村的20%;在广大农牧区新建太阳能温棚2万栋,新建太阳能牲畜暖棚8000栋,完成太阳能光伏科技书屋建设1000座,新增太阳能光伏户用电源0.5万套。在青藏铁路、青藏公路沿线,建设100个太阳能光伏提灌站,实现生态保护并促进当地农牧民收入增长。 2015年发展目标:到2015年,培育3— 4个销售收入超过100亿元的龙头企业,重点是大力发展硅材料。

——多晶硅生产,实现产能3万吨,其中电子级5000吨,销售收入达到210亿元;

——单晶硅锭、多晶浇铸/切片生产,实现单晶硅产能2.2万吨,多晶浇铸8000吨,单晶硅切片13亿片,多晶硅切片4亿片,销售收入达到350亿元;

——晶硅太阳电池片,实现产能1000兆瓦,销售收入达到150亿元;

——太阳电池组件封装,实现产能500兆瓦,销售收入达到85亿元;

——光伏系统应用,主要包括户用电源、光伏建筑一体化、太阳能照明等,装机容量达到50兆瓦,实现销售收入达到1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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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至2015年,在西宁地区建设兆瓦级大型荒漠电站1座,装机容量到达20兆瓦,年发电量约3500万千瓦时。 —— 2012年至2015年,在柴达木地区建设百兆瓦级大型荒漠电站4— 5座,装机容量到达1000兆瓦,年发电量约17亿千瓦时。

——配合电力部门大电网延伸,2012年至2015年,在三江源地区建设兆瓦级大型荒漠电站1座,装机容量到达30兆瓦,年发电量5000万千瓦时。

到2015年底,累计总投资约614亿元,年销售收入约860亿元;工业增加值达到260亿元,占全省工业总量的26%左右;预计就业人数达到2万人。

到2015年,全省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城镇建筑面积达400万平方米,集热器采光面积达6.3万平方米,城市新建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普及率达到55%以上。在农村牧区新增太阳能热水器推广20万台,普及率达到30%。到2015年末,引进、吸收先进太阳能产业品种和装备,培育1个年产太阳能热水器5万台的太阳能热利用产品制造企业;到2015年前太阳灶到户普及率达到100%,新增太阳能光伏户用电源3万套,解决农村生活用能问题;新建太阳能温棚5万栋、太阳能牲畜暖棚2万栋;建设太阳房中小学2860所,占全省行政村的70%;完成太阳能光伏科技书屋建设1000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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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青海省太阳能产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和发展重点

(一)培育龙头企业。重点培育青海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成为我省太阳能产业的龙头企业,其投资范围覆盖从多晶硅、单晶硅硅锭/切片、太阳电池片、太阳电池组件封装以及光伏系统集成整个产业链,同时加大科研投入力度,完善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建成“科、工、贸”一体化的大型集团公司。在培育亚洲硅业(青海)有限公司、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青海新能源分公司成为多晶硅材料生产的龙头企业同时,促进其加快向电子级多晶硅生产领域的发展的步伐。相关部门在政策、资金等方面向龙头企业倾斜,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在不断完善产业链的基础上,扶持企业做大做强,以龙头企业带动我省太阳能产业的快速发展。

(二)建立产业基地。将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川工业园作为太阳能产业基地,集科研、生产、销售、服务为一体,将其建设成为在国际、国内有显著影响力的太阳能光伏产业园。以亚洲硅业(青海)有限公司、黄河上游水电开发公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青海新能源分公司、青海华硅能源有限公司等企业为依托,实现硅材料的规模化生产。以青海尚德尼玛为核心,联合园区内其他太阳电池组件封装企业,加快产能扩容建设,建立太阳电池组件封装产业集群,创建品牌,面向国内外市场,增强产品竞争力、扩大市场占有率。以青海省三江源太阳能系统检测有限公司为主,建立起太阳能系统试验、检测中心,为推广应用提供技术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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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引进无锡尚德、山东力诺瑞特等知名企业进人园区,补充完善多晶浇铸、太阳能级硅切片、晶硅太阳电池生产、光伏系统平衡部件(BOS)的研发及生产,包括并网控制器、逆变器、最大功率跟踪器、蓄电池等,形成产业集群。充分发挥西宁作为省会城市的优势,建立起具有设计、施工、检测与维护能力的太阳能热利用服务基地,服务覆盖全省乃至周边省区。

(三)建立太阳能电力生产基地。结合国家实施三江源生态保护建设的政策,在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川工业园区的0.3兆瓦光伏电站并网发电的基础上,配合电力部门的大电网延伸,有序推进大型荒漠光伏并网电站的建设。在西宁地区,建设兆瓦级大型光伏电站,装机容量达到20兆瓦,年发电量达到约3500万千瓦时。在三江源地区,建设兆瓦级大型荒漠光伏电站,装机容量达到30兆瓦,年发电量达到5000万千瓦时,满足当地生产、生活用电需求,解决三江源地区退耕还林、还草后的后续经济发展问题,进一步改善民生。在柴达木地区建设百兆瓦级的大型荒漠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达到1000兆瓦,大力发展清洁的太阳能电力生产,年发电量约17亿千瓦时以上,一方面改善我省的电力供应结构,满足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内企业使用清洁能源的需求,另一方面,使海西地区成为主要的绿色能源生产及输出基地,电力供应辐射西藏等地,促进青海和西藏等地区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太阳能电力生产基地的建设,项目投资巨大,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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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鉴国内已有的大型光伏电站建设经验,在国家有关政策的支持下,大力吸引国内资金雄厚、管理先进的大型发电企业投资我省光伏发电领域,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解决项目建设的资金来源问题。

(四)建立太阳能推广应用示范区。在西宁、格尔木、德令哈市及海东地区,通过政府的大力扶持,实施“阳光计划”,开展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的试验与推广应用。自2009年起,逐步在省内12层及以下的居住建筑(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别墅);新建、改建、扩建(办公、医疗、学校等公共建筑,餐饮、洗浴、旅馆、商业等服务性建筑,游泳馆等体育设施)的公共建筑,以及热水消耗大户,积极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技术,做到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同时做好太阳能采暖的试点与示范,选择有条件的大型公共广场、车站、学校、医院等建筑进行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的并网光伏发电的试点。2010年,在西宁、格尔木市等市政建设项目推广安装太阳能绿色照明系统。在柴达木地区进行太阳能光伏提水项目示范,在青藏铁路、青藏公路沿线,建设100个太阳能光伏提灌站,实现生态保护并促进当地农牧民增收。在交通指挥信号、玻璃幕墙等应用中使用太阳能光伏产品,扩大太阳能光伏商业应用市场,并与半导体照明技术相集成,在2010年建成一批以太阳能绿色照明为主的示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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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快太阳能在农村牧区的推广应用。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在农牧业生产中,大力推广太阳能温棚、太阳能牲畜暖棚,增加农牧民收入。通过提供通用设计图纸、建设示范房屋等措施,抓好太阳能的直接利用。在国家支持的生态移民和农牧民集中居住点,对太阳能利用进行统一规划、建设,具备条件的小城镇和农牧区,积极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器、被动式太阳能采暖住宅和太阳灶等太阳能利用技术。推广应用的重点是:太阳能热水系统,民用建筑主、被动式太阳能采暖,太阳灶、太阳能温棚、太阳能牲畜暖棚等多个方面,切实解决广大农牧区的生产、生活用能问题。继续把握有利时机,大力推广太阳能光伏发电,建设更多的太阳能光伏独立电站,实现“村村通电”、“户户通电”的目标。 四、科技支撑体系建设

(一)加大科技投入,推动技术进步及产业发展。完善的科技支撑体系,是太阳能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前提。要充分借鉴省外一些先进经验,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展开联合研究、技术合作、人才队伍建设等,保证太阳能产业的科技投入,从而建立起一个完善的,覆盖产品技术研发、生产、销售、服务全过程的科技支撑体系,确保我省太阳能产业的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要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在省级财政专项中应设立太阳能重大科技专项,多预留一部分资金,与省科技厅科技创新资金相结合,加大投入,进行重大科技攻关,推动技术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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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在完善我省太阳能产业链的基础上,以企业为科技创新的主体,以市场为动力,提高我省太阳能产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选择省内具备一定研发能力和经济实力的企业,通过技术入股、短期项目合作等激励机制和引智方式,引进国内外太阳能研发人才参与组建太阳能研发机构。鼓励重点企业,如青海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等,成为科技创新型企业。加强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之间战略合作,组建博士后工作站及相关实验室,实现技术多元化,完善我省太阳能产业科技研发等支撑体系。

(三)在关键技术领域实现突破。瞄准太阳能光伏产业的国际前沿领域,乘势而上,实施赶超战略。重点是在西门子法生产太阳能级高纯硅的工艺过程中,围绕节能降耗、降低成本及加快生产周期、加强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不懈的努力,实现技术突破。引进晶体硅太阳电池生产的新技术及工艺,把提高晶硅太阳能电池的转换效率作为技术攻关的重点,在“薄硅片、大面积、高效率”的太阳电池生产上占据高端优势。按照“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的原则,攻克吉瓦级以上的荒漠光伏并网电站的系统集成技术难关,在大规模荒漠化光伏并网电站的建设及运行维护方面,实现技术突破及自主创新,形成青海服务全国乃至全球的局面。

(四)加快科研平台建设。以青海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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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依托组建“青藏高原太阳能光伏技术研发中心”,加大人才引进的力度,广泛开展国际、国内的合作与交流,解决光伏产业链中有关技术支撑问题,形成我省太阳能产业的核心竞争力;依托省内有实力、条件好的企业,建立“太阳能建筑研究中心”,为太阳能建筑一体化提供设计、施工指导等技术服务,解决太阳能产业推广应用中的实际问题,完善技术规范和标准;以青海省三江源太阳能系统检测有限公司为依托,建立和完善太阳能光热测试检测服务平台与太阳能光伏试验检测中心,为全省太阳能推广应用提供标准化服务。

(五)推进产学研紧密结合,加快培养太阳能技术人才。鼓励青海大学等省内高校与企业实行战略联盟,借助清华大学对口支援的有利时机,在青海大学创办太阳能应用开发专业,申办硕士点,并开展重要科研项目、关键技术的合作交流,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推动科研成果产业化。积极开展企业间的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以降低企业研发成本,提高竞争力。抓住国家加大职业技术教育投入的良好机遇在青海一些高等职业院校开设相关专业,积极培养太阳能开发应用型技术人才。给予太阳能生产企业一定的职业教育资助,支持企业在生产实践中培养所需人才,有效缓解熟练技工紧缺的难题。

五、政策和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促进和推动太阳能产业发展。成立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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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省太阳能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建立由省政府领导挂帅,省经委、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农牧厅等部门领导参加的省太阳能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分工,完善统一协调的工作机制,增强加快太阳能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的合力和动力。按照职责分工,省经委主要负责太阳能产业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重点负责企业技术创新和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安排以及太阳能产业发展的布局;省发改委负责向国家发改委申报产业项目,以及申请相关支持资金及政策;在科技三项费、技术改造资金的安排使用上,向太阳能产业予以适当倾斜。省科技厅主要负责太阳能产业重点科研项目和研发平台的建设;省建设厅主要负责太阳能在建筑中的推广应用,制定相关的规范,建立相应的监测制度;省农牧厅负责农牧区太阳能产业的推广应用。加快太阳能产业发展行业协会建设,成立青海省太阳能产业协会,通过发挥协会在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生产经营秩序和市场运作,建立和维护公平竞争,防止无序竞争、盲目发展。 二)加大对太阳能产业的资金投入。拓展融资渠道,建立起以政府支持为向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银行贷款为支撑的太阳能产业资金投入体系,走以财政性资金带动金融性资金、社会和民间资金的路子,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地加大对太阳能产业的资金投入力度。一是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计划支持。省级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各类专项计划对我省太阳能产业投资项目的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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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帮助企业积极申请与太阳能产业相关的国家级专项并做好按规定的配套资金的落实。二是加大金融扶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创新金融品种,加大对太阳能企业信贷支持力度。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要积极配合省经委组织召开政银企项目推荐会,向金融机构推荐符合条件且具有融资需求的太阳能项目,争取金融机构对太阳能项目,特别是重点项目的贷款支持。三是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对于各类财政性资金的投人要形成合力,加大支持太阳能产业发展的力度,用于支持太阳能产业化重大项目的实施等。四是充分利用资本市场融资。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股票和企业上市。五是建立产业风险投资基金和融资担保机构。积极争取设立以政府资金为引导、民间资本为主的太阳能产业风险投资公司和担保机构,发挥风险投资和担保投资基金的作用。六是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吸引国内外大公司到青海来投资太阳能产业。七是加大太阳能产业重点项目可行性研究等方面的前期投入,特别是要抓紧大型荒漠电站建设的项目申报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太阳能光伏电站的建设成本较以往有了大幅度的下降,我们要充分利用这个有利时机,变不利因素为有利因素,加快我省的太阳能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的步伐。 (三)加大对太阳能产业政策的支持力度。一是用足用活现有优惠政策。要充分利用国家已有的太阳能发展的扶持政策,如《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财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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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237号)中对太阳能等产业的扶持措施等,加快我省太阳能产业的发展步伐。要充分利用我省已经出台的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以及在园区开发、提升民营经济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努力为太阳能企业在生产用地、用电、用水等方面提供更好的条件,促进企业的发展。二是税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和宣传税收优惠政策,依照省委、省政府的规定减免相关地方税收,为我省太阳能产业提供全方位的税收政策服务。三是争取国家对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的上网电价等政策支持,借鉴国内外的成功经验,出台鼓励扶植光伏发电的倾斜性政策。对社会单位和居民个人自用的光伏发电,在建设资金投入方面由政府予以补助,以扩大光伏市场来推动产业的发展。四是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形成对知识产权、技术转让、技术扩散等强有力的法律保护体系。 (四)完善太阳能推广和应用的激励政策。一是在强制推行太阳能建筑应用的同时,通过利用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城市配套资助等方式对太阳能在建筑应用中给予支持。二是对采用太阳能供暖系统的建筑物,经相应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并通过专家组的评估验收,给予城市配套费减50%的政策优惠。三是积极争取国家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可再生能源示范项目的资金支持,继续加大省级财政对太阳能建筑一体化的资金支持。对公益场所应用太阳能光伏系统给予资金支持,由政府在新建路灯、灯箱广告、车站候车亭、亮化工程、城市景观等市政建设等公益场所开展太阳能光伏示范,为今后太阳能光伏系统的规模化应用提供借鉴和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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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四是在继续对农牧区推广太阳能光伏户用电源、太阳灶、建设太阳能温棚、太阳能牲畜暖棚给予相应补贴的同时,对新建和改建采用主、被动式太阳能采暖的居住建筑给予政府补助。五是把太阳能推广应用产品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政府建设项目、公益性建设项目优先采用省内太阳能企业的产品。

(五)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等媒体广泛向社会宣传利用太阳能的意义和作用,提高全社会对太阳能利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全社会参与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的能力和主动性,增强加快太阳能产业发展和太阳能推广应用的机遇意识,创造加速太阳能产业发展和太阳能推广应用的浓厚氛围和良好环境。

六、重点建设项目 (一)工业项目 1、多晶硅二、三期

在完成亚洲硅业、黄河水电多晶硅一期项目的建设并投产后,加快二、三期建设。在多晶硅二、三期建设时,应当注意适当控制建设规模。从当前的国际、国内市场来看,我省太阳能级多晶硅项目的最终目标定在年产3万吨的规模是切实可行的。同时,多晶硅项目的发展,不能仅局限于太阳能级硅材料的生产,应当鼓励企业积极向电子级硅材料的生产进军,以确保我省在硅材料生产领域的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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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单晶硅二期硅锭及切片

青海华硅能源有限公司已开工建设的单晶硅硅锭及切片项目,一期年产1250吨,到2008年底,将达到500吨规模。在进行一期建设并投产的同时,该公司还将加快二期建设,预计在2010年达到5000吨规模,硅片3亿片,销售收入75亿元。 为了在我省充分消化源头的多晶硅产量,目前仅有青海华硅能源有限公司一家来生产单晶硅硅锭及切片,生产能力不足,且年产3亿片太阳能级硅片也不能满足中下游太阳电池及组件的需要,因此,必须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引进硅锭生产项目,并引进硅片切片生产企业,到2015年,全部建成投产,届时,将实现单晶硅产能约2.2万吨,多晶浇铸8000吨,单晶切片13亿片,多晶切片4亿片。

上述项目建成后,预计销售收入350亿元。 3、晶硅太阳电池生产

我省太阳能光伏产业链相对完整,但作为太阳能光伏产业链中的重要一环,晶硅太阳电池片的生产,目前还是一个空白。应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鼓励投资商尽快完成项目建设。在该项目中,重点突破薄硅片、大面积、高效率的太阳电池生产技术,加快带动我省太阳电池及组件测试水平的提高,在太阳能光伏产业链的上、中、下游,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实现产业集聚,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太阳能光伏产业链,建设国际、国内重要的太阳能产业基地。预计该项目在2015年底全部建成投产后,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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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硅太阳电池片1000兆瓦,销售收入达150亿元。 4、太阳电池组件封装

太阳电池组件封装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目前我省已有6家组件封装企业,封装能力达到10兆瓦,其中以青海尚德尼玛为主要代表。与国内相比,这几个企业的最大优势在于贴近市场,尤其是在西部广大的农村牧区,他们占据着销售、服务的主导权,这是我省在太阳能推广应用中值得依靠的重要力量。目前,这几家企业都已加快了扩能改造的步伐,预计到2010年,实现产能100兆瓦,销售收入20亿元;到2015年,实现产能500兆瓦,销售收入85亿元。 (二)推广应用项目

1、农牧区生产、生活太阳能利用

本项目是改善我省广大农村牧区民生的重大项目,必须争取国家资金支持。项目建设以全省广大农牧区,尤其是三江源地区为重点。建设目标为:到2015年前太阳灶到户普及率达到100%,新增太阳能光伏户用电源3万套,解决农村生活用能问题;新增建设太阳能温棚11万栋、太阳能牲畜暖棚2.5万栋;争取农业部与教育部的投资,建设太阳房中小学2860所,占全省行政村的70%;完成太阳能光伏科技书屋建设3000座。 2、阳光计划

将该项目作为具有本省特色的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的示范及推广应用。项目实施必须争取国家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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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支持,项目建设以西宁、格尔木市等城市为中心,覆盖全省。建设目标为:到2015年末,实现光伏建筑一体化总装机容量50兆瓦,年发电量8500万千瓦时;全省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城镇新建建筑面积达400万平方米,集热器采光面积达6.3万平方米,城市新建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普及率达到55%。通过该项目的推广,建立完善相应标准体系、技术服务体系,促进相关政策法规的建立和完善。 3、大型并网光伏电站

我省太阳能产业的重大应用项目。建设时间:2009— 2010年,在柴达木地区建设兆瓦级大型并网光伏电站2个,总装机容量40兆瓦,年发电量6500万千瓦时。2012— 2015年,在西宁地区、三江源地区、柴达木地区等,建设兆瓦级的大型光伏电站4— 5个,总装机容量达到1000兆瓦以上,年发电量17亿千瓦时以上。该项目的开工建设,将确立青海省作为太阳能电力生产基地的地位,成为生态立省的重要标志,极大地拉动青海经济的发展,无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都十分巨大。 在小型光伏并网电站建设成功的基础上,吸引国内外有实力的电力投资公司,兴建大型、特大型荒漠并网电站,将使我省在兆瓦级太阳能光伏并网电站相关七个方面的技术取得突破。通过这些项目的实施,将有力地推动我省在太阳能光伏推广应用中与国际、国内的交流与合作,掌握大型、特大型荒漠并网电站的设计、施工及运行的科学规律,建立相关的标准和规范,形成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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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

该项目资金筹措要采取灵活的方式进行,可以采用国家、企业、个人等多种投资方式,国家予以相应的政策支持,如上网电价等。 (三)科技支撑项目

1、青藏高原太阳能光伏技术研究中心

本项目为我省太阳能产业的科技支撑重点工程。

建设青藏高原太阳能光伏技术研究中心,广泛开展国际、国内的技术交流与合作,研究解决硅材料生产以及整个光伏产业链中存在的实际问题。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有效地实现产学研联合,为我省太阳能产业培养人才。

本项目建设资金来源:申请国家资助、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企业资助。

2、太阳能建筑研究中心

本项目建设为太阳能建筑一体化提供设计、施工指导和监测等技术服务,建立健全青海省太阳能建筑一体化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等。建设资金来源:申请国家资助、地方政府支持、企业资助等。

3、太阳能系统试验检测中心

本项目建设为青海省及周边省区广大太阳能产品生产企业及用户提供试验、检测等公共服务,建立健全青海省太阳能产品测试、检测的相关标准、规范等。建设资金来源:申请国家资助、地方政府支持、企业资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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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大项目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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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70l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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