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管理制度(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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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体系文件

G/ZSTY-SC02-2009

生产部管理制度

版次/更改次:

受 控 状 态:

受 控 编 号:

发布日期:2009-5-6 实施日期:2009-5-15

生产部职工守则

G/ZSTY-SC02-2009

劳动纪律

一、上、下班必须准时,早上8:20必须参加晨会,了解工作安排,然后进入工作岗位,否则视迟到处理。下班时间到方可离开,否则视早退处理。 上午上班时间8:20-12:00,

下午下班时间13:30-17:30。(周六除外)

二、上班时间一律不得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准在上班时间洗衣服,看报纸、小说、杂志及用电脑玩游戏。不能在工作岗位上吃零食。 三、每日工作必须如实填写在当天工作记录表中。 四、上班时间闲聊不得超过三分钟。严禁睡岗,串岗。

五, 请假半天以上者,需事先通知。二天以上者交总经理决定。无假条视旷工处理.

生产管理条例

一、 生产标签须在每批产品下来之后方可印上批号,批号一经印好,则不准修改。 二、 生产半成品,当时不立即使用的须在缝包时加缝小标签,标签上注明品名、批

号,重量。

三、 人工投料必须在品管部人员监督下进行。当批次的物料放在投料区内,与下一

批次有明显界限,防止误投。

四、 生产出的成品必须及时入库,不得迟于次日九点。

卫生管理条例

一、 各人负责自己的卫生责任区。地面、窗台必须每天清扫,安装气枪的周边设备

在两米以下的必须每天在下班前用气枪吹净表面粉尘。每周扫一次墙面,拖一次地板。

二、 后墙地面每周安排两人清扫。

三、 当天无生产任务的,由生产主管安排做指定的区域卫生。

四、 各人口罩,手套等用品不使用时一律放入各自工具箱内,不得乱摆乱放。 五、 下班时间所洗工作服等不能在厂区内生活区以外挂晒。 六、 设备上一律不准放杂物。

仓库管理条例

一、 领用生产原料必须经中控室或品管部通知,填写领料单后在仓库保管员的监督

下领用。

二、 从仓库领出物品必须填写出库单。 三、 借用工具必须登记,返还时消除登记。

四、 仓库保管员每天须将仓库报表用电子邮件发送给总经理及生产经理。 五、 每种原料都必须挂有标志牌,标明品名、数量、重量已测(待测)、入库时间。

在领用后,须填写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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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维护条例

一、 为使设备正常运转,各人需对各自岗位的设备有一定认识。保持设备清洁、油

位正常。

二、 对电气故障,小问题可交有维修能力的工人排除,对不清楚的故障应及时上报

中控室给予处理。

三、 为保障人身安全,在对设备运转部分检修时,应切断电源,并挂上检修标志. 四、 人员严禁乘载货电梯.

五、负责设备维护的人员兼有生产任务时,其生产工作由中控室派其他人员代替.

生产部奖罚条例(详见细则)

劳保规定

1. 生产部员工每年可领取两套定做夏季工作服,一套冬季工作服。一双夏季工作鞋, 一双冬季劳保鞋,帽子一顶。袖套一对。领取劳保服装后,上班必须统一穿着。如工作不足一年辞职,将从工资中扣除服装费。

2. 每月可领取四对手套,口罩四个。预混料车间及小料岗位可领口罩六个。制粒及

机修工手套每月六对。下月领用时要以旧换新。 3. 围裙按工作需要向仓库领取。下月领用时要以旧换新。

4. 毛巾三个月领取一条。洗衣粉每二月领取一包。洗手皂每月一块。

加班补助

1. 加班超过规定工作时间总量可领取加班费。加班费按1.5倍小时工资计算。中层

不计算加班费。

2. 夜班(17:30-02:30)补助夜餐费7元。零点夜班(00:00-08:00)补助夜餐

费10元,同时正式工可领取零点补助费5或10元(超过04:00及夜班工作满8小时领取10元补助)。

设备操作规程

打包机的操作规程

1. 将开关从OFF打到ON ,打开电源。 2. 注意上方的模式开关是否在AUTO上。 3. 消喇叭报警。

4. 按下蓝色按钮TAMP TEST开关,检查所有的灯是否全亮,有坏的要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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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根据包装要求选择重量.按U字按钮,然后在用+键选择.选好后按→确认.此时选好的重量数字应该在闪,如不闪,把电源开关关掉重开一次。 6. 准备接包时按绿色开始称重(START WEIGHTING)键。

7. 接包时左手拿住纸袋,右手拨动下料开关,打包夹动作,注意让手不被夹到.此时称料自动开始,松开手不要接触袋子.等下料一结束,用双手拍袋子,使物料完全进入袋子中.等待袋子自由落下。

8. 如袋子不能自动落下,注意报警提示及电子秤上读数,按消报警键使袋子落下,重新称重.

9. 当低料位指示灯亮时,按下黄色的<<完全打空仓COMPELET DISCHARGE BIN>>按钮。

缝包机操作规程

1. 每天使用前先检查各部无松动,穿线是否正确,同时注意内外部清洁,手动试运转正常。

2. 缝包时不准带手套,防止被机器绞入。在进包同时左手用力适当牵引包装带,右手调节水平.缝平后切断线链。

3.缝包结束后,用气枪吹净机器并用布擦拭干净机器表面。 粉碎机操作规程

1. 先按下启动按钮,粉碎机启动,过30秒后自动转换到三角形启动,此时电流下降,可进行喂料粉碎。

2. 注意电流表,通过调整进料口控制电流在额定电流处。 3. 换料前要用力敲打储料仓使之完全卸料。

4. 必须等进料口的物料走空并粉碎2分钟后才可停机。 5. 如意外停机,必须先把进料口的物料挖空后才可再开机。 中控室操作规程

1. 进入中控室后检查上个班次操作员交接班记录,打开计算机,输入上班时间。 2. 根据生产计划和配方计算所需原料的品种及数量,打出领料单并交给各岗位。 3. 启动电控柜开关,启动通风除尘设备,通知准备投料,在电话中双方确认配方号及批次,重量后方可开始生产。

4. 通知提升机投料口原料名称,准备投料,选好下料仓,打开提升机。 5. 选择粉碎目标仓,按标准步骤开启粉碎机。 6. 通知搬运工上料。

7. 在自动配料生产中,除了注意观察配料系统是否正常工作并做好记录外,还应根据配料仓料位指示的变化和生产的需要来调换上料的品种和数量。当配料仓内原料数量已满足生产需要时,及时通知上料工停止上料并停止相关设备的运转。 8. 配料结束,打印当天生产报表,关闭计算机和其他设备,做好交接班记录。 空压机操作规程

1. 上班后检查气阀状态,启动空压机电源,然后启动冷干机电源,同时打开抽风电机开关.下班后关闭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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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每班放水两次,每二月更换空压机油.每周用气枪清洁滤芯一次。更换机油及清洁滤芯时务必关闭空压机电源。 3. 每日对机房进行清洁。 预混机操作规程

1. 检查机内清洁正常后方可进行生产。

2. 按下控制柜上的绿色启动键启动预混机,电机运行正常后启动提升机,此时可投料。投料结束时要清扫栅隔上的物料。 3. 投药品时关闭抽风机。

4. 记录混合时间,到时间后,预混机打开卸料门放料。接包结束要立即统计总重量。核对与计划是否一致。如不一致要清查原因。

5. 打开预混机下料闸门用压缩空气进行清洁。清扫时打开下料仓门。 6. 接空清出物。 电动葫芦操作规程

1公司电动葫芦主要用于载货,禁止载人往返。

2将一批次货物进到电动葫芦 ,不得超出额定载重。再按上下键; 3发现电动葫芦出现问题不能解决时,及早通知负责人。 4做到定时清理和保养。

现场管理

1 安全生产管理

1.1 目的

1.1.1为了防止事故的发生,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障企业财产免遭损失,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的顺利发展,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对安全工作的规定,特制订本规程。

1.1.2 凡本车间职工、合同工及培训人员,均须认真学习本规程,熟悉与本职工作有关部分,并严格遵守。所有职工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在培训记录表上签字。 1.1.3 本车间各级领导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工作中采取一切可靠的措施,全面加强管理,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的技术和技能,积极创造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实现安全文明生产。安全生产由安全组长负责,由生产经理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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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现场工作人员安全规程

1.2.1 患有精神病和错迷病者,不准操纵机械及电器设备,或接触、靠近设备工作。 1.2.2 患有疾病已失去原岗位工作能力者(经医生证明)不得带病勉强工作。 1.2.3 工作前喝酒或休息不足,神志模糊者不准参加当班工作。 1.2.4 上班必须按照规定使用防护用品和用具。

1.2.5 不准穿拖鞋、木板鞋、硬底带钉鞋,或赤脚、裸露上身、穿内裤等进入工作岗位。女同志在操作机械设备时,不准穿裙子,不准穿高跟鞋,长头发和辫子要整理好放入帽子里面。非生产部人员在进入车间时须经生产部领导批准或总经理带队方可入内。

1.2.6 工作时间不准打闹,不准打瞌睡,不准擅离工作岗位、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安全规程,不违章作业,特殊工种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工作。 1.2.7 设备在运转中,不得脱离工作岗位,不准由转动设备的上面跨越或在下面钻行。 1.2.8 检查或检修正在运行的设备时,应办理好规定手续,经同意后,由操作工切断电源、停机、拉掉保险,装设接地线,并在开关处挂上标示牌后方可工作。在不能停机的设备上工作,应扎紧衣角袖口、作好安全防护措施,并设有专人监护。 1.2.9 清理混合机、粉碎机及换筛片、锤片时,应先断开电机开关并加上禁止合闸牌后方可进行操作。

1.2.10 缝包时不得带手套操作,以防手套绞入伤手。

1.2.11 清洗机器和冲洗地面时,不准把水洒在电气设备上,不准用湿布抹灯头、开关,以防触电或短路,临时电源用完后要及时拆除。 1.2.12 非电工禁止修理和安装电器设备。

1.2.13 发现电器设备工作异常时,应及时通知维修专责处理,必要时可先切断电源、停止工作。

1.2.13 不准在运转和爬行状态下,拆卸设备的部件螺丝,以防意外。

1.2.14 凡在高于地面工作者,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登高作业超过2米者应绑安全带,安全带使用前要检查能否使用,钩子要挂牢靠地点,用梯子上高处时应有人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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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登高作业使用的工具,物料要防止坠落、上下传递应用绳索,并注意周围管道、电线及设备安全,必要时要在下面通道设标示牌,不得随意上下、左右抛掷物品。 1.2.15 各种生产资料应妥善保管,防止泄密。中控室非操作人员不得入内,外来参观者需总经理批准方可进入。二楼人工投料处禁止参观。 1.2.16 操作室电脑禁止非指定人员使用。 1.3 车间防火制度

1.3.1 不准在工作区域内吸烟,吸烟必须在指定地点。烟头和火柴不能随地乱扔,必须放入烟灰缸内。

1.3.2 各楼层设有消防设施。防火用具要指定地方整齐安放,不得随意移动、损坏,并定期进行检查。

1.3.3 本车间全体职工应熟悉各种防火用具的使用方法,熟悉防火用具的现场安放位置。

1.3.4检修和擦洗设备使用过的油纸、纱头、废油等易燃品要及时清理干净,处理好。 1.3.5 遇有火情、火灾时,应先关掉排风扇,切断现场电源,并组织人员进行扑救。火情大的应立即用电话呼叫“119”报警。 1.4. 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1.1.1 使用砂轮机应穿好工作服,系上袖口,戴好防尘眼镜等防护用品,但不得戴手套。

1.1.2 砂轮机必须装有防护装置,装好防护罩,试运转20—30秒钟,人要站在砂轮侧面,停机后检查砂轮有无破损。

1.1.3 操作者不准站在砂轮机正面,以防砂轮破碎飞出伤人。磨工件,不准两人同时共用一个砂轮。

1.1.4 在砂轮机上不得磨过重,过大、过长、过小或过薄的工件,禁止磨有色金属和非金属的物品。

1.1.5 砂轮机在使用前,外壳必须可靠接地。 1.1.6 不准在有易燃、易爆气体的场合使用砂轮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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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使用手提式砂轮机时应戴绝缘手套,并接好地线,防止漏电伤人。 1.1.8 砂轮机在使用完毕必须关上电源。 1.5 台钻安全操作规程

1.5.1 穿着要符合安全要求,女同志要戴工作帽,以防钻轴及铁屑卷头发。 1.5.2 钻头,工件必须可靠夹紧,严禁用手把持零件或夹具钻削。 1.5.3 钻孔时不能用口吹或用手抹屑,钻孔时不能戴手套。

1.5.4 操作时与正在运转的钻头,应保持一定距离,切勿粗心大意。 1.5.5 及时清理铁屑。

1.5.6 离开钻台、更换工件或清扫台钻时,均应停机进行。 1.5.7 非本岗位人员未经班长同意,不能擅自在本岗位操作。 1.5.8 工作完毕应关掉电源。 1.1 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1.1 电焊工不经考试合格者,一律不得独立操作。

1.1.2 工作时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面具及手套,皮鞋、工作服。

1.1.3 电焊机的接线、开关板的安装均应由电工负责,不得随便安装,电焊机外壳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

1.1.4 进入有毒容器内工作,必须取得分析合格证并有专人监护方可工作。 1.1.5 雨天不得在室外进行电焊工作,如生产需要,应有良好的防护措施,在湿潮地方工作应踏在干燥的木板上。

1.1.6 电焊机及导线发现有损坏、漏电时不得随便使用。 1.1.7 电焊工离开工作岗位要关闭电源,不要随意给他人操作。 1.1.8 焊花飞溅到的地方,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1.1.9 电焊机应保持干净清洁,不得放在潮湿的地方。 1.7 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1.7.1 工作时合理使用劳保用护器,按工作现场的具体情况使用相应的防护面具。 1.7.2 工作前检查所使用的工具,有缺陷损坏的应及时进行修理或更换,不得随便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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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1.7.3 钻孔、打锤、使用砂轮时,不准戴手套,使用电动工具时应防止触电,钻、锉工件时必须夹紧,不得将工件用手拿着进行。

1.7.4 检修设备时,首先要切断电源,挂检修工作牌,方可进行工作。

1.7.5 使用或检修转动设备时,应详细了解设备构造性能与操作方法,禁止盲目乱干。 1.7.6 检修安装完毕,要检查所有安全装置是否妥善完好试车或开车之前要检查,确认没问题后,由操作人员开车。

1.7.7 使用电钻、砂轮时应遵守电钻、砂轮的操作规程。

1.7.8 运转的设备,不得敲打或紧固螺丝,更不准进行检查工作。 1.7.9 工作场地要保持清洁、整齐。 1.8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8.1 一切电气设备,未经证实完全无电时,均视为有电。禁止接触。

1.8.2 一般情况下不准在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无论高压或低压),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和拆下熔断器,同时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示牌或送电。

1.8.3 特殊情况下,必须带电检修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应由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

1.8.4 在全停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完成下列安全技术措施: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

1.8.5 在停电线路和设备上装设接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确认无电后,在工作地段两侧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设备和线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线上,也要挂上接地线。

1.8.6 高空检修作业时,应戴安全帽、安全带。工具包或工具,应拴在安全绳上,以免落下伤人。高处工作传递物件,禁止上下抛掷。

1.8.7 检修中使用的梯子,必须坚固可靠,不得绑接,应在梯脚下采取防滑防倒措施。置放时两个梯脚都着地,不得向两侧歪斜。登梯子作业时,必须两人以上在场,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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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梯,登梯人员不得超过一人。

1.8.8 更换熔断器,要严格按规定选用熔丝,不得任意用其它金属丝代替。 1.8.9 检修完毕后,应进行下清扫现场,检查工作地点有无遗漏的材料和工具。拆去接地线,拆去的数目应与安装的数目相同。拆去临时遮栏及标示牌;检查绝缘;恢复常设遮栏及标示牌。

1.8.10 一切事故抢修工作无论如何紧急,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事故发生后,未查明原因和未得以妥善处理,不准恢复正常工作,未经试验合格的设备,不准投入运行。 1.8.11 当发现电气设备漏电时,应立即通知操作人员或调度,尽快停用设备,并进行处理。

1.8.12 当发现有人触电事故时,应立即拉开电源或迅速用绝缘棒将触电者脱离电源,并马上采取紧急救护法抢救或打120急救中心。

1.8.13 遇有电气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然后进行救火,对带电设备应使用干式灭火器,二氧化碳、四氯化碳等灭火器灭火,不得使用泡沫灭火器灭火。对注油设备应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燥的砂子灭火。 1.9 电梯安全管理

1.9.1 经检查合格投入使用的电梯,定期由劳动安全监察机构进行技术检验,合格后方准继续使用,到期未经审核检测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

1.9.2经劳动安全监察机构鉴定,确认不能安全运行的电梯,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检修,检修后按规定申请劳动安全监察机构的验收,电梯停用期间,任何人不能自行启用。

1.9.3 电梯的操作维修人员必须经劳动安全监察机构培训取得《电梯检修操作证》后方准上岗维修,检修时必须注意安全,严格按照电梯安全操作规程,电梯维修员的安全操作要点及电梯的维修保养等有关制度进行维修。

1.9.4 电梯操作员必须严格按照电梯额定重量载物,严禁超载。货物不能存放在电梯1小时以上。

1.9.5 做好电梯的日常检查及定期检修工作,对机房的机械和电气设备进行巡视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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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70d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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