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企业生产井巷增值税抵扣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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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企业生产井巷增值税抵扣初探

作者:罗军

来源:《经济视野》2015年第03期

【摘 要】井巷施工在煤矿企业中占据了很大一部分的比重,目前的《增值税暂行条例》颁布以后,企业与税务部门就增值税是否应该抵扣这一问题有较大的分歧。通过对煤矿企业井巷工程的增值税进行合理的确定,可以对各项税款进行合理地征收,既能确保国家税源不流失,又能保障企业的合法利益。对煤矿企业生产井巷增值税的确定,成为了国家税务机关亟需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根据在煤矿区的工作经验以及对企业的了解,针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煤矿企业 井项工程 增值税 抵扣 引言

煤矿企业的工作场所一般是在地下进行,这就决定了井巷工程要具备通风、运输、排水、供电以及行人行走、煤矿瓦斯治理的通道等功能,除此之外,井巷还是存放生产设备以及产品的重要场所。随着采煤工作面的不断迁移,井巷施工在煤矿企业的开采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企业的资产中也占据了很大一部分的比重,通常情况下,井巷工程占矿井井下资产的50%以上,井巷的建设材料占井下材耗的60%左右。所以,井巷工程增值税能否抵扣对企业经济效益影响很大。

1、抵扣煤矿井下巷道进项税额的理由 1.1 生产巷道不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煤矿施工中存在着准备巷道以及回采巷道,通常情况下,一般布置在采掘工作区的附近,主要是进行煤炭生产,一般称之为生产巷道。生产巷道随着开采的推进而不断延伸,原先开采的也会随之废弃、坍塌。不动产是建筑工程的一项固定资产,是存在于企业的账面上且固定的项目。由定义可知,生产巷道不属于税收规定的“不动产在建工程”。生产巷道是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快速消耗物,使用周期短,其不是增值税不动产在建工程,更不是企业的固定资产。在增值税转型之前,国家虽然对巷道工程的税额进行了抵扣,但抵扣的范围还有一定的限制,目前,全国实施了增值税转型,进项税抵扣范围也逐渐地放宽了。 1.2 煤矿井下巷道不属于税法所述的“构筑物”

首先,巷道是煤矿企业生产必须的最主要的施工载体,是人们在其中生产的人工建造物,不属于相关文件规定的“构造物”。煤矿企业施工一般采取循环作业的方式,煤矿的检修就是对井下所有的设备、管线路以及巷道进行检查和维修维护。检修工作一般在巷道内进行。井下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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