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

更新时间:2023-11-29 17:35: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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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管理体系,逐步建立信息化、数据化的档案管理制度,实现档案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使档案管理更有效的为公司管理工作服务,促进公司的信息化、大数据化发展,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分类、利用及归档。 三、 术语和定义

1、 档案:指公司过去和现在各级部门及员工从事业务、经营、企业管理、宣传等活动

中所直接形成的对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账册、凭证、报表、电脑盘片、声像、胶卷、荣誉实物、证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2、 四、 职责

1、 行管部:

1) 负责公司档案的集中管理和制度执行及检查工作,并负责督促指导部门档案管理。 2) 建立健全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 3) 收集、整理、分类、鉴定、统计、保管公司的档案和其他资料;

4) 负责公司档案的利用和销毁管理,监控档案利用和销毁的全过程,确保公司档案

的安全;指导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

5) 提高档案信息的利用效率,促进信息传递和沟通; 6) 负责组织学习和培训档案管理办法、使用知识。 2、 其他各部门相关人员:

1)负责在工作变动时,做好或协助移交工作,并及时通知行管部; 2)向行管部移交合同或文件资料原件或复印件;

3)负责本部门文件资料或合同复印件的日常收集、标识、贮存、保管、利用、归档; 4)财务管理部负责按国家财政制度规定独立建档保管财务档案资料; 3、 各部门主管人员

1)批准对自己部门资料或合同复印件的处置。 2)负责对档案管理监督检查报告的审批。

档案管理:就是指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提供利用等活动。

五、 工作程序

1、 档案资料的收集

1)各部门相关人员负责对本部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合同及文件资料进行收集,并编制部门《档案管理记录目录》。

2)各部门文件、合同等资料原件需要保存的,各部门分别进行整理,并每月向行管部移交电子照片或电子版资料。 a) 归档范围及移交时间 b) 档案资料的标识

行管部及各部门对各自保管的档案资料编号,编号规则附表。 c) 档案资料的日常管理:

⑴ 电子类合同或其他需要保管的电子文件,应当及时存放于行管部指定电脑硬盘内或 制作专门光盘进行编号保存(行管部对电子文件进行双备份)。

⑵ 文件、合同资料要登记详细信息,并编制《档案管理记录目录》,以便检索利用。

⑶ 文件资料、合同要科学排列,按编号顺序存放于文件盒内,并加以标识,整齐排 放在文件/档案柜中,文件/档案柜内壁要张贴本柜内的档案目录。

(4)各部门将各种文件、合同资料以照片形式连同档案目录在每月底报行管部备案。 d) 档案借阅

(1)借阅档案要履行借阅手续,填写《档案借阅审批单》。借阅档案原件只限在公司内,不能带出;必须带出公司查阅的,需依照借阅权限由相关领导批准;

⑵档案外借一般只借复印件,需借原件者须经总经理批准,借阅的档案交还时,必须当面点交清楚,如发现遗失或损坏,应立即报告直接上级;

⑶借阅档案用完后,应及时送还,如超过借阅时间,须重新办理手续;

⑷借档人必须爱护档案,不得擅自涂改、污损、勾画、剪裁、抽取、拆卸、调换,不得转借或损坏; e) 档案销毁

⑴对已失去利用价值的档案,销毁时,必须写申请销毁报告,编制销毁目录,报部门经理鉴定,最后报总经理的批准,方可销毁。

⑵执行销毁任务时,必须由行管部人员监销,监销人不得少于二人,并在销毁目录上签字。最后,把销毁目录和部门经理、总经理的批准手续文件,一并存档永久保存。

2、 档案管理细则 1)档案资料的归档范围

⑴公司对外发出的公文,如给政府的请示报告类公文等;

⑵公司收到的公文,如政府职能部门发来的与本公司有关的条例、规定、命令、决定、决议、指示、计划、核准文件、证书等文件; ⑶本公司与其他单位来往的文书及权益文书等; ⑷公司领导的批示、指示等;

⑸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决议、总结、领导人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

⑹反映公司主要职能活动的报告、总结、工作日记、工作备忘等; ⑺公司的各种工作计划、计划考核/总结、报告、统计报表及简报; ⑻本公司与有关单位、个人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正本及过程材料;

⑼本公司干部任免的文件材料、员工奖励、处分、考核的文件材料、本公司员工劳动、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等人事档案资料;

⑽本公司发布的各类广告、宣传材料;

⑾本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 ⑿外出公务活动(如学习、考察、调查研究、参加会议等)所获得或形成的档案资料; ⒀财务档案资料; ⒁各种实物档案;

⒂ 其他具有利用和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 3、档案资料的归档要求

⑴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准确,如请示和批复、复印本和正式稿和附件等必须齐全。

⑵ 一般资料按一份原件归档,重要文件和高使用率文件可以根据需要,按二份原件存 档。经办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留存复印件或影印本。如因业务处理需要,原稿须由经办部门保管,应经总经理批准后妥善保存,行管部以影印本归档。

⑶声像档案摄录必须详细记录事由、时间、 地点、主要人物、背景、摄录者,归档声像资料必须是原版,在清晰、完整的特殊情况下可归档拷贝件。

⑷电子文件应有相应的纸质文件、资料一并归档保存,并做好电子文件存储设备信息

的备份工作。

⑸各种实物档案(奖品、奖杯、锦旗、奖章、证书、牌匾、馈赠品等)必须原件归档,并保持其完好无损。 4、档案资料的归档时间 ⑴即时归档

下列文件(含电子、声像资料等)应在传阅、办理结束或取得后即时归档: a) 公司规定的密级文件;

b) 重要文件,如政府批文、核准文件、证照等; c) 合同、协议书等正本及过程资料;

d) 公司干部任免的文件材料以及关于职工奖励、处分、考核的文件材料; e) 其他认为需要即时归档的资料。 ⑵定期归档

a) 部门应在每月底前整理归档当月文件,编制档案清单交行管部; ⑶电子声像档案的归档

a) 重要电子声像档案应实时进行、随办随归。

b) 一般电子声像档案归档应定期完成,一般每三个月一次备份或制成光盘脱机保管。 5、档案交接 ⑴部门内档案交接

部门档案管理人员(兼)工作变动或离职的,要填写《档案移交清单》,由部门负 责人指定的接收人核实无误后签字,行管部见证。 6、档案移交公司的流程

a) 经办部门检查文件或档案,编制移交清单;

b) 行管部根据移交清单,查收案卷与文件,并与部门每月提交的档案清单核对; c) 档案完整、齐全且符合公司要求,移交双方在移交清单上(一式两份)签字,双方各保存一份; 7、档案保管 ⑴档案编号

a) 档案按类别应赋予统一名称,其名称应简明扼要,以充分表示档案内容性质为原则,并且要有一定范畴,不能笼统含糊。

b) 档案分类各级名称经确定后,应参照《档案分类编号表》,将所有分类各级名称及其代表数字编号,用一定顺序依次排列,以便查阅。

c) 档案分类编号内应预留若干空档,以备将来组织扩大或业务增多时,随时增补之用。 d) 档案分类及编号的增补、修订等由行管部结合工作和部门要求,组织实施修订。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

e) 建立《档案目录》存于案卷盒内,便于查阅。 8、附则:本办法由公司行管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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