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理细则(办公室装修)

更新时间:2024-05-19 13:10: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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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建国门北大街8号,建筑面积925.14㎡。

建设单位为中铝力拓勘探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单位为北京中翰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管理单位为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该工程是一个集改造拆除与装修于一体的项目,以办公为主,并设置了会议室、洽谈室、档案室、机房、娱乐区等功能区。需要土建、装修、强弱电、通风空调、消防、水暖等多专业的协调配合施工,协调比较困难,加上工期紧,作业面小,高空作业施工与办公同时进行,对噪音、污染、气味等要求高,除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外,还要综合CRTX安全规定。

二、监理工作 施工组织设计、安全 专业监理工合格 施工准备 程师审查 施工专项方案报验 修 改 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 开工 不合格

不合格 整改

施工用电管理 机械使用及料具管理 起重设备安全管理 生产 现场安全管理控制 办公、生活区安全管理 保卫、消防管理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 高空悬挂(吊缆)作业,临边防护、安装、设备调试。 装饰、安装 安全技术交底和验收 1

三、监理工作的标准与依据 合格 竣工 1、国家及地方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 2、施工承包合同、监理委托合同、监理规划。 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56-88)、《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JGJ-2001)等。

四、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监理工作方法:

1.1开工前监理组织施工单位对安全监理细则进行交底。 1.2现场巡视检查、验收。 1.3安全资料审查。

1.3.1审查《安全施工许可证》、《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和各类人员上岗证。 1.3.2审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及紧急救援预案。

1.3.3审查需要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部门备案的设备及方案是否已经备案。 2、监理工作措施

2.1监理在巡查验收过程中发现有安全隐患,监理人员将以口头形式告知施工方,施工方应积极组织纠正。

2.2监理在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有较严重的安全隐患将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或《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方限期整改,且要求责任方将整改结果报监理工程师复查签署确认合格意见后方可施工。

2.3对不执行监理下发的指令,现场监理督促无效,给监理部的程序控制造成极大阻力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时,监理部立即将存在的安全问题向安全主管部门报告。 五、监理工作要点及目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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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安全管理控制要点

1.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1.2安全管理制度:

1.2.1要求施工方必须制定安全生产达标计划;

1.2.2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并把各级安全责任制挂牌上墙。 1.2.3定期落实安全责任制考核,不断改正防护设施计划。

1.3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专项方案审查:对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专项方案的技术可靠性和工艺的合理性进行全面审查。 1.4分项、分部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1.4.1根据施工任务的实际情况,必须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1.4.2交底应全面,针对性强。如安全措施预案、施工用电、脚手架应有专项方案。 1.4.3交底应履行签字手续。 1.5安全检查、安全会议

1.5.1应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承包商每天必须有在职安全管理人员在现场巡视检查,发现解决现场安全隐患,及时制止现场安全违章行为。

1.5.2检查出事故隐患整改要做到“五定”即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完成人、定整改验收人。

1.5.3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列项后必须如期完成。

1.5.4 主要施工设备和工具在被带进现场时,要在使用前接受检查,施工设备要由有经验有能力的机械师、电工检查,并确定其处于安全状态。

1.5.5每个星期,承包商应组织一次安全检查,由承包商项目经理组织参加人员为:项目经理、安全经理和各分包负责人及管理人员,检查的记录表格必须交给CRTX。

1.6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1.6.1每个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证合格后持证上岗,并保证相应证件在施工作业期间持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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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特种工种主指电工、焊、割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起重指挥、架子工等要造册登记,大中小型机械设备要编号、登记造册。

1.6.3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准备好《特种作业操作证》,随时接受检查。 1.7安全教育

1.7.1必须建立安全教育制度,所有承包商进入本项目之前必须参加CRTX的安全培训。 1.7.2对新入场的工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建立三级教育,经考试合格方能上岗。 1.7.3因工作需要变换工种也变换安全教育内容,每天或在一个新工作开始前有班前安全活动。

1.7.4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年度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每个管理人员也应经过安全培训。

1.7.5 承包商项目经理将定期组织在职安全培训课程以增强员工安全意识。 1.8 承包商企业资质和证件管理

1.8.1承包商的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现场管理人员网络图及人员名册、管理人员证件、特殊工种操作证要求及时报到现场管理方。

1.8.2总承包单位要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员负责。

1.8.3 施工作业班组要设置兼职安全巡查员,对本班组的作业情况精心安全监督检查。 1.8.4 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 19风险评估与应急预案

1.9.1承包商应对工地风险进行评估,逐项列出所有重大危险源,分析风险存在的原因,制定控制风险的对策。

1.9.2承包商单位应按照会德丰危机管理手册建立紧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1.9.3应急预案的相关内容应列入员工培训的计划,让所有员工都了解应急程序。 1.10急救措施和手上登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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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承包商应在大门口提供一块急救线路图,上面有最近医院的名称和电话。 1.10.2要求承包商在现场设立一个急救室或至少一个急救箱,立面设医药箱和必要的药品、设施。

1.10.3承包商及分包商应在现场保留一份施工期间所有受伤、职业病及严重事故的记录,以及详细的处理情况,以备检查。

1.11 大门及保护管理

1.11.1门口要有“进入工地基本要求”标牌,并有承包商标示。 1.11.2承包商在施工现场大门口应树立安全宣传栏、安全信息栏。 1.11.3现场要有各种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标语。

1.11.4每个装修承包商的员工(包括所有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等)应佩戴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以表明他们可以在大厦内的什么范围内活动。工作卡必须佩戴在工作服上。

1.11.5所有现场来访者要在来访登记簿上签名。除项目团队以外的所有业主和员工都要在来访者登记簿上签名。

1.11.6不在现场开展工作,但要进入现场的来访者(建筑师、客户员工、顾问)都要进行入门培训。所有没有完成入门培训的人员需有项目团队的一名成员陪同进入现场。 2、施工安全防护技术措施控制要点

2.1承包商有责任确保分包商在现场上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2.2承包商应当遵守下列指令和法定规则,当这些指令和法定规则之间存在分歧时,必须按照要求进行施工:

a.承包商批准的健康安全环保计划 b.中国和地方的安全法规

c.CRTX的安全规则制度和会德丰的安全规定。 2.3个人防护用品

2.3.1承包商必须按照建设部《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2.3.2承包商必须按国家规定免费发放劳动保护用品,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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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劳动保护用品必须以实物形式发放,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代替。

2.3.4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承包商应执行《建筑施工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JGJ184-2009

2.4必须由合格的生产厂家生产,并有合格证。符合国标GB2811-2007要求。 2.5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

2.6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照项目规定穿好安全防护鞋,符合《安全鞋、防护鞋和职业鞋的选择、使用和维护》AQ/T6108-2008要求。

2.7安全鞋的品牌应被认可和批准,并且鞋的脚趾部分有加强铁;电工穿电工绝缘鞋。 2.8当电焊、气焊、打磨、切割等任何有可能使眼部受伤的工作,工人必须戴好防护眼镜。

2.9在研磨、碎片、切割砖块等操作过程中,仅仅戴防护眼镜是不够的,而必须戴上整个脸部保护物。

2.10在焊接操作时,必须戴特殊的眼部保护物,如面罩。 2.11 50—150㎝的洞口,除了加盖防护外还需要周围设护栏。

2.12操作人员在2米及以上的无防护设施的高处和临边作业时,必须戴好配有安全绳的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2.13安全带必须由合格的生产厂家生产,有合格证,符合国标GB6095-2009要求。 2.14承包商要有代表本单位形象的统一工作服,并禁止在现场穿背心或短裤

2.15对于特殊的工种,如进行电焊时,工人必须穿上保护性的衣服以及在保护性设施下进行工作。

2.16为了保护手不受伤害,要求工人在工作时,戴好手套。但操作高速旋转的机械(如钻床、切割机等)、使用手锤、打大锤时禁止带手套和听力保护。

2.17当工地噪音超过85分贝,在噪音范围内的工作人员必须使用听力保护器(如耳塞)。 2.18夜间施工应设红色标志灯。

2.19临边系指—尚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周边,在未搭脚手架的屋面周边,井架通道的两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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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卸料斗的两侧边的框架建筑的楼层周边。

2.20井架通道,卸料斗等有人流动的施工场所应一律搭设防护棚。

2.21现场各类构件,材料必须堆放整齐,施工现场道路口必须保持畅通整洁,无积水,并有专人保洁。

2.22垂直运输架的安全防护

2.22.1井字架、龙门架的支搭必须符合符合规程要求,高度在10-15 m,应设一组缆风绳,每增高10 m加设一组,每组四根,临近建筑物或脚手架侧应采取拉结措施,缆风绳应用直径不小于12.5㎜的钢丝绳,并按规定埋设地锚,严禁用别杆调节钢丝绳长度。

2.22.2井架、龙门架首层进料口一侧应搭设长度不小于2 m的防护棚,另三个侧面必须采取封闭的措施,每层卸料平台应有防护门,两侧应绑两道护身栏杆,并设挡脚板。

2.22.3井架、龙门架的吊盘出入口均有安全门,两侧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吊盘定位,托杆必须采用定型装置,吊盘运行中不准乘人。

2.22.4井架、龙门架的导向滑轮必须单独设置牢固地锚,不得捆绑在脚手架、导向滑轮至卷杨机卷筒的钢丝绳,凡经通道处应予以遮护。

2.22.5井架、龙门架的天轮与最高一层上料平台的垂直距离不小于6m,必须设置超高限位装置,使吊盘上升最高位置与天轮间的垂直距离不小于2m。

2.22.6井架、龙门架搭设完毕,应进行空载试运行,运转正常,安全装置可靠,经验收检查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2.23金属扣件双排脚手架搭设安全防护

2.23.1搭设金属扣件双排脚手架应严格按JGJ-2000和JGJ130-2001规范执行。 2.23.2搭设前应严格钢管的选择,凡严重锈蚀薄壁,严重弯曲裂变的杆件,不准使用。 2.23.3脚手架的基础除按规定设置外,必须做好排水处理。 2.23.4所有扣件紧固力矩,应达到45—65N·M。

2.23.5斜杆接长,不准采用对接扣件,应采用搭接方式,二只回转扣件长,搭接距离视二只扣件间隔不少于0.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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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6脚手架杆件不准采用木竹材料。 2.23.7主杆间距不应大于1.8 m。

2.23.8所有连墙杆、斜拉杆,隔排措施,登高措施都必须随脚手架同步跟上。 2.23.9第二步架起增设挡脚杆,拦脚板40㎝高,扶手杆1 m高,同时设竖挡安全网措施。

2.23.10与外立杆相距1—1.2 m处相应设置里立杆与建筑墙面有距离一般不大于0.3 m。 2.23.11斜撑和剪刀撑必须按45°—60°要求每隔9 m一道,自下向上连续设置,接长扣件距离不得小于40 ㎝。

2.23.12脚手架搭设同时在外侧搭设斜坡道,要求稳固。 2.23.13钢管脚手架四周应设接地保护及避雷装置。

2.23.14脚手架使用之前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挂牌使用。 2.24金属扣件双排脚手架拆除安全防护。

2.24.1拆除现场必须设警戒区域,张挂醒目的警戒标志,警戒区域内严禁非操作人员通行或在脚手架下方继续施工,地面监护人员必须履行职责。

2.24.2仔细检查吊运机械包括索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运机械不准搭设在脚手架上。 2.24.3如遇强风、雨、雪特殊气候,不应进行脚手架的拆除,夜间实施拆除作业,应具备良好的照明设施。

2.24.4所有高处作业人员,应严格按高空作业规定和遵守安全纪律及拆除工艺要求。 2.24.5拆除人员进入岗位后,先进行检查,加固松动部分,清除步层内留的材料,物件及垃圾,所有清理物应安全输送至地面,严禁高处乱抛掷。

2.24.6脚手架内必须使用电焊气割工艺时,应严格按照国家特殊工种的要求和消防规定执行,增派专职人员,防止火星和切割物溅落引起火灾,严禁无证人员动用焊割工具。

2.24.7当日完工后,应仔细检查岗位周围情况,如发现留有隐患的部位,应及时进行修复或延续完成至一个程序、一个部位的结束,方可撤离岗位。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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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用电设施的布局,绘制施工现场用电平面图。同时按照(JGJ80-91)规范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送监理组审定备案。

3.2工地临近高压线要有可靠的防护措施防护要严密达到安全要求。 3.3根据施工现场的地理环境,选择合理的供电线路径和配电箱位置。

3.4低压架空线路应采用绝缘导线,不得成束架空铺设,并不得直接捆绑在电杆、树木、脚手架上;更不得拖拉在地面上,埋地铺设必须穿管。

3.5电源电缆不准在地面乱拉乱接、拖线箱、电线长度不大于30m,移动电引线长度不大于5 m。

3.6严禁使用绝缘差,老化破皮电线,防止漏电,电缆过道路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3.7接地和(接零)保护。

3.7.1施工临时用电线路应用三相五线制,零线和接地保护线从变压器室出来后严格分开,严谨使用四芯电缆,外加一根电缆替代五芯电缆。

3.7.2架空线路终端,总配电盘及区域配电箱电源(PE)应作重复接地,严禁接地零混接,接地体应符合要求。

3.7.3二根线之间的距离不大于2.5m时电阻为4欧姆,接引至电气设备的工作零线与保护线必须分开,保护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3.7.4保护零线和相线的材质应相同,保护零线的最小值截面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相线截面 S≤16 1635 保护零线最小截面(㎜2) 8 16 2/3 3.7.5移动式电动工具或手动工具的接地(零)芯线的坚韧橡胶软线作电源线,绝缘良好不得有接头,其中保护线的截面不小于相线的1/3且不得小于1.5㎜2。

3.8电气设备装置的下列金属部分应接地保护

3.8.1电气设备装置的金属外壳(如电击、变压器、电器、照明灯具、手持电动工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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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该电气设备连接的金属构架。

3.8.2活动房屋,金属构架,电气金属构架,金属型房屋,行车的金属轨道。 3.8.3配电箱(柜)及操作台的金属框架的底座。

3.8.4每个电气装置的接头应以单独的接地线及接地干线相连接,不得在一个接地体中串连几个需要接地的装置。

3.8.5保护接地线应采用焊接,压接、螺栓连接或其他可靠的方法连接,但严禁缠绕钩挂。 3.8.6配电箱开关箱安装要求

施工现场采用的配电箱、开关箱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产品,并应有合格证,箱面上应有名牌标记,禁止使用自制壳和铁皮外壳的非标电箱。

3.8.7施工现场使用的电箱应符合下列标准

1电气采用一机、一闸、漏、一箱,开关、电线等选择合理容量匹配,能确保线路和设○

备安全。

23KW以上动力开关箱,禁止采用瓷底闸刀开关,应选用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开关。 ○

3箱内应设总熔断器,总开关、漏电保护开关,进线电压采用380V三相五线制,单照○

明采用三线供电制。

4箱内照明电源与动力电源分开,并尽量做到动力电源与照明电源分箱。 ○

5选用隔离防护罩的电源件采取其他措施,确实做到箱面板上带电裸线桩头不外露,面○

板应采用金属非木质的绝缘版。

6保护接地应可靠有效,箱内分别设接零,接地装置,供给零线地线使用。 ○

7电箱实行二级保护,即除实行漏电保护外,对可能导致人体触电的电气设备的电源控○

制,均应安装漏电保护。

⑧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的每个回路要安装隔离开关,其电器原件应完好无损,多路配电应有清晰的标记。

3.8.8漏电保护开关、电箱内漏电保护开关选择和使用综合以下要求:

1选用漏电保护开关是应经国家电工产品委员会或其法定单位认可的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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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级漏电保护开关的漏电动作电流应小于或等于30MA,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秒 ○

3选用无短路过载保护功能的漏电保护开关,其上端应设熔断器。 ○

3.8.9电箱应具有漏电、过载、短路三种保护功能。 3.8.10箱体应采用耐高温、防雨水、短路三种保护功能。

3.8.11箱体颜色应醒目,即有明显安全标志,门能锁,箍底部有电气接线图和使用说明书,便于使用和维修,箱门上印有编号,便于使用管理,挂箱底部与地面垂直距离应小于1.5m,大于1.3m,移动式电箱底部与地面垂直距离0.6m。

3.8.12配电箱开关箱应安装牢靠,便于操作和维修,电箱附件不得堆放杂物。

3.8.13电箱内的导线应绝缘良好,排列整齐,固定牢固,导线端应采取螺栓连接或压接,每个接线端子压线不准超过2根,电箱同各种熔断体的溶体必须严格按规定合理使用,严禁使用铁丝代替熔丝,严禁采用多股熔丝代替一根较大的熔丝。

3.8.14加强对电箱的日常检查维修,严禁在电箱内乱接乱拉,严禁在电箱内放杂物。 3.8.15潮湿高温空间狭窄,导电性能良好,触电危险性较大的项管,沉井、下水道等设施场所,照明电源必须采用24V以下的安全电压,一般可采用3KV以下的变压器获得并配置24V以下的安全电源专用电箱。

3.8.16施工现场大面积照明时可采用镝灯,其高度在5 m以上,镇流器应单独放置,其灯脚架严禁使用金属材料,对于夜间可能影响交通通行的施工现场必须设置黄色信号灯。

3.9施工现场电气安全技术管理要求

3.9.1施工单位必须建立用电安全负责制,施工现场应设一名专职电气安全负责人,施工单位应将电气安全负责人和现场电工名单及上岗证报监理组备案。

3.9.2电气设备的操作,维护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掌握必备的电气知识,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 ○

2掌握触电解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

3熟悉电气安装规范的有关规定和用电安全有关制度,○非电工和未向监理组申报的电工

不准在工地上从事电气安装修理和电气设备的操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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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建立安全用电规章制度并送监理组备案 3.10.1各类设备、设施的安全操作规程。 3.10.2电气安全,值班制度和交班制度。 3.10.3用电设备,线路的检查、维修、保养制度。 3.10.4安全检查制度。

3. 11按照有关规定,施工单位应组织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复训和安全技术培训,学习用电管理的有关规定,增强电气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各项规定和操作规程,施工单位每月做安全月报把上月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一式三份,盖公章报送监理部。

3.12电气操作人员应有电工操作证,在用电前应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所有临时用电的维修,接线和拔线必须由持证电工完成;承包商必须按规定为电工配备劳动保护用品和电工工具,并应配齐万用表、兆欧表、电阻测试议、漏电保护器。

3.13木工平(轧)刨和电锯:外露传动部动必须有防护罩。要搭设防护雨棚,平刨刀刃处装有护手防护,轧刨装置设有回弹安全安置,漏电保护器灵敏有效,应有接零或接地,月牙型护档并挂有安全操作规程牌,应用专人负责,保持木工车间整洁,应设有消防器材,车间内外不准烟火靠近。

3.14电、气焊机应有防雨措施,进出线要有防护罩,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关于电、气焊工的防护用品,必须按国家劳动保护条例规定发放。

3.15手持电动机上:防护罩壳齐全有效,橡皮电线不得破损,漏电保护器应安装正确且灵敏有效,接地保护良好。

3.16气瓶:气瓶有明显标志,有防爆、防震、防晒措施。 3.17料具管理:

3.17.1做好四个程序的管理工作,即现场料具的验收,发放、保管和使用的管理。 3.17.2抓好三个阶段的管理工作,即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施工中的组织与管理工作,工程收尾和转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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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3健全库房、料场管理制度,搞好库存物资的保管保养工作,如木材、油漆须有防雨、防水措施,一般库房严禁存放危险易燃易爆物品,易燃易爆物品须设专库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4、施工现场保卫、消防管理 4.1施工现场保卫:

4.1.1施工现场应有治安管理组织和保卫工作措施。 4.1.2定期组织保卫检查,每月对职工应进一次治安教育。 4.1.3施工现场应设警卫值班室,夜间安排值班人员巡逻检查。 4.2施工现场消防 4.2.1应有消防责任制

1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书。 ○

2施工单位的法人代表或行政领导人为消防责任人。 ○

3施工单位应有各项消防管理制度。 ○

4消防目标管理责任应分解到班组。 ○

4.2.2应有消防组织

1施工单位应配备有专(兼)职消防员、危险物品应有专(兼)管员。 ○

2建立义务消防队,人员比例为施工队总人数的5%。 ○

3义务消防队应参加消防知识学习和训练,○参训率不低于85%,建筑工地应有灭火预案,

灭火演习不小于两次,人人会使用各种灭火器材。 4.2.3消防设施

1建筑工地应设置室外消火栓或其他消防水源,且水量应满足灭火需要。 ○

2施工现场及临时工棚内应配备移动灭火器具,并存于取用方便的地方。 ○

324M高度以上的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应配备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每个楼层应安

装防火栓、消防水龙带,大楼底层设蓄水池(不小于20m3)。当层次过高而水压不足时,在楼层中间应设接力泵,并且每个楼层按面积每100㎡设两个灭火器,同时备有通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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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装备,便于及时报告险情。 4.2.4现场消防管理

1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用火用电,巡逻值班,安全检查等应有现场管理制度。 ○

2各种材料堆放有序,可燃物及时消除外运。 ○

3建筑工地应设有环形消防车道或回车道,高层建筑工地应能满足消防登高车作业要○

求。

4焊割作业与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

距离不得小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时,应执行以审批制度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小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

5集体宿舍工棚防火区面积之内不超过100人,每25人设内部隔墙,分隔墙之间出口○

不小于两个。

6工地用火、用电、用气审批制度。 ○

4.2.5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劳动局签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

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审批手续的不准焊割。 ○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

不准进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做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溅到的地方在没采○

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

8焊、割部位附件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没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准焊、○

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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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没采取有效的措施之○

前,不得焊割。

4.2.6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一般临时设施区,每100㎡配备两只10公斤灭火器,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的备有专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积水桶(池)黄砂池等器材设施,上述设施范围不得堆放物品。

4.2.7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机具间等,每25㎡应配置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机,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机或其他防火设备和设施,并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要求,并保证有足够的消防水源。 5安全用电

5.1分配电箱与开关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5.2漏电保护器每天使用前应启动漏电试验按钮试跳一次,试跳不正常时严禁继续使用。当班电工应做好日检记录,并将记录贴配电箱或开关箱上。

5.3一般场所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专用回路。照明专用回路必须装有漏电保护器,灯具金属外壳作保护接地,室内灯具装设不得低于2.4m 5.4特殊场合应使用安全电压(36V、24V、12V、6V)

5.5每一台电焊机必须配置开关箱,开关箱内有隔离开关和漏电开关。 5.6电焊机金属外壳必须可靠接地。 5.7一次线长度不应大于5m。 6、场环境保护 6.1环境保护:

6.1.1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有效地控制粉尘、燥声、固体废弃物,泥浆、强光等对环境污染和危害。 6.1.2制定落实爱民制度和不扰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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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施工现场禁止燃烧有毒,有害物质。 6.1.4夜间施工应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6.2施工工地宿舍卫生管理

6.2.1工地宿舍只供参建单位职工住宿,未经项目部同意,任何人不得留宿,为确保施工现场安全,职工外包工一律不准其家属、小孩进入工地。

6.2.2工地每间宿舍应明确一名负责督促检查本宿舍人员,搞好卫生管理,并明确宿舍治保员、消防员、卫生员,建立值日制度,保持室内卫生和安全防火。 6.2.3工地宿舍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1床铺排列统一整齐,窗明地净、面盆、茶缸、鞋子堆放整齐。 ○

2生活垃圾要及时处理倒入指定处,不乱扔烟头、不乱倒垃圾及杂物。 ○

3不随便吐痰、不随地大小便,人离开宿舍时应关窗、锁门、熄灯。 ○

6.2.4工地宿舍食宿人员应文明住宿,不准赌博、酗酒、打架闹事、不侵占和偷盗公物。 6.2.5工地宿舍内,不准乱接拉电源和私接灯头,不准用碘钨灯烘烤取暖等。宿舍内不准使用烟油机、电炊具、电炉烧饭。如违反上述条款者,一经发现由项目部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造成后果者,将请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对模范遵守并有显著成绩,积极协助搞好治安、消防、卫生工作的宿舍集体和个人,由项目部予以表扬和奖励。 6.2.6为加强文明工地建设,施工现场必须“五有”,即有食堂、浴室、茶水棚、保健站、厕所。

6.2.7工地食堂:加强食堂内外卫生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及本企业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6.2.8炊事员上岗须随身带二证(健康证、卫生培训证)个人卫生好,严格执行三白四勤。 6.2.9食堂和餐厅硬件必须做到,厨房内墙面满贴瓷砖,餐厅售饭窗口全部刷油漆,熟食间安装纱窗,有灭鼠措施,要配备适应就餐人数的冰箱和冰柜。

6.2.10厨房布局合理,堆放整齐,盛器应高温消毒,灶头无油腻,做到生熟分开,生熟一龙,进货要验收,留样有记录,墙上无积灰和蜘网,各类食品现买现烧现吃,防止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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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中毒,下水道畅通,无积水,食堂剩菜饭容器必须加盖,不得有苍蝇、老鼠等,并有防鼠措施,食堂离开厕所应大于30米。

6.2.11工地浴室必须设置,有条件的满贴瓷砖,水龙头保持完好,浴室内无垃圾、臭味,有管理人员负责清洗。

6.2.12工地必须设男女厕所,墙裙贴瓷砖,地面铺地砖,便糟贴瓷砖水箱冲水设备完好,并有专人保洁冲洗,厕所内无垃圾,无臭味,每天保持清洁,厕所外应有明显的男女厕所标牌。

6.2.13茶水棚:工地必须设茶水棚(或电开过滤水)确保施工作业人员茶水供应,茶水棚周围保持整洁。

6.2.14保健站(室):工地有条件的必须设保健站(室)医务人员除了日常的医务保健业务外,须配合项目部兼管和检查工地环境卫生,督促和检查工地办公室卫生达标,并组织评比。

7、施工现场安全标志、标语管理 7.1施工现场应有安全标志布置平面图.

7.2安全标志应按图挂设,特别是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和危险区域及主要通道口均应设相关的安全标志.

7.3施工机械设备应随机设安全操作规程牌.

7.4各种安全标志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志》(GB2894-80)的规定,制定美观、统一。 7.5施工现场必须设为“五牌一图”和悬挂安全生产宣传及警示牌。 8、分包施工队伍的管理

8.1凡进入本企业(工地)的施工分包人员,必须先报请企业劳动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8.2劳动部门对分包人员,必须进行四证即(务工证、身份证、暂住证、计生证)审核,没有四证的不得使用,已使用的分包人员如无四证立即清退。

8.3进入施工项目分包人员(队伍)必须双方签订好劳动合同,安全协议,治安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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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凡经审核合格后,使用的分包人员(队伍)要针对性进行安全交底教育,实行动态管理。

8.5上述条款由项目部经理向所有分包人员(队伍)作详细安全交底。

9、目标值:以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和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安全生产各项指标为目标值。

监理应遵循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准则,对本工程安全实施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对施工各环节,各工序严格把关,力争通过全过程监理来杜绝工程安全事故的发生,尽可能使一切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之中,避免造成经济损失和工期延误,导致不良后果,应确保拟建工程项目按合同的目标顺利进行。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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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6yj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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