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光话剧社章程

更新时间:2023-11-13 08:42: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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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光话剧社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社团的名称:习水五中银光话剧社。

第二条 本社团的性质:自愿结成,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社团的宗旨:让有共同话剧(小品)爱好的同学有更多的交流空间,培养话剧人才。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院团委的规定,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四条 本社团的活动范围:

(一)本社团的活动周期为一周进行一次;

(二)本社团的学习范围是互相交流,互相提高; (三)本社团活动场所由校方提供; (四)不得占用学习时间进行社团活动; 第三章 会员

第五条 申请加入本社团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凡习水五中学生均可参加; (二)承认本社团章程;

(三)有表演方面的爱好,无表演基础也可,积极性为首位。 第六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出入会的申请; (二)登记会员表

(三)由社团发给会员证。 第七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本社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社长一职不在选举范围内);

(二)按时参加本社团的活动; (三)获得本社团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社团工作的批评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八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社团的决议;

(二)维护本社团的合法权益; (三)参与社团每次活动;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社团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不得扰乱社团活动秩序。

第九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社团,并交回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本社团执行机构会员表决通过, 予以除名。

第四章 执行机构及其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一条 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社团执行机构;

(三)审议社团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执行机构在社长的领导之下组织本社团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履行职责。

第十三条 执行机构的职权是:

(一)召开会员大会,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二)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三)决定社团下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四)领导本社团各机构开展工作; (五)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 本社团创始社长任期两年。第二届社长任期一年,可以连任。副社长,各部门负责人任期时间由社团会员大会决定,连任不超过两届。 第十五条 本社团社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执行机构会议; (二)代表本社团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十六条 副社长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分支机构;

(三)协助社长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十七条 本社团经费来源:

(一)会费由会员集资;

(二)在核准的活动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三)其他合法收入均由会员筹得。 第十八条 本社团按照校团委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十九条 本社团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条 本社团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一条本社团具有专门的财务人员。财务人员变动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二条 本社团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注:本社团 QQ群号码:

(用于公布活动内容与演员决定名单,演出活动照片等等) 社团主要干部: 社长:吕林方舟

副社长:唐雪 袁京晶

部长:郭嵩 袁佳兵 彭俊嘉 陈真 刘翔 陈旺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6yev.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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