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权理论概述(无参考文献)

更新时间:2023-09-29 21:32: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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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权理论概述(无参考文献)

一、社会工作理论中的赋权视角

“赋权”是社会工作理论中的一个重要视角,也是近三十年来国外社会工作研究者们研究的一个重要主题。随着我国专业社工的发展,近几年对赋权视角的关注和也较多。我们知道社会工作的对象通常是社会生活中“需要帮助的人”,而社会工作的最终目标是“助人自助”,在社会工作理论的若干视角中,赋权视角的工作实践最能契合社会工作 “助人自助” 的核心价值。

(一)何谓赋权视角

赋权,也称增权、充权,它从Empowerment翻译而来。所罗门是这样界定赋权的:“社工针对案主所采取的一系列活动的过程,旨在减少基于污名群体的成员的负面评价而形成的无力感。它涉及辨识导致这一问题的权利障碍和旨在减少间接权利障碍的影响和减少直接权利障碍的运作的特定策略的发展实施。”根据所罗门对赋权的界定,我们看到赋权“具有三个相互关联的维度:

(1)具有积极意义和潜能的自我感的发展;

(2)建构知识和能力以更批判性的理解个人环境的社会和政治现实之网;

(3)形成资源和策略以实现个人和集体的目标。赋权可以在三个层次进行,一是个人层次,个人感到自己有能力去影响或解决问题;二是人际层次,个人与他人合作促成问题解决的经验;三是政治层次,能够促成政策或政治层面的改变。从上面所罗门和李的解说,我们可以看到赋权视角从个人、人际、政治三个层面最为彻底的表达了 “助人自助”的核心价值。基于此,许多社会工作理论家都很重视赋权视角在社会工作中的实践,如西蒙(1994) 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描述赋权取向的社会工作特点;李(Lee,1994)在《社会工作的赋权取向》中,描绘了一个包括专业目的、价值、知识和理论基础以及方法在内的赋权取向社会工作模型。

(二)赋权的层次

赋权涵盖以下三个层次面:一是个体层面的赋权。所谓个体赋权是指个体得以控制自身的生活能力以及对所处环境的融合与影响能力,包括实际控制能力和心理控制能力两个方面。对于不同的弱势群体对象来说。个体赋权的侧重点不同,各元素的权重也有所不同。二是人际关系层面的赋权。离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任何人都无法提升自己的权力和能力。人际关系层面的赋权,一方面可以增加一定的社会资源或社会资本,另一方面可以提升自己的形象,争取公平的社会环境。三是社会参与层次的赋权。社会参与层次的赋权目标指向对社会决策的影响,表达自己利益诉求和参与社会资源的分配,争取到与健康社会和进步文化相匹配的社会公正和社会平等待遇。

二、赋权理论的两个方面理论架构

(一)赋权理论的理论架构

在社会工作专业中,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无权可以看作是社会工作介入的对象,获得权力是社会工作介入的目标,而赋权则是社会工作的途径。社会工作中的权力是指人们所拥有的能力,这种能力不仅表现为一种客观的存在,而且表现为人们的一种主观感受,亦即权力感。正是这种权力感可以增进人们的自我概念、自尊、尊严感、福祉感及重要感。权力存在于案主之中,而不是案主之外。

无权是和权力相对的。无权也不单是指人们缺乏能力或资源,同时亦是指人们通过一种内化的过程,形成一种无权感,正是由于存在着这种无权感,使得人们指责和贬低自己,进而陷入无权的恶性循环。赋权并不是“赋予”案主权力,而是挖掘或激发案主的潜能。古铁雷斯、迪洛伊斯和格伦梅伊对赋权的操作性定义:第一,赋权是一种理论和实践,处理权力、无权和压迫以及它们如何造成个人、家庭或社区问题与影响助人关系的议题。第二,赋权的目标是增加个人、人际或政治权力,以便个人、家庭或社区可以采取行动改善他们的处境。第三,赋权是一个过程,可以发生在个人、人际和社区等介入层面。它由下列次级过程构成:群体意识的发展、自责的减少、个人对改变负有责任的假设、自我效能的提升。第四,赋权通过一些介入方法发生,包括把助人关系建立在合作信任和分享权力基础之上:利用小的群体、接受案主对问题的定义、确认和加强案主的长处;提升案主关于阶级和权力议题的意识;积极引导案主加入改变的过程;传授具体的技巧;使用互助、自助或支持群体;在助人关系中体验个人权力感;动员资源或为案主进行倡导。第五,有效实践的目标并不是应付和适应,而是案主或社区实际权力的增长,以便他们可以采取行动防止或改变他们所面对的问题。由于无权的效果发生在许多层面,所以改变的努力可以针对任何介入层面或者可以包括介入的多个层面。总之,赋权领域的许多学者一致认为,最终目标是增加群体或社区的权力,而增加他们的权力则要求针对改变的多个层面。 (二)赋权理论的实践架构

增强权能取向的实施主要着力于协助经济不足或受到政治压迫的弱势族群,致力于增加案主的权能以增进其适应环境的能力,努力于改革压迫案主的环境或结构。古铁雷斯、帕森斯和考克斯特别提出三项与增强权能有关的伦理原则:一是承诺提升社会正义,二是承诺尊重案主自决原则及自我实现的目标,三是承诺案主充分参与干预计划的订定。

在以工作者和案主之间建立协同的伙伴关系为基础的赋权过程中,社工将案主视为健全的、有价值、有能力的个人,具有增强权能观点的社工人员因此认识到案主的苦痛与困境并非源于个人的缺陷,而是导致于社会中优势权能团体的疏离与压迫,在心理上经历无力感、无助感、疏离感或失去自控感,在政治经济层次上缺乏参与改革行动所需的权能与机会。增强权能取向的社会工作是在鼓励案主自己定义自己未来的蓝图,相信自己是有价值的,并在社工人员的协助下共同朝向可预见到的未来远景而努力,进而破除其直接与间接的权能障碍,提升其生活空间与机会。

从赋权理论的理论架构和实践架构中可以看出,赋权取向强调权力在社会关系中的重要性,工作者与案主之间的伙伴关系,案主的长处而不是短处,同时着眼于个人及其社会及物质环境的双重工作焦点,承认案主是积极的主体,已被去权的弱势人群为工作对象。总之,赋权理论以其独特的人道主义精神介入问题,通过挖掘案主潜能并改变社会不公正,来破除案主直接或间接的权能障碍。在国家生活和公民日常生活中,应该借鉴社工的赋权理论,国家给每个公民以平等的机会和权力,公民充分利用这种权力,进而促进社会达成一种和谐的状态。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6yd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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