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港龙潭港区四期工程(集装箱二期)环评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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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港龙潭港区四期工程(集装箱二期)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写本)

建设单位:南京港口建设指挥部 评价单位: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二○○六年三月

目 录

1.0 总 论 .......................................... 1

1.1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 1 1.2 评价目的 ..................................................................... 2 1.3 评价依据 ..................................................................... 2 1.4 评价标准 ..................................................................... 3 1.5 评价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重点 ................................................. 6 1.6 环境保护目标 ................................................................. 7 1.7 评价预测时段 ................................................................. 7 1.8 评价方法 ..................................................................... 7

2.0 工程概况 .......................................... 8

2.1 工程地理位置 ................................................................. 8 2.2 工程建设方案 ................................................................. 8

3.0 环境现状 ......................................... 11

3.1 自然环境概况 ................................................................ 11 3.2 社会经济概况 ................................................................ 11 3.3 水环境现状 .................................................................. 12 3.4 底质现状 .................................................................... 12 3.5 环境空气现状 ................................................................ 12 3.6 声环境现状 .................................................................. 12 3.7 生态环境现状 ................................................................ 12

4.0 环境影响评价 ..................................... 14

4.1 水环境影响 .................................................................. 14 4.2 环境空气影响 ................................................................ 14 4.3 声环境影响 .................................................................. 14 4.4 生态环境影响 ................................................................ 15 4.5 社会环境影响 ................................................................ 15

5.0 环境保护措施 ..................................... 17

5.1 防治污染和减缓影响措施 ...................................................... 17 5.2 环境保护费用估算 ............................................................ 21

6.0 结 论........................................... 24

1.0 总 论

1.1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1.1 是完善长江三角洲地区集装箱运输体系,凸现南京港集装箱江海中转枢纽地位的需要

根据长江三角洲地区集装箱港口布局规划,今后长江三角洲将形成以上海为中心,以江苏太仓、浙江宁波为两翼,与周边其它港口形成优势互补、合理分工的集装箱港口布局。南京港地处沿海和长江经济带的结合部,长江B类航道的终点,江海大船转运的终点,主要承担三部分集装箱运输:一是服务于上海港的内支线运输;二是作为南京地区及长江中上游地区近洋货物的中转枢纽;三是连接长江中上游地区与沿海之间内贸运输的中转枢纽。

龙潭港区背靠集装箱生成量的富集地区,地理区位优势明显,是南京港枢纽性港区,拥有可建设规模化、专业化的集装箱泊位的岸线。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建设,特别是洋山港区的建设将使长三角地区集装箱运输格局出现新的调整,现有内河船舶由于安全原因将不能出海航行到洋山港区。龙潭港区四期工程的建设将进一步凸现南京港集装箱中转枢纽的功能,起到辅助、支持、补充上海航运中心的作用,逐步完善长江三角洲地区集装箱运输体系。

1.1.2 是促进江苏省沿江开发战略实施的需要

沿江开发是江苏发展的第三次机遇。得益于上海的辐射与带动,江苏省充分利用水运资源,实施沿江开发战略。苏南地区充分利用自身的制造业优势,发展以电子信息产业为主的高新技术产业,并依靠过江通道向长江北岸拓展新的发展空间,共同开发沿江沿海产业带。龙潭港区四期工程的建设将进一步完善龙潭枢纽性港区功能,成为沿江开发的重要平台,引导产业向开发区集聚,使港口与开发区形成有效互动,相互促进,共同构筑沿江沿海开发的主阵地。 1.1.3 是拓展南京港港口功能的需要

利用龙潭港区处于中西部物流圈与长三角物流圈交汇点的区位优势,以龙潭集装箱泊位建设为契机,后方物流园区为基础,对外依托港口逐步完善的集装箱班轮航线,对内依托南京龙潭地区水、公、铁多种运输方式便捷转换的交通配置,在传统物流基础上

1

拓展展示、贸易、结算、包装等增值服务环节,构建起辐射南京周边及长江中上游地区的现代物流体系,促进港口与物流的完美结合。随着宁沪两港合作的进一步深入,龙潭集装箱在长江流域的枢纽中转功能的逐步形成,龙潭地区将作为港口—物流—产业—新城联动发展载体,逐步拓展南京港物流功能。 1.1.4 是推动长江中上游地区经济发展的需要

改革开放以来,长江中上游地区已形成钢铁、石化、能源、建材、机电等产业带。近年来,长江中上游地区积极承接以上海为龙头的长江三角洲地区的经济辐射和产业梯度转移,外向型经济实现了快速发展,2004年中上游五省一市实现外贸进出口额358.9亿美元。继浦东开发开放之后,长江中上游地区相继开放了沿江的芜湖、九江、岳阳、武汉、重庆、黄石、宜昌、万县、涪陵等城市,设立了长江三峡经济开发区,全方位、多层次、有重点的对外开放格局已初步形成。

目前,长江中上游地区的集装箱生成量也在百万以上,降低物流成本,加快物流周转成为中上游地区提高产业竞争力、吸引国内外产业投资的关键问题之一。龙潭港区具有通江达海的优势条件,发展与中上游地区的长江内支线具有明显的经济性和优势。因此,建设龙潭港区将为中上游地区提供更经济便捷的出海通道选择,对沟通长江腹地与海内外的联系能够起到重要作用。

1.2 评价目的

南京港口建设指挥部委托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承担南京港龙潭港区四期(集装箱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码头工程的施工和营运将对该区域环境产生正负两方面的影响,本评价拟在对工程区域环境现状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工程污染分析和环境影响评价,提出施工期和营运期污染防治和减缓影响的可行措施,为工程决策提供依据,指导工程环境保护设计和环境管理,使工程建设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1.3 评价依据

1.3.1 环境保护的主要法律、法规及规定

南京港龙潭港区四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略)。 1.3.2 评价技术规范

2

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1~2.3-93);

⑵《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非污染生态影响》(HJ/T1.9-1997); ⑶《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T2.4-1995); ⑷《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JTJ226-97); ⑸《港口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J231-94); ⑹《海港总平面设计规范》(JTJ211-99)。 1.3.3 建设项目相关文件

⑴《南京港口总体布局规划》1995.12; ⑵《南京港口总体布局规划的批复》;

⑶《南京港龙潭港区四期工程(集装箱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2004.9);

⑷ 南京港龙潭港区四期工程(集装箱二期)河势及防洪影响分析报告; ⑸ 南京港龙潭港区四期工程(集装箱二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

1.4 评价标准

1.4.1 水环境

⑴ 根据2003年3月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批复》,南京九乡河口至七乡河口属饮用水源保护区,七乡河口至三江河口属渔业用水区,长江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标准值见表1.4-1。

⑵ 污水排放施工期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营运期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02) 中对应标准;船舶污染物排放执行《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52-83)中对应标准,标准值分别见表1.4-2、表1.4-3、表1.4-4。

表1.4-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单位:mg/L

序号 1 2 3 4 5 项目 pH 高锰酸盐指数 COD BOD5 石油类 II类 6-9 ≤4 ≤15 ≤3 ≤0.05 3

6 7 8 DO 氨氮 总磷 ≥6 ≤0.5 ≤0.1

表1.4-2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单位:mg/L

序号 1 2 3 4 5 6 7 污染物 PH COD BOD5 石油类 SS 氨氮 总磷 标准值(一级) 6-9 100 20 5 70 15 0.5

表1.4-3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02)

1 2 3 4 5 6

项 目 PH 臭 BOO5(mg/L) 浊度(mg/L) 氨氮(mg/L) 总大肠菌群(个/l) 10 5 10 厕所冲洗 绿化 6.0-9.0 无不快感觉 20 10 20 3 10 5 10 车辆冲洗 表1.4-4 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52-83) 单位:mg/L

序号 1 2 3 4 5 6 7

污染物 船舶油污水 生化需氧量 悬浮物 大肠菌群 塑料制品 漂浮物 食品废弃物及其它垃圾 允许排放浓度 石油类最高允许浓度≤15 ≤50 ≤150 ≤250/100ml 禁止投入水域 禁止投入水域 禁止投入水域 1.4.2 环境空气

根据南京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图,环境空气采用如下标准:

4

⑴ 港区现状评价和影响评价采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三级标准;标准值见表1.4-5。

⑵ 施工期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

3

表1.4-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单位:mg/m3

项 目 三级标准 日平均 小时平均 SO2 0.25 0.70 NO2 0.12 0.24 TSP 0.50 / 1.4.3 声环境

⑴ 现状评价参照《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交通干线两侧和内河航道两侧居民采用4类标准,评价范围内的其他居民区域采用2类标准。影响评价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Ⅳ类标准, 噪声值分别见表1.4-6和表1.4-7。

⑵ 施工期影响评价采用《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噪声值见表1.4-8。 表1.4-6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 dB(A)

类别 2类 4类 昼间 60 70 夜间 50 55

表1.4-7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 dB(A)

类别 Ⅳ类 昼间 70 夜间 55 表1.4-8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 Leq [dB(A)]

施工阶段 土石方 打桩 结构 装修 主要噪声源 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 各种打桩机 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棒、电锯 吊车、升降机 噪声限值 昼间 75 85 70 65 夜间 55 禁止施工 55 55 1.4.4 底质

底质采用《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的二级标准,其标准见表1.4

5

-9。

表1.4-9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

项目 铜 pH值 (mg/Kg) >7.5 6.5~7.5 ≤100 ≤100 铅 (mg/Kg) ≤350 ≤300 锌 (mg/Kg) ≤300 ≤250 镉 (mg/Kg) ≤0.60 ≤0.30 有机质(%) 3.4

以上评价标准已经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批准。

1.5 评价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重点

1.5.1 评价等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1~2.3-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T 2.4-199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非污染生态影响》(HJ/T1.9-1997),综合工程性质和工程所在地的环境特征,划分本工程评价等级如下:

⑴ 环境空气:三级(依据HJ/T2.2-93,排放量Pi<2.5×108); ⑵ 水环境:二级(依据HJ/T2.3-93,污水排放量<1000m3/d);

⑶ 声环境:三级(依据HJ/T2.4-1995,项目建成后噪声等效声级增高为3~5dB(A)); ⑷ 生态环境:三级(依据HJ/T19-1997,影响范围20~50km2,生物减少<50%物种多样性减少<50%)。 1.5.2 评价范围

⑴环境空气评价范围

环境空气评价范围为拟建四期工程陆域中心为圆心,半径3km陆域范围。 ⑵水环境及水域生态环境评价范围

四期工程上游的七乡河口至下游的三江口国控断面的长江水域,总长约9.5km。 ⑶声环境评价范围

四期工程场界围墙外1米及声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评价范围示意见图1.5-1。 1.5.3 评价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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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的评价重点为水环境影响评价、水环境风险评价和污染防治措施。

1.6 环境保护目标

1.6.1 水环境保护目标

⑴ 九乡河口至七乡河口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区下边界距本项目码头上边界3.2km。 ⑵ 花园水厂取水口,本项目下游5.5km。规模为7500m3/d。 1.6.2 环境空气、声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空气、声环境保护目标为三官村仁东小队,35户居民,约140人,最近距离本工程港区场界东侧30m。

水环境、环境空气、声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6-1和图1.5-1。 表1.6-1 环境保护目标

序号 保护目标 方位 1 水域 2 陆域 1 花园水厂取水口 三官村仁东小队 下游 W 5.5km 30m(距港界) 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控制。 环境空气三类区,声环境四类区 九乡河口至七乡河口饮用水源保护区 上游 3.2km 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控制。 相对与码头距离 保护要求 1.7 评价预测时段

环境影响评价时段为施工期和营运期。

1.8 评价方法

采用模式计算、类比法和调研分析等方法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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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工程概况

2.1 工程地理位置

南京港龙潭港区四期工程(集装箱二期)位于长江南京河段八卦洲下游的龙潭河段,距龙潭河口下游侧约3Km处,紧临龙潭港一期上游。距南京市区约30km,地理坐标119°03′E,32°09′N。工程河段河势稳定,深泓近岸,水深情况良好。

工程地理位置见图2.1-1。

2.2 工程建设方案

2.2.1 规模及运量

南京港龙潭港区四期工程在龙潭一期集装箱泊位上游建设3万吨级(水工结构兼顾5万吨级)集装箱专用泊位5个,码头长度1400m,设计年通过能力140万TEU。没有危险品货种。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见表2.2—1

表2.2—1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项目 设计吞吐量 设计代表船型 设计吞吐能力 泊位数 码头长度/宽度 引桥长度/宽度 征地面积 堆场通过能力 港区定员 作业天数 装卸设备总投资 估算总投资 投资回收年限 财务内部收益率 单位 万TEU/年 万吨 万TEU/年 个 m m 万m2 万TEU 人 天 万元 万元 年 % 方案一 140 3 140.6 5 方案二 140 3 140.6 5 备注 为分别6座、7座 1400/43.5 1400/43.5 57.5/18 165.86 231.5 240 330 91982 286950 11.3 8.43 110/18 158.36 194.9 240 330 81586 265310 11 8.98 2.2.2 总平面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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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环境影响评价

4.1 水环境影响

龙潭港四期工程吹填产生悬浮泥沙大于10mg/l的水域面积为0.006Km2。长江龙潭水道枯季悬沙浓度为139mg/l,汛期悬沙浓度为708mg/l。施工作业产生的悬浮物对水生生物的影响只是局部的和暂时的,对距本项目码头上边界3.2km以远的九乡河口至七乡河口饮用水源保护区和下游5.5km的花园水厂取水口不产生污染影响。

施工船舶油污水应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申请海事部门船舶接收处理,码头水域不得排放舱底油污水。

本工程采用雨、污分流制。生产废水经隔油预处理后,排入生产辅助区设置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营运期污水执行《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02)中对应标准;处理达标后回用。船舶生活污水和船舶舱底油污水应申请海事部门船舶接收,不得在本码头水域排放。码头营运期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实现“零排放”,不会对水环境保护目标产生污染影响。

4.2 环境空气影响

本工程施工期需加强施工管理、采取洒水等相应措施,有效降低粉尘污染程度和范围,避免施工作业对周围居民和龙潭一期工程造成污染影响。本工程对局部环境空气造成的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的结束,污染也随之结束。

本项目营运期环境空气影响主要为港区道路扬尘、汽车尾气及船舶废气。营运期采取洒水措施后,可减少道路扬尘对局部环境空气的影响。根据本次对一期工程集装箱堆场环境空气监测结果,NO2浓度为0.076~0.107mg/m3,满足0.12mg/m3的评价标准,SO2浓度为0.049~0.070mg/m3,满足0.25mg/m3的评价标准,据此推算本港区装卸机械废气及船舶废气对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影响满足评价标准的要求。

4.3 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的声环境保护目标为三官村仁东小队,码头水域施工处距离三官村仁东小队在1000m以远,本工程施工噪声基本不会对其产生影响。

仁东小队距离集装箱装卸桥约800米,可见其作业噪声对仁东小队昼夜间影响满足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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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标准要求。仁东小队距离集装箱叉车作业场所约150米,根据预测结果,在考虑多台施工机械同时作业,作业噪声对仁东小队昼夜间影响满足4类标准要求。

根据同类码头实测资料,停靠码头的船舶,其轮机噪声在离船1m处的等效声级最大值为78dB(A),离船38m处的等效声级为50dB(A),故船舶噪声对本工程周边陆域环境基本没有噪声污染影响。

4.4 生态环境影响

根据港区陆域用地及港区发展需要,征地范围从前方长江子堤至防洪大堤间的滩涂与防洪大堤至疏港公路间陆域,东、西侧至本工程边界围墙,征地面积约165.86×10m,其中滩地面积约52.44×104m2, 滩地上的植被主要为芦苇和防护林。

本工程的建设施工会造成部分陆域生态环境损失,主要包括江堤外以芦苇和防护林为主的滩地,堤内农田植被,土地性质变更为以码头和堆场为主的港口用地。

拟建工程所在河段河势基本稳定;工程建成后水位最大壅高值为0.037m;流速增加值不大,影响范围较小,局限于码头前沿附近区域;流速减小值有限,流速减小区域局跟于码头前沿后方的较小范围内。因此,本工程建设对河势稳定性的影响较小,对长江行洪的影响很小.

4

2

4.5 社会环境影响

⑴ 拟建工程附近社会各界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持支持态度,公众了解和理解本工程建设的意义,支持本工程建设,认为工程建设将对完善原有码头功能,促进当地经济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⑵ 对于拟建工程建设前后环境污染问题,大多数公众认为龙潭港前一期工程对环境的影响不是很大,大家对龙潭港目前的环境质量比较满意,但是,有63%的公众认为港口的噪声应得到改善,有45%的公众认为港口的水质应得到改善,另外有一部分公众认为应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景观建设。

⑶ 对于工程建设涉及到的征地拆迁问题,有85%的公众表示支持此项政策(包括有条件支持);对于搬迁的地方,有90%的公众认为应该安排在本地区,但是选择还建方式是“货币”还是“还建房屋”的公众人数基本持平。

⑷ 对于该项目环保方面的建议和要求,公众主要建议加强施工期间的噪声管理,以及工程运行期间对长江水质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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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对于环保部门项目审批的建议和要求,公众主要要求审批部门严格执行国家在环保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尽量降低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针对公众对项目提出的意见和要求,本评价做出如下建议:

⑴ 建设单位应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加大对本项目和有关政策的宣传力度,使项目附近的群众充分了解该项目和自身的密切关系,从而更加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⑵ 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时要签订文明施工合同,施工期间的机械噪声、施工扬尘等将会影响周围居民的生活和工作,希望施工单位能做到文明施工,尽量减轻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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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环境保护措施

5.1 防治污染和减缓影响措施

5.1.1 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5.1.1.1 施工期

1、建设过程中使用的大量建筑材料,在装卸、堆放、拌合过程中将会产生大量的粉尘外逸,施工单位必须加强施工区的规划管理。建筑材料(主要是砂子、石子)的堆场以及混凝土拌合处应定点定位,置于较为空旷的位置,拌和站距离敏感目标200m以外,减少物料起尘对人群的影响。同时要采取相应的防尘抑尘措施,如在大风天气,对散料堆场应采用水喷淋法防尘。

2、汽车运输砂土、水泥、碎石等易起尘的物料要加盖蓬布、控制车速,防止物料洒落和产生扬尘;卸车时应尽量减小落差,减少扬尘;进出施工现场车辆将导致地面扬尘,对陆域施工现场以及运送土石方的的道路应定期清扫洒水,保持车辆出入口路面清洁、润湿,以减少施工车辆引起的地面扬尘污染,并尽量要求运输车辆减缓行车速度。施工现场还应铺设临时的施工便道,铺设碎石或细沙,并尽量进行夯实硬化处理,以减少运输车辆轮胎带泥上路和造成二次扬尘。

3、在回填场地陆域形成后,尽快铺设遮盖设施,减小土方形成和场地铺砌之间的时间间隔,减少施工期间的场地风力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各类推土施工作业应做到随土随压、随夯,减少水土流失。对推过的土地应及时整理,植被恢复或绿化和浆砌块石措施。

4、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烟尘和颗粒物的排放。 5.1.1.2 营运期

1、对港区公路、码头面、集装箱堆场及时清扫并洒水,防止货物转运过程中的起尘。 2、利用港区内可绿化场地充分进行绿化,美化港区环境。 5.1.2 水环境及水域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5.1.2.1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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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 取砂作业悬浮物的控制

水下取砂施工中SS发生量取决于施工机械、施工方法、土石质量和粒度分布情况,以及工况条件等。应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和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挖泥进度,最大限度地控制水下施工作业对底泥的搅动范围和强度,减少悬浮泥砂的发生量。

本项目取砂作业采用产生悬浮泥砂较小的绞吸式挖泥船,并可视悬浮物扩散情况,在挖泥部位周围的混水区投放适量的沉降剂,使小颗粒泥沙尽快絮凝沉降,最大限度的控制SS扩散范围。

⑵ 吹填作业悬浮物的控制

根据日本底值净化协会的研究发现,吹填陆域静水区水面积负荷Q/A和SS残留率SSi/SS0之间具有良好的相关性,可用下式表达:

SSi/SS0=a(Q/A)

式中:SSi—沉淀区(静水区)中SS残留浓度(mg/l)

SS0—疏浚泥浆中SS原始浓度(mg/l) Q—单位时间疏浚量(m3/h) A—沉淀区面积(m2) a,b—系数

SSi/SS0=2.5×10-2(Q/A)0.63

本项目泄水口SS浓度应控制在70mg/l以下,一般泵吸挖泥船疏浚物含水率96~97%,折SS浓度3000~4000mg/l,按上式计算,吹填陆域静水区面积需A=18万平方米可保证泄水口SS浓度不大于70mg/l。

本项目长江大堤外滩涂吹填面积约为52万平方米,大于所需的吹填陆域静水区面积。为减缓吹填区内吹入泥浆的流速,加快沉降,应在吹填区内设置多道子埝,使吹填区内分为多个吹填区。吹填排泥管的排泥口设在距泄水口最远的吹填区,吹入的泥浆经各个吹填区逐渐沉淀,依次填满吹填区,每个吹填区出水口采用溢流控制堰板和导流槽,改善出水流速条件,避免水流紊动将泥沙带出。经过长距离逐级沉淀,排水口外设一圈长度约100米的防污帘,必要时加沉降剂。在上述工程措施落实的情况下,可使到达泄水口处的悬浮泥沙浓度满足排放标准。

⑶ 施工船舶污染物防治

严格管理施工船舶和施工机械,严禁油料泄漏或倾倒废油料,严禁施工船舶向水域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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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结 论

龙潭港四期工程项目的建设符合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南京港口总体布局规划,南京市环境功能区划等,可满足城市发展需求,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土地占用是合法的、也是合理的。

公众参与调查表明,当地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普通群众、受影响居民拥护该项目建设。

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期,工程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加强施工队伍的环境保护教育,严格管理,文明施工。工程承包商在签定工程承接合同中应有明确的条款,对上述施工期的污染防治措施予以承诺,并制定严格的违约处罚程序。

工程监理单位应根据与本工程有关的环保规范和标准、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及其它设计文件、工程施工合同及招投标文件、工程环境监理合同及招标文件等编制环境监理方案,并严格按照制定的环境监理方案执行监理工作。

要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监理工作,落实定期和不定期的环境监测计划。

评价认为工程设计已考虑了环境保护的要求,制定的环境工程设计方案在技术上、经济上是可行的,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落实工程设计拟定的环境保护方案和本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可使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得到较好的控制。

综上所述,南京港龙潭港区四期工程的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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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6xp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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