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洛江区十二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

更新时间:2023-03-11 02:34: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泉州市洛江区“十二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

《洛江区“十二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提出后的第二个五年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同时也是国务院原则通过《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后的第一个五年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科学谋划“十二五”环保规划,对于指导我区环境保护工作,服务全区经济优化提升,进而改善我区的环境质量,促进区域生态建设,对于积极服务泉州市“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和加快建设经济强市”,全面推进我区加快建设经济繁荣、社会和谐、民生宽裕、生态优美的新兴工贸旅游生态城区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一、 环境形势分析

(一)《洛江区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回顾

——“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取得的成效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为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以污染物减排为主线,以环境质量改善为目的,严格落实区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全面推进环保规划的实施,基本完成了规划的阶段性任务。

1、加强保护,提升区域环境质量。“十一五”期间,全区环境空气质量二级以上,洛阳江西埭桥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到功能要求,区域环境噪声、交通干线噪声均低于规定指标值;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100%,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利用率达100%,医疗废物基本做到无害化处理,连续四年处理率达100%;建成区内61.6%以上的社区通过“绿色社区”验收,辖区内森林覆盖率达62%以上,绿化覆盖率达30.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1.4m2。

2、合理规划,提高环保决策水平。根据新兴工贸旅游生态城区的发展定位,积极研究起草环境保护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扎实落实各项工作部署,“十一五”期间完成我区“十一五”环保专项规划、生态区建设规划、畜禽养殖发展规划、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规划、建制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规划、加快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意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的编制修订和报批工作,明确了全区环保工作的方向和目标。同时,根据规划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部署和推进各项环保工作,不断提高全区环保综合决策水平。

3、突出重点,加快配套管网建设。高度重视污水管网建设工作,对区域污水管网进行总体规划,并有计划地分步实施,确保各年度污水管网建设工程按进度要求顺利推进。截至“十一五”末,全区已建成污水管网总长86.33公里,其中万安片区23公里、双阳片区16公里、河市片区5公里,塘西工业园6公里、双阳华侨经济开发区10公里,滨江大道主干管10.33公里、万虹市政道路拓改一期污水主干管16公里,总投资约2.1亿元。其中,2010年上半年完成滨江路四期污水主干管和阳江泵站工程,滨江路一、二、三、四期污水管线实现全线贯通,并投入运行。全长16.5公里的万虹市政道路拓改一期工程污水主干管,已铺设15.9公里,完成投资约1550万元。截至2010年底,实现洛江经济开发区万安园区、双阳园区与城东污水处理厂的对接,每日接入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的污水10000多吨,按计划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任务。

逐步完善城乡固体废物处理体系。完成万安、罗溪、河市、双阳、马甲等五个乡镇(街道)垃圾中转站及虹山乡垃圾填埋场建设。目前,双阳垃圾中转站已投入使用。以“家园清洁行动”开展为契机,配套建设一批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农村环境卫生面貌得到改善,人居环境不断优化。

4、控制总量,全面完成减排任务。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我区及时研究制定《洛江区“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且每年均制定《泉州市洛江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将指标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相关乡镇(街道)和具体项目上。认真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严把项目准入关,切实淘汰能耗高、污染重、效益低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和产品,推进减排工作深入开展,并按时上报调度表接受省环保厅检查和核查。通过饮用水源保护工程、重点流域、区域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整治,依靠环保治理工程和加大产业结构调整等手段,“十一五”期间,SO2从824吨削减至659吨,年均削减量4%,COD排放量2005年为1462吨,2010年控制在1748吨以内,均完成上级下达的污染物减排任务。

5、全面保护,切实保障水源安全。把保障饮用水源安全做为维护群众权益的重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抓实、抓出成效。一是加强北渠洛江段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加大饮用水源地环境监管力度,多次组织北渠饮用水源保护专项执法检查,采取错时执法、突击检查等方式,重点检查万安科技园、塘西工业园排洪渠两侧企业,督促企业规范排污、达标排放。同时,依法拆除北渠洛江段控制区内违法占地、违章建筑6宗,拆除建筑面积1000多平方米,并设立防护栏580米,对渠道两岸进行立碑界定、清除两岸垃圾,新建2座公厕和19座垃圾屋,整治洛江交警大队东侧的排污沟。二是落实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监测制

度。进一步健全和规范饮用水源水质定期监测制度,实行市控断面水质月报制度,及时掌握饮用水源水质动态变化,及时解决一批污染隐患问题。三是开展建制镇集中式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工作。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双阳、马甲建制镇集中式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方案和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并报省政府批准同意。

6、注重生态,努力构建宜居环境。扎实开展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全区共投入1000多万元配套建设一批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先后配套建成双阳、河市、马甲、罗溪四个垃圾中转站及虹山垃圾填埋场。扎实推进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无害化公厕28座,新建垃圾屋(围)、垃圾收集筒(果皮箱)1521个,购置不同类型的清洁车、垃圾运输车214辆,增加配套卫生保洁人员197人,部分溪堤、主干道排水排污沟渠得到改造,一批旧茅厕、旧猪围、畜禽圈被拆除,积极推广农村户用沼气建设,共兴建沼气池1400口。所有规模化养殖场均采取治理措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制度进一步落实,农村环境卫生面貌得到改善,全区共有53个村(社区)通过了省级家园清洁达标验收。

编制完成《洛江区2006-2010年晋江、洛阳江上游生态公益林、水源涵养林保护总体规划》,对晋江、洛阳江上游两侧一重山一面坡生态公益林和水源涵养林区中的火烧迹地、宜林荒山荒地进行重点造林的保护,提高森林绿化率,有效遏制这些地区的水土流失现象,保持水源地的水环境和水质量。“十一五”期间,我区完成造林13191亩。

生态示范单位、“绿色学校”及“绿色社区”创建工作成绩显著。至2010年底,已创建市级“绿色社区(小区)”4个,区级“绿色社区(小区)”11个,创建率61.1%,省级环境优美乡镇1个,市级生态示范乡镇3个,市、区级环境教育基地1个,“绿色学校”32所(其中省级2所,市级12所)。

7、落实责任,提升环境监管能力。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泉州市洛江区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泉州市洛江区环保局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成立各级各类应急机构,建立应急咨询专家库,购置应急处置装备,加快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应急水平。

出台《洛江区环境保护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实施意见》和《乡镇(街道)环境保护工作年度绩效考核评分实施意见》,政府设立环保专项奖励资金5万元/年,用于奖励年度环境保护优秀单位和个人。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区政府积极争取人员编制,共新增编制人员13个,其中环境监察大队事业编制11名,环境监测站事业编制2名,“十一五”期末基本达到全区每万人口至少配1名环保工作人员的要求。

开展环境监测站计量认证工作,2007年底通过省计量认证,2009年底通过省级达标验收;开展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2009年底通过市级三级标准化验收。完成洛江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区环保局获得“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国家级先进集体”称号。全区环境队伍素质有了较大的提高,环境宣传力度得到加强,环境管理水平稳步提升。

8、深入宣传,提高群众环保意识。把开展环境宣教活动作为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切实抓实抓好,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努力提高宣教成效,不断提升公众环保意识。一是开展形式多样“六·五”世界环境日的宣传教育活动。在每年“六·五”世界环境日活动期间,举行一系列宣传活动,印制《环保与生活》、《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手册》等宣传材料1300多册(份),深入乡镇、社区、学校进行宣传咨询活动,并赠送《环境与发展报》、《中国环境报》等专刊,使群众进一步了解环保知识和环境状况。二是持之以恒地开展日常环境宣教活动。广泛开展环保法律法规“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营造浓厚的“创模”和减排氛围,提高群众的环保知晓率和参与度。三是注重开展环保典型宣传。积极宣传环保工作好的典型,曝光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鼓励和引导群众关心、支持环境监管,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创模”减排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群众的环境满意率。

——“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指标完成情况

综上表明,“十一五”期间,我区重点流域、近海水域环境综合整治深入推进,工业污染防治继续强化,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逐步削减;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工程建设取得较大进展;生态保护工作稳步推进,生态示范单位、“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创建工作成绩明显。规划实施达到了规划目标的进度要求,大多数指标完成情况较好。总体来看,在全区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基本得到控制,生态环境质量逐步好转,规划实施总体进展情况良好。

(二)环境质量状况及“十一五”期间环境质量变化趋势

——大气环境质量变化趋势

“十一五”期间,我区空气质量持续保持优良水平,年空气质量优良率平均值达99.2%,首要污染物为PM10(可吸入颗粒物),2010年空气污染指数(API)为59。2006-2010年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浓度年均值均达到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二氧化硫浓度有略微下降,二氧化氮及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未有较大波动。2006-2010年空气质量变化趋势见图1和图2。

图1 2006~2010年API值变化趋势图

图2 2006~2010年PM10、SO2 、NO2值变化趋势图

——水环境质量变化趋势

1、2006-2010年,我区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总体保持良好水平。自2006年起,连续三年,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比例为100%,2009年为91.67%,同比2008年下降 8.33个百分点,2010年与2009年持平,2006年-2010年饮用水源地水质变化趋势见图3。

图3 2006~2010年达Ⅲ标准比例变化趋势图

2、2006-2010年,惠女水库总氮、总磷均超标,按《湖泊(水库)富营养化评价方法及分级技术规定》,水质营养状态等级为轻度富营养。

3、2006-2010年,洛阳江水系水质状况良好。2006年,洛阳江西埭桥断面监测结果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比例为83.3%;自2007年起,洛阳江水系连续三年水质状况保持良好,水质达标率均为100%,2010年为83.3%。

2006-2010年,北渠水系杏宅断面水质状况逐步改善。2006年杏宅断面达Ⅱ类标准比例为0%,2007年为66.7%,2008年为33.3%,2009年和2010年均达到66.7%。

——声环境质量变化趋势

“十一五”期间,我区昼间区域环境噪声年均值在53.3~55.3 dB(A)之间,符合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声环境质量呈“较好”水平;昼间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年均值在67.5~68dB(A)之间,符合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类区标准,道路交通噪声质量呈“好”水平。

(三)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实施以来,虽然我区环境保护和环境质量改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压力:

1、环保基础设施不够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力度不足,建设整体进展较缓慢。

2、环境安全隐患依旧存在,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理体系还不够完善,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各项能力仍需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污染存在隐患;医疗废物处理中心和室仔前垃圾填埋场不适应城镇化加快、人口剧增的形势,处理能力不能满足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对周边居民及环境带来安全隐患。

3、污染物排放总量仍处在较高的水平,主要污染物削减的空间有限,企业环保治理设施投入积极性小;排污管网配套建设滞后,大部分城镇尚未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厂对生活污水进行集中处理。

4、农村环境面源污染问题依然突出,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有待加强。农业生产中大量施用化肥、农药及畜禽养殖造成的面源污染呈加剧趋势,缺乏有力的、系统的治理措施;农村环境保护投入不足,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造成农村地区卫生环境相对较差,存在用水紧张和饮水安全等问题。

5、环境监管能力与执法能力建设还须进一步落实和加强。全区水质在线自动化监控程度较低,应急监测仪器设备不全,部分监测项目还无法独立开展;环境监察大队现场取证设备及人员配备不足,影响了对污染源的监管;农村基层环保监管能力薄弱,环保法制宣传工作得不到有效开展。

(四)未来环境形势分析

2009年5月,《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的出台,使海西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中央政府赋予福建省对台先行先试政策以及各项扶持政策,为福建省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带来新的机遇。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全面提速,两岸交流合作的加快推进,泉州建设经济强市、同城化步伐加大,中心城市加快东拓,尤其是城东片区和泉州台商投资区建设加快推进,都为我区的发展提供了重大机遇,注入强大动力和活力,也将对洛江区的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提出更新、更高要求。

“十二五”期间,我区经济将保持持续健康发展,发展速度继续保持在全市前列。预计到2015年,全区GDP总量比2010年翻一番,超145亿元,年均增长13%。产业结构将呈现不断优化升级趋势:逐步提升第三产业的比重,着力发展生态宜居房地产业、规模化商贸物流业和生态旅游业,积极培育机电机械、精密五金、电子信息产业,改造提升特色优势传统产业,稳步发展特色农业,提升产业发展水平,推进产业集聚升级。合理规划建设商住生活区、工贸经济区、休闲旅游与特色农业生态区等三大主体功能区,形成各具特色、优势互补、联动发展的区域发展格局。加快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城市配套设施和“三纵六横”区域路网路架体系将逐步完善。城乡发展水平差距逐渐缩小,城乡居民生活不断得到改善和提高。“十二五”时期,我区中心城区规模将不断做大、环境不断优化、功能不断增强,随着“沿江临海集聚、山区集中,山海联动”的城镇空间发展模式的实行,以现代服务业、生态旅游业、先进制造业和特色农业为主的产业和人口将进一步向条件较好的重点城镇集聚;内陆山区交通条件日益改善,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和生态产业,主动承接台湾先进制造业产业转移和周边区域产业整合、互动,城镇化和工业化互动促进,在交通干线沿线和交通枢纽地区将形成若干经济密集带和新的经济增长点。

这些多重因素复合将使得我区环境问题变得更为复杂和不确定:污染物介质从大气和水为主向大气、水和土壤三种污染介质共存转变;污染物来源由单纯的工业点源污染向工业点源污染和农村、生活面源污染并存转变;污染物类型从常规污染物向常规污染和新型污染物的复合型转变;

污染范围从以城区和局部地区为主向涵盖城镇和乡村转变。

“十二五”期间,我区环境保护工作面临如下挑战:

1、水资源的缺乏和水污染的治理更加紧迫,因此以饮用水源保护为核心的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将是污染治理的重点,上下游补偿机制的意义更加重大。

2、城市化、城乡一体化、工业化开发建设导致的生态环境压力不断加大。

3、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着资源环境的制约。

4、环境监管能力、执法监管水平面临着更大的挑战。

5、经济较好较快发展对环境保护工作提出更高要求。

总之,“十二五”期间我区的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既要努力解决历史遗留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旧账,维持基本的环境稳定,又要面对经济社会快速增长所带来的环境压力,防止新形势下可能出现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新问题。因此,如何运用好有限的资源和环境容量,以较低的资源环境代价促进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是我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面临的巨大挑战。

二、规划总则

做好“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关键要用开阔的眼光加快实现历史性转变:一是从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转变为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并重,把加强环境保护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在保护环境中求发展。二是从环境保护滞后于经济发展转变为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同步,做到不欠新账,多还旧账,改变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破坏的状况。三是从主要用行政办法保护环境转变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自觉遵循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提高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一)指导思想

紧紧抓住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大历史机遇,按照“海西求先行、泉州走前列、洛江新跃升”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着力解决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坚持创新体制机制,依靠科技进步,强化环境法治,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使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努力把我区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环境友好、生活富裕的新兴工贸旅游生态城区。

(二)基本原则

优化经济,民生优先。紧密联系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总体部署,妥善处理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资源利用、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从公众对环境的基本需求出发,坚持以人为本,重点解决与民生相关的突出环境问题,防范风险,保障安全,促进社会和谐。

统筹兼顾,同步改善。统筹推进城乡环境保护。注重城乡现有环境问题的差异性和改善的同步性,把城市环境和农村环境作为有机整体,坚持城乡环境保护协同推进,稳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促进城乡环境质量全面改善。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注重城乡功能区域环境的差异性,充分体现环境污染特征的差异,强化环境保护措施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突出规划与主体功能区划的相衔接,合理调整产业布局,分区控制,形成各具特色的发展格局。

协调发展,互惠共赢。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关系,在发展中落实保护,在保护中促进发展,坚持节约发展、安全发展、清洁发展,实现可持续的科学发展。

强化法治,综合治理。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完善环境法律法规,严格环境执法;坚持环境保护与发展综合决策,科学规划,突出预防为主的方针,从源头防治污染和生态破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解决环境问题。

不欠新账,多还旧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所有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必须符合环保要求,做到增产不增污,努力实现增产减污;积极解决历史遗留的环境问题。

依靠科技,创新机制。大力发展环境科学技术,以技术创新促进环境问题的解决;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和部分污染治理设施市场化运营机制,完善环保制度,健全统一、协调、高效的环境监管体制。

(三)目标指标

全面巩固和深化“十一五”期间环境保护和污染整治成果。通过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切实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年度任务。强化污染源日常监管,在招商引资工作中严格环境准入。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加快推进生态保护建设。大力推进洛江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饮用水源保护,切实从源头上解决环境问题。使水、气、声环境质量保持较好水平,并力争在“十一五”基础上有所提高;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得到无害化处理。

到2015年,工业污染防治水平进一步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防范环境风险能力明显增强,环境安全得到保障。城镇污染扰民问题切实解决,城乡饮水安全得到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状况明显改善。生态建设全面推进,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建设全面启动,区域生态安全体系基本形成。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明显增强,现代化环境安全管理体系基本建成,初步建成人居环境优美、生态良性循环的生态环境支撑体系。城市和农村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治理,环境法规、政策体系和监督管理能力进一步得到加强,基本满足小康社会的要求,基本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环境质量指标

1、全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98%以上。

2、洛阳江市控以上断面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5%以上,I-III类水质比例达92%以上。

3、全区近岸海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55%以上。

4、全区城市空气质量好于或等于二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的比例达96%。

5、城市功能区噪声达标率昼间90%、城市交通干线噪声达标率昼间90%。

——污染控制指标

6、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分别比2010年减少7.6%、9.8%。

7、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0年减少2%、1.5%。

8、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0%。

9、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10、全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95%。

——生态建设指标

11、中心城区建成区森林覆盖率65.5%。

12、受保护地区占土地面积比例25.7%。

13、水土流失治理面积占土地面积比例14.99%。

14、中心城区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2m2/人。

(四)规划年限和规划范围

规划年限为2011年~2015年,规划范围为洛江区全辖区。

三、重点任务

结合“十一五”环保规划实施过程存在的主要问题、潜在的环境问题及“十二五”环保规划的目标、指标,应完成以下几个方面的主要任务。

(一)以确保饮用水源安全为重点,着力改善水环境质量

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各地饮用水源保护区及重点流域的水质以及饮水安全的现状和动态,认真制定和实施规划期间的主要任务、措施和重点工程,扎实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切实改善全区水环境现状。“十二五”期间确保我区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的良好态势。

——强化区内饮用水源的保护,落实饮用水源保护工程

1、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源。一是水源水质综合监管。严格执行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有关规定,进一步理顺饮用水源保护与管理职责,建立饮用水源保护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水质监测,将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纳入常规监测范围,实时、准确、全面地掌握水质变化动态;严肃查处在饮用水源地保护范围内河岸堆积垃圾和直接往河道倾倒垃圾的行为,排查搬迁饮用水源地上游畜禽养殖场,查处保护区非法养殖捕捞等违法行为,确保污染隐患问题得到及时发现和有效解决。至2015年,建立健全责任制,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所在地内河段生活垃圾倾倒及河面清理等工作监管,确保污染隐患问题得到及时发现和有效解决。完成洛阳江河市段上游生猪及畜禽养殖场搬迁工作,对上游的淤泥、水草、杂物的清除打捞,完成上游的所有排污口摸查治理工作。二是饮用水源保护工程。继续加大北渠洛江段保护区范围内、马甲镇后坂水库、宫迹水库上游和罗溪镇前洋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染源的排查、整治、截污等保护措施工作。完善饮用水源地生活污染源截污工程建设,加强3万亩生态公益林保护等措施。促进水源环境质量明显提高,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至2015年,完成马甲镇区1500米溪堤截污工程建设,并对两侧溪堤进行砌石、绿化美化。完成马甲镇、罗溪镇自来水厂水源地水源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保护工程建设,做好上游的生态建设、营造生态林等。

2、保护农村地下饮用水源。统筹规划加强对农村地区地下饮用水水源的环境监管,加强卫生监管和卫生用水宣传,防止传染病通过地下饮用水进行传播;加强水源周边的环境监管,禁止企业将有毒有害的废渣随意丢弃造成土壤污染和废水渗入地下的行为。

——深化洛阳江流域水环境污染治理,加强重点溪段保护

1、开展洛阳江流域综合整治。继续组织实施《洛江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把洛阳江流域综合整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滨江路建设进行流域整治规划,着手对一些河段和支流开展综合治理,改善洛阳江流域水环境质量。“十二五”期间,开展马甲镇区溪堤整治项目,建设凤栖酒楼至溪东截污工程,并对两侧溪堤进行砌石、绿化美化。配合有关部门完成木兰溪上游虹山漈溪约2.5公里的清淤、堤岸整修工程和河市镇洛阳江上游整治项目。

2、开展小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对区内小流域进行整治和生态修复。分期分批整治污染较严重、水质差、已影响农村自然生态环境和人群生产生活用水的小流域。通过调水、砌岸、清淤、生态修复和河岸陆域整治等措施,实现城镇内河的有效治理,提高河道的自净能力。加大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清理周边的非法固废堆放点、对河道进行清淤除杂、加固河岸并对两侧进行绿化美化。

3、开展畜禽养殖专项整治。根据畜禽养殖禁建区、禁养区划定方案及相关规定,加强各饮用水源保护区周边乡镇的宣传工作,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必须搬迁。建立环境监管体制,制定和完善切实可行、易于操作的养殖业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推广污染防治技术,大力推行沼气处理畜禽粪便;推广畜禽养殖生态工程技术,采取生态综合防治措施,从根本上解决畜禽养殖业污染问题。禁建区外的规模化养殖场必须于“十二五”期间完成治理任务,废水达标排放,废弃物综合利用,并通过验收,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禁养区内养殖禽畜。

——加强工业污染源治理与监管,保护水资源

继续实施水环境保护计划项目,深化洛阳江流域和上游惠女水库水环境综合整治。提高工业废水处理水平,完善工业园区污水管网配套建设,实现园区内工业废水的集中处理。进一步监督和加强中小企业的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大运营投资力度,严格要求企业达标排放,进一步提高工业废水的整体处理水平。

(二)以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为保障,确保实现总量削减目标

以削减生活污染物排放总量为主线,以重点污染行业污染治理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城镇污水

处理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总量削减目标的实现。至2015年,全区COD、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种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0年减少7.6%、9.8%、2%、1.5%。

——加快COD、氨氮减排工程建设

1、完善各片区配套管网建设。规范城市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加强排污监督,实现各片区污水管网建设整合和改造衔接,及时对渗漏的污水管道进行补修,完善污水收集系统,提高污水收集率与处理率,努力完成COD和氨氮减排任务。至2015年,建设完成万安街道城区、滨江路、西环路及马甲镇等污水管网配套工程,提高我区污水收集率。

2、推进小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根据我区实际情况,结合小城镇建设,抓紧开展小城镇污水处理厂前期工作,加快推进河市西片区污水处理厂、罗溪镇小型污水处理厂建设。尽快分期分批投建配套管网,扩大乡镇污水的收集面和处理率。

3、强化区域污染整治工程建设。结合我区实际,“十二五”期间,重点抓好洛江区医院、河市卫生院医疗废水治理工程建设,河市、罗溪镇定点屠宰场污水整治,马甲、罗溪、河市镇及虹山乡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等污水治理工作,推进COD、氨氮减排工程建设。

——加快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减排工程建设

我区二氧化硫排放较多的行业是农副食品加工业、通用设备制造业和工艺品制造业,能源消费以燃煤为主。因此,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要以企业煤改气、油改气中提高工业锅炉烟气脱硫设施处理效率为重点,大力推进清洁能源(电能、LNG天然气等)使用率。每种污染物确定重点技术方向,以工程推进为主,辅以落后产能淘汰、环境监管力度加强、政策制度完善、科技防治水平提升等多种措施,集中资源、重点突破、全面推进。至2015年,确保我区完成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减排任务。

(三)深化中心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应对城市化进程压力

以繁荣万安、双阳中心城区为主线,突出其作为中心城区的地位和作用,优化其发展布局,完善其服务功能,增强其综合承载能力,打造舒适的宜业宜居环境。积极应对洛江区 “三纵五横”、

“两轴三区”、“三旧改造”建设进程中带来的新的环境问题,全面推进城镇化进程,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共赢。“十二五”期间,针对油烟、噪声、汽车尾气、污水、垃圾污染和环境卫生等存在问题,全面开展环境综合整治。

——加快城区产业布局调整

依照洛江中心城区的发展规划建设,加快推进“退二进三”战略,关停污染严重的企业,逐步搬迁不符合规划并对居民区和公共设施等有一定干扰和污染的工业企业,引导这些企业往远离城区、产业群集中的工业区搬迁,禁止在中心城区审批新建工业类企业,为居民营造舒适、安静的居住环境。

——加强城市污染防治

1、改善城市空气质量。积极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推进LNG项目建设。通过大力推广天然气、液化气、民用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的使用、推广使用环保型公共交通车辆等手段,协助配合交警部门做好各类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淘汰汽车尾气污染严重的车辆,降低空气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汽车尾气、PM10等污染物的含量,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

2、加强油烟污染治理。引导餐饮业合理布局,最大限度减少油烟对居民的影响。继续开展饮食业油烟污染整治工作,新建餐饮店必须按规范配套油烟净化设施,做到达标排放,原则上实行高空排放。“十二五”期间,重点将新建大型餐饮项目、烧烤店、快餐店、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饮食业单位列为重点整治单位。

3、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十二五”期间,我区“三纵五横”路网建设、旧城改造及排水基础设施建设,所带来的建筑、拆迁和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将不容忽视。因此,建设部门应推行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禁止在市区范围内现场搅拌混凝土。强化对市区道路和运输扬尘污染的控制,采取“湿式作业”等综合防尘措施,努力减轻扬尘污染。

4、加强各类噪声监督管理。以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和社会生活活动管理的非工程性措施为主体,通过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治理、环境噪声达标区建设、严格各类噪声源的监督管理等手段,综合整治声环境,降低噪声污染投诉率。到2015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控制在昼间60分贝

以下,夜间50分贝以下。

5、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是加强施工固废监管力度。房地产开发、城区改造、“三纵五横”路网建设等城建活动将产生大量的建筑垃圾。区直有关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场地和施工单位的监管,指定建筑垃圾的填埋地点,采用一定的经济手段促使施工单位做好建筑垃圾的清运工作,做到清洁运输,防止垃圾运输车辆“滴、洒、漏”二次污染现象;各乡镇(街道)环卫部门应主动和施工单位联系,负责起建筑垃圾的清运工作,建筑垃圾清运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二是完善垃圾收集系统建设。根据我区现状,充分利用工业用地边角、社区闲杂地块和在规划各大型公共建筑、生活区时同时预留出的垃圾配套设施用地,完善建设垃圾收集系统。同时,相关部门应补充环卫设施、加强基层清洁工队伍建设,确保城区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往垃圾中转站,最后运往相应的垃圾处理场处置。加强辖区内的卫生监督工作,对于随意倾倒生活垃圾的个人或单位,予以教育。定期组织抽查小规模医院、私人诊所的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这些单位的医疗废物必须送交泉州市医疗垃圾焚烧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置,对于不能达到环保要求的应进行整改。

(四)以统筹城乡发展为主线,推进农村环境保护

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扩大有机、绿色食品的种类及种植面积,加强农业示范区的建设,建立完善的生态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逐年减少化肥和农药的使用量,增加有机肥施用量和生物农药用量,控制农村面源污染,基本解决农村与农业的生态环境问题,提高科技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贡献率,加快农村小城镇建设,改善城乡人民生活质量,使农业和农村的主要经济、环境和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形成良性循环的生态大农业。

到2015年,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取得显著成效,生态农业体系良好运转,农村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建成一批省级生态村和国家级生态乡镇,农产品综合经济实力、农村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全市领先水平。

——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

以创建生态村、镇为载体,全面启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切实解决农村环境问题,努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

1、实施生态乡镇建设。统筹城乡和谐统一发展,建设一批环境优美、经济发达、人民和睦的生态乡镇。马甲镇在省级环境优美乡镇的基础上,继续加大投入,努力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虹山乡、罗溪镇、河市镇在省级“家园清洁”行动达标乡镇的基础上,努力争创国家级生态乡镇。使我区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

2、强化废水和生活垃圾处理。加快农村污水治理进程,对城镇以外的广大乡村产生的生活污水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氧化塘、稳定塘、芦苇塘等简便有效的污水处理设施,并且选择有代表性的村镇居民集中区域进行生活污水的收集与集中处理,使乡村的污水得到有效治理。

针对生活垃圾,应“分散收集、集中清运、集中处置”,由专业部门统一清运和集中处置,力争做到“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十二五”期间,规划建设开展“河市镇中南片区农村小康环保行动项目”、“罗溪镇家园清洁行动”、“罗溪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逐步实现生活垃圾收集体系向农村延伸。

3、深化畜禽养殖和网箱养殖污染治理。实施畜禽养殖发展规划和污染治理规划。合理规划布局和确定畜禽养殖规模,结合重点流域、小流域及农村连片整治等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大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力度。一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在禁建区范围内禁止审批新、改、扩建畜禽养殖项目。在洛江区所辖行政区域内洛阳江流域干流沿江两岸1公里、支流沿江两岸500米范围、惠女水库洛江区辖库区最高水位线以上500米内,以及上游后坂溪、新生溪两岸外延500米范围内的禁养区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养殖畜禽。二是严格控制饮用水源保护区上游10公里范围内的畜禽养殖项目。鼓励生猪养殖规模发展、集约发展、有序发展。对生猪散养户聚集地村庄、区域,应建成污染物集中处理设施。鼓励采取利用沼气和粪便生产有机肥等循环经济模式,推行生态立体种养或零排放养殖技术,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三是各重点流域禁止投饵类、施肥类网箱养殖,引导重要库区及水源地上游水域削减网箱养殖规模。

4、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一是推广农业节水。推广节水灌溉技术,科学耕作,降低农田土壤侵蚀和流失。对全市各种水利设施系统进行改建和配套续建,着力搞好田间节水工程建设,完善灌排体系;应用和推广喷、滴灌等节水灌溉技术;调整农业用水价格,推行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建立健全农业节水综合服务体系,提高农业用水的利用率,逐年降低农业用水总量。二是科学施用化肥农药。严格控制农药、化肥的施用量,提高磷肥、钾肥的用量,适当控制氮肥

用量;大力推广应用有机肥,有机、无机肥料配合施用;因地制宜推广多种秸秆还田实用技术;以作物专用肥为载体,重点开发应用配方肥、专用肥、掺混肥、生物肥等新肥料,示范、推广平衡施肥等科学施肥技术。三是防治残留农膜污染。加强废旧农膜的回收利用,通过废膜回收、加工利用的方法,变废为宝,化害为利,达到消除污染、净化田间的目的,研究开发在各种环境中都可以降解的塑料膜,并且要求塑料膜降解和灰化后不会对土壤和空气产生毒害,逐步解决农业塑料“白色污染”问题。四是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目前,我区的秸秆综合利用率不高,每年有各种农作物秸秆被焚烧或废弃,不仅浪费了宝贵的资源,而且还造成环境污染。因此采取秸秆还田和利用加工饲料、秸秆气化、加工有机肥,秸秆栽培食用菌等综合利用措施。

——大力发展生态农业

1、发展高效农业和生态农业。按照发展高效农业和生态农业的要求,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在加强农田保护、稳定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前提下,加快发展安全食品生产,构筑洛江高优农业产业带,大力发展茶叶、水果、花卉、水产、蔬菜、中药等重点特色农产品及优势品种。

2、大力发展高优农业。采用环境友好型技术,按照无害化要求组织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向无害化方向调整。大力发展高优农业,开发一批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无公害食品,按照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标准,以生产生态化、品种多样化、产品优质化为目标,建设一批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无害食品生产基地,重点建立茶叶、水果、水产、蔬菜、畜禽、食用菌等A级绿色食品。完善农业安全生产和认证体系。整合现有资源,建立生态农业监测网络;完善农业生态环境监测、评价及预警体系;强化农产品基地生态环境监测及产品安全管理;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推行“开辟绿色通道、培育绿色市场、提倡绿色消费”工程建设,逐步实施农产品市场的准入制度。

3、开发观光农业旅游资源。多方面拓宽农业功能,利用我区的观光农业资源,开发观光休闲农业旅游市场,把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成“农家乐”体验特色的休闲观光农业旅游基地。发展设施农业,采用太阳能温室大棚技术、设施栽培技术、组织培养和快繁殖技术等,发展高效的现代化技术装备的设施农业,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品牌建设,使之成为我区农业现代化的示范基地、农业科技教育和实习基地、休闲观光农业旅游基地。

——农村环境保护规划

重点做好乡镇环境保护、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小流域治理等规划。通过环境保护规划,安排项目、落实资金,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切实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新规划的农村集中居住区,必须充分考虑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要求,加快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五)以加强生态保护建设为途径,推进洛江生态区建设

按照“分类指导、分区保护”的原则进行三区(重要生态功能区、重点资源开发区、生态良好地区)的保护,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促进生态良性循环,提高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特别要以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为重点,加强对水源、土地、森林等自然资源的生态保护;继续推进生态公益林保护、矿山恢复治理等生态工程建设,加强自然保护区和重要生态功能区的生态保护、建设和管理。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

——夯实生态区建设的基础工程

全面开展生态区建设。以生态区创建为重要载体,以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创建为细胞工程,推进生态区建设,促进区域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按照《福建省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实施意见》、《泉州市生态市建设行动方案》及《洛江生态区建设规划》的要求,推进生态保护和建设。

扎实推进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不断深化农村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引导和推动一批具有较好社会基础、较强经济实力、良好生态环境的乡镇、村率先达到生态乡镇、生态村标准;在重点流域,以及自然生态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重点区域内的乡镇、村开展创建工作,以点带面,改善农村生产与生活环境。

——加强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和管理

抓紧编制相关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生物多样性丰富区、水源涵养区、水土保持监督区、重要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生态修复工作。重点推进重要水源地水土流失生态工程建设,实施

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以生态环境功能区划为基础,开展分区差别化环境管理,将区划融入到污染控制、生态保护、生态区(乡镇、村)创建等环境保护的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区划的作用,切实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和效率。把生态环境功能区划的实施,纳入规划环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管理。所有区域经济发展与开发规划、建设项目进入环境决策咨询、项目选址、环境影响评价和环评审批程序时,都必须将生态环境功能区划作为重要的依据,根据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功能小区的功能定位、保护目标、准入条件、保护措施等要求开展区域规划、项目选址、环境影响评价。通过严格的生态环境管理,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从根本上预防和控制各种不合理的开发建设活动导致生态功能的退化,保障生态安全。

——分类监管资源开发

强化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管理,加大水、土地、矿产、森林、旅游等重点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保护,完善监管制度,严格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

1、水资源开发监管。严格水电开发项目环保准入,水电项目开发必须符合水功能区保护目标、符合流域综合规划,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水资源论证,禁止无规划地盲目开发,建立和完善水电开发项目的环境恢复治理责任机制,在保护生态的基础上有序开发水电。抓紧开展河道清理,抓好水葫芦和水面漂浮物清理。清理整顿不符合流域综合规划、下泄流量不能满足下游生态用水需要的水电站。

2、土地资源开发监管。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建设用地控制制度。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积极采取耕地开发、土地整理等综合措施,提高耕地质量,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加强生态用地保护,建设项目确需占用生态用地的,应依法严格报批和补偿。加强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合理确定城镇规模,科学配置土地资源,合理布局工业园区,优化农村居民点布局,鼓励城镇建设采取内涵挖潜为主、外延扩展为辅的方式,引导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村居民点向集镇和中心村集中,增强区域公共设施共享程度,积极盘活存量,挖掘低效用地潜力,提高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加强对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建设线路和施工场址要科学选比,尽量减少占用林地和耕地,防止水土流失,并对水土流失严重的林地耕地进行综合整治。

3、矿产资源开发监管。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划的管理,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水土保持、矿山生态恢复、废弃地复垦等措施,并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调整矿山开采布局,加强可采区生态环境整治,做好历史遗留的矿山(八峰采石场、辉煌采石场)环境恢复治理,确保矿山环境能够得到有效恢复和治理,初步建立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体系和矿山自然生态环境运行机制。严厉查处矿产资源开发中的生态破坏和环境违法案件。关停不符合规定的小矿山,保护辖区内双髻山、钟石山、大迭山、白石格、后埔山、大阳山、小阳山、洛阳江、晋江东溪支流的罗溪以及木兰溪水系的龙潭溪流域等为主的禁采区,禁止一切采矿活动;从严控制限采区,逐步淘汰采矿活动。

4、生态林建设。加强森林生态系统的保护和建设,合理利用和开发森林资源,加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管理,加强植树造林、生态公益林保护、洛阳江河口湿地红树林生态保护区和沿海防护林建设和养护,坚决实施封山禁采,提高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加强城乡绿化水平,积极实施“绿色城市、绿色村镇、绿色通道、绿色屏障”工程,提升城乡绿化水平。大力推进主要交通道路沿线和洛阳江、晋江东溪罗溪段等沿岸的造林绿化和封山育林,将沿路、沿岸、环城森林打造成具有保持水土、美化环境等多功能的绿色屏障,形成网络化的区域生态廊道。“十二五”期间,我区将充实发展生态公益林建设3000亩,在白凤村大磨山上种植约1000亩的公益林、水源涵养林。

5、加强旅游业环境保护。坚持适度开发原则,实现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协调共进。统筹规划合理开发生态旅游资源,寓环境保护于旅游资源开发之中。大力发展集旅游观光、休闲度假为一体的生态旅游业。依托我区生态资源优势,凸显生态化特色,注重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加强生态建设与保护,把我区各旅游景点建设成以生态功能为核心、文化休闲为特色、旅游度假为一体、自然和人文景观和谐发展的生态旅游景点。一是发展生态旅游。必须统筹规划合理开发生态旅游资源,寓环境保护于旅游资源开发之中,根据不同类别的生态旅游区的功能、承受能力和具体环境特点,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仙公山及以绿色植物为主要资源的旅游区、森林公园严禁滥开采山石林木,积极开发以认识自然、享受自然、爱护自然为内容的生态旅游。二是加强生态景区建设。以发展生态旅游为其旅游业的发展方向,构建较完善的景区废弃物分类、回收、处理系统。生态旅游景区景点、交通设施和服务设施的规划设计、开发建设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估,落实环保措施,尊重自然、顺其自然,做到旅游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同步规划、同步实施,防止和杜绝建设性破坏。

(六)以深化工业污染防治为抓手,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抓好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综合整治,深挖减排潜力,扩大减排成果。严把项目准入关,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绿色经济、低碳经济。从源头、过程、产业结构,深化工业污染防治,改善环境质量。

——实施全过程管理,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末端治理,整体推进

1、做好新建项目的源头把关。把排污总量指标作为新上项目的前置条件,进一步强化污染减排对经济发展方式的倒逼机制,约束企业盲目投产扩产,限制地方经济粗放增长。严格执行晋江、洛阳江上游不再审批化工、电镀、制革、染料、农药、印染、酿造、蓄电池、造纸、石材加工等项目的规定和晋江、洛阳江流域“四不批”政策及分级审批权限,提早介入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及决策,对于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国家限制发展、严格禁止发展以及科技含量低、工艺设备落后、高耗水、重污染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同时严查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

2、加强全过程流程监管。制鞋产业要继续打击违法使用“三苯”的生产行为,推广使用环境友好型原料和工艺;建筑产业要对建筑的设计、施工、拆除等阶段进行全程控制,减少其对环境的破坏和污染;树脂工艺品产业要选用无毒、无污染的原材料、添加剂,优化生产工艺,减少废弃物产生,积极开发新型环保树脂工艺品;食品饮料业要大力发展健康食品、营养食品和绿色食品,建立标准化、现代化的果蔬生产基地,扩大无公害食品生产规模,同时结合农业循环经济试点,扶持上下游产业对接,壮大茶叶、水产品加工、果蔬加工、林竹业、花卉等为主的产业集群,注重塑造绿色、环保型品牌形象。对于蓄电池、建材、食品加工等污染比较严重的产业要限制发展,加快其自身的技术改造,实施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促进其向资源消耗少,污染小、效益高的方向发展。

——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展循环经济

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强制审核,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推进循环型农业园区、循环型工业园区建设,构建资源高效利用、循环利用的产业链,推动企业集中布局、产业集聚发展、污染集中处理和废弃物循环利用,实现资源消耗减量化、资源利用循环化。对污染问题突出的农副

食品加工业、通用设备制造业、纺织鞋服包袋制造业、乡镇养殖业,推广环保设施,进行循环经济试点,推行企业清洁生产审核。

1、实施循环经济示范工程。构筑洛江经济开发区的生态产业链,依据工业系统中物质、能量、信息流动的规律和各成员之间在类别、规模、方位上是否相配,在各企业部门之间构筑生态产业链,横向进行产品供应、副产品交换,纵向连接第二、三产业,实现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完善资源利用和物质循环,建立生态工业系统,使洛江经济开发区内产业与产业、企业与企业、以及企业内部相互之间,在技术、工艺上相互关联,实现区内经济的循环发展。

2、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强化清洁生产的实施和监督管理,重点抓好高资源消耗、高污染行业的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和升级工作。扩大审核范围,结合节能减排、重污染行业(区域、流域)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进一步强化强制性审核。全面清查我区工业园区内五金、电子、机械、服装、鞋帽等行业企业,按照市政府《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规定的淘汰规模和时间节点要求,按期淘汰落后产能、生产工艺和设备。现有污染物超标或者超总量排放的企业,以及化工、食品、制药等行业企业,必须于2011年底前完成第一轮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工业园区内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必须每三年进行一轮强制清洁生产审核。

——深入推进碳减排工作,紧抓技术创新

紧跟低碳技术发展步伐,采取各种激励措施引导、促进企业研发、应用低碳技术,发展低碳产业,打造低碳典型,建立低碳园区、社区、街道(镇)等多层次低碳体系,加快形成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特点的低碳经济模式。

“十二五”期间,在全区积极开展低碳经济试点。在低碳经济的发展中努力做好环保服务工作,对于符合低碳发展思路的企业和项目,积极做好排放总量和环评的审批服务。

(七)以提高环境监管能力为核心,强化环境执法监督

——提高环境监管能力

建立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全面推进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改善监测用房和实验用房条件,力争到2015年达到《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三级标准中东部地区标准中监测用房的面积和实验室用房条件。加强以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技术装备为基础的常规监测能力建设,提高应急监测技术装备能力。

严格按照国家、地方的相关规定,对我区的大气、水环境、噪声功能区的监测计划进行调整完善,确保监测结果能及时反映我区的环境质量现状,为环境管理和环境整治提供充分、可靠的依据。

——强化环境执法监督

建立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推进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力争到2015年环境监察机构达到东部地区对应的标准。全区环境监察人员编制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重点乡镇(街道)设立环保专职机构或环保员。

(八)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培训,推动环保全民参与

——推动环保全民参与

继续开展争创“绿色社区(小区)”活动,在各创建社区内开展环保法律法规讲座和环保知识培训和咨询活动,张贴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图画,增强社区居民环保意识,引导居民使用环保产品,保护生态环境,共同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十二五”期间,争取辖区内更多的社区获得“绿色社区”的称号。

积极开展“环境教育从娃娃抓起”的教育活动,即在辖区内的幼儿园开展保护环境的宣传和教育,举办环保宣传教育讲座、环保知识问答竞赛、环保绘画比赛、环保表演活动等多形式的环保宣教活动,为儿童的成长营造“环保、绿色、节约”的环境和氛围。开展全区中小学进行环境宣传教育,把生态环境保护溶入课堂教育,继续在全区内中小学校中开展创建“绿色学校”的活动。

——加强环保宣传教育

大力培育生态文化。强化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加强领导干部和企业法人的“水污染防治法”宣传教育,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教育,积极倡导绿色消费,推动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

对于各级领导干部,通过加强与组织部门和宣传部门的沟通联系,切实将环保纳入党校培训内容。

四、重点项目介绍

坚持项目带动的原则,通过实施重点建设项目确保“十二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主要任务的顺利完成。重点项目共分为七大类别总计33个(具体内容见附表)。资金筹集主要采取各级政府财政投入、BOT社会投融资、企业自筹等形式。

(一)重点流域污染综合整治项目

重点水域保护项目:主要包括河市镇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马甲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马甲镇区溪堤整治项目、马甲镇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罗溪镇沿溪流域整治、河市镇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及木兰溪上游虹山漈溪清淤及堤岸整修项目,总投资7500万元。

1、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包括河市镇、马甲镇饮用水源地保护2个项目,计划投入资金建设生态林、加强水源地环保监管及违法查处力度,搬迁上游畜禽养殖场等。

2、重点流域整治项目:包括完善马甲镇万虹公路两侧村落垃圾收集系统、建设沿溪截污工程;开展河市镇、罗溪镇小流域及木兰溪上游虹山漈溪清淤、清障砌岸、绿化及截污管建设。

(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主要是各级政府财政投入。建设内容包括城区污水管网配套工程、滨江路管网建设项目、河市西片区污水处理厂管网工程、河市西片区及罗溪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虹山乡地埋式生化氧化塘项目及马甲镇区污水配套管网建设。做好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可促进我区污水管网的快速对接,加快完善生活污水收集网络,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

(三)城区内沟河和重点河道整治项目

修建影响排洪和有碍景观的河段,使城市内沟河水系不仅发挥了排水、排涝的重要功能,在洪水期间的发挥泄洪作用。“十二五”期间,我区计划投入2250万元,建设完善区内交通职业学校段、科技园段、东溪段及西溪段约7100米排洪渠工程,使城市的滞洪排涝工程更趋于完善。

(四)区域污染整治工程项目

督促马甲定点屠宰场及罗溪屠宰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洛江区医院、河市卫生院医疗废水治理项目建设,实现污水达标排放。

(五)畜禽养殖污染整治项目

大力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从改进饲养方式入手,加快畜牧生态小区建设,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和生态化养殖(圈养、集中饲养,固、液分离),做好废弃物综合利用,推行“猪-沼-果”立体生态养殖,废物综合利用,实现零排放。计划投入700万元,开展河市镇、罗溪镇及虹山乡的畜禽养殖污染整治。

(六)农村环境保护项目

大力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工程,通过大面积种树种草、退耕还林、绿化荒山荒坡等措施,使全区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十二五”期间,拟投入约8200万元,开展生态创建工作、公益林和水源涵养林建设、农村小康环保行动、绿色无公害基地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及矿山生态恢复治理项目等。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逐步形成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保护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

五、政策措施

(一)落实环保“一岗双责”机制,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区政府向有关部门和下一级政府下达环保目标责任,建立责任考核制度和考核指标体系。环保责任目标落实情况实行半年跟踪落实、年终考核和通报。对环境事故多发、环保工作没有及时部署落实、重大环境隐患没有在限期内整改到位、重大环境违法行为没有依法进行查处、环境事故责任追究不落实的地区或行业领域,由上一级政府进行通报,必要时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对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政府及部门环保监管职责纳入政绩考核,作为干部评价、提拔和使用的重要依据。没有完成年度环保工作目标,或发生环境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对相关领导责任人员实行行政问责,并在环境保护评先评优中实行“一票否决”。

(二)创新环保投入方式,追求环保投入效益最大化

“十二五”期间,我区要积极创新环保投入方式和环保投入方法,追求环保投入效益最大化,健全政府投入机制,财政要逐年增加环保投入,将环保投入列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引进市场机制,对环保投资采取倾斜政策,建立多种融资渠道,实行污染治理多元化,鼓励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污染防治工作。健全和完善我区市场化环境管理手段,形成系统成熟完善制度,建立多渠道、多元化的长期稳定的环保资金投入机制,不断开拓环境保护资金的稳定来源,实现环保投入在形式优化、方法上优化、空间上优化、行业上优化、污染源上优化、污染链上优化。

(三)加强环境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提高环境安全保障管理水平

“十二五”期间,环保部门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系统思维,建立学习制度,不断充实和完善应急监测预案,加强防范污染事故的宣传工作。结合我区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大局,把我区的环境保护主动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现代化工贸港口城市和新兴工贸旅游生态城区的建设大局;要加强环保行政部门环境安全保障能力建设,从加强环境宏观调控能力、环境引导能力、环境监控监测能力、环境执法能力、环境救治能力、环保创新能力、环境安全服务能力、环保部门自身管理能力等方面入手,提高环境安全保障主体的环境安全保障管理水平。

(四)完善环保管理政策研究

实施普及清洁生产,推进循环经济的政策,依法科学规定污染物排放总量及各企业的容许排出量,加强对污染源的监控,全面推广生态补偿制度;拓宽环保投融资渠道,采用 BOT 、 TOT 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投资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要

制定和实施节能减排奖励政策,深化绿色信贷政策,加大对节能减排项目财政支持,建立重点耗能企业、重点污染源企业节能减排考核制度;要利用先进适用技术和环保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推进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加强生态环境相关领域的技术研究与开发,加快环保科研成果的推广转化;要更新观念,为民间环保组织松绑,优化配置环境公共资源,为民间环保组织创造有利的物质条件和发展空间;要建立科学、准确的信息系统,力行环境信息公开,推动公众参与,强化环境公众监督;加强环境保护的基础教育,建立社会公众参与的有效机制,着力弘扬生态文化,加快生态文明建设。

六、规划实施保障

“十二五”规划是确保我区在更高平台发展和国民经济以更高速度前进,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和谐发展的重要指导依据。为使规划得以实施,使规划的各个重点工程项目真正落到实处,确保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必须实施相应的保障措施,建立健全五大机制。

(一)强化环境管理和环境管理体系建设

1、强化环境管理体制。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环保“三同时”管理。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项目中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明确环境保护的权、责、利,充分运用法律、经济、行政和技术手段保护环境。

2、加强环境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形成岗位培训制度化。以适应现代化环境管理的需要,对环境管理人员,特别是现场执法人员实行定期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环境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提高和完善环境监管能力;提高数据传输与分析的数字化、自动化;规范环境监理制度,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3、排放标准管理与排污总量管理并举。污染物排放的管理应遵循排放标准管理与排污总量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控制污染物的排放。所有污染源排放污染物必须稳定控制在排放标准和排污总量控制指标内。对超过污染物允许排放总量的区域或流域,应限期削减排污总量,不再新建、扩建加重环境污染的项目,改建项目必须削减排污总量。

4、保障环保执法所需经费。区、乡镇(街道)各级政府要将环保部门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业务经费和执法成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二)提高环境监察效果

1、建立环境监察培训工作制度。采用分级培训、专项培训的方式,加强环境监察人员的岗位培训,提高业务素质能力。依照标准化建设标准,新进入环境监察队伍的人员必须通过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环境监察工作人员坚持持证上岗制度。

2、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环境监察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充分发挥环境监察队伍的机动性和整体执法效能,努力提高环境监察工作水平和现场执法效率。要将加强环境监察工作作为实现本辖区环境保护目标的重要手段和环境保护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环境监察的先进事迹、先进人物,要大力宣传和表彰,对不能有效履行环境监理职能,严重影响环保工作的,要严肃处理。

3、环境监察人员严肃依法行政。加强工作作风建设,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环境监察人员应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廉洁自律,不徇私情,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环境监察人员执行公务时,做到文明执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4、针对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环境安全的突出问题,开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对重点领域、重点范围、重点查处的企业,要加强监管,重点督办。对影响社会稳定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环境安全问题,尤其是危害群众身心健康和正常生活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取信于民。要发挥部门联动作用,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面广、阻力大的重点案件,要进行联合执法,形成上下联动、整体互动的工作格局。

(三)健全环境保护资金投入机制

“十二五”期间,继续加大对环境保护的投入力度,改善环境质量,支持乡镇(街道)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企业的环保技术改造。

1、采取政府制定优惠政策,充分运用财政贴息、投资补助、收取污染物处理费、安排前期

经费等手段,吸引社会资金投资环保事业,鼓励多种经济成分进入环保领域。并加强对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保证社会投资的合理回报,建立起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环保投融资和运营管理体制。环保治理设施逐步实行专业化运行、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

2、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放开环保基础设施产业市场准入,鼓励各种经济成分积极参与,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环保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运行管理市场化。加快推进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全面开征垃圾处理费,逐步提高污水、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污水、垃圾处理费应足额征收,专款专用于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维护,不得挪作他用。

3、建立完善排污费征收稽查机制,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所征收的排污费缴入同级财政。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要依法及时足额缴纳排污费。

(四)建立环保科研体制

1、增强环保科研技术力量,引进高水平技术人才,负责环保新技术、新工艺以及新式管理方式、污染治理模式的信息收集、指导和推广工作。加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依托高校、科研机构和专家学者的智力资源,搭建科研信息库。在环境管理动态决策中强化科学指导和客观求是的科学态度,提高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水平,制定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决策,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2、发展壮大环保产业,重点发展水、空气污染防治技术,废物回收、处理及综合利用技术,环保监测监控仪器设备制造为主的环保产业。将环保产业建成为转变我区经济增长方式、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的新兴绿色产业,为环境监管提供有力支撑。优化产业结构,形成环保产业聚集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基本建成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6wow.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