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风机技术协议书(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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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伊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国投伊犁热电(2×330MW)工程

一次风机设备

合 同 附 件

买 方: 卖 方: 设计院:

新疆电力设计院 成都电力机械厂

国投伊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2011年1月

国投伊犁热电(2×330MW)工程 一次风机技术协议书

目 录

附件1 技术规范 .............................. 1 附件2 供货范围 ............................. 17 附件3 技术资料及交付进度 .................... 21 附件4 交货进度 ............................. 27 附件5 附件6 附件7 附件8 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 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 分包商/外购部件情况 ..................... 运行维护手册编写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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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技术规范

1 总的要求

1.1 本技术协议书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国投伊犁热电(2×330MW)工程配套的一次风机及其附件设备订货。它包括对离心式风机本体及其驱动装置、辅助设备的设计、制造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和供货范围。

1.2 买方在本协议书中所提及的要求和供货范围都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地详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但卖方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协议书和现行工业标准的、功能齐全的、全新优质产品及优质服务。 1.3 卖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技术和工艺成熟先进,且已设计、制造过多台同类产品,具有十分优良的制造、运行业绩,并经多年连续运行和使用实践检验证明是成熟可靠的优质产品。

1.4 卖方应对其供货范围内的所有产品质量负有全责,包括其分包和外购的产品。

1.5 卖方供货的产品如果由于设计、制造质量问题而导致机组无法正常投产、供货设备无法长期连续、安全、经济、稳定、可靠地运行,无法满足所有技术性能要求,则卖方必须为此负全部责任。

1.6 如卖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协议书的内容和条文提出异议(或差异),则买方可认为卖方已完全接受和同意本协议书的要求。

1.7 卖方须执行本协议书所列的各项现行(国内、国际)标准。本协议书中未提及的内容均满足或优于本协议书所列的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和有关国际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在此期间若颁布有要求更高、更新的技术标准及规定、规范,则以最新技术标准、规定、规范执行。

1.8 在签定合同之后,买方和设计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定或工程条件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可由三方共同商定解决。

1.9 合同签订之后,按技术协议的要求,卖方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买方。

1.10 联络方式:设计联络会、传真。日常可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联络。(但具备法律效力的联系方式为设计联络会及传真)。

1.11 卖方明确承诺:签定技术协议后一周内,完全可提供满足设计院进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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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设计所需的全部图纸和技术资料(清单见本协议书相应条款)。

1.12 本工程采用KKS编码,卖方在设计配合过程及最终向买方提供的资料中应全面采用KKS编码对设备、仪表及管道进行标识。

2 工程概况

2.1 本期工程装设2?330MW燃煤机组。机组既可带基本负荷又可调峰运行。 2.2 本工程安装锅炉容量:2?1180t/h

2.3 本工程需要一次风机数量:每台炉配2台,共四台。

2.4 锅炉型式:燃煤、亚临界、自然循环、单汽包、单炉膛、四角切圆燃烧、一次中间再热、平衡通风、紧身封闭、全钢构架(主副双钢架)、固态排渣、煤粉炉

锅炉型号:DG1180/17.5-II13 制造厂: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锅炉最低不投油稳燃负荷:35%BMCR 锅炉额定出力(BECR): 1036t/h 锅炉最大连续出力: 1180t/h

2.5 本工程风道安装有暖风器,暖风器装设在风机出口风道上。 设备运行环境条件 2.6 安装地点:锅炉房零米 2.7 厂址气象特征值

累年平均气温: 8.9℃

累年极端最高气温: 39.2℃(1997年7月19日) 累年极端最低气温: -40.4℃(1969年1月29日) 累年平均气压: 941.6hpa 累年最高气压: 944.2hpa 累年最低气压: 938.3hpa

累年最大一日降水量: 62.9mm(2004年7月19日)

累年最大一次降水量: 103.3mm(2004年7月21日,历时:3d) 累年最长连续降水日数: 12d(总计降雨量:47.4mm) 累年年平均降水量: 276.1mm

累年年最大降水量: 496.3mm(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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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机械运转试验;

3.4.2 卖方对下述试验提出书面要求,交给买方,并派人参加试验: (1) 风机运转试验;

(2) 风机机组的噪声测量。(用户现场)

3.4.3 风机转子的运转试验,应在最高转速下进行连续运转,时间从轴承温升稳定后起算, 要求不少于4小时,轴承温升最大不得超过卖方规定数值,并测量轴承径向振动,振动值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中的要求,并检查主轴承箱不得有油渗漏。

3.4.4 超速试验在专门的超速试验设备上进行,按标准JB/T6445-92在专门的超速试验台上进行,试验转速至少超过最高工作转速的10%,运转时间不少于2分钟,超速试验后,对叶轮焊缝作探伤检查。

3.4.5 风机的空气动力性能试验,由卖方按GB1236《通风机空气动力性能试验方法》进行,并绘制工作状态下的P—Q、N—Q、η—Q的特性曲线。

3.4.6 若电动机与所驱动的设备在同一基座上,卖方负责该基座的设计,并供应基座,保证电动机与所驱动的设备能在基座上正常运转。

3.4.7 无论是否在质保期内,如设备发生故障,卖方在得知消息后8小时内给以明确的答复,48小时内赶到现场协助买方抢修直至设备正常运行,并免费提供技术服务。

3.4.8 卖方保证以优惠价格长期供应备品备件。

3.4.9 卖方根据买方要求及时到现场无偿指导设备安装和试运工作。 3.4.10 风机整体使用寿命不小于30年。

4 技术规范

4.1对风机性能的基本要求

4.1.1 卖方必须保证满足买方提出的风机性能设计参数,并能在第4条各条指明的环境下长期安全运行。

4.1.2 风机特性曲线的允许偏差,应限制在 (1) 在保证点的风量:0% (2) 在保证点的全压:0~-2% (3) 在保证点的效率,不得有负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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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轴功率:-2~?2% 4.1.3 风机有良好的调节性能。

4.1.4 每台风机第一临界速度至少高于设计速度的25%。并保证风机在从满负荷至最低负荷的全部运行条件下,工作点均落在风机稳定运行的最小流量点的范围之内,避开喘振区域。

4.1.5 风机主轴承能承受机壳内的紊流工况所引起的附加推力,并能保证长期的连续安全可靠运行,采用进口SKF轴承。

4.1.6 风机及其辅助设备,有良好的可控性能、合理的运行操作方式及就地调试和正常运行及事故情况下所必须的测量、控制调节及保护等措施,以确保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

4.1.7 风机及其附属设备,包括基础和支座在内,能经受得住所在地区地震力的作用。卖方向买方证明,在设计地震烈度级的地震作用下,设备均能承受并保持结构上的完整性。证明方法可选用下列方法中的一种或几种的组合: (1) 用静态分析预计设备的性能及对地震力的反应; (2) 在模拟的地震条件下,对设备进行静态或动态试验;

(3) 利用以往设备经受地震的经验。证明本工程的设备在地震条件下运行的可靠性。

4.1.8 风机的设计,考虑到稳定工况和不稳定工况下的离心力、压力、热应力、地震力以及风机自重和隔声层重量的同时作用。

4.1.9 设备的噪声水平遵守国家《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的规定,采用保护听力和身体健康的容许连续噪声级检验,距设备外1米处的噪声不得大于85分贝(A)。(卖方提供隔声包覆层的设计图纸及材料清单,材料买方现场采购,隔声包覆层的设计保证现场检修时拆卸方便)。

卖方提供消声器型式、减少风机机壳的固体声辐射。风机轴穿出静止件

处,采取减噪措施。

4.1.10 卖方提供最大噪声水平处噪声频谱特性,倍频带的中心频率为31.5—8000赫。

4.1.11 卖方提供各型风机的性能曲线。

4.1.12 卖方明确流量允许变动范围0.5%,压力允许变动范围1%,买方在设备正式制造前有权在这一范围内变更设计参数,卖方不增加设备价格。

4.1.13 当买方订购数台具有相同特性的风机时,卖方提供的部件及备用件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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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换。

4.1.14 卖方提供风机入口消音器,在BMCR工况下,其阻力≤200Pa,并有声学试验报告和空气动力试验报告,消音器尺寸与设计院配合确定。

4.2 对风机制造的基本要求

4.2.1 风机机壳及进气室和进风口,应保证运输、安装、检修时的方便,并有利于转子的拆装。

4.2.2 风机带有必要的密封人孔门,以利检查机内零部件情况。

4.2.3 为了消除机壳和进气室刚性不足产生的振动,在它们的内部和外部均采取有效的加强措施,并保证在一个大修期内(6年)所有支撑管不脱落。 4.2.4 风机的进、出口部位之间应采用挠性连接。

4.2.5 如在运行中发生涡流诱导振动,卖方负责采取合理的消振措施,避免风量、风压和功率的大幅度波动。

4.2.6 风机进气室的最低点装设直径不小于50mm的疏水管及阀门并供货。 4.2.7 为了便于校正和轴承的拆装,轴承座必须有单独的底板和调整螺丝。 4.2.8 轴承箱能适应封闭式冷却水系统的设计要求。

4.2.9 为避免轴承箱由于温度和压力的升高而漏油,应有放气塞。 4.2.10 风机轴穿过进气室的地方,设置轴密封装置,以减少介质渗漏。 4.2.11 膨胀节能承受风道连接设备运行时的振动,并能承受事故时发生的非正常角位移。

4.2.12 风机的各个组件和部件,装设吊环或吊孔。 4.2.13 风机主轴承箱不允许润滑油渗漏。

4.2.14 风机机壳、进气室等的焊缝应进行直观检查。

4.2.15 风机转子,包括转子叶片及凸缘的焊接,均进行直观检查,并用着色、磁粉或超声波探伤,最后向卖方提供检验报告。

4.2.16 设备和支撑的焊接,按SDJ51—92《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焊接篇)》的要求进行。

4.2.17 对于组装后整体发运的风机,力求做到使现场的安装工作量达到最小。 4.2.18 当两台一次风机并列运行时,卖方检查单个风机的特性曲线,保证使风机从正常运行的风量减小到最低风量时的负荷分配偏差在5%的范围内,并均能正常并联运行和正常解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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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9 联轴器处设置钢制联轴器保护罩。该保护罩是封闭型、可拆卸的。 4.2.20 风机本体上装设有保温材料安装用的保温钩钉。 4.2.21 风机入口调节挡板运行中不得卡涩,确保安全运行。

4.3 对一次风机电动机的基本要求

4.3.1技术标准

电动机的设计、制造和试验以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为依据。为使泵组能够适机组各种运行工况,卖方最低限度地符合下列标准的规定,同时采用最新版本的相标准,具体如下表:

1.旋转电机基本技术要求, GB755 2.电机结构及安装形式代号 GB997 3.电机线端标志与旋转方向 GB1971 4.电机冷却方式, GB1993 5.电机的外壳分级 GB4992.1 6.旋转电机振动测定方法及限制振动限值 GB10068.2 7.旋转电机噪声测定方法及限制噪声限值 GB10069.3 8.三相异步电机试验方法 GB1032 9.电机外壳防护分级 GB4942.1 4.3.2技术规范及要求 4.3.2.1基本规格及参数 一次风机配套电动机 序号 1 2 3 4 5 6 7 8 项目 电动机型号(或型式) 配套电动机的额定电压 配套电动机的额定功率 配套电动机的额定频率 负载输入轴功率 电动机额定转速 电动机极数 工作方式 单位 台 V kW HZ kW r/min 数值 YKK5601-4 6000 1250 50 / 1491 4 连续运行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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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项目 电动机安装型式(卧式或立式) 冷却方式 绝缘等级 转子型式 耐热等级 被驱动设备转动惯量 出线方式 接线法 额定转矩 最大转矩 防护等级 电机效率 电动机启动电流倍数 空载电流 轴承型号 旋转方向 最大转矩/额定转矩 单位 kg.m2 A 数值 卧式 空-空冷 F 铜条材质鼠笼式 B级(温升 80℃) 三相、端子盒出线 Y型 IP54 95.5 不大于6.5 SKF 每台炉左右旋各一台 2.8 4.3.3主要技术要求 4.3.3.1每一台电动机的设计与结构,必须与它所驱动设备的运行条件和维护要求一致。电动机转子为鼠笼结构,具有可靠的防止鼠笼断条的改进措施,电动机定子槽楔不使用磁性槽楔。

4.3.3.2 电动机基本性能保证值的允许误差为: 效率η: -0.15(1-η) (直接法) 功率因数COSφ: -(1-COSφ)/ 6 最大转矩:保证值的 -10%

4.3.3.3 当频率为额定,且电源电压与额定值的偏差不超过±10%时,电动机能输出额定功率。

4.3.3.4 当电压为额定,且电源频率为48.5~51.5赫兹时,电动机能输出额定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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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5 电动机的额定功率,不小于电动机所驱动设备长期连续运行所需的115%,其值至少大于最大制动功率。

4.3.3.6电动机必须能在70~100%的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下启动,并加速所启动的设备。

4.3.3.7在设计的环境温度下,电动机能承受所有热应力和机械力。并要求当端电压保持在额定值的100%时,电动机能达到满意的运转性能。

4.3.3.8电动机的堵转电流及允许堵转时间,电动机等效发热时间参数供买方确认,如果没有得到买方同意,堵转电流不得超过全负载电流的650%。 4.3.3.9 电动机有防止内部积水的排水口。 4.3.3.10 任何通风口的滤网能拆装,并抗腐蚀。

4.3.3.11电动机的出线端子盒按功能独立装设,包括主出线端子盒、加热器出线端子盒、温度探测器(RTD)出线端子盒等,出线端子盒防水、防尘、防腐蚀。电动机出线盒的方位,随电机外形图提供。电动机出线端子盒的方位,面对电动机的轴伸端看在 右 侧。

4.3.3.12电动机具有可靠的接地端子,并有指示接地的明显标志。此标志保证在电动机使用期间不易脱落、磨灭。

4.3.3.13电动机有F级绝缘系统,按B级绝缘温升考核。

4.3.3.14电动机的轴承结构是密封的,能隔绝污物和水,并不使润滑剂进出线圈。

4.3.3.15电动机的轴承有加注润滑油的设备。 4.3.3.16测量轴承温度的热电阻可靠接地。

4.3.3.17温度检测元件的引线与动力线分开,引向单独的接线盒。各引线要排列整齐,使之能根据电动机的外形图确定每个检测元件的位置。

4.3.3.18接线盒能防日晒雨淋和抗腐蚀。接线盒装在电动机的底座上。该接线盒能沿对角线分开,并可从电动机上拆下来。

4.3.3.19电动机的所有引线,都接到各自的接线盒,并要求带有适当的标记和识别符号。

4.3.3.20电动机有吊环或其它起吊设施,使电动机能够简便安全地起吊。 4.3.3.21电动机有标牌。标牌上标注电动机的名称、型号、接线方式和额定数据,如额定功率、额定电压、额定电流、额定频率、额定转速、转动方向和绝缘等级等,还要标写制造厂家、出厂编号和出厂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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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22电动机的额定容量按满足连续运行的条件下负载所需的轴动力。对鼠笼式电动机,一般按冷态起动2次或热态起动1次进行校验,此时定子导体温度不超过220 oC。起动时电动机端头最低电压为额定电压的70~80%。 4.3.3.23电动机防护等级IP54 。

4.3.3.24起动电流、起动时间提供计算书后供买方确认。电动机满载运行时能承受电源快切中失电而不损坏。

4.3.3.25配备电动机定子绕组测温元件及电动机轴承测温元件。

4.3.3.26电动机采用原装进口的SKF滚动轴承。轴承使用寿命不少于15年。 4.3.3.27 卖方配置轴承振动测量装置且远动信号具有4~20mA的直流标准信号,并提供指示位置的安装图。

4.3.3.28电机铁心及线圈装设必要的远传温度测量元件,温度测量元件为Pt100双支三线制热电阻,且接线引至本体防水接线盒内。在电动机轴承上安装金属热电阻Pt100时,采用可靠措施保证其能测得真实温度。 4.3.3.29电动机的噪声不超过GB10069.3—88中的要求。 4.3.3.30电动机定子绕组采用真空浸渍工艺(VPI)。

4.3.3.31每台电动机定子绕组测温元件6只,轴承测温元件2只。 4.3.4其它事宜

4.3.4.1卖方对提供的设备,无偿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以优惠价提供备品备件。

4.3.4.2所有电动机的联轴器统一由风机的主设备厂配供,电动机制造厂积极配合。

4.3.4.3 所有进口件必须随设备提供进口厂商证明和商检报关资料。

4.3.4.4 卖方保证与所有主机厂(送风机、引风机、一次风机)之间的配合没有任何问题,并承担相安全责任,由卖方负责与主机厂的接口配合。 4.3.4.5电动机额定容量大于拖动设备TB点轴功率的115%的储备系数。 4.3.4.6本技术规范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4.4 对仪表和控制设备的技术要求和供货条件

4.4.1 随风机和其配套部件配套供的通用仪表、检测元件及控制设备选用国家标准产品;在没有国家标准产品可选用的情况下,制造厂配套供质量可靠、性能符合工艺要求,并经鉴定合格的产品。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均不配供含水银等有毒物质的仪表以及国家宣布淘汰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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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 风机的出力调节机构,动作灵活、平稳、无突跳、调节准确、可靠,并带有位置指示器和全开、全关位置的行程开关。

4.4.3 风机和其配套部件配供的检测仪表和控制设备(简称测控设备),满足风机和其配套部件启动、停止、运行和事故处理过程的安全监视、控制、调节、报警、联锁和保护的要求。

4.4.4 卖方设计出一台风机系统启、停过程的顺序控制系统(SCS,简称顺控)框图,编写出顺控要求,供买方和电力设计院做建设准备和设计时使用。 4.4.5 配供测控设备需输入、输出的模拟量信号,为4~20mA.DC。

4.4.6 若测控设备需输入、输出的开关量信号,则为无源接点。接点容量按下表要求: 项目 接点闭合 连续带电 接点分断 220VAC 5A 5A 2.5A 220VDC 5A 5A 0.5A 4.4.7 配供的在一次风机和其配套部件本体上安装的测控设备,其定位、安装方式、支承件、连接件,至本体取压装置的连接导管、阀门,至本体接线盒的连接导线,也由卖方设计配供。

4.4.8 小型仪表箱应具有防尘、防水性能,并符合国家标准GB4208《外壳防护等级的分类》中规定的IP54级的要求。盘体和箱体应设密封门(门上有玻璃观察窗和锁把手),显示、操作设备安装于盘、箱内的安装板上,制作和安装工艺精致美观。仪表箱能输出至远控系统(DCS)的状态监视信号。

4.4.9 随设备配供的小型仪表箱应具有防蚀性能;当工程中有要求时,还可具有适当的防寒、防潮措施。

4.4.10 配供的热电阻,采用三线制、Pt100分度。其元件结构,采用双支分列绝缘铠装型。测温元件精确度要求为:热电阻A级。

4.4.11 配供的轴承测温用的热电阻,采用具有防振结构的端面热电阻或专用轴承热电阻,安装时其感温端能弹性地紧贴于被测金属表面。

4.4.12 卖方在风机和其配套部件的安装使用说明中列述其运行中各项参数的正常值、报警值、联锁和保护装置动作值,出力调节机构的驱动力矩值。 4.4.13 风机和其驱动电机本体配供下列测控设备: (1) 各轴承测温用热电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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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各轴承温度指示表(抽芯式双金属电接点温度计); (3) 各轴承箱油位指示器;

(4) 驱动电机三相线圈测温用热电阻;

(5) 带动入口挡板的执行机构(一体化)选用进口EMG产品。

4.4.14 风机各轴承配供振动传感器及二次表(或变送器),并能输出4~20mA信号及无源接点,接入DCS系统。二次表为盘装仪表,配供就地安装仪表箱及仪表箱固定支架,用于安装二次仪表。振动传感器及二次表按江阴江陵科技产品选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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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供货范围

1.1特别说明:

1)卖方配套供货一次风机与驱动电机之间的联轴器组件。

2)卖方对一次风机机组(一次风机与电动机)的总装配、轴系稳定性计算、

联轴器、基础荷载等统一归口,完全负责。卖方还应提供风机机组(一次风机与电动机)的总装配图纸和完整的外形安装尺寸图、基础图等。 3)卖方必须正确给定一次风机驱动电机的全部技术参数并对其准确性负完全

责任。

4)卖方供货范围内的全部设备均必须在出厂前组合安装并调整、试验完毕,

设备到达现场后无须解体检查即可交付安装使用。

1.2 一般要求

1.2.1 卖方应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本协议书要求和买方书面提出的特殊要求。 1.2.2 卖方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此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技术协议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卖方仍须在执行的同时补足。

1.2.3 除有特别注明外,所列数量均为1台机组所需。

1.2.4 卖方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装置性材料等,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无)

1.2.5 提供随机备品备件(包括仪表和控制设备及主轴承) 详细供货清单,以保证安装和调试期间以及一年内生产的需要,列出三年检修所需的备品备件清单。 1.2.6 提供所供设备的进口件清单。

1.2.7 卖方在买卖双方商定的时间内,提供买方所需数量的设备和备件,并保证符合本技术协议书的条文。

1.3 供货范围(不限于此,卖方应列出详细清单):

1.3.1 卖方提供本工程两台330MW机组所需的4台套一次风机机组及全部辅助设备和附件。

1.3.2 供货范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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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全套风机(包括机壳、转子、入口调节挡板及执行机构、进气室、轴承箱)

(2) 联轴器及其保护罩

(3) 进口风箱和进出口非金属膨胀节

(4) 卖方应按附件1中“4.4.1”~“4.4.14”各条的要求,供应属风机和其配套部件配供范围内的测控设备,包括:

a 风机和其配套本体安装的一次式指示表、油位计、轴承测振仪表、热电阻、检测装置、传感器、电动执行器(进口),其在本体范围内的支承件、连接件,仪表阀门、接线盒、接插件、连接导管和导线。卖方设计执行机构的安装方式及基础并提供全部安装附件。

b 卖方为提高风机产品的可控性、完善其测量控制、提高其热工自动化水平,可配供超越附件1中“4.4.1”~“4.4.14”各条要求的测控设备。 (5) 冷却水管连接件

(6) 进、出口连接件(法兰及反法兰、法兰连接件) (7) 地脚螺栓、螺母和垫圈(风机、电动机〕 (8) 基础底板〔风机、电动机〕

(9) 风机进口消音器及其附件

供货范围(单台机组)

序号 风机本体 1 (风机轴承采用 SKF轴承) (每套含22 轴承测振装置 个测振探头,一台监测仪) 双支Pt100 件 3 轴承测温装置 双金属温度计WSS-J-411 件 4 4 上海 上仪三厂 套 4 江阴 江陵科技 GI24542 套 2 成都 成都电力机械厂 名称 规格型号 单数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位 量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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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数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位 量 调节装置的电动执行机构 进出口非金属膨胀节 (包括配对法兰) 2500N.m 4~20mA 4 台 2 德国 EMG 5 6 7 8 9 10 11 按图配供 按图配供 按图配供 套 套 套 套 套 套 套 2 2 1 2 2 2 2 江苏 成都 成都 成都 成都 成都 成都 江苏大力城 电力机械厂 电力机械厂 电力机械厂 电力机械厂 电力机械厂 华西电子 长沙电机厂有限 消音器及配套附件 风机隔声装置设计资料及材料清单 保温钉钩 基础底板 地脚螺栓、螺母和垫圈 就地接线箱 电动机及其全套附件 12 (电机轴承采用 SKF轴承) YKK5601-4 套 2 长沙 责任公司 1.3.3 专用工具 (无) 卖方提供对设备安装、启动、运行维修及设备附件调整所需的专用工具,并列出详细清单。 1.3.4 备品备件

卖方提供安装、调整、试运行、正常运行、检修、维护所需的最低限度的备品备件(至少满足一个大修期)。

备品备件要求必须是经过出厂检验和试验合格的产品。

随机备品备件(两台机组)

序号 1 名称 轴封 规格和型号 单位 套 数量 1 生产厂家 备注 1.3.5异步电动机本体(单台机组) 功率 序号 名 称 kW 1250 电压 V 6000 转速 防护转动惯量 kg.m2 1 配套电机 1491 IP54 850 空-空 2 冷却 方 式 数 量 r/min 等 级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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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电机功率为风机厂提供的参数。

1.3.6设备安装所需的全套的机座、地脚螺栓、螺母垫圈及本体管道、仪表等附件。

1.3.7电动机配套测温元件及随机文件、资料(包括:外形图、开关数据、技术条件、使用维护说明书、测温装置图)。

1.4.1 设备监造项目由卖方在制造前10天向买方提供一览表,由买方审核,卖方为买方提供工作和生活的方便。

1.4.2 本技术协议书供货范围如表述内容不一致,按有利于买方的原则进行(所有双方认可的商务和技术文件)。

1.4.3 技术澄清文件作为风机技术规范的附件,与技术协议书具有同等效用。

1.4.4 风机及附属设备在制造厂发运前按JB/T6886-93《通风机涂装技术条件》进行油漆,提供现场补漆。设备面漆颜色由买卖双方商定。 1.4.5 设备应适合于运输和安全要求,装件均应用包装箱包装,并应标上相应的符号后方可发运。设备运输应符合安全要求,以免在运输过程中变形和损坏。

1.4.6 所有管接头、阀门、法兰、螺栓等零部件都应有保护装置和措施,以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和保管期间发生损坏、腐蚀,防止杂物等进入零部件内。

1.4.7 凡是电子、电器和仪表设备必须严格包装,以确保在运输过程中和保管期间的安全,不发生损坏,并防止设备受潮和浸水。 1.4.8 电动机由卖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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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技术资料及交付进度

1.1 技术资料

1.1.1 卖方提供下列资料:

(1) 风机总图,要求注明设计流量、设计全压、主轴转速、轴功率、效

率、转动惯量、起始阻力矩、额定阻力矩、总重、转子重量、风道接口的允许作用力和力矩、进出口角度等。

(2) 风机与电动机的总装图。

(3) 风机在额定转速下的性能曲线,包括全压与流量在调节门不同开度下

的特性曲线,调节门从全开到1/2开度范围内的风机传动功率特性曲线、效率特性曲线。

(4) 风机与电动机总装基础图(包括基础留孔和荷载) (5) 润滑油牌号、油温、油量和换油周期 (6) 冷却水系统图及布置图 (7) 转子起吊步骤示意图

(8) 风机和其配套部件本体测点布置图;

(9) 风机和其配套部件启动、停止、联锁、保护控制的下列图纸; a 联锁要求及逻辑框图; b 电气原理接线图; c 电气安装接线图。

(10) 冷却水的水量、水温、水压、水阻和散热量

(11) 调节装置总图(包括驱动装置的布置,检修平台及有关荷载标准) (12) 风机及电动机转子的转动惯量

(13) 转子夹索具起吊点及拆卸转子所需的空间距离详图 (14) 风机支座、基础底板、支撑详图 (15) 检修最重件尺寸和重量

(16) 安装、运行和维护说明书(包括配套供应的特殊测量保护仪表的使用

技术说明书)

(17) 有关电动机的图纸资料(仅供参考,属卖方设计范围内的必须提供) a 电动机总图和安装图,要求表示全部外形尺寸及装配尺寸,内部风道,

基础留孔,荷重等。

b 速度—转矩特性曲线、空载特性曲线、惰走特性曲线、温升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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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启动特性曲线 d 保证特性 e 起吊方式 f 绕线型式 g 绝缘材料型式 h 线圈温升

i 堵转扭矩,制动扭矩 j 制动电流,满载电流 k 功率因数

l 电动机增速所需的时间 m 旋转方向和终端相位

(18) 卖方提供风机的保证性能: a 流量 b 压头 c 效率

d 最大转速和临界转速 e 最大轴功率

f 调节装置最大回转力矩

g 风机噪声

1.1.2 电动机的全套资料和图纸。

1.1.3 电动机技术数据、外形尺寸,重量及检修高度、重量、体积(包括加热器、站等相关设备)、稀油站控制要求说明书。

1.1.4 电动机在额定电压和最低起动电压下的转矩曲线(表格或曲线图)。 1.1.5在额定电压和最低起动电压下的电动机加速度曲线,用电流和时间的函数表示。

1.1.6 在额定电压和最低起动电压下的转子安全堵转电流上升曲线和过负荷运行

1.1.7 在额定工况运行时发热试验曲线。 1.1.8 电动机转子拆卸详细步骤。 1.1.9 电动机本体测点图。

1.1.10 仪表清单(包括一次元件的型号、数量、规格、报警值及制造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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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接线盒端子图。

1.1.12 所有接口尺寸(包括联轴器,油、气、水等设备)。 1.1.13 电机冷却水水温、水压、水量,水质资料。

1.1.14 技术协议签订后二星期内,电机厂将电机最终外形图底板图以及电机及水泥接的地脚螺栓规格,静动态荷载等安装所需尺寸以及电机转动惯量、电机主轴图提供风机制造厂。

1.2 卖方在签订技术协议后3天内提供下列图纸资料4套及电子版1套:所有资料上应标明\国投伊犁热电(2×330MW)工程\字样: (1) 1.1条所列的最终图纸资料

(2) 风机和其配套部件本体测控设备安装图;

(3) 风机和其配套部件本体接线盒位置和其端子排出线图;

(4) 配供测控设备、附件和材料清单(包括其型号、规范、数量、安装地点和生产厂家);

(5) 小型仪表盘、电控箱、控制箱、动力箱的下列图纸; a 外形及正面显示操作设备布置图; b 原理接线图 c 内部电器布置图; d 内部端子排出线图。

(6) 配供测控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书和样本。

(7) 风机运行中各项参数报警联锁和保护动作整定值 (8) 风机转子装配图 (9) 供货清单

(10) 专用工具表和备件表 (11) 装箱清单

(12) 有关风机安装和检修的重量及最大外形尺寸 (13) 提供顺控逻辑图 a 机壳 b 转子 c 装运总重

d 安装时的最大装卸件重 e 检修时的最大装卸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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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有关风机的结构说明 a 叶轮 b 机壳 c 进风口 d 风门

e 传动

(15)电动执行机构接线图

1.3 卖方应在开始制造之日以前,向买方提供一份准备正式使用的规程、规范和标准的目录清单。

1.4 卖方应提供全套装箱资料15套,前期提供给买方的技术文件和图纸,不能取代设备发运前装箱时应同时装入的技术文件和图纸(装箱资料)。

1.5 装箱资料的内容,应满足设备在现场的安装、调试、验收、运行、维护和检修的需要。

卖方提供的风机设计基本参数:

序 号 名 称 1 风机入口容积流量 风机入口质量流量 m3/s kg/s ℃ kg/m3 Pa Pa Pa Pa ℃ Pa 55.23 20 1.107 -914 -1130 15613 36.9 17104 46.03 51.07 20 1.1095 -703 -842 12519 12380 36.0 13222 项 目 单位 TB工况 BMCR工况 2 风机入口温度 3 风机入口密度 4 风机入口全压 5 风机入口静压 6 风机出口全压 7 风机出口静压 8 风机出口温度 9 风机全压(包括附件损失、消声器阻力) 10 风机静压(包括附件损失、消声器阻力) 11 风机轴功率 12 风机全压效率 13 风机静压效率 Pa Kw % % 1070.4 84.7 13083 824.2 72.6 71.8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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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名 称 14 风机转速 项 目 单位 r/min Pa Pa dB(A) Mm 片 - - mm - kg kg·m2 kg TB工况 1480 BMCR工况 15 风机附件损失 16 消声器阻力 17 距离风机机壳外1米处噪声 18 叶轮直径 19 叶片数量 20 叶片材质 21 机壳材质 22 机壳壁厚 23 轴材质 24 叶轮与轴的重量 25 叶轮与轴的转动惯量 26 风机总重 风机的第一临界转速(叶27 轮与轴的第一阶临界转速) 28 风机轴承型式 29 轴承润滑方式 30 轴承冷却方式 31 进气室材质 32 进气室壁厚 33 扩压器材质 34 扩压器壁厚 35 冷却水量 36 冷却水系统阻力 37 安装时最大起吊重量/ 最大起吊高度 38 检修时最大起吊重量/ 最大起吊高度 已包含在全压效率中 <200Pa(BMCR点) ≤85 2250 15 WH60 Q235 侧板10,围板8 45 850 13200 r/min 1924 - - - - mm - mm kg/h MPa Kg m Kg m 滚动轴承 油裕润滑 循环水冷却 Q235 侧板10,围板8 无扩压器 无扩压器 1000 ~1500 <0.9 1.6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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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一般要求

1.6.2 卖方提供的资料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 1.6.3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要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1.6.4 卖方根据技术协议提出的设计条件,技术要求,供货范围,保证条件等提供完整图纸和技术资料。图纸资料的交付进度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卖方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工程设计的基础资料,满足设计院的基础设计。在合同签定后15天内给出全部技术资料清单和交付进度,并经买方确认。所有资料上应标明\国投伊犁热电(2×330MW)工程\字样。

1.6.5图纸及配合资料应采用KKS编码进行标识。KKS编码采用工艺系统码,标识深度达到设备级。编码的详细规定及双方编码的分工界限在设计协议中确定。 1.7 交付进度

1.7.1 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满足工程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及安装、施工调试、试运、性能验收试验和运行维护等方面。卖方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1.7.2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的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卖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买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1.7.3 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为每台设备15套以及电子版资料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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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交货进度

1 一般要求

1.1运输由卖方负责。

1.2两台机组锅炉设备的供货顺序和进度见下表,第2台机组锅炉设备的供货顺序与第1台机组锅炉设备相同。

1.3交货进度如有变化,以买方的书面通知为准。 1.4现场开工时间: 2011 年 3 月。 1.5第1台机组在 2012 年 11 月投产 1.6设备的交货顺序要满足工程安装进度的要求。 2 交货进度表如下 序号 项 目 1 一次风机 合同生效日到交货 #1机组 #2机组 合同签订后6个月 注:交货时间为自合同生效日期至交货日期。 3 交货地点为国投伊犁电厂施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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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1.1 概述

1.1.1 本条款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卖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验、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卖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技术协议书规定的要求。

1.1.2 卖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向买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性能验收试验的标准。有关标准应符合技术协议书的规定。 1.2 工厂检验

1.2.1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卖方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卖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1.2.2 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

1.2.3 卖方检验的结果要满足技术协议书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卖方要采取措施处理直到满足要求,同时向买方提交不一致报告。卖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买方。 1.2.4 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之中。 1.3 设备监造 1.3.1 监造依据

根据国家对本合同设备制造、安装等有关标准以及相关规定。 1.3.2 监造方式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R点、W点、H点。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卖方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卖方复印3份,交监造代表1份。

R点:卖方只需提供检查或试验记录或报告的项目,即文件见证。 W点:买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的项目,即现场见证。

H点:卖方在进行至该点时必须停工等待买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的项目,即停工待检。

买方接到见证通知后,应及时派代表到卖方检验或试验的现场参加现场见证或停工待检。如果买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W点可自动转为R点,但H点如果没有买方书面通知同意转为R点,卖方不得自行转入下道工序,应与买方商定更改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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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时间,如果更改后,买方仍不能按时参加,则H点自动转为R点。不论买方监造代表对卖方产品质量签证与否,并不免去卖方对产品质量的责任。 1.3.3 监造内容

风机质量监造主要内容

部件名称 监造项目 材质证书 主轴 无损探伤 热处理报告 材质证书 叶轮 焊缝无损检测 动平衡 轴承座 调节器 调节部套手动试验 整机 转动组超速试验 W W 渗漏试验 调节叶片装配记录 监造方式 W W R R R R R R R 预计监造时间 1.3.4 性能验收试验 1.3.4.1 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技术性能的要求。

1.3.4.2 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由买卖双方商定,一般为买方现场。

1.3.4.3 性能验收试验的时间:机组试验一般在168小时试运之后半年内进行,具体试验时间由卖方与买方协商确定。

1.3.4.4 性能验收试验由买方主持,卖方参加。试验大纲由买方提供,与卖方讨论后确定,具体试验由卖方与买方共同认可的测试单位进行。

1.3.4.5 性能验收试验的内容:按本技术协议的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1.3.4.6 性能验收试验的标准和方法:按本技术协议的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1.3.4.7 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一次元件,就地仪表的装设等都由卖方提供,买方提供配合。同时卖方还将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配合和人员配合。

1.3.4.8 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 性能验收试验报告以买方为主编写,卖方派员参加,共同签字确认结论。如双方对试验的结果有不一致意见,双方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双方上级部门协商。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收试验结果的同意,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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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确认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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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1.1 卖方派员现场技术服务

1.1.1 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卖方要派合格的现场服务人员卖方提供包括服务人月数的现场服务计划表。如果此人月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卖方要追加人月数,且不发生费用。

现场服务计划表

序号 1 2 3 技术服务内容 安装、使用、检修培训 安装现场服务 调试、运行、检修现场服务 计划人日数 职称 1天 10天 5天 高工、技师 技师 工程师、技师 人数 1 1 1 派出人员构成 备注 1.1.2 卖方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质: a) 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b) 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c) 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d) 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卖方要向买方提供安装服务人员情况表。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更换不合格的卖方现场服务人员。

1.1.3 卖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职责

a) 卖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安装指导、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b) 在调试前,卖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向买方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对重要工序(见下表),卖方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买方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卖方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卖方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或因卖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卖方负全部责任。

卖方提供的安装、调试重要工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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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工序名称 工序主要内容 将壳体基础板吊放于基础上,用水平尺找平,在基础两边分别用备注 1 基础找平 垫片垫平,直到基础板与基础完全接触后,用螺栓上紧,移去水平尺。 风机总装基本完成后,按高度和安装时必须保证各接头、法兰有良好密封性。 2 准确校正风机 轴线准确校正风机,调配好进气箱及扩压器上的支腿,并焊牢。 c) 卖方现场安装服务人员应有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卖方现场人员要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卖方委托买方进行处理,卖方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d) 卖方对其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e) 卖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事先应与买方协商。 1.1.4 买方的义务

买方要配合卖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提供卖方方便,费用由卖方负责。 1.1.5 培训

1.1.5.1 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和运行,卖方有责任无偿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1.1.5.2 培训计划和内容由卖方列出

培训内容

计划序号 培训内容 人日数 1 2 3 风机结构原理 风机的安装、调试及维护 风机叶轮及轴承箱的结构 1 1 1 职称 高工 高工 高工 人数 1 1 1 卖方工厂 卖方工厂 卖方工厂 培训教师构成 地点 备注 1.1.5.3 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买卖双方商定。 1.1.5.4 卖方为买方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交通、通讯及网络等方便。 1.1.5.5 设计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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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6v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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