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前室装修合同

更新时间:2023-11-30 03:07:02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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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包范围:电梯前室、入户大堂、小区入户大堂(详见合同附件一装饰设计

施工图纸)。

注:未签订承包合同前,甲乙双方要对施工图纸认定,对于临界及局部不明

确之处,加上签写说明,便于以后分清施工责任。即乙方以此施工图纸作为施工工费价及施工内容依据。 二、承包方式:本工程实行包工部分包料的专业承包制。工程造价暂定价

万元 。 三 、工程工期

1、开工日期__ 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日期__ 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三条:工程价款和工程进度及结款方式(人民币)

1、合同签订生效后3个工作日,甲方支付合同暂定总价10%的预付款

元;

2、 工程按计划施工后,按工程进度提供工程款申请表,经甲方验收后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60%工程款;

3 、精装工程完工,甲方工程验收合格后3日内支付至暂定工程款90%; 4.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支付至暂定工程款95%

5.剩余工程款5%为质量保修金,待竣工验收后期满两年时不计息一次性付清。6、双方约定: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必须签订变更联系单,由此产生的费用,单价套用报价单或双方确定,按工程量计算。

7、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加或规格型号、设备品种需要变动,双方必须签订补充合同,并由甲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加项目的价款,必须在此项目施工前书面通知乙方。

第四条:材料供应 (部分磁砖石材由甲方采购) 1、甲方提供的材料。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甲方提供的材料按时送达现场后,甲、乙双方应办理验收交接手续,由乙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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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提供的材料,应提前 7 天通知甲方验收。未经甲方验收及不符合工程主材料报价单要求的,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按时验收,应视作验收,但不免除乙方不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选购及使用材料所引起的责任。

4、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

向甲方提出。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1、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合格 2、本工程平面布置,详图及施工图由甲方设计,由甲方提供图纸一式 份。 3、甲方提供的材料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

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

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因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6、工程验收: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于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

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见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验收日期作为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8、工程保修期贰年。竣工验收后甲、乙双方签署《工程保修单》,凭保修单

实行保修,保修期贰年,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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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一、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安全,防

止相邻建筑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二、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按合同条款约

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灾害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的条件。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损害由双方分别承担:1、工程的本

身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和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由双方另签补充合同约定。 第七条:其它事项 一、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三天,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物品、垃圾、陈设等应采取及时清理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源、电源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施工时产生的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指派 为甲方代表,全权负责本工程的材料验收、隐蔽工程跟踪验收,各细节工程验收,增减项目确认。 3、甲方负责一切可能需要的行政手续的办理,.如因行政原因造成工程停工或影响到施工进度的,视为甲方违约,工期顺延。 二、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召集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

2、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

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为确保工程进度,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支付总工程费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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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总工程

费 %0的违约金。

3、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甲方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第九条:纠纷处理方式

一、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二、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所在地人民法院直接起诉。

第十条:饰后服务 一、乙方在装饰施工质量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算

起,为期24个月。 二、保修期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后7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

位或个人修理。因乙方造成返修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保修期的保修内容均采用修复形式,而且只对装潢质量负责,不承担其它

连带责任。 四、保修期内因使用不当和不可抗拒力原因所产生的结果,不属于保修范围。

维修的材料和人工费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十一条:附件

一、本合同一式肆份(其中含附件一设计施工图纸,附件二预算表),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至保修期满两年时结算全部工程款后自动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认为需要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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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账 号: 账 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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