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局认证中心GMP疑难解答201-300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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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局认证中心GMP疑难解答201-300问

201、标题:关于消毒剂变更的问题

[内容] 我公司为一生物制品生产企业,公司计划全面替换现有消毒剂,启用全新的消毒剂品种,请问该类变更是否属于对药品质量存在潜在重大影响的重大变更?

[回复] 消毒剂变更对药品质量存在潜在影响,但应不属于报批范围。你公司应对不同类别产品重新进行清洁验证,根据所涉及的物料合理确认产品残留、清洁剂和微生物污染的限度标准。同时应使用经验证、检出灵敏度高的检验方法来检测残留或污染物。

202、标题:如果只进行厂房,没有变更设备,是否可以不用进行产品的工艺验证? [内容] 如果只进行厂房,没有变更设备,是否可以不用进行产品的工艺验证?

[回复] 重新搬迁厂房,后重新安装了设备,应当重新进行相关的确认与验证工作包括工艺验证。

203、标题:关于变更安瓿灭菌柜

[内容] 现有小容量注射剂(安瓿)产品采用115度30分钟(F0大于8)脉动蒸汽灭菌柜灭菌,因考虑灭菌温度分布更均匀,想替换为115度30分钟(F0大于8)过热水水浴灭菌柜灭菌,请问:此变更属于工艺变更,需国向家局审批,还是属于设备变更,直接向省局备案即可?

[回复] 此变更不属于工艺变更,但对灭菌性能、产品稳定性等应当在执行内部变更程序时予以分析落实。

204、标题:关于委托加工GMP认证情况

[内容] 有一家企业在委托加工中,在本地未进行生产,整个品种全部生产委托给另外省的药品企业,该品种委托外地生产,生产资料在外地。我们在本地企业认证检查中,对这个品种如何检查?检查哪些内容?检查中异地生产资料包括批生产记录、批检验记录、设备验证记录等需要提供给现场检查组吗?这种异地生产的资料是否有效?

[回复]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及新修订的药品GMP第十一章有明确规定和要求。

205、标题:关于传送带在D级/一般区之间穿越的问题

[内容] 根据新版GMP附录无菌药品的“第三十六条除传送带本身能连续灭菌(如隧道式灭菌设备)外,传送带不得在A/B级洁净区与低级别洁净区之间穿越。”

但若为固体制剂,传送完成内包装后的传送带在D级/一般区之间穿越是否可以?

[回复] 固体制剂内外包装传送带是否必须断开,在规范中没有明确规定。因此遇到这种情况需要检查员根据现场实地情况及必要数据综合判断。 你该公司若存在该情况,在检查时应向检查员提供内外包装间的环境对比情况及传送带在洁净区内外循环后的污染情况分析。

206、标题:关于片剂包衣的批号问题

[内容] 一次总混的片剂分几锅包衣的话还算一批吗?

[回复] 经一个或若干加工过程生产的、具有预期均一质量和特性的一定数量的原辅料、包装材料或成品。对于一次总混的片剂分几锅包衣而得的成品,同时要考虑包衣是否具有特殊用途,如果只是一般性包衣,如薄膜衣,具有均一质量特性,可视为一批;如果是功能型包衣,如:肠溶衣,则要考虑具体情况来进行是否需要分批。

207、标题:关于计量器具的校准以及期间核查的问题?

[内容] 期间核查是企业必须要做的吗?列入国家强检目录的计量器具如天平、砝码、压力表、流量计、分光光度计是否一定得送计量机构进行检定,企业自己校准可以吗?

[回复] 国家强制校准的设备、仪器、仪表,应由国家执行部门根据国家计量检定规程进行校准。期间核查视情况而定,应综合考虑仪器的类别、用途、精度等因素,在相关规程中详细规定核查的周期和接受标准。

208、标题:关于成品取样的问题

[内容] 成品取样是完成所有包装后取样还是完成内包时取样?另外如果内包完成后过了一段时间才进行外包的话,取样是在外包过程中取样还是内包完成后即可取样?例如胶囊产品完成泡罩后,存放了一段时间再进行外包装,成品取样检验是泡罩完成后进行还是需要等到外包装进行时再取样检验?

[回复] 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规定,并加以评估并形成操作规程。

209、标题:B级区域能否设立注射用水点

[内容]我要咨询的问题是:无菌原料药生产车间B级区域的不锈钢结晶罐,过滤、洗涤干燥机等设备均具备可密闭不漏气、在线清洗、在线灭菌等功能,在上述情况下,B级区域能否设立注射用水点,用于B级区域清洁用水?若不允许,那么B级区域清洁用水从何处得到? [回复] 此种情况下可以设立注射用水点。

210、标题:化验室设备验证

[内容] 化验室所用的湿热灭菌柜、干热灭菌柜、培养箱、高效液相,每年都由省计量部门进行定期校验。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公司是否还需要对上述设备进行验证。 [回复] 实验室设备的确认、校验和维护的程度应由实验室根据设备的使用需求确定。例如,灭菌柜的验证应包括热分布、热穿透试验和微生物挑战试验等,每年的再验证还应包括监控运行数据的资料回顾等;高效液相的校准周期一般为六个月,也可由实验室校准人员按照公司的标准操作规程执行内部校准。

211、标题:关于GMP电子申报的问题

[内容] 我在填好药品GMP认证信息填报后,上传,提示要填写认证前后产能变化情况信息表。这该如何填写?如何上报?

[回复] 在药品GMP认证申请资料栏目的1.3“GMP认证申请的范围”,点击“选择品种”,按照提示要求选择或者填写所生产的品种后,会显示品种名称和填写产能变化情况的按钮。

212、标题:GMP认证网上上报问题

[内容] 省局认证的固体制剂企业还需要填报国家GMP认证系统吗?

[回复] 省局负责的药品GMP认证不需要在中心网站填报药品GMP认证信息。

213、标题:关于停产期限问题

[内容] (三)理性看待认证,引导结构调整。各地应引导企业理性看待新修订药品GMP认证的时限,对于年底前已提出申请但没有通过认证检查的无菌药品生产企业,到期后企业先停产,认证通过后即可正常生产销售;

??最后一句“到期后企业先停产”是指2014年1月停产,那么企业13年GMP改造后,申报认证,没有拿到证之前,13年12月31日前可以生产,对吗? [回复] 车间改造后须通过GMP认证方可生产。

214、标题:年底前改造的车间,改造后拿到证书前能否继续生产

[内容] 年底前GMP改造的车间,改造后申请GMP认证,在没拿到证书前能否继续生产,该车间的原GMP证书有效期到13年12月31日

[回复] GMP改造的车间,须取得GMP证书方能生产。

215、标题:品种更址和GMP认证

[内容] 我公司在异地新建的厂房,现新厂房的生产许可证已拿到,要进行GMP认证,但现有品种的生产地址不是新厂址的,这样是否可以认证?还是需要先品种更址再认证? [回复] 此问题国家食药总局2013年10月29日发文《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药品GMP认证检查有关事宜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3】224号)已有明确要求。

216、标题:生产车间内包材进入洁净区可以和原辅物料同一通道吗

[内容] 生产车间内包材进入洁净区可以和原辅物料同一通道吗?内包材进入没有设专门的独立通道可不可以和原辅料通道同一个?比如PVC、铝箔等内包材可不可以通过原辅料脱外包及原辅料入口进入洁净区

[回复] 企业如果采取此种方式,应采取足够有效的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的措施。

217、标题:中药饮片电子申报材料

[内容] 我们单位是中药饮片生产厂家,属于新车间首次认证,我们计划在九月底之前申报GMP认证,我们需要填报电子申报才来哦吗?

[回复] 由国家总局负责的药品GMP认证需要申报企业在药品认证管理中心网站填报药品GMP认证信息;由省级局负责的药品GMP认证不用填报。

218、标题:滴眼剂产品是否需做培养基模拟试验 [内容] 我公司滴眼剂产品为液体滴眼剂,为无菌药品,生产灌装条件设计为B级下的A级,请问老师要不要做培养基模拟灌装试验,如果要做,有三种规格产品且用三种不同规格瓶子

是否应每个规格都做吗? [回复] 按照GMP要求,只要采用无菌生产工艺进行生产,就需要进行培养基模拟灌装试验。是否每个规格的瓶子都进行,企业需要跟据实际情况评估,但必须考虑最差条件。

219、标题:GMP检查整改报告

[内容] 请问上传电子版的GMP整改报告是只传报告正文部分还是包括附件。

[回复] 企业提交的整改报告包括:纸质版整改报告、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的电子版整改材料。

220、标题:关于GMP现场检查生产的三批产品是否可以上市销售问题

[内容] 我公司为GMP首次认证,GMP现场检查时生产了三批产品,取得GMP证书后这三批产品是否可以上市销售?此情况由哪个法规或其他规定?如可以上市销售,是否特别的管理流程?

[回复] 此问题已有过多次询问,但该问题超出了我中心职能,请咨询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总局药化监管司。

221、标题:GMP认证电子申报 [内容] 认证申请资料方面

1.3的第二项,最近一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该生产线的检查情况(包括检查日期、检查结果、缺陷及整改情况,并附相关的药品GMP证书),

我公司为几条生产线一起申报,各生产线都曾经过GMP认证,如何填呢。尝试了只能填一次的。此项无上传附件项,可否将附件在上一项上传。

3.3关键人员、主要技术人员信息表项,由于人员较多,可否不网上填,然后以上传附件形式填报。

[回复] 1.多条生产线一起申报,以这几条生产线中最近的一次GMP认证检查的情况进行填报,将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填入文本框内,不用上传附件。

2.关键人员和技术人员信息表,如果人员较多,可以在系统中填写1-2项,其余以附件形式上传。

222、标题:关于生物制品与化学冻干制剂共线生产的问题 [内容] 我公司主要产品是一生物制品(重组产品),其主要生产工艺为大肠杆菌经发酵、纯化得到原液,原液再经配制、灌装、冻干而得成品。其中,原液生产为独立的车间,设备、设施均为专用,而其制剂生产部分,即配液、灌装、冻干等工序,在保证其配液系统、灌装组件等与药品直接接触的设备、工器具均产品专用的前提下,是否可以与其它工艺相同的化学药品冻干制剂共用冻干生产线?

[回复] 多产品共用厂房、生产设施和设备的情况需要企业自行评估。应当综合考虑药品的特性、工艺和预定用途等因素,并有相应评估报告。

可行性评估考虑因素可参考:SFDA:药品GMP问答(一),http://www.sda.gov.cn/WS01/CL0897/76459.html

223、标题: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内包材如何委托检验

[内容] 我公司购进的内包材,按照国家标准检验时部分项目不能全检,需进行委托检验。在委托检验时是否能够委托药品生产企业或内包材生产企业进行检验。

[回复] 可以。应注意对方必须有检测的能力,工作可以委托,但责任不能委托,审核放行依然由你企业负责。

224、标题:中间产品的检验结果用于成品的质量评价

[内容] 新版GMP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外购或外销的中间产品和待包装产品应当有质量标准;如果中间产品的检验结果用于成品的质量评价,则应当制定与成品质量标准相对应的中间产品质量标准。我想问的是:象颗粒剂待封装颗粒、液体制剂调整好总量后的待灌装药液、胶囊剂待填充粉、片剂待压片颗料这些中间品,如果制定了含量测定项目,成品是不是可以不再检测含量了,如果成品规定的是每袋或每支含量,则直接乘以平均装量,这样做是不是符合GMP要求?

[回复] 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的质量控制,是为确保产品符合有关标准,而对生产工艺过程加以监控以便在必要时进行调节而做的各项检查。它与成品放行是有本质区别的,即便二者的检验方法相同、检验结果相近,也不能相互取代。 另外,二者的检验方法可相同,但中间控制限度通常比放行标准严格;检验方法也可能不同,例如中间控制用崩解时限,放行用溶出度。

以待包装颗粒为例,颗粒在包装前后代表不同的工艺步骤,含量也会有变化;另外包装前后的包装形式不同,取样方式也就不同。因此,不能用中间品的含量替代成品的含量(即便结果数值一样),也不能用中间品含量的结果数值来计算标示量%。 225、标题:关于加兑细料的问题

[内容] 我们是中药生产企业,细料(指投料时是细粉,或因含挥发性成分需单独处理的物料)多年来都是在粉碎后、混合前按处方中的比例,重新计算后进行投料,但最近有人说这样不行了,原因是《药典》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制剂处方中规定的药量,系指正文(制法)项规定的切碎、破碎或粉碎后的药量”,如果按此规定理解,在混合前加入的细料数量就不需重新计算了,直接按处方量投料,但问题是处方中各组分的比例发生了改变,我们到底应怎样执行呢?

[回复] 按你企业注册时批复的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与药典冲突的以注册批文为准。

226、标题:申请书电子文档

[内容] 国家局新发布的申请书与老的申请系统中的申请书内容不一样,我们是不是新、老申请书都要填写并提供2套吗?申请书电子档还是老系统的吗?

[回复] 您是否指药品GMP认证?申请药品GMP认证请按受理单位的要求填写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资料,具体要求请咨询受理单位。认证受理后,在药品认证管理中心网站药品GMP认证信息填报系统中填报有关信息。

227、标题:小容量注射剂产品批号编制问题

[内容] 我公司有三个非最终灭菌小容量注射剂车间,1车间有4条洗灌封联动线,2个水浴式灭菌柜;2车间有4条洗灌封联动线,2台水浴式灭菌柜;3车间有4条洗灌封联动线,3台水浴

式灭菌柜。

新版GMP附录1第六十条除另有规定外,无菌药品批次划分的原则:

(一)大(小)容量注射剂以同一配液罐最终一次配制的药液所生产的均质产品为一批;同一批产品如用不同的灭菌设备或同一灭菌设备分次灭菌的,应当可以追溯;

请问:1、产品批号编制时,是否需要体现联动线代号?2、是否需要体现灭菌柜代号?同一灭菌柜,灭菌2锅以次时,是否需要体现灭菌柜次代号?

[回复] 对于批号的编制,要能够完全追述出配液罐、灌装线、灭菌柜次编号。具体的批号编制方式应能通过文件和实物进行关联和追述,以便上市前后出现问题时可调查、追溯。

228、标题:是否可行

[内容] 我是一个无菌制剂生产企业,有小容量剂、冻干粉针,因为改造的问题、验证的问题,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有些困难,所以想推迟到14年的1月份进行GMP认证的资料申报,是否可行,还是一定要在2013年的12月31日前申报 [回复] 何时申报由企业自己决定。

229、标题:请问:D级洁净区内饮用水使用的规定

[内容] 本公司2005年建成的D级洁净厂房(非无菌原料药精烘包)内,其一更洗手用水、洁具清洗用水、洗衣间(包括洁净服清洗)用水、容器具初洗用水都设置了饮用水管道,并在洁具清洗间、洗衣间、容器具清洗间同时设置了纯化水管道;饮用水主要用于洗手、清洁墙面、地面及洗鞋和洁净服初洗等,设备和容器具清洗用水都规定规定使用纯化水,在设备安装点只设置清洗用的纯化水管道。请问:这种设置是否符合2010年版药品GMP要求,是否需要在申请2010年版药品GMP认证前拆除饮用水管道? 期待您的回答。

[回复] 根据上述描述,你公司饮用水的设置应不违反药品GMP原则,D级洁净区可引入饮用水,但必须保证与药品直接接触的设备、工器具等,其最终淋洗水应为纯化水。

230、标题:中药饮片异地新建问题

[内容] 我公司为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因企业发展需要,已在本地征地,准备异地新建一个中药饮片车间,请问目前法规规定需要履行那些程序?比如:省局预先核准通知书---当地办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认证,还是有新规定?

[回复] 饮片企业许可证及GMP认证均由当地省局办理,请咨询当地省局。

231、标题:微生物限度实验室的空调系统PQ

[内容] 目前工厂在建立阶段,微生物限度实验室的空调系统尚在进行PQ,但是限度室内部的层流台已经完成PQ并符合要求,请问此时是否可以开展微生物限度方法学的验证工作? [回复] 微生物限度检查应在环境洁净度10000级下的局部洁净度100级的单向流空气区域内进行。开展方法学的验证工作前,应对实验室和隔离系统进行洁净度验证。

232、标题:小容量注射剂产品批号编制问题

[内容] 我公司新建非最终灭菌小容量注射剂生产车间内配备4条洗烘灌联动生产线,2台水浴灭菌柜(采用流通蒸汽消毒补充手段,与注册工艺保持一致)。请问产品亚批号编制时需要区分灌封联动线、灭菌柜代号、灭菌锅次代号吗?谢谢 [回复] 以上问题为重复提问,之前已做回答。

233、标题:中药注射剂提取物醇沉使用食用酒精符合要求吗? [内容] 中药注射剂提取物醇沉使用食用酒精符合要求吗?

[回复] 中药注射剂提取物醇沉使用食用酒精是否符合要求,应根据你的产品注册标准而定。产品研发注册时若使用的是食用酒精,则批准后还应继续使用食用酒精生产;产品研发注册时若使用的是药用酒精,则批准后生产就应使用药用酒精。

234、标题:检验方法验证

[内容]目前我们工厂在建立阶段,微生物限度实验室的空调系统尚在进行PQ,但是限度室内部的层流台已经完成PQ并符合要求,请问此时是否可以开展微生物限度方法学的验证工作?

[回复] 微生物限度检查应在环境洁净度10000级下的局部洁净度100级的单向流空气区域内进行。开展方法学的验证工作前,应对实验室和隔离系统进行洁净度验证。

235、标题:利用非终端灭菌生产线生产终端灭菌产品的可行性问题

[内容] F0<8的非终端灭菌生产线,生产线上有一台灭菌柜,该生产线已通过GMP认证,证书中注明:非最终灭菌生产线。请问该生产线可用于生产最终灭菌的无菌制剂吗?灭菌柜可以满足最终灭菌需要的。

[回复] 药品生产线应严格按照该生产线所获得的药品GMP认证证书标示内容进行相关生产活动。贵企业该生产线所获得的药品GMP认证有效证书已注明:非最终灭菌生产线。因此该生产线仅限于生产非最终灭菌工艺的药品,禁止生产最终灭菌工艺的无菌制剂。

236、标题:确认与验证

[内容] 化验室的湿热灭菌柜、干热灭菌柜、培养箱已经通过省计量局校验合格,请问这种情况下是否还需要进行验证?

[回复] 计量校验与验证是不同的意义,验证是证明设备能正常运行并达到预期结果的活动。

237、标题:湿热灭菌工艺残存概率法 F0范围

[内容]按新的灭菌工艺验证指导原则标识残存概率法湿热灭菌要求F0范围为8-12.。想咨询您是否必须保证产品冷点的F0在这个范围内?对热点的F0是否有要求?

[回复] 待灭菌物品或产品放入灭菌柜内任何位置都应满足相应的灭菌参数要求。

238、标题:种子库的GMP审查

[内容] 我们的产品是用酵母工程菌生产的蛋白质生物制品,我们采用的管理是两级管理,

即主种子库和工作种子库,已通过CDE老师审批通过,并已拿到生产批件。对于两级的种子库管理,能符合GMP的审查要求吗?有没一定要求需要三级管理?

[回复] 对于生产过程中使用到菌毒种的生物制品,其对种子批的管理,应严格按照国家局批准的制造检定规程和2010版药典“生物制品生产鉴定用菌毒种管理规程”的规定执行。

239、标题:药包材取样

[内容] 请问各位专家,药包材的取样量和取样规则有相关规定吗?

[回复] 目前可参考GB2828-2012《计数抽样检验程序》或ZBC10001-89来制定你企业自己的取样规程。国家局即将发布实施《新版GMP附录取样》,请关注国家局网站。

240、标题:文件签名

[内容] 请问:文件起草、审核、批准人只签名没有体现职务可不可以? [回复] 最好体现出部门和职务

241、标题:D级洁净区内清洗用要求

[内容] 请问:在生产非无菌原料药的D级洁净区内清洁用水是否可以设置饮用水管?

本公司在2005建成的某精烘包内的一更洗手用水、洗衣用水(包括洁净服清洗)、容器具初洗用水都设置了饮用水管;容器具清洗间和洗衣间同时设置了纯化水,清洗在线设备都使用纯化水。我们的洁净区和工艺验证结果都显示能符合要求。我们是否需要在申请新版GMP认证前拆除饮用水管道。

[回复] 可以设置饮用水管道,但需对其进行管理。

242、标题:采用这几类抗生素作为原料生产产品时,需要单独的厂房和设施吗? [内容] 采用这几类抗生素作为原料生产产品时,需要单独的厂房和设施吗? 其中有:硫酸新霉素(属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硫酸多粘菌素B和杆菌肽(后两者属于多肽类抗生素)。它们属于下述各类吗? 1.高致敏性药品(如青霉素类)或生物制品(如卡介苗或其他用活性微生物制备而成的药品) 2.β-内酰胺结构类药品、性激素类避孕药品 3.某些激素类、细胞毒性类、高活性化学药品

[回复] 企业应当综合考虑药品的特性、工艺和预定用途等因素,确定厂房、生产设施和设备多产品共用的可行性,并有相应评估报告。

企业应根据上述品种的结构、毒性、活性、致敏性等判断产品属于哪类产品。

243、标题:请问:D级洁净区内饮用水使用的规定

[内容] 本公司2005年建成的D级洁净厂房(非无菌原料药精烘包)内,其一更洗手用水、洁具清洗用水、洗衣间(包括洁净服清洗)用水、容器具初洗用水都设置了饮用水管道,并在洁具清洗间、洗衣间、容器具清洗间同时设置了纯化水管道;饮用水主要用于洗手、清洁墙面、地面及洗鞋和洁净服初洗等,设备和容器具清洗用水都规定规定使用纯化水,在设备安装点只设置清洗用的纯化水管道。请问:这种设置是否符合2010年版药品GMP要求,是否需要

在申请2010年版药品GMP认证前拆除饮用水管道?

[回复] 你公司的饮用水设置情况不违背GMP,不需拆除饮用水管道。饮用水可用于一更洗手、容器具初洗用水、洁具清洗用水、清洁墙面、地面及洗鞋和洁净服初洗等。

244、标题:尘埃粒子检测数据打印时间问题?

[内容] 1.由于采用大功率的28.3L/min的尘埃粒子计数器,对于检测数据需要每个点测试完就马上打印数据?是否可以将采样完数据先存储,最后面统一打印? 2.对于打印方式,是否需要每个点单独打印?还是可以汇总打印?

[回复] 1、尘埃粒子计数器检测数据打印的时间形式企业可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每个点测试完马上打印或将采样完数据先存储,最后面统一打印均可。

2、对于打印方式,即使汇总打印也应体现出每个点的数据情况。

245、标题:GMP申请资料中关于认证申请书的填写

[内容] 我公司现有迁址新建厂区,准备报认证申请资料,在《药品GMP认证申请书》中关于固定资产原值、固定资产净值、上年工业总产值、销售收入等四个项目是否需要进行填写? 我公司原厂区上年正常生产销售,新厂区刚刚建成等待认证。 [回复] 对于像国家局申请新修订药品GMP认证检查的企业,《药品GMP认证申请书》的填写请按照申请书的“填报说明”进行。

246、标题:生产线的划分

[内容] 小容量注射剂一套配制系统,两套灌装设备,一套灭菌设备,这样的设计可不可行?如可行,申报药品GMP认证时按一条线还是两条线?

[回复] GMP规定:大(小)容量注射剂以同一配液罐最终一次配制的药液所生产的均质产品为一批;同一批产品如用不同的灭菌设备或同一灭菌设备分次灭菌的,应当可以追溯。 上述设计必须考虑产品的均质性和可追溯性,以及两套灌装设备灌装产品之间的混淆和交叉污染等情况。

247、标题:氟维司群是否可以其他化药共线生产 [内容] 查询ATC代码,氟维司群属于L02B激素拮抗药及其相关药物中的L02BA抗雌激素类,请问是否可以与普通化药共线生产,包括原料药生产和制剂生产。

[回复] 多产品如共用厂房、生产设施和设备,需要企业进行自行评估。应当综合考虑药品的特性、工艺和预定用途等因素,并有相应评估报告。

可行性评估考虑因素可参考:SFDA:药品GMP问答(一),http://www.sda.gov.cn/WS01/CL0897/76459.html

248、标题:非细胞毒性抗肿瘤类产品共线问题

[内容] 替尼类非细胞毒性抗肿瘤产品能否与非抗肿瘤产品共线生产?

[回复] 多产品如共用厂房、生产设施和设备,需要企业进行自行评估。应当综合考虑药品的特性、工艺和预定用途等因素,并有相应评估报告。可行性评估考虑因素可参考:SFDA:

药品GMP问答(一),http://www.sda.gov.cn/WS01/CL0897/76459.html

249、标题:D级要做级别的确认吗?

[内容] 为确认A级洁净区的级别,每个采样点的采样量不得少于1立方米,那D级要做级别的确认吗?或只做检测符合要求就行

[回复] D级洁净区在要厂房设施的性能确认时也应进行级别确认,只是检测频率与其他级别各不相同。

250、标题:GMP认证申请材料填写

[内容] 请问《药品GMP认证信息填报系统》“药品GMP认证申请资料”这部分的填写,电子申请资料上传附件,点击“上传相关附件”,是必须上传要求格式的附件,还是可以直接填写文本文档?

[回复] 申请资料部分可以按照要求上传相关格式的附件,也可以直接在文本框中填写文本,但是文本框中不能为空。如果采用上传附件的形式,可在文本框中键入“参照附件”等内容。 251、标题:生产线条数的划分

[内容] 一套配制系统供两条生产线共用,这种情况允许吗?如果允许的话,是按一条生产线来申请GMP认证,还是按两条生产线申请GMP认证?

[回复] 一套配制系统供两条生产线使用的情况,需要根据生产组织方式和生产管理情况综合评估是否可行。原则上,企业可以从产品的均质性、可追溯性、交叉污染、混淆等多方面评估其可行性。

252、标题:硫酸新霉素、硫酸多粘菌素B和杆菌肽是高致敏性、高活性药品吗?

[内容] 硫酸新霉素属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硫酸多粘菌素B和杆菌肽属于多肽类抗生素 在2010版的GMP,以下几种产品,明确要求需要单独的厂房和设施: 1.高致敏性药品(如青霉素类)或生物制品(如卡介苗或其他用活性微生物制备而成的药品) 2.β-内酰胺结构类药品、性激素类避孕药品 3.某些激素类、细胞毒性类、高活性化学药品 上述这三个抗生素:,个人理解均不属于以上所列的药品,因此不需要单独的厂房和设施,可以和现有厂房和生产设备共用。 不知这样的理解正确吗?

[回复] 多产品如共用厂房、生产设施和设备,需要企业进行自行评估。应当综合考虑药品的特性、工艺和预定用途等因素,并有相应评估报告。

可行性评估考虑因素可参考:SFDA:药品GMP问答(一),http://www.sda.gov.cn/WS01/CL0897/76459.html

253、标题:抗肿瘤药是否使用专用设施(如独立的空调净化系统)

[内容] 1。我们开发的某种抗肿瘤化学药物,属非细胞毒性的靶向药物,制剂规格250mg/片,服用量每日1片。请问:此药物是否需使用专用设施(如独立的空调净化系统)?谢谢! 2。洁净区消毒如果采用臭氧定期消毒,按洁净区监测结果辅以甲醛熏蒸,可否?

[回复] 1、企业应结合该产品的应当综合考虑药品的特性、工艺和预定用途等因素,确定厂房、生产设施和设备多产品共用的可行性;同时应当结合药品的毒理、药理情况来进行科学研究并判断进行是否必须使用专用设施,至少应当包括:临床试验的药理毒理情况、正常使用剂量、已知和未知副反应的严重程度、药物理化性质(如溶解度等)、给药途径、吸收方式等诸多方面。

2、洁净区消毒采用这种方式是完全足够的。

254、标题:关于阿胶胶头问题

[内容] 阿胶是一传统中药,为中国科技博物馆所收藏。阿胶的实际生产过程很繁杂, 与西药有较大差距。在此请问一下有关阿胶尾料??阿胶胶头的问题。阿胶在 切胶、晾胶、檫胶以及内包过程中都有胶头出现,按照阿胶生产管理,胶头回 锅到下一批次,批号及有效期不变,在我们原来3次认证中都这么做的。 请问在新版认证这种情况如何处理?

[回复] 你问题中提到的应该属于尾料回收,回收的定义是:在某一特定的生产阶段,将以前生产的一批或数批符合相应质量要求的产品的一部分或全部,加入到另一批次中的操作。 所需的条件:需经预先批准,并对相关的质量风险进行充分评估,根据评估结论决定是否回收;对潜在的风险进行评估,不会影响最终产品质量;符合质量标准;经批准的操作规程;保存记录;编制新批号(按照回收处理中最早批次产品的生产日期确定有效期);由QC进行额外检验和稳定性考察。

需要特殊提及的是:如果多数批次都需要进行的回收,在工艺中明确规定进行回收的,不必按回收做,可按正常生产操作即可。

255、标题:电子称使用前校验的问题

[内容] 现在有很多企业在每天使用电子称前用砝码进行一次自校,请问是否有这个必要? [回复] 按照药品GMP(2010)第九十五条,在生产、包装、仓储过程中使用自动或电子设备的,应当按照操作规程定期进行校准和检查,确保其操作功能正常。……;第一百九十五条,应当尽可能避免出现任何偏离工艺规程或操作规程的偏差。……

因称量设备的准确性会影响产品的剂量等关键的指标,一旦出现问题将会造成严重的后果。为有效的控制风险,在定期的校验周期内,应根据目标称量值选择适应的标准砝码或标准物对电子天平或天平的工作状况进行每日校准,同时将具体操作方法写入SOP,予以执行并记录。

256、标题:批号唯一性问题

[内容] A产品(规格1.0g)批号130901与A产品(规格2.0g)批号130901;或A产品(规格1.0g)批号130902与B产品(规格1.0g)批号130902视作为唯一性吗?非常感谢 [回复] 某产品(规格为XX)的某一批号,该批号在某产品(规格为XX)仅有一个,可视为唯一性。

257、标题:关于冻干机板层温度均匀性验证的问题

[内容] 目前我们碰到个冻干机验证的问题,就是在做板层温度均匀性验证的时候,我们现在一共是13+1板层,每个板层放置5个温度探头,共计需要65个探头,现在提供的温度分

布记录仪的探头只有36个,这样的话可能需要分别运行设备2次,才能完成一次所有板层的温度分布,不知这样可否?

[回复] 根据你公司的情况,采用2次运行设备的方法是可以的,但2次运行应有共同的交叉板层,以确定温度的稳定性。

258、标题:新建厂房

[内容] 中药提取车间和口服固体制剂车间可以布置在同一建筑内吗,均有单独的人流、物流通道。

[回复] 药品GMP没有明确中药提取车间必须是独立建筑物。

但考虑到中药提取车间的温度、湿度、噪音,以及制剂车间空调系统新风口布置等因素,我们认为中药提取还是不宜与口服固体制剂车间布置在同一建筑内。

259、标题:口服固体车间和中药提取车间可以布置在同一建筑内吗

[内容] 进行新版GMP改造,在一栋综合制剂楼内分别建设口服固体制剂车间和中药提取车间,两个车间均有单独的人流、物流通道,这样符合新版GMP要求吗? [回复] 药品GMP没有明确要求中药提取车间必须为独立建筑物。

但考虑中药提取车间的温度、湿度、噪音,以及制剂车间空调系统的新风口布置等因素,我们认为中药提取还是不宜与制剂车间在同一建筑物内。

260、标题:药品GMP认证申请材料填写 [内容] 请问《药品GMP认证信息填报系统》“药品GMP认证申请资料”中的第6项主要技术人员,关键人员包括质量系统和生产系统的含大专以上操作人员和采购人员吗? [回复] 此问题属重复提问,之前已做过回答。

261、标题:中药注射剂生产日期问题

[内容] 对于中药注射剂中的部分品种,在浓配后进行冷藏(24或48小时),然后进行二次浓配、稀配或直接进行稀配。对于GMP关于生产日期的原则,此种情况如何确定生产日期? [回复] 根据“规范”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除另有法定要求外,生产日期不得迟于产品成型或灌装(封)前经最后混合的操作开始日期,不得以产品包装日期作为生产日期。”因此,你公司确定产品的生产日期应不迟于稀配的开始日期。

262、标题:关于咨询吸入用溶液剂与小容量注射剂能否共用生产线的问题

[内容] 我公司现有一条小容量注射剂的生产线,且已取得GMP证书,现在想在此生产线上生产吸入用溶液剂,该吸入用溶液剂为终端灭菌工艺,包装为安瓿瓶,请问是否可以?因为我公司已取得小容量注射剂的GMP证书,如果可以生产,那我公司申报的吸入用溶液剂获得生产批件后,该条生产线该如何认证(即一条生产线既生产小容量注射剂,也生产吸入用溶液剂)?

[回复] 两种剂型是否可以共线需企业自行评估,不仅考虑剂型、给药途径,还需考虑药品的性质、生产工艺等多方面。

认证按照《药品认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263、标题:从事药品直接生产的员工的健康体检

[内容] 按国家《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要求,制药企业员工体检是否要求查性病,梅毒?

[回复] 对于人员健康检查,新修订药品GMP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二条规定“企业应当对人员健康进行管理,并建立健康档案。直接接触药品的生产人员上岗前应当接受健康检查,以后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企业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避免体表有伤口、患有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疾病的人员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生产”。对于员工应当进行的体检项目,企业应当根据按照上述规定并结合从业人员所在具体岗位等因素来制定。

264、标题:B级区房门问题

[内容] 现在我公司改造,由于空间限制,在设计时想B级区消毒液接受房间不安装门,真接面对灌装区,不知这个设计是否可行。

[回复] 厂房的设计应当能够最大限度地避免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错,便于清洁、操作和维护。企业应跟据产品特性和工艺等因素,评估厂房设计的合理性。

265、标题:天平校准

[内容] 检验或生产用的电子天平,每年经过计量部门的检定,使用时每日进行校准,采用电子天平自带的砝码(每年检定),做一点校准可以吗?还有的天平是内部砝码,按程序进行校准,无论是内部砝码还外部砝码,按天平的使用说明书中要求的校准方式是否可以?有的单位做法是每年计量部门检定,然后使用时每天进行三点校准,每季度进行五点校准,是否必须采用这种方式?

[回复] 你的一点、三点、五点校准应该指的是位置,那么日常校准至少应放在称量位置,可考虑定期按校准的标准操作规程的规定定期做四角平衡校准。

266、标题:药品GMP认证信息填报

[内容]我要咨询的问题是:药品GMP认证填报系统中药品GMP认证申请资料的第6项主要技术人员、关键人员包括质量、生产系统含大专以上的操作工和采购员吗? [回复] 新修订药品GMP第二十条“关键人员应当为企业的全职人员,至少应当包括企业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企业应结合自己的实际管理情况对关键人员进行描述。

267、标题:产品的批号划分

[内容] 我家是大容量注射液,按规定应按灭菌批次设定产品批号,由于诸多原因目前我家只能按调剂批次划分产品批号,即:同一调剂罐的药液分多罐灭菌时,产品均为同一生产批号,但是产品检验时按灭菌批次管理,保证出厂前的质量问题能够按照灭菌批次追溯,出厂后如出现质量问题时则整批召回。此种情况希望老师给个建议

[回复] GMP规定了批的定义:经一个或若干加工过程生产的、具有预期均一质量和特性的

一定数量的原辅料、包装材料或成品。为完成某些生产操作步骤,可能有必要将一批产品分成若干亚批,最终合并成为一个均一的批。

附录1中又规定了无菌药品批次划分的原则:大(小)容量注射剂以同一配液罐最终一次配制的药液所生产的均质产品为一批;同一批产品如用不同的灭菌设备或同一灭菌设备分次灭菌的,应当可以追溯。

268、标题:上次药品GMP认证以来的主要变更情况

[内容]上次药品GMP认证以来的主要变更情况中“上次认证”是指公司全部车间最近一次认证还是本次申请认证车间的最近一次认证。

[回复] 你好,药品GM认证申请材料中“上次认证”是指公司全部车间最近一次认证。

269、标题:关于物料鉴别抽样问题

[内容] 我公司主要生产冻干粉针剂和非无菌制剂,针对冻干产品,按照GMP及指南要求,对每个包装物料要进行鉴别或确认,是否意味着没有必要必须对每个包装物料进行鉴别试验?如果每个包装都取样进行鉴别试验,将带来物料受到污染的风险,是否可以对其包装和标签进行复核即可?

[回复] 根据你厂的供应商审计结果来确定对每个包装定性鉴别或复核标签。可参考采用下列原则:

1)如果供应商是生产厂商,且有很长时间的供货历史和很好的信誉,没有交叉污染或贴错标签的风险,可以每个包装复核标签。2)如果供应商是中间商,进行了分包装操作,那么每个包装定性鉴别。3)如果供应商与使用方是同一集团,并采用同一质量体系,或自产原料,可以每个包装复核标签。4)无菌原料药,企业需要考虑进行每个包装取样进行鉴别试验所带来物料受到污染的风险,可采取不破坏外包装的近红外扫描或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小包装鉴别。

5)逐包装定性鉴别不可用混合样品后做鉴别实验。

270、标题:B/A区用无菌服清洗等 [内容]

1注射用水总回水管路必须加在线TOC检测装置吗?

2在C级区清洗B/A区所用无菌服,最后漂洗必须用注射用水吗? 3在C级区整理B/A区所用无菌服,必须在层流罩下面整理吗?

[回复] 1、对注射用水应监测TOC,但是否在总回水管路加在线TOC检测装置,没有明确的硬性要求。

2、在C级区清洗B/A区所用无菌服,最后漂洗选用纯化水或注射用水企业可自行制定,无必须使用注射用水漂洗的明确要求。

3、在C级区整理B/A区所用无菌服,应采用局部层流保护为宜。

271、标题:请问艾滋病专业机构问题 [内容] 我想咨询一下,为什么我在“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名单中查询到的艾滋病专业药物临床试验机构都是过期的,有没有最新的艾滋病专业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目录可查询?

[回复] 根据法规规定,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每三年复核一次。请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局网站,查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复核检查公告”中相关艾滋病药物临床试验机构。

272、标题:关于水系统设备改造的有关问题

[内容] 我公司现有一口服固体制剂车间共三层楼,共用一套水处理设备,现第三层要按新版GMP进行改造,水处理系统也一起改造,改造完成后进行整个系统的水系统验证,验证合格后,一、二两层可否按老版GMP继续生产,第三层进行设备和工艺验证,通过新版GMP后再生产,可行吗?

[回复] 根据你所述认为,公用工程改造后按照新版GMP要求运行,但管路和使用点同时涉及到按新版GMP改造的车间和老车间,这种做法应是可行的,但必须保证水系统的清洁、清洗、消毒灭菌等维护工作,以及各使用点的取样要求均应符合新版GMP的要求。

273、标题:关于空调设备改造的有关问题

[内容] 我公司有一口服固体制剂车间,现要按新版GMP进行空调系统改造,改造完成后,经三个月的验证,合格后,可否在没通过新版认证前在这个车间生产产品?

[回复] 此问题请咨询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化妆品监管司。

274、标题:GMP认证电子申报中关于产能变化问题咨询

[内容]在GMP电子申报“申请表认证范围品种信息填写”中需要填写新修订药品GMP认证前后生产能力变化情况”,由于我公司GMP认证范围为大容量注射剂,分为多层共挤输液袋和玻璃输液瓶两条生产线,比如我公司“葡萄糖注射液”有两种包装形式,分别为多层共挤输液袋和玻璃输液瓶,而该表设计为按生产线进行统计,产能数据中仅能填写一次该品种(如先填写多层共挤输液袋),若需要填写第二条生产线(玻璃输液瓶)则将前条生产线信息覆盖。此时是否可将两条生产线合并?还是有其他方法可以区分? [回复] 可以按照品种将两条或多条生产线上的产能合并填写。

275、标题:印刷包装材料应当由专人保管,专人是什么意思?

[内容] “印刷包装材料应当由专人保管”这里的专人保管是什么意思?是专门负责这项工作的人还是同一项工作不能由两个人来管?

[回复] 专人是指经授权的受过相应培训的人,不得随意更换。专人不指单人。 276、标题:关于认证资料中企业名称不一致的问题 [内容]无菌生物制药企业有两个问题想咨询:

1、A公司为药厂,B公司不是药厂,A公司是B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A公司目前想申报GMP认证,但在前期设计图纸及购买设备的是B公司,请问在受理资料时,是否存在异议?需要企业另提供哪些资料?

2、药厂的环评报告及消防验收报告等资料是否还需在申报资料时提交?严格按照“药品GMP认证管理办法”中关于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提供资料就可以吗? [回复] 药品GMP认证申请的受理属总局受理中心,除按照“药品GMP认证管理办法”中关于

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外,是否还有其他的一些具体要求,建议与受理中心联系咨询。

277、标题:中间产品的检验结果用于成品的质量评价

[内容]新版GMP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外购或外销的中间产品和待包装产品应当有质量标准;如果中间产品的检验结果用于成品的质量评价,则应当制定与成品质量标准相对应的中间产品质量标准。我想问的是:象颗粒剂待封装颗粒、液体制剂调整好总量后的待灌装药液、胶囊剂待填充粉、片剂待压片颗料这些中间品,如果制定了含量测定项目,成品是不是可以不再检测含量了,如果成品规定的是每袋或每支含量,则直接乘以平均装量,这样做是不是符合GMP要求?

[回复] 成品的检测应按你公司制定的内部标准进行全项检测,具体在那个步骤取样完成应该有明确的规程规定,且具有代表性。

278、标题:关于物料在车间贮存72小时后退库与否的问题

[内容]我公司文件规定,物料在车间存贮时限不能超过72小时,如有一物料25公斤一桶,车间每天生产一批用量1.5公斤,要连续生产10批,车间连续生产到3天后,物料是否还要退库,然后再领出使用。

[回复] 请根据实际情况以及该操作可能造成的影响来分析评估,可考虑重新制定或修订现有文件,文件修改前应严格按照已有文件操作。

279、标题:吸入用糖皮质激素溶液剂相关生产设施疑问

[内容] 最近公司计划开发吸入用糖皮质激素溶液剂,针对开发此产品的生产设施与生产线提出疑问

1.吸入用糖皮质激素溶液剂的GMP要求,是否需要独立的车间或厂房 2.吸入用糖皮质激素溶液剂能否与滴眼剂共线生产?

[回复] 如是新剂型车间引入的新产品,建议设计为独立的生产车间,不建议与其他剂型共线进行生产。

280、标题:认证检查问题整改报告邮寄和上报的地址

[内容] 请问认证检查问题整改报告纸质版上报邮寄到中心的何部门?电子稿上传的地址?

[回复] 药品GMP认证检查整改报告请邮寄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小区11号楼三层,100061 联系电话:010-87559009

281、标题:上次GMP认证以来的主要变更情况 [内容]我要咨询的问题是,在GMP认证申请资料中要求填写“上次GMP认证以来的主要变更情况”,由于我公司进行新址迁建,生产设备全部为新购进,在填报设备、设施变更时除填写设备较上次认证后发生的变更外,是否需要将设备在新址安装后申请认证前发生的变更一并填报?对于人员的变更,是否只填写关键人员如法人、企业负责人等的变更? [回复] 1.对于“上次GMP认证以来的主要变更情况”,除填写设备较上次认证后发生的变更外,

也应将设备在新址安装后申请认证前发生的变更一并填报。2.对于人员的变更,应当至少填写关键人员的变更及备案情况。

282、标题:药品认证授权

[内容] 请问作为第三方检测机构能否获得国内药品GMP认证授权?如果可以,该满足什么条件才能获得该授权,

[回复] 药品GMP认证是对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的一种手段,是对药品生产企业实施药品GMP情况的检查、评价并决定是否发给认证证书的监督管理过程。不针对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药品GMP认证。

284、标题:有关GMP剂型

[内容]我想问一下,在GMP认证时如果是“眼用乳膏剂”,证书上会写“眼用乳膏剂”还是“乳膏剂”?是不是看到“乳膏剂”就包含了“眼膏”这个剂型? [回复] 应该为眼用乳膏剂。

285、标题:关于中药提取认证

[内容]我公司有中药制剂品种,但没有中药提取车间,生产该品种时中药清膏委托其他企业提取。这种情况我们申报新版GMP认证时需要认证委托提取车间吗?

[回复] 请先确定你们的中药提取委托是否合法。原则上委托生产和检验是可以根据现场情况由检查组决定是否到委托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286、标题:化药制剂折干折纯问题

[内容] 咨询一个问题:对于化药制剂投料是否一定要折干折纯?国家局在这方面是否有什么特别规定?

[回复] 此问题在《药典》(2010年版)凡例有规定。

287、标题:药物临床试验核查

[内容] 临床核查时抽取的病例数比例是多少

[回复] 一般是25份以下全部检查,超过时适当增加抽查比例。

288、标题:质量副总与质量负责人不是一人

[内容] 质量副总到公司前,质量负责人就已经备案,请问质量到底谁来负责

[回复] 企业的质量保证不仅是依靠质量部门的职责,也是质量保证系统中其他所有部门的共同职责。

对于企业关键人员的资质、职责等相关要求,新修订药品GMP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五条有规定,其中明确了企业负责人是药品质量的主要责任人。质量副总和质量负责人谁来负责质量企业可根据具体情况建立相应的管理流程,明确规定各管理者的职责,从而保证企业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和质量计划的建立和实施。

289、标题:新建生产线与上次认证情况的关系

[内容] GMP认证申报有一项资料要求“◆最近一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该生产线的检查情况(包括检查日期、检查结果、缺陷及整改情况,并附相关的药品GMP证书)。如该生产线经过境外的药品GMP检查,需一并提供其检查情况。”我公司今年在同一厂区新建了一条玻璃瓶输液生产线,(上次是软袋输液生产线认证),那么我们在申报资料时就不需要把上次认证软袋输液的情况作描述了,是这样理解吗?

[回复] 需要对此次申请认证的生产线此前的检查情况做相关详细的描述。

290、标题:注射剂GMP认证资料要求

[内容]我想问的是药品GMP认证申请资料要求里的第四点:厂房、设施和设备,其中4.1小点里有一项是:“应当标注出房间的洁净级别、相邻房间的压差”。请问相邻房间是指洁净区的所有房间还是包括非洁净区、洁净区的所有房间?

[回复]药品GMP认证申请资料要求里4.1小点内容应包括非洁净区、洁净区的所有房间。

291、标题:中心派出检查组通常提前几天通知?

[内容] 中心派出的药品GMP检查组去企业现场检查,一般会提前几天通知企业?

[回复] 企业向受理中心递交药品GMP认证检查申报材料并成功受理后,意味着企业已作好接受现场检查的准备。一般情况下会在当月检查安排好统一出发时间后,提前一周左右通知。

292、标题:持续稳定性考察问题

[内容] 持续稳定性考察的贮存条件应符合《中国药典》附录ⅩⅨC的规定,根据品种的实际情况选择25℃±2℃或30℃±2℃的温度条件。____如果产品的贮存条件是阴凉,即20℃以下。可以选择25℃±2℃作为持续稳定性考察的贮存条件。我们公司阴凉贮存的产品是选择20℃±2℃作为持续稳定性考察的贮存条件的,现场检查会作为缺陷提出吗?

[回复] 仅仅选择20℃±2℃作为持续稳定性考察的贮存条件是缺少法规依据的,是否作为缺陷要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判定。

293、标题:GMP认证后产品工艺验证

[内容] 2013年9月4日[回复]目前是按照剂型提交药品GMP申请,品种多于三个的,提交申请前,应根据所有产品的风险情况至少完成三个品种的工艺验证工作。取得证书后,应当在相应品种和规格的验证工作完成后品种方能进行上市。 是否要待产品加速稳定性考察结束后才能上市?

[回复] 应当根据实际的风险来进行判断,原则上可不需要等待稳定性考察结束,但一旦在考察期间发现问题则需要考虑启动品种相关的召回等一系列工作。

294、标题:关于无菌制剂D级区洗手,洁具清洗,器具清洗等排水问题?关于无菌制剂D级区洗手,洁具清洗,器具清洗等排

[内容]请问关于无菌制剂D级区洗手,洁具清洗,器具清洗等房间排水,是否可以使用PVC塑料存水弯排水,排水管道防倒灌怎么处理?(2010版GMP第五十一条)(无菌药品附录的第二十九条);连接管道材料使用PVC是否符合要求?或是需要使用304材质的不锈钢管道连接排水? [回复] 1、D级区洗手等排水管道防倒灌的处理,首先应在工程设计时考虑,地漏下方均应设防水U型弯,地上部分安装清洗池必要时也应安装U型弯。若是除菌过滤器滤芯清洗池的排水管,还应考虑空气阻断装置。

2、饮用水或纯化水的连接管道材料,企业可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但应保证长期浸泡不向水中释放有关物质,并易于清洁、消毒或灭菌。

295、标题:GMP认证受理之后的查询

[内容]我们是11月8日受理的GMP认证申请,三个工作日后完成的网上申报提交,费用也缴了,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在GMP认证进度查询那里查不到任何信息。

[回复] 药品GMP认证申请资料递交国家局受理中心受理后,需要由受理中心处理后转交药品认证管理中心,在我中心登记后才能在认证进度处查询相关信息。

296、标题:GMP证书期限

[内容]请问一个妇科外用洗剂,检验项目中有无菌项,GMP证书期限是到何时,是和无菌的滴眼剂一样到2015年12月31日吗?

[回复] GMP证书期限具体请依据《关于贯彻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1]101号)以及《关于进一步明确眼用制剂等产品实施新修订药品GMP期限的规定》(国食药监安[2012]106号)相关规定。如不明确可咨询当地省局或国家总局。

297、标题:关于培养基模拟灌装问题

[内容] 我想咨询一下在培养基模拟灌装培养到期后,对到期的安瓿内培养基有作灵敏度试验标准的明确规定吗?

[回复] 必须考虑经过一系列的操作和处理后,培养基的灵敏度是否受到影响。

298、标题:在原料药的中间工序物料平衡的应用? [内容] 非无菌原料药A的粗品精制工序,示意如下: 步骤1:溶解、脱色、过滤过程

粗品A+溶解水+活性炭=料液+洗炭水 步骤2:溶媒结晶过程

料液+溶媒=半成品A+母液(包含溶媒和投料水) 步骤3:干燥、分筛过程

半成品A=筛上粗粉A+粉尘收集A+成品A(纯品) 在工艺规程中规定此工序的物料平衡计算为:

平衡率(%)=(成品A+洗炭水×洗炭水中A含量+母液×母液中A含量+筛上粗粉A+粉尘收集A)/投料粗品A(折纯)×100% 平衡率范围规定为95%~99%。

请问:

1.是否可以使用“平衡率”的说法,“物料平衡”是否可以使用百分比值的计算形式?

2.在以上计算方法中,仅是进行产品A的衡算,并没有考虑其他物质(溶解水、活性炭、溶媒等),这是否符合新版GMP中的“物料平衡”的定义?

3.如果不符合新版GMP中的“物料平衡”的定义,以上计算似乎也不是“收率”或“总收率”? 请认证管理中心的专家老师对“物料平衡”在类似工序中的应用进行解析。

[回复] 物料平衡是指产品或物料实际产量或实际用量及收集到的损耗之和与理论产量或理论用量之间的比较,并考虑可允许的偏差范围。 物料平衡可以采用多种方式表示,百分值的方式是常见的一种。物料平衡是用来观察和判断产品生产过程中是否出现偏差或差错的一个重要内容。单纯从粗品精制工序来看,只考虑产品A是可以的。

299、标题:无菌工艺

[内容] 我公司小容量注射剂无菌线产品工艺灭菌前是做无菌检查还是微生物限度检查

[回复]你公司采用最终灭菌工艺生产的小容量注射剂,灭菌前药液应进行微生物限度检查。

300、标题:关于培养基模拟灌装结果要求问题: [内容] 关于培养基模拟灌装结果要求问题: 作培养基模拟灌装前,已对培养基进行灵敏度试验,符合要求,14天培养结束,1万支以上,没有长菌的。但对培养结束的安瓿瓶中的培养基进行灵敏度试验时,应该执行什么标准?多少支管长菌认可?

[回复] 具体培养基的灵敏度标准可参照《中国药典》进行。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6u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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