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厦装饰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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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号

合同文件

*******大厦*楼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二0一四年三月

甲方:*************************

乙方:*************************

********楼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下元商贸装修改造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楼装饰工程。 2、工程地点:*************

3、工程施工范围:********楼首层大堂精装、7—19层每层公共部分精装等,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二、承包方式及工期

1、本工程以综合单价包干模式进行承包,合同总金额暂定为人民币元 (大写: )。各项综合单价包括:完成所有工程需要的人工费、设备材料费(包括采保费及损耗)、机械使用费;施工管理费、利润、税金;施工技术措施费和施工组织措施费(包括环境保护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特殊环境施工作业增加费、二次场内搬运费、成品半成品保护费、施工排水及降水费、赶工费等);二次进退场费;配合费;验收费用;为完成该项目所需的修补工程费和不可预见费、工程、材料、施工人员保险费;所有人工的劳动保护及养老保险费;国家和地方规定的任何收费;因材质、形状和重量不同而需增加的费用等。

2、工程总工期为两个月。开工时间:********,完成时间为:*********日。实际开工日期按甲方所签发的日期起计算。

3、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的工期安排,如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工期延误,致使甲方无法按期进行后一步工序,属于乙方违约行为。

4、乙方须服从甲方的施工安排交叉作业或加班超时工作,并于上述日期之前竣工及交付甲方使用。

5、工程量清单详见附表一。 三、工程款的支付及结算

1、本工程无预付款,按工程进度月付已完工程产值的70%。 2、工程全部竣工,甲方需在十五天之内进行工程验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进行工程结算,甲方向乙方支付至最终确认造价的95%;

3、在每次付款前,乙方提供当期等额正规合法的工程发票;在支付至最终确认造价95%时,乙方提供剩余款项的正规合法的工程发票。乙方如不按本条款约定提供发票,甲方则不予付款。 4、自验收交工之后算起,质保期壹年,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皆由乙方无偿维修。质保期内工程无任何质量问题,质保期满后甲方一次性支付确认总价款的5%给乙方。

5、水电费用由乙方自行挂表,按实际发生额在竣工验收时付款时从付款额中扣除。

四、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按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进行验收,质量等级为合格

工程等级并满足甲方要求。

2、经过返工工程质量仍不符合甲方及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另聘他人代为完成及直至终止乙方合同,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若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材料及已完工程损坏或污染,由乙方负责免费返工、修复或重新施工,因此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并按材料总价及须返工工程总造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可从工程款中扣除。

4、如乙方在该项目完成后,在同一地点出现两次以上返修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项目维修总造价的20%违约金(甲方可从其他项目的工程款中进行扣除),并有权委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维修,该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若乙方使用的材料、设备不符合合同规定,或使用假冒伪劣材料、设备,或使用的材料、设备质量有缺陷,则乙方同意以上述材料、设备的实际工程数量乘以按合同约定的合格材料、设备价格的5倍作为违约金向甲方支付,当违约金不足以抵偿甲方损失时,乙方还须赔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损失。 五、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委派现场管理代表并书面通知乙方,该代表负责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签证,组织工程施工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

2、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工程款。

3、组织工程验收并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办理工程结算。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进场施工,须经甲方同意,并指定施工负责人,施工现场设立安全监督,便于施工过程中的协调、联系。同时,在不影响甲方另外工作运行的前提下,甲方需为乙方提供施工便利条件和服务。

2、乙方施工前,必须对场地安全监督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必须以自有施工队伍施工,不得转包给其他施工队,也不得把所承包的工程进行挂靠或联营等任何形式的分包。

3、乙方的安全防护器材必须配臵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则将不得开工作业;施工中因违章操作等原因造成意外的人身伤害或事故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4、 施工过程中如需动火作业,应根据动火级别由乙方向甲方有关单位、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并确认达到动火条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动火作业过程中甲乙双方必须指派安全人员在现场监护。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尽量当日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随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场地内,否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罚。对外发生的污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

6、施工期间,乙方员工不得酒后上岗。不得将与工作无关的闲杂人员带入施工现场,不准聚众赌博,不准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

楼内。

7、乙方应在甲方指定位臵安装水、电表,每月按双方现场工程师确认的计量数为准,按照太原市统一规定的水电费单价为准,从进度款中扣除。

8、乙方负责按照太原市城建档案馆的规定,完成竣工资料的编制及归档。

六、验收及竣工验收

1、乙方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及合同认定的材料产品,必须满足合同要求,否则,甲方有权要求更换,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应由乙方承担。如因此而不能按期完工,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必须有健全质量检查制度,在现场设专职质量安全检查员,做好自检记录。

3、隐蔽工程在乙方自检后填制记录表(范围、数量、质量等),持表通知甲方检查,该通知应在隐蔽验收日前48小时通知甲方等。甲方接通知后应24小时内到场验收,经检验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由双方签字后方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如甲方不按时验收,乙方可自检,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施工,甲方应予承认。若事后甲方提出复查,若复查合格,复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复查结果不合格,复查费用和返修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七、不可抗力

在施工过程中若遇不可抗拒和预想不到的自然灾害(如强台风、

地震等)所造成的损失,合同双方研究解决,工期顺延。

八、违约责任

1、按合同工期竣工及提前竣工的不奖不罚,延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结算造价之0.1%的违约金。逾期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全部已付款和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2、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乙方除负责无偿修理和返工,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暂定总价的20%的违约金,造成损失另行赔偿。 3、乙方的施工质量导致甲方工程存在质量隐患,或出现质量事故、或工程不能投入使用、或工程被迫返工等,乙方支付工程暂定总价的30%违约金外,另赔偿甲方所有损失及承担所有法律责任,此项赔偿是无限的。

4、乙方违法分包或转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本合同暂定总价的20%支付违约金,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于甲方通知解除合同之日起3日内,无条件撤离施工场地,因此导致甲方损失的,由乙方另行赔偿。

5、乙方违法本合同其他条款的,甲方可视乙方的违约金程度要求支付暂定总价的20%的违约金,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6、依本条约定乙方向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或赔偿款,甲方均有权从工程款中扣除。

九、安全生产及安全事故处理

1、甲方、乙方双方必须认真地遵守国家及本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

律、法规。

2、乙方人员发生伤亡事故时,双方应尽力抢救,同时保护现场以便有关部门进行勘察、鉴定。伤亡事故定性后,属乙方责任或乙方工人违章操作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经济补偿,甲方不负责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但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做好善后工作;属于甲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除按规定对责任进行处理外,由甲方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伤亡职工家属进行经济补偿,但具体善后工作由乙方负责安排和处理,甲方不直接对乙方工人及家属。

3、乙方应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在本企业所在地为职工办理平安卡及安全生产保险,其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

十、为保证合作顺利进行,双方明确:

甲方指派*****为现场项目经理,代表甲方负责本工程的现场管理,行使和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权利、职责和义务。

乙方指派 为常驻现场项目经理,代表乙方负责本工程施工的现场管理,行使和履行本合同约定权利、职责和义务,项目经理在场工作时间每天不得少于6小时。

十一、争议与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履行或与之相关事宜产生争议时,首先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 ************* ***************

单位(盖章): 法人代理人(签字):日期:

乙方:

单位(盖章): 法人代理人(签字):日期: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6st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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