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复习题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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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一、某经销公司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8月发生以下业务:

(1)A公司用自己价值10万元(不含税,下同)的水果存货,换取价值8万元的货架,双方互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2)A公司用水果换取了农民李某的土豆,A开具了普通发票,注明销售额1.13万元。且农产品收购发票,金额也是1.13万元。

(3)A公司还用水果换购了古旧图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万元。 (4)A公司还用10万元水果换购了水泥厂价值20万元的水泥,双方互开了专用发票,并支付了差价款。当月,A公司把换进的一半水泥用作本公司办公楼的建设。

计算A公司8月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答案及解析】

A公司当期应纳税额=10×13%-8×17%+1.13/(1+13%)×13%-1.13×13%+1×13%+10×13%-20×17%×50%=-0.35(万元)。当期应纳增值税=0。

二、位于县城的某石油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3月发生以下业务: (1)进口原油5000吨,支付买价2000万元,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费用60万元,保险费无法确定。

(2)开采原油9000吨,其中当月销售6000吨,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2700万元,同时还向购买方收取延期付款利息3.51万元;取得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运费9万元,税额0.99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假定原油的资源税税率为10%,进口关税税率为1%,相关票据已通过主管税务机关对比认证)(2014年)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当月进口原油应缴纳的关税。 (2)计算当月进口原油应缴纳的增值税。 (3)计算当月销售原油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4)计算当月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

(5)计算当月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答案及解析】

(1)保险费=(2000+60)×3‰=6.18(万元)

当月进口原油应缴纳的关税=(2000+60+6.18)×1%=20.66(万元) 进口货物的保险费无法确定的,应按照“货价加运费”两者总额的3‰计算保险费。

(2)当月进口原油应缴纳的增值税=(2000+60+6.18+20.66)×17%=354.76(万元)

(3)当月销售原油的增值税销项税额=(2700+3.51÷1.17)×17%=459.51(万元)

(4)当月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459.51-354.76-0.99=103.76(万元) (5)当月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103.76×(5%+3%+2%)=10.38(万元)。

三、位于县城的某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8月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1)进口仪器设备一台,国外买价64000元,运抵我国入关前支付的运费4200元、保险费3800元;入关后运抵企业所在地,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1600元、税额176元。

(2)外购食用酒精100吨,每吨不含税价80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800000元、税额136000元;取得的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运费金额50000元、税额55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装卸费30000元、税额1800元。

(3)销售粮食白酒60吨给某专卖店,每吨销售价格26000元、增值税销项税额4420元,共计应收含税销售额1825200元。由于专卖店提前支付价款,企业给予专卖店3%的销售折扣,实际收款1770444元。另外,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120000元、税额13200元。

(4)销售与业务(3)同品牌粮食白酒50吨给独立核算的全资子公司(销售公司),每吨售价20000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销售额共计1000000元、税额170000元。

(5)直接零售给消费者个人薯类白酒25吨,每吨售价33462元并开具普通发票,共计取得含税销售额836550元。

(6)月末盘存时发现,由于管理不善当月购进的酒精被盗2.5吨,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作为损失转营业外支出处理。

(其他相关资料:关税税率12%,白酒消费税税率20%加0.5元/500克,上述业务涉及的相关票据均已通过主管税务机关比对认证)

要求:根据上述相关资料,按顺序回答下列问题,如有计算,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2)计算该企业进口设备应缴纳的增值税。 (3)计算该企业8月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4)计算该企业8月的销项税额。

(5)计算该企业损失酒精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6)计算该企业8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7)计算该企业8月应缴纳的消费税。

(8)计算该企业8月应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答案及解析】

(2)进口设备应缴纳增值税=(64000+4200+3800)×(1+12%)×17%=13708.8(元)

(3)可抵扣的进项税额=136000+5500+1800+13200+176+13708.8=170384.8(元)

(4)销项税额=[1825200÷(1+17%)+1000000+836550÷(1+17%)]×17%=556750(元)

(5)损失酒精转出进项税额=2.5×8000×17%+5500÷100×2.5+1800÷100×2.5=3400+137.5+45=3582.5(元)

(6)应缴纳增值税=556750-170384.8+3582.5=389947.7(元)

(7)应缴纳的消费税=[1825200÷(1+17%)+50×26000+836550÷(1+17%)]×20%+(60+50+25)×2000×0.5=715000+135000=850000(元)

(8)应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389947.7+850000)×(5%+3%+2%)=123994.77(元)。

四、某位于市区的卷烟生产企业6月发生以下业务:

(1)进口生产用机械一台,国外买价128000元,运抵我国入关前支付的运

费8400元、保险费7600元;入关后运抵企业所在地取得的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3200元、税额352元。

(2)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烟叶120吨并给予补贴,收购发票上注明每吨收购价款20000元,共计支付收购价款2400000元;另外,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运费120000元、税额13200元。

(3)销售甲类卷烟400标准箱给某烟草专卖店,每箱售价15000元、销项税额2550元,共计应收含税销售额7020000元。由于专卖店提前支付价款,卷烟企业给予专卖店2%的销售折扣,实际收款6879600元。另外,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支付运费140000元、税额15400元。

(4)月末将20标准箱与对外销售同品牌的甲类卷烟销售给本企业职工,每箱售价7020元并开具普通发票,共计取得含税销售额140400元。

(5)月末盘存时发现,由于管理不善当月购进的烟叶霉烂变质3.5吨,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作为损失转营业外支出处理。

(6)出租货运汽车3辆,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租金收入42120元。 (其他相关资料:关税税率15%,烟叶税税率20%,甲类卷烟消费税税率56%加150元/每标准箱,上述业务涉及的相关票据均已通过主管税务机关比对认证)(2014年)

要求:根据上述相关资料,按顺序回答下列问题,如有计算,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该企业进口设备应缴纳的增值税。 (2)计算该企业6月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3)计算该企业6月的销项税额。

(4)计算该企业损失烟叶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5)计算该企业6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6)计算该企业6月应缴纳的消费税。

(7)计算该企业6月应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答案及解析】

(1)进口设备应缴纳增值税=(128000+8400+7600)×(1+15%)×17%=28152(元)

(2)可抵扣的进项税额=2400000×(1+10%)×(1+20%)×13%+352+13200+15400+28152=468944(元)

(3)销项税额=[7020000÷(1+17%)+15000×20+42120÷(1+17%)]×17%=1077120(元)

(4)损失烟叶转出进项税额=3.5×20000×(1+10%)×(1+20%)×13%+13200÷120×3.5=12397(元)

(5)应缴纳增值税=1077120-468944+12397=620573(元)

(6)应缴纳的消费税=[7020000÷(1+17%)+15000×20]×56%+(400+20)×150=3591000(元)

(7)应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620573+3591000)×(7%+3%+2%)=505388.76(元)。

五、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17%,2014年5月有关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①销售甲产品给某大商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0万元;另外开具普通发票,取得销售甲产品的送货运输费收入5.85万元。

②销售乙产品,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29.25万元。

③将一批应税新产品用于本企业基建工程,成本价为20万元,成本利润率为10%该新产品无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

④销售使用过的进口摩托车5辆,开具普通发票,每辆取得含税销售额1.04万元,该摩托车原值每辆0.9万元。

⑤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的货款60万元,进项税额10.2万元;另外支付购货的运输费用6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

⑥向农业生产者购进免税农产品一批,支付收购价30万元,支付给运输单位的运费5万元,取得相关的合法票据。本月下旬将购进的农产品的20%用于本企业职工福利(以上相关票据均符合税法的规定)。

计算该企业2014年5月应交纳的增值税税额。(单位:万元) 解:①销售甲产品的销项税额:

80×17%+5.85÷(1+17%)×17%=14.45(万元) ②销售乙产品的销项税额:

(2)计算甲超市销售给张女士白酒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3)计算甲超市销售给张女士食品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4)计算张女士购买粉底液支出中包含的消费税税额,并确定消费税的纳税人和纳税地点。

(5)计算张女士购买白酒支出中包含的消费税税额,并确定消费税的纳税人和纳税地点。

【答案及解析】

(1)甲超市销售给张女士粉底液的增值税销项税额=400÷(1+17%)×17%=58.12(元)。

(2)甲超市销售给张女士白酒的增值税销项税额=640÷(1+17%)×17%=92.99(元)。

(3)甲超市销售给张女士食品的增值税销项税额=400÷(1+13%)×13%+10÷(1+17%)×17%=47.47(元)。

(4)张女士购买粉底液支出中包含的消费税税额=300×30%=90(元)。纳税人为B市化妆品厂,纳税地点为B市。

(5)张女士购买白酒支出中包含的消费税税额=260×2×20%+2×0.5=105(元),纳税人为B市白酒厂,纳税地点为B市。

五、某礼花厂2013年1月发生以下业务:

(1)月初库存外购已税鞭炮的金额为12000元,当月购进已税鞭炮300箱,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每箱购进金额为300元。月末库存外购已税鞭炮的金额为8000元。其余为当月生产领用。

(2)当月生产甲鞭炮120箱,销售给A商贸公司100箱,每箱不含税销售价格为800元;其余20箱通过该企业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每箱不含税销售价格为850元。

(3)当月生产乙鞭炮500箱,销售给B商贸公司250箱,每箱销售价格为1100元;将200箱换取火药厂的火药,双方按易货价格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剩余的50箱作为福利发给职工。

(其他相关资料:上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均已经过认证;鞭炮的消费税税率为15%)(2013年)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礼花厂销售给A商贸公司鞭炮应缴纳的消费税。 (2)计算礼花厂销售给B商贸公司鞭炮应缴纳的消费税。 (3)计算礼花厂门市部销售鞭炮应缴纳的消费税。 (4)计算礼花厂用鞭炮换取原材料应缴纳的消费税。 (5)计算礼花厂将鞭炮作为福利发放应缴纳的消费税。 (6)计算礼花厂当月允许扣除的已纳消费税。 (7)计算礼花厂当月实际应缴纳的消费税。 【答案及解析】

(1)销售给A商贸公司鞭炮应缴纳的消费税=800×100×15%=80000×15%=12000(元)

(2)销售给B商贸公司鞭炮应缴纳的消费=1100×250×15%=275000×15%=41250(元)

(3)门市部销售鞭炮应缴纳的消费税=850×20×15%=17000×15%=2550(元) (4)用鞭炮换取原材料应缴纳的消费税=1100×200×15%=220000×15%=33000(元)

(5)将鞭炮作为福利发放应缴纳的消费税=1100×50×15%=55000×15%=8250(元)

(6)当月允许扣除的已纳消费税=(12000+300×300-8000)×15%=14100(元)

(7)当月实际应缴纳消费税=12000+41250+2550+33000+8250-14100=82950(元)。

企业所得税

一、某生产化工产品的公司,2011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25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1300万元,营业外收入24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6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460万元,营业外支出21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240万元,销售费用120万元,管理费用130万元,财务费用105万元;取得投资收益282万元,其中来

自境内非上市居民企业分得的股息收入100万元。

当年发生的部分业务如下:

(1)签订一份委托贷款合同,合同约定两年后合同到期时一次收取利息。2011年已将其中40万元利息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年初签订一项商标使用权合同,合同约定商标使用期限为4年,使用费总额为240万元,每两年收费一次,2011年第一次收取使用费,实际收取120万元,已将60万元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2)将自发行者购进的一笔三年期国债售出,取得收入117万元。售出时持有该国债恰满两年,该笔国债的买入价为100万元,年利率5%,利息到期一次支付。该公司已将17万元计入投资收益。

(3)将100%持股的某子公司股权全部转让,取得股权对价238.5万元,取得现金对价26.5万元。该笔股权的历史成本为180万元,转让时的公允价值为265万元。该子公司的留存收益为50万元。此项重组业务已办理了特殊重组备案手续。

(4)撤回对某公司的股权投资取得85万元,其中含原投资成本50万元,另含相当于被投资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15万元。

(5)当年发生广告支出480万元,以前年度累计结转广告费扣除额65万元。当年发生业务招待费30万元,其中20万元未取得合法票据。当年实际发放职工工资300万元,其中含福利部门人员工资20万元;除福利部门人员工资外的职工福利费总额为44.7万元,拨缴工会经费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支出9万元。

(6)当年自境内关联企业借款1500万元,年利率7%(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5%),支付利息105万元。关联企业在该公司的权益性投资金额为500万元。该公司不能证明此笔交易符合独立交易原则,也不能证明实际税负不高于关联企业。

(7)当年转让一项账面价值为300万元的专利技术,转让收入为1200万元,该项转让已经省科技部门认定登记。

(8)该企业是当地污水排放大户,为治理排放,当年购置500万元的污水处理设备投入使用,同时为其他排污企业处理污水,当年取得收入30万元,相应的成本为13万元。该设备属于《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所

列设备,为其他企业处理污水属于公共污水处理。

(其它相关资料:该公司注册资本为800万元。除非特别说明,各扣除项目均已取得有效凭证,相关优惠已办理必要手续)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2012年) (1)计算业务(1)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并简要说明理由。 (2)计算业务(2)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3)计算业务(3)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4)计算业务(4)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5)计算业务(5)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6)计算业务(6)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7)计算业务(7)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8)计算业务(8)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 (9)计算该公司2011年应纳企业所得税额。 【答案及解析】

(1)利息收入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40万元

对利息收入,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商标使用权收入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0万元

对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2)国债利息收入免税,应予调减。

调减的应纳税所得额=100×(5%÷365)×365×2=10(万元)

(3)非股权支付对应的资产转让所得=(265-180)×(26.5÷265)=8.5(万元)

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65-180-8.5=76.5(万元) (4)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5(万元)

(5)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的基数=2500+1300=3800(万元) 可以扣除的广告费限额=3800×15%=570(万元)

当年发生的480万广告费可全额扣除,并可扣除上年结转的广告费65万,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65万元。

可以扣除的招待费限额=3800×5‰=19(万元) 实际可以扣除的招待费=(30-20)×60%=6(万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0-6=24(万元) 可以扣除的福利费限额=280×14%=39.2(万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44.7)-39.2=25.5(万元)

可以扣除的工会经费限额=280×2%=5.6(万元),工会经费可全额扣除 可以扣除的教育经费限额=280×2.5%=7(万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9-7=2(万元)

(6)可扣除的借款利息=500×2×5%=50(万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5-50=55(万元) (7)技术转让所得=1200-300=900(万元)

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00+(900-500)×50%=500+200=700(万元) (8)可以抵减的应纳所得税额=500×10%=50(万元) 可以免税的所得额=30-13=17(万元) 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7万元

(9)会计利润=2500+1300+240-600-460-210-240-120-130-105+282=2457(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

=2457-40+60-10-76.5-15-65+24+25.5+2+55-700-17-100=1600(万元)

应纳所得税税额=1600×25%-50=350(万元)。

二、某外资持股25%的重型机械生产企业,2012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75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2300万元,营业外收入120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60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1300万元,营业外支出80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420万元,销售费用1800万元,管理费用1200万元,财务费用180万元,投资收益1700万元。

当年发生的部分具体业务如下:

(1)将两台重型机械设备通过市政府捐赠给贫困地区用于公共设施建设,“营业外支出”中已列支两台设备的成本及对应的销项税额合计247.6万元,每台设备市场售价为140万元(不含增值税)。

(2)向95%持股的境内子公司转让一项账面余值(计税基础)为500万元的专利技术,取得转让收入700万元,该项转让已经省科技部门认定登记。

(3)当年实际发放职工工资1400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支出200万元,拨缴工会经费30万元并取得专用收据,发生职工教育经费支出25万元,以前年度累计结转至本年的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额为5万元。

(4)发生广告支出1542万元,发生业务招待费支出90万元,其中有20万元未取得合法票据。

(5)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对研发费用实行专账管理,发生研发费用支出200万元(含委托某研究所研发支付的委托研发费用80万元)。

(6)就2011年税后利润向全体股东分配股息1000万元,另向境外股东支付特许权使用费50万元。

(其它相关资料:除非特别说明,各扣除项目均已取得有效凭证,相关优惠已办理必要手续,不考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和税收协定的影响)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要求(1)至要求(7)回答下列问题,如有计算,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2013年)

(1)计算业务(1)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业务(2)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3)计算业务(3)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4)计算业务(4)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5)计算业务(5)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6)计算业务(6)应扣缴的营业税税额(注:2012年还没有营改增,所以这里不考虑营改增的问题)、预提所得税税额。

(7)计算该企业2012年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 【答案及解析】

(1)①将两台设备捐赠给贫困地区,企业所得税应视同销售,确认视同销售收入=140×2=280(万元),应确认视同销售成本=(247.6-140×17%×2)=200(万元),视同销售业务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80-200=80(万元)。

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年度利润总额=7500+2300+1200-6000-1300-800-420-1800-1200-180+1700=1000(万元)

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限额=1000×12%=120(万元),实际捐赠247.6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47.6-120=127.6(万元)。

③业务(1)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0+127.6=207.6(万元)。

(2)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有权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本题中,技术转让所得=700-500=200(万元),200万元小于500万元,免征企业所得税,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00万元。

(3)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限额=1400×14%=196(万元),实际发生职工福利费20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196=4(万元);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限额=1400×2%=28(万元),实际拨缴工会经费3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0-28=2(万元);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1400×2.5%=35(万元),本年度职工教育经费25万元加上以前年度累计结转至本年的职工教育经费5万元未超过扣除限额35万元,本年度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25万元准予据实扣除,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以前年度累计结转至本年度的职工教育经费准予在本年度扣除,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万元。

业务(3)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2-5=1(万元)。

(4)广告费税前扣除限额=(7500+2300+280)×15%=1512(万元),实际发生1542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542-1512=30(万元);未取得合法票据的20万元业务招待费不得在税前扣除,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90-20)×60%=42(万元),销售(营业)收入的5‰=(7500+2300+280)×5‰=50.4(万元),准予在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42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90-42=48(万元)

业务(4)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0+48=78(万元)。

(5)业务(5)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00×50%=100(万元)。

(6)业务(6)应扣缴的营业税税额=50×5%=2.5(万元);应扣缴的预提所得税税额=50×10%+1000×25%×10%=30(万元)。

提示:由于特许权使用费已经营改增了,按照现行政策,正确答案为业务(6)应扣缴的增值税税额=50/(1+6%)×6%=2.83(万元);应扣缴的预提所得税税额

=50/(1+6%)×10%+1000×25%×10%=29.72(万元)。

(7)该企业2012年应纳税所得额=1000+207.6-200+1+78-100=986.6(万元) 该企业2012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986.6×25%=246.65(万元)。

三、位于市区的某制药公司由外商持股75%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公司2013年主营业务收入55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400万元,营业外收入30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28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300万元,营业外支出21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420万元,管理费用550万元,销售费用900万元,财务费用180万元,投资收益120万元。

当年发生的其中部分具体业务如下:

(1)向境外股东企业支付全年技术咨询指导费120万元。境外股东企业常年派遣指导专员驻本公司并对其工作成果承担全部责任和风险,对其业绩进行考核评估。

(2)实际发放职工工资1200万元(其中残疾人员工资40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支出180万元,拨缴工会经费25万元并取得专用收据,发生职工教育经费支出20万元,以前年度累计结转至本年的职工教育经费未扣除额为5万元。另为投资者支付商业保险费10万元。

(3)发生广告费支出800万元,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50万元。发生业务招待费支出60万元。

(4)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对研发费用实行专账管理,发生研发费用支出100万元且未形成无形资产。

(5)对外捐赠货币资金140万元(通过县级政府向贫困地区捐赠120万元,直接向某学校捐赠20万元)。

(6)为治理污水排放,当年购置污水处理设备并投入使用,设备购置价为300万元(含增值税且已作进项税额抵扣)。处理公共污水,当年取得收入20万元,相应的成本费用支出为12万元。

(7)撤回对某公司的股权投资取得100万元,其中含原投资成本60万元,相当于被投资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10万元。

(其它相关资料:除非特别说明,各扣除项目均已取得有效凭证,相关优惠

已办理必要手续;因境外股东企业在中国境内会计账簿不健全,主管税务机关核定技术咨询指导劳务的利润率为20%且指定该制药公司为其税款扣缴义务人;购进的污水处理设备为《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所列设备)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2014年)

(1)分别计算在业务(1)中该制药公司应当扣缴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金额。

(2)计算业务(2)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3)计算业务(3)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4)计算业务(4)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5)计算业务(5)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6)计算业务(6)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调整的应纳税额。 (7)计算业务(7)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8)计算该制药公司2013年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 【答案及解析】

(1)该制药企业应当扣缴企业所得税=120/(1+6%)×20%×25%=5.66(万元)

应当扣缴增值税=120/(1+6%)×6%=6.79(万元) 应当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6.79×7%=0.48(万元) 应当扣缴教育费附加=6.79×3%=0.20(万元) 应当扣缴地方教育附加=6.79×2%=0.14(万元) (2)残疾人员工资40万元另按100%加计扣除 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40万元

可以扣除的职工福利费限额=1200×14%=168(万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80-168=12(万元) 可以扣除的工会经费限额=1200×2%=24(万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5-24=1(万元)

可以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限额=1200×2.5%=30(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可全额扣除,并可扣除上年结转的扣除额5万元 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万元

为投资者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能税前扣除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

(3)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的基数=5500+400=5900(万元) 可以扣除的广告费限额=5900×30%=1770(万元)

提示:自2011年7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对化妆品制造与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教材未收录)

当年发生的800万元广告费无需作纳税调增,但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不能在税前扣除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

可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限额1=5900×5‰=29.5(万元) 可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限额2=60×60%=36(万元) 扣除限额29.5万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0-29.5=30.5(万元) (4)研发费用另按50%加计扣除

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00×50%=50(万元)

(5)会计利润=5500+400+300-2800-300-210-420-550-900-180+120=960(万元)

公益性捐赠的扣除限额=960×12%=115.2(万元) 通过县级政府向贫困地区捐赠120万元应作纳税调增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0-115.2=4.8(万元) 另外,直接向某学校捐赠20万元不能税前扣除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

(6)可以抵免的应纳所得税额=(300/1.17)×10%=25.64(万元) 可以免税的所得额=20-12=8(万元) 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8万元 (7)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 (8)会计利润=960(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960-40+12+1-5+10+50+30.5-50+4.8+20-8-10=975.3(万元) 应纳所得税额=975.3×25%-25.64=218.19(万元)。 四、某市一居民企业2011年度发生如下相关业务。

(1)销售产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000万元,债券利息收入240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40万元。

(2)应扣除的销售成本4000万元,缴纳增值税60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60万元。

(3)发生销售费用1000万元,其中广告费用800万元。

(4)发生财务费用200万元,其中支付集资借款2000万元一年的利息160万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6%)。

(5)发生管理费用800万元,其中用于新产品、新工艺研制而支出的研究开发费用400万元,研发费用可实行50%加计扣除。

(6)2009年度、2010年度经税务机关确认的亏损额分别为70万元和30万元。

要求:计算2011年度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单位:万元)

五、某居民企业上一年度发生如下相关业务。 (1)销售产品收入2000万元。

(2)转让一项商标所有权,取得营业外收入60万元。

(3)收取当年让渡资产使用权的专利实施许可费,取得其他业务收入50万元。

(4)取得国债利息收入2万元。 (5)全年销售成本1000万元。

(6)全年销售费用500万元,含广告费400万元;全年管理费用300万元,含业务招待费80万元、新产品开发费用90万元;全年财务费用50万元。

(7)全年营业外支出40万元,其中包括通过政府部门对灾区捐赠20万元、直接对某私立小学捐赠10万元,以及违反政府规定被工商局罚款2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上一年度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一、某高校赵教授2014年取得部分收入项目如下:

(1)1月从学校取得的收入包括基本工资3200元、教授津贴6000元,因公出差取得差旅费津贴420元,按照所在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缴付的“五险一金”1455元。

(2)5月10日因担任另一高校的博士论文答辩取得答辩费5000元,同日晚上为该校作一场学术报告取得收入3000元。

(3)自1月1日起将自有的面积为120平方米的住房按市场价格出租给李某居住,每月租金5500元,租期为一年,全年租金收入66000元。其中,7月份因墙面开裂发生维修费用3200元,取得装修公司出具的正式发票。

(4)7月取得国债利息收入1850元、一年期定期储蓄存款利息收入375元、某上市公司发行的企业债利息收入1000元。

(5)8月份因持有两年前购买的某上市公司股票13000股,取得该公司年中股票分红所得2600元。

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级数 1 2 全月含税应纳税所得额 不超过1500元的 超过1500~4500元的部分 超过4500~9000元的部分 超过9000~35000元的部分 超过35000~55000元的部分 超过55000~80000元的部分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税率(%) 3 10 速算扣除数(元) 0 105 3 20 555 4 25 1005 5 30 2755 6 7

35 45 5505 13505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赵教授1月从学校取得的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计算赵教授5月10日取得的答辩费和作学术报告取得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计算赵教授7月取得的租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考虑租金收入应缴纳的其它税收及附加)。

(4)计算赵教授7月取得的利息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5)计算赵教授8月份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014年)

【答案及解析】

(1)赵教授1月从学校取得的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月应纳税所得额=3200+6000-1455-3500=4245(元) 1月应纳个人所得税额=4245×10%-105=319.5(元)。

(2)赵教授5月10日取得的答辩费和作学术报告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答辩费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额=5000×(1-20%)×20%=800(元) 学术报告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额=(3000-800)×20%=440(元) 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800+440=1240(元)。 (3)7月取得的租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5500-800)×(1-20%)=376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3760×10%=376(元)。

(4)7月取得的利息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000×20%=200(元)。 (5)8月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600×25%×20%=130(元)。

二、中国公民王某在国内一家企业工作,2014年上半年取得的收入情况如下:

(1)每月工资总额5300元,含个人缴付的年金500元和按照规定缴付的“五险一金”800元。

(2)1月取得2013年度年终奖48000元。

(3)3月承租市区房屋1套,每月支付租金2000元;5月将该房屋转租,

每月取得转租收入4000元,并按规定缴纳了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不考虑其它税费),当月还发生房屋修缮费用1000元,取得装修公司正式发票。

(相关资料:该企业从2014年开始实行企业年金补充养老制度,王某所在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500元。王某本年度取得的工资与上年度相同。)

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级数 1 2 全月含税应纳税所得额 不超过1500元的 超过1500~4500元的部分 超过4500~9000元的部分 超过9000~35000元的部分 超过35000~55000元的部分 超过55000~80000元的部分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税率(%) 3 10 速算扣除数(元) 0 105 3 20 555 4 25 1005 5 30 2755 6 7 35 45 5505 1350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回答下列问题,每问需计算合计数。 (1)计算企业年金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 (2)计算王某上半年工资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计算王某领取年终奖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4)计算王某5月份转租房屋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014年) 【答案及解析】

(1)工资薪金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企业年金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5300×12+48000)÷12=9300(元)。

【提示】企业年金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2)个人缴付年金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500-9300×4%=500-372=128(元);每月工资薪金应纳个人所得税=(5300-800-500+128-3500)×3%-0=18.84(元);上半年工资收入合计缴纳个人所得税=18.84×6=113.04(元)。

(3)年终奖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48000÷12=4000(元),适用10%的税率,105的速算扣除数;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48000×10%-105=4695(元)。

(4)转租房屋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月应纳营业税=4000×3%×50%=60(元);月应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60×(7%+3%)=6(元);5月转租房屋应纳个人所得税=(4000-66-2000-800-800)×10%=33.4(元)。

增值税:免征(月资金没超过3万),附加税:无(因为没有流转税) 水利基金:无(月租金没超过10万),房产税:2000*4%=80元 土地使用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人出租)。印花税:免 个人所得税:

补充:个人出租不动产

营改增后,个人出租房产涉及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基金、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 (一)增值税分两种情形:

1、出租住房: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2、出租非住房: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至2017年12月31日,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城建税(市区)、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分别按照缴纳增值税额的7%、3%和2%计算缴纳。

(三)水利基金按照租金收入的万分之六计算缴纳。至2017年12月31

日,对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含本数)的,免征水利建设基金。

(四)房产税分两种情形:个人出租非住房,按租金收入的12%计算缴纳;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五)土地使用税分两种情形:个人出租非住房,按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依照规定的税额(市区一等土地12元/㎡,二等土地10元/㎡,三等土地8元/㎡,四等土地6元/㎡)计算缴纳;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六)印花税分两种情形:个人出租非住房,按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一计算缴纳;个人出租住房,免征印花税。

(七)个人所得税: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纳税人在出租房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教育费附加,可持完税(缴款)凭证,从其财产租赁收入中扣除。此外,还准予扣除能提供有效、准确凭证,证明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房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到扣完为止。

个人出租非住房,按应纳税所得额乘以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出租住房,减按应纳税所得额乘以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我国公民张先生为国内某企业高级技术人员,2014年1~12月收入情况如下:

(1)每月取得工资薪金收入8400元。

(2)3月转让2011年购买的三居室精装修房屋一套,售价230万元,转让过程中支付的相关税费13.8万元。该套房屋的购进价为100万元,购房过程中支

付的相关税费为3万元。所有税费支出均取得合法凭证。

(3)6月因提供重要线索,协助公安部门侦破某重大经济案件,获得公安部门奖金2万元,已取得公安部门提供的获奖证明材料。

(4)9月在参加某商场组织的有奖销售活动中,中奖所得共计价值30000元。将其中的10000元通过市教育局用于公益性捐赠。

(5)10月将自有的一项非职务专利技术提供给境外某公司使用,一次性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60000元,该项收入已在境外缴纳个人所得税78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1~12月工薪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计算转让房屋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计算从公安部门获得的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4)计算中奖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5)计算从境外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在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扣除的税收限额。

(6)计算从境外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在我国实际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009年考题改编)

【答案及解析】

(1)1~12月工资薪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8400-3500)×20%-555]×12=5100(元)。

(2)转让房屋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300000-138000-1000000-30000)×20%=226400(元)。

(3)因协助调查而从公安部门获得的奖金属于免税范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0。

(4)中奖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捐赠扣除限额=30000×30%=9000(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0000-9000)×20%=4200(元)。

(5)从境外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在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扣除的税收限额=60000×(1-20%)×20%=9600(元)。

(6)从境外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在我国实际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9600-7800=1800(元)。

四、中国公民张某自2008年起任国内某上市公司高级工程师,2012年取得的部分收入如下:

(1)1月取得任职公司支付的工资7500元,另取得地区津贴1600元,差旅费津贴1500元。

(2)公司于2010年实行股票期权计划,2010年1月11日张先生获得公司授予的股票期权10000份(该期权不可公开交易),授予价格为每份6元。当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为7.68元。公司规定的股票期权行权期限是2012年2月10日至9月10日。张某于2012年2月13日对4000份股票期权实施行权,当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为9.6元。

(3)5月份取得财政部发行国债的利息1200元,取得2011年某省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的利息560元,取得某国内上市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利息750元。

(4)7月9日张某对剩余的股票期权全部实施行权,当日股票收盘价10.8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要求(1)至要求(4)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合计数。

(1)计算1月份张某取得工资、津贴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计算2月份张某实施股票期权行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计算5月份张某取得的各项利息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4)计算7月份张某实施股票期权行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013年考题改编)

【答案及解析】

(1)1月份张某取得工资、津贴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7500+1600-3500)×20%-555=565(元)。

(2)查找适用税率:4000×(9.6-6)÷12=1200(元),适用税率3%;2月份张某实施股票期权行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200×3%×12=432(元)。

(3)5月份张某取得的各项利息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750×20%=150(元)。

(4)2月1次行权所得额=4000×(9.6-6)=14400(元);7月2次行权所得额=6000×(10.8-6)=28800(元);2次行权的平均月收益水平=(14400+28800)

÷12=360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05元;7月实施股票期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600×10%-105)×12-432=2628(元)。

五、中国公民王某是一家企业的员工,2012年度收入情况如下:①1—12月每月取得工资、薪金15000元;②5月一次取得稿酬收入8000元;③6月一次取得翻译收入30000元;④7月一次取得审稿收入3500元;⑤8月取得国债利息收入655元。

要求:计算王某取得各项收入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单位:元) 解:①个人所得税款=[(15000-3500)×25%-1005]×12=22440(元) ②个人所得税款=8000×(1-20%)×20%×(1-30%)=896(元) ③个人所得税款=30000×(1-20%)×30%-2000=5200(元) ④个人所得税款=(3500-800)×20%=540(元) ⑤8月取得国债利息收入655元免征个人所得税。

六、某人建房一栋,造价36000元,支付费用2000元,该人转让房屋,售价60000元,在卖房过程中按规定支付交易费等有关费用2500元。

要求:计算其应纳个人所得税。(单位:元) 解:

应纳税所得额=60000-(36000+2000)-2500=19500(元) 应纳税额=19500×20%=3900(元)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6s2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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