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县供销社系统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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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县供销社系统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方案

中央确定2012年为基层组织建设年,这是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机遇,对于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根据《全县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实施方案》(璧山委发[2012]10号),结合我社系统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供销社系统基层组织建设年要紧紧围绕“抓落实、全覆盖、求实效、受欢迎”,深入贯彻市第四次党代会和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以“为旗添彩,为党争光”为主题,以“1365”总体工作思路为统揽,以推进“品牌党建带动”为主线,以组织放心、群众满意为标准,突出重点、突破难点、突显亮点,积极探索“民生党建”,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着力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着力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全面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为“全面升级提速,赶超主城发展,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新璧山”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目标任务

按照“创造特色亮点,赶超主城水平,走在全市前列”的总体要求,基层组织建设年主要实现以下目标:一是基层党组织战斗力进一步提升,转化一批后进党组织,提升一批一般党组织,巩固扩大一批先进党组织。二是基层党组织书记素质进一步提升,选任渠道不断拓宽,教育培训得到加强,综合能力不断增强。三是党员队伍生机活力进一步提升,发展党员质量得到提高,教育培训和管理服务得到加强,激励关怀帮扶机制逐步完善,党员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不断增强。四是基层基础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党务工作者力量不断壮大,报酬待遇有稳定保障,经费投入力度加大,活动场所建设得到完善,基层党建工作信息化深入推进。五是基层党建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现有制度得到落实,逐步创新健全制度机制,基层党组织工作规范化、活动经常化、决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关于

三、具体方法步骤

(一)调查摸底、分类定级(2012年2月21日—2月29日)。按照《中共璧山县委组织部迅速启动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有关工作;原则上评为好的不高于20%、较差和差(软弱涣散)的不低于15%,

(二)整改提高,解决问题(2012年3月1日—6月30日)。县社党委根据调查摸底情况,结合县委工作部署,及时制定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方案交县委组织部。各单位党组织都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加强组织建设的目标任务、具体措施、责任单位(人员)、完成时限,制定出整改提高方案(见附件3),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于3月10日下午下班前报县社“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办备案。县社党委汇总后于3月12日前制定基层组织

建设年工作方案和整改提高方案(见附件2)交县委组织部组织科。县社党委要落实人力、物力、财力等保障,加大对基层党组织整改提质的支持力度,确保整改落到实处。

(三)提档升位,创先争优(2012年7月1日—10月31日)。各支部将整改落实情况自查报告及时交县社党委。县社党委将采取全面督查、组织党员群众评议等方式,对所属支部进行检查评价,再次评级定位,巩固扩大先进,提高增强一般,转化消除后进。选树一批先进典型,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先进、见行动、出业绩。县社党委于10月31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自查报告及《重庆市基层组织建设年检查评级登记表》(附件4)、《重庆市基层组织建设年检查评级汇总表》(附件5)报县委组织部。

(四)考核总结,健全制度(2012年11月1日—12月1日)。总结、规范、完善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机制,每个党支部至少建立一项务实管用的制度。组织开展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和专项述职,分级做好总结工作,宣传推广经验。县社党委将此项工作总结于2012年12月10前报县委组织部。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工作责任制

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是我社党委党建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各支部必须高度重视,在县委的领导下,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1、建立领导责任制

为搞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社党委成立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社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领导和指导,负责对各支部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进行督查、指导和评比。社党委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担负领导责任,要抓好工作方案的落实,要为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的领导和指导,要加强宣传动员,积极营造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良好氛围;及时对各党支部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进行指导和督促;各支部书记要协助抓,全社党员要积极配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县社党委实行领导联系基层党组织制度。(具体联系基层党组织情况见附件1)

2、支部工作要求

各支部要在县社党委的领导下,按照社党委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安排部署,围绕“强组织、增活力,创先争优迎接十八大”这条主线,在加强党员的学习、教育、管理,丰富支部活动内容和严格组织生活,提高工作能力及服务职工群众等方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扎实开展和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确保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取得实效。各支部要坚持每月向县社党委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至少报送1条信息,做到重要信息随时报,动态信息及时报,经验做法定期报。

(二)围绕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工作重点,落实活动工作内容,明确工作措施

为确保“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取得实效,要坚持以改革创 新精神,统筹经常性工作同时,重点抓五个方面工作任务落实: 1、强化基础

(1)上半年内完成机关支部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健全机 关党组织领导班子。

(2)建立和完善基层组织设置。一是完善党的支部委员会及党小组设置。在今年6月底前新建立桐君阁丰合药业公司和县新合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党组织。2012年,县社党委协助街镇符合条件的农村专业合作社建立党组织,覆盖面达100%。

(3)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按照建设干事型、创新型、清廉型领导班子要求,把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选拔进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重点选好配强企业主要负责人。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同时,进一步抓好党性党风教育、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形成勤政廉政、务实、为民、高效的工作作风。

重点抓好三项内容的落实:一是由社纪委负责组织党员、干部每两月观看一次警示教育片;二是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一次服刑人员现身说法警示教育活动;三是每季度出一期廉政文化专栏,营造廉政文化范围;四是为全系统在岗党员、中层以上干部每人制作岗位警示牌,强化廉政意识。

(5)扎实抓好党员队伍建设。坚持党建工作重心下移,切实加强支部建设和党员的教育管理,加强党员管理信息化建设,强化党员意识。进一步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和发展党员

工作,开展党员登记工作试点,规范党员发展程序,严格党员进 口关,全面推行发展党员记实、公示制、票决制、责任追究制。 (6)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党员管理,严格组织生 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各支部要开展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工 作。

(7)开好民主生活会。社党委和各支部要分别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委和支部负责人要作为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职责,要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2、提高素质

(1)强化教育管理。坚持党员学习日和教育周制度,营造良好学习氛围。深入开展“建学习型党组织、做学习型党员”活动,县社党委每年度表彰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先进单位1

个和学习标兵2名。在党员干部中开展“再上一次党课”、“重温入党誓词”等理想信念和根本宗旨教育实践活动。继续开展党员教育培训“七大工程”,实现县社党员教育培训全覆盖。各基层党组织坚持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每两月上一次党课;严格执行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签到请假制度,每月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十八大召开前,各基层党组织均要召开一次“迎接十八大,再创新佳绩”专题组织生活会),积极开展城乡互动的开放式组织生活。切实抓好“12371党建信息平台”建设和应用,加快推进基层党建信息化。加强对流动人才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要建立流动党员名册,为每名流动党员确定联系责任人。“两新”组织原则上每季度排查一次流入党员情况,及时掌握党员动态。

(2)狠抓队伍形象。全覆盖、规范化推行“一讲二评三公示”,完善日常评比结果与年度考核、干部选用、评先选优、经济待遇挂钩制度,不断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进一步做实和拓展“灯盏”工程,把基层组织建设年有关工作纳入“灯盏”职责,不断激活无职党员主体意识,促进无职党员持续“发光发热”。深化“人民好公仆”教育实践活动,大力整治七种不良风气,树立机关党员干部亲民爱民、干净干事形象。细化“三亮三比三评”要求和标准,开展“三优一满意”争创活动。大力推行新“三会一课”,全面提升“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3)完善激励机制。制定党员“先锋指数”评价办法,结合推行“一讲二评三公示”和民主评议党员,从党性作风、能力素质、工作业绩等方面评价党员先进性。

(4)全面提高党务工作者业务素质。按照高素质和复合型人才标准,采取分期分批组织培训和以会代训等形式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开展教育培训、讲党课比赛,提高综合能力。

3、健全机制

(1)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参照县委考核评价标准体系,结合供销社工作实际,开展“五好”先进基层党组织、模范党员先锋岗创建活动。

(2)进一步构建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体系。加大民主评议力度,对基层反映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把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党性分析评议和考核评优的重要内容。

(3)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推行党建工作述职制度,把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作为考核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工作实绩的一项重要内容。

(4)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机制,全面推进党务公开。

①完善基层民主。普遍推行部门重大决策先在党内讨论,上级党组织作出重要决定提交基层党组织讨论,基层党组织工作的重大问题组织党员充分讨论的“三讨论”机制。全面推行党代会常任制和党代表任期制,全面推行企业代表会议制度、党员代表会议制度,切实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

②强化党务公开。坚持和完善党委新闻发布制度,全年召开党委新闻发布会2-3场。建立县供销社党务公开工作责任体系,及时公开党务信息。注重发挥宣传栏的作用,定期对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党员、群众关心的热难点等工作及时进行公开,不定期对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和有关事项进行公开。

③加强党内监督。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经济责任审计,函询、谈话等制度。

4、示范带动

(1)亮身份、树形象活动

对在岗党员在工作以及参加集体活动时,必须佩戴由社党委统一发放的党徽,以强化党员意识,接受群众监督。

(2)先进典型示范带动活动

表彰系统先进模范党员和岗位技术能手,认真挖掘其先进事迹,号召广大党员、群众向他们学习,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

(3)开展晋升和巩固“五好基层党组织”创建工作

在做好“五好”创建的基础上,争取向县委成功申报创建1个优秀“五好基层党组织”支部。同时,参照“五好”基层党

支部标准,做好县社党委“五好基层组织”申报表彰命名工作。

(4)抓好党建示范点建设。按照党建示范点建设标准,创建基层组织建设示范点1个。党建示范点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一次评比创建、复查验收,优升劣降。

5、党内关怀

(1)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针对党员干部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疑点问题,创新思想政治工作内容和形式,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在六月底前完成困难党员的模底调查工作,建立困难党员(高龄党员)动态管理档案,开展一次对困难党员、老党员的走访慰问,切实为困难党员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2)深化拓展“三项制度”。把基层党组织的功能定位调整到重点做好群众工作上来,紧扣实现、维护、发展群众切身利益开展基层党建工作,让老百姓得到实惠。围绕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基层党组织要积极探索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内容、方式等,并及时总结。支部推行走访登记卡制度,建设好、使用好“三项制度”管理系统,上下联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群众满意度保持在95%以上。

(3)深入开展“党员干部基层行”活动。以“三进三同”、“结穷亲”、“山乡夜话听民声?集中民智助民富”活动为重点,继续开展“党员干部基层行”十项活动。推行党员干部参与活动情况公示制度,保证机关干部“三进三同”参与率100%;拓宽参与主体,创

新帮扶模式,通过“送政策、送资金、送人力、送技术,帮思想、帮扶贫、帮解困、帮发展”,全年实现20%以上有劳动能力的“穷亲”脱贫。

(4)认真开展好“结对帮扶”活动。县社党委班子成员要

与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机关支部与联系镇村党组织建立帮扶对子,企业支部与支部间也要建立帮扶机制,把帮扶工作和各支部涉及到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扶活动,使帮扶工作切实取得实效。推行机关在职党员在居住地发挥作用“一到两访三个一”机制,参与面达90%以上。教育提高党员主动、

及时参与处置应对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能力

(5)对因病住院党员,社党委要组织人员亲自走访、看望,鼓励他们战胜疾病,早日康复。

(6)落实基层党建工作的经费、时间、场地。为开展党建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 (三)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

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要结合供销社机关和公司经营工作实际,创新性地开展工作,在抓落实、见成效上下功夫。

1、做好调查研究阶段的工作,为深入实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提供保证 按照《关于迅速启动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有关工作的通知》(璧山委组[2012]50号)的要求,精心制定调查研究方案,完善调查研究方法,深入基层研究新情况,探索新思路,解决新问题,找准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增强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针对性,为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取得实效提供保证。

2、结合实际,创新工作

各支部要结合实际,创新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式下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扎实推进建设年活动。

1、积极探索加强公司企业党员的学习教育与管理,如建立

“党员教育管理电子信箱”和“党建工作QQ群”以及手机短信等方式,及时将学习资料和工作要求发放在电子信箱或QQ群里,通过网络随时将有关资料传递给公司企业党员,方便企业党员开展学习。

2、创新支部活动方式,积极探索党团结合、老中青党员结 合、机关支部与联系镇村党组织相结合的方式,增强活动效果。 3、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方式方法。

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实施阶段结束时,各支部要根据实际进一步提出搞好基层组织建设的工作思路和办法。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县委《璧山县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方案》要求,县社党委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社党政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纪委书记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社党委领导下具体负责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组织实施、督查和指导。党员行政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加强对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指导。党委所属各基层党组织每季度向党委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汇报一次活动开展情况。强力推进我社系统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开展。

(二)强化书记责任。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各支部书记要牢固树立“主业”意识,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扎实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各项工作。实行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重点项目制度,县社党委书记牵头抓1-2个党建重点项目。要建立基层党建工作重点项目库,并将党委书记主抓的项目报县委组织部备案(见附件5)。全面推行“三级联考”制度,制定实施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推动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各支部、县社党委分别与县社党委和县委签订年度基层组织建设目标责任书,各支部书记和县社党委书记依据责任书作出个人年度工作承诺并面向社会公示。结合“一讲二评三公示”,全面推行“三级联述”制度,广大党员干部每月向支部述职,各支部书记每两月向县社党委述职,县社党委书记每半年向县委述职。

(三)密切联系基层。建立党政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党组织制度。县社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分别联系各基层单位,深入到基层开展调研,并将基层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作为联络对象。基层组织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认真履责,要定期向所联系领导汇报活动开展情况,联系领导要及时帮助基层党组织加强班子建设、理清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解决实际问题,并做好工作日记记载。

(四)加强经费保障。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合理提高“两新”党组织运转经费标准,把“两新”组织党员活动经费从每人每年3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60元。采取在成本费用中据实列支、财政支持、党费返还、党员自愿捐助等方式解决“两新”组织党组织工作经费。探索实行“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工作补贴制度。

(五)强化督促检查。各支部及社党委活动办公室要认真总结“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把活动成果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长效机制。年内适时组织一次党员、群众对基层党的建设工作公认度和满意度测评活动,把测评结果作为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重要参考指标。2012年10月25日前,各支部务必将活动总结报县社党委活动办。11月1日前,由社党委活动办将活动总结报社党委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社党委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我社各党支部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情况进行抽查、考核验收。同时将活动情况按要求向县委专题报告,并做好县委来我社检查验收前的准备工作。

(六)及时宣传,总结表彰。各支部要继续办好各类党建橱窗。充分发挥传统宣传阵地的作用,办好单位宣传橱窗和墙报板报(3月底前完成所有公示栏上墙工作),对开展基

层组织建设年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整改方案等进行宣传。充分运用信息简报和电视台、报刊,多方位、多渠道及时宣传供销系统各基层党组织在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各支部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要求每个支部每半月必须报送1条工作信息。做到重要信息及时报,动态信息定期报,经验做法重点报。县社党委将定期公布信息报送情况。

为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推进我社基层组织建设工作,2012年底,社党委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检查验收结果,并结合活动期间督促检查情况,对各支部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暨实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程情况进行评比,对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2012 年3月15日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6r8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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