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制度汇编(预备版)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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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编首语 ............................................................................................................... 2 培训上岗制度 ................................................................................................... 3 材料进场验收制度 ........................................................................................... 4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 5 技术交底制度 ................................................................................................... 6 质量“三检”制度 ........................................................................................... 8 样板引路制度 ................................................................................................. 10 质量检查制度 ................................................................................................. 11 关键、特殊工序的过程质量旁站制度 .......................................................... 12 质量例会制度 ................................................................................................. 13 质量竞赛制度 ................................................................................................. 14 混凝土浇筑会签制度...................................................................................... 20 成品保护制度 ................................................................................................. 22 质量奖罚制度 ................................................................................................. 23 质量文件记录制度 ......................................................................................... 32 总分包协调管理规定......................................................................................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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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首语

明确的质量目标必须要有健全的管理制度保证,科学合理的组织管理体系,也必须要有健全的制度来体现。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强化制度管理、制度在先、按章行事,形成项目良好的质量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各职能组织的作用,确保实现既定的质量目标——鲁班奖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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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上岗制度

工程项目所有管理及操作人员应经过业务知识技能培训,并持证上岗。因无证指挥、无证操作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出现质量事故的,除要追究直接责任者外,还要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由综合办公室及其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具体培训计划见下表:

序号 1 2 时间 培训内容 培训方式 培训对象 培训目的 提高质量意识 不定劳务分承包方班组会议劳务分承包方期 三级教育培训 形式 外培 全体人员 监理员 内部质量监理4、11 专业理论知识月份 学习 5、10 质量管理及创月份 优注意事项 项目内部质量学习专业理论知识并取证 3 内培 员和分公司、项提高业务水平、目分管质量领增强创优意识 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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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进场验收制度

施工项目的质量控制的过程是一个由投入原材料的质量控制开始,直到完成工程质量检验为止的全过程的系统过程。材料、设备和构配件等必须进行进场验收。

1、成立项目“进场检验小组”,组长由材料负责人担任,组员包括项目材料员、质检员、试验员及技术员。

2、材料、设备或构配件进场后由材料员收集产品的出厂合格证和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并通知小组其他成员一同对产品的外观质量、规格及型号等进行检查验收。对发现的严重不合格直接拒收;对于一般不合格及时向领导反映,并提出处理意见;最终由材料员和对数量并填写进场验收记录,将材质证明文件移交试验员。

3、对于需要进行复检的产品试验员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见证取样送检,并及时取回检验报告,合格的及时向监理单位报验,不合格的要会同其他组员督促将其清退出场。

4、材料进场验收记录表如下:

材料进场验收记录

单位名称: 类别: 材料名称 规格 数量 供应商名称 进场时间 外观质量描述 外观质量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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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对涉及结构安全的原材料、焊接、钢筋机械连接、混凝土等由试验员按照规范批量进行抽样检测,要邀请监理工程师进行“见证取样”送检。对工程结构有影响的必须抽检30%到省或市检测中心进行公正检测。

1、样品取好后如果不能及时送检的试验员要做好样品的标识。

检验试验取样标牌 工程名称 规格型号 取样数量 取样人

2、对于取样检测的样品的检测结果及时做好统计

样品名称 取样部位 取样编号 取样时间 取样记录统计表

试块 编号 成型 日期 标号 代 表 结 构 配合比 材 料 情 况 编 号 水泥 砂 稠 度 组 数 抗 压 强 度 R3 R7 R28 取样人 石 设计 实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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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交底制度

1、技术交底是一项十分重要的项目技术管理工作,其目的是使参与工程施工的管理者和操作者熟悉、了解所承担的工程施工任务的施工工艺及相关要求,从而确保项目各项管理目标的实现。

2、技术交底的依据:施工合同、设计图纸、图纸会审、技术变更、施工技术方案、技术标准、技术规程、质量验收规范、施工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法规、标准等。

3、技术交底的范围: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按工程施工的需要进行施工组织设计交底、施工方案交底、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

4、交底程序:

1)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批准后,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牵头向项目现场各部门管理人员交底,明确项目的范围、施工条件、施工组织、计划安排、特殊技术要求、重要部位技术措施、新技术推广计划、项目适用的技术规范、政策等。

2)项目施工方案批准后,由方案编制人向项目现场各部门管理人员交底,明确分部工程(或重要部位、关键工艺、特殊过程)的范围、施工条件、施工组织、计划安排、特殊技术要求、技术措施、资源投入、质量及安全要求等。

3)项目各工长负责向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行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交底内容包括具体工作内容、操作方法、施工工艺、质量标准、安全注意事项。劳务施工队伍和分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向班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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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工人进行技术交底。

5、技术交底形式:技术交底以书面形式或视频、语音课件、PPT 文件、样板观摩等方式进行。交底后,交底人应组织被交底人认真讨论并及时回答被交底人提出的疑问。交底人应事先将交底资料交技术总工或技术负责人审核确认,交底双方在技术交底书上签字确认,交底人负责将记录移交给项目部资料员存档。

6、技术交底时间:技术交底必须在工作开始前进行,办理好签字手续后方可开始施工操作。

7、技术交底的管理:项目部内业技术员对技术交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对于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反应并形成记录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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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三检”制度

为确保工程质量,实现施工中的过程精品,以下分项工程和工种必须实施工程质量“三检制”:模板安装与拆除、钢筋加工、安装与隐蔽工程、钢构件连接安装、预应力构件施工、砼施工、防水、砌体、抹灰、吊顶、饰面以及门窗工程等,从而提升整体工程质量。

1、每一分项工程、检验批、工序施工完后,施工班组长必须对自己班组所施工的产品进行“自检”。在自检过程中存在的质量缺陷立即整改,确定符合质量验收标准后,由班组长填写“三检”记录表中的“自检记录”

2、经自检合格的分项工程、工序、检验批,在项目工程部专业工长的组织并参与上、下道工序两个班组的本分项工程、检验批、工序的“交接检”(按班组、区、轴线段、层或构造缝划分)。在“交接检”中发现的问题,由专业工长督促班组长组织整改,并复查整改结果,符合要求后,由两个班组长填写“交接检”记录并签字。

3、“交接检”合格后,由专业工长向内部质量监理员提请专职验收,项目内部质量监理员认为符合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填写好“三检”记录表中“专职检”栏,并由质检员保存好“三检”记录表。

4、“三检”完成后由项目内部质量监理员向当班监理报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5、对于没有按照此制度落实“三检制”的责任人员处罚由项目质量负责人提出处罚意见,经项目经理批准执行。

6、“三检”记录表表中的质量标准栏由主管工长填写,样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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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检”记录表

分部分项工程名称 部位或 工序 质量要求 测点 部位 自检 1 2 3 4 5 6 7 8 上道 交 工序 班组长: 年 月 日 接检 下道 工序 班组长: 年 月 日 专职检 质检员: 年 月 日 9 / 54

样板引路制度

一、施工操作应注重工艺的改进、优化和工序的标准化。每个分项工程或工种在开始大面积操作前必须要明确质量目标、统一操作要求,由工程部组织有经验的操作人员做出示范样板(包括样板墙、样板间、样板构件等)。

二、项目工程部根据技术方案全权负责示范样板的施工;技术部门要密切配合工程部解决实施样板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质量管理部跟踪检查施工工艺和工序质量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规程的要求。

三、示范样板的施工、验收工作必须在下道工序具备大面积或大规模施工前完成,不能影响工期。

四、示范样板做好后项目质量管理部组织验收小组对其进行验收,确认示范样板符合质量目标等要求后,再组织各施工班组进行参观学习。据此对示范样板进行完善,然后再进行大规模、大面积施工。

五、各施工班组必须在示范样板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大面积、大规模的施工,不得擅自施工;若有违者,必须返工,一切损失施工班组自负。项目将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对施工班组处以500~2000元罚款或责令其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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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检查制度

1、项目收料员对所有进场材料进行质量、数量的验收,对存在的质量问题及时向质量负责人和材料负责人汇报。有权对有严重质量问题的材料拒收。

2、施工队质检员和班组长每天必须对所完成的工作面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工长是工序质量第一责任人,对当天完成的工作内容,督促班组长进行自检,并进行复检,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4、项目质检员每天对各施工作业面进行抽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标识,通知施工队整改。对每道工序进行验收,分项工程完工后对其进行验收评定,对存在的质量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复查整改结果。如连续出现三次整改不合格的班组责令其退场。

5、每周四下午由项目经理牵头,相关人员参加对一周完成的施工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时整改,由质检员负责复查整改结果。

6、每月由质量负责人组织一次有针对性的质量专题会,并做好记录。

7、每季度请公司工程部对项目进行一次季节性的质量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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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特殊工序的过程质量旁站制度

为了落实公司炼过程精品的质量方针,加强对项目施工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从而保证本产品的最终质量目标——鲁班奖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旁站”是指项目的技术员、内部质量监理员和工长在施工现场对关键工序和特殊工序的施工过程进行连续的监督管理活动;各施工班组应该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一、凡涉及建设工程结构安全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工程的关键部位和工序,均应实行旁站内部质量监理员。

二、对需要旁站监理的部位和工序,项目工程部应根据分项工程的特点安排旁站人员提前2~5小时到达施工现场。

三、旁站人员的监督管理行为必须依据: 1)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 2)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工法; 3)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文件;

4)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和变更、施工组织设计、专向方案或作业指导书。

四、旁站人员监督管理的工作内容的:熟悉相关的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检查施工班组的施工准备情况,并将检查结果上报项目工程部当班领导;当发现施工活动存在质量、安全问题或隐患时及时制止,并监督施工班组整改;当发现重大施工质量、安全问题或隐患时,必须立即制止施工并报项目工程部当班领导。

五、旁站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对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施工现场跟班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如实准确地做好旁站记录。

六、对于未认真履行职责的旁站人员,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处以50~200元/次罚款或撤销其职务。

七、对于拒绝接受监督的施工班组,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处以500~2000元/次罚款或责令其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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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例会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施工管理,提高施工质量,使项目质量管理工作达到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依照公司有关规定,结合我项目自身实际,特制定武汉市国际博览中心二期项目质量月例会制度。

一、项目质量例会的目的:

强化质量意识,规范质量活动,加强质量管理,解决质量问题。 二、项目质量例会的时间(地点):

原则上定于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五下午4点至6点,若遇其他事情再另行通知。另可根据现场施工需要不定期的开展专题例会。

三、参加会议的人员:

项目部的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质量管理部全体人员、现场施工员以及作业队伍负责人员。

四、项目质量例会的议程及内容: 1.会议由质量总监(负责人)主持。

2.总结本月的质量情况:验收项目总数;合格及优良率;发出的整改通知单数及整改完成情况;

3.对本月的现场实体质量用幻灯图片形式进行展示,组织大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讨论,并对下步质量控制工作提出要求;

4.下月的质量活动计划:验收项目计划;其它质量活动。需项目部协调的质量问题。

5.会议纪要由质量管理部编写,主管领导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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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竞赛制度

本项目合同质量目标为全国建筑工程最高质量奖项——鲁班奖,为了在过程中很好的控制施工质量,从而确保这一质量目标的实现,特制定这一质量评比制度。

一、每个楼层举行一次模板、钢筋和混凝土施工质量大评比,活动由项目质量总监牵头举行,现场检查完毕后到会议开评比总结会。

二、评委会人员组成有监理:---------------;代建:--------------;项目技术、工长:------------------------;项目质量部门:------------------。

三、评分的权重比为(质量部门、项目技术)/监理和业主单位的代表、工长代表=6:4。

四、具体的评分表包括模板检查评分表、钢筋检查评分表和现浇结构检查评分表,最终的得分按照评分汇总表计算。(样表见附件)

五、对每次的检查评比资料要专人收集保存。 六、罚则:

1、检查得分在70分以上为合格,85以上为优秀;对于检查发现的质量问题按照项目一般质量管理程序操作。

2、每层评比最多选出钢筋、模板、砼各一个班组,每个班组每次对队伍组长进行奖励500元现金,当场兑现;

3、检查评分表评判由评委会当场打分,公开唱票方式进行; 4、奖金由项目部统一发放,罚款由财务单独列支,做好签字领款收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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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两个获优秀班组所辖的工长,奖励50%,三个班组(钢筋、模版、混凝土)获合格罚款20%。

七、附件

1、模板检查评分表 2、钢筋检查评分表 3、现浇结构检查评分表 4、得分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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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检查评分表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班组名称 验 收 部 位 检查内容 模板支撑、加固体系 避免隔离剂沾污 武汉国际博览中心会议中心总承包工程 评比标准 施工方案要求 不得玷污钢筋和混凝土接槎处 日 期 应得分 15 2 15 3 5 10 扣分原则 每处扣3分 每处扣0.5分 每处扣3分 每处扣1分 每处扣1分 每处扣2分 实得分 定性 项目 1、拼缝不得漏浆,浇筑砼前应浇模板安装的一般 水湿润,但不得有明显积水 要求 2、与混凝土接触面要涂刷隔离剂 3、在扎钢筋时模板内不得有杂物 模板起拱高度 模板起皮掉角 模板的起拱高度为1L/1000~3L/1000 掉角裁齐后可使用、不得起皮 对拉螺杆与加固槽对拉螺杆与模板面的垂直度、柱钢 加固槽钢的水平度 中心预埋管、预留孔 线插筋 位预埋螺栓 置 预留洞 外插筋外露长度 露预埋螺栓外露长长度 度 预留洞尺寸 轴线位置 模 底模上表面标高 板 截面基础 安 内部装 尺寸 柱墙梁 允 层高 ≯5m 许 垂直度 >5m 偏相邻两板表面高差 低差 表面平整度 预埋钢板 3 3 5 2 10 +10,0 +10,0 +10,0 5 ±5 ±10 +4,-5 6 8 2 5 5 每处扣1分 5 5 5 10 10 5 5 每处扣1分 每处扣1分 每处扣1分 每处扣2分 每处口2分 每处扣1分 每处扣1分 合计 定量项目 备注:1、以上各项的检查点数量n>应得分值数/每处扣分数,检查人员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可以增加检查某项的检查点数量直到该项分值被扣光。 2、评比标准栏中数值单位未注明的均为mm。 16 / 54

钢筋检查评分表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班组名称 验 收 部 位 武汉国际博览中心会议中心总承包工程 评比标准 符合设计要求 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符合设计要求 符合标准图集的构造要求 符合钢筋机械连接通用 技术规程 符合标准图集的构造要求 ±10 ±20 ±10 ±5 ±10 ±5 ±10 ±5 ±3 ±20 日 期 应得分 15 5 5 10 5 10 5 5 5 5 5 5 扣分原则 每处扣3分 实得分 检查内容 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 钢筋轴线定位 定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性方式 项接头位置 接头目 质量 机械连接、焊接的外观质 机械连接、焊接的接头面积百分率 绑扎钢筋长、宽 网 网眼尺寸 绑扎钢筋长 骨架 宽、高 间距 受 排距 钢筋力 安装保护基础 钢 允许层厚柱、梁 筋 偏差 度 板墙 壳 定绑扎箍筋、横向钢筋量间距 项钢筋弯起点位置 目 中心线位置 预埋件 水平高差 垫块间距 每处扣1分 每处扣1分 每处扣2分 每处扣1分 每处扣2分 每处扣1分 每处扣1分 每处扣1分 每处扣1分 每处扣1分 每处扣1分 钢筋的锚固 20 5 +3,0 宽度方向的垫块不少于2个,竖柱 向间距不大于1m 梁底的宽度方向不得少于2个梁、板 垫块,长度方向间距不大于1m 顶层柱的锚固方式和锚固长度柱 符合标准图集的构造要求 梁、板 符合设计和标准构造图籍要求 10 每处扣2分 10 每处扣2分 合计 备注:1、以上各项的检查点数量n>应得分值数/每处扣分数,检查人员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可以增加检查某项的检查点数量直到该项分值被扣光。 2、评比标准栏中数值单位未注明的均为mm。 17 / 54

现浇结构检查评分表 单位工程名称 武汉国际博览中心会议中心总承包工程 施工班组名称 验 收 部 位 检查内容 外观质量 评比标准 不应有严重外观质量缺陷 日 期 应得分 10 10 10 10 10 扣分原则 每处扣5分 每处扣5分 每处扣1分 每处扣1分 每处扣1分 实得分 过大尺寸偏差处理及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验收 能的尺寸偏差 定性外观质量一般缺陷 项目 施工缝的处理 表面收光养护、标高、平整度 基础 轴线独立基础 位置 墙、柱、梁 剪力墙 ≤5m 垂直层高 >5m 度 全高(H) 层高 定量项目 截面尺寸 表面平整度 进筒长、宽对电梯定位中心线 井 井筒全高(H)垂直度 预埋件 预埋设施中心线位预埋螺栓 置 预埋管 预留洞中心线位置 标高 全高 不宜有一般外观质量缺陷 新旧混凝土的结合面应凿毛 符合规范和图纸要求 15 10 8 5 8 10 H/1000且≤30 ±10 ±30 +8,-5 8 +25,0 10 每处扣0.5分 10 每处扣0.5分 10 5 5 每处扣0.5分 每处扣1分 每处扣1分 H/1000且≤30 10 5 5 15 5 每处扣1分 合 计 5 每处扣1分 备注:1、以上各项的检查点数量n>应得分值数/每处扣分数,检查人员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可以增加检查某项的检查点数量直到该项分值被扣光。 2、评比标准栏中数值单位未注明的均为mm。 18 / 54

评分汇总表 质量部门、项目技术(t1) 权重分 监理和业主单位的代表、工长代表(t2) 应得分=(n1+ n2)×100 应得分 n1表示质量部门、技术代表人数和; n2表示项目工长、监理和业主单位的代表人数和; 实得分= S1+ S2 实得分 S1表示质量部门、监理和业主单位的代表实际评分和 S2表示项目技术、工长代表实际评分和 公式:最终得分=S1/n1 ×t1/10+S2/n2×t2/10 4 6 最终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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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浇筑会签制度

1、混凝土浇筑工序是道非常重要的工序 ,在施工中是承上启下的作用。钢筋是结构的骨架,混凝土浇筑是对钢筋工程的隐蔽,一旦浇筑完成,钢筋工程的质量将无法轻易检查整改,即使存在一点小问题,处理起来代价也是非常昂贵的,因此我们必须在浇筑前实施浇筑会签制度,在各相关方确认所有条件具备的情况才能开始浇筑混凝土。

2、会签表中关于本次浇筑的时间、部位、方量、砼强度及是否抗渗由主管工长填写,填写的内容要确保准确、详尽、完整。

3、内部会签由主管工长牵头,其他部门配合;各会签部门要跟据本次浇筑部位核实本部门所涉及的工作的准备情况,确认就绪后由负责人签字。

4、完成内部会签后主管工长将此表交由质检员,由质检员落实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会签。

5、会签表一式四份,监理单位、工程部、质检部、商务部各留一份,在商务部门此表作核算各相关单位工作量的依据。

6、如果没有完成会签工程部擅自浇筑混凝土,将对相关责任人按200元/次进行罚款;其他会签部门在本部门相关工作没有做好的情况签字确认的同样按照200元/次罚款;对其他部门的罚款由质量部门实施,对质量部门的罚款由项目领导实施。

7、内部各会签方的职责:1)主管工长:所浇筑区域内钢筋、模板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以及砼浇筑准备工作的确认,“三检”制执行情况,多于的材料、周转架料的清理,浇筑部位、方量、强度等级确认,砼强度差2个等级的梁柱节点处理的确认;2)测量:控制线的测放和分包队伍分线的核查;3)钢筋翻样:钢筋的下料、安装、接头形式、双层钢筋的支撑、垫块、多于套筒的回收;4)水电安装:水电安装的预留预埋,避雷、等电位的焊接;5)钢结构:钢结构的预留预埋、焊接安装、轴线标高的控制矫正;6)试验员:试验准备情况;7)技术部:技术方案的落实程度,是否需要改进;8)质检员:“三检”执行情况,及现场钢筋模板的施工质量的验收情况;9)此浇筑部位的方量,商务部将作为施工班组结算的参考依据。

8、附“会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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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浇筑会签表 工程名称 浇筑轴线 砼强度等级 (是否抗渗) 时 间 方 量 内部会签 岗位人员 主管工长 签字: 钢筋翻样 签字: 钢结构 签字: 技术员 签字: 质检员 签字: 试验员 签字: 水电安装 签字: 意见 岗位人员 测量员 意见 签字: 外部会签 意见: 建设单位 签名: 21 / 54

意见: 监理单位 签名: 成品保护制度

成品保护是施工组织中的重要工作,是质量的有力保障,必须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坚持“谁施工,谁保护,谁弄坏,谁负责,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层层把关,环环紧扣。

一、各分包单位驻现场代表为其所施工工程专业的成品保护直接责任人,分包单位应设成品保护检查员一名,负责检查监督本专业的成品保护工作。各分包单位的施工员根据责任制和区域划分进行实施,负管理责任。总包工程部归口管理整个项目的成品保护工作,各分包单位的成品保护工作对其负责。

二、各分包单位从进入现场施工开始至其施工的专业竣工验收为止均处于成品保护阶段,各分包队伍负责工程验收前对自己的成品进行保护。

三、对于需要交叉作业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办理成品保护交接表。上道工序经验收合格办理成品保护交接手续后由下道工序施工的分包队伍负责成品的保护。

四、保护的范围 1、结构阶段

包括对水电预留、预埋的保护;钢筋工程保护的重点是对板筋成品的保护;同时对混凝土构件的保护,以及对混凝土楼板面层的保护。

2、工程设备

高低压配电柜、水泵、空调机组、电梯、制冷机组、通风管机等。 3、装饰过程中的工序产品

墙面、顶棚、楼地面装饰、外墙立面、钢铝门窗及玻璃幕墙、楼梯饰面及扶手、地下室及屋面防水等。

4、安装过程的工序产品

消防箱、配电箱、插座、开关、暖气片、空调风口、卫生洁具、厨房器具、灯具、阀门、水箱、设备配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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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奖罚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工程质量奖惩规定》、《中建三局工程总承包公司工程质量奖罚办法》及项目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强化全员质量意识,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质量经济杠杆作用,鼓励多创优质、精品工程,杜绝质量事故,防治质量通病,提高全员整体质量水平,加强项目管理人员和劳务作业队伍人员的质量意识,切实有效地将质量管理落到实处,针对我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奖罚制度。各工区项目职工、分包单位应遵循项目质量管理奖罚制度,按要求作好与质量管理相关的工作,做到责任明确、奖罚分明。鼓励多创优质、精品,杜绝质量事故,防治质量通病,以达到本工程的质量目标。

一、质量奖罚总则

(一)奖励

1、项目创优质工程,管理人员及施工队伍、班组,按局和公司创优有关规定进行表彰与奖励。

2、每层楼(施工段)钢筋工程经监理验收一次通过、无整改项,奖励钢筋工长50元,质检员50元,施工班组300元。

3、模板、砼工程,每月由项目经理牵头组织检查评比,对质量好的工区、楼层奖励有关负责工长每层50元,质检员50元,施工班组200元。

4、在每层楼(施工段)施工中,按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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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质量通病的,奖励专业工长50元,质检员50元,作业队300元。

(二)罚款

1、钢筋工程同一部位经监理两次验收仍未通过,每次处罚责任工长50元,质检员50元,施工班组500元。

2、模板、砼工程由项目经理牵头组织参观检查外观检查,观感质量差,每层楼处罚有关负责工长50元,质检员50元,施工组500元,质量事故另作处理。

3、每层钢筋、模板完成后,不进行自检程序的,对负责工长罚款30元,施工班组罚款300元。

4、上道工序未经检验或检查不合格就插入施工的,对负责工长罚款50元,施工班组罚400元。

5、对上道工序或本道工序不进行成品保护,造成返工损失或质量缺陷的,对施工班组罚款300元,损失另计。

6、施工中因质量问题,质检员、监理、甲方代表提出整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未整改完毕的,对施工班组罚款200-800元,对整改责任人按处罚作业队金额的10%进行处罚,直至质量问题整改完毕。

7、质检人员由于漏检造成质量缺陷的罚款50-100元。 8、施工班组因为施工质量造成返工或既成事实。除对施工班组处以500-1000元罚款外,对浪费的材料还将估价赔偿。

9、质量罚款由项目经理部授权质量部执行,罚款通知单一式三份,一份送被罚人员或单位,一份送财务,一份由质量部保存。对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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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签收的处理意见,生产经理、质量总监(负责人)协商知会后联合签字直接生效。

二、钢筋工程质量奖罚细则

1、经检验为不合格严重锈蚀的钢筋禁止使用到工程上,否则视情节轻重对施工班组处以200-1000元罚款。

2、钢筋接头连接未验收合格即进行钢筋绑扎,对施工班组视情节轻重处以100-300元的罚款。

3、梁、柱等构件内箍筋、拉勾不得多放,也不得少放。每多放或少放一道箍筋(拉勾),对该施工班组处20元的罚款。

4、剪力墙、暗柱、竖向钢筋采用绑扎搭接的,严格控制搭接长度,误差控制在0至10cm之内,否则造成搭接接头未错开,对施工班组处罚50-100元。

5、若垫块漏放,绑扎漏绑扣数等项超过允许误差,且经质检人员,监理指出仍未整改的,对施工班组以100-500元的罚款。

6、柱、剪力墙筋偏位超过2cm,每处罚款50元。

7、若违反了保证项目的任何一款,造成返工或既成事实,通过其他途径处理解决的对有关责任的管理人员处以50-100元罚款。对施工班组估价处罚。

三、模板工程质量奖罚细则

1、未按施工工艺和操作规程施工,对施工班组罚款100-500元。 2、预留、预埋漏掉或虽有但不准确不能满足设计要求,经指出仍未整改的对施工班组每处罚款100-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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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结构各部位模板线偏移超过规范允许范围5mm对施工班组每处罚款50-100元,超过规范允许范围10mm每处罚款100-200元。

4、由于支模不牢,造成跑模、涨模、爆模等质量问题的,对施工班组罚款100-800元。

5、模板内未认真进行清理每处罚款20-50元,模板未涂刷脱模剂每处罚款20-50元。

6、拆梁板模板须待技术部门认可后方可拆除,未经许可擅自拆除将对施工班组处以200-500元罚款。

7、其它木工质量问题视情节轻重处以100-800元罚款。

四、混凝土施工质量奖罚细则

1、施工前,必须提前完成砼施工的一切准备工作。若因准备不充分而造成不利影响,则每次罚款100元。

2、混凝土施工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观察砼坍落度,发现过大或过小应及时向工长汇报。严禁擅自往砼内加水,若发现擅自加水每次罚款50元。

3、楼板施工中,如因混凝土堆载过量造成楼板模板下沉或者垮塌将给予责任队伍500-1000元的罚款。

4、抹实收光阶段,应掌握好时间,并严格控制混凝土面标高,保证混凝土面标高准确,平整度好。若板平整度差超过4mm,则每处罚款30元;层面标高差超过30mm,则罚款200元。

5、在浇筑吊模内砼时,砼应用钢筋捅捣密实,严禁出现蜂窝麻面、漏振。若出现,则每处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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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梯间混凝土浇筑必须分层浇筑并振捣密实,若发现一次性浇筑或不振捣,罚款200-500元。

7、每次砼打完后,应及时对施工用机具进行整理维修保养;跳板、架子要拆除清理并按指定地点堆码整齐;搅拌机要清洗干净;对落地砼进行清理,并用水冲洗,所有操作面均应干净整洁,为下一道工序创造工作面;以上各条每违反一条罚款50元;

8、砼施工完之后确保7天以上人工浇水养护,要及时安排人对砼进行浇水养护,若人员不到位,每次给予罚款50元。

五、混凝土现浇结构质量奖罚细则

1、结构各部位轴线位移、截面尺寸、标高偏差超过规范允许偏差范围5mm,每处罚款式50-100元,超过规范允许偏差范围10mm,每处罚款100-200元。

2、结构各部位垂直度、平整度偏差超过规范允许偏差范围5mm每处罚款50-100元,超过规范允许偏差范围10mm,每处罚款100-200元。

3、因混凝土振捣原因,产生蜂窝、麻面、漏筋、孔洞、爆模、跑模、涨模质量问题的,对施工班组罚款200-800元,不及时上报私自处理的加倍处罚。

4、不按混凝土施工工艺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对施工班组处以100-600元罚款。

5、拆模严禁使用大锤,柱、墙模板拆模后,阳角及时做护角,缺损较大或不做成品保护工作处以每处5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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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它混凝土质量问题对施工班组罚款100-800元。

六、成品保护质量奖罚细则

(一)、对钢筋的成品、半成品保护

1、柱、墙水平筋绑扎完毕后,不得在钢筋上踩踏攀爬。主要对象-钢筋工、木工、安装工。违者罚款20元/人次。

2、梁、板钢筋绑扎,从面筋绑扎开始,其他工种不得将施工面作为主要通道,施工面内尚有作业内容的(如安装工、砼工)须避免任意踩踏、踢动钢筋。违者罚款50元/人次。

3、在浇注砼的过程中,砼工不得任意扳动柱墙竖向钢筋;有影响浇注或振捣的部位须及时向现场值班工长反映,协助处理。违者罚款20元/人次。

4、柱墙钢筋上的塑料垫块不得任意取下。违者罚款10元/人次。 5、钢筋半成品按要求分类堆码,不得任意践踏,尤其是雨雪天不得脚底带泥践踏钢筋。违者罚款20元/人次。

6、塔吊吊运材料不得图快,要避让柱墙竖向钢筋。违者对相关人员(班组人员、塔吊指挥等)罚款50元/人次。

(二)、对模板的成品、半成品保护

1、所有模板的阳角保护。不得以模板阳角为支点翘钢筋等。违者罚款50元/人次。

2、所有吊模的保护。厨房、卫生间、阳台等不同标高砼面的吊模,楼梯吊模在安装加固完毕后,任何人不得在其上践踏。违者罚款20元/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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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得在成品梁板模板面上直接堆放材料,破坏、污染模板,尤其是砼泵管。违者罚款50元/人次。

4、不得在成品模板上任意开孔,尤其是安装线管在模板上开孔位置不准确,之后再改动。违者罚款50元/次。

5、梁板模板成品(已清理干净)不得脚底带泥踩踏。违者罚款10元/人次。

(三)、对混凝土的成品、半成品保护

1、砼成形后模板拆除不得使用大锤,柱墙模板拆模时由于砼强度不高,不得用翘棍从一侧蛮力翘取。违者罚款50元/人次。

2、梁板砼浇注完,24小时内不得上荷载(成捆的大批量钢筋、钢管等),同时加强对砼面层的保护。违者罚款500-1000元/次。

3、梁板砼浇注完,48小时内梁板受力薄弱部位加载不得超过2吨,尤其是大跨度板中位置(成捆钢管),同时加强对砼面层的保护。违者罚款500-1000元/次。

4、为了保护好砼面层,满堂架立杆不得直接立在砼面层上必须垫木方或小块模板;在梁板面堆载材料必须垫木方。违者罚款200元/次。

5、木工在拆模后,必须对主要通道周边柱墙砼阳角进行保护处理(用废模板条包角保护),任何人员不得私自拆下保护条。违者罚款100元/人次。

6、安装人员在找接线盒时,不得任意凿打砼成品,且线盒边角必须修方正。违者罚款100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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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安装工程的成品、半成品保护

1、任何人不得将砼或其他异物灌(塞)入线管中。违者罚款100元/人次。

2、振捣砼时不得直击安装线管。违者罚款100元/人次。 3、不得破坏安装接地钢筋、避雷钢筋等设施。违者罚款50元/人次。

4、不得破坏厨卫预留洞口处的套管,不得随意将套管移位。违者罚款20元/人次。

5、在砼施工、搭脚手架、装拆模板及楼层清理的过程中不得破坏预留在砌体中的线管接头。违者罚款200元/人次。

(五)、对安全设施的成品、半成品保护

1、任何人不得破坏外架安全网。违者罚款100元/人次。 2、任何人(队伍)不得私自拆除外脚手架及其拉结加固设施。违者罚款500元/次。

3、木工脚手架加固不得连接到外架上。违者罚款200元/处。 4、砼泵管支撑架不得连接到外架及模板加固架子上。违者罚款200元/处。

七、其他质量奖罚规定

1、砂、石粒径或含泥量超标,使用时未冲洗干净罚款500元。 2、不按监理程序进行工序质量报验,未经监理认可而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停工整改并罚款500元。

3、隐蔽工程未经监理检查和批准,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罚款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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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4、未经监理检查和批准,对砼缺陷擅自修补罚款300元。 5、未经监理批准,砼未到龄期就脱模罚款500元。 6、砌块不提前湿水就砌筑上墙罚款300元。

7、砌体墙不按照图纸设计和规范要求设置锚拉钢筋罚款100元/处。

8、安装预制构件时底部不座浆罚款100元。 9、构造柱钢筋上端未与顶部结构连接罚款300元。

10、未按照监理规定时间对屋面、厨、厕做灌水(淋水)试验罚款500元。

11、施工中不按规范要求施工,偷工减料的,责令返工每次罚款200元,不服从甲方、监理人员管理的加倍处罚。

12、无质量责任体系罚款500元。

13、用于永久性工程的材料不经监理见证取样送检、不经监理认可擅自使用的责成停止使用外罚款500元。

14、特殊工种无上岗证清退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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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文件记录制度

1、工程施工文件包括工程管理文件材料、工程技术管理文件材料、工程测量记录、工程施工记录、工程试验检验记录、工程物资文件材料验收文件材料和竣工图,其收集整理是施工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齐全的工程施工文件是工程质量的证明文件,是工程建设及竣工验收的必备条件,也是对工程进行检查、维护、管理、使用、改建和扩建的原始依据。

2、应当按照建设程序进行编制,文件内容的填写要字迹清晰、工整,附件要清晰,达到完整、准确、系统的要求,

3、具体各部门相关的质量文件记录参见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中的10.1.1 条。

4、由技术部组织每月一次对项目各部门的相关质量资料进行检查,对于检查出的问题,及时通知相关部门整改,若同意部门连续3次出现类似问题则应给予适当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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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包协调管理规定

总 则

为规范和强化工程建设现场管理,推进整个现场高效有序的进行,确保项目安全、质量、进度各项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总分包协调管理规定。本《总分包管理规定》作为分包施工合同的补充约定,一经签订,分包商必须无条件的遵守,否则向总承包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同时,总承包商有权对该管理规定进行增补及修改,分包商仍需无条件遵守。

一、 一般管理规定

1、分包商进场前10日应向总承包商经营部出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及税务证的原件,经总承包商审查合格后后提供相关证书的复印件给总承包商经营部存档;分包商还必须向总承包商经营部提供现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明确其相关职责和权限。

2、分包商在进场施工前10日将管理人员组织机构图(五大员要求齐全)、联系方式及工人名册及身份信息表签章后提交给总承包商办公室及业主,经总承包商、业主认可后必须按照相关人员配置的要求进行配置。人员机构配置必须具备科学性和合理性,满足现场管理的需要,若人员配置存在不足或不合理的情形,在收到总承包商的通知后2日内必须整改完毕,否则每发生一次承担至少5000元的违约金。特别提醒,分包商必须配备有经验的资料员1名(当合同造价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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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万元以上时,必须为专职资料员),并对资料收发人员进行指定;此外,必须配备富有经验的技术及测量人员,确保现场技术人员的服务效率。

3、分包商在进场施工前应选择有经验的现场负责人提前熟悉现场,了解总包管理规定,工作流程,工作面,由于本工程施工工期非常紧张,分包商进场前应积极准备,否则因不了解现场条件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分包商自行承担。

4、分包商进场当日应先到总承包商办公室进行入场登记,领取相关入场手续流程。

5、分包商依据入场手续流程到总承包商质安部联系入场安全教育、接受现场安全、质量监督并签订安全文明施工协议,随后到总承包商动力部签订安全用电相关协议。最后到总承包商治安室签订治安消防管理协议及后勤管理协议。

6、分包商依据入场手续及流程办理完毕后,经业主和总承包商项目经理最终确认可入场时方可正式组织相关人员入场。

7、分包商在进场后5日内需缴清以下费用: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100万以下缴纳分包合同总造价的10%;100万以上缴纳分包合同总造价的3%、但总额不得低于10万元,上限不超过25万元);质量资料保证金5~8万元,物资使用押金3~8万元,进度保证金3~8万元,三项保证押金不低于分包合同造价的1%,不高于分包合同造价的2%;以及分包合同总造价2%的水电使用费。

8、分包商的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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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未经总承包商的允许不得擅自离岗,亦不得擅自更换管理人员,否则每人每次承担2000元的违约金。

9、分包商应根据总承包商的现场要求参加总承包商或业主组织召开的相关会议。分包商的现场代表必须到会且不得迟到,每迟到一次承担100元的违约金。若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相关会议则必须提前向总承包商请假,否则每人每次承担200元的违约金。

10、分包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支付所属工人工资,若发生拖欠民工工资行为,除依据合同承担违约金外,一切责任由分包商承担。造成不良影响的,总承包商保留追究相关名誉损失等一切损失的权利。若发生总承包商代为支付民工工资的现象,总承包商将十倍要求业主在工程款中扣回。

11、分包商必须无条件服从总承包方的各项管理,严格按照总承包商项目管理规定执行,若发生违反项目规定情况,将视情节对相应分包商进行2000—5000元处罚,同时有权追究分包商的违约责任。

二、总平面管理

1、分包商办公、住宿、就餐等场所原则上由总承包商、业主共同指定,分包商须向总承包商支付相应的租赁费用。如果总承包商提供的场所不能满足分包商的需要,分包商必须经过总承包商的同意方可自行安排。如果分包商不服从总承包商的安排,则需承担合同总造价1.5%的违约金。

2、凡需在现场占用场地的,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占用场地的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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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面积、用途及拟占用时间报请总承包方技术部核准,不得擅自圈地,以便总承包方统筹规划场地,不对正常施工造成影响,否则分包商将承担至少5000元的违约金,并在2日内按总承包商要求整改完毕。

1、分包商禁止在施工现场住宿、生火做饭。违者每发生一次承担5000元的违约金。

2、分包商必须严格按照总承包商的要求进行现场的平面布置,禁止乱搭乱设。在施工过程中因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总承包商为了管理的需要有权调整平面布置,分包商必须无条件服从,否则每发生一次承担1000元的违约金,并在2日内无条件整改完毕。

3、分包商应按照总承包的指示将其作业限制在特定的区域内,分包商的材料设备,必须按照总承包商总平面布置图划定的范围按要求进行码放。同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机械、设备进入临近区域,影响其他队伍的正常施工。否则每发生一次承担1000元的违约金。

4、施工现场内已有的脚手架、平面交通、上下通道、垂直运输机械特别是幕墙工程及大型机电设备的垂直运输、临时建筑等各种施工设施,分包商必须按照总承包方施工进度计划和分包商所承担工程施工的具体情况统一调配使用,分包商要使用运输机械,需填写吊运申请表,各分包商必须按总承包商颁发的有关材料运输规定及在安排的时间内作业。分包商必须按照总承包商施工进度计划安排使用,如果延长使用时间则应据实向总承包商支付费用。当总承包商拆除相关设施时,由分包商自行负责搭设,但不得影响现场的施工。当分包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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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总承包商进行搭设时,分包商需向总承包商支付一定的费用。每发生一次分包商不服从总承包商统一调配时,分包商承担5000元的违约金,并承担因不服从管理带来的一切责任及损失。

5、分包商应当按照总承包商的要求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水进行布置和管理,并每天对施工现场的供水线路进行检查,保证水表、管线等供水设备处于完好状态,防止供水管线跑冒滴漏,节约用水。

6、分包商应按照总承包商的规划要求对整个现场排水系统进行管理,现场设沉淀池、隔油池、化粪池,污水经沉淀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分包商负责检查安排各并保证各自施工区域的排水系统正常工作,由此带来的相关费用及后果均由分包商承担。

7、分包商必须遵守总承包商总平面布置的允许通行的道路,禁止未经许可擅自占道影响其他分包商的正常施工,违者每发生一次承担5000元的违约金。

三、技术及资料管理

1、分包商应当及时签收总承包商的各类函件,包括总承包商发出的罚款函件,如果拒签,除依据合同中的约定承担违约金外,并且视为分包商签收。

2、分包商在各分项工程施工前7日将施工方案报送业主、监理和总承包方,分包商应对工程范围内整个现场的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案适用性、准确性和安全性负全面责任,总承包商的批准不减轻和免除分包商的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均由分包商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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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包商所有与本工程相关的资料必须具备同步性、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并且接受总承包商、业主和监理的随时检查,在总承包要求分包提供相关资料时必须及时提供。否则,违反以上任何情形每次承担1000元的违约金。

4、分包商所有与本工程相关的的资料必须按照总承包商、业主或监理的要求及时整理并分类归档,并随施工进度及时整理,按专业系统归类,认真进行填写,做到字迹清楚,项目齐全,记录准确、真实,且无未了事项,所有技术资料必须由各分包商技术负责人审核,并及时报送总承包商相关部门,违者每发生一次承担1000元的违约金。在总承包商、业主或监理发出整改通知后2日内未整改完毕的每次承担1000元的违约金。

5、分包商负责制作的自己承包工程的竣工图和整理的相关竣工资料必须达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和档案馆要求竣工验收及备案的条件,并且确保不因其制作的分包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影响整体工程竣工验收,总承包商有权检查要求分包商整改,并在竣工前15日内提交。否则一切相关费用及相关后果由分包商承担,承担不低于分包工程造价0.1%的违约金,并赔偿给总承包商带来的一切损失。

四、进度管理

1、分包商在订立合同后7日内,按照分包合同、施工大纲以及总承包商、业主和监理的总体工期控制计划的要求提交完整的进度计划,工程进度计划应当具有科学性和完整性,并符合分包合同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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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总承包商批准同意的进度计划,除非总承包商同意调整,分包商应当严格按照进度计划执行,否则视为分包商违约,该计划可作为今后索赔的依据。

2、在履约过程中,分包商还应当按照总承包商的要求根据实际工程进度提前一周提供各专业工程进行的流水施工计划,供分包商基层管理人员具体控制每个分项工程在各个流水段的工序工期,该计划的编制分包商必须有专人负责,每周五完成后报送总承包方计划统计部汇总,不按时上报施工进度计划的分包商将被视为施工组织不作为和故意扰乱施工生产,并视情节承担200-2000元的违约金。

3、为保证施工总体进度计划有操作性,分包商应订立合同后7日内编制如下各项施工保障计划:

(1)施工准备工作计划。施工准备工作计划内容包括:编制相关施工方案;工人食宿安排,临建搭设、生活水电和排污布置;施工人员进场、安全交底;材料物资机械计划;工作面移交以及基准标高和轴线定位移交;

(2)图纸需求计划。图纸包括:结构、建筑施工图,安装施工图,施工安装节点详图,安装预留预埋详图、系统综合图等。其中详图和综合图等是在业主综合协调下,由设计院或指定专业分包商深化完成,各分包商直接向业主领取施工图纸。

(3)施工方案编制计划。分包商进场前向业主和总承包商报送专项施工方案,坚持 “方案先行、样板引路”制度,大面施工前,先进行样板验收,由业主、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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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后续施工。

(4)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材料进场计划。业主指定供应的材料,属于总承包方施工内容的由总承包商提出物资需用总计划,根据形象进度提出物资进场计划,属于业主指定分包施工的材料由指定分包商提出物资需用总计划和分阶段的进场计划。根据进度计划,分包商进场后,将材料需用计划和进场计划签字盖公章后报送业主,抄送总承包方计划统计部。材料计划要求准确及时,能够保证现场正常供应。如因材料问题影响现场施工进度,将视问题的严重程度,依据合同对责任分包商进行工期罚款。

(5)验收计划

4、当总承包商认为工程的进度与批准的进度计划相比存在滞后时,分包商应当立即按照总承包商的要求调整进度计划,无条件采取一切措施进行赶工,确保工程按期竣工,因分包商的原因导致工期迟延,分包商应赔偿工期滞后给总承包商带来的一切损失。

5、业主负责协调各专项指定分包工程开工所必须的分包商最迟的进场时间。分包商必须无条件予以服从业主或总承包商要求的进场时间,否则因拖延开工导致的一切损失由分包商承担。

6、分包商必须每天向总承包方计划统计部报送日报表,每周报送周报表,每个月向总承包商报送月报表,报表的内容及格式以总承包方提供的样表为准,报表内容应包括:

(1)深化设计的每个阶段性成果(如果有)、采购、制造、货物送达现场、施工、安装、试验等每一阶段进展情况的图表和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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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反映采购、制造、施工、安装等情况和现场进展等状况的照片;

(3)关于每项主要生产设备和材料的生产、制造商的名称、制造地点、制造进度百分比、现场施工进度百分比以及下列事项的实际或预计日期:

a 开始制造, b分包商检验, c试验,

d发货和运抵现场, e各分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4)现场各类分包商人员的人数和各种分包商设备数量的详细资料;

(5)材料的质量保证文件、试验结果及合格证的副本; (6)当期采购、施工及安装工程所完成的产值清单及截止当期累计完成的产值;

(7)安全统计,包括对环境和公共关系有危害的事件和作业的详细情况;

(8)当月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对比以及下月进度计划,包括可能影响按合同竣工的任何事件或情况的详情,以及为消除延误正在(或准备)采取的措施。

分包商未按照总承包商的要求按时提供进度报告等相关资料时,每发生一次承担200元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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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总承包商有权对分包商的施工内容、劳动力数量、工作安排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若发现现场出现劳动力不足,工程材料以及机械设备等组织不到位影响施工进度的情形时,分包商在接到总承包商通知整改后2日内必须整改完毕,并采取一系列措施进行赶工,不得影响后续作业和其他分包商的施工。否则,每发生一次承担5000元的违约金,由此导致工期滞后的相关责任全部由分包商自行承担,并且赔偿给总承包商带来的一切损失。

8、因分包商的原因导致现场进度滞后,在总承包商履行总承包管理义务后仍不能满足业主要求的施工进度时,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分包商承担,总承包商不再承担任何责任,此外分包商还应当承担给总承包商带来的一切相关损失。总承包商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要求业主停止或迟延支付进度款,并有权要求业主直接将其违约金或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直接支付给总承包商。

五、材料、机械设备及周转架料管理

1、分包商的货物进场的前3-7天,事先到总承包商处签发《准运单》。分包商进场的机电设备和电料应先到总承包商动力部门备案,进场的其他物资设备应先到总承包商物资部备案,货物到场时,由总承包商、业主和监理检验后放行进场。否则已进场的物资设备视为总承包商所有。

2、凡总包工地现场已有的物资分包一律不许进场,主要指螺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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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木材、砂、石、水泥、木摸板、氧气、乙炔、周转钢管、扣件、灭火器等。如未征得总包同意擅自进场的物资视为总包所有,不得出场。

3、分包商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使用总承包方的材料和设备,若分包商需领用总承包商的材料和使用总承包商的设备时,应指定专人到总承包商物资部填写借条进行材料领用或使用申请(个人私章印模应在项目部、物资设备部备案);总承包方将对分包商收取一定的费用。如分包商大量使用上述物资,需向总包提出申请,经总包同意并付清费用后办理领料手续,按照进场成本价上浮10%计算。未经总承包商的同意,分包商擅自使用总承包方的材料或设备,每发生一次分包商承担5000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给总承包商带来的一切损失。分包商对领用的工程用料应妥善保管,确保材料质量不受损坏,否则分包商应当赔偿损坏材料的相关损失。

4、分包商应在不少于21天前,将任何生产设备或每项其他主要货物数量、车型、拟存放位置和运抵日期通知总承包商,以便于总承包商对现场的布置和管理,在履约过程中,相关进场时间发生变化时,应按照工程实际进度提前3天向总承包商重新申报进场计划。否则,因分包商未履行该通知义务导致现场无法合理布置的责任自负,并承担给总承包商带来的一切损失。

5、分包商货物进场后,卸料堆场应征得总包工程部、物资部的同意,不得影响其他工程的施工,进场货物应卸至总承包商指定地点。做到整齐划一,不得随意堆放,并在总承包商垂直运输调度中心的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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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下,按时吊运到施工作业现场,如分包商随意堆放或有意拖延吊运,总承包商有权对分包商的材料进行任意处置,并且每发生一次由分包商承担发生额外费用2倍的违约金。

6、分包商需对其提供的一切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负责,需送检的所有材料及设备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才可使用于本工程。总承包商的检验和许可并不减免分包商的任何责任,因分包商使用自行采购物资或设备以及施工方法等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或造成其他损失,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均由分包商承担。

7、分包商应负责分包工程需要的所有材料、设备的包装、装卸、运输、接收、卸货、存储和保护等一切相关工作,并由其自行负责保管,防止被偷盗或挪用。若由于分包商看管不利发生被偷盗或损坏现象,所有责任及损失均由分包商自行承担。

8、分包商应保证总承包商免于承担因材料、设备等物资在运输、装卸以及存储等过程中带来的一切可能造成的损失(含物资本身及对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并应当支付由材料、设备等运输、装卸以及存储等引起的所有索赔,一切相关责任由分包商承担。

9、分包商货物出场时必须到动力部或物资部门办理出门证,由业主、分包商和总承包商三方签字。未经总承包商许可和检查,分包商不得将现场的任何物资设备运出施工现场。若发现分包商将非自有的物资携带出场,每发现一次分包商视情节轻重承担5000-10000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给总承包商及相关单位带来的一切损失。

10承包商对分包商自行采购的物资有权进行抽样检查,若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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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不到合格要求,总承包商有权要求分包商停止使用不合格物资,总承包商将不予返还质量安全履约保证金,因此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分包商承担并赔偿总承包商所受的一切损失。

六、质量管理

1、分包商对分包工程的质量负全责,包括全面负责一切现场作业、施工方法和已完成工程的稳妥性和安全性。分包商确保不因自身的质量问题导致总承包承担任何责任,因分包商的原因导致相关的责任全部由分包商承担,并且赔偿给总承包商带来的一切损失。

2、分包商应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19001建立涵盖所施工内容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规范分包商自身的质量管理。分包商在本项目必须设置专职质量管理人员,负责所施工内容的质量管理工作。分包商没有配备专职或兼职质检员,总承包商将从分包商的质量保证金中每月扣除5000元,作为总承包商另聘质检员的工资。

3、分包商质量管理应遵循下列程序:明确项目(合同)质量目标;编制所施工内容的有针对性、实用性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本工程的质量管理计划;实施本工程的质量管理计划;监督检查本工程质量管理计划的执行情况;收集、分析、反馈本工程质量信息并制定预防和改进措施。分包商必须将每阶段的质量控制进程向总承包商备案,违者每次承担1000元的违约金。

4、分包商应在项目策划过程中编制质量管理计划,该计划应体现从资源投入到完成工程质量最终检验和试验的全过程质量管理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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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要求;经业主、监理、总承包单位审批后作为对外质量保证和对内质量控制的依据。业主及总承包商的批准不减轻或免除分包商的任何责任。

5、质量管理计划应涵盖以下主要内容:项目的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质量要求;项目的质量管理组织与职责;项目的质量保证与协调程序;项目应执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实施项目质量目标和质量要求应采取的措施。

6、分包商对分项工程的过程检查,做好自检、交接检记录,配合项目质检员完成工程资料制作。各分部、分项工程分包质检员对工序的自检、交接检查,合格后上报总承包商质量部门检查,监理检查,合格后在交接检验收单上签字认可后进入下一工序施工。

7、分包单位在进场后如有设备和材料进场,应将相应的资料如合格证、检测报告等上报到总承包商质检员处检查,合格后报到总承包商资料员处进行存档,资料必须是原件。

8、分包商对不合格品的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对验证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应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规定进行标识、记录、评价、隔离和处置,防止非预期的使用或交付;不合格品的记录或报告,应传递到有关部门,其责任部门应进行不合格原因的分析,制定和采取纠正措施,防止今后发生同样或同类的不合格品;违者每次承担1000元的违约金。

9、分包商如需在墙体上进行开槽或开洞,需提前一天向总承包商提出申请,申请表格见附件二。如未经批准擅自开槽或开洞,每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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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一处承担300-500元的违约金。

10、分包商应建立工程保修制度,按合同约定或国家有关规定,对保修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提供保修服务,违者分包商应当承担给总承包商带来的一切损失并承担10000元的违约金。

11、分包商应允许并配合总承包商进入分包商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严禁阻挠总承包商对现场的质量管理。否则,每发生一次承担100元的违约金。

12、分包单位对项目质检员提出的“质量问题通知单”内的整改问题,不能及时整改而造成质量问题、安全事故、延误工期,或者不整改,总承包商将对分包商处以1000~10000元罚款(整改单回复,必须上交)。拒绝签收质量整改单,在现场质量员或施工员对分包下达口头整改和口头停工时,分包必须遵守,如发现一次不遵守将对分包商处以500~2000元的罚款。

13、分包商的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以及当地建设单位工程质量标准,否则,将处以分包合同总额的10%的违约金,分包商需免费返工重做,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质量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并承担因此给总承包商带来的一切损失。当总承包商委托第三方进行返工时,相关费用由分包商承担。

14、施工过程中分包工程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总承包商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要求业主停止或迟延支付进度款,并有权要求业主直接将其违约金或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直接支付给总承包商。

15、成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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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包商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承担未交付之前发生损坏的全部损失及修复费用。在分包商将分包工程交付给总承包商后至业主颁发总承包商竣工移交证书之前,分包商对分包范围内的工程仍承担保护及看管责任,相关所有风险仍由分包商承担。

2)分包商应杜绝野蛮施工,必须做好现场成品和半成品的保护工作,若因分包商的原因导致现场成品、半成品的破坏,除负责修复外还应当承担由此给总承包造成的全部损失,每发生一次视情节的轻重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

3)对于非分包商的责任造成的损坏,分包商负责维修工作,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在未找到相关责任人时,因分包商对成品、半成品的负有保护和看管义务,因其保护和看管不力,相关费用及损失仍由分包商承担。

4)分包商在某个工作面内的施工任务全部完成后必须与下一工序分包商办理书面移交手续,由监理单位作为见证单位签字确认,工作面移交后,相应区域内的成品保护等责任由工作面接收单位承担,如不办理工作面书面移交手续,相应区域成品保护等责任仍由分包商自行承担。

七、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文及明施工安管理

(一)安全管理及职业健康环境管理

1、分包商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确保做到现场无人身伤亡、重伤、火灾和失窃等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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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并遵循总承包方的指示保护所有的公共财产,承担因未遵守总承包商的管理以及因自身过错导致现场的安全事故的一切相关后果,承担由于自身劳动保障措施不完备而造成的罚款和支出的费用,并赔偿总承包商因此而带来的一切损失。

2、分包商应严格服从总承包商的统一指挥,遵守承包人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分包商应建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并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专兼职安全员,对现场工作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加强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保护,违者每发生一次承担1000元的违约金,并在2日内整改完毕。

3、分包商进场施工后应及时与总承包商主管工长、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工人入场安全教育和交底,并提供全体人员“三级安全教育记录”花名册。每周开展“周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每日班前必须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如安全教育和交底资料未及时上交总承包商,每发生一次承担500元的违约金。

4、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分包商应编制安全防护方案,经总承包商和监理批准后实施,总承包商的批准并不免除分包商的任何责任。分包商的安全防护措施必须及时跟进并符合总承包商的要求,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予以排除。若防护设施搭设不能满足施工生产要求和规范要求,在接到总承包商相关整改通知后应立即整改完毕,否则每发生一次承担1000元的违约金。另外,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标识、脚手架体杆件以及消防器材严禁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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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动或拆除、破坏,违者每发生一次承担1000元的违约金。

5、工作面移交后,相应区域内的安全防护设施、文明施工管理由工作面接收单位承担,工作面接收单位有权对接收工作面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违规行为进行管理和处罚,并承担监管不力的相应责任。

6、分包商必须按总包要求对进场材料进行平面堆放及整理,满足文明施工要求。施工垃圾运至总承包商指定地点承包范围的工作内容要求做到工完场清;分包商自行搭设的外脚手架、安全网色泽统一,系挂整齐、美观、牢固;生活区域内保持清洁平整。违者每次每处承担1000元的违约金,并且在2日内整改完毕。如在限定的时间内没达到总承包商要求,总承包商有权安排其他队伍清理、堆码,由分包商当场签字认可,费用按实际发生费用的双倍价格处罚。如分包商拒不签字认可的,总承包商有权在施工押金中加倍扣除。

7、分包商应采取一切适当的措施保护现场的施工环境,尽可能的降低因其施工带来的污染、噪音以及其它可能对公众和财产造成的损害,并且保证总承包商不会承担任何与扰民相关的费用,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责任及损失由分包商自行承担。

8、施工过程中分包工程因分包商的责任出现安全事故,总承包商有权扣除安全及文明施工保证金,要求业主停止或迟延支付进度款,并有权要求业主直接将其违约金或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直接支付给总承包商。

(二)文明施工管理

1、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分包商施工及管理人员按总承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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