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电(低压)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办法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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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电(低压)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办法

(试行)

1 范围

1.1 本办法规定了农电(低压)工作票的管理规定、填写标准、执行程序和考核标准。

1.2本办法适用于衢州电力局直属单位及各县级供电企业运行农电(低压)电气设备上的检修、运行、扩建、改造工作和新建工程项目以及在农村低压用户设备上的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国家电网公司2005年2月17日发布)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国家电网公司2003年10月8日发布)

《农村低压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1年10月8日发布)

3 术语和定义

3.1 局:本办法所称局均指衢州电力局。

3.2 工作票:本办法所指工作票包括低压配电线路第一种工作票、低压配电线路第二种工作票、低压配电线路停电检修工作任务单、低压配电线路(设备)事故应急抢修单、施工安全作业票、低压操作票(停电)、低压操作票(送电)。 3.3 衢州电力局直属单位及各县级供电企业:本办法指衢州电力局用电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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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供电局、江山供电局、开化供电局、常山供电局。以下简称局属各单位。 3.4 运行电气设备系指全部带有电压、一部分带有电压或一经操作即带有电压的电气设备。 4 职责

4.1 局属各单位农电工区负责本办法的执行。

4.2 局属各单位和安全管理网络负责本办法执行的监督管理,并对工作票执行情况进行统计、考核。 5 工作票管理规定 5.1 使用工作票的通用规定

5.1.1 按本办法规定应使用工作票的工作,不准无票工作。

5.1.2 工作票应按本办法规定的统一格式执行。格式见附录。其中计算机填写的工作票栏目中的内容采用黑体小四号字体。

5.1.3 工作票应按类型编号,并按编号顺序使用,未经编号的工作票不准使用。 5.1.3.1 工作票以供电营业所(班组)为单位进行编号,编号含局属单位、供电营业所(班组)、工作票类型、年、月、编号顺序号码内容。其中局属单位、供电营业所(班组)使用汉语简称,年、月、编号顺序号码使用数字编号,以短横杠相连。

低压配电线路第一种工作票类型代码为Ⅰ,低压配电线路第二种工作票类型代码为Ⅱ,事故应急抢修单类型代码为Q,施工安全作业票类型代码为S。

例:江山局贺村供电营业所2005年6月第一张工作票,其编号为:江-贺-Ⅰ-05-06-001。

5.1.3.2 工作票使用时应按月度连续编号,中间不得空号,工作任务单、民工教育卡应随同工作票编号。

5.1.4 工作票用蓝黑色(黑色)圆珠笔、钢笔(签字笔)填写,不准使用红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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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或铅笔,票面应整洁不得涂改。

5.1.5 使用计算机填写的工作票,其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专职监护人、操作人、监护人安全措施交底确认栏必须手工签名,不准直接打印。

5.1.6 工作票中所填写的设备名称和编号设备管辖权限,局属单位应行文公布。 5.1.7 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停送电联系人)的审批规定: 5.1.7.1 工作票签发人由各单位农电工区负责人提名,本单位安监科考核,主管领导批准, 每年书面公布名单。如遇人员变动时,应按上述报批程序及时进行调整、公布。

5.1.7.2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工作许可人(停送电联系人)由各单位供电营业所(班组)提名,经本单位农电工区负责人考核审批,上报本单位安监科行文公布后生效。

5.1.7.3 专职监护人由具备工作负责人资质的人员担任。

5.1.8 工作票填写时应对照模拟图或系统接线图进行核对,保证正确无误。 5.1.9 两个及以上供电营业所(班组)使用一张工作票同时进行工作时,工作负责人应由本单位农电工区指定的。

5.1.10 两个及以上供电营业所(班组)使用低压配电线路第一种工作票时有多个地点同时进行工作时,须使用工作任务单,工作任务单由负责本工作的总工作负责人签发。

5.1.11 低压停电、送电操作应由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单人操作项目及人员,由本单位安监科审批。

5.1.12 工作票签发人不得签发空白工作票;各级专兼职安监人员不得签发工作票。

5.1.13 同一张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三者不得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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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兼任。

5.1.14 不得许可工作时间在计划批准时间以外的工作票。工作票增加计划批准时间的目的是:提高检修工作的计划性,减少非计划停运和非计划检修次数。 5.1.15 单位名称:填写供电营业所(班组)直接主管单位名称。

5.1.16 工作票工作班人员栏内填写参加该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员的姓名。两个及以上班组使用一张工作票时,可填写小组负责人XXX等几人,但在安全措施交底确认栏内必须填写参加该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员的姓名。工作人员指参加本次工作的本供电企业人员、聘用工、临时工、特种车辆司机等所有人员。 5.1.17 已执行的工作票在办理已执行后应立即加盖“已执行”章。未执行、作废的工作票应加盖“作废”章,并在备注栏内写明作废原因。盖章位置在工作票最后一页边线框内左下角处。

5.1.18 工作票内所有栏目不得空白,如无填写内容时,在该行首栏内填写“无”字样即可。

5.1.19 工作票填写应字迹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一般个别错漏字需修改时,必须字迹清楚,不会有引起误解的可能。错别字的修改应在错字上打“×”接连书写;漏字应在漏字上、下方划“∨”或“∧”,在“∨”或“∧”的上方补写所漏的字。但关键字(如拉、合、停、送及工作票编号、线路名称、杆号)出现错漏字时,严禁修改,该张工作票应予作废。 5.2 工作票的检查、统计、考核及保存

5.2.1 供电营业所(班组)安全员每周检查本班所工作票执行情况,将本班所全月已执行、作废的工作票装订成册,每月底对本班所工作票进行自查统计和考核,并将工作票及统计考核情况汇总上报农电工区。

5.2.2 局属各单位农电工区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应在次季首月15日前检查本单位所属供电营业所(班组)全部已执行工的工作票,并做好审核统计和考核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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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本单位安监科。

5.2.3 局属各单位安监科次季首月30日前抽查上季度全部已执行工作票的20%,并做好审核统计、考核和分析工作。

5.2.4 对已检查审核的工作票,各级审核均应加盖“审核合格”或“审核不合格”章。审核章从最后一页边线框内右下角处从右至左依次加盖,同时注明审核人和审核时间。

5.2.5 加盖的各种印章的规格为3cm×1.5cm,加盖时使用红色油印。印章字体为楷体。

5.2.6 县级供电企业应将工作票合格率作为一项重要的安全考核指标,逐级进行考核。对不合格的工作票应每季公布一次,并对工作票检查考核情况定期进行公布,并予以适当的奖惩。

5.2.7 已执行的工作票在供电营业所(班组)保存一年。 5.3 工作票合格率的计算方法

工作票合格率=已执行票中合格工作票数/已执行的工作票总数×100% 注:作废工作票不作统计。 6 工作票填写

6.1 低压配电线路第一种工作票填写标准 6.1.1 填用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6.1.1.1 在停电的低压线路上的工作。

6.1.1.2 高低压同杆塔架设多回线路中的停电的低压线路上的工作。 6.1.1.3 在部分停电的配电设备上的工作或在配电变压器台架上进行低压停电检修须将高压停电的工作。

6.1.1.4 在高度超过2M及以上的用户配电(计量)装置上的停电工作。 6.1.2 第一种工作票的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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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1 每张工作票只能用于一条线路或同一个电气连接部位的几条线路或同杆塔架设且停送电时间相同的几条线路。

6.1.2.2 同一天内同一条配电线路上几处配电变压器台架上进行同一类型的工作,可以使用同一张第一种工作票。 6.1.3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填写标准:

6.1.3.1工作的线路或设备双重命名:填写电压等级、线路名称或设备名称及编号。

6.1.3.2 工作任务:先填写线路名称起止杆塔号或设备名称,后分项填写具体任务。

6.1.3.3 计划工作时间:由各单位申请并经批准的停电计划时间。 6.1.3.4 安全措施:

a)工作地段简图,填写线路或设备名称、起止杆塔号;如果该工作地段内有分支线时,不必把分支名称填上;如工作地段在分支线上,应填上主线及分支线的名称及起止杆塔号;T接侧的自备电源;应悬挂的标示牌和围栏。

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b)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填写拉开需要工作班操作的线路各端(含分支)开关、刀开关和熔断器。拉开危及该线路停电作业,且不能采取相应安全措施的交叉跨越、平行和同杆架设线路(包括用户线路)的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和熔体。d)拉开有可能返回低压电源的开关、刀开关和熔断器。

c)保留或临近的带电线路或带电设备:填写不危及该线路安全作业的相邻两侧邻近、交叉、平行和同杆塔架设的带电线路名称、杆塔号或设备命名。邻近线路或设备系指工作线路两侧50米之内,距离工作线路最近的10kV及以上电力线路或设备;平行线路系指工作线路两侧50米之内,距离工作线路最近的相同电压等级的电力线路;交叉线路系指与工作线路交叉的10kV及以上电力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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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同杆塔架设的带电线路系指同杆塔架设的相同电压等级的多回电力线路和不同电压等级的多回电力线路。

d)其它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填写与该线路或设备作业有关的其它安全措施和主要注意事项(如线路色标或线路走向等)。

e)配合停电线路、设备安全措施落实、许可栏:填写需要其他单位(班组)操作的线路、设备命名。机制工作票,配合单位许可人必须手工签名。

f)应挂的接地线:第一行填写线路名称(包括用户线路)和所挂接地线的杆号,在相应的下一栏填写所挂接地线的编号。接地线的编号应采用罗马数字。

g)个人保安线:按实填写。

h)专责监护人:填写专责监护人姓名,监护对象、地点和具体工作任务; 6.1.3.5 工作票签发人: 6.1.3.6 收到工作票时间: 6.1.3.7 许可工作开始:

a)许可方式的填写分为当面通知、电话下达两种方式。 b)工作许可人须经书面批准公布的人员。

c)工作许可人的职责:负责许可本单位工作负责人提出的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负责联系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所列需要停电的线路或设备转入检修状态,并核实所列安全措施满足现场安全需要;负责审查工作的必要性,并核实线路停、送电和许可工作命令的正确性;负责与调度员联系具体停送电事宜。 6.1.3.8 确认工作负责人布置的任务和本施工项目安全措施:所有工作班成员对所从事的工作任务和安全措施确认无误后由本人签名。

6.1.3.9 工作负责人变动情况:工作负责人变动由原工作票签发人填写变动情况和变动时间并通知工作许可人(停送电联系人)和全体工作班成员,如工作票签发人无法当面办理,应通过电话联系,由工作许可人(停送电联系人)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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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签发人姓名、工作负责人变动情况和变动时间。

工作负责人只允许变更一次。

下列情况不允许变更工作负责人:a)检修工作中有两个及以上工作小组;b)有两个及以上单位配合停电;c)检修工作为单日工作时。如果确需变更,应重新办理工作票。

6.1.3.10 许可工作时间:填写许可人发布命令的时间。

6.1.3.11 工作人员变动由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内填写人员变动情况和变动时间并通知工作许可人(停送电联系人)和全体工作班成员。工作班成员变动须事先征得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后方可进行变动。

工作班成员变动栏内工作负责人一经签名,即视为工作负责人已事先告知工作票签发人工作班成员变动情况,并得到允许。 6.1.3.12 工作票延期:

a)工作票延期手续的办理,须在计划检修工作时间内向工作许可人提出申请延期手续;

b)工作票延期手续只能办理一次。

6.1.3.13 工作终结报告:用当面报告和电话报告两种方式进行。

a)拆除的接地线数量和编号应与所挂接地线数量和编号一致。

b)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再次核实确认工作地点无个人保安接地线和其它遗留物。

c)填写向工作许可人汇报工作全部结束,可以恢复送电的时间。 6.1.3.14 备注:填写安全措施栏内没有包括而又必须强调应注意的安全事项。规程条文中已有明确规定的个人防护措施可不填写,但必须严格执行。 6.2 低压配电线路第二种工作票填写标准

6.2.1 填用低压配电线路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带电线路杆塔上的工作;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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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的配电设备上或配电变压器室内的工作;在砍伐危险距离以内的树竹不能确保安全作业的工作。

6.2.2 对同一电压等级、同类项的工作,可在数条线路上共用一张第二种工作票。

6.2.3 低压配电线路第二种工作票填写标准: 6.2.3.1 工作任务:

a)第一栏填写线路或设备双重命名; b)第二栏填写线路起止杆塔号或设备编号; c)第三栏填写具体工作内容。

6.2.3.2 计划工作时间:填写计划所列时间。

6.2.3.3 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填写工作中相应电压等级的安全距离及作业当中注意的安全事项等。

6.2.3.4 确认工作负责人所布置的任务和本施工项目安全措施:填写所有工作班成员对工作任务和安全措施确认后的本人签名。

6.2.3.5 备注:填写安全措施栏内没有包括而又必须强调应注意的安全事项。要结合当日工作实际,有针对性,突出重点,具体明确。规程条文中已有明确规定的个人防护措施可不填写,但必须严格执行。

6.2.3.6 线路第二种工作票不需要履行工作许可手续,但应在开工前通知设备运行管理单位。

6.3 低压配电线路停电检修工作任务单填写标准

6.3.1 填用低压配电线路停电检修工作任务单的工作为:使用总工作票工作同时使用工作任务单。 6.3.2 填写标准:

6.3.2.1 编号:工作任务单编号与总工作票编号相同并附加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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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2 工作单位、班组名称:填写小组工作负责人所在的工作单位、班组。 6.3.2.3 小组负责人:填写由总工作票负责人指定的人员。 6.3.2.4 停电线路、配电设备名称:填写线路、设备的双重命名。 6.3.2.5 工作地段:填写线路名称起止杆塔号

6.3.2.6 工作任务:填写总工作负责人下达的具体工作内容。

6.3.2.7 工作地段保留或临近的带电线路或带电设备:填写不危及该线路安全作业的相邻两侧邻近、交叉、平行和同杆塔架设的带电线路名称、杆塔号或设备命名。邻近线路或设备系指工作线路两侧100米之内,距离工作线路最近的10kV及以上电力线路或设备;平行线路系指工作线路两侧100米之内,距离工作线路最近的相同电压等级的电力线路;交叉线路系指与工作线路交叉的10kV及以上电力线路;同杆塔架设的带电线路系指同杆塔架设的相同电压等级的多回电力线路和不同电压等级的多回电力线路。 6.3.2.8 安全注意事项:见任务单。

特殊安全措施:填写本专业工作中必须注意的安全事项。 6.3.2.9 补充安全措施

6.3.2.10 总工作票在负责人在确认1—10项由小组负责人根据工作任务布置及现场实际填写完备的内容后,填入姓名及时间。

6.3.2.11 小组工作负责人召集全体工作班成员列队宣读工作任务单,交待安全措施、安全注意事项,填入姓名及时间后,开始工作。

6.3.2.12 工作终结:全部工作完毕后,现场已清扫、整理干净,本工作设备恢复至开工前状态,全体工作人员已全部撤离工作现场,总工作票负责人会同小组工作负责人共同确认后,由小组工作负责人填入工作结束时间,双方分别签字。

6.3.4 工作任务单按小组分工填写,只填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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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低压配电线路(设备)事故应急抢修单填写标准 6.4.1 填用事故应急抢修单的工作为:

6.4.1.1 低压主干线路或设备发生严重缺陷,造成设备被迫停止运行的抢修工作。

6.4.1.2 低压主干线路或设备发生事故需立即处理的工作。 6.4.2 填写标准 6.4.2.1 抢修任务:

a)工作地段填写抢修设备电压等级、线路名称及起止杆(塔)号; b)抢修内容填写具体抢修工作任务。

6.4.2.2 安全措施:填写应拉开的设备名称、编号,应装设的接地线、悬挂的标示牌和装设的遮(围)栏等。

6.4.2.3 抢修地点保留带电部分或注意事项:

a)配电设备填写不危及该线路安全作业的临近、交叉、平行和同杆(塔)架设的线路(设备)名称、起止杆(塔)号;配电变压器停电时,拉开的跌落式熔断器(保险)带电的桩头或刀闸的触头。

b)注意事项应填写抢修人员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项。

6.4.2.4 事故应急抢修单不履行签发手续,但抢修工作负责人填写完事故应急抢修单的1—5项内容后,填写抢修任务布置人的姓名。

6.4.2.5 经现场勘察需补充下列安全措施:填写到达抢修现场后,经现场勘察所填安全措施不完善或与现场实际不符,需更正或补充的安全措施。 6.4.2.6 许可抢修时间:为工作许可人许可开始工作的时间。

6.4.2.7 抢修工作结束汇报:抢修工作结束后,由抢修工作负责人填写抢修工作结束时间。全部工作

6.4.2.8 抢修设备现场实际状况和保留的安全措施:填写设备恢复状态及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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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的安全措施。得到抢修工作负责人的汇报后,设备运行管理部门应会同抢修工作负责人共同进行现场检查验收,确认现场无遗留物,抢修人员已全部撤离,由抢修工作负责人填写抢修终结时间,抢修工作负责人、许可人本人签名。 6.5 施工作业票填写标准

6.5.1 填写施工作业票的工作为:立、撤杆塔,放、紧线及撤线以及水泥杆装卸及搬运。施工作业票可以与工作票配合使用,也可以单独使用。 6.5.2 施工作业票的填写标准: 6.5.2.1 施工单位和编号应按规定填写。 6.5.2.2 作业前应先填写施工作业票。 6.5.2.3 工程项目:填写项目合同的工程名称。

6.5.2.4 作业地点:填写施工或需停用的输变(配)电设备名称、编号(杆塔号)。

6.5.2.5 施工负责人:填写具体施工的工作负责人或工作小组负责人。 6.5.2.6 施工人员:填写参加具体施工的全体人员姓名。

6.5.2.7 计划工作时间:填写与设备运行管理部门沟通后共同确定的时间。 6.5.2.8 实际工作时间:填写现场施工时间。其开工时间应是工作许可人在具备工作条件后,向施工负责人发出可以开工指令的时间。

6.5.2.9 施工中补充安全注意事项:由施工负责人填写本次工作应注意的其它安全事项。

6.5.2.10 工作许可后,施工项目负责人对工作班成员进行安全措施交底,工作班成员确认安全措施后签名。 7 工作票执行程序

7.1 低压配电线路第一种工作票执行程序 7.1.1 工作票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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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1 工作负责人根据下达的工作任务、标准化工作流程和施工“三措”,结合作业现场实际情况,应认真填写工作票上所列内容。

7.1.1.2 使用总工作票时,总工作票由指定的工作票负责人填写,总工作票上所列安全措施应涵盖工作任务单中安全措施,各小组负责人应使用工作任务单。 7.1.2 工作票签发:

7.1.2.1 工作负责人填写的工作票 ,工作票签发人应对工作票上所填全部内容认真进行审核;并填写工作票上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的所有内容,确认无误后在一式两份的工作票上分别签名。

7.1.2.2 使用总工作票时,工作票签发人只签发总工作票,工作任务单由工作负责人签发。

7.1.3 工作票接收:工作负责人应将已签发的工作票提交给工作许可人,由工作许可人办理相关停电手续。 7.1.4 安全措施布置和许可工作:

7.1.4.1 停电线路或设备涉及本企业内多个单位配合的,各配合单位工作许可人应组织本单位相关专业人员完成线路或设备停电、验电、接地等安全措施。 7.1.4.2 停电线路或设备属用户产权的,工作许可人应与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单位联系完成线路或设备停电、验电、接地等安全措施。

7.1.4.3 检修单位工作许可人应向配合单位工作许可人办理书面许可手续。 7.1.4.4 检修单位工作许可人在得到全部工作许可人的许可后,向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许可手续。 7.1.5 工作开工:

7.1.5.1 工作负责人持已许可的工作票,带领工作班全体人员进入工作现场。 7.1.5.2 进入工作地段后,工作班成员列队听取工作负责人宣读讲解工作票全部内容,包括工作任务、安全措施布置情况、人员分工、 确切带电部位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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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等,工作班全体成员均确认无疑签字后,由工作负责人下达开工命令。在未得到工作负责人的开工命令之前,任何人不得进入工作现场。

7.1.5.3 开工命令下达后,工作负责人或小组负责人对照工作票布置固定接地等安全措施。在未布置完现场安全措施前任何人不得开始工作。

7.1.5.4 使用总工作票时,各小组负责人应持工作任务单带领本小组成员到达指定工作地点后再向本小组人员讲解交待安全措施和工作任务、安全注意事项。 7.1.5.4 工作开始后,工作负责人和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允许随意变更安全措施。如需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者应填用新的工作票,并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7.1.5.5 工作中不允许随意扩大工作范围和增添工作任务,不得进行票外工作。如需在原工作票停电范围内增加工作任务时,应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在工作票上增填工作项目。 7.1.6 工作监护:

7.1.6.1 工作负责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认真监护工作人员的安全、及时纠正不安全的行为。分组工作时,各小组应由小组负责人监护。

7.1.6.2 线路停电工作时,工作负责人只有在班组成员确无触电、高空坠落危险的条件下,方可参加工作班组的工作。

7.1.6.3 对条件复杂,工作中易发生触电、高空坠落危险的工作,应增设专责监护人。专责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现场的专职监护人工作前对被监护人交待安全事项、告知危险点,专职监护人暂时离开现场时,应停止被监护人的工作,待专职监护人回到现场后,方可恢复其工作。 7.1.7 工作间断:

7.1.7.1 在工作中如遇雷、雨、大雪、暴风或其它任何威胁工作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工作负责人或监护人可根据具体情况暂停工作。

7.1.7.2 白天工作间断时,工作地点的全部接地线可保留不动。如果工作班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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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时离开工作地点,则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和派人看守。恢复工作前,应检查接地线等各项安全措施的完整性。

7.1.8 工作负责人 变更和变动工作班成员:

7.1.8.1 工作票签发人在现场时,由工作票签发人将工作负责人变更情况通知工作许可人、原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全体成员,并命令全体工作成员暂停工作,收回工作票后交给现工作负责人,并详细交待工作内容及安全措施。由原、现工作负责人正式办理交接手续并签名,工作票签发人填写变动时间并签名。现工作负责人通知全体工作班成员开始工作。

7.1.8.2 工作票签发人不在现场时,工作票签发人将变动情况分别通知原、现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同时停止工作,由原、现工作负责人进行交接并签名,工作许可人代替工作票签发人填写变更时间并签名,在备注栏注明变更情况,现工作负责人通知全体工作班成员开始工作。

7.1.8.3 现工作负责人不在现场时,应持工作票签发人书面通知到达现场后按照前款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7.1.8.4 变动工作班成员应事先征得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后,由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对应栏内注明变动情况,对新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手续确认签名后,方可进行工作。

7.1.9 工作票延期:如果在批准的期限内未完成工作,应在有效时间尚未结束以前,由工作负责人向检修单位工作许可人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办理延期。 7.1.9.1 由于特殊原因,工作负责人对所负责的工作任务确认不能在计划时间内完成时,应办理工作票延期手续。

7.1.9.2 若计划检修时间只有一天,需延期时应在计划时间到期前两小时,申请所涉及设备运行管理部门批准延期后,办理工作票延期手续。

7.1.9.3 若计划检修为多日工作,需延期时,应在计划时间未过半前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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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所涉及设备运行管理部门批准延期后,办理工作票延期手续。

7.1.9.4 延期经批准后,由工作许可人填入延期时间,经双方签名后生效。 7.1.10 工作终结:

7.1.10.1 工作终结前,工作负责人应对工作现场进行全面检查,确无问题后方可指派人员拆除安全措施,然后向工作许可人进行汇报。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票结束时间,并双方签名。

7.1.10.2 多工作小组工作结束后,由小组负责人向总工作负责人汇报,确认无问题、安全措施已拆除后,向工作许可人进行汇报。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票结束时间,并双方签名。

7.1.10.3 工作许可人在接到工作负责人工作终结报告后,办理终结手续,做好记录。

7.1.10.5 已终结的工作票应加盖“已执行”印章。 7.2 低压配电线路第二种工作票执行程序

7.2.1 工作票填写:工作负责人根据下达的工作任务、标准化工作流程和施工“三措”,结合作业现场实际情况,应认真填写工作票上所列内容。 7.2.2 工作票签发:工作负责人填写的工作票 ,工作票签发人应对工作票上所填全部内容认真进行审核;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工作票上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的所有内容,确认无误后在一式两份的工作票上分别签名。

7.2.3 工作许可:第二种工作票可不履行许可手续,但应通知设备运行管理部门。

7.2.4 工作开工和现场监护:

7.2.4.1 进入工作地段后,工作班成员列队听取工作负责人宣读讲解工作票全部内容,包括工作任务、安全措施布置情况、人员分及安全注意事项等,工作负责人必须在所有安全措施进行详细交待后,并履行工作班人员确认无疑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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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方可向工作人员发出允许工作的命令。工作人员只有在得到工作负责人允许工作的命令后,方可按照分工开始工作。

7.2.4.2 工作负责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认真监护工作人员的安全、及时纠正不安全的行为。分组工作时,各小组应由小组负责人监护。

7.2.4.3 现场专责监护人工作前对被监护人交待安全事项、告知危险点,专责监护人暂时离开现场时,应停止被监护人的工作,待专责监护人回到现场后,方可恢复其工作。 7.2.5 工作间断与转移:

7.2.5.1 在工作中如遇雷、雨、大雪、暴风或其他任何威胁工作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工作负责人或监护人可根据具体情况,暂停工作。

7.2.5.2 用同一张工作票依次在几个工作地点转移工作时,全部安全措施应由工作许可人在开工前一次做完,无须办理转移手续。工作转移中,无工作负责人带领,工作班成员不得进入新的工作现场,工作负责人在转移到新的工作地点时,应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带电范围、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7.2.6 工作终结: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通知设备运行管理部门工作结束,并签名。加盖“已执行”印章。

7.3 低压配电线路停电检修工作任务单执行程序

7.3.1 工作任务单的填写:小组工作负责人根据总工作票负责人下达的工作任务结合作业现场实际填写。

7.3.2 工作任务单签发:总工作票负责人应对工作任务单所填全部内容认真进行审核无误后填写签发时间并签名。

7.3.3 工作开工:小组工作负责人持已签发工作任务单带领工作班全体人员进入现场。工作班成员列队听取小组工作负责人宣读讲解工作任务单内容,工作班全体成员均确认无疑签字后,由小组工作负责人下达开工命令。在未得到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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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工作负责人的开工命令之前,任何人不得进入工作现场。 7.3.4 工作监护:

7.3.4.1 开工后,小组工作负责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成员的工作认真进行监护,及时纠正违反安全的行为。

7.3.4.2 若发现工作人员违反《安规》或任何危及人员、设备的不安全情况时,应向小组工作负责人提出改正意见,必要时可暂停工作,并立即报告上级。 7.3.5 工作任务单终结:全部工作结束后,小组工作负责人应带领工作人员全面清理、检查工作现场,向总工作票负责人汇报所修项目、发现的问题、试验结果和存在问题等内容,填写小组工作结束时间并分别签名。 7.4 低压配电线路(设备)事故应急抢修单执行程序 7.4.1 事故应急抢修单填写:

7.4.1.1设备发生事故或设备被迫停运的严重缺陷时,运行人员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汇报设备运行管理部门领导。

7.4.1.2 设备运行管理部门领导得到汇报后,应立即组织抢修并制定抢修方案。 7.4.1.3 抢修工作负责人根据抢修任务布置人的安排或抢修方案填写事故应急抢修单,得到抢修任务布置人的确认后填写布置人姓名。 7.4.2 布置安全措施:

7.4.2.1 抢修工作负责人持事故应急抢修单带领抢修人员到达抢修地点后,应会同工作许可人或设备运行管理部门人员对抢修的线路(设备)进行现场勘察。核对事故应急抢修单所列安全措施和保留带电部位是否满足抢修工作的安全要求。

7.4.2.2 若事故应急抢修单所列安全措施和保留带电部位满足抢修工作的安全要求,由工作许可人对照事故应急抢修单所列安全措施布置。配电设备的抢修由抢修工作负责人会同工作许可人共同布置安全措施,由停送电联系人汇报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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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运行管理部门。

7.4.2.3 若事故应急抢修单所列安全措施和保留带电部位不满足抢修工作的安全要求,由抢修工作负责人根据现场勘察补充填写安全措施。由工作许可人布置安全措施。

配电设备的抢修由抢修工作负责人会同停送电联系人共同勘察现场后,补充布置安全措施,由停送电联系人汇报设备运行管理部门。

7.4.3 许可:工作许可人(停送电联系人)布置完所有安全措施后,会同抢修工作负责人再次核对抢修线路(设备)的安全措施,并详细交待安全措施布置情况和安全注意事项、邻近带电部位及隔离措施,双方确认安全措施完全符合抢修现场要求后。由工作许可人填写许可抢修时间并签名。 7.4.4 开工:

7.4.4.1 抢修工作负责人持已许可的事故应急抢修单,带领全体抢修人员进入工作现场。

7.4.4.2 进入抢修现场后,全体抢修人员须面向工作现场,列队听取抢修工作负责人宣读讲解全部内容(抢修任务、安全措施布置情况、人员分工、确切带电部位及安全注意事项等),由抢修工作负责人下达开工命令。在未得到抢修工作负责人的开工命令之前,任何人不得工作。 7.4.5 工作监护:

7.4.5.1 开工后,抢修工作负责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成员的工作认真进行监护,及时纠正违反安全的行为。

7.4.5.2 若发现工作人员违反《安规》或任何危及人员、设备的不安全情况时,应向抢修工作负责人提出改正意见,必要时可暂停工作,并立即报告上级。 7.4.5.3 所有抢修工作人员(包括抢修工作负责人)不许单独进入、滞留在高压室内和室外高压设备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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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6 事故应急抢修单终结、终结:

7.4.6.1 抢修工作结束后,由抢修工作负责人填写抢修工作结束时间、抢修设备现场实际状况和保留的安全措施后汇报工作许可人。

7.4.6.2 由工作许可人许可的事故应急抢修,工作许可人会同抢修工作负责人进行现场检查,确认现场无遗留物,抢修人员已全部撤离后,由工作许可人(停送电联系人)填写抢修终结时间,并分别签名。 7.5 施工作业票

7.5.1 施工作业票填写:施工单位根据工程计划或检修计划安排,组织专门人员按照所列施工工程项目,填写施工作业票。根据现场工作许可需要填写一式多份工作票。

7.5.2 施工作业票接收:

运行单位收到施工作业票后,应根据施工单位所列内容要求,填写需要转入检修状态的运行设备和补充安全措施。 7.5.3 施工作业票许可

7.5.3.1 运行单位持施工单位填好的施工安全作业票,进行安全措施的布置,待安全措施布置完成后,运行单位工作许可人将所布置的安全措施逐项向施工单位工作许可人详细交待,经确认无误后签名,许可工作。

7.5.3.2 施工单位工作许可人接到运行单位许可命令后,向施工负责人详细交待安全措施。经双方确认无误后填写工作开工时间并签名。 7.5.4 开工:

7.5.4.1 施工负责人持已许可的工作票,带领工作班全体人员进入现场。 7.5.4.2 进入工作现场后,工作班成员列队听取施工负责人宣读讲解工作票全部内容,包括工作任务、安全措施布置情况、人员分工、 确切带电部位及安全注意事项等,工作班全体成员均确认无疑签字后,由施工负责人下达开工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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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6oq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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