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危机管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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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课程论文

当前我国政府危机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姓 名:刘一非

学 号:20084980

学 院:生命科学学院

专 业:生物技术

论文提交日期 2009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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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摘 要 (1) 关键词 (1) 正 文 (2) 参考文献 (4)

摘 要: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结构的分化导致了权力、利益的重新分配、转移,其中必然酝酿着诸多不稳定因素。及时有效地处理这些不稳定因素引起的突发事件已成为对我国各级政府的重大挑战,这既直接影响着我国政治经济的稳定和发展,又关系到政府在民众心中的公信力和形象。因此加强危机管理、完善我国的危机管理体系是当前我国各级政府必须高度重视的问题。

关键词:政府危机;危机管理;危机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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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已进入以市场经济为基本架构的社会,社会危机事件的发生变得常规化,有效处理社会危机,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要经常面对的问题。此时,社会保持稳定的关键不在于是否存在或发生社会危机.而在于能否形成有效的政府制度安排,将危机尽可能地置于理性的基础上并保持在理性的范围内。

一、危机的概念

在政府管理范畴中,危机是相对于人类生活中正常的社会关系秩序而引入的概念。它意味着:在社会中,一系列中止和平进程或瓦解社会正常秩序的事件正在迅速展开,并不断增加着爆发暴力行为的危险,使对丰十会稳定的破坏力大大超过了正常的水平,迫使相关的系统必须在有限的时间内做出反应或生死抉择,采取控制或节行为,以维持系统的生存。危机无疑是一种公共事件,政府在危机期间所采取的任何措施都会立刻招致公众的审视,被人们所,如果举措不当,就会影响政府的威信和在公众中的形象。[1]

二、完善政府危机管理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和利益与人民的利益从本质上讲是一致的。因此政府无沦是从维护社会稳定,使人民安居乐业出发,还是从增强政府合法性、树立政府良好形象出发,都必须重视和防范危机事件,努力完善政府危机管理体系。进入2l世纪,随着中国社会的进一步转型.失业人群的扩大,地区之间和内部收入差距的扩大,社会利益主体多元化格局的形成以及加入WTO所面临的国际竞争等诸多挑战,使得我们面对的危机国日益频繁和复杂,其动因也具有多元化的特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已成功地处理过不少危机事件,比如1998年长江中下游的特大洪水,影响至今的“法轮功”邪教事件,2008汶川大地震等,积累了许多的处理危机事件的经验,这为进—步完善政府危机管理体系奠定了基础。但是我国的危机管理机制还有诸多的问题和不足,需要进一步的完善。[2]

三、我国政府危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在数十年的危机处理实践中积累了一些经验,初步建立了一套危机管理体系,该体系在预防危机发生、减轻危机损害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但目前我国危机管理体系不健全,在协调社会安全包括公众健康在内的多层次、多类型的综合危机管理体系的建设方面尚无实质性的进展。

1.缺乏独立常设的危机管理协调机构

我国现有的政府危机管理体系,主要依赖于各级政府现有的行政设置,缺乏常设性的政府危机管理机构或部门。一旦危机爆发,各个部门往往各行其事,各自为政,缺乏一个将政府各个相关部门组织起来共同行动共同面对危机和解决危机的协调机构。至多有一些针对专门事件的非常设性质的部门,缺乏专业人员和应急运作规则,跨部门协调能力不足。每当危机发生后,便临时成立工作小组应付危机。这种临时小组有三个缺点:1.不具有连续性,危机处理后的经验不能够有效的保留2.危机处理需要政府各个机构的合作,临时小组每次都需要大量的时间与相关的机构进行协调;3.临时小组事前没有一个有效的危机处理计划,而专门的危机处理协调机构有一整套成熟、系统的危机处理操作方案。

2.传统的政府体制造成危机处理中“三足鼎立”的利益僵局

SARS危机暴露出政府危机管理体制存在“四化弊端”(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获利途径审批化、审批方式复杂化)与条块分割弊端,造成了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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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处理中的“三足鼎立”的利益僵局。一足为事发地的政府主管部门,二足为该部门隶属的本级政府,三足为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危机发生后,“一足”要同时向“二足”和“三足”报告。在报喜不报忧、少报忧,投其所好、取悦领导的官本位传统和体制下,“一足”在上报时不得不再三权衡自己的利弊得失。当“二足”和“三足”的态度出现分歧时,“一足”更是左右为难。如此格局和尴尬在五级政府之间几乎层层都有。

3.缺乏有关危机的统一立法

抗击“非典”期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快速出台,成为中国法制史上的一个奇迹,也成为中国国家危机管理的新起点。但同时也暴露出我国缺乏完整、统一的紧急状态立法的问题。我国虽然已经制定了《国防法》、《戒严法》、《防震减灾法》和《传染病防治法》等一些与危机状态有关的相关法律,但是,我国的紧急状态立法仍存在至少三个问题:第一,我国在宪法中没有完整的紧急状态规定,也没有一部完整的紧急状态立法。如果紧急状态产生的原因非 常复杂,就会出现无法可适用的情况。第二,相关的紧急状态立法没有明确规定政府在紧急状态下权力的行使范围,这就为某些行政部门过度行使行政紧急权力成为可能。第三,对公民权利的保障缺乏底线。目前的立法多为行政机关行使权力提供依据,但缺乏在紧急状态下公民合法权利和侵犯如何救济的相关规定。

4.缺乏有效的危机管理绩效评估体系

我国现有的政府危机管理体系中,存在激励机制和惩罚机制错位的问题,常常出现“默默无闻避免危机得不到奖励,轰轰烈烈解决危机的成为英雄”的现象,直接引起危机者得到惩罚,而在体制上令危机发生者却安然无恙。在我们的绩效考核体系下,各级政府的理性行为却是尽量“捂盖子”,各行其是,无法明晰责任。[3]

四、我国政府危机管理体系的构建

危机不可能绝对避免,但却可以管理、控制和化解,尽可能减少危机的发生,降低危机损失。西方发达国家非常重视政府危机管理的研究和实践,我国必须在立足于本国国情的基础上,借鉴和吸收国外成熟的政府危机管理经验,切实提高我国政府危机管理的水平。

1. 建立和完善国家危机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

首先应制定统一的紧急状态法。我国宪法已对紧急状态制度做出了原则性规定,但对于在何种情况下,如何行使紧急状态 权力,法律尚未做出明确规定。尽快制定一部紧急状态法,作为我国危机管理的纲领性法律文件和制度框架,对于提高我国政府危机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其 次,应当在紧急状态法的基础上,制定和完善有关危机管理的专门法律法规,以保证政府危机管理权的合法行使,避免肆意侵犯公众权利。再次,要强化执法,建立危机管理执法监督体系。危机管理执法评价工作应由各级人大常委会和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监察部门、审计部门以及新闻机构等共同参与,评价结果及时反馈和向社 会公布,对于评价低的,应责令限期整改,直至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2.建立和完善政府危机管理体制。

为快速高效地处理危机,我国必须建立一个职能 明确、责权分明、组织健全、运行灵活、统一高效的危机管理体制,并用法制化的手段明晰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职责,以实现应对危机时这些部门间的高效协调运作。 因此,需要建立合理完备的危机管理体制,即危机管理的指挥决策机构、职能组织体系、信息参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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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组织体系、综合协调部门和辅助部门。这些不同的组织部门, 在危机应对过程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反思我国的现状,亟须建立一个高层次的危机管理中心,以保证在危机状态下能够高效地协调各个职能部门的协作。

3.进行信息沟通机制改革,完善危机信息管理系统。

良好的信息沟通机制可以保证信息准确、及时地传递,以便政府快速制定危机应对的政策和决策。当前建立完善我国危 机信息管理系统必须做到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政府要增加透明度,畅通渠道。要重视和发挥媒体在危机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在处理危机事件时,政府应与媒体作深入 地沟通、协调和合作,使媒体在政府的正确引导下充分介入危机事件中。其次要完善危机信息管理的联动机制。在危机管理中,信息往往是决定性的因素,对于灾情 汇集、灾情研究、求援指挥都是不可或缺的。

4.加强危机管理的素质教育,提高社会公众的危机应对能力。

政府官员和社会公众的危机意识、应对危机的知识和能力是政府危机管理系统中一个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首先,应进行危机的警示宣传,使公民树 立正确的危机意识;其次,对普通民众开展危机管理知识和技能培训,增强公民自救互救能力,形成比较强的社会整体危机应对能力;最后,组织开展危机应对演习,

[4]提高整体防控危机的能力。

参考文献:

[1]叶婧.政府危机管理问题探讨. 行政与法[M]2003.01

[2]薛澜,张强,钟开斌.危机管理:转型期中国面临的挑战. 中圈软科学[M]2003年第4期

[3]刘刚.危机管理[M].中国经济出版社,2004

[4]陶学荣,朱旺力.当代中国政府危机管理的困境与构建.江西社会科学.2005.1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6lr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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