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局水曹铁路指挥部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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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九局六公司水曹办〔2016〕001号

关于征集《中铁九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第八工程队管理制度》意见的通知

项目部经理部各部室、作业队:

为加强项目部日常管理、明确职责、提高效率,确保安全、质量、进度、成本等在可控状态下。现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拟定?中铁九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水曹项目部管理制度?,要求各部室、作业队认真学习并提出合理建议。

附件1:第八工程队综合管理制度

附件2:第八工程队安质环保管理制度

附件3:第八工程队财务管理制度

附件4:第八工程队工经管理制度

附件5:第八工程队工程管理部制度

附件6:第八工程队物资设备管理制度

附件7:第八工程队试验管理制度

中铁九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第八工程队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日

中铁九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水曹铁路工程项目部办公室2016年2月20日印发

综合办公室管理制度

第一章综合管理制度

一、办公室管理制度

1、各部门的部长是对应办公室的主要负责人,确保办公室内物品的安全、清洁、有序,部长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办公室相应管理制度,安排相关人员打扫、摆放相关物品等。

2、对于各个部门的办公用品、文件、仪器等,应该确定固定的摆放位置,以便利于及时、准确查找。根据落实责任制原则,分配到个人手中的办公用品应该坚持个人管理、个人负责。本部门负责人有权对下属人员进行监督管理。

3、对于各办公室内的卫生,应该由负责人根据人员具体情况分配人员轮换打扫,以保证办公室的清洁规整。综合办公室定期进行检查(两周一次),根据实际情况,上报公示栏,评比出优良中差。

4、节约用电人人有责,由各个部门人员做到出门后随手关闭电脑、空调、灯、打印机等用电设备。不准私自乱接线头,确保用电安全。

5、每个部门配备固定的烟灰缸,禁止随手乱扔烟头,由于个人原因导致的火灾,个人负相应的法律责任、民事赔偿责任。提倡在办公室内少抽或不抽烟,办公室应保持通风顺畅。

6、每个办公室配有桶装饮用水,用水保证不浪费。每桶饮用完后到综合办公室仓库进行更换。

7、不应在办公室的墙面随意粘贴、打钉。由于不合当的操作而引起租赁墙体的破坏由部门负责人承担,然后部门负责人对破坏人进行追偿。

二、宿舍管理制度

宿舍应随时保持清洁、卫生、有序、安静,营造一个良好的休息环境。

1、综合办公室统一安排人员住宿房间,未经办公室允许,不得随意调换。

2、项目部人员更换房间,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调换。更换房间时禁止带走原住宿房间内物品(个人物品除外)。

3、综合办公室配备总的房间钥匙,发给每个房间一把,如有额外需要,必须经办公室同意后方可配备。

4、禁止携带项目以外不相关人员入住职工宿舍,如有需要联系综合办公室,由办公室报告项目经理或书记,然后安排房间住宿。

5、每个宿舍的安全、卫生由住宿人负责。宿舍内原有物品如有维修需要上报综合办公室由综合办公室统一安排维修,宿舍内的垃圾集中处理,由清洁人员负责收取。

6、综合办公室对宿舍的安全、卫生定期进行检查(每两周一次),对卫生检查情况评出优良中差进行公示。

7、禁止在宿舍内乱涂乱贴乱钉,无故对墙面进行损毁破坏者,由其本人对其经济赔偿。

8、提倡节约用水、用电,出门后随手关闭相应的用电、水等设备。

9、会议室的物品、仪器由综合办公室保管,其他部室应爱惜公共财产。

三、印章管理制度

项目部严格执行《精细化管理手册》相关制度规范,为规范印章使用和保管,实行审批制度,重要资料必须进行备案后方可用印。同时要求印章管理人员要有高度政治责任感,坚持原则、作风严谨、措施有力,确保印章保管和使用安全。

1、印章管理、使用坚持“专人管理,依章使用登记”的原则;

2、项目公章统一由综合办公室主任保管,并按规定使用;

3、凡需使用项目印章,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方能使用;

4、公文盖章时,印章保管人必须检查签发手续是否完备,按照规定的份数盖印。印章要盖得端正、清晰。公章位置上不压文,下骑年盖月。严防错盖、漏盖。严禁使用空白盖印文纸。对于合同等类文书使用印章时,还要加盖骑封章,防止修改换页。凡不符合用印规定的,印章管理部室有权拒绝用印。

5、严格遵守安全保密制度,存放印章的箱柜要随手加锁,以防丢失;

6、印章管理人员外出时,须有专人代管。代管人员须严格执行印鉴管理的相关规定,并且不应为财务人员。

7、各部门不允许私自刻印公章。

8、如果主管领导不在,由印章使用人现场打电话征得同意,印章管理人员方可用印。不能及时办理用印手续的,手续后补,且应达到合法、合规。

9、各部门外出用公章需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应由办公室人员陪同,方可用印。

四、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1、综合办公室是办公备品、易耗品管理的归口部门,应建立相应的办公备品、易耗品登记台帐,认真掌握办公备品、易耗品使用数量及存放情况。

2、办公、易耗品购置:每月25日前由各部门提报“申请表”,列出计划数量,由分管领导审核后交办公室汇总报主要项目经理审批,然后由后勤采购,统一发放,后勤做好发放签字手续。计划外特需办公用品及生活用品,由所需部门提出计划并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经理批准,后勤采购。以上种类采购物品报销时应附物品清单。否则,财务可不予入账。严格办公用品集中采买发放制度,以计划为依据,根据实际需要批量发放并登记造册,管理性文具的申请不受上述时间限制。

3、各部门领取耗材时,采用以无法正常使用的物品更换新品的办法(如墨盒、硒鼓);(曲别针、订书钉、铅笔、橡皮等无法回收的物品除外)。

4、综合办公室的备品及办公用品采买保管要做到材料清、账目数量清,账、单、物一致,做到日清月结。

5、办公用品一般由综合办公室采用网购(阿里巴巴)或向文具批发商采购,其中必需品、采购不易或耗用量大的物品,综合部应酌量库存。

6、经理部所采购物品每件超过2000元及以上的属固资,需向公司办公室提出购置计划报告,经公司领导同意后,公司下达购置计划方可采购。固资购进后,办公室及时填写组固资料,连同发票邮寄回公司进行组固。组固入帐,办公室对固定资产登记建帐。单位解体时,由本单位向公司办公室提交报告,注明名称、购置时间、数量、实价、已提折旧及设备状况。

单位及财务盖章后由公司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估,并提交正式评估报告一式四份(原单位一份,新单位一份,财务部一份,公司办公室一份),由相关部门(单位)进行帐务处理。

1000元以上,2000元以内的办公用品(不包括设备及配件、消耗品等)属低值易耗品,经批准采购后,应填登记低值易耗品的台帐,注明使用部门及保管人。如遇职工调动,需先交清个人领用的低耗品,否则不办理工资调动关系。

附:

办公用品申请表

部门:

审批人:提报人:年月日

五、车辆管理制度

1.车辆日常管理

1.1项目部公务车的证照及稽核等事务统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管理,并定期指派专人负责维修、检验、清洁等。

1.2因公用车须于事前向综合办公室申请调派,办公室依重要性顺序派车。对于同一方向、同一时间段的派车要尽量共同使用,减少派车次数和车辆使用成本。长途用车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派车。

1.3对于不按规定办理申请的,不得派车。

2.车辆使用管理

2.1驾驶员必须具有驾照。

2.2公务车不得借予非本公司人员使用。

2.3驾驶员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驾驶员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2.4驾驶人须严守交通规则,对于因自己违规驾驶而引起的扣分、罚款等由驾驶员自己负责。

2.5驾驶员应将车辆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规,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2.6禁止公车私用,如有公车私用出现,后果由相关使用人自行承担。

2.7驾驶员必须填写行车记录表,详细记明用车人、用车时间、往返目的地。每次使用油卡加油必须留存加油小票并在小票背面记上此次加油时的里程数。每月初办公室抄记一次小车的里程表,根据里程表公里数核定耗油量并与实际报销用油量进行对比,超额部分超过20%以上并无特殊原因,将扣除司机本月工资,并由司机承担所超额油费。

2.8司机发生事故(含行车事故、机械事故)的,除按公司文件处罚外,对一般事故及以下者扣发该汽车司机当月工资,对重大事故及以上者,解除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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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关系。

3.车辆保养管理

3.1驾驶人员要爱护车辆,精心保养,使车辆保持良好状况。如需维修,由驾驶人员提出维修申请,经综合办公室报项目经理征得同意后,到项目指定的汽修厂进行修理和更换汽车零配件,且将换下的废弃零配件保存,由项目统一回收,统一处理。在支付维修费用的同时,应要求维修点必须开具发票,并提供相对应的零配件明细单。

3.2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修理,修理前应通知办公室说明情况。

4.违规与事故处理

4.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

4.1.1无照驾驶。

4.1.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4.1.3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4.1.4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综合办公室联络协助处理。

5.车辆用油管理

综合办公室建立车辆的用油台账,定期核算,抽查,严格按行车里程与百公里耗油标准核发油料,办公室人员做好油卡记录,油卡由办公室管理登记。项目车辆一律凭卡到指定加油站加油(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应提前报告办公室,经办公室同意后方可现金加油)。

6.出差管理

项目部工作人员出差首选火车、巴士,原则上不派公车,去往较远地方的工作人员提前安排行程,返程后报销交通费和食宿费用。原则上住宿每人/天不超过150元,用餐不超过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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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1、项目部如遇法律纠纷问题,需要立即上报公司法律事务部处理,不得延误。

2、应当大力加强制度建设,积极响应以事前防范为主、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为辅的公司经营风险法律保障体系。

3、积极配合公司法律事务人员收集对项目纠纷所需相关材料。

七、公文处理制度

为规范项目部公文处理,执行精细化相关管理要求,项目部特制定如下公文管理制度:

1、签收、登记。对收到的公文应当逐件清点并登记,核对无误后附文件处理单,根据文件类型报经理或书记审批。

2、批办、传递。办公室根据相关领导的批办意见进行传递。公文的传批、传阅顺序原则上按照领导的排序,传批件由后向前送批,传阅件由前向后送阅。承办部门对交办的公文应当及时办理,不得延误、推诿。有明确办理时限要求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如有特殊情况,应当及时予以说明。

3、办理收到公文中遇有涉及其他部室职权的事项,主办部室应当主动与有关部室协商;如有分歧,主办部室主要负责人要出面协调,如仍不能取得一致,可以报请分管领导协调或裁定。

4、传阅。根据领导批示和工作需要将公文及时送传阅对象阅知或者批示。需要在传阅、传批的同时先行办理的,应当将原件及领导批示复印后交有关部门阅办。办理公文传阅应当随时掌握公文去向,一般不得在部门、个人之间直接横传,确保不漏传、误传、延误。

5、催办。送领导批示或者交有关部门办理的公文,要及时了解掌握公文的办理进展情况,督促承办部门按期办结。紧急公文或者重要公文应当由专人负责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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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公务接待制度(列到财务管理)

接待活动必须“先审后办、超标特审”,主办部门事前提出活动安排申请,实行一事一报制度。严格履行内部审批程序,认真填写<<公务接待申请表》,经项目分管领导、项目经理审批后实施。要严格执行定额标准,客观因素导致确有超标可能的,需事前经主要领导批准。

1、住宿审批。住宿酒店统一安排到指定酒店住宿。

2、就餐审批。对外招待一律由指挥长或党工委书记同意。未经同意的费用由个人负责。

3、工程队班子成员安排并参加的接待工作,统筹安排好住宿和就餐等工作。发生的费用在经费预算中列支。

4、参与接待人员着装、行为等应符合礼仪要求,整洁大方、服务周到、严守纪律,注意保守企业商业秘密。

5、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应当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

6、接待过程中不得组织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旅游和娱乐等活动,不得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卡)、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九、食堂管理

为保证工作人员就餐的卫生、安全、满意,并从实际出发,以四菜一汤为标准,根据季节变化和就餐人员需求,午餐、晚餐必须荤素搭配,注重调换花样品种,搭配合理,保证和提高食品质量。

1、办公室应及时掌握职工人数,随时确定就餐人员数量,根据每日人员增减合理安排就餐桌数。

2、根据现场施工需要,确定就餐时间,将就餐时间表在公示板公示,没有综合办公室的通知,就餐时间不得随意更改。

3、就餐人员应该珍惜粮食,不得随意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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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经理部根据公司相关规定暂定15元/天/人的就餐标准,除提供一日三餐服务外,如有夜间施工,需确保一线员工夜餐。有接待活动,食堂单做小桌餐时,每桌补助100元劳务费。

5、食堂应配齐配好灶具设备(大锅灶、蒸柜等)、制冷设备(冰柜、冰箱等)、排烟设备(烟罩、油烟净化器、排烟管道等)和小型机械设备(搅拌机,和面机,压面机等)等餐厨设施。

6、物资(主副食)实行管控采分开,由办公室(综合办公室)按照价格合理、质量好、信誉高的原则比价选择供应商。提前拟定物品(菜类、肉类、鱼类)申购单,待管理员核准后,提出资金申请,做到当日采购当日报销。当日物资到货后,厨师协助管库员做好食品质量、数量、发票等方面的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由厨师、管库员在购货发票上签字;不合格的,必须与供货商联系退货,严禁不合格食物进入食堂;由验收工作失职造成事故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7、食堂卫生防疫

员工食堂须按照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要求,取得相应的许可证;经理部的餐厨人员须执行持证(健康证)上岗,经理部每年一次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严格执行防疫部门设立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流程。

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堂标准化建设,完备食堂的餐厨设备及配套设施。

推行“常组织、常整顿、常清洁、常规范、常自律”为主要内容的食堂“五常法”管理,不断提高食堂规范化运作水平。

加强食堂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建设,建立完善食堂食品安全事件处置预案,细化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和舆情应对等具体方案,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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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民主监督与审计管理

员工食堂的管理、监督,坚持账务公开、透明理财,定期公布食堂财务收支等相关情况,及时改进和处理伙食中出现的各种意见。

财务部发挥业务指导职能加大管理力度,不定期对食堂费用支出情况、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抽检。

为保证工作人员就餐的卫生、安全、满意,综合办公室有义务与分部食堂洽谈相关就餐事宜,安排项目人员就餐。

十、复印机、电脑及纸张的管理

1、复印机、电脑由所在部门的负责人负责,并指派专人具体管理。出现机械故障等要及时向办公室汇报,由办公室请专业人员维修,以保证办公设备的正常使用。

2、缺少复印机碳粉、打印机墨盒时,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及时向办公室提出购置计划,再由办公室统一购置。

3、打印纸张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发放。各部门需要打印、复印资料用纸时,由专人到办公室审领。各部门对领回的纸张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乱丢乱用。

4、经理部员工要爱护办公设备,故意损坏办公设备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负责承担。

5、经理部所有电脑上班时间均不允许进行看电影、玩游戏等娱乐活动。

十一、防火防盗管理:

为了进一步规范驻地、施工现场的安全消防、盗窃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消除安全消防、盗窃隐患,监督落实各项安全消防、盗窃规章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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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和安全消防措施,在确保安全生产的情况下正常地进行生产作业。经理部实行逐级安全消防、盗窃监督检查规范管理,成立以领导班子为核心的专项组织机构,定期检查,杜绝隐患,实现安全生产。

十二、用水用电管理:

为了节约用水用电,节省开支,避免浪费,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特制订本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1、空调、电风扇及电暖气使用

开启空调、电风扇、电暖气等设备的办公室要注意保温,关好门窗,减少冷热气的损失,节约用电。

当下班时,或不需使用空调及电暖气时,各屋人员要及时关闭电器开关,除夏冬两季需使用空调及电暖气外,春秋两季及其他时间,各办公室不得开启空调开关。

2、用电器具的使用

上班时间内,在白天光线充足时不得打开办公室内照明灯;当光线灰暗影响工作时方可打开照明灯(因特殊工作需要时除外);要注意随时关闭卫生间、洗漱间电源、楼道照明等开关。下班后,要自觉关闭本屋空调、电暖气、电脑、照明灯等所有用电设备,以杜绝浪费。

工作人员下班后,值班人员及门卫要对各楼层进行检查,并及时关闭卫生间、洗漱间、楼道等未关闭的所有电源开关。

3、自来水使用

所有工作人员要养成节约用水的习惯。在使用自来水时尽量开小用水量,缩短用水时间,杜绝“水长流”和“水白流”的严重浪费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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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

使用自来水后要随手关闭水龙头,打开水龙头无水时更要随手关闭水龙头,坚决杜绝只开不关的现象。

工作人员下班后,值班人员及门卫要对各楼层进行检查,关闭卫生间、洗漱间等未关闭的水龙头。

5、督导检查

各分管领导以及办公室不定期对各自分管部门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凡发现违反本规定的,给予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将作出严肃处理,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十、中国中铁项目成本管理信息系统V1.0录入管理制度

1、其他合同及结算统一由综合办公室进行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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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劳资管理制度

一、薪酬管理制度

按照中铁九局六人〔2014〕40号《中铁九局六公司薪酬分配实施办法》、中铁九局六人〔2015〕58号中铁九局六公司内部绩效承包考核兑现管理制度》执行。(胡楠落实是否为最新办法)

二、休假管理制度

1.事假

1.1事假是指劳动者因私事请假;

1.2办理程序

职工因私事请假,必须事先向具有审批权限领导说明理由,并填写请假条,以领导批准的天数进行休假;

1.3享受待遇

职工请事假期间,不支付工资。

1.4有关要求

1.4.1请事假超过批准天数休假的,超过的天数按旷工处理。如有特殊情况,可向单位领导讲明原因,经批准后可以续假;

1.4.2未经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

1.4.3休假前把经领导签批后的请假条交到考勤管理人员处。考勤人员以此划记考勤,休假结束后,要及时进行销假。

2.病假

2.1病假是指劳动者因病(非职业病)或非因工负伤,按照有关规定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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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住院治疗或休息疗养的时间;

2.2请假条件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应出具医疗机构定点医院或县级及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休病假。

2.3病假医疗期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到二十四个月医疗期(本单位指中铁九局):

2.4病假工资的计算

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享受病假工资待遇时,岗位职(等)级工资按本人病假前岗位职(等)级工资标准的70%为核发基数分别按工龄长短确定计发比例:本企业工龄不满2年者,按本人岗位职(等)级工资核发基数的60%;满2年不满4年者,按本人岗位职(等)级工资核发基数的70%;满4年不满6年者,按本人岗位职(等)级工资核发基数的80%;满6年不满8年者,按本人岗位职(等)级工资核发基数的90%;满8年及以上者,按本人岗位职(等)级工资核发基数的100%计发。病假工资除了按上述规定计发岗位职(等)级工资外,工龄工资照发,特殊津(补)贴按相关实行条件发放,其他工资单元停发。

2.5疾病救济费的支付

医疗期规定为9个月、12个月、18个月、24个月以及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经单位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医疗期的职工,其医疗期累计超过6个月时,停发病假工资,改发疾病救济费。其中,岗位职(等)级工资以职工病假前岗位职(等)级工资标准的70%为核发基数分别按工龄长短确定计发比例:本企业工龄不满5年者,按本人岗位职(等)级工资核发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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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的30%;满5年不满15年者,按本人岗位职(等)级工资核发基数的40%;满15年及以上者,按本人岗位职(等)级工资核发基数的50%计发。疾病救济费除了按上述规定计发岗位职(等)级工资外,工龄工资照发,特殊津(补)贴按相关实行条件发放,其他工资单元停发。按上述规定核发的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上年度企业平均工资的40%,也不得高于本人病假工资。超过规定医疗期的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办理。

2.6有关要求

2.6.1休病假必须持有定点医院或县级及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履行休假程序,方可按病假处理,否则不能计算病假工资;

2.6.2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低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80%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

3.工伤假

3.1工伤假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其住院治疗期间为工伤假。

3.2工伤假待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按本人岗位保障工资、岗位职(等)级工资及工龄工资核定工资待遇,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3有关要求

3.3.1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必须由定点机构医院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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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治疗诊断证明,方可继续治疗,并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3.2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不需要治疗的,要及时组织工伤职工进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按鉴定等级享受工伤伤残待遇或安排适当工作;

3.3.3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3)拒绝治疗的。

4.婚假

4.1婚假是指劳动者本人结婚时依法享受的假期;

4.2享受条件

职工享受婚假的前提是,达到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且与配偶正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4.3婚假假期

4.3.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在工作地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4.3.2对方工作地在外地,需要到对方工作地结婚的,可享受7天婚假,另按往返所需天数,给予路程假,但不得超过十天;

4.3.3晚婚待遇按地方政府及当地计划生育部门规定执行。职工单位所在地在辽宁省内的,职工晚婚(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初次结婚的为晚婚)的,婚假增加7日。

4.4审批程序

本人申请,项目部领导同意,报人力资源部门核准。

4.5婚假期间工资待遇

职工结婚和路程假期间,岗位保障工资、岗位职(等)级工资及工龄工资照发,特殊津(补)贴项目及绩效工资按相应实行条件核发。

4.6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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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1利用探亲假在探亲地点结婚时,不另给路程假;

4.6.2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5.丧假

5.1丧假是指劳动者直系亲属死亡时依法享受的假期。

5.2享受条件

丧假享有的条件是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

5.3丧假假期

职工的直系亲属(职工的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子女)死亡,需要职工办理丧事的,给予三天丧假;如在外地治丧时,另按往返路途所需天数,给予路途假,但不得超过十天。

5.4丧假工资待遇

职工请丧假(含路程假)期间,岗位保障工资、岗位职(等)级工资及工龄工资照发,特殊津(补)贴项目及绩效工资按相应实行条件核发。

5.5审批程序

本人申请,工程队领导同意,报人力资源部门核准。

6.产假

6.1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

6.2享受条件

享受产假的前提是建立合法婚姻关系,符合《婚姻法》和计划生育政策。

6.3产假假期

6.3.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6.3.2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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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晚育待遇按地方政府及当地计划生育部门规定执行。职工单位所在地在辽宁省内的,职工晚育(已婚妇女满2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产假增加60日,男方护理假为15日。

6.4产假期间工资待遇

女职工休产假期间,岗位保障工资、岗位职(等)级工资及工龄工资照发,特殊津(补)贴项目及绩效工资按相应实行条件核发。

6.5审批程序

女职工生育请产假,凭生育证及医院证明到所在单位办理请假手续,报人力资源部门核准。

6.6有关要求

6.6.1女职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天数按病假的有关规定处理;

6.6.2产前假不得改在产后休息,提前分娩的,可改在产后休息。

7.妊娠哺乳假

7.1妊娠哺乳假是指从妊娠满六个月开始到婴儿满一周岁时止的妊娠和哺乳的休假时间,妊娠哺乳假期限不超过一年。

7.2享受条件

享受妊娠哺乳假的条件是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经本人自愿申请。

7.3假期

妊娠满六个月开始到婴儿出生时间段以及休完产假后到婴儿满一周岁时止的时间段合计天数。

7.4假期工资待遇

女职工休哺乳假在六个月及以内的,岗位保障工资照发,岗位职(等)级工资按50%计发,休哺乳假六个月以上的,岗位保障工资照发,岗位职(等)级工资按30%计发,哺乳假期间其他薪资停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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